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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淮记事-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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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老头……”青儿听到老者平白无故说小西,也有些生气。

“青儿……”秦小西笑着拍了拍青儿的肩,向老者鞠了一个躬说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罢,小西走上前接过老者的琴席地而坐,试了几个音便一边抚琴一边唱道:

“谁没有一些刻骨铭心事

谁能预计后果

谁没有一些旧恨心魔

一点点无心错

谁没有一些得不到的梦

谁人负你负我多

谁愿意解释为了什么

一笑已经风云过

活得开心心不记恨

为今天欢笑唱首歌

任心胸吸收新的快乐

在晚风中敞开心锁

谁愿记沧桑匆匆往事

谁人是对是错

从没有解释为了什么

一笑看风云过”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斑斑驳驳地洒在地上,空旷的山野之中,古刹之下,歌声于琴声交融在一起随着阳光缓缓弥散开来。

“好个‘谁愿记沧桑匆匆往事,谁人是对是错?从没有解释为了什么,一笑看风云过。’”一曲终了,老者若有所思地感叹道。

“谢谢先生之琴。”秦小西一边说一边双手奉上古琴。

老者笑了笑,伸出一只手接过琴,而另一只手却握住小西的右腕轻轻一翻,细细看起小西的掌心来。

“你……”小西轻轻瞥了青儿一眼,阻止了她的忿忿之语。

“小姑娘的命格真是一个奇怪啊。”说完,老者把琴扔到一旁,仔细地打量了小西她一会,方才语带疑惑地说道:“说来也奇怪了,你的身体里应该有两个灵魂。确切的说是一个灵魂的二魂六魄,和另一个灵魂的一魂一魄。”

“每个人的魂魄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一为地魂、一为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冲天、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三魂之中,天地魂常在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七魄中两个天魄两个地魄和三个人魄却从不分开。但是小姑娘你的三魂却全在一起,似乎是被人所为啊。不过好在那个人似乎是为了保全你的性命,并没有恶意。”

“你这个糟老头,说些什么啊?夫人我们走!”青儿听不懂这乱七八糟许多,只觉得这个老头说得并不是什么好事,急忙想要拉着小西离开。

而小西如同被雷打中一般,呆在原地,轻声问道:“那么,是否还有魂魄分离的可能性呢?”

老者摇了摇头:“两个肉身应该是天生缺了魂魄的,因此才被人合在一起。虽然这种融合会改变你的些许运命,但是如果分开,则是两两相亡。施法之人必定是你的至亲之人吧,否则也不会敢冒生命风险做此事呢?如此高深的法术我也只是在书上看到过,没想到今天却得以遇见,想来也是缘分。小姑娘你只要记得,既来之则安之,面对你的心便好。纵然生命中有劫数,亦有人放弃天命护着你。这里有个符,你如果不嫌弃可带着玩玩,或许可以规避灾难。”

说完老者从衣兜里摸出一个木符交给秦小西,然后笑着抱起木琴消失在树林的尽头。

“真是个怪人!”青儿看着老者消失的方向淬道。

秦小西脸色有些苍白,却还是强打精神对着青儿笑了笑,静静地把木符挂在了身上。

玉簪和耳环

七月二十,小暑,天气却出奇的凉爽。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雨从前一天一直下到次日的中午方才停歇。雨过之后,阳光折射在积水形成小潭上形成一道淡淡的彩虹。一双浅紫色绣花鞋不停在路面的给水上跳动,溅起一片水花。

青儿和王婶儿站在花园里,看着秦小西像个小孩似的不停在院子里跳动着,除了站在一边看,也只能对着小西被侵湿的鞋子摇摇头。

“唉……”青儿叹了第二十口气,心想七八岁的孩童也不会无聊到踩水玩吧。然而想归想,青儿却不敢把自己想的当着小西的面说出来。

小西自然不知道此时青儿在想些什么,她擦了擦脸上的薄汗终于停止了动作,一张脸因为不断的跳动而显得十分红润,衬着一身浅紫色的衣服在微风轻轻飘动,中较往日更添了几分柔媚的气质。

后院的小池边,水池中的荷花含苞欲放,在阳光下更显得晶莹,空气中弥散着清幽的荷香。说来也奇怪,后院的花种不少,可是荷花看似清淡的香味却依然能在群芳中显示出自己独特的味道。小西看着荷花,不禁喜爱非常,轻声念道:“柳外轻雷池上雨,雨声滴碎荷声。小楼西角断虹明。阑干倚处,待得月华生……”

“夫人真是好文采。”一个轻柔的女声自小西耳边响起,小西回头一看,原来是向以南带回家的夏姑娘。只见她一袭明黄淡雅长裙,身上搭了一条金银粉绘花的薄纱罗。一头黑发如瀑,上面带了几只雕刻精美的金步摇。粉面上一点朱唇,更显出了伊豆蔻年华的甜美和楚楚动人。

夏姑娘真是一个美人儿。虽然没有胡筱儿的与生俱来的大气和富贵姿态,也没有漠雪的素净和优雅,但她的娇俏也是筱儿和漠雪所不能及的。小西心中不住称赞,对着她微微笑了笑:“夏姑娘真是谬赞了。”

“夫人何必过谦呢?”夏姑娘顿了顿,语带感激地说,“向大哥从一群歹人中把我救了下来,我本就无以为报,现在又在府上叨扰多时,更是不知道该如何感谢。夫人就别再唤我夏姑娘了,叫我小夏即可。再这么生疏,可真是让我不好意思了。”

小夏言辞和举动都十分得宜,显然是受过良好女子礼仪培养。让小西不禁心生好感,她点点头:“既然如此,你也不必多礼,叫我小西吧。”

“这……”小夏想了想,回答道,“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听说你是南儿救回来的?”

“恩,我自幼与母亲一同长大。家母在临终前才告诉我有个父亲在淮阳,我安葬了母亲后想要到淮阳寻父,没想到路上遇到了一群歹人想要……多亏了向大哥把我救了下来,并说陪我一同寻父……”小夏说起向以南,一张脸通红,无限娇羞的样子。

“哦,原来是这样。”

“不过小西,我到府上多日,大家都叫你夫人,小西和我的年龄相差不大,不知为何大家都称你为夫人?”

秦小西见小夏言辞闪烁,知道她是担心自己与南儿之间关系,心中不由得十分好笑,故意拖长了语调说道:“我,我是南儿的……”

“夫人……”

“何伯?”秦小西话说道一半便被何伯打断,见他匆匆走到后院,知道他必然是有要事要说。

“夫人。王二来了,正在大厅等候。”何伯对着小夏微微行了一个礼,转过头对着小西说道。

小西闻言,喜上眉梢,连忙快步往大厅走去。一进大厅门口,就看到王二穿着一身黑衣坐在椅子上。

“小姐!”王二见小西走进大厅,立刻站了起来。

“王二,你怎么来呢?大哥呢?”小西兴冲冲地走上前左顾右盼。

“主子在家中处理杂事。因为放心不下小姐,就让我过来。”

“哦。大哥也真是的,我都这么大一个人了,哪里还需要人照看啊。”小西笑了笑。

“对了,主子让我带个礼物给小姐。”王二说着从衣带里拿出一个绸缎包好的东西。小西眼带好奇的接过来,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支雕刻着荷花图案的玉簪子。

“这……”小西拿着簪子,只觉得它在阳光下玉得几近透明。

青儿走到小西身边,也和小西一同观看起来,只有王婶儿和小夏见到这个簪子时眼里流露出了一种惊讶之色。

“这玉似乎是和田羊脂玉中的精品,叫做冰种和田。”小夏看着玉簪喃喃道。

“啊?”小西抬起头看着小夏,虽然对玉不甚了解,但俗话说黄金有价玉无价。况且从小夏的表情依然可以得知这玉簪价值不菲。

“别管这么多,既然是玄……你大哥送的,你就戴上吧。”青儿拿过小西手中的玉簪戴在她的发间,然后拍了拍后退一步,左右看了看,笑着说,“夫人很适合带玉簪呢!”

小西白了青儿一眼,摸了摸头上的发簪,抬头看见向以南从屋外缓缓走了进来。他看了一眼小西和她头上的玉簪,随即看着王二笑道:“王二,许久不见,这些小西在外经历了许多风雨,还亏你的照顾才能一直平安无事。”

“向公子言重了,我不过是陪着小姐四处散心罢了。”

“不论如何还是非常感谢你让小西平安回来。”

“小姐就是我的另一个主子。自然得细心照顾。”王二行了一个礼,不卑不亢地说道。

“哦?”向以南坐在椅子上,看着王二半响,方才笑道,“如果我们向府有王二这样的人也就好了。”

王二拱手行了一个礼,站在一旁若有所思的看着向以南,没有再说一句话。小西的视线在两人之间游移了半响,见两人都不再发言,连忙说:“今日气温合适,不如大家一起到西涧坐坐,一来给王二接风,二来去集市逛逛。”

几人看到小西笑得一脸灿烂,互相看了一眼,微微点了点头。

“那,我回房间换双鞋。”秦小西低下头看到被侵湿的鞋子,连忙把脚缩进裙摆中,起身返回房间。

“夫人,等等我!”青儿追着小西一路快步走进房间,一进屋便看到她把头上的玉簪取了下来,连忙问道,“夫人,你为什么把这只玉簪取下来?”

“太贵重了,万一弄碎了怎么办?”小西笑着打开放在梳妆台上久违开启过的紫檀木首饰盒,却不期然看到了放在盒子底部的一对镂空花纹水晶耳环。

这对耳环由一块紫水晶原石打造而成,表面采取了镂雕手法,在阳光下折射出晶莹的光芒。小西把手环摊在手心,仿佛被微微的紫光带到了十多年前。这是第一次到奉京的时候,向以南送给小西的礼物,虽然不见得值很多银两,但对于小西来说,这件在奉天收到的第一份礼物却无比的珍贵。

“夫人,这对耳环好眼熟啊。”青儿看到小西将耳环带上忍不住问道。小西对着青儿笑了笑却并没有说话,只是缓缓起身走出房门。青儿摸不着头脑,见小西不给答案,也只得悻悻地跟着出去。

也许是因为盛夏中难得的清凉天气,这天南淮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午时过后路面上微微有些暑气,随着缕缕微风抚过又变得凉爽起来。西涧小塘里,一枝枝饱满的花蕾、粉荷初露的莲花,在灼灼阳光下,显得出奇的艳丽、鲜亮,婀娜多姿地摇曳在清新、生动的碧绿中,丰润鲜灵有流香。

在西涧用了饭,几个人便在南淮城里闲逛起来。一路上,身着各色的轻纱和绸缎的姑娘公子穿行其中,或者在店里询价,或者与有人交谈,空气弥漫着一种轻微的脂粉味,粉饰出一片太平盛世的假象。若不是这几年小西走南闯北,兴许也会被这种繁华和逍遥给迷惑住。可是,塞北和南疆的剑拔弩张却告诉小西,奉天正处在风间浪口。特别是这几年奉天皇帝的身体不好,几个王子之间明争暗斗,内忧外患下的奉天朝就更显得飘摇。

路过一个贩卖首饰的小店时,小夏显出很有兴致的模样,向以南和王婶儿便陪着她走了进去。而秦小西和青儿则在店外一角搭起的一个皮影戏蓬饶有兴致地看皮影戏。皮影是由牛皮制成,主要使用红、黄、青、绿、黑等五种纯色的透明颜料。后背光照耀下投影到布幕上的影子显得瑰丽而晶莹剔透,具有独特的美感。这个皮影戏说的是奉天的一个神话传说,小西虽然听说过,但看到用皮影的方式表现出来时,也不禁像个孩子一般看得津津有味。

首饰店里的店小二对着几位看起来风度不凡的客人可谓是殷情万分,不仅把店里的高档货都拿了出来,而且使出了浑身解数对每一件首饰都进行解说。小夏看到这许多珠宝首饰并没有表现出很满意的样子,只是静静站在旁边低头看。

“小姐,你看这只点翠嵌珠孔雀步摇怎么样?它使用了金属焊接作底托,风身用翠鸟羽毛装饰,其眼与嘴巴用红色宝石、雪白的米珠镶嵌,两面嵌红珊瑚珠。凤身呈侧翔式,尖巧的小嘴上衔著两串十多厘米长的小珍珠,坠角是一颗颗翠做成的小葫芦。整个步摇造型轻巧别致.选材精良,实为罕见。”小二见几个客人久久没有露出满意的样子,连忙拿出了店里最珍贵的首饰,小夏方才露出满意的表情。

“这支步摇倒还不错。”小夏接过步摇拿在手中仔细打量了一会,转过头问道,“向大哥,你觉得这个配我怎样?向大哥”小夏叫了向以南两声也没听到他的回答,抬起头看到他正看着外面。小夏随着向以南的往外望去,才发现向以南的目光落在了正在看皮影戏的秦小西身上。

“向大哥……”小夏扯了扯向以南的衣袖,垂下眼脸遮住眼睛中的情绪。

向以南回过神问道:“怎么呢?夏姑娘?”

“你看这支步摇怎样?”小夏将步摇贴近发髻,娇笑着问道。

“嗯,不错。和你很相称。”向以南温和而有礼的说。小夏红着一张脸,正欲还谢,却发现向以南又看向了外边。

皮影蓬前,各式各样的人都挤在那里看皮影戏,一些小贼也趁机挤来挤去以便下手。秦小西站在皮影蓬中间,被人挤得来挤去。一个小孩忽然从前面窜过去,一脚踢在小西的脚踝住,小西掌握不了平衡,身子向后一倾眼看就要摔倒在地。

这时一只手臂横生过来,将小西扶住,以免她在众人面前摔倒。小西回头想要感谢,一看是王二,于是笑着感谢:“王二,多亏你,不然我可就丢脸了。”

“小姐,这里人多,我们去店里吧。我看向公子和夏姑娘可能也选好东西了。”王二说着伸手隔开人去让小西走出来。抬头看见向以南盯着自己,不觉微微一笑。

“怎么这么不小心?”向以南看到秦小西走进来,轻轻问道,目光触及到她耳垂上的紫水晶耳坠儿时又变得无限柔软。

秦小西看到向以南看着自己耳垂的,不觉脸上有些热,连忙用手扇了扇,装作没有听见向以南的问话,转头问道:“小夏,有你满意的首饰没有?”

小夏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着秦小西和向以南,当小夏看着她的时候,俏笑盈兮地说:“这个小店也没什么好看的,我们还是走吧。”

“如此也好。”小西点了点头,转身走出店铺,以致于没有看到小夏看着向以南跟着小西离开时眼中一闪而过的落寞。

安然的在向府过了一个暑夏,小西的心里却一直挂记着王婶儿和赵大叔之间的往事。不知是由于她久未回到向府,或者是府中多了小夏,这个夏天让秦小西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似乎她的每一次言行举动都被大家仔细观察。特别是在向以南的面前,每次在他的眼神下,小西总会不知道该怎么说话。让她恨不得马上离开向府,再次四处游荡。可是,秦小西心里也深深的知道,也许想要再一个人离开向府,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了。

八月末,夏天的末尾已经没有盛夏时那么炎热。院子角落的桂花开满枝头,在每个薄凉的夜晚独自婆娑摇曳,一树浓香呢喃,一地落英低语。小西和向以南等几人在一个微雨的清晨乘着马车离开向府。清风抚过,一片片米黄色小小的花瓣,带着浓郁的香气,随着细雨飘落下来,撒下一地花雨,掩盖上马车离去的折痕。

消失的五年之红尘摆渡人

离开南淮的第一年,我去了大漠。

那是一个九月的午后,夏末秋初,空气中有一种繁华过尽的萧索味道。麦田的麦穗已经泛黄,远远看去,一片金色连着天际,像极了沙漠的颜色。当第一只大雁消失在碧空的尽头,我决定去沙漠,看看那片妖艳炫丽而又冰凉凄凉的金色。王二知道我的决定后,只是默默地收拾好包袱跟着我一路西上。

路过风陵渡的时候,一条宽广的河流拦住了我们的去路。说实话,到奉天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荒凉的河流。

河边大片大片孤独而又倔强的芦苇随风泛起一阵灰蒙蒙的薄雾,河的对岸隐藏在雾气之中,若隐若现。我不知道河的对岸是什么,或者它永远没有尽头。秋风下,孤鸟南归,夕阳倒映在河面上,亦不能给它染上一丝喜色。

是不是黄泉也与这条河相似呢?不及黄泉相见,人生无常。既是苦,又是空,怀着多少血泪,多少离别和悲伤?

我站在河的这头,掩埋在芦苇之中,手指冰凉,直到再没有一丝温度。王二看着我,带着担忧的神色,我对着他笑了笑,寻了一个农家住下。夜凉如水,涛声拍岸。河风伴着月色侵入小木屋,泄入一室冰凉,翻来覆去,一夜无眠。

第二日,天阴有雨。农家阿婆告诉我,这条河有一位摆渡老人,只是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什么时候离开。我撑着伞站在河岸,触目是一片烟波浩淼,突然记不住离开南淮的原因。

曾有人说:当你想知道自己是不是能忘记的时候,你反而记得更清楚;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人在离开之后才发现,离开的原来是自己最重要的。没有人愿意被留下,所以总是在失去前先抛弃,我也不例外。

忘川离尘客,黄泉夜渡人。

我想,今时今日,此情此景,又与这句诗有何区别?只是不知道,摆渡的老人是何面目,有什么样的故事。

我在河边等了三天,后来我自己都不知道当初为什么有这么好的耐心。然而所有的等待和迷茫却在看到摆渡老人的时候化为风云消失殆尽。那日,河面依旧朦胧,他从河中过来,披着一蓑烟雨,精神矍铄,目光淡定。

“公子,你可是在等船?”老人见我一身蓝色长袍站在站在河边,好意问道。

“是的,等您三日了。”

老人笑了笑,请我和王二上了船,离开河岸往另一边划去。

“公子是要去向何处?”

我想了想,轻声回答道:“江湖……”

“江湖?呵呵……”老人闻言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我在这里划了十多年船,听过无数人说想要去江湖。可是,我们现在不就在江湖之上吗?年轻人,我们都在江湖中漂浮,只能进不能出。只是有的人在江湖中赫赫有名,而绝大多数人行走一生,江湖上却没有他的传说。”

“那么您呢?”我问道。

“我?呵呵。我年轻的时候也与你一样,以为江湖就是走遍每一条河流,越过每一处险峰。可是到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河流的那边也没什么,后果头看,也许还及不上这里。只是那时候,我不信,我不亲身经历一下是不会罢休的。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么一段。”

我坐在船上看着老人的背影,觉得他的身影似乎和忘川的摆渡人重合在了一起,监管着这世间轮回,只是过了这条河,渡船之人是不是真的人忘记过往呢?

“年轻人,当我像你这样大的时候。只懂得好好地保护自己,我知道不被人拒绝的方法就是拒绝别人。那年,我离开故乡,再也没有回去。其实那里是我一生中呆过最美丽的地方,可是现在我回不去了。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我赢了,但有一天当我路过这条河流,看见水中自己倒影的时候,我才发现,其实我输了。我把我最宝贵的时光都浪费在了寻找和抱怨之中。于是,我永远地留在了这里摆渡。这些年,我看到过很多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奸诈的老实的美丽的丑陋的。他们在过河的时候,总是心事重重。我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但是我知道他们说烦忧的并不一定就很难解决。你说人为什么总是不快乐呢?因为人们总是想得太多,欲望太多。”老人披着蓑衣站在船尾,撑着一只竹篙,划万丈红尘滚滚。流不尽数世的情缘。轻带红尘烟雨,沉醉了一地相思。我知道这个老人必定有一段沉重的过往。

“为何,你不回去呢?有的人还在原地等你……”

“回不去了……”老人颓然地笑了笑,“故人已化作尘土。我总以为留在原地看着别人离开是件最痛苦的事,其实,离开的人回头时发现已经没有人站在原地,才是最大的无奈。这就是人生,这就是江湖。你又何必去寻呢?”

我看着老人,没有再说话,天地一片灰色,如同一幅泼墨山水画,一切都是静悄悄的,只听得见竹篙划过河水的声音。

到达河的对岸后,我付了一个碎银子作为船资。老人只是静静的结果,脸上并没有其他表情。我环视了一下四周,才发现,原来河的对岸还是那边一样,一片芦苇弥漫了天空的颜色。而回过头时,我只看到老人坐在河边看着河水滚滚,一动不动。

当我们到达沙漠的边界时已经是十月了。抵达沙漠附近小镇后,见到的第一次日落,至今我依然难以忘怀。那时天色已经有些暗淡了,头顶山甚至隐隐约约地有几颗星星。马车转过一个垭口后,眼界突然开阔起来,在苍茫的远方,弧形的沙丘之间,一轮血红的落日像马车轮子一般,静静地停驻在那里。落日沉入西地平线以下那一刻,是颤抖着降落的。它先是纹丝不动,突然,它颤抖了两下,往下一跃,于是只剩下半个。在我还来得及仔细观看的时候,另一半也消失不见了。一切为雾霭所代替,随之而来的是无穷无尽的黑暗和寒冷。

随后的日子里,每一次看到沙漠的日落,我都会感慨万分。在我看来沙漠最美丽的时候不是日出,而是日落。当胭脂色的落日消失在茫茫戈壁中时,我就仿佛是一种路过了一场奇异的风景,久久无法回过神来。沙漠是最美丽,最复杂的,亦是最荒凉和热闹的地方。

我与王二在沙漠边呆了一年。住在边境小镇上惟一的一个客栈。平时我喜欢在房间里看向平安留给我的医术,或者跟着王二在小山的背后联系武功。没事的时候我也帮镇上的人看看病,收点诊金,或者帮客栈的老板做些简单的活。在沙漠的日子里,阳光将我的脸晒得黑黑红红的,扬尘过来总是将我盖得灰头土脸,我穿着这里人都穿的土布衣服,有时经过蓄水池时常常会认不出自己。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波澜不惊。刚开始的时候,我喜欢租两匹骆驼,和王二在沙漠里四处转转,见识一下大漠的景色。但是到了后来我才终于明白摆渡老人的话,沙漠的那边,还是一片茫茫的沙漠,其实一切并没有什么两样。

每当有商队路过的时候,这个边陲小镇总是格外的热闹。因为这里是边界,许多南来北往做生意的人在这里贩卖各种东西。有时会有很大的商队出现,而这个时候,我总喜欢托他们帮我带信会南淮,当然前提是我要买一些我需要或不需要的东西。我会把这些东西分给镇子上的小孩子,看着他们高兴的笑脸,我常常会想起书院里的那帮孩子。不知道那些人可好,不知道南儿在遥远的地方可好。

当然,沙漠里不可能总是一片静,和乐融融。最让这里的人们烦恼的就是驻扎在边境的军队和马贼。军队除了定期的征粮倒也没什么特别讨厌的地方,可是马贼就不一样了。他们来无影去无踪,不仅要抢劫粮食财物,还要杀人越货。沙漠的冬天总是少有商队来往。这个时候,马贼都要到小镇上抢劫,到最后竟然演变成了定期收费收粮。不过幸运的是,我到沙漠之前那群马贼已经到过镇上,因此直到我离开沙漠的时候也不曾见过他们。但是我曾医治过被马贼所伤的人,那些没死的人几乎不是肚破肠流、就是被斩断手脚。我曾问过镇上的人为什么不曾想过离开?沙漠炎热而寒冷并不是一个适合久住的地方。可是那些沙漠里的人都只是摇摇头,静静地望着沙漠的那边。

第二年九月的时候,我和王二跟着一支商队离开了沙漠。离开的那个清晨,我终于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了沙漠的日出。一轮红日从山的那头升了起来,炫目得让人无法直视,一瞬间,整个沙漠金色象被激活一般,变得那么的耀眼。我想,也许我从来就不曾认识过这片沙漠,即使我在这里与它朝夕相处生活了一年。这个世界上很多在我们身边的东西,我们都以为自己很了解他们。可是,就是因为太熟悉了,所以反而更容易被我们忽略。就如同那边消失在我身后的沙漠。

回去的时候,我与王二特意回到了那条河流。薄薄的秋天,芦苇随着风给天空染上一层朦胧的白,一切如同我们去年路过一般。而我们却再也没有等到那个摆渡的老人,听周围的人说,那个老人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在这里摆渡了,不知道是去了他方,还是已经永远地躺在了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

我站在河边看着河水向东逝去,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去年,那个老人还在坐在这里遥望,可是今年却已经不在了。而我宁愿相信,那个摆渡的老人只是回到了他的故乡。

红尘摆渡人,我遥遥渡河而来。彼岸眼波流转,可有人寻我?繁华三千,可有人候我?

小西破案记之二刻拍案惊奇

话说秦小西破了某男闹市跳水之谜后,众多跳水爱好者纷纷到向府找小西理论。

您说,这奉天朝是既没有泳池又没跳水场,不到河里跳,难道到海里跳或者到粪坑里跳?奉天不给跳水爱好者权利,你一个小老百姓还把我们的人送到精神病诊疗中心去不是太不讲情理了么?

这一大群人一人一句,七嘴八舌,弄得小西是晕头转向苦不堪言,只得在向府门口挂了一个谢绝会客的牌子,才勉强得以安生。

谁知道没有清净几天,什么人与自然和谐协会也来了。这个协会的人一个个都是姑婆打扮,冲进向府里指着小西的鼻子说,人和河流做亲密接触是回归自然,为什么要横加阻止?小西拗不过这帮子人,只得报了官,自己则带着向府的老小躲到一个小镇上清闲清闲。

这个小镇叫钟科,离南淮不远,山清水秀,风景宜人,小西自然是喜欢得紧。可让小西想不到的是到刚到这个镇上没几天,一个名叫戴放的老头打着钟科镇自然研究院的名号跑到了小西借居的小宅院找小西收费。小西顿时就懵了,自己不是才到这个镇不久么?按理说收保护费也是地痞流氓的事啊,在南淮被人欺负还不够,怎么到这里还有个戴老头给追着要钱?

谁知这戴老头也是振振有辞:“年轻人,你说,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得呼吸,对吧?”

“对!”

“如果不呼吸就得死,对吧?”

“也对!”

“那么,你吃饭要钱,喝水要钱,为什么呼吸不该收你钱呢?”

“啊?呼吸税?”

“是呀,让我算算,你到这个镇子4天又12个小时18分14秒。按照一分钟呼吸10次来算,你这几天就呼吸了65000次,你们一共有8个人,就是520000次。一个人按一天10文钱算,4天半就是360文钱。请给我吧!”

“你的意思是,我们到这里啥都不做就得给你360文钱?”小西几乎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是的,给钱吧,快点。”

“照你这么算来……”小西拿出一个算盘拨动了几下,“一个担水人,担一天的水也不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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