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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登顶-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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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得过度警觉,甚至抗拒与外界交流了。
    心理医生的诊断结果是ptd。
    在厉铮状况日益严重的同时,老爷子一改之前温吞作风,开始下重狠手清扫a市的黑色产业,最终a市风气肃然一新,老爷子也因为出色的政绩,得到了上任一把手的赏识,得以调入中央。
    但是刚进入中央,厉家的日子并不好过。
    华夏执政党分为民主党和共和党,上任一把手是民主党,被他提拔上来的厉老爷子理所应当也是民主党。无数共和党派的人盯着上头那个位子,盯着刚升上来还没有建立根基的厉老爷子。
    在那个时候,即便是从来对厉铮有求必应的老太太,都不能答应厉铮“要团团”的请求,只能找几个人时刻盯着苏言,每天拍无数照片,日|日邮寄过来。
    有了团团的照片,厉铮情况慢慢稳定下来。
    某天,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厉铮有宝贝,封厌带着一群跟班,趁着大人不在家,抢走了厉铮护得跟眼珠子似的箱子。打开发现是一堆破照片后,封厌当着厉铮的面,把照片全都撕碎了。
    被几个跟班死死按住,厉铮气得眼睛都红了,差点挣脱束缚扑到封厌身上。打完球回来的厉钧看到弟弟被欺负,怒吼一声,直接拿篮球砸了过来,当场把封厌砸了个鼻血直流。
    封厌被砸蒙了片刻,反应过来后当即喊着跟班朝厉钧围了过去。
    很快,一群十四五岁的半大少年打成了一团。
    最后这场混战被下班的家长制止了,各家拎着各的闯祸精回去教训。唯独以少胜多的厉钧两兄弟没得到半句呵斥,老太太还边掉眼泪,边陪厉铮黏照片。
    自此,厉钧算是和封厌结下了梁子。两个人但凡见面,必定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势必要挣出个“狭路相逢勇者胜”来。为此,在荷尔蒙无处发泄的青春期,两个人不知打过多少场架。
    后来厉铮病情好转,却还是没能痊愈,家里留学归来的堂叔建议送他出国,彻底治疗好了再回来。当时华夏国内心理行业闭塞,远比不上资本主义国家,老爷子与老太太经过深深考虑,以“不治好或许会被团团嫌弃”为由,说服了厉铮,照片国内邮寄也由此变成了国际邮寄。
    与此同时,处在青春期,三天两头不是打架就是惹事生飞的厉钧被老爷子扔进了军营,单方面结束了与封厌的战争。
    等到多年后,升到少将的厉钧决定与女友订婚时,才知道当年被他打得险些脑震荡的少年,竟然是大舅子。
    彼时,厉铮因为学业还远在英国没回来。隔着时差工作差又“孤立无援”的厉钧,为了老婆孩子热炕头,单独和封厌约了一架。在厉钧屡屡放水的情况下,险胜的封厌喘着气,表情阴鸷地看着满脸期待的厉钧,过了好一会才点了下头,勉强同意了妹妹的婚事。
    厉钧和封厌的关系,经过未婚妻的努力调节,总算慢慢缓和了。可惜好景不长,大马士革战役后,两人关系再度降到冰点。直到今天早上之前,厉钧一直都以为封厌是恨自己的。
    一瓶酒空了,厉钧把空酒瓶丢到一边,醉醺醺地拧开了另外一瓶。空酒瓶滚了两圈,撞到个坚硬的物体,止住了滚落趋势。
    手机被磕亮了屏幕,静音状态下,恰好赶巧的来电被直接忽视了。
    昨晚,封厌突然约厉钧见面。厉钧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赴约了。
    喧嚣沸腾的酒吧,厉钧扒开群魔乱舞的人群,顶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找到了角落里一醉不醒的封厌。
    “醒醒。”厉钧俯下|身体,推了封厌一把。
    被推醒的封厌,斜着双醉意明显的眼睛盯着厉钧,过了两秒大概终于认出了面前是谁,语气登时恶劣起来:“你来干什么?谁让你来的?你给我走。”
    厉钧从来不是能什么好脾气的人,他直起身,干脆地说:“行,那我走了。”
    厉钧转身要走,腰部却被紧紧抱住了,温热的躯体随之贴了上来:“小喜,不要走,哥哥想你了,你不要走。”
    厉钧要扒开封厌的动作僵住了。
    偏偏醉得不省人事的封厌还在继续嘟囔着:“小喜,小喜,小喜……”
    厉钧无声地叹了口气,抓住封厌手把他整个人架了起来:“家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缠着要往厉钧怀里蹭的封厌抬手指了指头顶。
    a市赫赫有名的纸醉金迷场所,自然也具备基本的住宿过夜功能。
    架着癞皮膏药似的封厌,一手推开他毛茸茸的脑袋,一手抄了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等物,厉钧把他送上了二十八楼。
    从封厌外衣口袋里掏出房卡刷开门,厉钧把他扶到床上,替他扒了西装外套解了领带又脱了鞋子,最后倒了杯水放在床头柜。做完这些,厉钧脚步一转,准备走的时候,原本瘫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封厌突然弹了起来,趁厉钧不备,擒住他胳膊往床上一压,嘴里飞快地渡了片东西过来。
    接下来的事情,厉钧完全没印象了。等到他头疼欲裂地醒过来时,木已成舟。
    厉钧不敢看一身青紫痕迹的封厌,他沉默地进了浴室,几乎搓掉一层皮才出来。
    封厌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正靠在床头抽烟,“昨晚的事你打算怎么办?”
    明知事情蹊跷的厉钧,不得不压下快要窜到喉咙口的愤怒,强逼着自己道歉:“对不起。”
    “一句对不起就完了?”封厌弹了弹烟灰,冷笑道:“厉钧,认识这么久,我没想到你是个孬种。”
    厉钧一声不吭地穿衣服。
    仿佛被厉钧无话可说的态度激怒了,封厌猛地摁灭了烟蒂,“剑客某是谁的账号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你学她玩游戏,学她生活习惯,甚至学她说话方式,可是你守着这堆东西又有什么用?她不会回来了,她回不来了!”
    “我知道她回不来了。”厉钧声线平和地开了口,他扣上最顶端的风纪扣,目光平静无波地转了过来,“早在两年前,我见到她遗体的时候就知道了。”
    “昨晚的事,原因你我心知肚明。但终究是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小喜。要是你觉得道歉不够,我两条腿在这里,你什么时候想要了,什么时候来取。”
    说完,厉钧抬手搭上了金属门把手。没等他转开门,一个玻璃烟灰缸擦着头皮飞了过来。
    “厉钧,你今天要是敢走出这道门,”上身遍布痕迹的封厌猛地直起身,抓着被子的手背青筋都爆了出来,“以后就别来求我。”
    封厌狠厉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厉钧支着条腿坐在未婚妻墓碑前,低低地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他忽然拿手盖住了眼睛,可疑的透明液体从他掌心底下滚出来,落在衣领上氤出小团潮湿的痕迹。
    漆黑的墓地里,隔了许久,才传来男人压低声音的哽咽。
    不远处的草丛里,智能手机锲而不舍地亮起了屏幕。

☆、第52章 chapter52

苏言和厉铮找到厉钧的时候,他已经就着环抱墓碑的姿势睡着了。
    “哎哟!什么东西?”走在前头的看门大爷不小心踢到酒瓶,被咕咚的声音吓了一跳,连忙把手电照了过去,顿时满地酒瓶无所遁形。
    “这是怎么了哟,喝了这么多酒。”老大爷摇摇头,把酒瓶子一个个捡起来夹在胳肢窝下。将掉在草丛里的手机递给苏言,老大爷朝抱着墓碑不撒手的厉钧努了努嘴:“他胆子倒大,在这种地方睡觉都不害怕。”
    苏言接过手机,翻遍了全身上下,翻出几张红钞递给了老大爷,客客气气地说:“心里有事伤心呢,麻烦您大晚上地跟着我们跑一趟,这点钱您拿着买几个新灯泡。”
    说着,苏言指了指远处毫无反应的路灯。
    老大爷原本要推拒的动作一顿,察觉到他的犹豫,苏言笑了笑,把钱塞他手里了。
    老大爷捏着几张票子,叹了口气:“你说也是造孽,这个墓园一小块地方卖几十万,上头那些人却个顶个的吝啬,灯泡坏了都不肯修。”
    有些高级墓园,白天看门的嫌晚上晦气,又觉得晚上不会有人来,就私底下花点钱,偷偷雇人代了,老大爷显然是属于此类的二手工。
    路灯坏了,老大爷发现后跟白天看门的人说,白天看门的报上去,墓园管理者核实了再拨钱下来。白天看门的边把钱装进口袋,边跟老大爷说上头不肯修,转头每隔两个月又就借口路灯坏了跟上面要钱。
    这里头的门门道道,老大爷未必不清楚,只是他个二手工,没地方反应,为了饭碗也不能反应,只好守着苟延残喘的路灯,等到它寿终就寝,再匀点儿自己的工资出来,把坏掉的路灯换了。
    现在苏言给了钱,不必花自己的钱了,老大爷郑重地给苏言道谢:“谢谢你啊小后生,好人会有好报的。”
    和厉铮两人一左一右地架着醉鬼厉钧,苏言伸出手朝老大爷挥了挥,是个不用谢的意思。
    老大爷夹着满胳膊的酒瓶,站在墓园门口,目送他们上了车,走远了,才低声呢喃了句:“好人一生平安。”
    苏言他们回到家快十二点了,被响声惊动的王妈从屋里出来,看见厉钧不省人事的模样,赶紧喊醒老伴去煮醒酒汤。
    帮扶着将厉钧抬进了客房,王妈接了热水忙前忙后地给厉钧擦脸,回头看见苏言和厉铮还杵在门口,立马摆手赶人:“铮少言少,你们明天不上班不拍戏啦?这里有我呢,快去睡吧。”
    说完,见两个人不动,王妈又道:“别担心,等会儿喂钧少喝了醒酒汤就没事了。上楼去吧,刚刚狗剩见你们出门不带它,正发脾气呢,再不去看看,言少养的兰花可就要遭殃了。”
    提到倒霉催的狗剩,厉铮把苏言的手指牵进掌心,“先上去吧,有事明天再说。”
    苏言嗯了声,被厉铮牵着上了楼。结果推开影音室的门一看,苏言精心伺候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打苞的兰花,果然已经遭了猫瘟,被抓了个七零八落,满地残骸。
    等收拾了狗剩,洗完澡,吹干头发躺进被窝,时间接近凌晨一点了。苏言枕着厉铮的胳膊,两个人都没有穿衣服,坦诚地赤|裸相对。
    空调源源不断地吹出冷气,平常嫌不够低的温度今晚不知怎么的,让苏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苏言觉得有些冷,于是往厉铮的怀里钻了钻。
    “和我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吧,说说你的家人,说说大哥。”苏言道。
    厉铮把被子往上拉了拉,将苏言露在外头的肩膀盖住了,才慢慢说起了往事。
    “……绑匪没有来得及对我做什么,”提起十二岁那年的绑架,厉铮声音很平淡,仿佛曾经折磨他长达数年之久的噩梦和创伤后应激障碍都已经彻底消弭在时间的冲刷之中了,“他们当时起了内讧,一方想要拿我要挟老头子,一方想杀我泄恨。两方人谁也说服不了谁,干脆就打起来了。”
    “后来老头子带人过来,把我救了出去。”厉铮轻描淡写地带过了过程。
    事实上,真正的过程,比厉铮这几句语焉不详的描述凶险多了。
    九几年的a市鱼龙混杂,社会风气很乱,再加上受到香港古惑仔电影的影响,混黑|社会的青年人数直线上升。人一多,好像命就不值钱了,各个地头的大混混经常带着人在夜市发生大规模械斗。当时绑架厉铮的,就是a市最大的地头蛇。
    那个地头蛇不知道从哪里搞到条野狼,关在铁笼子里养着,一日三餐都喂生肉。绑了厉铮后,地头蛇命人把他吊在仓库的横梁上,一边准备好了摄像机,一边打开了笼子上头的小门。
    那道门很小,刚好能让被养得格外凶狠戾气的狼,探出尖利的嘴部。
    地头蛇的意思,无异于是想让狼活生生把厉铮撕裂吃了。
    绳子被慢慢放了下来,厉铮从昏迷中醒来,看到的就是对着自己留涎水的野狼。也不知道他是害怕过头了,还是心理素质实在太硬,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旁边掌控绳子的小混混见他面无表情,于是恶劣地露出满嘴黄牙。
    小混混手一松,失去平衡的绳子呼啸着往下坠。在厉铮双脚距离狼嘴不到三十厘米的时候,地头蛇手下很得用的二号人物终于受不了,从人群中站了出来。
    那个人,厉铮这么多年一直记得,他个子不高,穿一件灰扑扑的老式工装外套,背因为老是躬着的缘故已经直不起来了,眉毛耷拉着,嘴角却努力地往上扬,看起来总像是在小心翼翼地讨好谁。
    就这么个把自己活成讽刺囧字的人,却是唯一一个站出来反对地头蛇举动的人。
    老大的威严永远不容挑战,地头蛇把那个人抓起来,丢进了关狼的笼子里。来不及呼救,野狼反身一扑,狰狞的狼牙就咬断了那个人的喉咙。迸射出来的滚烫鲜血,溅湿了厉铮的袜子。
    那个人的亲信和儿子也在场,等他们从刚才的那幕回过神,厮杀开始了。
    砍刀和斧头的冷光掺杂在一起,到处都是横飞的血肉。厉铮身上不知道溅了多少人的血,他好像对外界的一切都失去了反应,幽黑的眼睛直直地盯着笼子里撕扯人肉的狼。
    直到一声枪声响起。
    在枪|械管制严格的华夏,有枪意味着一边倒。混战几乎转瞬之间就结束了,地头蛇拿着枪,正准备把反抗者一刀全砍了,仓库门却猛地被人从外面撞破了。
    被枪声惊动的厉老爷子带着人到了。
    尽管厉铮略去了凶险的过程没说,但苏言依然从他一笔带过的“患上了ptd”里,拼凑出了险象环生的现场。
    紧了紧环着厉铮腰部的手,苏言把耳朵贴在他火热的胸口。听着胸腔里头规律的心跳声,苏言轻声问:“后来呢?”
    厉铮低头亲了亲苏言的发漩涡,洗发水的浅淡香气便趁机不由分说地钻入他鼻腔,一路飘到了心底,凝聚出妥帖踏实的满足。
    “为了治疗ptd,老头子把我送到了英国,在那里,我遇到了大学导师赖安·菲茨杰拉德。”提起导师,厉铮牵出抹怀念的笑容,“当时,我是他妻子的病人。他们夫妻俩带我走出了绑架的阴影,也让我对心理学产生了兴趣。赖安知道后,替我给他任教的格拉斯哥大学写了举荐信,考试通过后,我成了赖安的学生。”
    “那个时候你多大?”苏言问。
    “十七。”厉铮道。
    苏言点点头,抛出了另外一个问题:“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厉铮揉摸苏言脑袋的动作微不可察地滞了一下,这个问题回答稍有不慎,就很可能在苏言心里留下恋童癖等诸如此类的坏印象。
    厉铮悄悄把时间往后推延了一年,确保苏言听了不会觉得自己有不可告人的喜好后,才回答道:“在你十六岁的时候。”
    说是十六,其实是苏言十五岁那年,他第一次收到女生情书的画面被相机忠实地拍了下来,送到了远在苏格兰的厉铮书桌上。厉铮这才发现,在翻看少年照片成为习惯的同时,爱意也随之渗进了骨髓。
    苏言蹭了蹭厉铮胸膛,“刚好你硕士毕业。”
    顿了顿,苏言又问:“为什么没有回来找我?”
    “如果你早点出现,我们都有两辈子了。”这句话苏言没说,厉铮却感受到了。
    “大四我回国找过你,”厉铮解释道,“那天我站在你教室外面,看着你和你同桌讲话,听你说将来要做个大明星。”
    苏言记忆里,的确是有座位靠门的同学说外面有人找他。他还出去看了,结果没看见人,就又回来了。那时候他完全忽略了走廊上年轻英俊的男人,下意识觉得那种一看就很有钱的人,肯定不是来找自己的。所以,尽管当时英俊的男人看着自己,苏言还是转身回了教室。
    “团团,是你没认出我来。”厉铮声线低沉地控告。
    苏言仰头安抚地吻了吻厉铮的嘴唇,厉铮松开牙关,两人交换了一个吻。
    “那之后你又回英国了?”亲吻结束,苏言装作不经意地转移话题。
    “嗯,回去念硕士。拿到硕士毕业证书不久,赖安被查出了癌症晚期。当时他手里有项研究没完成,那是他毕生的心血。作为他的关门弟子,我参与了大部分研究,所以他说希望我能在他死后替他完成研究时,我答应了,顺便念个了博士。”
    “博士毕业后赶上领导人换届,那时国内形势严峻,厉家局面不明。厉钧已经被牵扯进去脱不了身了,老爷子不想再把我牵进来。万一出现意外,我远在国外,起码不会受到牵连。”
    “08年老爷子登顶,09年研究的所有后续工作结束,去墓地看过赖安后我回了国,从老太太手里接过了惊鸿。”
    “团团,我以前一直没去找你,是因为我不确定你是不是gay。如果你是直的,我不想带弯你,华夏对同性恋接受程度很低,同性这条路很难走。”停顿了会儿,厉铮终于把多年以来的隐忧说了出来:“而且你年纪,太小了。”
    年纪太小,不确定因素太大。厉铮不想历经风雨,到头来却被一句“我当时年纪小不懂事”抹杀掉所有。与其那样,不如什么都不做,不去打扰,不去触碰,仅仅看着就好。
    苏言有想过厉铮不来找自己的原因,却没想到是因为这个。
    苏言把头埋在厉铮怀里,伸手紧紧抱住了他,好一会儿没说话。过了许久,才嗓音发哑地问:“那大哥呢?”
    厉铮略带薄茧的手掌轻轻抚过苏言光滑的背脊,“我出国时厉钧也被送去了军营,隔着时差,加上他在军队不方便,联系就少了很多。后来某天,他大半夜地给我打电话,说他有女朋友了,还把照片发了过来。”
    “厉钧是在一次任务结束的返途中,遇到了自驾游结果车爆胎的封小喜。当时我们谁也没有把小喜往封灵渠身上想,以为她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等到两人后来决定订婚,我们才知道小喜是封灵渠的外甥女,封厌的亲妹妹。”
    封灵渠这个名字苏言很耳熟,不仅他耳熟,整个华夏看过新闻联播的人都很耳熟。封灵渠是华夏中央□□常委,□□主席,华夏国家副主席,是仅次于一把手的人物。
    “等等,”苏言忽然出声打断了厉铮,他想到厉铮屡次提起又被他屡次忽略的“登顶”,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仿佛为了证实猜测是否属实般,苏言很是郑重其事地开了口:“一把手是你父亲?”
    “嗯。”厉铮道。
    “要完,未来的公公婆婆真的是国父国母。”苏言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登时被这个堪称惊天动地的消息砸得七荤八素,一时之间连厉钧的往事都不想听了。他摆了摆手,表示自己需要点时间来消化这个爆炸式的消息。
    “总归是要过这关的。”抱着这样的念头,厉铮体贴地没有再继续说下去,而是关了床头灯。
    感受到厉铮落在眼睑上的温柔亲吻,苏言心里掀起的惊涛骇浪,奇异般降了下去。他寻到厉铮的嘴唇,印了个柔软的晚安吻。
    黑暗中,厉铮回了个同样柔软的吻。
    “晚安。”
    第二天醒来,厉钧已经走了,王妈转告说他去了军区。
    苏言有些不放心,给厉钧打了个电话,没人接。
    “他现在有些心结,过段时间想通了就好了。”厉铮安慰道。
    说是这么说,等吃过早饭送了苏言去拍广告,厉铮吩咐司机转道去军区逮人。结果到了才发现,厉钧申请了去非洲维和,已经乘今早六点的飞机走了。
    厉铮站在空无一人的少将办公室,摸出手机拔了个电话。
    “他去非洲了。”厉铮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你满意了?”
    挂掉电话的封厌,砸完了整个总裁办公室。可惜不管他再怎样气急败坏,义无反顾走掉的那个人,都一去不回头了。

☆、第53章 chapter53

厉钧离开的第五天,厉铮办公室。
    苏言打了个手势,越来越会揣摩“圣心”的钱多见状,立即目不斜视地朝门口走去,把自己丢出去的同时顺便尽职尽责地带上了门。
    咔哒声响起,人形灯泡自动清场完毕,苏言忽然伸手揪住了厉铮的花纹领带。厉铮隐约猜到了苏言想干什么,因此分外配合地顺着力道贴近了他。
    若有若无的古龙水后调萦绕过来,苏言微微抬起头,准确无误地吻住了厉铮的嘴唇。厉铮抬手按住苏言的后颈,主动加深了这个吻。
    冗长的离别吻结束,苏言用手背擦了把嘴角,平时总泛着缱绻微光的眼睛罕见地透出几分狠厉来,他斜着双细长的眼睛盯着厉铮,像是生怕男人偷嘴似的出声警告道:“要是让我发现偷吃,回头就打断你的腿。”
    厉铮低笑一声,竟然也没反驳苏言说的话,而是颇有几分妻管严低下头,压掌搭上金属把手转开了门,“再不走就要误机了。”
    苏言整了整方才被厉铮揉乱的衬衫领子,弯腰抄了墨镜扣上,十分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老板的拉门服务。他走出办公室,结果没超过三步又折了回来。
    慢慢抚平了厉领带的褶皱,苏言抬起头,好像是完成什么仪式般,虔诚地用额头在厉铮下巴上轻轻蹭了下。
    “我走了。”
    厉铮应了声:“嗯。”
    穿梭来往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当自己得了暂时性目盲,志同道合地假装看不见总裁办公室门口黏黏糊糊的两个人。他们胳膊底下夹着各色文件,步履匆匆,来去如风,皮鞋和高跟鞋的落地声错杂在一起,汇成了一曲集体单身狗的抗议大合唱。
    等在不远处的钱多看了眼时间,顿时被活生生吓出了一副憋不住尿的神情。就在他控制不住要奔过去“棒打鸳鸯”的时候,苏言终于把自己从厉铮身上撕了下来,步履从容的过来了。
    “走吧。”苏言道。
    得了令的总管钱多,立马鞍前马后地拉开了惊鸿的玻璃大门。
    一路上,钱多把着保姆车的方向盘,脚踩油门,直接把四个轮子的汽车开成了飞机。紧赶慢赶,总算是赶上了航班。
    拿着登机牌,在头等舱落了座,钱多擦了擦满脑门的汗,心说真是刺激的一天。
    到了华夏有名的影视城竖店,钱多和前来接机的林导助理顺利接洽,一行人坐着林导的车,到了片场。
    因为先前有广告,拍摄档期排不开,所以苏言进组时间是最晚的。这会儿他刚到片场,没来得及歇口气,就让导演赶去化妆了。
    《惊风》是部古装武侠电影,由台湾著名导演林晋执导,苏言主演,罗森饰演男二,沈夜和林楠分别担任戏份不多的男三和男四,花瓶角色则由素有艳星之称的何伶俐饰演。cńcńz。ńéτ(胭脂冇毐)
    影片讲述的是江湖上赫赫有名横剑山庄,一夜之间惨遭灭门,全山庄上下总共三百六十五口人横死,唯有庄主自幼寄养在外的小儿子林惊风逃过一劫。
    苏言到片场的时候时间才过五点,等他化完妆出来,已经是华灯初上时分,恰好方便拍影片开头第一场戏。
    群演,灯光,布景,摄像机,各部门全都就位,监视器后的导演手掌下切,场记立马跟着打卡,“第一场第一次。”
    时至元宵佳节,熙熙攘攘,人头涌动。街上十里长灯,大红鞭炮的碎纸屑铺了满地,靴子踩上去便黏了一鞋底的喜庆。
    行人三五成群凑在各色灯笼底下,绞尽脑汁地猜着灯谜。忽然人群一阵躁动,一个锦衣玉服,眉目俊秀的少年猜出了谜底,拿到了今晚最精致特别的玉台金盏。
    少年从店家手里接过灯笼,他听着各色行人的夸赞,原本还有些窃喜的表情忽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白玉似的耳根染上了羞赧的绯色。
    “哎小公子别走,”摇着纸扇的青衫公子见少年想走,立马把扇子一收叫住了他,“还请跟我们说说你是如何猜出这灯谜的?”
    有了个带头的,围观的行人便纷纷跟着喊“请赐教”。
    看着眼含热切的众人,盛情难却的少年,只好小心翼翼地把玉台金盏转了个方向,将写着灯谜的那面转向众人。
    “诸位请看,身穿绿衣裳,肩抗两把刀,庄稼地里走,虫子吓得跑。绿衣裳是说谜底和绿色有关,两把刀可能是说谜底的模样,再加上庄稼和虫子,谜底可不就是螳螂么?”
    “原来如此。”读书人模样的青衫公子朝少年抱拳道:“小公子聪慧过人,我等望尘莫及。”
    少年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门,“小时候贪玩,经常捉些螳螂蛐蛐来玩,因而才对它们的模样熟记于心。”
    正说话间,远远近近的传来一个人喊“公子”的声音。
    少年侧耳凝神听了会儿,踮起脚来招手道:“福全,我在这里!”
    听见少年清亮的嗓音,穿着灰扑扑袍子的年轻男人终于挤开众人,赶了过来。
    “福全,你看我得的灯笼。”
    少年欣喜地举高了玉台金盏,柔和的光线从绢布纱灯里折射出来,映照在少年脸上,显得他原本就出色的五官愈加神采飞扬。
    林楠看着面前少年清澈透亮的眼睛,一下子就忘了接下来要说什么。
    察觉到林楠忘词,又没听见导演喊卡,于是苏言特地做了个动作来引导林楠。
    得了新玩具,玩心不减的少年微微仰起头,兴高采烈地望了眼自己的灯笼,接着很自然而然地把目光转向了随从。
    这是个明明白白等对方接台词的意思。
    可是扮演随从福全的林楠依旧没吭声。
    刚开拍第一条就不顺利,导演无可奈何地喊了咔,把两人都叫了过去。
    “林楠,你是台词没背熟吗?”导演放下扩音器,语气温和地问。
    林楠连声道歉:“对不起导演,下条我一定一次过。”
    见林楠态度诚恳,导演也不好多说什么,他摆了摆手,等林楠走了才转向苏言,很是赞赏地说:“演得不错,少年惊风活灵活现。张导一直跟我说你是突然冒出来的实力派演员,这话没掺水分。”顿了顿,他话锋一转,接着道:“罗森我倒是不担心,他毕竟是多年的老戏骨了,就是沈夜和林楠……他们是新人,你戏好,能带就带他们一把,像刚刚那样,就做得很好。”
    演过两部电影男主角的苏言,相对于还在男三男四混的沈夜林楠来说,的确不算新人了。
    至于导演的话,苏言一听就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本来苏言指名留下沈夜林楠,就是想着用演技打脸,以戏压人,这会儿也算是正合心意。苏言点了点头,顺着导演的话迎合了两句。
    “林导太客气了,沈夜和林楠是我在前经纪公司的朋友,照应是应该的。”
    想起一直存在心里,关于人物角色解读的疑惑,折回来准备问导演的林楠,不小心听见两人说的话,讽刺地扬起嘴角。
    “朋友?被我操过的朋友?”林楠心里冷笑,“半年前连台词都背不好的朋友,脸大到可以来照应我了?”
    林楠搓了搓手指,接着轻轻吹了口气,目光轻蔑又挑衅地看了苏言一眼。
    此时,林楠还觉得苏言不过是仗着惊鸿老总的后门,才演了个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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