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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蝉-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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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讲一讲啊?”
  他这语气太像诱拐女童的怪叔叔,余夏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等着看他那张嘴里还能吐出什么品种的花。
  这小鬼的确是个小妹妹,但她的脾气一点也不像个小妹妹。她咯吱咯吱磨着牙,一双眼里像要迸出火星:“我干他妈的我们楼里闹鬼!”
  于秋凉:“……”
  于秋凉不知所措地抬头看向余夏生。
  如此豪放的小妹妹,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与之打交道。他开始慌了。
  余夏生见鬼无数,脾气多差的他都见过,对付一个叛逆期的小女孩自然不是很难。他摸了摸下巴,淡定地追问:“你死前见过鬼?”
  “那傻逼老女人!”鬼妹妹愤慨地骂道,“非说老子穿了她的红皮鞋,还把老子从楼上丢下去!什么神经病!我干她娘!”
  她自己都死了,竟然也不觉得悲痛,也不觉得可惜,说不定见鬼的时候还和那女鬼吵过一架。于秋凉挠了挠头,小心翼翼地说:“那你到底见没见过那个……嗯……红皮鞋?”
  他真的不想说出“红皮鞋”这三个字,这三个字仿佛神秘的魔咒,把他牢牢地圈了进去,不得逃脱。瞧这小妹妹生龙活虎的样子,那只恶鬼大概没有在她面前表演蜕皮,否则她不会是这样的反应,她应该感到恶心或者恐惧才对。
  灵堂里的人慢慢散了,炮声再未响起,周遭寂静得像是坟场。突然,压抑的笑声传来,那小女鬼一愣,瘪了瘪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没有掉出来。
  于秋凉瞬间明白了什么,他忽然能理解这小女孩为何不进去,而是躲在灵堂外头蹲着。他想起前几年跳楼的那个疯子,明明儿子和儿媳都在家,却偏偏没看住,让老人翻了窗。那老人说是疯子,其实也疯得并不厉害,起码他不会伤人,他只是认不清人,做不了活而已。
  但不管怎样,在他的儿子眼里,他就是一个负担。
  老人从楼上掉下来的那个夜晚,于秋凉正在屋里看书,不经意间扭头往窗外一看,恰好看到一张苍老的脸。紧接着,一声闷响,一阵尖叫,有人从十三楼掉下来,摔死了。
  当时于秋凉推开窗向下望,看到老人手里还抓着一个小布娃娃,布娃娃的手臂好似经过大力撕扯,露出了里面的破布。在老人神智还算清楚的时候,于秋凉曾听他说过,这布娃娃是他儿子小时候玩过的玩具,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一直留着。
  可是,始终被他保管得这样好的布娃娃,连一个补丁都没有,它的手臂怎么会突然被扯破?
  儿子从十三楼跑下来,扑到父亲身上,趁着天黑,光线晦暗不明,他悄悄地把布娃娃藏了起来。
  于秋凉想,他绝对不是在收藏父亲的遗物。
  再后来又过了几个月,于秋凉在垃圾桶里见到了被丢弃的布娃娃。一个人的记忆,一个人的感情,随着破旧的布娃娃一起埋进了地底。
  “你真的是被鬼扔下楼的吗?”于秋凉看着女孩,起了疑心。
  “不是被鬼扔下去的,难道是被你扔下去的?”女孩扶着树干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她身上穿着紫色的运动装,裤脚沾到了泥土。
  “他妈的,摔得老子好疼。”女孩眼里闪着泪花,骂骂咧咧地试图掩饰自己真正的情绪,“现在的楼修得太高了,真让人烦得慌。”
  楼之所以越盖越高,是因为人越来越多。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可能就容不下太多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都在发生着变化。这是一个浮躁的社会,经济在发展,某些方面却没能进步,反而迎来了倒退。
  ——说不定从来就没有什么进步和倒退,从人类出现至今,丑陋的影子就潜伏在他们身后,想找寻适当的时机,将人囫囵吞下肚去。
  人类的违法犯罪,和食肉动物的自相残杀,还是有区别的。人和野兽不能等同,尽管在某些时候,某些人就是某种野兽。人类社会有道德和法律作为界限,如果走出道德和法律所划定的范围,那就该承担责任、承受指责。想用丛林法则来为自己开脱,是一种愚昧又残忍的行为。
  沉重的负担被甩下来了,他们感到一身轻松。但是,只要他们借着镜子照一照自己,就会发现镜中是一个满嘴尖牙,面覆毛发的怪物,活脱脱一副食人野兽的面孔。
  今天你吃了人,明天就会有其他的东西来吃你。弱肉强食,强者生存,这就是你所推崇的生活方式。
  “你是不是还要把她送走?”走到广场上,于秋凉才如梦初醒般问道,“我跟你一起去城北行吗?”
  “你怎么知道门在城北?”余夏生诧异非常,“我不记得我告诉过你。”
  “学姐说的。”于秋凉随口胡诌一句,往顾嘉脑袋上盖了一口大黑锅。他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才刚刚到八点,天已经黑成这样了,他还以为都到了深夜。
  如果今天不把这鬼妹妹送走,那还要拖到明天,再拖下去的话,于秋凉的大休就没了。他心如死灰地抬起眼皮,看了看天上的月亮,再次产生了周一请假不去上学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
  布娃娃那件事是真的。
  有些事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大概永远也不会相信它们真会发生。


第27章 舞者
  她跳着舞,穿着一双红色的皮鞋。欢快或低缓的音乐声在室内响起,她和着节拍跳跃。红色的长纱裙,红宝石的吊坠,她周身上下萦绕着一层浅浅的红光。不知是谁在放声歌唱,总之她回过了头,一双眼笑意盈盈地朝这边看过来——
  ——一个奇怪的梦。于秋凉浑身一震,从桌上弹了起来。短暂的大休结束了,他又迎来了困倦的周一,这节课是体育课,他嫌冷,才下去没多久又偷偷溜了回来,披着棉服趴在这里睡觉。从梦中惊醒,也不是第一次了,于秋凉早已习惯,他打了个哈欠,伸手去摸水杯,想到教室前面接点热水。
  热水是万能的,热水包治百病。于秋凉盯着杯中那道透明的“线”,他的视线被蒸腾而起的水雾遮住了,看不太清。稍微掂量一下水杯的重量,于秋凉估计水快接满了,就松了手拧上杯盖,把它当成暖手宝抱在怀里。
  夏天的时候,于秋凉喝水比较多,因为夏天容易出汗,容易缺水。到了冬天,他更频繁地跑去接热水,但通常是接了不怎么喝。对他而言,热水的意义好像仅限于取暖。他常常想,如果有一天自己不用余夏生催促,就主动接热水来喝,那一定象征着他步入了老年。
  教室里人不多,但也不少,他们稀稀拉拉坐在各自的座位上,全神贯注地写着练习题。于秋凉缩在座位上,伸手摸了摸暖气。他妈的,暖气竟然不热。这破学校贪污公款,一定是把学生们交的钱都拿去给年级主任买秋裤了。
  想到年级主任一天换一个色的秋裤,于秋凉就脑袋疼。单条秋裤的确不贵,然而年级主任的秋裤起码得有二十条。于秋凉在他身上见识到了缤纷的色彩,这名中年秃头男性,内心一定有比彩虹更加丰富的颜色。别人是越老越喜欢低调,他是越老越喜欢张扬,他的审美太过独特,于秋凉无法认同,每次看到他的秋裤露出来,于秋凉都想发笑。
  由于教室里太冷,宋词然写了一会儿题,也就写不下去了。他懒得跑到前面去接热水,就厚着脸皮把手伸进了于秋凉的衣服兜。于秋凉兜里似乎贴着暖宝宝,宋词然刚一把手塞进去,就发出了满足的喟叹。
  “宝贝,你里面真暖和。”宋词然一闲下来,就开始耍流氓。
  “你他妈有病吧?”于秋凉一阵恶寒,“要是屁股痒痒想挨打,你就直说。”
  他语气有点发狠,但宋词然不觉得他敢打人。于秋凉眼睁睁看着同桌转了个身,拍了拍屁股,造作出一副千娇百媚的姿态:“温柔一点儿。”
  于秋凉毫不迟疑地从桌上抄起一本古代汉语词典,重重地砸了下去。他使出了打蟑螂打老鼠的力气,誓要给宋词然长长记性。宋词然只听风声呼啸,心中警铃大作,还没来得及躲避,于秋凉的词典就先到了,书面和他的屁股来了一场热情的亲吻。
  “真打啊?!”宋词然到底是躲开了一点儿,可半边屁股仍被波及,火辣辣的疼痛几乎要从屁股蔓延到脑袋。他哭笑不得,没想到于秋凉真敢动手,看来这兄弟情都是纸糊的,根本经不起风吹雨打,脆弱到一戳就破。
  于秋凉不稀罕宋词然的兄弟情,他太欠揍了,不给个教训就不长记性,活该挨打。
  见于秋凉没有反悔的意思,宋词然大概明白了,自己失去了好友的宠爱,从今往后他就是一个被抛弃了的可怜小宝宝。他“嘶嘶”地抽着气,勉强坐回座位上,就在于秋凉以为他终于消停的时候,他突然怪笑着在于秋凉背上砸了一拳。
  这一拳打得也是真狠,于秋凉闷哼一声,眼冒金星,视野里好似出现了一群拿着魔法棒到处飞舞的小仙人。他本想还手,但顿了顿,忽然被气得笑出了声。冤冤相报何时了,不如冷静一些,就此收手,省得一打起架来闹个没完。
  有时候宋词然是真的犯贱,于秋凉打他,他觉得难受,于秋凉不打他,他又坐立不安。虽然于秋凉知道他没有某种奇怪的癖好,但这并不影响于秋凉认为他有病。这种病一般是闲出来的,给他两套数学题让他去做,保准他安静得像在孵蛋的老母鸡。
  经过几轮骚扰,于秋凉看宋词然的眼神已经像在看一头死猪。这时候宋词然终于消停了,不过他之所以消停,不是因为他怕于秋凉生气,而是因为他手冷,闹不动。
  他腆着脸又把手塞进了于秋凉的衣兜,张嘴想要讲话。
  “闭嘴。”于秋凉及时制止,“你要是再乱放狗屁,我就把你扔出去。”
  宋词然乖乖地“哦”了一声,低头继续研究桌上的数学题,当真没再说浑话。
  他有事可做,于秋凉却是无聊。体育课在下午第一节 ,正是犯困的时候,体育课之后是数学课,数学课后面就是两节自习。随着高考日期的渐渐逼近,班会居然是停了,班主任每天上完课就回家去,也不知道在忙什么。
  去年的这个时候,班主任也很忙,当时他的儿子要参加高考。现在他的亲儿子已经大一了,他的几十个“养子”又要跟着大部队一起进军大学,等送走这一个班的养子养女,他又要继续领几十个孩子。于秋凉望着黑板上的“数学”二字,脑内放空,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考虑。班主任现在不过问他的数学了,可能是觉得他已经没救了。
  于秋凉也感觉自己已经没救了,天知道地知道,他看到数学就想吐。初中的时候数学题简单,他还没觉得这学科有多讨厌,而自从上了高中,他就把数学判定为反人类的存在,坚决地将其打入冷宫,永不放出。就算高考比别人少个一百来分,他也绝不向数学屈服。安能摧眉折腰事数学,使我不得开心颜!
  “赶紧写,写完我抄抄。”于秋凉催着宋词然快把最后那道题写完,这些题在他眼里像是读不懂的天书,在宋词然眼中却是基础,他们两人截然不同的脑袋,造成了他们对同一事物截然不同的认知。宋词然不情不愿地把右手从于秋凉衣服兜里抽出来,握住冷冰冰的笔杆子,大手一挥,一行潦草的字跃然纸上。
  这字真的丑爆了。于秋凉看看宋词然的脸,又看看他的字,真情实感地发出一声长叹:“你这什么破字,狗写得都比你好看。”
  “那你写字比我好看吗?”宋词然故意把他往坑里绕。
  于秋凉岂会中计,如果他上了宋词然的钩,那他就不叫于秋凉。他露出一个狡诈的笑容,爱怜地拍了拍宋词然的脑袋:“是啊,爸爸和狗都比你写字好看。”
  当代高中生最热衷的活动就是认亲,他们彼此之间从不称兄道弟,他们都想做对方的父亲。互为父亲,互为儿子,这便是男高中生们让人捉摸不透的关系。
  宋词然把笔盖一合,看着于秋凉抄数学。尽管他写字乱,但很诡异的是,于秋凉总能准确无误地辨认出他的字。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心灵感应,又或者于秋凉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辨认狗爬字。
  平时于秋凉写字是挺好看的,然而每逢抄数学作业的时刻,他的右手就好像别人的右手一样。他有时候甚至认不出自己的数学卷子和数学练习册,因为上面的字写得太烂,惨不忍睹。他才嘲讽过宋词然字体难看,这会儿他写得不好看了,他又不让宋词然讲话,匆匆抄完就把练习册一合,倒头往桌上趴下去。
  数学课上的于秋凉,从来不会是清醒的。哪怕他不困,只要听老师讲一会儿课,他就得头昏脑涨,继而软绵绵地倒下,自顾自进入沉眠。
  宋词然咧了咧嘴,把于秋凉的练习册从他胳膊底下抽出来,放到了小书架的最顶上。下节课数学老师要查作业了,虽说他现在不怎么管学生睡不睡觉,但作业照样是要查的。
  某些时候人们做梦,梦醒以后就会忘记梦境的内容,前不久才做过的那个梦,于秋凉就忘了,尽管他梦中所见的一切都十分真实。下课铃响过了,上课铃响过了,于秋凉迷迷瞪瞪地跟着全班同学站起来叫了声“老师好”,很快又一屁股坐回去,继续钻进他的睡梦。
  数学老师的声音飘过来,无疑是上好的催眠曲。于秋凉那股困劲儿冒出来,抱着他往黑漆漆的梦里躺。这个梦确实是黑色的,这个梦的名字叫“没有梦”。于秋凉难得无梦,睡了个安稳觉,他怀里抱着热水瓶,无意识地咂了咂嘴。
  一双红皮鞋从一楼往上爬,路过一个班级,又路过另一个班级。看不见的东西穿着它,在走廊里徘徊,好似怪兽在寻找猎物。终于,红皮鞋在于秋凉的教室前面停下了脚步,长发披散的女人慢慢显形,她伸手正欲推门,突然窗外浮现出一个人影。
  顾嘉似笑非笑地看着散发的女人,手里捧着一个玻璃瓶,里面装了小半瓶红色液体,映得她掌心都是一片血红。红皮鞋迟疑了一下,选择了退避,她转身逃也似的离开了,她仓皇逃窜,藏进了一楼的舞蹈练习室。
  镜子里映出一个美人来,可惜美人没有脸。说她美,是因为她体型匀称,姿态优美,而不是因为她的容颜有多出众。她抚上镜面,指尖在模糊的面庞上流连,她可能都快忘记了自己长得什么模样,她在到处寻找她的脸。
  舞蹈室的门忽然被打开了,一队女学生有说有笑地走进来,即将开始今天的训练。她们谁也看不到屋里还站了一个奇怪的女人,她们甚至看不见那双红皮鞋。
  今天的练习室出奇地冷,为首的女孩打开了空调,搓了搓在教室里被冻得有些发麻的手,期盼着冬天赶快过去。红皮鞋的女人回过头,黑溜溜的眼睛在女孩身上转过一圈,忽然她身体前倾,附在了女孩身上,女孩白色的舞蹈鞋上,红艳艳的光闪了一下又消失了。


第28章 依附
  还没有供暖的时候,学生们一个个都蔫了吧唧,仿佛遗留在地里的小白菜,一点精神都提不起。等到暖气开始正常工作之后,他们却又恢复了生机,那点儿热量好似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法宝,只要暖和一点点,孩子们就能从奄奄一息恢复成活蹦乱跳的状态。
  于秋凉打了个哈欠,厌倦地看着镜子里那一团黑影。冬季天黑得早,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天色越来越黑,连灯光都不能把它照亮,在这种季节顾影自怜,也不知道宋词然这家伙是怎么想的。于秋凉有些近视了,这时候他不在看书,所以没戴眼镜,宋词然引以为傲的帅气面容,在他眼中不过是模糊的一片,朦朦胧胧,不清不楚。
  顾嘉都嫌这儿光线不好,不在这儿梳头了,宋词然却出奇地喜欢这面镜子,每天来学校要照一照,离开学校的时候还要照一照。于秋凉简直想自掏腰包给宋词然买一面可以随身携带的小镜子,再给他整个化妆包,省得他每天都要在楼里浪费时间。
  “看得清吗你?别照了。”于秋凉开始不耐烦,习惯性地使用了神奇的倒装句。宋词然最后整了整自己的发型,在于秋凉要打下一个哈欠之前,嘻嘻哈哈地拉着人走了。
  余夏生去给先前的那只小女鬼料理后事,今天晚上不会来接,于秋凉心里觉得空落落的,但也说不上来具体的感受。谁都有要忙的事,确实也没有义务一天到晚围着他转,再说了,就算没有余夏生守着,他也不会遇上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于秋凉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盲目自信,或者说是侥幸心理,他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不会发生意外,然而他永远也防不住意外来找他。他不乐意吸取教训,这没关系,总会发生点儿什么,给他长长脑子。
  “哎,你看她们训练真辛苦,都这个时候了才训练完。”宋词然勾着于秋凉的肩膀,忽然晃了晃他,叫他看那一队刚从训练室走出来的姑娘。于秋凉有气无力地翻了个白眼,原来宋词然也知道现在很晚了,既然他知道时候不早,为什么还要赖在镜子前面不走?
  不过,话说回来,特长生是很辛苦,也不知道他们在训练的时候,是不是真能坚持,从来没有产生过放弃的念头。于秋凉设身处地,把自己放在他们的位置上想了想,不禁觉得他们毅力超群,但这大概也和他们内心想要追求的事物相符合。真心喜欢跳舞的人,跳上很久也不觉得烦闷,当然,若想不心烦还得有个大前提,那便是充分的休息和睡眠。于秋凉之所以怀疑特长生们是否想过逃避,正是因为他们的训练太刻苦,某些任务非要不眠不休才能做得完。
  女孩子们走出了训练室,有说有笑,像是一群叽叽喳喳的鸟雀,然而她们声音悦耳,并不显得聒噪。“小女孩是世界的珍宝。”于秋凉再打一个哈欠,又对宋词然说,“她们讲话可比你好听多了。”
  这是句玩笑话,因此宋词然没有把它放在心上。两人互相笑骂几句,晃悠着往外面去了。就在这时,于秋凉突然回过了头,看向打头的那姑娘脚上的红色舞鞋。这鞋子太眼熟了,眼熟得让他心里发慌,可他定睛一看,这双舞鞋分明和那见了鬼的红皮鞋不是一个样式。大约是他疑神疑鬼,所以才看到红色就紧张,于秋凉“唉”了一声,活像个小老头。
  这个女孩脚上的红鞋子,在一片纯白之中格外显眼,可能她是舞蹈队的核心人物,这双鞋穿在她脚上,是为了彰显她的特殊性。特殊的人拥有很明显的特征,别人凭借着这些特征来认出他们。于秋凉想自己可能也有点儿特殊,他的全校闻名多半是因为他偏科偏得太神奇。
  高一的时候曾有某个老师语重心长地告诉于秋凉要合群,不要搞特殊,但从那以后,他好像就越来越特殊了。他一直是个不听话的孩子,旁人不允许他做什么,他都听听便过,那些事情,只要他感兴趣,他便要去做。
  所以说,他到现在还没有成长为一个罪犯,的确是天大的奇迹。
  于秋凉和宋词然一路打打闹闹,走到十字路口,就各自往不同的方向去了。舞蹈队的女孩子们跟在他们后面,也在十字路口解散,美丽的小鸟飞回自己的巢,准备迎接暖洋洋的灯光,躲开这无边无际的黑夜。
  穿红鞋子的女孩经过于秋凉身边,她低头看着手机,很开心地笑着。这可能是她一天当中最放松的时刻,能有这么一段时间用来放松,还是挺好的。路不太宽,于秋凉往旁边让了让,把道路让给女孩先过,女孩抬起头冲他笑了笑,继而快走两步,消失在了前方的拐角,那是她家小区的入口,安着白色的大灯泡。
  “哎?”在她消失的前一刻,于秋凉惊讶地发现,她的鞋子和别人一样,也是白色的。
  难道是看错了?
  于秋凉突然骂了一声,抓紧书包带子往前跑去,他不敢回头看,生怕看到那双恐怖的红皮鞋。这下他终于懂了,为什么老师总是要求他们稳稳当当,不要心存侥幸——有侥幸心理的人,绝对是他妈的没有好果子吃的!
  一双红鞋果真出现在于秋凉身后,不紧不慢地跟着他走。谁也看不出它有奔跑过,可它永远和前面的于秋凉相隔不到三米。三米是个什么概念?据说人迈三大步就是三米,据说教室的门有将近两米高,据说一层普通的居民楼高度大约三米……总而言之,这是一段不长的距离,只要于秋凉回头,就能直接看到在夜色下熠熠生辉的红皮鞋。
  真是完美的恐怖片开头。
  于秋凉没有给余夏生发消息,也没有向顾嘉求救,他知道他们现在顾不上他,况且,他现在只能跑,他没法分出一只手去拿手机,这太影响他逃跑的速度。冷冷的风如钢刀般吹在脸上,于秋凉欲哭无泪,他希望风把鬼啊妖怪啊什么的都给他吹跑,但他又不愿让风阻碍他逃命。
  造了什么孽,摊上这么个难缠的祖宗。
  可能他从一开始就不该找学姐要那只鬼来玩,没准儿红皮鞋是饮料瓶里那东西招惹过来的,只是看他好欺负,才缠上他不放手。于秋凉跑出好长一段,自以为把红皮鞋甩掉了,大着胆子回头看了一眼,顿时吓得魂飞天外。他跑得这么快,还是没能甩掉小尾巴,这双鞋像是被一根看不见的丝线拴在了他身上,竟然还会跟着他一起加速和拐弯!
  于秋凉只顾着回头,没注意前方的路,就这样撞到了一个男人身上。他刚想抬起头给对方道个歉,下一秒看清了对方的长相之后,还未出口的道歉迅速变作了一声惊叫。以前他看鬼片都没这么害怕过,毕竟影片不是真的,而现在他面对着实打实的鬼,他只想大叫然后晕倒,接着躺在地上等待余夏生神兵天降,拯救他这个可怜的弟弟。
  “呃啊啊啊啊啊——”看着面前这张没有皮肤的脸,于秋凉头皮发麻。惊恐过后,他猛地甩起书包,书包底砸在那张脸上,顷刻间血管爆裂,血花飞溅,虽然于秋凉躲得快,但身上仍然被溅了几滴。血液太粘稠,于秋凉恶心得跳脚,他觉得这身陪伴自己三年的校服恐怕要被剪碎烧掉了,无论如何都得尽快换一身新校服。
  他闭着眼往前一冲,然而男鬼体型高大,又好像全然感受不到疼痛,竟伸手死死地扣住了于秋凉的肩膀。于秋凉肩头一沉,巨大的压力压在他肩上,让他产生了自己将要被压碎的错觉。齐天大圣当年被镇压在五指山之下,难道也就是这样的感受?
  还没来得及尖叫,于秋凉就发现后面的红皮鞋也逼了上来。他剧烈地挣扎,却逃不出男鬼的手,这只鬼力气大得好比变形金刚,当真是鬼界纯爷们儿。
  “我操,我操,我操!”于秋凉吓懵了,爆了粗口。就在他以为自己要被撕碎的那一刻,男鬼突然放开了他,转而开始和红皮鞋争斗。于秋凉目瞪口呆,双腿发软,只能跪在地上旁观鬼魂打架,他以为这两只鬼是一伙的,但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这样。
  天哪。
  给大哥大姐跪下了,给你们拜个早年,放弟弟一条生路吧。
  忽然一束手电筒的光照过来,尖锐的哨声响起,两只鬼齐齐一愣,化成两团血雾散进了空中。于秋凉被这一幕恶心得直咳嗽,他感觉从今往后自己吸的不是霾,而是这两个混蛋的血。
  说不定他们的血还是过期的劣质血。
  这样一想就更恶心了呢。于秋凉发出“呕呕呕”的声音,拼命在鼻子前面扇风。
  手电筒的光没有消失,一个长了两颗脑袋的黑影出现在地上,那颗小脑袋还一晃一晃的,看上去煞是活泼。
  “啊啊啊啊啊啊!”于秋凉捂住眼睛大叫起来,“大哥饶命啊我的肉很柴很柴不好吃的我的血还很凉喝了会拉肚子啊啊啊啊啊啊大哥饶命啊!”
  “你有病吧。”余夏生灭了手电筒,把被吓呆的鬼娃娃从头上抱下来,以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于秋凉。
  “你他妈,还有脸说!”于秋凉惊魂未定,就急着甩锅,“是谁给你的勇气让你放我一个人回家?侥幸心理不可取你知道不知道?”
  他全然忘记了他自己也有侥幸心理,三言两语把责任全洒在了余夏生身上。余夏生无奈地摊了摊手,把手电筒给那只小鬼拎着玩儿,走过去将于秋凉从地上拉了起来。于秋凉两条腿发软,站都站不稳,但两条胳膊倒是很有力气,他像只猴子一样往上爬,死死地搂住余夏生的脖子,拒绝下地走动。
  余夏生没了办法,只好背着他走回去,然而没走多远,于秋凉的两条腿忽然也缠了上来。现在他不是长臂猿了,他是一只树懒,余夏生是那棵不幸被他选中,要陪他一辈子的大树。
  “你是不是被附上了?”余夏生问,“回去给你驱驱邪?”
  “先他妈把你给驱了。”于秋凉骂道,“我好他娘的后悔!我为什么要熬夜,我为什么要猝死,我为什么要见鬼!”


第29章 夫妇
  带小孩子是个辛苦活,尤其是两个同时处于不同叛逆期的小孩子。余夏生先是逼着于秋凉睡前刷牙,后是押着那只小鬼上床安睡,一通忙碌下来,额头竟然开始冒汗。死人冒汗,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余夏生哭笑不得,心说自己大概可以跑去申请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
  然而鬼界没有吉尼斯,他们也对世界纪录不感兴趣,余夏生只是这样想想罢了。他躺在大床上,双目放空,左边是十七岁的大熊孩子,右边是七岁的小熊孩子,这俩孩子一个有实体一个没实体,呼噜却打得一个赛一个响。
  余夏生坐起身,从床头摸过耳塞,默不作声地堵住了自己的双耳。
  于秋凉睡觉从来不打呼噜,他不过是听那小鬼头打呼噜很好玩儿,也学来骚扰余夏生罢了。现在时间还早,他睡不着,余夏生坐起来拿耳塞的时候,他偷偷睁开眼看着,老鬼注意到他的视线,猛地一转头,正好在黑夜里对上他一双炯炯有神的眼。
  余夏生嘴角勾起一个弧度,伸手弹了于秋凉一个脑瓜崩。他下手不重,但于秋凉天生细皮嫩肉,被他一弹,额头上竟火辣辣地疼。于秋凉捂住被弹到的位置,对着余夏生龇牙咧嘴,若非床上还有个睡得四仰八叉的小鬼,他定要扑过去和余夏生打一架。
  这小鬼本来被余夏生的同事托付给了路怀明,然而路怀明最近总是去看女儿,他怕活人受不了鬼的阴气,一直不肯把这只小鬼带在身边。这也不能怪他,他不是这孩子的亲人,本就没有抚养的义务,别人平白无故给他添了个包袱,他没抱怨就不错了。可他不带,就再也没有其他的鬼乐意带,顾嘉自己都是个孩子,更不可能指望她会带小孩儿。于是兜兜转转,这苦差事又落回了余夏生头上,他不由得感叹天命不可违,命中注定是他来领小孩儿,那不管他怎样躲避,他都逃不过命运的安排。
  当一件事摆在你面前的时候,最好是趁早解决它,否则越拖越久,越拖越麻烦,越拖越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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