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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号-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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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玩,好开心!”
傻子转过头,对着那些村人喊叫起来,说作物都是他踩死的。
“真的是你踩的?”
“是我踩的!”
“踩了多少?”
“全都踩了!”
“好啊!你个混蛋!”
“你个真傻子!”
“王八货!”
“实该打……”
“妈的!”
“打他!”
一人飞过来一脚将傻子踹倒在地,另一个人又来拳打脚踢,然后更多的村人加入了队伍,被打倒的傻子刚开始还在哈哈大笑,然后连爬带滚不停的在地上翻来覆去,直到肮脏油腻的长裤长袖沾满了浑浊的泥土之后,他又突然的挣扎着爬了起来,挥舞着扫帚,不断的作逆时针横扫运动,再没一村人敢靠近他。
“好了,何必跟一个傻子计较!”
这时福齐喝住了疯狂的村人,倒不是因为他跟傻子有什么亲戚情谊,只因这是自家的大门口,倒也害怕日后无中生有的那些流言蜚语。
“大家都回去吧!我会赔你们的青苗损失,散了吧!”
所有的动作,所有的期待,无非就等大老板最后的慷慨解囊,村人自是很明白情面得讲的道理,便自然不会跟大九小九斤斤计较,何况这个半疯半癫的半傻子。
大宅门差不多完全遮掩起来的时候,福齐专员倒是语重心长的对大九说了一句人话,金琇听得很是清楚,尽管他还像个小孩那样又滚在地上蹭泥巴。
那句话是这样说的:
“以后不准再叫‘秀才’帮活了!”
07
重新回到农贸市场的大本营,金琇发现自己从来都不会闲着,不是帮杨二嫂拉菜,就是跟着柳七叔运煤,还有老主顾陈光和汤婆婆等人,也是不遗余力的使唤着他。
这一年的夏天来了。
炙热的酷暑,令以天为被,凭地下榻的金琇无处躲藏,唯有常常光顾阴凉的榕树头,还有野外的清水河。
洗澡回来的路上,刚到熟悉的无风坡,金琇又碰见了牛倌和牛僮。
“嘿!打,打牛呢!”
傻子蹲了下来,看着田垄边上的大九和小九,驱赶着牛群,兴许是大九早就敲打过池塘一边的杂草丛,已确定是无暗藏着的飞鸟了。
“吁!吁!吁!”
匆忙走在阡陌小道上的黄牛,被一只“人鸟”从后方奔跑而来,惊吓的四处散开,有的又跑到了田垄的下边。
“王八蛋!”
大九毫无客气的挥舞着木棍子,追着傻子就是一通乱敲,就连黄牛都撇下不管了,只剩下小九一人手忙脚乱。
尽管受尽了野牛狂奔所带来的踩踏恶果,村人已在田垄旁装上了篱笆蒺藜等格挡物墙,但还是受到了些损失,幸而苗种已长成茁壮的根植,只是坡田表面凌乱不堪。
此时刚好来给农作物浇水的村人,也看到了在田地狂奔追逐的那两人,二话不说的拿起锄头等农具,跟着大九去追打傻子。
“嘿嘿嘿……”
金琇光着脚一路跑一路笑,底下被他踩掉的作物不计其数,也许他很把自己当成了一匹在广阔草原任性驰骋的野马,无拘无束,无牵无绊,除了窝囊的一生,什么都不再拥有,惟剩下奔跑。
估计跑了很远,金傻子突然转向,重新往回跑,不巧却在阡陌小路上被其余赶来的村人绊倒,又是一阵拳打脚踢,直到他一声不吭,匍匐于泥土地面上,然后慢慢的爬,血也开始缓缓的流,终于融入了碧色如润的绿水塘。
最后,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具浮尸……啊不……
是水蛭!
所以说,最后万事大吉的这个傻子就是我,我就是水蛭。
然而,我并十分的不知道:
究竟是我梦见自己变成了傻子,还是傻子梦见自己变成了我,这就需要辩证的看了!
后序
在我生长前半生的海镇里,曾有一个半疯半癫的半傻子,姓甚名甚,何方人士,不得其详。因敝母或也曾叫他帮过活,我便有那么一点点记忆,无聊时似乎想起了什么。
他叫xiu,或寻常些称呼他为“阿xiu”。等他不在身旁,或即使他就近在咫尺,我又常听得别人叫他“疯xiu”。又我年少时帮活,也和他在一起待过,并不觉得他很疯癫,且他貌似读过书,只是谈吐话语间有那么些不顺畅,思维跳跃得离谱,让人有种鸡同鸭讲的混乱感。有此种原因,我便更宁愿呼他为“傻xiu”。其也非我之本意,但我终究不得而知他之真名,毕竟“傻”未必就好过“疯”。
另一个困惑随之来了,关于名和字。
由于和他识得不深,见得不繁,我很不确定“xiu”是他的姓名呢,还是他的字号呢。海镇黄金村里的乡民,我想都是在族谱里的人氏,同宗的情谊浅浅深深,本家的疏远陌陌生生,使得我知道还有“字号”一说。所以,看来黄金村里的人并也不是很愚昧,大抵懂得些封建礼教之类,种种。优雅高尚的字号,尤其是在婚丧嫁娶、红白喜事之时,各类扎帖的面上自然是要写到它。但村人之间的称呼,早已不能口中带对方的字号了,那个“子曰诗云”的旧时代一去不复返,充满ABCD的新社会将之淘汰。
于是,我便干脆取个中庸法,将“xiu”的称呼当作他的名字了。因为我确凿的记得他被村人喊“xiu”的时候,是第四声,因此未经其本人同意就决定给他取个“琇”字,与我期望他能像美玉那般干净利落,别再总是邋邋遢遢的遭村人嫌弃,也算是我曾经的一番自作多情了。
最后,关于他的姓,我想,似乎很没那么重要了吧!
六月五于未完斋
(完)
☆、于晓夏喜欢孟黎
于晓夏默默喜欢孟黎不知多少年了,至如今她已杳无音信,然他之初心终不悔改,哪怕疯了也要念想。
他记得很清楚。是的,回忆非常深刻,于晓夏是在大一的时候遇见孟黎的,不记得是在学校的哪个位置,然而肯定是在河边的某一处石凳或台阶,他注意到了这个女孩。起初,他并不怎么把这当一回事,心想这张美丽的脸庞也不过是像佛祖说的那样,“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然而,事实远不是这么简单。
人生仅相遇一次,也许是缘;但相遇两次,是什么呢,或算是巧合;若三次之多,那便称作是天注定了。
超自然的力量,于晓夏是一直都在相信的,而且毫不怀疑。还有自身的第六感和直觉,他认为有时也很准。记得有一次,是那个没有星星的夜晚,在校园草地之上,秋榕树之下,众同学合围成一团,谈天说地,为了联谊。
没有明亮的灯光,只有远处的昏黄暗点,于晓夏轻松的盘腿而坐,活动开始前便注意到了身旁的人,个子很高,人却很瘦,像一枝晾衣的竹竿。
“高佬,你相信世上有神吗?”
“这个嘛,不太好说!”
“那超自然的力量呢?”
“这个我信,要不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多未解之谜呢!”
“说说吧,都有哪些?”
“呃,……你看!”旁人指了指头顶上方。
“看什么?”于晓夏望着一片漆黑的深空,什么都没有。
“没看到吗?”
“有什么?”
“黑暗啊!”
于晓夏扑哧笑了一下,心想这算什么,便低下了头,不再说话,任同学在一边侃侃而谈。
后来,关于这次寻常的闲聊,于晓夏又独自在一个人的空屋里思考了起来。他想,世上真的有超自然的力量吗?肯定有的,不然何以解释自己的命运呢,它像是一个被民间艺人用线牵着的木偶,被玩弄,被操纵。正是这样的怀疑,最终将他逼疯,因为他无法找到答案,又探寻不到事情的真相,自然不可挣脱精神的束缚,难免沦为世俗社会的现代奴隶,成了封建残余的罪孽。
毕业快十年了,于晓夏还是经常会怀疑,说白了就是精神方面出了问题。自言自语,自说自话,是他最大的病症表现,也是疯子最典型的表现,还有一些别的旁证,例如一个人关闭在房间,脾气突然暴躁,喜怒变得无常理,……。他总是这样,以前爱说假大空的话,毕业后还是喜欢假大空,以至于疯癫后还是那么任性。
“你有病为什么不去治?”
“心病有药可治么!”
“我有病为什么不去治?”
“心病无药可治啊!”
“没人性!”
“谁最没人性!”
“没良心!”
“谁最没良心!”
“……”
于晓夏又一个人扮演众多角色,唉声叹气的对着老旧电线杆,细语低声的说着什么,“没救了,没救了!哎,哎,哎……”
在各种熟悉的人物里,有于晓夏自己,还有天父、他妈、路人、老师、同学、同事等等,其中最以他和天父的对话为多,以下便是一些杂抄和摘记的流传,此些本就无从考证,就不必谈证据确凿了。
一、问天
(今晚,月光真好,星星很多。我独自站在静谧的三楼阳台,仰望夜空,大声呼喊。)
仁慈的父,你在吗?
一直都在
为什么你要创造万物,包括我
只有虫鸣
你不说,我也知道。因为你看我活得越失败,内心就越欢喜,是吗?绝对是的,你那么阴险狡诈,可究竟是为了什么?
不为什么
不,你撒谎。你故意让我遇上了心上人,又私自残忍决定了我不能拥有她的命运,然后看我的笑话。
哈哈哈,你真逗!
呜呜呜
你哭什么
难道还要我对你微笑(摘)
二、听妈妈的话
(时值中午,我光着脚丫,踩着发烫的泥土地,从早到晚。)
妈妈,我饿了
回家吧,回来吃饭
妈妈,我的眼睛看不见
天黑了,快睡吧
妈妈,我迷路了
朝着大海的方向行进吧,懵懂的孩子(片段)
三、这是哪里
(有一条街,没有名字和指引,我站立巷口,看着进进出出的忙人。)
喂!这是哪里
我不知道
噢,你也不知道么
我只是过路的
请问药房怎么走
那不就是炼狱吗
可我要去的是天堂(片段)
四、废物
(校庆,周年聚会,大酒店,宴客厅。)
老师,你的学生是个废物,你同意吗
我同意,他一直都那么差劲
哈哈,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可怜虫
老天的安排,让他成为我的学生,真是耻辱
对,很大的欺辱,欺负你没得选(全文)
五、好久不见
(咖啡店)
你怎么还不牵手?
我……
你怎么还不背山?
我……
你怎么还不奔跑?
我……
你的孩子呢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以后都不会见了吧(片段)
六、会议
来了没
来了
开始吧
好
手机都保持静音或关机
领导发话了
(鸦雀无声)
空谷足音……
(掌声)
散会
随着场景的切换,于晓夏疯言疯语的话也各自有了对应,有时还相互混杂在一起,比如本应该质问天父的话,却用同事的口吻来回答,或者用同学的语气训斥路人的无知。这只有在他神志极度不清的时候,才会发生的现象,真有点骇人听闻了。
万万没想到,一场单相思的病恋,竟然能使一人变得疯癫,威力还如此的猛烈,果然带劲。然而,最无辜的当然是孟黎,幸好她早已过上了自己所渴望的幸福生活,至少,于晓夏曾一度这样的猜测。可没在他疯掉之前,于晓夏也怀疑过一切存在的真实性,包括孟黎,是不是自己的世界里,真的有个这样长相清纯的女孩。就像得了妄想迫害症那样,他一口咬定是老天故意设下圈套陷害自己,是为了验证自然界或其他什么真理,过程中不惜彻底牺牲掉试验品。
然而令天父意想不到,被充当棋子的于晓夏果断弄疯了自己,妄想以此扰乱诡计者的全盘计划,让那不可告人的阴谋诡计,无法得逞。可人算不如天算,他岂知这样的后果本身就是计划的一部分,当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现在,关于这次试验(单恋)的志(文字记录),不知被谁写在了这里,也许杜撰者就是认识于晓夏的某某人!
☆、局
江湖残局,百元一次,看准行棋,绝无反悔。
他站在那里,默默看着围观的一群人,摊主坐在矮凳上,而玩家则蹲在地上。
他的心好痒,几番都跃跃欲试,正好右边裤袋有两百块,还是刚才从邮所取出来的现钞,那股淡淡焦灼的味道估计都还没散去呢!
不一时,人群开始嚷了起来。
“不对,应该跳马!”
“先出车啊!”
“发炮,发炮!”
“下士吧,不然没棋了!”
……
相比众人的叽叽喳喳,玩家大叔一脸淡定,不为所动。而坐在对面的摊主则更加气定神闲,嘴角尽是诡谲的微笑,同样一声不发。
嘈杂声依旧,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听清楚弈手(赌徒)的对话。
“想好了没有?”摊主问。
“好了,我先出车!”玩家大叔非常坚定,抽起象棋子,铿锵一声脆响落地,将对方的军。
“不对!”围观人群一看玩家大叔出棋,虽然看不出哪里不对,但感觉就是错了,又瞎嚷起来。
然而遗憾的是,真是没下到三步,玩家大叔就输了。
残局的玩法,他固然是知道的,就是要确保连将对方的军,直到将死为止,否则稍差一步,全盘皆输。
那名看似在工地干活的大叔走后,玩家的位置又空了出来。
他此时似乎冷静了一点,又拽紧了裤袋,静观其变。
“我来!”
一名年轻小伙子拨开人群,将一百元丢到棋盘上,同时蹲了下来。
第二名玩家下棋很快,想都不想,看得众人如痴如醉,屏气凝神,一语不发。
“豁哟!”
不用多久,仅靠几步棋,小伙就赢了棋局,顿时引发一阵喧嚣,包括他的欢呼。
气氛很快就安静了下来,似乎又恢复了之前的状态,然后人群又是开始指指点点,各有所思。
他思路清晰了,手也蠢蠢欲动了,拳头已经抽出,内中攥紧一张百元钞票,马上就要蹲下来了。
“嘿!”
岂料这时从不远处传来一声怒吼,是个穿制服的巡逻队员走了过来,“怎么又是你们这些人!这里不准摆摊,赶紧走!”
“走,这就走了!”摊主一边应和,一边收拾棋盘布,拎起矮木凳后,落荒而逃。
围观的人群也慢慢的散开了,不久便空无一人了,他便也走了。
象棋,原本仅是娱乐竞技的一种方式之一,可在某些人的眼里,它却成了赚钱的工具。
每次路过公园,榕树头的边沿总会围着一群人,因为我并不急着搭公交外出体育西,兼且是周末,便也会走近观看一下热闹。
其实,那么一大群人,除了他,未必不全是做局的人。
然而,我看到的人,远不止一个他!
☆、致敬我一生永远挚谢的铁人
我一生中最敬佩的人,也是我一辈子最对不起的人!
——题记
写在“回忆”之前:
所谓回忆,不定是有主人的。
就像,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那么,往事构成了回忆,又独立于回忆。
因而,这到底属于谁的回忆,没有答案。
年轻时,我总想做点有色彩的文章,聊以慰藉那些寂寞的春光。
于是,我便胡乱写了好几篇,都是些心情的短杂记,几乎不能映入人眼。
但可贵的是,此些文字是我内心真实的想法、感受和体会,或许因为懵懂,才所以胆大。回忆起来,兴许是为了应付老师布置的作业,有时也是发自内心的冲动,记下了那些闲事和处境,尤其是对景对物,和对人的细致描写,可谓是煞费了一番苦心。
然而,当时的做法,我从不会理睬有无意义,抑或自问有用无用,想写便写,不想写便不写,丝毫没有一丝强迫的威胁。当然了,还有另一重要的原因,是有读者(同学)愿意看这些晦涩起来又支离破碎的词句,不料日后,竟也成了我写作的动力之一。虽我想之所不说,全未是若此。
到了现在,我竟丢了少时的任性,换来几分娴熟,总感觉其中尚缺斤少两。那种快要窒息的感觉就像活人被密封在棺材里,不但伸展不开手脚,而且毫无希望可言。这是一种无形的束缚,终要将人闷杀,绝无可怜一说。故而往事历历在目,回忆却要迷迷糊糊,我想生活就是不能太过认真。
尤其是涉及到具体的人事物,虽不能全真,亦不能全假,只能微微的加工、雕琢,用心磨合,然而手段不能是粉饰,更不能是诋毁,基本的精神和价值观等最核心的东西,是一贯都不能丢掉的,还要使它们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和发挥,方才算得上好的文章,有意义作用的文章。
因此,关于南坎子所饱含烟云往事的模凌回忆,既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
正文:
多年以后,鲁小福终于想明白了一个概念,关于地势。
一直,南坎子是个十多户人家的同姓村庄,却在过年过节时,分开四到五个宗祠祭拜先祖,幸而还有一个总领全局的大宗祠,维系着那一缕似乎已经藕断丝连的族脉血缘关系。
一座座砖瓦房沿着斜坡,从上往下,凌乱不规则的盖在边远的橙黄土地上,天空蔚蓝,视野清澈,沿着遍布农作物的菜地延伸而去,田里的油菜花如黄金般灿烂、生气多姿,像极一张张铺开的淡黄色毛地毯。这一片土地上,对应的天空,不曾有过什么改变,而在此孕育成长的村下人儿,却是换了一代又一代。
鲁小福手里拿着一大块黑铁,噢不,那不是黑铁,有个西洋的名字,叫做单反照相机。他从一户村舍走到另一处大王宫庙,沿途依然惊异地看见、听闻,铁锅、铁盆、铁钳、铁炉在厨房响起锃亮的喊叫,木板上的铁钉子和螺丝嘎吱嘎吱地拼命想挣脱出来,甚至那些早就丢失的东西也从那婆娘找过多次的地方兀然出现,乱七八糟地跟在了归乡旧人的神铁后面。
可见,世上硬的东西很多,铁就是其中之一。
在鲁小福出生的那个年代,铁器的使用已经非常普遍,不说铁锹、铁钎、铁铲等家家户户几乎都有的物件,就是那耕地用的锄头,才算是最常见的箍铁农具。
众所周知,在南坎子村,紧靠双手勤劳致富者,为数很多,但其中最为劳力又辛苦的行家,真非鲁小福的阿爸阿妈莫属了。然而,天道酬勤,世上事总归是几许公平,多劳多得,不劳不得,虽然发家致富的方法多如牛毛,而敢于选择农林渔牧畜同时涉猎者,仅此一家,无余匹敌。
炎热的夏季一来,农户们的晚饭大多都是在骑楼下享用的,或者在开阔一点的宅院,敞在天井之内。
“阿爸呢?”鲁小福问他阿母,循例的坐着矮凳,看着碗筷。
“先吃吧!你阿爸去农地浇菜了!”福妈也坐了下来,手上已经拿起了碗筷。
在鲁小福的眼里,菜地里的作物好像每天都要阿爸去问候。自从种上它们之后,给人的印象就是天天都要挑水浇灌它们,好像它们是沙漠里唯一的绿洲植物,稍微断去了水源就会立即死掉,然而浇灌、除草、施肥等繁琐农事岂是小孩子能完全搞懂的,何况鲁小福的阿爸还要喂猪、养鱼、放牛,天天如此,一日不得休停。
这时的太阳,全未下去西山,晚霞果真绚丽多彩,余晖尚且照耀着人间大地的角落,留下一丝丝的闷热。同时开饭的村户,远不止福家,还有很多家。然而到了这种时候,总喜欢来回撺掇,捧着一个瓷碗走动的村妇,只有苏四婶子了。阳光洒在她丰腴的身体上,竟可以没有一点反光,依旧显得黯淡。
“福大嫂,吃饭呢!”苏四婶大摇大摆的从一边走来。
“四婶啊,过来坐下一起吃吧!”福妈也是客气得很,知道来人在南坎子村可不是一般的公众人物,尤其是她的那张伶牙利嘴。
鲁小福已不是第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碰见这个老熟人了,故而对苏四婶的光顾很是不以为然,便一直埋头吃饭。
过了一会,苏四婶问,“福大叔呢?刚才我还看见他进门呢!”
虽然福妈嘴里说着话,但也嚼着饭菜,停了一会才解释着说,“大福啊!今晚去菜地了!也差不多回来了吧!”
得知一家之主不在现场以后,苏四婶脸色一变深沉,凑近了福妈耳边,悄悄的低声说着什么。
一旁的鲁小福看着这诡异的一幕,似曾相识,好像又嗅到了什么不妙气息,便停下了手中沾满油污的碗筷,一双小眼盯着她们看。
“是不是来告状的啊!”鲁小福心中暗想,感觉大事不妙,很快便想好了托辞。
“我吃饱了!”
“站住!”
这时,眼见事情正如自己所预料的那样,即将发生,苏四婶赶紧从矮凳上起来,向鲁小福丢出了一个暧昧难懂的眼色,迅速消失了。
“今天下午你去哪了?”福妈盯着自己的小儿子,目光非常严厉。
“没,没去哪呀!”鲁小福情知早晚瞒不住,心里直打哆嗦……
果然!枯枝沾凉水,痛打不留情,站定不动的鲁小福,被阿妈用来当作柴火的细小树枝无情的横扫在脚上,那铅笔大小的“刑具”,用力抽起来也少不了疼,感觉比起用棍棒“行刑”还要火辣辣的灼烧。
“怎么了?”福爸终于回来了,肩上还扛着一把锄头,看见呆若木鸡的鲁小福站在那里。
福妈见丈夫回来,立刻一顿数落,似乎是想趁着黑夜尚未全部笼罩村庄之前,用一丝苟延残喘表明自身的存在。她怒道,“这孩子,不得了啦!敢逃课了!”
“你为什么逃课?”福爸问。
可能是因为摆放的倾斜度不够,福爸刚刚放到门旁一侧的铁锄头先是探出头来,然后长长的锄柄顺着墙壁不断的往下滑。鲁小福虽然看见了即将倒地的农具,也想跑过去扶一下,但他终究还是眼睁睁的看着它,像底座被爆破后的废弃烟囱稳稳的倒了下去。福爸也听到了响声,只是没有回头去看,反而是福妈走了过去。这次,鲁小福看得很清楚,原来刚才是阿爸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将锄头呈L形竖放在门侧,而且还不怎么靠墙,而阿妈将它扶起来后,按照√形重新放了回去,才绝不会再掉出来了。
鲁小福尚且静若处子,纹丝不动。
“还能是什么,除了贪玩,”福妈转过头,脸上的怒意一丝未消,“他还敢干点别的什么吗?啊!”
受了训斥,鲁小福自然脸色铁青,还不敢还嘴,显然他早已做好了再次挨打的准备。
“是去玩了吗?”福爸用他那起了老茧的双手,蹲下来不停的拂拭着儿子裤腿上的枯树渣,在极小的范围内扬起了轻微的尘。而此时,福妈坐回竹制的矮凳上,眼睛依然瞧着低头不语的鲁小福,还有自己的男人。
“不敢撒谎了么,还不就是去玩水!四叔老早就看到你们了!”福妈愤气的说。
仿佛原形败露,又恰巧东窗事发,鲁小福的头埋得更低了,虽然没有任何反应,但他算是默认了一切。煎熬的等待着未知的惩罚,他也心生不满,尤其是对四叔婶一家。
“下次记住了!不要贪玩,不要逃课,要好好读书,长大后不要再像阿爸这样……你长大以后要做个有出息的人,想做有出息的人,现在就要好好读书,你明白了吗?”福爸并没有责骂自己的小儿子,反而是语重心长的告诉他许多读书做人的道理。
“嗯!”鲁小福十分艰难的点了下头。
“完啦!就这样吗?”福妈质问道,非常不满意丈夫教育儿子的方式方法。
这时,福爸已经坐下来,准备用饭,而对于妻子的质问,面无表情,拿起碗筷就是吃饭喝汤。过了一会他才说,“不然,你想怎么样,难道要我打断他的腿吗?然后,你在家每天都陪着他,哪里也不用去,什么都不用干!”
“你以为我每天不是呆在家里么?我什么都不用干么?我还能去哪里,那是我的意思吗?难道他是我自己一个人的儿子,你就没有份……”福妈也没有声气的抱怨起来,不停数落着埋头吃饭的丈夫,使得他很快便输了下风,并因此沉默不语。
然而,解放后的鲁小福又不知跑哪去玩耍了。
像这种家庭内部的争吵,在南坎子村并不少见,但每次几乎都能引来苏四婶的驻足观望,她总也喜欢亲自到场搜集这些村野逸闻,然后编撰成另一风味故事。
“发生什么事了?”
看着苏四婶远远走来,再次开腔的福爸又赶紧闭上了嘴,而福妈也开始识相的降低了不少声量。
“吃饭了吗?”福爸看似关心的问,苏四婶说自己刚刚吃过了。
接下来,无非又是些无关紧要的乡里邻间的八卦话题,随着夜幕的大范围降临而草草结束。
南坎子村民不像城里人那般活得轻松自在,或者说两者都不快意,村里人每天的日子大多都是犁田耕地,浇灌作物,然而稍有点想法的老年轻一代,无不想做点市场生意,于是卖鱼、卖肉、卖水果、卖服装、卖文具或卖杂货等品类繁多的谋生手段,也是另一种选择,用以帮补家计,或以此作为主业,而务农渐渐变为副业,甚至完全被抛弃。
“起来了,起来了,快拿货去吧!”
太阳还未现身,而鲁小福也昏昏沉沉的睡着,听到呼喊的声音很熟悉,像是来自遥远的地方,可它就是阿妈催促阿爸起床干活的声音。
“知道啦!知道啦!”每次听到的也是这样的不厌烦的回应,鲁小福又被吵醒了一次,迷糊中再抬头看了一眼窗外,依然黑蒙蒙一片,没有一点星光,更没有一点花火。须臾,他又睡着了。
真正醒来后,鲁小福发现阿爸不仅拿了许多生鲜货回到了家里,而且连猪圈里的白猪也喂饱了,随后他又背着深绿色的除虫喷雾器准备去到菜地上和各类害虫大干一场。直至中午时分,鲁小福从小学里回到家,正好碰到阿爸开着那部残旧得像个老太爷般衰颓的嘉陵摩托,轰轰隆隆,一声一响,往自家在村野地承包下来的鱼塘那一路驶去。
“阿爸!阿爸!”鲁小福远远看见阿爸开车行驶过来,大声喊了起来,然而却是一个回家,另一个外出干活。
“诶!快回去吧!”福爸也应了一声,开了一小段后又回过头来喊道,“福仔,晚上你放学后记得去和你阿妈赶下黄牛!”
“噢!我知道了!”
鲁小福望着远去的阿爸的背影,一直以来都没有发现什么异样的感觉,他已经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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