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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男神-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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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总觉得沈楠做什么事都比自己优秀,成绩比自己好,也更受女生的欢迎。等到在一起了之后也还是觉得沈楠比他更成熟,更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然而他也总希望自己有天能够赶上沈楠,至少在感情上,不能输给他,让沈楠有天也可以尽情地依赖他。可能就是这样的心理才让傅一哲在当初那种急迫的情况下做出了那样决定,他迫切地想要保护沈楠,想至少不让自己成为他的阻碍。
  “这次就请你等我,等我来找你。”这种承诺傅一哲原本不敢说出口,怕不能够完成它,可现在他却拥有了勇气。
  尽管他知道回去要面对的是谁,也许会造来许多反对之声,又会出现重重的阻碍……但那又怎么样呢?他们已经荒废了整整五年,他已经充分体会了这种生活,不需要再尝试了。难道他能够欺骗自己不想沈楠吗?能够爱上沈楠以外的人?然后突然在某时某刻想起他,望天问他过得好不好,现在跟谁在一起吗?
  他已经不再是从前无能为力的自己,也不会一遇见事就变得手足无措。也许是跟沈楠在一起的这些天,让突然他有了足够的信心去面对傅老爹跟傅夫人。这又不是什么令人可耻的事情,他们的爱情是如此的单纯美好,他的爱人是个让人找不出任何缺点的人,这难道不是值得令人感到得意的事情吗?他是男的又如何呢,难道爱情会因此而改变吗?
  这些话他不愿再藏下去,也不愿憋在肚子里装作不知道,他想要这么对自己的爸妈大声地说出来。让他们知道他喜欢上的人是多么好的人,自己有多么幸福。即使他们不理解也没关系,那就再等等好了,他的时间反正比他们多,总有天他们也会明白的吧。
  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幸运,在失去之后还有机会再抓住一次。庆幸沈楠又给了他一次机会,而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让自己留下任何的遗憾了。“你相信我吗?”傅一哲问道,尽管他自己也没有足够的理由让沈楠相信自己,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怎样的变故,自己是否到时还有足够的勇气和决心……
  “嗯,我相信你。”不容傅一哲继续质疑,沈楠丝毫不怀疑。爱一个人就应该无条件地相信他吧,沈楠没有怀疑过傅一哲对他的感情,不需要寻找什么的理由来验证这点,同样的他说的话,他也不需要怀疑。
  离别的那天沈楠送傅一哲来到了机场,确认了他是真的不需要自己的陪伴。傅一哲面带着笑容,面对这天的到来。“送到这里就可以了,接下来就要进海关了。”不像是以往的离别,他的心情并没有低落,因为他知道他一定还会回来,也还会再见到沈楠。
  “好吧,那你记得照顾好你自己,国内现在的气候还挺冷的,记得好好吃饭,多休息把时差给倒回来。还有你的护照我帮你放在你的大衣口袋里了,行李没帮你准备多少,反正你自己家也有。如果见到傅伯父和傅伯母记得帮我跟他们打招呼,都没跟他们拜年就你带走了,真的很抱歉……”原本这种事应该由沈楠亲自去说,可傅一哲还是坚持要自己一个人回去,不要他陪。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又不是小孩子了。”傅一哲嘴里虽然这么说着,心里却还是感到很温暖。享受男神的无尽温柔,是他的专属特权唉。傅一哲笑着搂住了他的脖子,主动吻上了他的唇,止住了他的言语。他忘了他现在是在机场里,也根本看不见身边来来往往的人,他只是突然很想吻他,所以就那么做了,他也该要学会释放自己的内心了,这种感觉真好。“你也是,照顾好自己,一定要准备好大餐等我回来,我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飞机起飞了,傅一哲独自坐在飞机上,看着地面离他越来越远。那片土地开着花,有着一群友好的居民,有他爱的人。在这里他们可以尽情相拥,可以完成他们一直以来的梦想。他不希望沈楠放弃这里,大概是因为他也不舍得这里吧……
  上一次分别时,他跟沈楠的身份对调,他站在地面上望着消失与天际的飞机,而沈楠则是像他这样看着逐渐远去的地面。然而傅一哲却并没有感到悲伤,因为他知道他一定还会回来,会不会当时坐在飞机上的沈楠也跟他怀着同样的心情呢?
  也许下次来时的时候开的花就变了颜色,不再是含苞待放的花蕊,反而开得更加灿烂。也不知道到时候沈母会给他做什么好吃的,也许回去后臭丫头会缠着让他把她也带来……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不久的将来他一定会回来,然后就再也不说分离了。
  
  

  ☆、01

  告别的白雪皑皑的冬季,来到了一个鸟语花香的春季,尤其是在这山林里,季节的变换尤为明显。这时候已然是四月份了,林间的树也早已换上了绿色的新装,漫山遍野地开开放着五颜六色的小野花。被开辟出的山路上静静地躺着一条火车轨道,正被一列行驶而过的火车打破了一这份宁静。
  窗外的景色吸引了某人的注意力,与以往见过的景色不同,并没有什么高楼大厦,连华丽点的建筑都没见到,沿途所见到的不过是几栋坐落在田野里的小木屋罢了。对于在城市里长大,看惯了车水马龙的人而言,此刻映在眼里的除了大片的绿色还是绿色,完全没有任何值得人关注的特点。但他还是依旧保持着自己看向窗外的动作,也许只是出于好奇罢了。
  “Luis,Es que tu aimes le paysage ici?”(你喜欢这里的风景吗?)
  一个说着法语的亲切女声突然在他的耳边响起,使得路易斯不好再继续看着窗外,将视线收了回来。
  “Oui。”(是的。)他回答了她的母亲,语气很平淡,也没有什么理由,听上去像在敷衍,可王欢玖还是冲着他露出了笑容,道:“Je suis ntent。”(我很高兴。)
  这时候的路易斯已经八岁了,他长得比较像他的父亲,有着欧洲人特有的大眼睛跟高鼻子,头发的颜色也比一般亚洲人要浅一些,眼睛则是跟发色一致的褐色。在家中他可算是被人捧在手心长大的,王欢玖是王老爷的独生女,而他又是王欢玖的独生子,来自外公的宠爱自然是不可少的。而他的父亲的来头也不算小,是法国贵族的后裔,所以对于这个孙子的栽培是从小就开始的。
  跟王欢玖差不多,他从小就住在一个大房子里,有许多佣人跟保姆,上的是私立学校,受的是高等教育。父亲跟母亲很少会在家,尽管王欢玖尽量有抽空陪他,而且放假时也经常会找机会带着他一家三口出去游玩,不过比起一般的孩子来讲,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难免会显得少得可怜。不过他也足够懂事,从来不会因此哭闹,大概是习惯了,再说他一天的课程下来也没什么时间让他哭闹。
  王欢玖不自禁地伸手揉了揉他松软的头发,然后将头靠了上去,“要是有机会,我也要买一栋像是这样在山林间的房子。”
  路易斯并不能理解,比起自己家在室内的洋房,住在这种深山野林里到底有什么好,不过也没反对,只要母亲开心就好了。不过他当然也知道,这次王欢玖会带他来这里并不只是为了看野外的风景,而是去要去探访人。
  那个人,路易斯虽然不经常见面,却经常听别人提起。要说起对他的印象,那大约是在他还很小的时候,隐约觉得那是个高大的男人,跟他的父亲差不多高,有着一头纯黑色的短发,是他母亲多年以来的好友。据他所知,那个看上去有点犯傻的叔叔,实际上居然还是他们家联合公司的老总,而他竟然就住在这种穷乡僻壤然。
  除此之外,他还听说了一些关于那位叔叔的一些传言,比如他至今还没有娶妻,而是跟一个男人居住在一起。虽然从来没有人对路易斯直言过,但在国外长大又早熟的他多少也能明白,那两个男人应该不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吧……
  大概在三年前,傅一哲与王家合伙在国外开了一家分公司,总公司离这里也不算太远,开车大概要一个小时左右,但他却愿意每天多开几十分钟,选择在这深山野林里长居。
  王欢玖牵着路易斯走在洒满花瓣的山路上,来到了一栋小屋子前。门口是一个小院子,这时候已经开满了花,时不时还能发现几只飞舞在其中的蝴蝶。
  “啊,你们来了!”门打开了,从门内出来的人满脸写着欣喜,然后急忙走上前去,为他们母子俩打开了院子的大门,“怎么不打电话给我,好让我去车站接你们啊?我们这儿有点不好找,你们没迷路吧?……”
  王欢玖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静静地听着傅一哲在那儿自顾自地说了一大堆,她的目光被他脸上的笑容所吸引,就跟她印象中的傅一哲一模一样。若结局是幸福的,大概谁都会忘了当初的一切悲痛和忧伤,此刻从他的脸上除了幸福之外再也看不出别的字样。像是笑容会传染一般,王欢玖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们不在一起,可是彼此都过得很幸福,依旧是朋友,还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吗?
  “呀,这是你家路易斯吧!好像比上次见的时候高了不少啊,长得真不错,长大了可不得了哦。”傅一哲将目光移到了王欢玖身边的路易斯身上。
  “哈哈,那肯定啊,他可是我亲生的,能长得不好吗?”王欢玖很是得意,但傅一哲也不甘示弱,虽然他跟王欢玖比不了儿子,但是……“不过沈楠小时候比他还好看……”
  “你够了……”王欢玖不需要继续听傅一哲说下去,“在你眼里有谁能比你家男神好看?话说他人呢?”
  “大概还在研究所处理一些事吧,不过晚点就回来了。”傅一哲说着请他们俩进了门。比起他们在市区里面积快赶上一亩田的洋房,这里就显得很小,而且屋子里也不够宽敞,桌子、椅子、柜子全是木质的,随处可见的的盆栽填满了整个家。
  “那你呢,今天没上班吗,怎么这么早就在家?”王欢玖接着询问道。
  “沈楠好不容易有假期啊,”傅一哲埋怨道,沈楠的工作不比他少,不过最近刚好赶上了外国的复活节假期,“所以我就也给自己放个假,一块儿享受下呗。而且公司的事情大部分Linda都能帮我处理好,我也就趁机偷会懒吧。”傅一哲一边说着一边窃窃自喜。
  比起以前他似乎改变了一些,可又说不出是哪里。大概是他的那份决心,已经没有人再可以左右他,他已经变得足够强大,可以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像是当初毅然不顾他人的反对从国内跑出来找沈楠,然后以自己的实力留在国外发展,成为了一时的话题。听说傅老爹一开始还气病了,想方设法地让傅一哲回去,不过那都是可以省略掉的事情了,过了那么久也没见效,傅一哲跟沈楠过得很好,加上傅老爹的身边还有傅夫人劝解,这才使得这几年俩人的关系得到缓和。也许他终是明白了傅一哲的决心吧。不过除了祝福他们之外还能怎么样?有谁还能够分开他们呢?
  王欢玖注意到了傅一哲手上戴着的戒指,那是沈楠送他的,自此之后他就一直戴着。不但没有遮掩,时不时还会以此跟别人炫耀,他可不是什么单身,大概会把这种事大肆宣传的也就傅一哲才会做的出来吧。不过他早已不在乎什么他人的眼光,为何要因此去做违背自己心意的事情?
  他就是喜欢沈楠,想跟他在一起,所以他们结婚了,并且过得很幸福。虽然没有什么大的排场,到场的人屈指可数,但这根本不影响他们的心情,幸福不需要多少人知道。当然这件事王欢玖是知道的,还有傅予莘,当天不知道握着沈楠的手说了好久的叮嘱,让傅一哲都有点看不下去了。不过最令人惊讶的是,那天傅夫人竟然也到场了。
  她大概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一开始也很难接受这件事,试着想劝说傅一哲多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不过傅一哲却很坚定,完全没有回转的余地。仔细想来,也许早很久以前就可以看出来了。从小时候起他们就形影不离,长大后更是难舍难分,就连沈楠不在的那段时光,她都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傅一哲的变化。那些年他一直在强颜欢笑,不曾打开心扉接受过任何人,再等到多年以后他跟沈楠走了,回来时便坦白地说出了藏于心底多年的话。他们不是什么小孩子了,经历过许多,也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知道什么叫幸福。傅一哲没等傅老爹跟傅夫人再说什么,便转身离去。他喜欢沈楠,他要跟沈楠在一起,这并不是问句,也不是请求。
  “对了,你突然来找我有什么事吗?”傅一哲的问题将王欢玖的思想重新拉回了现在。那些往事也许没有人会再去特地想它,因为人是活在当下的,并不是过去,也不是未来。
  王欢玖:“我来找你是想请你帮个忙。”
  傅一哲:“什么忙?”
  “你也知道最近是复活节嘛,路易斯的学校有放假,原本想带着他出去玩的,可是我明天得赶去美国一趟,要在那边处理点事儿,实在抽不出空。他爸爸也出差去了,得过一段时间才回来,至于我爸这会儿还在国内呢。所有我实在觉得很对不起路易斯,明明说好等放假就带他出去玩的……”王欢玖满脸写着愧疚,却也无可奈何,“但我又不能带着他跟我四处跑,也不想把路易斯一个人留在家里跟保姆一起度过他的假期。想着国外的熟人也不算多,于是我就想到你。你这儿环境不错,让路易斯体验一下乡村生活我觉得挺好的。而且路易斯也表示喜欢这里。”
  什么叫乡村生活?王欢玖倒是直言不讳,傅一哲却不知道要如何吐槽她,这里不过是环保好,田野多而已,但他好歹也是个城里人啊!好吧,无所谓,这不是重点,傅一哲倒是不介意王欢玖刻意给他们塞个电灯泡,只不过也亏了王欢玖会放心把自家儿子留在这儿啊!难道她就不怕路易斯会看见什么不该看的?
  “是不是路易斯?”王欢玖反问了路易斯,他只是不想让自己的母亲失落而已才点了点头,结果就被王欢玖一把抱了在了怀里。“妈妈马上要走了,很对不起你,这个假期妈妈不能陪你一起过,不过我一定会尽快把事情办好回来接你的。妈妈不在你身边记得要好好吃饭,记得饭前饭后要吸收,晚上睡觉不要踢被子,还有要记得好好跟你傅叔叔相处。”说完后王欢玖在他的额头啄了一口。
  “我知道了。”路易斯乖巧地回答道,虽然他早就养成了饭前饭后洗手的习惯,晚上也从来不会踢被子。
  傅一哲:“怎么,你刚来就要走了?不多坐会儿,沈楠应该快回来了。”
  “不了,”王欢已经拿起了自己的包,“我今晚的飞机,得马上赶过去了,我来这儿主要是想把路易斯送来。接下来的日子就麻烦你多帮我照顾他了。”
  “你放心吧,我会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照顾的。”虽然傅一哲从来没儿子。
  “那我走了,路易斯记得给我打电话哦,我到了那边之后就给你打电话……”在一连串的叮嘱后,王欢玖依依不舍地退出了大门,只留下傅一哲跟路易斯略显尴尬地站在原地。
  
  

  ☆、02

  没过多久,门再次被打开,不等路易斯看清来人,只见傅一哲早已冲了上去,搂住来人就是一通亲吻。都说外国人比较热情,见面亲吻也是非常普通的事,但这画面简直比在路易斯自己家还夸张。若不是顾忌到还有人在场,恐怕就吻到房间里去了吧。
  “我妈呢?”沈楠只是觉得奇怪,今天为什么傅一哲会这么肆无忌惮地扑过来亲他。
  “她出去旅游了。”傅一哲回答道。虽然是那么说,但谁不明白沈母实际上还不是为了给这俩人腾出二人世界?只不过……“那他……?”沈楠注意到了此时坐在客厅的小凳子上的路易斯。虽然他知道王欢玖有个儿子,是跟一个法国人生的,而且算年纪也就差不多这岁数,但说起来他还从没见过路易斯。
  “嘿嘿,我儿子,帅吧?”傅一哲开了个小玩笑,可貌似沈楠跟路易斯都不觉得好笑,于是他只能尴尬地如实回答,“刚刚玖玖来过了,她有事要往外地跑一趟,不能在家陪路易斯,所以就把他带来我们这儿,让我们帮着照看些日子。”
  “哦。”从沈楠的语气上根本听不出他是期待还是觉得烦,也许多个人少个人对他来说根本没差吧。
  “对了,小小黄怎么样了?”傅一哲突然想起了前些日子被送去兽医那儿做治疗的小小黄。自从他出来后小小黄就被一并带了出来,只不过现在的小小黄也已经上了年纪,经常会出一些小毛病,不过好在家里有沈楠在,懂得如何照顾它。
  “放心吧,我带它去做了检查,医生说没什么大碍,应该明天就能把它接回来了。只不过以后得在饮食上多注意些,经常带它出去走走,应该会有帮助。”
  沈楠是个表面上看上去比较冷淡的人,可实际上却与他的外表相反,对于某些事情总是特别执着,对人也是无微不至地关照。可能是因为他太善良了,所以才有必要地将自己的温柔隐藏起来吧。不仅是对傅一哲,对自己的母亲、小黄,乃至刚认识的路易斯,沈楠总是一如既往地温柔,让人无法不去喜欢他。
  说起来路易斯跟沈楠还有点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傅一哲看着好学的路易斯,放假出游还不忘带上厚厚的假期作业。其实外国的学校一般是不会给假期作业的,因为假期就是为了让人休息的,可惜谁让路易斯去的是私立的学校呢?有假期都可以偷笑了,还能指望没作业吗?不过对此路易斯也没抗拒,没有怨言,而是很乖地去完成别人交给他的任务,若是换成傅一哲的话,恐怕早就丢下作业不顾跑出去玩了。不过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傅一哲那么幸运,能遇见可以纵容他任性的人。
  他还是会有些同情路易斯,能够理解像是出生在这样家庭的孩子。路易斯比傅一哲懂事,也许是因为家族里的人都属于不言苟笑的人,他也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自己必须要完成的任务,不像傅一哲,起码还有个完整的童年,直到长大后才逐渐明白自己应该成熟一些。虽然沈楠不曾说什么,但实际上还是很照顾路易斯的,看他不耐其烦地陪着他写作业就能看出来。
  不过小孩子还是应该有小孩子的样子,坐在一旁帮不上什么忙的傅一哲一把将路易斯手中的作业夺走,道:“我们出去玩吧?今天天气很好呢!”
  虽然没有过跟小孩子接触的经验,不过也无所谓,好在路易斯是个男孩,傅一哲也并会太不拘谨,反而可以一起聊一些男生之间的小秘密。当然这年纪的路易斯也没多少小秘密,他当然也不想带坏路易斯。至于路易斯跟沈楠的关系肯定也很和洽,只要在沈楠的身边呆上一小会儿,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个习惯性对谁都很温柔的人,就算原本对沈楠还会抱着感陌生感,也会随着时间一天比一天亲近起来,傅一哲将其称之为“男神魅力”,连小孩子甚至小动物都不可抵挡的!
  实际上没有什么区别,就是个非常普通的小家庭,只不这个家庭并不是由一男一女组成,而是两个男人的家庭。原本路易斯还会觉得有些奇怪,但实在找不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这个家庭很和睦,充满欢声笑语,很温暖。俩人生活在一起,有各自的工作,却会互相扶持,遇上假期也会一起手牵着手漫步在阳光下,这难道不该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幸福生活吗?
  他们来到了一片无人的草地,随意地在地上铺上一块布,就地而坐。四周的环境很好,附近有个小池塘,里头还游着不少小鱼,不远处有个小山坡,在那儿傅一哲一家子打起了“野战”。学着小时候游戏里的那种场景,教路易斯如何匍匐前进,还有翻滚躲避对面的攻击,这些可都是傅一哲的强项。对于路易斯来说,他还是觉得蛮有趣的,毕竟他在家也从来不会接触游戏,更加没人会跟他玩这种野战游戏。
  除此之外傅一哲还教了路易斯不少的东西,比如钓鱼和抓小虫子,这些都是他小时候跟沈楠一起做过的事情。也好在他还有沈楠会陪他……
  路易斯学得很快,不一会儿就抓了许多连傅一哲都不知名的小虫子。“真棒!待会儿给你沈叔叔炫耀下你的战果!”傅一哲满脸自豪地指了指这会儿正靠远处在树下看书的沈楠。“Give me five!”说完傅一哲就往自己手上吐了口唾沫,等着路易斯与他击掌。
  路易斯犹豫了,这种事恐怕在城市里长大的小孩子是不会做的了,傅一哲也不可能对别人再这么做了,只不过他们现在并不在城里,他也不是什么大老板,在沈楠的身边他可以很自由,做最初的自己。“这是属于男人之间的击掌!”听傅一哲那么说,即使平日里有洁癖的路易斯也只好硬着头皮往自己手上也吐了口唾沫,略显不情愿地拍上了傅一哲的手,这下傅一哲才满意地笑了。
  大约一直到了下午他们才累了坐回了原来铺在草地上的那块野餐布。就在路易斯请教沈楠那些他抓的小昆虫跟小野花的名字之时,傅一哲早早就忍不住打开了饭盒里的食物。
  “我来喂你!”傅一哲抓起一块三明治就往沈楠嘴里送,然后还一边笑着问,“好吃吗?”
  路易斯刚想提醒沈楠,傅一哲用的正事之前他俩吐过唾沫的手,不过沈楠已经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下肚了,还点了点头道:“好吃。”
  就在傅一哲正在窃喜之时,沈楠又接着说道:“你也吃吧。”
  傅一哲:“额,这块是给你的,盒子里还有,我去吃别的……”
  沈楠:“一起吃吧,这块是带起司的,是你喜欢的口味。”
  “额……”傅一哲被看得有点慌,感到貌似找不到什么借口拒绝,问题是他从来就不想拒绝沈楠,于是就算是自己酿下的苦果,也得咽下去,最终他也只能跟沈楠一块儿把那三明治吃完了。看来下次他不该想馊主意捉弄沈楠,反正从来他就没什么好下场过,只是有的人偏偏爱作死。
  这一天路易斯起得比较早,发现沈楠跟傅一哲还在自己的房里睡大觉。估计因为路易斯的存在,他们也不得不节制一些,所以善解人意的路易斯也知趣地不太想去打扰他们,于是就自己一个人跑出去玩了,顺便带小小黄出去散步。小小黄原本比较活泼,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温顺了许多,很容易就跟亲近上了路易斯,而路易斯也一直都挺喜欢小动物的。至于为什么他自己不养,第一是因为家里人都不太喜欢小动物,其次是他自己一天到晚都得忙着学习,根本无法抽空去照顾小动物,更何况是像小狗这样需要经常带他出去溜达的动物。与其因为自己喜欢所以养一头在家里,却不能好好照顾,还不如干脆就不养,让那些懂得珍惜小狗的人养去吧。
  对这带早就轻车熟路的小小黄跑在前头,能够这样跑出来晒晒太阳是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在熟悉了这里之后,路易斯发现他似乎开始真的喜欢上这里了。没有汽笛声,有的只有鸟叫声,闻到的不是香水味,而是一阵花香,褪去一切,让人重新回归到自然。他可以不必顶着压力写那一堆厚厚的作业,而是可以拿着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坐在草地上,靠在树干上,晒着太阳,听着鸟叫声细细阅读。
  不知过了多久,路易斯才肯合上书本,然后伸了个懒腰。观望下四周,小小黄早已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正当路易斯准备起身去找小小黄时,他的目光被草丛里开着的一朵小野花给吸引了。那不过是千万朵小花中的其中一朵,黄色的花蕊,白色的花瓣,路易斯忍不住摘下了一朵,想起了昨天沈楠教他的:这是雏菊,学名是Bellisperennis,是一种在欧洲比较常见的野花,开花期在春季。花语是……?路易斯一时没有想起来,不过还是将小花揣入了自己的口袋。
  他站起身,接着走,一边寻找小小黄的踪迹,一边欣赏着这里特有的田园景色,莫名其妙地被花田所吸引。他走了进去,像是个尚未被发掘的迷宫,这里的花的种类很多,而且很有规律,被打理得很好,显然是这边的农民精心栽培的。这个季节隐藏在绿叶的中的是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小果实,就在那些像红宝石般的树莓吸引了路易斯的目光之时,路易斯突然听见了小小黄的叫声,这才发现原来它就在树底下,并且还在树底下发现了一个人……
  虽然他并不确定自己见到的是不是真的是个人——一头淡金色的短发,一双蓝宝石般的眼睛,在阳光的洗礼下皙白的皮肤如雪一般。按理说在国外长大的路易斯见过许多金发碧眼的人,也有不少类似的,但也许是日光的角度照射不一样,也可能是因为此刻身处一片花丛中,他也说不上来此刻的震惊究竟是为何,他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
  那个人发现了他,用他那双碧蓝的眼睛看着路易斯,没有说话。被他注视着,路易斯仿佛觉得自己好像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充满阳光,拂面而过的是一阵温暖的和风,带着花瓣的芬芳。在阳光的照耀下,他能很清楚地看见他煽动的睫毛,小巧而精致的五官,略显蓬松的头发,让人忍不住想用手去感受一下,却又不敢伸手去触碰,生怕会惊动对方。他不敢说话,也不敢靠近,不想打破现在的这份宁静,眼前的人就像是一幅画,他只敢站在原地静静欣赏。然而画中的人却一步步朝他靠近,然后将手伸了出来,在他眼前打开,他手中抓着的是一把会发光的“红宝石”。
  路易斯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你是要给我的意思吗?”好在他从小就会多国语言,对方听懂了,却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路易斯想都没想就从他手中拿了一颗,放进了嘴里。“好甜。”
  听到路易斯的夸赞,对方的嘴角微微扬起,令路易斯更加不知所措了。他总不能白收人家的东西,可他早上出门身上没带一分钱。也不知怎么地突然想起了自己藏在口袋里的那朵小花,急忙掏了出来,作为交换,放在了他的手心。“这是给你的。”虽然他也知道不该送路边随手摘的野花,可他的确没有另外的东西了,而眼前的人依旧笑着,似乎很乐意地收下了。
  这一天回来路易斯明显魂不守舍,傅一哲喊了很多次让他来吃饭,他才有了反映。“你怎么了?不会是病了吧?”傅一哲担心地摸了摸他的额头,“也没发烧啊……”
  路易斯却依旧还处于自己的思想世界。对方在收下了他的花之后就走了,路易斯本想上前喊住他,询问他的名字的,却还是没有问出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在花丛中。
  “早上你去哪儿了?我跟沈楠找了你好久都没找到。”听见了傅一哲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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