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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渣攻-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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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你更了解我妈。她骄傲她自尊她敢爱敢恨,你毁了她的一切,你还想用我威胁她,你知道为什么我妈会坚持到见到我最后一面吗?因为她忘记和我说一声对不起,她选择抛弃我的时候忘记和我说一声对不起了。从我见到她的第一眼起,她说的就不是让我不要管她,而是说着对不起。她早就已经抱了必死的决心,不,应该说自从我爸去世后她早就死了,你拿一个死人威胁我,你不觉得天真吗?”席彻讽刺地看着男人,像是看一个小丑,“那你知道为什么我妈甚至连看也不愿意看你一眼吗?因为,你根本就不懂爱。”席彻毫不留情地戳破男人的借口。
是的,这个男人自以为是的疯狂毁了自己和家人,却将借口都推到了别人身上,他催眠自己,让自己相信自己捏造的事实,到头来却几乎连自己所知的事实都不清楚了。他把怨恨推到复仇上来填补那颗扭曲的心,他爱着一个人却永远不敢说明,将爱变成了恨意,却欺骗了自己。他不懂得爱人也不懂得如何去爱,当自己心中唯一的奢望也消逝了的时候,却早已经是接近崩溃。
是的,那种感觉席彻曾经也不懂,可是遇上项安之后,他开始慢慢懂得爱,不是偏执不是疯狂,而是温柔,愿意将世界上所有的美好都献给对方,愿意倾尽一切求对方一笑,宁愿自己千疮百孔也舍不得伤害对方丝毫,那是,想用心呵护对方的感觉,想尽自己所能让对方幸福的感觉。
可惜的是,席彻明白自己懂得太迟了,他明白了命运的残酷,错失了之后,就再也无法得到。
而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无畏地面对一切,替他做好最后一件事。
“说的跟你懂爱似的!”男人的脸部表情僵硬,却是再次对上了席彻,将他的下巴挑起,“和你妈妈长得真像,所以,也和你妈一样是一个不怕死的痴情种是吧?哦,我差点都忘记了,你被项家两个男人玩得团团转,怎么?被男人压在身下就是爱吗?你他妈是这样懂爱的吗!那今天我也让你尝尝什么是爱好了!”
男人粗。暴地将席彻甩在了地上,开始扯席彻的衣服:“没错,我是喜欢你妈,喜欢得不得了,从见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我甚至不相信自己会如此喜欢一个女人!但我甚至不敢在她面前表现出一点好感,我怕她用这种眼光看着我,讽刺的眼光,鄙视的眼光!就和你刚刚的眼神一模一样!可是,席彻,你别忘了,你还在我手里,就算我得不到你妈!我照样可以上了你!至少可以尝尝她那个和那个男人生的引以为傲的儿子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贱。货!”
席彻闭上了眼睛,全身上下却是无一丝反抗之力,这个男人的戒心很强,早在进来之前就被搜了身将所有的武。器全部收掉,甚至还注。射了某种药物,为的就是让他没有丝毫反抗之力。
胃里在翻滚着,像是揪着所有的内脏,杨丰给的东西似乎已经开始发挥效用,但是不行,不行,还是不行……席彻,你必须在短时间内杀。死这个男人!不惜一切代价!
作者有话要说: 想占我席彻便宜的,不得好死!我去!这一章简直写得我憋屈!(@_@;)
ps:一更新就掉收藏是因为写崩了吗?还是说这已经是惯例了?求告诉,我可以改改。
☆、以爱之名
“太好了,我就知道你没事。”见到项安,重夜没有惊讶,反而是惊喜,他的眼神带着一丝的痴迷,看着项安,他才知道,那种骨子里的东西就算是再像也无法替代,当真人出现在眼前时,他一眼就可以分出谁才是正主,那是,永远无法模仿的。
项安的脸上却是一片冷漠:“我大哥呢?”
重夜给项安倒了一杯咖啡:“先坐下好吗?”
项安看了他一眼,也不犹豫,坐在他他面前。
“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在和咖啡,那时,我想,到底是什么样的味道才会容你喜欢,在我心里,你一直是不可触及的,我当时甚至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认识你,可是,终于有一天,你到了我的面前,像一个救星,把我从黑暗中拉起来,那时我就想,我这辈子,大概都没有办法把眼光从你身上离开了。”重夜看着项安,像是在透着时光看到当初的那个人,第一眼,他想,怎么会有人是天生的优雅而高贵呢,他鄙视着富人看不起有钱装腔作势的人,可是见到项宁第一面的那刻起,他知道有人是天生的不同的,天生的带着那种不可侵。犯的高高在上,却不会让人厌恶。
项安将热腾腾的咖啡捧在手心,用勺子轻轻地搅拌了几下,却没有喝,只是闻了闻那股香味:“其实,我并不太喜欢和咖啡,相比咖啡我更喜欢茶。”
重夜看着他,没有说话。
项安继续开口:“相反,我以为你很喜欢咖啡,所以每次和你见面我都愿意和你一起喝咖啡。从我救下你的那刻起,你眼中的不甘,野心等等我都看在眼里,但是我从来没有干预过你的选择。开始时,我以为你和我是一类人,甚至愿意和你当朋友。但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你把我的纵容当做冒险的资本,你把你的野心无限扩大,却无法用冷静的心支撑起来,你以为你的催眠术可以将一切都欺骗过去,但却忘记了人本来的感情,这种东西来自于人的心,而不是记忆,所以永远无法复制。重夜,我猜想,你在我脑中到底动了什么手脚呢?我让你封除那股痛苦的记忆,你却奢望连我对他的感情全部强制性删除,当我再一次的心动时,却再次触发了那种感情,所以,我的心理开始排斥,开始承受不了生理的极限,到最后,终究会导致在那股强烈的情绪下消亡。重夜,那你知不知道,其实,真的差一点我就再也回不来了……那种感觉,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是你亲手给我的,我信任的人亲手给我的。”
重夜攥紧了手心,脸色变得苍白,他知道,项安不会说谎,自己,真的差一点彻底地害死了面前的人,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了项宁,那该有多可怕,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自己一个人,那所有的算计又有何意义。
“可是,再怎么样,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想伤害的人就是你,你难道不知道吗?我宁愿不惜任何代价,也要你平安。”重夜的脸上露出痛苦之色,他知道,今日起,这个人会完完全全的彻底离开自己。
“所以,你觉得可以肆无忌惮地伤害我的家人?”项安露出一抹讽刺的笑,然后,是加大了声音,“重夜,我不会怪你对我动手,可是,我无法原谅你对我的家人动手!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们不会有人没有任何理由的爱我。”
“可是我爱你!这还不够吗?”重夜变得激动起来。
“爱!你有什么资格说爱!你说爱我却从来不曾考虑过我的感受,你说爱我,却总是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来回应你!你说爱我,却敢去伤害我珍视的人!如果这都能称之为爱的话,那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大概都可以打着爱的旗号伤害别人了。”项安站起来,突然间将手里的咖啡杯砸在了地上,“我今天不是来和你讨论这件事的,告诉我,我大哥被你们带到哪里去了?”
“项安,你还不懂吗?项家保不住,现在,只有我能保护你!否则,你以为你能安然无恙地来这里?”重夜拉住他。
“是吗?那我还托了你的福吗?”项安甩开他,“可是,你不要忘了,你以为没有我你当初真的会进入那里吗?”
重夜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他突然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事实,项宁容忍自己的选择,可是,已经有怀疑的项安却不会。
“项齐被他带走了,已经去了总部,你父亲估计也已经赶去了,但是,项安,没用的,就算你知道他们在哪里也没有用,这次他们是动了真格,他们必死无疑。特别是项齐,他太厉害,已经足以威胁到他们的存在了。”重夜看着项安,“项安,呆在我这里才是安全的,有我在,他们不会找过来,项安,留下来……”
重夜的眼眸漆黑而迷幻,带着难以言喻的魅惑,当视线触及的时候,可以将这个人的心神摄入。
项安的眼睛有那么一瞬间失去色泽,可是却立刻清醒了过来,冰冷的枪抵上重夜的额头,项安笑了:“重夜,我发现你的潜力,我培养出你的能力,亲自送你出国学习,到头来没想到你把这些手段全部用在了我身上。早知如此,我当初就应该让你死掉,是吧?西骨……”
他出现在西郊小巷,他是个没有人要的孩子,是一根啃不坏的硬骨头,他们称那个少年为西骨,他没有亲人,他没有朋友,他有一双世界上最漂亮的眼睛,用他看透人心,同时,也蛊惑人心。有一天夜里,那个少年像是从童话里出来,将他带离了那个世界,他告诉西骨,你是个天才。是天才,所以承受寂寞;是天才,所以遇到苦难。他说,我叫重夜,在那个夜里遇见你,我想一切的苦难都只是为了遇见你。他慢慢变得贪心,开始奢求得不到的东西,他说,这辈子试一次,得不到,大不了一个死字。
“其实,我骗了你,项齐,早就被盼了死刑,就在这不远处……”
“因为,就算让你痛苦,也不愿见你送死……”
机板是重夜自己扣下的,在他心里,这个世界上没有比项宁更干净的人了。
他想,你亲自动手,去哦怕亵渎了你,所以,当你动了杀意时,我为你做最后一件事。
枪声响起,那场梦落下,子弹穿透大脑时,他还记得少年对他说过,你的大脑,会成为世界上最稀有的东西。
可是,你不知道,也就是这样,当我走到顶峰的时候,比原来更加的想要靠近你,比原来更加的贪心。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我心里有一套完美的剧本,然后却只挑了精。华写给你们看。
☆、大结局(1)
项安打了一个电话:“我大哥怎么样?”
对面的声音很熟悉,清和而羁傲,赫然是“项宁”:“对不起,我已经尽力了,但是再怎么样,半个小时后还是会爆,你大哥在里面,我进不去,人手不够。”
“没关系,你过来这里吧,我去,你把地点告诉我。”项安的语气淡漠,但对方还是明显察觉到了别的情绪。
“重夜,”“项宁”顿了顿,“他是不是死了?”
项安看了一眼地上的人,轻轻地“恩”了一声:“所以,你过来吧,我把他交给你。”
对方沉默,终究开了口:“这样也好。”
……
指甲掐进了肉里,将全身的重量都觉醒过来,席彻翻了个身,顺着男人的力道滚出了一段距离。
席彻大口喘着粗气,靠着墙,狼狈地扯了扯凌乱的衣服,看着男人,满是视死如归的情绪。
男人笑了,却是迈着大步走了过来:“没想到,还有力气挣扎,这样也好,有劲,我喜欢。”
“呸!恶心!”席彻冷笑,“你算什么东西!”
“没关系,你骂吧,越骂我就越开心,很快,你就不会这么说了。”男人蹲下来,却还是居高临下,他拨开席彻的刘海,露出那张完美的容颜,带着一丝的痴迷,“其实,你这双眼睛,最像你妈妈,简直想一个眸子里刻出来的,有时候我甚至想,要不要把他挖出来收藏。”
男人说着,竟然倾身要吻席彻的眼睛,也就在男人靠近的那一刻,席彻猛然抬头,将头死死地往男人脸上撞。
鼻子是脸部最脆弱的器官,男人冷不防及被凶狠地撞击,鼻血很快就流了出来,流了一脸的血。
男人抹了抹脸上的血,目光变得狰狞,他抓住席彻的头发,将席彻的头往墙上撞:“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有的是办法让你生不如死!”
后额头被撞出了血,可是席彻浑然不觉,他用那种看垃圾一样的目光看着男人,眼中的狠戾不亚于男人。
因为疼痛还是什么原因,席彻的力气恢复了些,可是在男人松懈的那刻,他却并没有像目光表现的一样反击,而是拼命地朝一个目标而去——一把带有钢铁的椅子,这是这间巨大的仓库里,唯一可以称得上武器的东西。
男人明显知道他的想法,可是,到脸上,只有不屑,且不说拿把带有软座垫的椅子可不可以打死人,就席彻现在的状态,无异于垂死挣扎,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对手,就算席彻真的完全恢复力气,男人也有把握赢得过席彻,他像是看一场戏一般,看着席彻的狼狈样子,眼中全是戏谑。
席彻狠狠地将椅子往地上砸去,可是椅子并没有被摔成几瓣,只是歪了而已,看着男人一步步走进,席彻突然之间咬牙将椅子的腿对准自己的膝盖处狠狠地折断。
骨头与金属碰撞的声音咔咔作响,已经不知道是骨头断裂还是椅子脚断开连续的几下将席彻的裤腿完全磨破,鲜血顺着伤口那里流出,席彻的脸上却没有丝毫变色,他咬着牙,将最后的接口掰断,手也扭曲得不行。
也就在这时,男人的脸上才露出异色,他看着那个年轻人拼命地拖着瘸了的腿朝自己扑来,尖锐的金属朝自己脸上而来,那种视死如归的威胁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
凶狠蛮力毫无章法,似乎就算知道自己赢不了也要啃下他一块肉似的,男人的身体比现场灵活,力气也大,可是却没有席彻的拼命,损一赔十不要命的打法,也就因为这样,男人的耐性终于磨掉:“你他妈真的想死是吧!那我成全你!”
一个袖珍的小手。枪从男人口袋里掏出,男人对着冲过来的席彻就是一枪,正好中了腿。
席彻立即倒在了地上,像是脱了全身的力气,男人笑着一步步走近,然后踢着席彻的身体:“怎么,继续啊!有本事你就继续啊!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拼命?难道是为了项家那小子,你放心好了,在你死后,我会杀了他们的,项家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所以,你就瞑目吧……”
可是,话还没有说完,男人惊恐地发现本来应该没有力气的席彻却再次扑了上来,目标很明显,他手里的枪,男人这才知道席彻的目的。
“真是小看你了!”男人连续打了两枪,却没有中,而席彻却是趁机将他手里的枪抢过来了。
可是,当席彻举起手里的枪扣动机板时,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没有子弹!竟然是没有子弹!
“哈哈!”男人大笑了起来,“怎么样?好玩吧?绝望了吧,失望了吧?设计了这么久,千方百计逼我动手,到头来还是没有任何机会吧?你以为我傻吗?我会傻到让他的儿子摸到枪吗?不说一颗子弹,就算是半颗,也足够你正中我的死穴,是吧?我知道你有这个自信,可是,席彻,你还是太嫩了!我在混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我告诉你……”
可是,男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席彻却是趁着男人此刻最疏忽的时候再次扑了上去,显然,男人没有想到席彻可以这么快从震惊中醒来,冷不防及被扑倒,左眼被枪管狠狠地戳了进去。
“啊!”男人被这巨大的疼痛所淹没,捂着眼睛完全失神,席彻借机死死地掐住了男人的脖子。
窒息感传来,男人很快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已经是被席彻全身的力量死死压着完全动不了,他咬牙就反击将毫无空隙反抗的席彻的脖子也掐住。
“放手!我死了你也活不了……”男人挤出这句话来,双手却愈发用力。
可是,席彻没有讲话,只是将所有的力量全部用在了手上,这时男人才发现,席彻这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态了。
窒息感同时而来,两个人的脸色都已经是涨得通红,完全不能呼吸,他们现在坚持的就是谁先松手,谁先挂,脑中甚至已经空白了,可是,两个人谁都没有松手。
……
这是哪里?天堂吗?可是,我这种人,应该去地狱吧。席彻睁开眼,看到的是洁白的墙壁,空气中弥漫着自由的空气,一切,美好的像梦一般。
自己,还活着吗?自己不是应该死了吗?不是与那个男人同归于尽了吗?是谁救了我?项安……或者说,项宁?
门突然响了,一股百合花的香味传过来,席彻的心突然有几分异样的跳动,然后,是喜悦,兴奋。
头一回,他觉得,活着真好,还可以见到那人,还可以和那人说话,还可以有一切的可能。
项安,这次我会告诉你,我早就知道了,你是项宁,也只是那个项宁,我可以接受,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容易接受。
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就算你抛开一切重新开始也可以,如果你不爱我了,那么,这次,换我来追你。
因为——我爱你。这一个理由,我可以原谅所有的欺骗与谎言。
席彻的脑中计划着千千万万个面对项宁的理由,可是,当百合花移开,他见到的却不是项安,也不是项宁,而是胸口别着百花的项齐。
那个冷漠的男人眼中第一次有了忧伤的神色,他将花放在席彻的床前,伸出了手心,里面,是一枚戒指,简单而精致,寓意深刻的戒指。
那是席彻依据项宁留下来的戒指特别订做的戒指,除了那席彻与项宁的名字与日期的logo,其他的材质花纹等等都一模一样,他想告诉他,无论他是谁,自己还是会与他在一起;他想告诉他,如果给这份爱订一个期限,那将是没有期限。
席彻的心颤抖着,他接过那枚戒指,将它与自己手上的戒指放在一起,像是完美的一对。
“他呢?”席彻的声音像是虚幻了一般。
项齐看着席彻,眼中第一次有了对于亲人的怜惜,像是看着自己爱护着至亲弟弟一般,然后,轻轻地开口:“他走了,为了救我,死在了那场爆炸中。”
“我不信!”席彻的情绪变得激动,可是,眼泪却无力地流了下来。
项齐轻轻地叹气,朝着门外唤了一声:“小念,进来吧,看你爸爸。”
随着项齐的声音,门口进来一个可爱的男孩子,他怯怯地走近,拉着席彻的床单,一双大眼睛漂亮而纯粹,像极了项安,然后轻轻地唤了一声:“爸爸……”
“让这孩子陪着你吧,这也是小宁最后的遗愿,他说,有一天他走了,这个孩子会陪着你。”项齐说完就走了出去。
那小孩子怯怯地握紧了席彻的手,卑微而带着期待,单却带着淡淡的温暖。
席彻摸了摸小孩子的头:“他对你说了什么?”
小孩子有点受宠若惊,然后一本正经地回答:“他说,爸爸一定会接我回去的,要我变得勇敢,以后就可以好好照顾爸爸。”
也就在这一刻,席彻突然明白,他真的失去那个人了,从此,他的生命里,不会再有那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那个假的“项宁”其实就是项安的人。
那个小孩于冰的孩子,被于冰抛弃,自然是我们项安带回去养了,前文有伏笔。
结局已定,暂时没有写出来今天打字到头晕,我现在得去缓一缓然后晚上继续码出结局,求番外的请留言,但不知道会不会有。
另外一篇想到就连自己也哭,暂时没有没有从这篇中缓过来,就不写那篇这么虐的了。所以新文已经决定了就是《男神,不嫁何撩》,虽然文名和文案都简单粗。暴,但应该不会是小白文,但格调欢快些,中间有小虐。有兴趣可以收藏一下。明天开始更新= ̄ω ̄=
最后,求收藏作者专栏,我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专栏写了那么多篇文还是三十几个作收,求收藏有用吗?据说可以涨积分,但是不太清楚哎,你们愿意就收藏一下也不费事╰( ̄▽ ̄)╭
☆、完美结局(正文完)
一年后。
“席彻,你真的不准备留下来吗?”杨丰对着席彻叹气。
席彻看了一眼在杨丰身边温柔的女子,笑了:“不必了,我怕打扰你们度蜜月。”
“喂,你这么说就太过了吧?我是那么重。色轻友的人吗?”杨丰拍拍自己的胸膛,“要不是你我才不结婚,我这里永远是你的家,你要呆多久就多久!”
女子朝着席彻笑了:“是啊,不是你的允许他说他要单身一百年,有时候我都以为你是他的家长呢?但是,我绝对没有不欢迎你的意思,如果不是你我还追不到他呢!”
席彻摇摇头:“我知道你们的意思,但是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去做。而且,我并没有把你们当外人,你们肯帮忙照顾小念已经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说起小念,席彻的脸上有些不舍,但是神色却坚定,那个小孩倔的要死,也不知道是学了谁的脾气,但听说席彻要去找项安,咬着牙让席彻走,最后连他说要带走他也不愿意。小念非常的懂事聪明,虽然不是席彻的孩子,但席彻却终究明白了项安为什么会把这孩子留给他,他想,就算是自己一无所有,只要这孩子还在,他也会勇敢地活下去吧,不单为爱情而活着,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值得留念的东西。所以,项安为这孩子取名小念,就是让席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留念,然后,好好活下去。
项安,如果这是你的愿望,那么,我会好好活下去,带着对你的爱活下去,就像你一直在我身边,然后陪你到老。
项齐在他出院前来看过他,给了席彻一把钥匙,项宁与席彻的家的钥匙,其中意思不言而喻,他只回答了一句话:“我还是不会说我以前爱着项宁,但我敢肯定的是,我现在爱他,不管他是谁。”
是的,项齐说项家的人要么不爱,爱了,就是一辈子,一个人。他想,这果然也是会传染的,他愿意用一辈子去怀念一份死去的爱情,愿意用余生去想一个走失的人,可是,唯独不会再次心动,那种炙。热的感情,一辈子一次就够了,就足以让他此生无憾。
……
席彻去了爱琴海,与那时的心境完全不同,那时是散心,但这次是真正的旅行,他背着项安留下的琴,拿着照相机,一路而过,拍下沿途的风景,偶尔来了兴致,拉着不知名的曲调,忧伤而动人。
他去了一趟乔布斯夫妇的家,小莉娜已经长大了不少,不再会缠着他说要嫁给他,但花痴依旧,拉着席彻跑去向同学炫耀自己认识多么帅气的东方帅哥。
他在遇见项安的那个小港湾处轻轻地哼唱着为那个人写的歌,小提琴的影子绰绰约约,对影成双,优美的曲子悠扬在夜色里。
他去了项安和那群年轻人打过沙滩排球的沙滩上,和那群年轻人一起奔走在细沙上,肆无忌惮。
他在那个项安做过侍应生的酒吧台上疯狂地唱了一曲情歌,唱到流泪,然后对着所有人说项安我爱你。
他再次去看了一趟那最美的落日,然后吻着自己脖子上项安的戒指,目光温柔。
他突然发现,自己寥寥一生,到现在,所有的美好都与那个人有关,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与他血脉相连,这个世界上他鲜有牵挂,可是,每次想到那个人,连心也是沉甸甸的,像是将所有的感情都依托给了他。
项安真的死了吗?席彻从来没有去想过这个问题,如果他活着,那么,有一天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他们终会相遇;如果他真的消失在这个世界,那么,他便好好活着,延续着他的生命,在所有美好的地方留下怀念他的记忆。
兜兜转转也不知多少时光,像是一天,又像是百年。
他沿着某个路线走了一圈,看遍了不知道多少良辰美景,他在世界的尽头里寻求那个人的背影,却终究一无所获,他终于明白,这世间的偶遇,到底有多珍贵。
席彻再次回到了国内,他见到了那个男人,自己称为叔叔的男人,岁月苍老,这个不老的男人脸上终究染上风霜,发鬓微白,像是与人共渡过白头。
他请席彻喝了一杯烈酒,透过席彻看着另外一人的风貌,最后,眸子里全变成了怜惜,然后对席彻开口:“小彻,那种感觉,这世间只有我一个人尝就够了,你是他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我希望你幸福。所以,叔叔送你一个礼物。”
席彻摊开了手心,然后心跳终于加快,像是重新给平静的心注入灵泉,他给了男人一个重重的拥抱,在男人耳边低语:“谢谢你,还有,其实我早就原谅你了。”
男人看着席彻飞快远去的身影,笑了,他将最后一口酒倒入口中:“其实,我也早就知道,这世界上,没有比你更心软的孩子。”
男人给席彻的是一张飞机票,飞往某个不知名的小岛上的飞机票。
当席彻踏入那块土地开始,他突然就有了奇妙的感觉,心急如焚的他竟然在一瞬间平静了下来,像是得到了归宿。
他沿着海岸线一路走过,他仔细地观察着岛上的每一棵花草每一幢房屋每一条小道,他耐心地朝着每一个不认识的面孔露出善意而温柔的笑,然后告诉他们自己是来寻找迷路的爱人。
是的,我的爱人只是迷路了而已,总有一天,我会接他回家。
也终于在那个转角,他看见白色长袍的青年朝他走来,他有着世界上最纯粹的眼睛,他有着世界上最温柔的笑容,他有着世界上最动人的面孔,他穿着白色的长袍朝他走来,衣袖翩然,空荡荡的像是羽翼,却是席彻见过的最完美的人,也是这辈子最让他心动的场景。
双目相对,有千言万语却再也说不出口。
许久,席彻笑了,温柔地将一直挂在脖子上还带着温度的戒指给取了下来,轻轻地挂在项安的脖子上,然后,抱紧了眼前的人。
项安任由席彻抱着,他没有哭,他知道席彻也没有哭,他轻吻着席彻的发,仅此而已。
“你好像有白头发了?”
“恩,遇见你之后,我开始白头。”
……
一切正好,岁月终究会将所有的温柔赠给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不负所望结局完美落幕,番外想看的请留言,但是可以要到下个星期补。
此文对付项家的boss不刷,留着项齐与颜黎的文来刷,但不知道会不会写,诸位脑补即可。
哭了多少次就费了多少心思,我不管这个故事在你们读者看来是怎么样,但是在我心里无可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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