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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蝉-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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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把他送到家,就忙着上楼做饭,望着他的背影,于秋凉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复杂。父亲变老了,头上夹杂了零星几根白发,生活的重担使他的腰背微微弯曲,现在的他,像极了当年的路怀明。
正好像路怀明盼着路离长大成人、结婚生子那样,父亲一定也对他有所期盼,然而遗憾的是,他什么也做不到。他早在十七岁生日那天就死了,这具躯体再也没有长大的机会,至于结婚生子,那更加不可能。
父亲要对他失望了。
尽管他们有小儿子,但他们已经四十岁了,哪儿还有多余的精力去照顾一个离长大成人更加遥远的小孩子呢?于秋凉吸了吸鼻子,忽然出声叫住他:“爸。”
声音不大,恰好能够让父亲听见。于秋凉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爸,您回去好好休息,我下午自己去考试,不用送了。”
不就是去考试吗?那地方他又不是不认识,骑着车一会儿就到了,路上还能吹吹风,独自一人想想心事。
出乎意料的是,父亲冲他笑了笑,平生第一次没有应允他独自出行。
“别人都有家长接送,你没有,怎么可以?”
电梯很快就到了,于秋凉来不及细想,来不及争辩,只来得及仓促地点点头,将父亲送上电梯。电梯门关闭的声响很大,震得于秋凉胸腔里那颗死去已久的心脏跳了跳,他慢吞吞地转过身,打开二楼的门,呆呆地坐在门前的地上。
余夏生没回家,他把小黑猫带到了工作单位,因此没人看得到于秋凉的失态。于秋凉觉得自己活十几年,从未这样傻过,一旦感受到一点点温柔,他那石头一样的心脏就要重新开始蹦跳。这值得开心吗?那值得气愤吗?他脑内皆是混沌,他什么也不知道。
中午仍是睡了一觉,于秋凉养足精神,下午到考场迎接死亡的宣判。数学,该死的数学,杀千刀的数学,反人类的数学,困扰了他整整三年的数学。数学是唯一能让他感觉自己要落榜的科目,但也正因如此,他打死也不复读。
如果他复读了,那数学还得再多困扰他一年。
绝对不行,不能再接触数学了,这狗东西,多看它一秒,于秋凉就想死。
于秋凉生无可恋地坐在考场里,隔着过道看同样生无可恋的宋词然。宋词然呆呆的,傻傻的,双眼始终平视前方,于秋凉想,他可能是太紧张了。
紧张归紧张,考试还得考。于秋凉接过数学卷子,几乎不敢看上面的题,可这是高考,不允许他任性,他迅速做好心理建设,镇定地扫了一眼考卷。
还行,不至于全部都看不懂,也不至于不知道怎么蒙。于秋凉松了口气,压在心口的一块大石逐渐下沉。
题没啥大问题,考试时间也足够,毕竟他数学卷子得空上一半,写了的那部分题大多还是靠蒙。
考完数学回家,于秋凉发现余夏生还是没回来过。
他最近就这么忙吗?于秋凉莫名感到不满。
这一天晚上,于秋凉没睡好,到了第二天,他本该犯困的,可文综考试又激发了他的潜能,让他硬生生扛到了下午。文综和语文是他最擅长的两科,数学是他眼中钉肉中刺,而英语比较平庸。于秋凉的英语考试没有值得铭记之处,唯一特殊的地方,大概是他在放听力的时候犯了迷糊。
楚潇涵越狱了,而于秋凉把英语答题纸交上去以后,他觉得自己也和楚潇涵一样逃出了监狱。只是楚潇涵逃出的是真正的监狱,他所逃离的不过是象征意义上的牢笼。
于秋凉和宋词然沉默着,肩并肩走出考场。他们走得很快,越走越是想笑。楼下的路上没什么人,大家的动作都比他们两人要慢,这让他们恍惚间生出一种错觉,好像自己是天选之子,明天就能进重点高校。
当然那都是白日梦,至少暂时是白日梦。高考成绩要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出,在这段时间里,发生怎样的事都有可能。于秋凉跨出考点大门,抬手跟宋词然一击掌,两人的手撞到一块儿,似是要把这三年来所有苦闷所有憋屈一拳撞碎。他们说好了谁也不复读,不管考成什么模样,他们绝不重新经历一次高三的生活。他们要远远地跑开,远离夜色下的高中,远离政史地,远离语数外。
宋词然的家长没来接他,于秋凉的父亲也没有,他们商量好了考完试要出去玩儿,谁也不让家长来接。
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反应不是陪女朋友约会,而是跟兄弟一起出去乱跑,宋词然果真是个好哥们儿。离开考点附近,车流量大大减少,于秋凉和宋词然一路狂飙,先跑去冷饮店吃了冰激凌,又到书店门口停下电车。这一次他们没有选择网吧,一是因为最近网吧查未成年人查得很严,二是因为高考和网吧不太相衬。
书城里的冷气开得很足,于秋凉和宋词然左手拿着冰激凌,右手捧着冰可乐,从各大专柜前走过。《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堆积如山,《现代汉语词典》几乎要顶到天花板,于秋凉看着它们,只觉陌生又遥远。
从今日起,就要和高中生活挥手告别了,临到头来,竟还有些不太习惯。那些校服校歌校训最终都要变成久远的历史,随着学生们的长大,埋入记忆的尘泥。也许再过许多年,当他们回忆起自己的学生时代,会发觉那段岁月看似近在眼前,实际上已远到天边。
于秋凉的高中平淡地结束了,平淡得让他想发笑。这三年来,他困在自我的世界里,困在家庭中,和自己抗衡,和学业所带来的负担角力,到最后,也不知是输了还是赢了。他的高中实在很平淡啊,没有波澜壮阔,未曾跌宕起伏,他只是一名普通的学生。
但世界上大多数人是普通人,这个世界由普通人组成。大家需要意识到自己的平凡,然后慢慢去习惯平凡。于秋凉的手指从书脊上拂过,冰凉的书脊被书城里的空调冷风吹得愈发冰凉。
总有一天,另外一双手将这些书捧起,带回家,写满字。它们或被珍而重之地藏入书柜,或被不屑一顾地丢弃。无论如何,作为一本参考书的使命是完成了。
于秋凉和宋词然在外面疯到了很晚,直到宋词然累了,他们才骑车回家。据宋词然所说,这三年来的大小考试令他元气大伤,高考完非得睡个三天三夜,方能把精神头补足。既然考完试了,没有其他事忙,那他爱怎么睡怎么睡。于秋凉喝了一口冰镇饮料,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小东西隔空丢给他。
宋词然接了,发现那是块小小的水晶,水晶正中央有一点殷红,仿佛是自然生成,又好像是鲜血。
“这啥啊?”宋词然越看它越觉眼熟,忽地脑内灵光一闪,意识到于秋凉有块差不多的东西。
于秋凉那块水晶,依然好好地挂在他脖子上,他抛给宋词然的那颗,是他前两天找余夏生要来的。他想给宋词然一份谢礼,思前想后,百般考虑,还是觉得此物最为实际。
余夏生并未吝啬那几滴血,同样,他也不缺水晶石。于秋凉开口找他要东西,过了几个小时他下班回家,就把于秋凉想要的全部都带了回来。当时他大概是看着离高考没两天了,想让于秋凉高高兴兴的,安心去参加考试,所以才答应了于秋凉的所有请求,给予对方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安逸。
“给你的护身符,图个吉利。戴着也行,揣兜里也行,反正别弄丢了。”于秋凉隐瞒了不少事情,只告诉宋词然那是护身符,宋词然也没多想,乐呵呵地把水晶放进了胸口的衣兜。他胸口的那个兜离他的心脏最近,于秋凉只见过他把女朋友写的信放进去过,除了那封信,能让他珍重的应该就只有这块水晶。
可喜可贺,他很重视,没把这当成开玩笑。
但愿他在今后,能时常将这块水晶带在身边,偶尔睹物思人。
二楼的灯是黑的,余夏生还没回家。
于秋凉心中忽然生出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他这还打算回家吗?
未读信息的提示音打消了于秋凉的顾虑,余夏生发来简短的一句话:“跟人,忙;先睡,明天回。”
“说话加主语,谢谢。”于秋凉回复。
“我把猫带到单位来了,顾嘉在陪它玩。不要再给路怀明送饼干了,你送一次我没收一次。动动你的脑袋瓜,想想给我送点什么好东西。”很快,余夏生就发来长长的一大段,他终于加上主语,说了完整的话。
可是,别人给路怀明送东西,关他屁事啊?
酸味真大,大到溢出了手机屏幕。可能他晚上吃饭放多了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也是存稿,算了算时间,大概是跨年的时候发的。
祝我自己新年快乐。
正月初一之后就是初二了,搞点事情。
第119章 嫁衣
路离起了个大早,坐在镜子前面梳头化妆,于秋凉坐在她身后不远处打着瞌睡。屋里并非只有他们两人,化妆师和伴娘都挤在这间屋里,狭小的屋内从未容纳过这样多的人,空间顿时显得逼仄。
热闹都是暂时的,但人们喜爱这暂时的热闹。为了热闹的一瞬间,他们可以舍弃很多很多。欢庆,是令人忘却烦忧的最好方式之一,大家都愿意参与别人家的喜事,沾沾他人的喜气,让自己变得更幸运。
当然这都是迷信。虽说人类社会已然步入了现代化,但潜在的迷信因素也不少。于秋凉眨了眨发涩的眼睛,身子往旁一歪,脑袋不偏不倚地枕上沙发靠枕。它软绵绵地托着他的头,还真挺舒服。
宋词然坐在于秋凉旁边,精神抖擞地打着游戏。他的精神并非“人逢喜事精神爽”,他只是认为能蹭饭了,因此而感到开心。宋词然对喜事没什么概念,看别人都高高兴兴的,他就觉得是在办喜事,而且,别人的喜事和他有啥关系,关系大不大,他一概无所谓。于秋凉喊他过来玩儿,他就过来玩儿,他才不关心自己呆在这儿合不合适。
新娘本人和新娘的弟弟都对他没有意见,那别人再觉得不合适,也不能说。化妆师是从外面请来的,压根不认得新娘的亲朋好友,她只管给新娘化妆,把客户打扮得漂漂亮亮。路离看着镜中的自己,平日里她不化这样的妆,但今天不同于往日,这是她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礼。
她是如此肯定她一生只会经历一次这样的事,她一向对自己很有信心。她眨了眨眼,看镜中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自己,她想这真是漂亮极了,可惜有的人啊走得太早,见不着今天的场面,为这热闹留下了一笔遗憾。
于秋凉倒在沙发上,却没有真正睡熟,他脑海里一刻也不停歇地回放着某一画面,然而那场景并未真正出现过。他是在脑内排练他将要说的话、将要做的动作,那件事太重要了,他不敢出一点差错。
他是个缺乏勇气的孩子,稍微遇见一点挫折,就很容易灰心丧气,如果遭到重视之人的否定,那对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他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沙发靠枕里,深深吸了一口上面的香气。路离家里的东西都很香,她活得十分精致。
可等她走了,那只剩下她母亲的家,还能保持住这样的精致吗?其实于秋凉从没想过有一天姐姐会出嫁,在他小的时候,他认为这一天很遥远,而当他长大了,他不认为此事遥远,却觉得不可思议。她怎么会走呢?这个家里少了谁,都不像是一个家,她怎么能走呢?
于秋凉总是一厢情愿地想把人留住,这与对方愿不愿意留下无关。
路离的妆化好了,很漂亮,化妆师的技艺着实高超。她回头看了歪倒在沙发上的两个大男孩一眼,嘴角上挑,露出一个微笑。宋词然起得太早,这时候也困了,正像树袋熊一样挂在于秋凉身上闭目养神。他们都闭着眼,谁也未曾注意到路离这边的动静。
“起来啦起来啦。”伴娘认得于秋凉,笑着去挠他的痒痒,把他叫醒,“去送你姐姐。”
伴娘的挠痒痒秘技,使得于秋凉睁开了眼。随后就是跟着新娘上车,颠簸一路,去见新郎。
余夏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竟带着杜小园混入了新郎亲友席,于秋凉看见他,不禁有些惊诧。于秋凉又慌忙去看姐姐,却见路离神色如常,双眼平视前方,是只装得下爱人,再看不到除爱人之外的其他,不由松了口气。
不晓得为什么,他不敢让路离见到余夏生。可能是心虚,可能是胆怯,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总之他不敢。
婚礼的流程按部就班地走完,宋词然蹭过饭,就被爹妈一通电话叫走。于秋凉送他坐公交车回家,给他往包里装了一大把喜糖,宋词然拿了一块软糖吃了,吧唧吧唧地在嘴里嚼,看样子很开心。
“是我姐结婚,又不是你,你高兴个啥?”于秋凉感觉他很好笑。
该不会是因为蹭到了饭,所以才开心?
“你给我拿糖吃,所以我高兴啊。”宋词然认真地回答,仿佛这种高兴是理所当然。
都多大个人了,竟还为一把糖而开心。于秋凉一时间不知道是该说宋词然幼稚,还是该说他单纯。眼瞅着公交车要到站了,他忙在宋词然脑门上拍了一下,赶人过去坐车,待到宋词然坐的车开走了,他才点开小企鹅聊天框,手速极快地输入一行字:“别急着感动,以后送你的东西还很多。”
这是事实。只要活的久,什么都会有。宋词然还能活很久很久,还有很多次机会,从朋友手中得到不重样的东西。
车开走了,于秋凉一溜烟儿跑回婚礼现场,他老觉得余夏生会出现在这儿,原因不是那么简单,更何况他旁边还带了个杜小园。世界上不可能有太多巧合,巧合太多,必然是经过刻意的安排。余夏生和杜小园的出现,让于秋凉想到那个本该坐在路离附近,但因故未能前来的人,他想到那人,跑得更快了。
婚礼的背景音乐还响着,不觉疲倦,不愿停歇。余夏生旁边的座位空了,杜小园不知所踪,于秋凉鸠占鹊巢,抢夺了杜小园的位置。
“她还回来吗?”于秋凉小声问,“她要是不回来,我就在这儿坐着了。”
“坐着吧。”余夏生只是笑,“不知道她还回不回来。她要是回来了,我就赶她走,把你留在这儿。”
听他的语气像是在开玩笑,于秋凉没把这番话放在心上,转而去看台上的新郎和新娘。婚礼现场有一面巨大的镜子,镜中映出所有来宾的影子,不少女眷站在厅外谈天说地,今天日头毒辣,她们一个个都撑着太阳伞。
在那些浅蓝色浅粉色淡紫色的女式遮阳伞中,突兀地出现了一把巨大的黑伞,黑伞底下是一张苍白的面孔,一看就不是活人。于秋凉霍地站起身,有什么东西堵在胸口,酸酸的,涩涩的,憋得他说不出话来,他只知呆愣地望向那撑着黑伞的男人。
路怀明果然来了。女儿的婚礼,他怎有可能错过?
在还活着的时候,他一念之差错失了坐在女儿附近的机会,如今他已死去,就算是要躲在伞下躲在阴影里,他也得来。若说有什么未了的夙愿,那对他而言,这便是了;而今天,心愿已了,诸事圆满。
路离走到镜子前面,准备向后抛花束。这面镜子的用途,原来在这。她仿佛看到了什么,动作微微一顿,本来要往宾客群中抛掷的花突然转了个方向,直直飞往大厅入口处。
啪嗒一声轻响,花束不偏不倚地落在路怀明脚下,洁白的花瓣被伞下的阴影所遮蔽。
她竟然看见了。
“抛歪了!抛歪了!”围观的宾客见那花束的着陆点空无一人,便吵吵嚷嚷地开始起哄。
抛歪了吗?
于秋凉眼眶一热,忙眨眨眼,把眼泪憋了回去。大家都在笑,他一个人哭,实在是太奇怪。
路离很有运动细胞,打球打得非常好,从来没有她抛不中的时候,说她抛歪了花束,那真是个笑话。
新娘提着长长的裙摆,从台上走下来,伴娘想替她拾起花束,被她摆摆手制止了。新娘的花束不能提前给别人,必须要她亲手捡起来,才算合情合理。于秋凉悄悄离席,走到路怀明身边,他看了看路怀明,又看看地上的花束,几乎不敢去触碰。他拿不准路离的主意,不清楚路离是否看到了自己的父亲。
路离慢慢走近,从地上拾起花束。周围没有其他宾客,她背对众人,极轻极轻地叫了一声:
“爸爸。”
男人的手抚上新娘的发髻,惨白的肤色和黑亮的头发对比鲜明。他缓缓放下黑伞,身形逐渐化作灰烬,散落在午后的阳光里。雨下过了几日,空气不算沉闷,清新的花香钻入鼻端,连带着他的话语传至耳际:
“新婚快乐。好好生活,祝你幸福。”
一块黑色的小石头啪嗒一声掉落在地,那是当年为他送行时,路离亲手在小盒子里放置的他的遗物。此刻,它静静地躺在地上,昭示着方才发生的一切皆为真实。
他来过,总要留下点痕迹。
就算是风,也能留下痕迹,更何况是人?
“是走了吗?”路离颇不确定地问弟弟,方才所见到的超出了她的认知。
“是走了。”于秋凉实话实说。他扶着她站了起来,嫁衣的裙摆长长的,铺在地上如同摇曳的花瓣。她捧在手中的花束也是纯白无暇的,一如她自始至终都单纯洁净的灵魂。这一生,她将带着父亲的祝福活下去,将会有无数人保护她,在明面上,在暗地里。
“还能再见吗?”回到宾客之中时,路离又问。
“……嗯,说不定明天后天,他又来了。”于秋凉说了一句违心的话,他又一次欺骗了他的姐姐。
路怀明再也不会来了,他今生心愿已了,他跑去追他的下辈子了。
从今后,天南海北,再不相见,再不相欠。前尘恩怨是非,烟消云散。
于秋凉回到余夏生旁边,夹了一筷子菜,却是食不知味。过了一会儿,他干巴巴地说:“你真的,没必要没收他的饼干。”
“后来我都还给他了,你刚才没看见他嘴边有饼干屑吗?他吃完了你的饼干才过来的。”余夏生耸耸肩,忽然又凑到于秋凉旁边问,“准备给我送点什么?想好了吗?”
本来于秋凉想说什么也不给他送,让他去喝西北风,但话到嘴边,突然变了:“等等吧,晚上回去再说。”
回去再说就回去再说。时间还长,不急于一时半刻。
作者有话要说:
掐指一算,按存稿箱天数来看,今天是正月初二。
从2011年的那个正月初二,到2019年的这个正月初二,路怀明同志,你离开我们真的很久很久了。
姐姐过得很好,很幸福,愿你安心。我给你看她的婚礼,虽然我知道在那天你不会真的出席。
除夕那天夜里,整个家只有我一人,听到阳台上有风声,但不知晓它是不是你的踪迹。
距十七岁生日那天梦到你,也有一年多了,我们都长大,他们都变老,你还是当年的样子。
新年快乐。
第120章 有风
于秋凉坐在他和路怀明重逢的那条河边,风轻轻地吹着,吹动树枝微微摇晃,吹得河畔芦苇点头哈腰。不知不觉间,河岸边的芦苇又长上来了,树木的枝叶亦变得浓密,从去年十月到今年六月,居然过去了那么久。
可是,和分别的时间相比,这短短的甚至还不到一年的一段时光,又怎能被称作长久?
路怀明的离开是必然,这一点,自重逢的那一刻起,于秋凉就知道。总有一天,路怀明又要离去,而他的离去并非旁人刻意要求,就好像他的滞留并不出于谁人的强求一般。
无论他留下还是不留下,仿佛都和于秋凉无关。他留下的原因,不外乎是想看着女儿长大成人,那是他未完成的夙愿。而今路离的确长大了,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路怀明心知看她走到这一步就已足够,他并不想知晓自己的外孙子或是外孙女长个什么模样。
他们走到如今这一步,皆是必然,绝非偶然。于秋凉眺望着滚滚长河东流水,想起自己送给路怀明的那几包饼干。
但愿余夏生没有骗他,路怀明当真把这最后的礼物享用完了。
突然发觉余夏生也在找自己讨要礼物,于秋凉心中蓦地腾起一种古怪感受,他将视线放回余夏生身上,出言试探:“你哪一天也要走吗?”
走?不存在的。余夏生笑了笑:“我不走,我在这儿陪你一辈子。”
“放什么猫屁呢你。”于秋凉松了口气,嘴上却毫不留情面,“你起码有几十年没陪着我,还好意思说一辈子?”
确实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
余夏生点了支烟,往于秋凉脸上喷了口“云雾”,成功把对方呛得直咳嗽,他倒开心地笑了。片刻之后,转换作一副严肃非常的神情:“嗯……你说得对,不是一辈子。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余生都是你’?”
“恶心。”于秋凉扭过头去,不再看他。不知是今天日头太毒辣,还是空气太闷热,总之于秋凉双颊发红,俨然一只熟了的螃蟹。是啊,他横行霸道,的确是螃蟹,而非油焖大虾。
口是心非。他分明不觉得恶心,偏要骂人两句。
余夏生又吸了口烟,袅袅的烟雾盘旋直上,在太阳底下消失。于秋凉看着风掀起水波又压弯芦苇和青草,忽地产生一种不真实感。这场景仿佛只应当在梦中出现似的,真遇见了,他就觉得这美梦持续不了多久。
猛然想到一句话,不晓得该不该对余夏生说。
于秋凉揪起几片草叶,将它们揉成了皱皱巴巴的一小团,如此这般反复数次,方才鼓足勇气开口试探:“你准备找个女朋友吗?”
此语一出,余夏生当即吓得一抖,险些将手里的烟头掉入草丛。若真掉了,那可就尴尬了,他是陪于秋凉出来散心,万万不能再惹出事,引发一场野火。他手忙脚乱地抓住那支烟,却是没有了抽烟的心情。想想于秋凉似乎能适应饮酒但无法适应抽烟,他叹口气,干脆掐灭了烟,把烟头装进一只小袋子里。
不可以随地乱丢垃圾。
“找什么女朋友?乱拉红线不好的,知道不知道?”余夏生一板一眼地教训于秋凉,仿佛他那句话问出来就是大逆不道。
“那你就没想过要找个对象什么的……”于秋凉继续往下说。
“这个……再过几个月。”余夏生伸了个懒腰,从草地上站起来,拍拍身上沾到的尘土,顺手把于秋凉也提溜起来。于秋凉来时在河边平地上摔了一跤,被尖锐的石子割破了膝盖,但他因祸得福,享受到了叫余夏生背回家的机会。
“好好呆着,别老闹我。”背着于秋凉走出一段路,余夏生被他在耳旁呼出的气弄得受不了,只好暂且停步,在他尊贵的臀部掐了一把。
这举动近似于耍流氓。于秋凉悍然反击,揪住他的耳朵一扯,两人互相闹了一会儿,于秋凉安分了,乖乖地趴在余夏生背上,任由他带自己走回大路。
此情此景,着实如梦一般。
于秋凉叹了口气,小声说:“我很喜欢你。”
“嗯。”余夏生低低地笑。过一会儿,又问:“原谅我吗?”
他没解释清楚,但于秋凉知道他为何突然求一句原谅。
逼迫于秋凉学数学,是他罪状之一;
隐瞒于秋凉参与观察者计划,是他罪状之二;
为一己私利将一个本可离开的孩子强留在世间,是他罪状之三。
三大罪状叠加在一处,想不求原谅也难,不求一句原谅,他良心不安。
“如果我继续活下去,还是觉得不开心,那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于秋凉故意吓唬他,察觉到他的背脊僵硬了一瞬,才继续往下说,“但你真好运气。我不生气,我很喜欢你。”
“……嗯。”余夏生好像变成了只会嗯嗯嗯的机器人,如此应答,他自己也觉得尴尬,于是沉默一瞬,再接上个“好”字。
由于路怀明离职,在杜小园的安排下,顾嘉接替了他的位置,趁着余夏生不在楼内,她偷偷地撕开棒棒糖包装纸,将糖果叼进了嘴里。她打开电脑,浏览着路怀明留下的文档,以及手写的各种注意事项。不得不说路怀明很细心,顾嘉不懂的东西,他都罗列在了纸上。
杜小园背对着顾嘉,在办公室角落里的书架前和几名同事一起整理文件。这些文件堆积日久,需要时不时地更新换代,清理掉旧的,更换上新的。它们就和办公室里的活人与鬼魂一般,总是来了又走,很少长久滞留。
他们在整理书架,没空注意顾嘉,顾嘉抬眼看了杜小园数次,手心布满细汗。过了会儿,见对方似乎确实注意不到自己,顾嘉的胆子大了些,她打开自己专属的网络通道,开始查询楚潇涵的相关讯息。
对楚潇涵产生好奇,是在她站了迟渝的队,又作为罪犯被抓回来之后。关押在楼顶的楚潇涵,给了顾嘉一种异样的感觉,将后来的楚潇涵跟从前那个一对比,就会发觉她们判若两人。
余夏生把楚潇涵派去清点冷库中婴灵数量的时候,顾嘉就在现场,那一次,楚潇涵并未表现出任何异状。从被派去清点玻璃瓶,到发现冷库管理者有问题,她走的每一步都十分正常。冷库的管理者,后来也被证实了与楚潇涵毫无关联,但他们很明显,都是听命于迟渝。
迟渝这算是放长线钓大鱼吗?他处心积虑布置了这么多条线,难道就为了把于秋凉拖进来玩儿?顾嘉感觉不是这样的。操纵冷库管理者,将其和于秋凉联系起来的,肯定是迟渝没错,但楚潇涵这件事,更像是一起连迟渝也没料想到的意外。
谁都没想着此事会发生,只有余夏生,只有他从一开始就认为楚潇涵值得提防。
可那时候的楚潇涵是个典型乖乖女,一不偷,二不抢,鸡鸣狗盗杀人放火统统与她无关。连顾嘉都能多多少少被余夏生信任着,楚潇涵为什么就不行?
余夏生说她值得防备,可能也不是因为她背叛的几率较大,而是因为她的某些人际关系,引起了余夏生的注意。
楚潇涵的父母姓名不详,身份不详,顾嘉简单扫了一眼,便知道她是孤儿院出身。但在她的亲人数目一栏里,竟然填了个“1”。
她是有亲人的,那她的亲人呢?顾嘉想到楚潇涵被抓回来之后就发了疯,时而哭泣,时而欢笑,嘴里还常常念叨着某个人的小名。之所以说是“某个人”,是因为谁也不知她在呼唤何人,那个名字,大家听起来都感觉陌生。
不是她弟弟,就是她妹妹。那种宠溺,是会在一个做姐姐的姑娘身上出现没错。
杜小园总是对楚潇涵有所宽容,顾嘉猜测,这是因为她在楚潇涵身上看到了另一个她自己。
另一个做错了事、选错了关爱方式的她自己。
在和迟渝有过接触的那段时间内,对方大约用什么稀奇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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