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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死对头互换身体后-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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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时苍原本就不是那种话多的人,于是就这样,两个人成为了同桌。
  他像一团烈焰,不仅照亮了他浅灰色的人生,也带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温暖——那是一种来自亲人之外的温暖,没有了血缘关系作为纽带,这种感觉更加奇妙。
  虽然陈越阳有时确实会做一些很过分的事情,让沈时苍非常头疼。
  但是,陈越阳会在自习课时,将脸枕在漫画书上,然后侧头盯着他看,一看就是好几分钟。
  沈时苍努力做到目不斜视,但他笔下乱七八糟的数学公式却出卖了他紧张的心情。
  “沈时苍啊。”陈越阳叫了他一声。
  这人说话时就喜欢把尾音拉长一些,但却不显得拖拉,反而有一种慵懒的俏皮感。
  他没有转过头去看他,仍然在卷子上写着牛头不对马嘴的公式。
  但是,陈越阳却并没有因为对方没有看他,而闭上嘴,反倒是继续把话说了出去。
  他说:“你就不能笑一笑嘛?你说你长得这么好看,老冷着个棺材板儿脸,也太浪费了。”
  沈时苍闻言,斜眸看了他一眼,就被那双笑意盈盈的桃花眼吸引住了全部的注意力。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在不皱眉的时候会显得格外多情,很是勾人。
  盯着那双眼睛看了好几秒,沈时苍才回过神来,他慌忙收回目光,继续盯着自己的卷子。
  后来,他不知道怎么,就喜欢上了传纸条这件事。
  每天自习课上都换着花样给他传小纸条,沈时苍最开始的几次还会打开看,后来连拆都不拆了。索性一直都扔在桌子上不管,而陈越阳下课离开之后,他又悄悄地收起来。
  沈时苍在北京度过的第一个冬天,感受到了生命里最寒冷的温度。
  他身披一身风雪,匆忙赶到医院时,沈月玫已经不在了。
  无数的回忆在这一瞬间纷涌而至,那种令人窒息的痛苦,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沈时苍以前只是听人说过,北方的冬天很冷,冷到冰雪数月都不会消融,但这一刻,他才真真正正感觉到了透彻心扉的寒意。
  他行尸走肉般地回到了学校,靠着主席台看着深色的天幕,突然觉得人生了无生趣。
  直到他看到了被皮带抽得遍体鳞伤的陈越阳。
  这人似乎永远都是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乐观模样,哪怕现在疼得龇牙咧嘴,眉宇间那股不服输的桀骜也从未消失。
  他听着对方絮絮叨叨了一阵子,才知道他的叔叔和哥哥已经不在了。
  沈时苍想,如果现在还是古代,这人可能就像金庸笔下的神雕侠杨过——哪怕断了一条胳膊,也能重新站起来。
  而这一次他也想试着站起来,所以,沈时苍选择离家出走。
  他拉黑了沈家所有人,无论沈家的人亲自来找他,还是派人来找他,他都一概置之不理。
  以此为契机,沈时苍开始不由自主地关注起了陈越阳。
  陈越阳上课玩手机时,他忍不住看他;陈越阳上课看漫画时,他忍不住看他;就连陈越阳自习课上趴桌子睡觉时,沈时苍依然忍不住去看他。
  默默地注视着他,渐渐地成为了沈时苍生命中一个最重要的习惯。
  后来,沈时苍甚至去看他打球,看得多了,他竟然也渐渐学会了篮球,只是所有篮球技巧,都可以说是陈越阳的复刻版。因为,每一个动作都如同镜面一样,分毫不差。
  但是,沈时苍觉得,只有这些根本不够。
  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更加隐蔽且高效率的办法。
  他凭借着出色的计算机技术,入侵了学校的内网,单独开辟了一个只有学生用户才能进入的匿名子论坛。
  本以为这种事情不会太顺利,却不料学生们对长辈和学校的叛逆性竟然及其统一,这么多年来,升学又毕业来来回回换了好几拨人,这个子论坛竟然一直都安然无恙地存在着,没有被任何校领导发现。
  而沈时苍开辟这个匿名论坛的最初目的,就是披着匿名的外衣,去询问学校里的其他人,因为他想知道,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陈越阳是什么样子的。
  这种想要知道对方全部的想法,如同侵入了计算机系统的病毒,让他越陷越深,沉迷到了一种无法自拔的地步。
  因为心里放了一个这样难以启齿的秘密,沈时苍平日里也就表现得对陈越阳比以往更能容忍了。无论他对自己开了什么样的玩笑,说了多么出格的话,沈时苍也没有反驳过什么。
  他知道对方的撩拨都是无心之举,所以没办法给予什么回应,但是,陈越阳越是这样无心的撩,沈时苍就越觉得不高兴——似乎所有的重量,都压在了他一个人的心上。
  直到陈越阳实在是玩儿得太过分了,沈时苍忍无可忍。
  但是在这之后,面临着文理科分班的问题,沈时苍偶然间听到陈越阳准备学文的消息,顿时如坠冰窖。
  而陈越阳选择文科的理由也很简单,他只是单纯地不喜欢化学方程式——这种英文不像英文的鬼画符他最讨厌了。
  既然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所以沈时苍决定把这件事告诉对方,毕竟,以后可能也没什么机会离得这么近了。
  只是,他好不容易鼓起来的勇气,都被那一棍子彻底闷了回去。
  学校后门的那场械斗,与其说是打断了他的一条胳膊,不如说是打碎了他的心。
  伤好出院后,文理科已经分班完毕,两个人一个在A班,一个在12班,平时学校有什么活动都是离得最远的,似乎已经再也没有了交集,而这种毫无交集的状况,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一直持续到地老天荒。
  就在这样的状况过了一年之后,沈时苍已经接受了这样不咸不淡的结局,但是,意外在这时发生了。
  高三伊始,他们两个人,因为一场意外导致灵魂互换,所以,搬进了同一间寝室。
  第二天一早,沈时苍盯着镜子里的那张脸,就觉得非常不真实。
  同住在一个房间里的感觉非常奇妙,似乎比同桌时更加让人无法自拔。
  而他这种内敛性格的人,一贯是习惯苦着自己的,他很害怕自己会一时控制不住,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情。
  但是陈越阳这个人,就像是忘记了高一时的那件事似的,仍旧是每天对着他嬉皮笑脸。
  沈时苍差一点就瞒不住了。
  因为,在沈家那次,沈时望喝多了耍酒疯,非要玩捉迷藏。
  那时他们两个人都藏在窗帘后面,距离很近很近。这似乎是沈时苍第一次和他距离这样近,而且还持续了这么长的时间。
  他自己的体质他再了解不过了,沈家两兄弟的自控力都强到了一种恐怖的地步,简而言之,就是禁欲得不像个活人。如果换成是他自己的身体,肯定不会出现那样尴尬的意外,但是,那时他是在陈越阳的身体里……
  陈越阳的体质和正常人差不多,除了他的瞬时爆发力有着巨大的优势之外,就是一个身体素质非常好的少年。当然,有些冲动也是少年人应该有的。
  所以,沈时苍很难堪地起了那种反应。
  那是他以前从来都没有体验过的灼热感,因为心中埋藏得极深的那份感情,在这一刻倾数爆发出来,一种无法抗拒的热意从最深处传递到了四肢百骸,热得他头皮发麻。
  他飞速跑进了浴室,打开了花洒,刺骨的冷水撒在身上,但是那种从内心深处涌出的灼热感却那么难消。
  特别是他听到陈越阳在浴室外面的喊声,整个人都像着了魔一样,越来越热。
  他忘记了自己冲了多久的凉水,才让那种灼热与冲动变得不那么明显,身体开始慢慢恢复平静,而他的心情,也慢慢地恢复了平静。
  总之,这件事让沈时苍一直以来的防线全面崩塌,以至于在这之后,沈时苍都不敢离陈越阳太近,深怕重蹈覆辙。
  在共同生活的这段时间里,沈时苍对陈越阳的了解深度,迅速从180度扩展到了360度。可是他越了解陈越阳,有些话就越不敢说。
  因为,陈越阳这个人实在是太过外向活泼,无意识的撩拨别人已经成为了他的被动技能,无论是对着谁,陈越阳都是这样,开起玩笑来毫不尴尬。
  而他的心底又藏着那样一个见不得人的事情,所以就越发觉得踌躇。
  尽管陈越阳帮了他那么多的忙,无论是学生会,还是沈家,陈越阳都帮他把那群人摆得明明白白的,但是沈时苍依然不敢多想一些奢望中的事情。
  因为,陈越阳对其他人也是如此。
  虽然他是不良,但是在学校里的威望颇高,就在他随时都会去帮明月的这件事上,就能看出来他本质上就是个很热心的开朗少年。
  后来陈越阳顶着他的壳子进了学生会,虽然偶尔会给尹松野下不来台,但对方真的有什么难处时,他也不会置之不理。
  更不要说后来还与他关系颇好的陶一然,还有他在12班的那些哥们儿们了。
  当然,最让沈时苍觉得无法忍受的人,还是连与兴。
  其实也说不上来到底是因为什么,沈时苍第一次见到连与兴时,他就觉得这个人不行。
  他自觉不是那么心胸狭窄的人,陈越阳和陶一然、关哲等人呆在一起时,沈时苍从来都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一听到陈越阳单独约了连与兴,沈时苍就气得不行。
  这种生气,哪怕在撞破了明月对陈越阳表白时,还要严重。
  再后来,他们终于换回了各自的身体。
  沈时苍本以为这个意外只是一场梦而已,梦醒之后,陈越阳就会离开401,也不再与他有任何交集,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陈越阳留下来了。
  于是他忍不住去试探对方的心情,直到他在匿名论坛里看到了那个帖子。
  那是一个非常眼熟的帖子,无论是语气还是描述出来的事情,都非常眼熟,就像刚刚发生在身边一样。
  沈时苍打开了网页源代码,查到了发布那个帖子的IP,果然,发帖人就是陈越阳。
  但是当沈时苍看到陈越阳写给明月的回复内容之后,刚刚变得热起来的心脏,又凉了下去——他果然只是想试探,并不是真的对自己有什么别的想法。
  虽然现代社会给了这个小众群体一定的尊重和理解,但这并不代表,这条路是一条好走的路。既然对方并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他就没有理由把他带上这样一条充满了荆棘与坎坷的道路。
  那些阴暗面的事情,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就好了,陈越阳一定要一直活在阳光下才行。
  他是这么想的,所以,也就把稍稍外泄的情绪逐一收好,不再让人看出端倪。
  直到陈越阳一个直球打了过来。
  他从来没有想到,还会有柳暗花明的这一天。
  而在柳暗花明之后,陈越阳看到了他藏了数年的纸条,才知道这份迟到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感情,有多么沉重、多么深刻。
  陈越阳忍不住问他:“沈时苍啊,你就没觉得自己有点儿像……跟踪狂?”
  他本来不想用这样的词来形容沈时苍,只是,他实在是太想知道,这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中,沈时苍到底是怎么走过来的。
  而这一次,沈时苍难得没有吝啬语言,简明扼要地把曾经的事情,逐一告诉了他。
  只是,陈越阳听到这些事情之后,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这人虽然天生一张仙里仙气儿的脸蛋,整个人都高冷得恍若不食人间烟火,怎么做出来的事情,这么……一言难尽呢?
  陈越阳以为自己平时对他做的那些事,就够过分的了,没想到这家伙暗戳戳地干了那么多更过分的事情。
  对此,沈时苍表示:“我从来没有跟踪过你。”
  陈越阳被他气笑了:“是,你是从来都没跟踪过我,可你直接在我手机里安了跟踪插件,老子去哪儿了你电脑一搜就能瞧见。我说当初我落水那次,还有被程明玺那孙子绑了那次,你都那么快就出现,原来是开挂了啊。”
  沈时苍垂眸看了他一眼,然后淡淡地“嗯”了一声。
  “你还‘嗯’?!‘嗯’什么啊!沈时苍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是这种人呢!”陈越阳忍不住调侃道,“你说你白长了这么一张不食人间烟火的脸,怎么做出来的事儿都这么下流呢。”
  听到最后那个词,沈时苍忍不住皱了皱眉。
  陈越阳也觉得自己用词有些过火,于是连忙解释道:“你别生气啊,我这人嘴欠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是真心那么想你的……嗯,反正我比你下流多了,这总行了吧?”
  说完,陈越阳就从沙发上站起来,突然就想到了前阵子在酒店里没有做完的那件事。
  总觉得,两个人也交往一段时间了,总是悬着也不像回事儿。
  于是,陈越阳问他:“帅哥约吗?晚上不回家的那种。”


第五十二章 番外。兴然
  陆炳遥觉得,如果狐狸精会说话的话,那TA肯定是个台湾腔。
  作为从穿开裆裤起就跟着连与兴各种混的老铁,陆炳遥和连与兴虽然不是“情比金坚”的三世怨侣,也是货真价实的可以为了对方两肋插刀的好兄弟,但是他没想到,这个在哈尔滨叱咤风云好多年的社会我连哥,一离开东北没几天,就被一个台北来的狐狸精迷得找不着北。
  这他妈是要成了个废人啊。陆炳遥这样想着。
  对于陆炳遥来说,这就是一个烽火戏诸侯的忧伤故事。
  对于连与兴来说,这就是一个别人出柜我砸柜的励志故事。
  而对于陶一然来说……这大概是一个该死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霸总还是个土味霸总。
  因为,连与兴他们家是开洗澡堂子的呀ヽ(°▽°)ノ
  ……
  陶一然第一次见到连与兴的时候,就觉得这人非常搞笑。
  别人来篮球场加油助威,不是带着运动会专用的拍手塑料夹,就是拎着一大袋子零食安静地做一个吃瓜群众。
  但是连与兴很特别,他拎了根铁棒子就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想打场棒球赛。
  要说不良少年这个群体,陶一然平日里也是有所耳闻的,毕竟市一中里有陈越阳这么个不良典范。
  陶一然最开始对不良少年这类人是有些害怕的,但是自从陈越阳开始和沈时苍形影不离之后,陶一然也就和陈越阳客观上地离得近了许多。
  他渐渐发现,其实陈越阳这个不良少年也不像传说中那么吓人。不仅礼貌安静,而且工作能力非常强悍,丝毫不逊色于他们引以为傲的学生会会长沈时苍。
  当然,陶一然不知道的是,那时的陈越阳的壳子之下,还真就是沈时苍本人的灵魂。
  但这并不妨碍陶一然在内心深处,对不良少年这一概念有了重新的定位。他开始觉得,这类人也是很可爱的嘛。
  所以,当他遇见连与兴这么搞笑的人的时候,才会忍不住想去离他近一些,因为——这人看起来比陈越阳还搞笑——至少,从口音上来说,他就比陈越阳搞笑。
  也是因为篮球赛的这件事,陶一然和连与兴就算熟了起来。
  陶一然平时从来都不会翘课,也不会翘晚自习,但是在认识了连与兴之后,这些曾经他从来都没有想过的事情,全部都变成了现实。
  他在教室里的座位是靠窗的,而他的班级又在一楼,某天晚自习,陶一然就听到有人敲窗户。
  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沉了下去,教室里灯光明亮,很难看清外面是什么样的景色,但是下一秒,陶一然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窗户外面。
  那人的头发被剪成短短的板寸,剑眉凤眸,双手撑在窗子上,肩膀就显得特别宽,似乎隔着一层玻璃,都能把他抱在怀里。
  连与兴看到他抬起头之后,就往旁边撇了撇头,示意他出来说话。
  但是这时候刚好是晚自习,陶一然根本就没想过翘自习这种事。
  他有些害怕地摇了摇头,柳叶一样细长的眉忍不住微微皱起,一副为难又不敢的模样。
  虽然……他内心深处确实有点想试试翘晚自习是一种什么感觉,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翘过,又总是听别人说翘课之后会去哪里哪里玩儿,遇见了什么什么样的人。
  《我的少女时代》中的男主角曾经对女主角说过:“没穿过高中制服翘一次课,长大才会后悔。”
  这种带了一点点小坏的叛逆和嚣张,恰好是那些平凡而乖顺的孩子们最期盼的事情。
  他们会时常想象,自己做出这些事情之后会如何如何,但是却永远都不敢踏出这样的一步。
  但是这一次,陶一然却踏出了这一步。
  因为,他看到窗外那个高大的男生,竟然举起了一根棒球棍,对着教室的玻璃开始比划着,一副“没人拦着我就要砸了”的样子。
  陶一然一看这状况,当即被吓得倒吸一口凉气,然后“腾”地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他这一起来,撞得桌子往前一顶,和前桌的椅子背磕在了一起,发出了一声极有存在感的响声,以至于全班同学都扭过头来看他,就连在讲台上玩手机的班主任也望了过来。
  陶一然看着一脸疑惑的班主任,然后弱弱地举起了手,并说道:“老、老师……我想上厕所。”
  老师似乎没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出去。
  陶一然顿时如蒙大赦,扔下手里的水性笔,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他这一跑,就再也没回来。
  陶一然跑到窗子下面时,连与兴扛着根棒球棍,叼着根中华烟抽得正嗨,整个周身烟雾缭绕,带了丝微微颓废的帅气。
  瞧见陶一然跑了出来,连与兴掐灭了那根烟,然后将烟头扔进了花坛旁边的垃圾桶里,整个动作如同行云流水,烟头在空气中划出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和篮球场上的三分球一样帅得掉渣。
  “你、你叫我出来干什么呀?”陶一然问他。
  连与兴顿了顿,想了一会儿,然后对他说:“没事儿就不能叫你出来?”
  陶一然:“可是我在上晚自习……”
  连与兴:“你要是想学习就回去呗。”
  陶一然:……
  陶一然:“可我已经出来了!”
  他是真的搞不懂这个人怎么想的,明明是连与兴拎着根棒子,一副“你不出来老子就把玻璃砸了”的表情。但是等他真的出来了,这个人又不说到底有什么事。
  直到好多好多年之后,陶一然已经和连与兴一起生活了很久,台湾腔和东北腔终于在相互影响之下,各自坚挺无能之后,陶一然才明白,这人现如今的所作所为,用两个字的方言就可以充分概况,那就是:撩骚。
  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撩闲。
  但是现在的陶一然还不知道这个东北方言,所以他一时之间也想不到什么适合吐槽的话,来对连与兴说。
  连与兴扛着棒球棍,又想了一会儿,然后对他说:“要不然你跟我去打球?”
  一听到“打球”这两个字,陶一然就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又连连摆手,说:“我不会打篮球的,而且那个球太大了,我玩不开。”
  说完,连与兴不由分说地扯过了他的手腕。
  他将自己宽大的手掌与对方的柔软白皙的手重叠在一起,果不其然,对方的指尖刚好触碰到他的第二个指节,比他的手小了不止一圈儿。
  “是玩儿不开,”连与兴点了点头,并对他说,“我估计你单手都拿不住球。”
  陶一然有点生气:“不要这样看不起人好么!篮球那么大,谁能单手抓住不掉嘛!”
  连与兴:“你等着。”
  三分钟后,连与兴单手抓着一只篮球回来了。
  对于陶一然来说过大的篮球,被对方牢牢地单手抓住,甚至连与兴还不满足于此,又翻起手腕,那个篮球就在他的手腕、手心、手背和指尖来回翻滚,看得人眼花缭乱。
  陶一然忍不住感慨:“哇,你好厉害喔。”
  他这个人其实有点天然的属性,想到什么通常直接就说了,特别是对于别人的赞美,从来都不会吝啬表达,就像当初他可以直接大大方方地说出“我觉得陈越阳是个很好的人”,是一样的。
  但是,对于连与兴这个人来说,这种天然系的直球杀伤力太大了。
  这么多年来,他习惯了那种铁哥们儿之间的骚话批话,也习惯了来自对手的恐惧与臣服,唯独对陶一然这种源于内心深处的赞美非常缺失。
  一直以来,连与兴对林志玲式的“加油加油加油”是非常不屑一顾的,但是听到陶一然的赞美之后,竟然诡异地觉得这种调调的彩虹屁竟然无比的香。
  真的是见了鬼。
  但是,连与兴暗地里还没美滋滋几秒,就听见陶一然又问他:“但是篮球你是从哪里找来的呀?”
  连与兴斟酌了一下措辞,然后对他说:“找你们学校的学生借的。”
  陶一然:“借的?”
  随后,连与兴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站着的两个惨笑着的、穿着市一中校服的少年,并朝那个方向喊道:“嘿哥们儿还你球!”
  说完,他直接单手把球扔了过去。
  而且还扔的及准,直接就砸进一个男生的怀里,那两个男生呆愣地看了看自己的球,然后吓得一溜烟地飞速跑了。
  “他们好像有点害怕你诶。”陶一然说。
  如果远处逃命似的飞奔的两个少年听到了陶一然的这句话,肯定会疯狂呐喊“不是有点害怕是贼他妈害怕啊啊啊啊啊”。
  但是,连与兴却说:“可不嘛,谁让我长得这么凶。”说完,他还摆出一副颇为无奈的模样,无辜地耸了耸肩。
  陶一然以为他不高兴了,于是安慰道:“没有啦,我觉得你长得很帅喔。”
  连与兴:……
  连与兴:突然脸红。jpg
  他又被这小家伙的直球撩得有点懵。
  但是陶一然又没有说谎,他是真心觉得连与兴长得很帅。之所以让很多女生退避三舍,大概就是因为他的发型实在是太爷们儿了,不符合韩流风格的小姑娘审美而已。
  可是这种板寸对于男生来说,看起来就很帅很潇洒,而且这个发型非常考验一个人的颜值——毕竟,一个人如果是真帅的话,就算是梳平头都帅。
  连与兴对这种来自天然呆的赞美非常受用,于是准备带这个从来都没有翘过课的家伙感受一下翘课的世界。
  于是,连与兴对他说:“我带你去打台球吧。”
  “诶?可以吗?”陶一然问他,“可是我不会诶,你的好朋友也不认识我,我怕他们嫌我烦怎么办……”
  陶一然不太喜欢给别人添麻烦。
  虽然,他好久之前就想见识一下网吧酒吧球吧都是什么样子的了。
  连与兴听到他这样说,也意识到了对方心里是想去的,于是拍着胸脯保证道:“当着我的面儿敢嫌这嫌那的人还没出生呢,我就问你一句话,想不想去?”
  他似乎已经开始隐隐期待着,对方笑逐颜开的模样。
  而陶一然也没有让他失望,在听到他的话之后,那张软绵绵的包子脸瞬间就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就这样,陶一然开开心心地跟着连与兴去了台球厅。
  这个台球厅似乎是连与兴的地盘,因为他们刚一进去,陶一然就听到端着鸡尾酒的服务生叫了连与兴一声“老板”。
  整个场子里的光线很暗,但是五彩的灯光却闪得敬业,而且这里与其说是台球厅,不如说是夜店更为贴切。因为除了台球厅之外,也是个酒吧。
  陶一然跟着连与兴,见到了他的许多朋友,这些人不是染着红毛就是染着黄毛,甚至还有人染着绿毛——好可怜喔,似乎感情生活不太顺利的样子。
  他刚到没多久,那个红毛就开口了:“连哥,这谁呀?”
  “市一中的朋友,”连与兴揽过他的肩膀,把他从后面带了出来,对众人说道,“我告诉你们今儿个谁都不许吵架干仗啊,喝多了都麻溜儿的给老子滚出去,我这朋友是个好学生,别吓着他。特别是你,刘松田,”说完,他顿了顿,然后强调着说,“别让我在自己地盘上再看到赵朋轩那孙子,否则连你一起捆吧捆吧塞垃圾桶里。”
  刘松田赔笑道:“连哥哪儿的话,我这不也是为了篮球队么,要是不考虑篮球队的成绩,我早不理他了,怎么可能让他来这里碍眼呢。”
  听到这话,连与兴的脸色才稍微回暖了些。
  然后,他就拽着陶一然去最角落里的台球桌玩儿去了。
  而刘松田留在原地,看着两个人的背影,若有所思。
  一旁的陆炳遥见状,从后面怼了一下他的肩膀,笑着问他:“瞅啥呢啊?”
  刘松田说:“没什么,就感觉连哥这次带来的人……挺漂亮的嘛。”
  柳眉杏目雪肤红唇,笑起来又带着阳光般的暖意,腰细腿长不说,声音也软绵绵的,除了头发短点、下面又带了个把,还真就找不出什么别的毛病了。
  “老刘,我求求你别发骚了,”陆炳遥嫌弃地说,“你真他妈是单身久了,看到个眉清目秀的男的都能想歪?”
  刘松田:……
  刘松田被他气笑了:“我去你妈的!陆炳遥你是不是脑子里有屎啊?老子女朋友照片你看到过吧,我至于吗我!还是你自己也有这种想法啊?”
  陆炳遥连忙否认:“别别别,我可是个正儿八经的直男,喜欢那种穿超短裙配小靴子梳双马尾的日系萌妹。”说完,他顿了顿,又对刘松田说道,“不过讲道理,我觉得你那女朋友还真没连哥今儿带回来的小男生长得漂亮。”
  刘松田:“陆炳遥,求求你别发骚了。”
  ……
  与此同时,陶一然正抱着一根长长的台球杆,认认真真地看着连与兴给他做示范。
  他以前从来都只是听别人说起过,或者是在小说电影中看到过,但是却没有真正握住一根台球杆,真正站在台球桌前,看着那颗白色的小球将五颜六色的小球撞进球袋里。
  而俯身打着球的这个人,也比电影里的那些演员帅气多了。
  连与兴的球技真的很好,并不是拍戏时刻意摆出来的模板动作,胳膊上每一寸肌肉的张弛,都和台球桌上那些小球的运动轨迹息息相关。他肩膀很宽,胳膊上的肌肉看起来就很结实有力,或许是因为经常穿着背心打篮球的缘故,从肩膀到手背都晒成了色调均衡的健康小麦色。
  他三点一线盯着球杆、球和洞口时,上半身伏在台球桌之上,腰背直挺,下颚线和喉结连出一条优美的弧线,一种强烈的荷尔蒙气息满得都要溢出来了。
  下一秒,三个不同颜色的小球分别掉进了三个不同的球袋里。
  简直完美得不行。
  一杆完毕,连与兴才拎着球杆直起上半身,他歪了两下脖子,然后朝陶一然扬了扬下巴,痞痞地笑了笑,问他:“怎么样?帅吧?”
  陶一然简直都要看呆了,连忙夸赞道:“帅帅帅!你可不可以教我呀!”
  连与兴笑着说:“那就要看你的表现了。”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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