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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之所至-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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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接莫之回家。
  “咚——咚咚!”李树象征性地敲了敲门,自己开门进来,就瞧见他家臣哥都蹿莫之床上去了……
  李树尽量维持自己的面部表情,颇为严肃认真地询问:“臣哥,莫之——莫女士想进来看看你。”
  莫之闻言,看了看郑慕臣。
  郑慕臣会意,下了床,规规矩矩坐到了旁边。
  正在这时,轻轻的敲门声传来——
  李树拉开门,下一秒,莫之看到了站在门口的莫婷。李树体贴地将人请进去,转身掩好了门。
  可是郑慕臣明显不想留莫之一个人在这里。很安然自得的继续贴心地为莫之捏捏被角,转而又捏捏莫之的手。那模样好像在说,“不用管我,你们尽管聊!”
  莫之有些无奈,但是面上还是尽量绷着。抬头望着莫婷。
  莫婷有些想笑,但是更关心儿子的伤势,这几天一直脱不开身,看到莫之精神好多了,她也就放心了,并且,看来有人将他照顾得很好:“莫之,现在感觉怎么样?”
  莫之回道:“好多了,慕臣说要送我去国外疗养,过几天就要走了。”
  莫婷惊讶于莫之的主动,要是以前,莫之是绝对不会主动交代自己的事情的。她有些激动,神情都绷不住了,连连点头:“好好!好好养伤,千万不能留下后遗症,老了一下雨就疼,骨头可是大事!”
  莫之有些惊讶地看着她,不相信这些话能从她嘴里说出来。
  郑慕臣显然也有些绷不住了,勾了嘴角,捏了捏莫之的手心:“看吧,丈母娘都说好~”
  话音刚落,那两人齐齐望向他:“……”
  郑慕臣却是一脸坦然地全然没收,他又没说错——
  莫之心里腹谤,这人的厚脸皮到底是怎么炼成的啊,一天比一天厉害……
  莫婷错愕了一会儿,想是没料到郑慕臣对着自己这样直接,一点儿也没当外人……丈母娘?那岂不是变相接受了自己是莫之的母亲,想及此,心里很是高兴。
  又聊了一会儿无关痛痒的话,莫婷很是心满意足,虽然感觉莫之还是不亲热自己,但是已经很好了,毕竟这么多年,莫婷也不着急。
  莫之走的那一天,搭乘的郑慕臣专门安排的私人飞机,目前的情况,莫之并不适合出现在公众面前。
  莫之瘸着腿,刚刚拆完石膏不久,此时坐在轮椅上,看着郑慕臣道:“你要快点来接我,要是等久了,我就在当地找个金发碧眼的——”
  郑慕臣笑着亲了他一口,成功打断了莫之的话:“你尽可以去试试,我不介意下辈子把你绑在身边,锁起来,哪儿也不许去。”
  莫之深深地望着他,抿着唇道:“我不许你们做危险的事,若是——若是你瞒我,我就——”
  郑慕臣打断他:“我知道,就换成你把我绑起来?”
  莫之却一点儿也没有心思开玩笑,严肃地皱起眉头。
  郑慕臣捧着他的脸,依恋地亲着他。
  李树看着表,看了看那边那对仍在腻歪中的情侣,无奈地扶额走过去打断亲地愈发收不住的两人:“臣哥,莫之,时间差不多了,该登机了。”
  郑慕臣恋恋不舍地放开他,再一看,莫之脸都红了,他轻声笑了。
  莫之这还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和慕臣亲热,觉得自己的脸烧红,只得掩饰地转移话题“慕臣,记得替我向慕曦说一声加油。你这就快回去吧。”
  “叮——”莫之看着短信。
  “莫之,妈妈就不来送你了,不过我会来看你的,乖乖养病。”
  莫婷其实很想去送的,但是不能冒险,她现在随时都被记者盯着。
  莫之看完短信,愣愣地喃喃:“妈——妈妈——”
  郑慕臣亲眼看着他上了飞机,然后飞上云霄,消失在云雾里。又站了一会儿,彷佛声音再也听不见了才转身走了。
  G国,莫之到了这座海岛城市已经好多天了,这里属于亚热带,气候很好,四季如春,景色宜人,很适合养病。
  伤筋动骨一百天,但是莫之的精神一直很好,每天晚上会在陈深的陪同下到荧光海滩走走。
  这片海滩很出名,但是此时是旅游淡季,大部分都是当地的居民,三三两两地在海滩上玩耍,有孩子拿着玻璃瓶追逐,玩闹,瓶子里面装着发光的水母,一抖一抖,可爱极了……
  莫之看了好一会儿,颇感兴趣。
  陈深看着他,笑了笑,问道:“怎么!喜欢孩子?喜欢的话你和郑慕臣可以要一个人的。”
  莫之闻言,无奈地收回视线,看着海岸线:“怎么样?难道你的医术还会让男人生孩子?”
  陈深笑道:“那道不至于,不过取精代孕的技术我还是略知一二的。”
  莫之无语地心里默默,郑慕臣到底是从哪里找来的这号医生啊,据说治好了郑慕臣的失眠,用的心理暗示法,还会治骨术,现在又开始打精子的注意……
  莫之有些头疼,感觉应付他比应付郑慕臣还难……慕臣……我好想你啊……

  回忆1

  海岛的天气温暖适宜,莫之很喜欢坐在阳台上晒太阳,他的皮肤从开始的莹白以可见的速度变成健康的小麦色,要不是陈深那家伙有事没事回来找自己,他会毫不犹豫地脱掉上衣,将自己的体肤也晒成小麦色,郑慕臣总是嫌弃自己太苍白,现在的模样他应该是喜欢的……
  莫之享受着阳光,心里惦念着慕臣,自从自己来到这边后,陈深不让自己上网,也许是郑慕臣不想让他担心,网络有多可怕他见过但没体验过,闭着眼睛,他都能知道网上骂得有多难听。
  罢了,自己就乖乖听话,好好养伤,等他来的时候,自己一定要健健康康地,这样想着,莫之心里默默地计算着陈深每次来的时间,准备将身体也晒成小麦色这一计划提上日程。
  陈深接到好友嘱托的时候,早就好奇的心更是按耐不住,对这位占据了郑慕臣整个无眠黑夜的人充满好奇和敬意,虽是自己最后不得不用了心理治疗法勉强让郑慕臣有时能睡个好觉。不过,真正能够治愈他的人应该是莫之,这不,自从郑慕臣回国,失眠求助的次数已经急剧下降,有时候作为朋友关心一下,都会被他嫌烦挂掉他电话。
  没想到的是,他以为下一次见面将是见证两人的婚礼,这事儿郑慕臣和他透露过,谁知这位莫先生倒是被郑慕臣亲自送到了他这儿,要不是伤很重怕是万般也不愿莫之再和他分开吧。
  一段时间的相处,陈深很是欣赏莫之,人都是外貌协会的动物,没人不爱帅哥,更何况这位还是一位让人心疼的人。也难怪郑慕臣会这样念念不忘,如此宝贝他。
  莫之懒懒地望向门口,就见陈深一脸若有所思地望着自己,莫之无奈地问:“又怎么呢?有什么事尽管问。”
  显然,这位医生照顾自己无微不至,一部分来自郑慕臣的受命。自从那晚两人交流了郑慕臣在留学期间的事,莫之对他信赖不少。于情于理他都很感激陈深,在他们两人希望那样渺茫的时候都不曾劝郑慕臣放弃。
  还有慕臣的失眠,都没有听他说起过,和自己住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他也没有感觉什么异常,难道在他睡着之后,他都是整晚睡不着觉的吗?改天连线的时候一定要问他,这次可不是他有事瞒着他了。
  陈深笑得一脸无害:“你一天不说,我当然就一直赖着不走罗!”他笑着走近,慢条斯理地检查伤势,嗯,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下一步就是除疤除痕了,不过,郑慕臣也快来了吧,还不摆平那堆烂摊子就太掉价了,这样他都会鄙视他……
  莫之对于他这死缠烂打的本事实在佩服地五体投地,这人从第一天就好奇地问自己怎么和慕臣搞上的!搞?真是用词不雅,他不想理会,可是这么多天过去了,他就一直缠着这件事不放,这人的好奇心怎么就这么大呢……
  莫之坐在阳台上,望着湛蓝的天空,碧蓝的海,其实,这段时间他打发时间的方式也只有回忆了……
  刚上大学那会儿,莫之意气风发,国际交流学院人才辈出,他因为是省状元并且是贫困生有幸代表新生在大会上发了言。
  那个时候,同是穿着衬衣西裤的万千学子,被那样一道光直直地闪瞎了眼睛,说好的寒门无贵子呢?说好的状元无颜值呢?本来众人以为这特定又是哪家的富家少爷,不曾想,一段时间后,竟然发现这人是贫困生,可是他那周身的贵族气质怎么也让人无法相信,并且这长相和歌神似乎有几分相似。不过八杆子打不着的两人——大家并没有多想。
  一开始,同学都不轻易和他亲近,就连同宿舍的室友也是留他独自一人。后来,即使大家知道他是贫困生,也只是觉得奇怪而又诧异,再加上莫之的孤高冷傲,更是没人会主动前去交流。
  莫之对外界的感知一如既往地冷漠迟钝,他倒是无所谓,每天都呆在学校,去的最多的是图书馆,呆的最少的是宿舍,迟到和旷课对他来说都是很陌生的事情。
  但是,周末的时候,莫之常常会去学校外面的MOKO咖啡馆,在那儿一坐就是一下午,待夜色朦胧的时候,才记得起身,去外面找点吃的,然后再慢慢回学校。
  那天他拿着一杯咖啡,手里拿着电脑,胳膊肘里还夹着一些学习资料,从咖啡馆出来的时候,迎面撞上来一人,莫之手里的咖啡很准确地泼了那人一身,
  “砰——”地一声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莫之心灰意冷,自己的新电脑——还有一些学习资料在里边——
  莫之赶紧蹲下去,打开电脑检查,抿着唇,皱着眉,神情严肃,糟糕开不了机了——
  莫之泄气地起身,一抬头却发现被撞的那人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莫之想他也许是生气的,可是看那神色也不像。
  不过,莫之的确收到了一道不友好的视线,那人旁边还站着一人,气鼓鼓地瞪着自己,表情全然写在脸上,果然下一秒,他就朝自己吼起来:“喂!什么人啊喂!撞人了不道歉就算了,还一脸无事地先检查自己的东西!你没看都把咖啡全泼人身上了吗?”
  莫之面无表情地瞅了瞅他,转头看了看那人胸前的车祸现场,他还打量着自己,也许也是等着自己给他一个说法,但是莫之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
  “如果真要追究责任,我想是这位先生自己超速撞上来的,我才是被撞的那个,并且我的损失惨重。”莫之看了看眼前两人的西装革履,嗯,虽然自己不识货,也知道价值不菲,然而他仍然脸不红气不喘地说:“这样吧,我的电脑是刚不久买的,现在摔坏不能用了,换你一件衣服应该也不亏,我还有事,先走了。”
  莫之头也不回,转身走了,今天真是衰透了,莫之心疼地攥着电脑,想着去电脑城检查看看还能不能用。
  “他——他就这样走了?臣哥!你!你都不找他算账?这不像你啊!还有,你的衬衫用他那十台破电脑也换不来啊!什么人哪!真是!臣哥!臣哥?”李树见无人应答,转头见郑慕臣还直直地望着那混蛋消失的方向,李树惊讶地想摇醒他……
  郑慕臣终于回神,嘴角勾起:“他比想象中有趣——”
  “……”
  莫之到了电脑城,技术人员检查了一番,留下了电脑,但是却说不一定能修好,言外之意是让他干脆再买一台新的,毕竟整修的钱也差不多能赶上买一台新电脑的花费了。
  莫之心情不愈地回了宿舍,宿舍里空荡荡的,那几位室友的家应该都离得近,平时周末都不在,而自己的家离学校很远,山路崎岖,莫之想也许自己可以挣钱买辆车,这样就能每周开车回家看外婆。
  这时,电话铃声响了,是外婆,刚想到外婆就来电了,莫之接起电话。
  “外婆!”
  “嗯!莫之在学校怎么样?有没有好好吃饭?”
  “当然有好好吃饭!外婆,天冷了,你要多加点衣服,上周寄回家的衣服收到了吗?”
  “收到了,以后别乱买东西,留着娶媳妇儿用!”
  莫之无奈地笑出了声,现在的话题不管以什么开始,外婆都会往这个方向引,“好了,外婆,别瞎操心了,我一个人不也挺好的。”
  “什么挺好的!身边都没个贴心人照顾,虽说大学以学业为重,但是你也应该早早留意,多交朋友,找个温柔体贴会照顾人的我就放心了!再弄个乖外孙出来,我可以帮你带!你看我把你也养得好好的”
  莫之无奈:“好了,外婆,你早点回家,镇上那么远,待会儿要黑了。”
  “好好好!你早点休息,看会儿书休息一会儿,别把眼睛弄坏了!”
  “嗯!”莫之收了线,开始看书。
  这样的日子,单调而充实,莫之没觉得有什么不好,要说忙碌,也只有到了期末的时候,很多老师都会要求自己帮忙改卷子,莫之觉得这个工作可能是自己遇上的最无聊的事儿了。
  第一学期快要期末的时候,每个学生都在紧张地备考,连平时书都没打开过的学生也是,不过莫之不用,依然是三点一线的生活,一如既往——
  最后一节口语课,教授叫住走向门口的莫之:“莫之!你等一下!”
  下一刻,莫之就看到了在咖啡馆撞上的那人,站在教授旁边,依然用他无解的目光看着他。
  莫之收回视线,教授将郑慕臣往前推了推:“这位是2班的郑慕臣,和你一样,是这次的口语考官。你们互相认识下,慕臣,这可是老师最得意的学生,莫之,你应该认识吧?”
  郑慕臣依然望着他:“认识,怎么会不认识,早就应该好好认识了!”
  莫之在那样的目光下怎么都无法淡定,彷佛自己被剥光了□□裸地站着,他逼着自己尽量把注意力放在旁边的老师身上,可是不行,那人187的高个加上强大的气场把自己包裹住,莫之不自在地将头转向旁边。
  这是他们第一次正式见面呢!

  自来熟

  自从那天两人打了个照面之后,莫之总是时不时能遇见他,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开始留意起他来,还是真这么巧合。
  总之,早上隔三差五能在食堂见着,食堂的人很多,郑慕臣通常隔得不远,坐在那里慢条斯理地吃着东西,好像有感应似地,每次莫之观察他的时候,他总能快速地捕捉视线,接着就会嘴角擒笑,直直地望过来,莫之淡漠地低下头,仿佛只是自己无意间向那个方向看了一眼而已。
  偶尔还能在图书馆遇上,仍然是距离几排的位置,不过莫之每次看过去,那人都是在睡觉,完全无视周围的目光,他人本就高大帅气,趴在桌子上的身体能覆盖大半个桌面,但是谁也没胆子过去提醒他。
  有时候阳光洒在他身上,周身就会泛着金黄的光晕,莫之看了一会儿,猛然发现自己有些在意过头了,不过,最近真是遇到他的次数越来越多,若不是那个人没什么异常,他真的怀疑他是在跟踪他。莫之收回视线,转头开始认真地看书,只有那微红的耳尖昭示着他刚刚的走神。
  正常的人,上次经周教授介绍后,两人见面或多或少都会打声招呼,可是莫之就不用说了,给人的感觉本就是淡漠孤傲的,让他主动和人打招呼才是最奇怪的事情。但是郑慕臣那样一个情绪外放,自来熟的人竟然也和莫之不认识似的,就颇有些奇怪。
  这天周末,莫之仍然到了咖啡馆,用窄屏手机看了一会儿美剧,嗯,视觉感受一点儿也不好。心里想着待会儿去维修店提电脑。
  咖啡馆里的女服务员虽然时常能见到莫之,但是每次他出现的杀伤力还是很强,总是不自觉地将目光投过去,他就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光晕里,安然淡漠,简单的白衬衣配休闲裤格外好看。
  郑慕臣进来的时候,一眼就瞧见他坐在那儿,望着窗外,细碎的阳光罩在他的侧脸上,清晰的轮廓都变得朦胧,他愣在那里,想着自己这段时间的举动,心思昭然若揭,他熟悉着他的生活,走着他走过的路,去他到过的地方。他对这个叫莫之的男人一见倾心,再见心折。
  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是在高中,那会儿自己正在家里准备留学申请,最后一学期都没有回学校上课,后来因为家里的原因,打算放弃留学,等到大学毕业再出国,那个时候弟弟也应该能独当一面了。
  莫之就是在最后一学期转过来的,说是专门从镇上中学挖过来的人才。所以郑慕臣并不知道有莫之这样一号人物。
  毕业后班级聚会,才听说这位莫大才子很是出风头,虽然为人低调冷淡,但是架不住才貌双全,连鼻孔朝天的席老头儿都正眼看他,还让全校的人以他为榜样。这位莫大才子是个彻彻底底的冷美人,虽说同郑慕臣一样也是校草级别的,但是却没人将他推上校草的位置,就好像觉得这个名号都有些配不上他,他自己也看不上。
  看着同学会那群人隐隐将莫之当神一样膜拜,他面上不屑一顾,心里却是极痒痒,他年轻时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是哪儿有热闹就去哪儿的,当时就想看看这位被吹得极神的人物。
  不想,他在这次的新生大会上看到了莫之,代表全体新生发言,他站在台上意气风发的模样,看得郑慕臣当场就想上台将他拉下来,其实他不是非男人不可的,在一个酒会上,他发现原来自己也是可以男女通吃的,并且男孩子有时候比女孩子更适合自己。
  郑慕臣收回思绪,径直朝着那个方向走去,轻敲桌面:“莫之?我可以坐这里吧。”说完,不等莫之回答直接坐下了。
  莫之回头,抬头就看见郑慕臣就这样大摇大摆坐在了对面,心里却有一个声音觉得好像这一天总是要来的,有这样一天两人席面而坐。他觉得奇怪,仿佛天生的熟悉感,但是除了外婆,这么多年并没有几个熟悉的人。
  郑慕臣见莫之不理他,也不在意,自顾自地说了起来:“莫之,严格来说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了吧?上次也是在这里,你咖啡泼了我一身,还记得吗?”
  莫之抿了抿唇,不置可否:“你摔坏了我的电脑,现在还躺尸在修理店里。”那可是自己好几周的积蓄。
  “噗——”郑慕臣没想到莫之还有搞笑因子,一时没忍住,惊天动地呛了一口:“你!你你——你!”
  郑慕臣一时半会儿气都没顺上来,后面要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
  莫之淡淡地望着他:“我什么?”
  郑慕臣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却是喃喃地自言自语:“你这么好,怎么会没有朋友呢?不对,没有才好呢,也许你就是上天派来专门给我的。”
  莫之更加莫名:“你说什么?”
  郑慕臣回神,这才发现刚刚差点就说出来了,那自己的脸还往哪儿搁,着还没出手呢,伏笔了这么久,可不能把人给吓跑了。他又看了一眼莫之,确定他没有听到后,放了心,赶忙说道:“没什么,那什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对了,你的电脑还没修好吗?”
  莫之不习惯和别人这样悠闲的聊天,更何况是才见过几次面的人,哦,这人应该还算是自己的同学?吧
  “维修员让我待会儿去拿,应该是修好了吧。”
  郑慕臣笑了:“我和你一起去,顺便看看我能赔偿多少。”
  莫之正色地望了他一眼:“不用赔偿,那天不是说好了吗?和泼你的衣服抵消了。”说完,他优雅地端起咖啡,轻轻抿了一口。
  可就是这个再寻常不过的动作,却看得郑慕臣浑身燥热起来,他觉得自己真是着魔了,莫之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像是在勾引他似的,要是自己是那杯咖啡该多好啊!郑慕臣你还能再蠢点吗?
  莫之看了看时间,也是差不多该去提电脑了,准备起身,不过出于礼貌,还是向郑慕臣点头致意:“我先走了,你自便。”
  这人还真是冷啊,和传言一样……郑慕臣抖了抖,语气却是不容拒绝:“一起。”说着,站起身,跟在后面,见莫之还愣着,轻轻推了推他,就这样,莫之被他推着一起走向门外。
  莫之一开始是拒绝的,但看着身边人一脸理所当然的模样,倒也没提出异议。
  两人是走着去的,莫之没车,肯定只能走着去,好在电脑城就在学校旁边,挺方便,不过要是平时的郑慕臣,三两步都是要带上车跑的,最近他喜欢上了很骚的颜色,将好不容易买的紫色跑车,在郊区和市区跑了好几个来回才渐渐消停。
  到了电脑城,维修人员收了700块,莫之付了钱,心里滴血,如果不是时机场合不对,真想一头砸旁边这人的脑袋上。所以,转过身的时候,莫之的不满明显表现在了脸上。
  郑慕臣许是感受到了他怨念的视线,心虚地摸摸鼻子,他凑过头去:“我赔你一台新的,嗯?”
  莫之不再看他,提着电脑往前走了。
  “嘿,这臭脾气!”哈我喜欢!郑慕臣心里笑着,提步跟上。
  “要不我请你吃饭吧,莫之?莫之?你就不能理下我?”郑慕臣追着莫之的脚步,嘴里说个不停。
  莫之心里吐槽,这人还真是自来熟啊!
  就这样,莫之终是没摆脱郑慕臣的纠缠,和他一起在Z市一中旁的南门小巷吃了饭,是莫之定的地点,笑话,“金枝玉叶”的郑少怎么可能在那种小巷子吃路边摊呢。
  不过,郑慕臣很快改变了对小摊点的看法,莫之带他去吃了南门米线,配上精瘦夹白的卤肉夹馍,郑慕臣吃得可欢可带劲,觉得堪比自家刚开的市中心的那家五星级酒店了。
  “真是白活了,这么多年,我竟然不知道一中旁边有这么多好吃的东西!”郑慕臣又咬了一大口,边嚼边说。
  莫之对他的话不予评价,这种小地方他怕是知道也不会来吧,带他来这里是迫于无奈,也想让他知难而退。可是……看他吃得挺欢乐,算了——
  郑慕臣见他只淡淡地看了自己一眼,又低头吃东西,很快又找到了话题:“我听说过你,你也是一中毕业的,和我一届,只不过那个时候我准备出国留学资料去了,要不然,也许那个时候我们就在一起了呢!”
  “咳——”莫之伸手去拿纸巾。
  郑慕臣也同时将手伸了出去:“我来。”两人的手就这样轻轻碰到了一起,却被莫之很快躲开。
  郑慕臣牢牢地盯着他,见他面无表情,毫不在意。颇有些失望,感叹自己的招数在这个人面前果然尽数失效,只得讪笑地说:“我是说那个时候认识,现在肯定已经是朋友了。就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做我的朋友了。”嗯,最好是男朋友,郑慕臣心里默默加上这句。
  莫之闻言,却是问:“那你为什么又来Z大读书呢?不是说出国?”
  郑慕臣却是极其开心,莫之这是第一次主动了解他呢:“因为家里弟弟还小,妈妈那段时身体也不好,我就想读完大学再出国是一样的,不过——”
  郑慕臣依然牢牢地看着他,刚开始,莫之也是看着他的,但是因为郑慕臣的眼光太过热烈急切,他又低下头吃东西,但是没人发现他的耳尖已是微红,他——他可以不用解释这么清楚的,不过,他竟然还有个弟弟,他的家庭应该是极有爱的吧。
  郑慕臣看着他认真吃东西的模样,觉得心痒痒地,这样认真地看着一个人他还是第一次,他继续说道:“不过,我最近认识了一个人,我开始有另外的打算了,就是不知道那个人,他怎么想。”
  莫之不得已在他□□的目光中抬起头来,平时冷漠的脸却透现微红,嘴唇也因为刚吃东西的缘故,鲜艳红润,薄唇轻启:“嗯,了解了,你吃完了吗?要是吃完,我们——”
  郑慕臣打断他:“莫之,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莫之坦然地回答:“说什么?哦,只是因为曾经我也有出国的想法,随口问了问,不过,还是谢谢你。”
  郑慕臣急道:“那你愿不愿意毕业后和我一起出国?”
  莫之心惊于他竟如此地坦白直接,但还是面目不惊地说:“不愿意,我不会出国的。”
  “为什么?”郑慕臣脱口而出,却是发现自己太过急切,这才刚认识,暗暗提醒自己不能吓着他。
  郑慕臣尽量让自己平静:“不愿意也没关系,我可以和你一起留在这里的,只要有你在——”
  可是显然这说出来的话一点儿也不让人平静。
  莫之打断他:“郑先生,我们刚认识,你是我的大学隔壁班同学,仅此而已。我先走了,你慢用。”说完,果真走了。
  郑慕臣匆匆给了钱,追上走远的那道身影,“莫之,莫之!”郑慕臣拉过他,认真地说:“虽然我们第一次见面,但是我觉得我好想认识你好久了,时间根本不能作为理由,我们可以慢慢了解的。”
  莫之感慨地看着眼前的他:“我不是gay。”
  郑慕臣无所谓地回道:“没关系,我以前也不是。”
  “……”
  “我对你不感兴趣!”
  “没关系的,莫之,我可以等!我知道很突然,可是我跟了你这么多天,我都没发现你身边有其他人,你可以先把我当作朋友的。”
  “……”
  莫之第一次遇到一个人竟然能把跟踪这件事这样理直气壮地说出来,那认真的表情差点就没举手发誓了。他颇为无奈地想要终止此次谈话,只得同意:“嗯——”
  就这样,郑慕臣满意,和莫之肩并肩走了……

  明恋+暗恋

  到了两人做考官的那天,郑慕臣早早地到了考场,等着莫之,莫之前天晚上有些小感冒,头昏昏沉沉,没吃早餐就过来了。
  郑慕臣看着他苍白的唇,很是心疼:“你怎么能不吃早餐呢,都怪我,该早点问你的,还能给你带呢,e你等会儿!”
  说完,打了个电话,回头拉着莫之进了考室:“快进来,外面冷!”
  莫之还没回过神,就已经被他拉着进了屋,好在现下还早,考场外没什么人。
  不过,一起参与监考的另外两个学姐早到了,坐在第一排说着话,见郑慕臣拉着莫之进来,也没往其他方面想,却是齐齐被那两人的外貌惊艳了一把,早就听说今年本院新生有双杰,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你好,我叫蒋梦婕,想必你们就是国院双杰啰,让我猜猜啊。”
  郑慕臣早就听说有人这样议论自己和莫之,不过能和莫之出现在一个组合里,他还是很高兴,也就笑着任她们猜。
  学姐指着莫之说:“有匪君子,温润如玉,想必这位就是莫之啰”接着看了眼笑得一脸灿烂的郑慕臣说:“金相玉质,剑眉星目,说的就是你吧。”
  郑慕臣微笑着回答:“是,学姐,不知道的呢,还以为你们是文学院的呢?”
  “哪能啊!都是大家这么传的。不过看你们两个人感情挺好啊,我以为你们是互相比较呢!”
  “我们可不会这么无聊,对了,学姐,我们商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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