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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本贵女-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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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事,我老头子不说你,可是你若是要寻死,也别在我面前死,免得脏了我老头子的眼!〃
林华怔住了,默默的看着发怒的老乞丐,嘴里机械的重复着,〃宁捱生前百般苦,不争死后一柱香!〃
〃干啥呢,吓着孩子,这孩子命苦,你就别吓她了!〃
望风的老乞丐连忙回身拉了一把同伴,转头对林华和蔼的笑笑,放柔了声音轻声说道:〃姐儿,别管以后了,看眼下吧!咱们头儿真的杀人不眨眼,我们老头子老了活不了多久了,留在这里没啥。可是你还小,可不能被他给害了啊。还是跑吧,跑到外面,哪怕为奴为婢,吃糠咽菜的,也好过去那窑子里伺候人的强。那里吃人啊。〃
虽然这老乞丐蓬头垢面,脸上满是皱纹,可是林华感觉到他的笑容里有种让人安心的东西,便不由的点点头,可是又一想自己还什么都不知道呢,〃可是,我躺了这两天,脑子迷迷糊糊的,然后啥都忘了,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了。〃。
二、何去何从
两个老乞丐对视一眼,然后转过头来看了林华半天,其中一个便道:〃啊,这咋办?对了,我就记得你娘叫你宝姐儿,宝姐儿的,估摸着你是叫宝姐儿吧。〃
另一个摇摇头,叹息了一下说道:〃可惜啊,头儿早搜过你娘的身啦,拿走了好些东西,要不啊,拿着你娘留下来的东西,指不定就能想起来,而且还能留个念想,日后也能凑合着过段日子。〃
两人感慨了一会,便冲林华一摆手,道:〃快跑吧快跑吧,要是被他们撞上就麻烦了。〃
林华心中忐忑,又想起来这两个老乞丐是受命在此守卫的,自己若是跑了,他们岂不是要被打骂,便担忧的问了起来,〃那坏人岂不是要打骂两位老爷爷出气?〃
〃呵呵,〃其中一个老乞丐摇了摇头,〃我们都是土埋半脖子的人了,还怕什么?再说我们人老了,眼神不好,哪里看得清楚人呐。他不会真拿我们怎么样的。〃
另一个老乞丐也伸手摸了摸林华的头顶,〃虽然他是头儿,可是住这庙里的,还有好多有良心的人,对我们,他也就只敢骂上几句。再说我们老头子还有用,出去讨的钱不比年轻人少,他不舍得打坏我们的。〃
林华转头看了看那个陌生的娘亲的尸体,又回过头来,伏在干草堆里给那两个老乞丐磕了个头,发自真心的说道:〃两位老爷爷救命之恩,我以后一定报答。还请两位老爷爷帮忙照看一下我娘,万一,万一我娘被随便丢在什么地方,还请两位老爷爷帮忙记着,我一定回来安葬我娘。〃
林华说完,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捋了捋有些破烂的小袄,又扯了扯肥大的裤脚,盖住了露出脚趾的小鞋子,转身便走了出去。
林华有些踉跄的走出破庙,外面清晨阳光正好,温暖的洒了下来,感受着温暖的阳光,林华身上顿时涌上一阵暖意。
回头看了看身后的破庙,林华仔细辨认了一下庙门匾额上的两个笔画繁复的大字,依稀认得是“慈济”两字,可是牌匾破旧,上面的漆已经掉光,还有两道深深的裂纹,庙身建筑也是老旧不堪。
“快走吧!”两个老乞丐相互搀扶着走到庙门口,伸手向林华挥了挥,其中一人还拿褴褛的袖子擦拭着眼角。
林华顿了顿,朝两个老乞丐深深的鞠了一躬,然后转身便走。
这两个老乞丐倒是极好的人,自己走了,那所谓的头儿回来肯定不会轻饶他们,但应该不会伤了他们的性命。况且自己若是不走,以自己小小的稚童之身,又如何斗得过那穷凶极恶的乞丐头?
林华有些脚软,脚底传来钝钝的疼,可是又不敢停。
宁捱生前百般苦,不争死后一柱香!
好死不如赖活着!
虽然一睁眼就是娘死自己孤苦无依的,但是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过去的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我林华就不相信,这辈子我用心的活,还会和上辈子一般的倒霉不成?
林华硬撑着走着,也不知道走出了多远,渐渐拐出了崎岖的小巷,脚下也不再是土路,而是换成了青石板,也渐渐传来了人声。
将身子缩在巷口,林华心中有些怕,外面是什么样的地方?会不会迎面碰上那个有着凶狠疤痕的乞丐头,会不会是自己完全接受不了的世界?自己这个六七岁的身子如何生存?林华有些发抖,不由的紧紧抱住自己的手臂,蹲在了地上。
忽然林华一怔,伸手按住了左脚踝,触手所及,是硬硬的一块。
什么东西?之前怎么没有发现?
林华撸起裤管,褪下长长的布袜,左脚踝上一个一指宽的黄澄澄的,雕着精美花纹的镯子,紧紧的套在自己的脚踝上面,勒出了一个深深的紫痕,在阳光下闪着有些刺眼的光。
林华猛然拉起布袜,放下裤管,站了起来,觉得心跳得厉害。
金的!
林华拍了拍胸口,顺过气来,便又摸遍全身上下,却再也没有发现。
古代好像都是拿金子当货币,而且,这种样子看起来,不像是假的。
也就是说,起码自己是有点钱了。
林华觉得自己有了点底气,双手握拳,提到胸口位置,猛的一顿,低声的对自己说:“我可以!”
好像以前第一次去拜访客户的时候。
林华一笑,伸手拨弄了一下头发,盖住了脸,走出了巷子。
外面是一条长长的街道,五六米宽,两边全是林立的店铺,店门口挂的招牌是布做的,随风飘飞,路上行人,高矮胖瘦,男女老幼,都穿着古装。
垫垫脚尖,林华伸长了脖子,也只看到这条街很长,行人很多,放眼看去,满大街颜色样式各异的长衫,呃,领口大都绣了别致的花边,高高的扬起了脖子,却只看到一大堆或尖或圆的下巴壳。
唉!这小身体到底几岁啊?
林华缩回被拽的生疼的小脖子,看看自己的小手,觉得自己就是风化厉害的岩石,一只偶然飞过的乌鸦拍了一拍翅膀,那股小风就让自己呼啦啦碎成了满地的渣。
刚刚的底气刹那间消失无影,林华有气无力的走在街道上,听着,看着。
周围的人说的话,她能听懂,两边店铺里叫卖的,也都是些很平常的东西,没有出现什么怪异的,让她难以理解的。
林华走到一间店铺前面,站住细看。
这店铺是个米店,门口贴了一张大红方纸,上面有两个大黑字,林华辨认一番,呼出一口气,还好,是“招工”二字,只不过笔画拐曲,一时有些难认罢了。
“去去,小叫花,别站在我家门前,妨碍我做生意。再不走打折你的腿!”一个颇为肥壮的男人站了出来,冲林华狠狠的呸了一口,又转回店里面去了。
林华连忙走开几步,那男人满脸横肉,看起来很难相处,在这里做事,肯定很惨。
看看自己稚嫩的小手,又看看周围比自己平均高了一倍上下的路人,还做事?谁请一个儿童做事啊?
怎么办?
林华心中满是茫然,就算逃出来了,自己一个幼童,还是个女孩,又怎么能生存下去?虽然有金镯子,可是就算拿去当铺也只能被人给强夺了去吧?
垂下眼帘,林华慢腾腾的向前走着,原本逃出生天的雀跃心情当然无存。
三、卖身葬母的下场
这里应该是一条商业街,周围人声鼎沸,热闹的很,可是各种噪杂的声音都无法缓解林华心中的沮丧。
“唉,可怜啊,娘死了没钱下葬,这小姐儿只能是卖身葬母了。”
“可不是,唉,这小姐儿长得真是讨喜,可是我没钱,要不卖来给我多哥儿留着,倒是极好!”
“你家多哥儿才一岁,你就想要个童养媳啦?”
“这不省了礼聘了吗?”
林华顿住脚步,看着前面围成一圈的人。
卖身葬母?
对,可以卖身!虽然得白干活不能拿工资,但是起码能有吃住。
可是,若是被那些什么青楼老鸨之类的买去了怎么办?
林华纠结了,却看见远处奔来三四个男人,其中一个满脸短须,左脸带疤。林华心头一惊,连忙看看左右,钻进旁边两个店铺之间的夹角。
那夹角是个十几步深的死巷子,巷口摆满了摊位,正好把林华小小的身子遮了个严严实实。
“卖什么身?你老子还在呢?就敢卖身!”
那男人极其凶狠,两三下就将围成一团的人群推挤开,露出最里面一个头上插了草标,跪在地上的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在女孩儿的身边,躺着一个用粗布盖了头脸的大人。
见男人闯进来,女孩抬起头,满是泪痕的清秀小脸上不由得掠上了恐慌:“你,你们要干什么?”。
男人的背影顿了顿,随即却又上前,一把抓住那个女孩儿,伸手就掴了一巴掌,“我呸!你个不孝女,你娘死了自然由你爹我来发送,哪里轮到你卖身?给我回去!”
“我不认识你,你放开我!”
那女孩儿疼的叫了一声,被提起来的小脚像个小猫一般的扑腾着,哭喊着。
“你从小就不听话,天天惹我生气,现在还长能耐了,敢来卖身了!大逆不道!”
男人又掴了一巴掌,那女孩儿的小脚垂落下来,不再扑腾,只呜呜的哭泣着,看来是被打的很了。
男人将女孩儿丢给身后跟来的人,“给我好好抓着她,再跑了打断你们的腿!你们两个,把那地上的给我抬回去!”
周围的人显然是没有反应过来,还围着,低声议论着,并没有让开。
男人眼一瞪,杀气腾腾,“还不让开!我要带回自家婆娘丫头,你们围着做什么?”
那些人吃他一瞪,不由的全都噤声不言,默默的让开了去,
林华蹲在墙角,手指用力抓紧小腿,看着那男人带了人,将那女孩儿和那地上盖了头脸的死人带了走,觉得心头要蹦出来了。
那女孩儿明显不是这乞丐头的女儿!
这乞丐头竟然当街强抢幼童!
若是自己再落到那乞丐头的手中……
天啊!林华埋下头,不敢再想。
“哼,一看就是个拐子!”
一个公鸭嗓冲进了林华的耳朵,林华抬头一看,巷口的摊位前来了三四个少年,其中一个十三四岁,脸上起了几颗青春痘,正拿起一个小木盒打量着,还带了鄙夷的说道:“小爷见的多了,经常有这样的带了被打的半死的小孩来找我娘,都让我娘给打了出去。”
“那是,王大娘经手的都是好人家的孩子,那主顾啊,都在咱们冀州城里有名的大户人家,王大娘可是咱们冀州城有头有脸的人牙子了。”
一个满脸媚笑的少年打量着那拿着木盒的少年的脸色,慢声细语的说道,说完还朝旁边使了个眼色。
另一个少年就接过话来,“就是啊,我可是听说,能被王大娘卖到那些大户人家当奴为婢的,可都是得了好去处,吃穿比一般人家都强。连我都想托王大娘的福,找到这样能吃能拿的好地方。可惜我爹娘不干!”
青春痘少年扔下木盒,眉一挑,忍不住的满脸自得,用正在变声期的粗噶嗓音说道:“算你有眼色,走,庆福楼,我请各位兄弟!”
其他几位少年交换了一下眼色,恭维的话如流水一般淌了出来,又是仁义,又是豪爽的,将个少年夸得高高扬起了头,带了那几个人,扬长去了。
林华看着那些少年的背影,忽然站了起来,探出头来看了看四周,便快步走出来,跟了上去。
如果非要卖,也要找个善良的卖主吧。
那些少年走进一间酒楼,林华在酒楼外面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蹲了下来。
之前不觉得,现在闻到酒楼里面飘出来的香气,林华的肠胃咕噜噜的叫个不停,胃隐隐的疼了起来。
林华咽了口口水,暗暗给自己打气,“再等等,再等等。”
没有钟表,林华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连隐隐作疼的胃都没有了感觉,可那几个少年还不见出来。
这酒楼不会有后门吧?
林华模模糊糊的想着,忽然啪的一声脆响,林华脚边落下一枚滴溜溜转圈的,暗黄色,圆形方孔的,铜钱?!
林华抬起头,只看见一个佝偻的背影,还有模糊不清的感慨,“唉,可怜呐,小小年纪就出来讨饭,还连个破碗都没有!”
捡起铜钱,紧紧抓在手里,林华眼眶一热,忙又硬压下去,死死盯着那酒楼的大门。
会好的!
以后一切都会好的!
以后我林华肯定有吃有穿有钱花!
林华心中不停的念叨,将那枚铜钱抓的几乎嵌进了手心的嫩肉里。
终于,太阳过了头顶的时候,那几个少年出来了。
青春痘少年满脸不高兴,“你们怎么吃完就不认人了啊?说好下半响陪我去赌档的。现在一个个都要走,真是的!”
其他几个少年打起了哈哈,几个人推搡了一会,便纷纷丢下青春痘少年,一个个的走掉了。
青春痘少年咒骂了几句,狠狠的踢了几下地面来出气,便垂头丧气一个人走了,边走还便嘟囔着,“白眼狼,喂不熟的白眼狼,就想着从小爷这里噌吃蹭喝。”
林华慢慢站起来,却还是因为头晕而打了个趔趄。等林华头晕过去,那青春痘少年已经走远了,林华连忙跟了上去。
青春痘少年走的极慢,时不时的停下来看周围小摊上的东西,遇到喜欢的就拿过来翻来覆去的看。
林华远远的跟着,不敢靠的太近。
四、王婆子
“肉包子,肉包子,热腾腾的肉包子,一文钱一个哦!”
一个包子铺门口,长桌上摆了好几屉蒸笼,热气腾腾,一阵香气就扑面而来。
林华咽了咽口水,那青春痘少年正停在一个小摊上拿了什么东西在看,林华连忙跑到包子铺门口,伸出手去,将那枚铜钱递给那肩膀上搭了白布的店主,“我要买包子。”
那店主笑嘻嘻的伸手抓过那枚铜钱,丝毫不在意林华脏兮兮的小手,“小姐儿,你要肉包子还是菜包子?”
林华的眼睛好像粘在那白白胖胖的包子上,怎么都挪不开,“肉包子怎么卖?菜包子怎么卖?”
“肉包子一文钱一个,菜包子一文钱两个。”
林华立刻说:“我要菜包子。”
笑嘻嘻的店主立刻拿了张黄色的硬纸,卷起来包了两个包子递给林华,“小姐儿你拿好,下次再来啊。”
林华接过包子,尽管烫却舍不得松开,埋头深吸了一下香气,又抬头对那店主笑道:“谢谢掌柜的,祝掌柜的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那店主一愣,林华已经转过身去,却发现那个青春痘少年已经看不见了。
林华急了,抱着包子就奔了出去。
幸好幸好,那青春痘少年只走出了十几米远,正提了一只大红灯笼和那卖灯笼的摊主大吵着,“小爷就是看看怎么了,看也要给银子啊?”
“十几只灯笼,你挨个的提了个遍,弄散了我卖给谁去啊?”那摊主满脸精明之色,大声的嚷嚷着:“你们说说,这小子不是捣乱吗?给钱给钱!”
青春痘少年眼珠一转,哈哈大笑,公鸭嗓刺耳的很,“提一下就会散,你这灯笼做得可不怎么样啊!我说各位啊,要是想买灯笼,可要想好了,别提回家一看,呀,灯笼不见了!”
林华啃着包子,正被烫的呲牙咧嘴,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差点被包子给噎住。
围观的人哈哈大笑,摊主气得跳脚,冲出来就要揪那青春痘少年,青春痘少年将灯笼往那摊主怀里一抛,转身扬长而去,“小爷有的是银子,可就是不给你!不就是个破灯笼吗?切,小爷不稀罕!”
摊主手忙脚乱的抱住灯笼,周围的笑的更厉害了,摊主面红耳赤,待要追上去,又不放心摊位,只得转回摊子后面去了。
林华连忙跟了上去。
许是吵了一架,青春痘少年没有了兴致,再也不看周围的东西,走的飞快。
林华人小腿短,在后面几乎要跑起来才能勉强跟上,刚吃了一半的包子也无法再吃,只能将纸袋紧紧抱住跟上去。
青春痘少年七拐八拐,路边渐渐没有了摊位和店铺,而是换成了居民区。
只不过开始是矮门窄院的,看起来都是一般百姓人家。渐渐的,民宅的大门就高大起来,基本上都是漆成了黑色,有些门框上还有花纹。
终于,青春痘少年在一间颇大的民宅前停了下来,抬脚就踢门。
门没踢开,少年少年就破口大骂:“人哪,死哪儿去了?给小爷开门!”
就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接着门就开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丫头就开了门,抖抖索索的行了个福礼,“胜哥儿回来了。”
少年哼了一声,背起手就走了进去。
小丫头就关了门。
林华缩回头,急急的打开纸袋啃包子,边啃边打量四周。
四周都是民宅,看起来都是殷实之家,街道上干干净净,连个可以躲的地方都没有。
林华忽然打了个嗝,吃的太急,有些噎住了。可是没有水,林华不停的打嗝,最后急不过,原地蹦了起来,可是那口包子卡在嗓子里,不上不下,难受的很。
折腾了大半天,林华弄的满头大汗,那口包子才总算是下去了。
吃完了包子,林华摸摸舒服起来的胃,踌躇着是不是要上前敲门。
“只凭几个少年的恭维话自己就跑了来,万一这个什么王大娘名不符实,却是和乞丐头一般的狠角色怎么办?那可是才出虎口又掉进狼窝里!”
“不会的,就算是恭维话,也不会是空穴来风,这王大娘就算不是大善人,也应该是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看着青春痘财大气粗的样子,王大娘肯定赚了不少钱'。。',那生意肯定做的不错,也肯定是个做事有原则的好老板,不会为了自己这样一个小孩子坏了规矩的。”
“谁说得准?那些走私贩毒的不都是有钱人,那坏事干的多了去了。”
“有钱的不一定是坏人啊。不是有很多有钱人都实行裸捐了吗!”
林华脑中念头乱转,有些退缩,又有些急切,不知道该不该去敲门。
这时那大门却吱呀一声开了,一个穿了一身青布衫裙,梳了圆髻,浑身上下收拾的干净利落的中年女人就走了出来,身边还跟了一个束手束脚的小丫头。
那中年女人走出来几步,身后又跟出一个三十几岁,满脸笑嘻嘻的女人,那女人声音爽朗,伸手去抓那中年女人的手,“哎呀我的好姐姐,您就放心吧。十天以后,我王婆子一准儿的把八个雪白、粉嫩的小丫鬟送到您手上。少一个,我王婆子啊,赔您十个!”
那中年女人手一顿,立刻堆起了满脸笑容,“我还不信你吗?那就这么说定了,十天后,北角门,你按时带人来。”
王婆子笑嘻嘻的点头,摇了摇那中年女人的手,笑道:“好姐姐放心,妹子一定会办的妥妥当当的,一定会让好姐姐你脸上有光的。”
那中年女人点点头,又和王婆子说了几句,约定若有变故一定要提前通知她,就带着小丫头走了。
王婆子笑嘻嘻的送出几步,在那中年女人一再挥手下才停住,看着那中年女人没了影子,才转过身去。
林华见那王婆子转身,双手握拳一挥,给自己打气,然后就忽地冲了出去,“王大娘等一等!”
王婆子转过身来,见面前站了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身上袄裤有些破烂,像个叫花子,可看起来料子极好,脸上脏兮兮的,却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便带了三分笑意,审视的看着林华,问道:“你是谁家小姐儿,可有什么事情找我王婆子?”。
五、我在路上见过你
林华愣愣的看着就算诧异也带了三分笑意的王婆子,心中却在纠结是不是要跪下去,好像古代人动不动就会磕头,自己要不要入乡随俗?
王婆子见这小姑娘只顾发愣,却不说话,那三分笑意就又敛去了了两分,声音也冷了下来,“这位小姐儿,你可是有事?无事的话就快快回家去吧!”
林华顾不上再想,噗通一声跪了下去,“请王大娘救命!”
王婆子嘴里连连叫着“快起来快起来”,人却是退后了两步。
林华心中一冷,头却磕了下去,“王大娘,没有爹娘也没有钱,自己过不下去,又怕被拐子拐了去,求王大娘救命,将我卖到好人家去吧,我不要卖身钱,只要有个吃住的地方就行了。”
林华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做戏的成分,可是说了两句就悲从心来,越说越心酸,眼泪就止不住的滚落下来。
王婆子也不上前,只细细打量林华,见林华满脸的泪痕,小脸憋的红红的,额头上青紫一片却还是“咚咚”的磕个不停,年纪虽小,说话倒十分清楚,不由想起要找八个小丫鬟的事情来,“你爹娘呢?”
林华抬起头来,看着王婆子的眼睛,抽噎着说:“王大娘,我还不记事爹就没了,后来我娘来冀州投亲,可那亲戚早病死了,我娘生了病,没有钱,也去了,我住了好几天破庙了,实在熬不下去,还请王大娘救我一命。”
王婆子上前扶起林华,伸手给她擦眼泪,“你看起来也不过六七岁,说话却清清楚楚,跟个人精似地!啧啧,真让人心疼,来,快起来,快起来。”
林华不好意思的擦擦眼泪,结结巴巴,特意把年纪往大里说:“其实我都快8岁了,就是显得小了些。”
王婆子左右看看,就将林华带进门里。
林华心中打鼓,可是既然已经走出了这一步,就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就紧紧跟着王婆子进了门。
进到门里,林华才看见门后站着一个低着头的小丫头,那小丫头赫然正是刚才将那青春痘少年迎进门里的那个。
“还不快关门!”
王婆子见那小丫头只顾绞着双手站在那里,不由哼了一声,直接下命令。
小丫头惶恐的抬起头来,飞快的关上了大门。
“磨盘一样的,不推不动!”
王婆子恨恨的看了一眼那个小丫头,转脸笑嘻嘻的拉住林华的手,“走,小姐儿,你来找我王婆子,可算是找对人了!我啊,一准给你找个好人家,以后不敢说吃香的喝辣的,可至少衣食不愁。若小姐儿是个机灵的,那工钱啊,也是不少的。”
林华低垂着眼帘,抽泣渐缓,听王婆子说个不停,便抬起头来,对王婆子一笑,“多谢王大娘照顾。”
王婆子的家挺大的,过了迎壁就是极宽的院子,好像北京四合院一样的布局,但有所不同的是,每排房子的前面都有三四米宽的一个顶棚,到像是那种前出厦的房子,正面一排屋子正中的房间开着门,看起来很亮堂,像是个客厅。左右两边都关着门,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途的。
林华跟王婆子走了几步,客厅中就走出一个人来,正是那个青春痘少年,他抬头看见王婆子牵着的林华,立刻大声喊了起来,“娘,你怎么把这个小乞丐带回来了?”
林华抓住王婆子的手紧了紧,低下头去,瑟缩的往王婆子身边靠了靠,有几分是做出来的,有几分,却是真的怕被这个明显很骄纵的青春痘给赶了出去。
这青春痘少年手脚阔绰,言谈无礼,在街上行走任性妄为,回到家里直接踹门,只怕是个很得宠的,被惯坏的孩子。若是他看不惯自己闹了起来,那还真是个大麻烦。
王婆子只觉手上一紧,就见身旁的林华怯怯的低了头,一副被吓着的样子,儿子又一向不听话的很,便收敛了笑容,“胜哥儿要去哪里?”
胜哥儿一缩脖子,他虽然骄纵,却极有眼色,或者说是在能卡住他的人面前极有眼色,嘿嘿笑了起来,“娘,儿子哪儿都不去,只是看书累了,想出来精神精神。”
王婆子哼了一声,选择不提胜哥儿刚回来的事情,“后日交束脩,我会细细去问那杜夫子,看看你近日的功课如何!”
胜哥儿顿时笑得更加谄媚了,飞奔上前,也不嫌弃林华是个脏兮兮的小乞丐了,将林华挤到一边,抱住王婆子就如扭股糖一般的左摇右晃,“娘,儿子一向听话的很,那杜夫子看不惯儿子率性,经常欺负儿子的,他的话可做不得准,娘别听他的!”
王婆子心中虽知儿子胡乱厮混惯了,不是个读书的料,虽然他文不成武不就,又没有做生意的天分,可就这一个独苗,还是希望他能读书明理,因此坚持不肯松口,只说后日要去问那杜夫子。
胜哥儿扭了半天见王婆子还不松口,又恼怒起来,松开王婆子就开始原地猛跺脚,跺了几下看见一边瑟瑟的林华,冲上几步就将林华推到在地,“你这个小乞丐为什么来我家?我在路上见过你,你鬼鬼祟祟的啃包子,贪吃鬼,贪吃鬼。”
胜哥儿只是发脾气,王婆子却听出了端倪,转头笑着问道:“小姐儿路上遇见了胜哥儿,还买了包子来吃?”
林华被胜哥儿倒在地上,身上衣裳不厚,跌的有些疼,正在慢慢的爬起来,听见胜哥儿的话心下直道要坏了,没想到竟然被他看到了,看来是胜哥儿负气离开灯笼摊子之后,自己追的急了被他看见了。
林华连忙就势跪在了地上,哽咽着说:“王大娘,我娘没了,我本在城里闲逛,两三日没有吃东西了,饿的厉害。今天看见有人围作一团,我上前去看,却是一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姐姐跪在地上,人都说那姐姐在卖身葬母,还说被好人家买了去就能有饭吃,我也想吃饭,就想着也把自己卖了。可有个恶人来了,打得那个姐姐说不出话来,说那姐姐是他家女儿,偷跑出来的,连着那个死掉的娘亲也带走了。”。
六、 新的室友们(1)
“那姐姐之前说过家里已经没人了。这恶人却说是她爹爹。我吓的厉害,就躲了起来,后来听小公子说那人是拐子,见那姐姐是小孩,就硬抢了去自己卖掉的。旁边的人就说小公子的娘,王大娘是冀州城最最良善的,心肠好,不会将姐儿卖到肮脏地方去,还总是给经手的人找好去处。”
林华抬起头来,怯生生的看着王大娘,眼睛红红的,脸上原本的泪痕还未干,更添了几分可怜,“我,我就想请王大娘卖了我,找个好人家给我口饭吃,就跟着小公子过来了。路上有个老爷爷,见我可怜,给我了一文钱,我,我饿的厉害,就买了两个菜包子……”
林华说的急切,声音稍稍提高了点,稚嫩的童音满满的哭腔,听在耳朵里甚是可怜,西边房间的门就响了,走出了三四个高矮胖瘦不同年龄不一的女孩儿来,纷纷看着林华,有的就开始抹眼泪。
王大娘也擦了擦眼睛,伸手往后拽了一下胜哥儿,上前来扶林华,嘴里一叠声的说:“哎哟哎哟快起来,这是做什么!小姐儿快起来,王大娘一定帮你妥妥当当的找个好人家!听话,快起来。”
林华顺势就着王大娘的手起来了,又怯怯的看了一眼胜哥儿,“说起来,我还要谢谢小公子,要不是他我还不知道世上还有王大娘这等好人,只怕早晚也要被拐子掳了去,小公子真是救了我的命了!我,我给小公子磕个头吧!”
林华说着就要挣开王大娘的手去给那胜哥儿磕头,王大娘连忙一把拽住了林华,爽朗声音中略带责备,“小姐儿切莫如此。他和姐儿一样还是小孩子,可当不起头。快快莫要如此。”
林华见王婆子挡的热情,便没有硬磕下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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