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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仙火-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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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啊,那就搬吧。唉呀,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多的好事儿呢?”田桂芬都有些难以相信,还好笑的拧了一下,结果吧张建国拧得一呲牙,骂道:“疯老娘们,你拧我干个屁!”
“我看我做没做梦!”田桂芬笑着说,张仙笑得不行,张建国也给气笑了,说道:“你倒是不傻,怕自己疼,就拧我!心眼都让你给长去了。”
田桂芬没有接他的话茬,眉开眼笑的说:“儿子啊,你可真行,这一趟门可真没白出!”
给读者的话:
3更。
533 狗眼看人低
张仙摇头说:“妈,我不行,还是我朋友厉害,要不是她有那么多的好朋友,房子和工作都没有咱们的份儿了!”他由衷的赞叹道:“对了,我朋友你见过的,琴清。妈,我小弟在松水住下了,他现在可比我的人际关系都强多了!”
“我还以为你小弟去老董家了呢!”田桂芬把酸菜端到了锅台上,开始爆锅炒菜。她突然间想到了什么,说道:“对了,儿子,老董家你大姐回来了,中午刚回来,下午就来咱们家了,没看到你,坐了老半天才走。”
“董云娜?”张仙太多年没见过那个远亲的大姐了,连名字都有些搞不准了,她改了好几次名字,他也不知道她的名字现在改没改。
小时候,他和那个大姐可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好得不行。那时候,双方的父母都说让他们长大了结婚来着,那时他们真是好得没边没沿儿。
后来,那位比张仙大了三岁的大姐考上了重点高中,等到他考上中专的时候,她又考上了重点大学。那时候他们的来往已经很少了,各自去外地求学之后,联系渐渐的就断了。
张仙读中专放假的时候还和那位大姐见过几次,也没有什么话可说。后来他工作了,听说她还在考研,很少回家的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她。这一转眼,就是四五年没有见过面了!
“不是,又改名了,叫董云思,思考的思。对了,你大姐还带回来一个对象呢,长得可帅了!”田桂芬一说起这个就兴奋。“不过,那个小子帅是帅,就是不爱说话,一副看谁都瞧不起的样子,听说是什么局长的儿子,家里老有钱了!”
“人家不就是奔着有钱去的吗?要不然的话,早就成咱们家儿媳妇儿了!”张建国对这件事儿一直耿耿于怀,对于董家人的见利忘义十分的不满,说这话都不是一次两次了,一想起来就要磨叨几句。
不过,想到自己儿子以前领回来的媳妇,哪个都胜过董云思百倍,就觉得没啥意思了,念叨念叨不过是习惯,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含义。
“有钱当他妈了个腿,就那个小子的面相,一看就不是好鸟儿。你看着吧,要是董云思真给他,以后这气就让她受去吧。老董家那两口子更别想借光,我看上门都没有好果子吃!”田桂芬炒好了酸菜,盛到了铁盆里,宠溺的看着张仙,骄傲的对张建国说:“狗眼看人低,谁家穷能穷一辈子,他们不是把咱们家一眼看到底了吗?去年过年的时候都不敢吭气了,现在听了那些风言风语,又开始嚼舌根子,可你看看,咱们儿子又坐上小车了,咱们还要进城了!要是董云思给咱们儿子,就凭儿子这长相这脾气秉性,好日子有她过的,哼,现在就她那给人穿过了的破鞋,白给咱们也不要了!”
张仙眉头一皱:“妈,别这么说人家,什么破鞋不破鞋的,给人听见多难听啊!”他想到那个小时候一起玩到大的可爱女孩儿,心里头有些不太舒服。
田桂芬说:“什么难听?给她听见又怎么着,她都做了,还怕别人说吗?人家都说,她都跟那个小子一起住了好几年了,孩子都不定做下去几个了呢!眼眉梢子都散了,脑门子都拔了,谁家大姑娘那样儿啊?”她最看不上作风不好的女人,更别说那还是个原本应该成为她儿媳妇的女人!
张建国往灶坑里塞了一下柴禾,敲打了一下烧火棍瞪着媳妇儿说:“瞎嘚嘚啥啊,那是你侄女,有这么说自己侄女的吗?就听那帮老娘们瞎嘞嘞,在她们嘴里就没有好人!我看那孩子一点都没变,见到我还是那么实成,一点都不像那些整得跟小妖精似的丫头片子!”他看了一眼闷头剁小鸡的张仙:“儿子,你明天是不是去看看你大姐啊,怎么说,面子上咱们也得过去啊!”
张仙沉默了好一会儿,直到把小鸡剁完,才回头笑着点头:“行啊,爸,我明天就过去看看。”他也想看看,那位大姐究竟是带了一个什么样的对象回来。
忙忙活活之间,一桌子饭菜就好了,张仙和张春风都坐上了饭桌。张春风见张家夫妇还没有上桌,就说:“大哥,大嫂,赶紧一起吃吧!”
张建国拿了几瓶啤酒进屋,笑着说:“你们吃吧,小张啊,不要客气。”田桂芬把最后一盘凉菜端上来,说道:“我们两个早就吃完了,你大哥不会喝酒,要不就陪你喝点儿。还是让小仙陪你吧!”
给读者的话:
4更。
534 火云邪魔
张春风这个不好意思,连说:“你看,你看,这个事儿弄的,太麻烦你们了!”张仙笑着打断他,说道:“没事儿,反正我也没吃呢。老张,咱们喝点,反正也没啥事儿,喝完了就睡!”
张春风还要推辞一下,张仙已经开了一瓶啤酒放在他面前,自己也开了一瓶,举起瓶子说:“来,老张,咱们也别用杯子了,都是纯爷们儿,直接对嘴吹吧!”
老张给张仙的纯爷们儿逗笑了,拿起了酒瓶和张仙碰了一下,两人就对嘴吹了起来。喝完酒,老张也没用张仙让,实惠的吃了起来,张仙就喜欢实惠人,也甩开腮帮子吃了起来。
其实,相对于老张平日里的吃喝来说,张家这桌菜,真的啥都不是。不过,不管什么吃食,你要看和谁一起吃,在什么样的一种氛围下吃,现在老张坐着温暖的热炕,给张总父母殷勤的伺候着,和张总一起吃饭,那感觉绝对是一个字:爽!
老张在某一个时刻,突然间觉得张总比老板宋光辉更让他感觉亲切和敬佩。张总该冷的时候冷,该热的时候热,该软的时候软,该硬的时候硬,绝对不像宋光辉那样老是笑面虎,给人感觉特别不踏实。
这个想法一出现就被老张扼杀了,他觉得这个想法太危险,自己可还要靠宋老板吃饭呢,这个张总固然是很不错,但是能干多长时间都不好说,没法给他一碗饭吃!
理想总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老张不得不面对现实。。。
张仙和张春风吃喝完,已经是夜里十点,收拾了一下,就赶紧睡觉。张仙和老张睡在了东屋,张建国和田桂芬去了西屋。
躺在热炕上,喝得有些高的张春风眨眼间就陷入了梦乡,估计是睡觉的姿势不对,还打起了呼噜。他睡得那真是一个香!
张仙却并没有睡意,喝了五瓶啤酒的他还清醒的很,只是脸色很红。他手枕在脑后,看着窗外的夜空,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切,还有重生后发生的一切,感觉就像是一场梦似的,但这偏偏就是现实。
“都说现实远比小说和影视剧更精彩,这话一点都不假啊。”张仙叹了一口气,又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酒劲上涌,他很快也沉入了香甜的梦乡。
【灭境】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张仙从梦中醒来,头顶是灿烂的星空,身旁是千娇百媚的美人,幽香缭绕之中,软玉温香包围,人生至此,是不是应该已经别无所求了呢?
有过这样的夜晚,是不是以后再也没有什么能够让心悸动了呢?
张仙轻轻的亲了亲了身旁诸女的小脸儿,从脂粉堆中爬起身来,举目四顾,穿好衣服,在空旷的宫殿中漫步,刚才十分着急的享受男女之乐,竟然没有注意到这里的情形,此刻看来,这座宫殿不简单。
这座宫殿本身其实也不是很简单,位于沧澜古城的内城中心,内城就是皇宫,这里应该是以前人国皇帝议事的地方,也就是传说中的金銮宝殿。
这座宫殿到处都是浮雕,恢宏壮丽气象万千,虽然是空空荡荡的,但仔细感受,却又觉得这里无比的繁华富丽,令人震撼。
张仙走到一个角落的时候,突然间站定了脚步,望着那个黑暗的角落,淡淡的说:“看得爽吗?”
张仙盯着那个角落很久,角落里发出一声叹息:“哎,看来这个世界上也不是没有人能看到我,我等了这么久,还是把这个人给等来了,本以为那个老杂毛是跟我扯淡的,看来并不是这么回事儿。”
张仙的眼中,角落里靠墙坐着一个穿着盔甲的大汉,长得玉树临风无比俊美,可是脸上却有一道无比狰狞的疤痕,让他看着有种狰狞凶狠的味道,却没有破坏那种俊美的感觉。
“你是谁啊?不会就是那位火云邪魔吧?”张仙好像是在哪里看到过这个家伙的画像,不过印象不是太深,有些模糊。
“哈哈,没错儿,我就是火云邪魔,不过你应该猜我是沧澜雪才对,为什么猜我是火云邪魔呢?一般人都以为我应该是在天国的天宫中。”
火云邪魔好像是很久都没有人跟他说话了,谈兴很浓,好奇的看着张仙,坐在那里不停的灌着酒。
火云邪魔并不是一个人,张仙弄不清他现在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只是猜测应该算是鬼魂之类的玩意儿,谁知道呢,他不说谁也不知道!
给读者的话:
5更。
535 水月鬼神
“是吗,我还真没有想那么多,只是你这么看热闹,不觉得很无耻吗?”张仙并不畏惧这个大名鼎鼎的魔头,这纯粹是一种直觉,直觉告诉他火云邪魔并不可怕。
火云邪魔翻了翻白眼:“放屁,别说老子不喜欢看这种东西,就算是想看,也不看你这种不正常的调调,连小女娃都不放过,比水月鬼神还无耻,你还好意思说我无耻!”
张仙没有听说过水月鬼神这个名字,弄得一愣,火云邪魔说道:“怎么,是不是没有听说过啊,你们现在时候的人没有听说过那个老鬼也很正常,毕竟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在我们的那个时代,知道那个老家伙这个名字的也不多,不过我若是说起他另外一个名字,你应该知道了,他就是沧澜雪,人国的皇帝!”
“哦,这个名字我也是第一次听到,沧澜雪,听着怎么像个女人的名字呢?”
“废话,那根本就是个女人。现在的人都以为人国大帝是个爷们儿,实际上弄错了,她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长得超美的女人。。。娘的,老子这辈子阅人无数,就没有一个女人比她长得更美的,可惜啊。。。哎!”
火云邪魔一脸的憧憬,最后幽幽一叹,十分的遗憾,猛灌了几口酒,隐现醉态。
张仙对往事有些好奇,问道:“听说你和沧澜心语有一腿啊,你怎么后来还把人家给灭了呢?”
火云邪魔愣了一下,过了许久才皱眉说:“狗屁,那都是狗屁,我哪有那么牛比啊,我要是真那么牛比,还会给几个小崽子暗算吗?”
张仙坐了下来,拿出两瓶森林老酒,扔给了火云邪魔一瓶,自己喝着一瓶,又拿出来一些烤肉果脯下酒,两个人对坐而饮,火云邪魔变成了实体,看起来和常人无异。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张仙和火云邪魔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森林老酒一坛一坛的消耗下去。
“小子,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吗?”火云邪魔醉眼朦胧的问道。
张仙也微有醉意,不过眼神也只是稍稍有些朦胧,他轻轻的摇头,认真的啃着烤肉,把骨刺剔除,用舌头一卷噗噗的吐在一旁的地面上,那里已经有了一大堆的骨头,都是他们的战果。
“我一猜你就不知道。”火云邪魔这么说的时候,有些孩子式的天真可爱。
张仙觉得火云邪魔和他印象中还有传说中的那个可怕的人物相差太多了,但是显然他更喜欢这个火云邪魔,很有意思。
尤其是,当火云邪魔得意洋洋的说“我一猜”这句口头禅的时候,尤其的令人有种强烈的亲近感,而不是给他那带着威慑力的邪恶俊脸吓跑。
“你什么都知道,那你是怎么死的,你知道不知道?”一个无比轻柔好听的女声突然间响起,一个宫装美人袅娜而来,从墙壁中走出来,一团虚影化作一个风华绝代仪态万方的绝色尤物。
张仙表面无比的镇定,而心脏却跳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剧烈,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勾人了,谁看到谁就会无法自拔男女通杀的那种勾人法,与其说她是个不世尤物,倒不如说她是个不世出的妖精!
“我就是水月鬼神,你的丈母娘。”
美人来到张仙身旁坐下,第一句话,就让张仙差点一口把自己的舌头咬掉,咝咝的倒吸凉气,张仙大着舌头问道:“里嗦森么?”
美人嗤的一笑:“我说,你是我的女婿,我是你丈母娘。”她掩口轻笑,魅力无尽,如果她的手要是能够不伸进不知道从哪来跑出来的小洛丽的裙子里,估计效果会更加的完美,遗憾的是,她的行径已经破坏了这份完美!
张仙的舌头给火气修复好了,他啃了一口肉压制着自己彭湃的心情,问道:“你说什么,我是你的女婿,你女儿我都没有见过呢,再说好像她喜欢的是他吧,可不是我!”
火云邪魔一听这话赶紧摇头:“错了错了,我跟沧澜心语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我们只是最普通的朋友,你千万别这么说!”,他看着水月鬼神那躲躲闪闪的样子,显然是非常的害怕这个美人,张仙心中的好奇越发的浓烈起来,他真的很想知道到底都发生了些什么,在无尽遥远的过去,在这三个人之间。
不过,显然人家两个人都没有说起这些的**,水月鬼神说道:“你已经得到了我女儿的魂珠,以后她就是你的人了,等到她的身体重塑成功,你们就成婚,到时候你就是我们沧澜人国的驸马!”
给读者的话:
6更。
536 心语魂珠
张仙愕然:“什么,公主的魂珠,那是什么东西啊?我听都没有听说过,什么时候得到那个东西了啊?”
火云邪魔撇着嘴说:“小子,你太不诚实了,你明明空间里就放着呢,怎么就没有得到呢?”说完,他还跟水月鬼神挤了挤眼睛,给人家无视了,也没有觉得郁闷,脸皮真厚。
张仙朝货运邪魔翻了翻白眼:“大哥,你喝多了吧,什么眼神啊,我空间里哪有什么魂珠啊,倒是有些别的珠子。”他的空间里只有一些十二幽都妖相化作的珠子,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珠子,但是跟沧澜心语的什么魂珠一点都搭不上边儿啊。
水月鬼神在张仙的胸口摸了一下,他正给电得直突突的时候,发现她手里多了一颗看起来破破烂烂的珠子,那是他先前收拾这个宫殿时捡到的,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就扔进了空间里。
张仙有些吃惊,他吃惊的不是这颗珠子,而是水月鬼神竟然能轻松的从他的空间里把这颗珠子拿出来,这实力也未免太恐怖了吧?
然后,他又突然间想起刚才火云邪魔也能看到他空间里面,心中不由得再是一惊。都说人比人要死,货比货得扔,这话果真不是说着玩的,没有对比就没有发言权,在这两个人的面前,张仙才发现自己还是那么的弱小!
“这个就是魂珠?”张仙并没有让自己把心中的真实想法显露出来,那不是他的风格,他喜欢把自己藏得深深的,好扮猪吃老虎,而不是扮成老虎,回头给猪吃了!
“是的,这个就是心语魂珠,也就是你们传说中的沧澜珠,灭境十大宝物之一。我女儿的灵魂就藏在这里,你以后要好好待她,否则我会狠狠的修理你,我会一直都看着你的,每时每刻!”
张仙看着神色冷森的水月鬼神,心中突然生出一种十分不好的感觉来,他问:“你是什么意思?”他总觉得水月鬼神的话里透着阴谋的味道,他虽然喜欢搞阴谋,可是却不希望自己也给别人拿来搞阴谋!
玩人很爽,被人玩可一点都不爽,这是很浅显易懂的道理。
“没有什么意思,就是从今天开始,我和这个蠢货会一直跟着你,保护我的宝贝女儿,如果你敢欺负她的话,你会明白什么叫做生不如死,什么叫做人间地狱。”
水月鬼神素手轻轻一摇,张仙的脖子上就多了一条项链,黑色的细链上吊着那颗黑黢黢的珠子,看着倒是也不难看,有种独特的粗犷的美感,从这里可以看出来,水月鬼神不但自己很美,而且还有着很不错的审美观和创造美的动手能力。
张仙想问一下自己能不能只要这颗珠子,不要一个鬼魂的媳妇,可是人家根本就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他打了两个冷战,水月鬼神和火云邪魔就都消失了,好像是钻进了他的身体里。
想着自己身上带着这么两个存在,张仙就浑身不舒服,以后他还要不要跟女人们亲热了啊?
“小子,不要以为谁都像你这么无耻龌龊,你的那点事儿没人稀得看,我们是进了自己制造出来的空间里,并不是钻进了你的身体里,懒得跟你废话。”火云邪魔果然没有再说话,水月鬼神则一直保持了沉默,张仙对这两个玩意很无奈,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谁让他弱小人家强大呢!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没有办法的事情。
张仙戴着的魂珠在不停的吸取着他身体里的火气,一股倦意袭来,他回到了脂粉堆里,抱着软玉温香沉沉睡去。。。
【本来世界】
一夜无话,张仙一梦醒来,又回到了这边,那边的事儿,好像就是一场模糊的梦。可是他非常清楚,那并不是梦,而是和这边一样的现实存在。
张仙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已经开始亮了起来,他正要起来帮父母干点活儿,可是父母让他赶紧呆着,根本就用不上他,还温好水之后就让他洗漱。
老张也醒来下了地,两个人洗漱之后,早饭也好了,四个人谈笑着刚吃完,老张昨晚就打了电话的搬家车就来了。
张仙本来想帮着搬东西,可是左邻右舍都来帮忙了,他就只好去了董贵武家,也就是董云思的家。
张仙家在五家子屯南街中段,董家在中街西头,两家距离不近。他走了七八分钟,才到了老董家,一进院,就看到了院子里面听着一辆帕萨特,北京的牌照。
给读者的话:
7更。
537 针尖麦芒
“汪,汪!”
院子角落里的大狗蹦高的乱吠,房门开了,董贵武走出来吼了一嗓子,看到了张仙,先是一愣,接着皮笑肉不笑故作亲热的说:“哎呀,这不是老外甥吗?老外甥,刚才吃早饭的时候你大姐还说要去找你呢,怕你没回来,就没让她去!你啥时候回来的啊,找到房子了吗?快进屋。”
张仙和董贵武让了一下,还是董贵武先进了屋。张仙正要说话,东屋的门开了,一个身材高挑穿着牛仔裤紧身绒衣长发披肩的美丽女郎笑盈盈的看着他,大声说:“小仙,可见到你了,几年没见,都成大帅哥了,呵呵。。。”
张仙发现几年没见,这位大姐不但变得更漂亮了,也变得更加的。。。成熟了。或许吧,如果非要把董云思表现出来的夸张和骄傲用一个词汇来形容,他更愿意用成熟,而不是别的什么包含贬义的字眼儿。
张仙淡淡一笑:“大姐就别逗了,我算什么帅哥啊,大姐倒是真成大美女了,呵呵。”
“快进屋吧,外屋冷。”董云思把张仙让进了里屋,里屋的炕上地下不少的人,都是老董家叫的上号的亲戚。地上的椅子里,坐着一个戴着眼镜穿着毛衫西裤的高个年轻人,正皱着眉头用嫌恶的目光看着张仙。
张仙一看就知道这小子应该就是董云思的对象。这个小子长得很一般,看这个长相,给他的感觉很差,他第一个看法,就是这小子很阴,绝对不是善良之辈!
张仙的眼睛不敢说像X光一样厉害,但是看人很少有走眼的时候。他叹了一口气,要是董云思嫁给这个男人,以后她的日子真有的过了。哎,老妈的眼光真毒啊,一点都没看错!
屋里的人都爱答不理的和张仙打了招呼。没有办法,农村也好,城里也罢,人们的现实都一样,要是过得啥也不是,谁看见谁都会看不起,不放在眼里。
“小仙,这是我的男朋友范思哲,他比你大,你就叫他范哥吧。思哲,这是我的小弟,张仙。”董云思给张仙介绍着那个男人,他看得没错儿,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对象。
“你好,范哥。”张仙笑着伸出了手,范思哲不情不愿的站了起来,跟他敷衍的握了握,漫不经心的说:“你好。”
张仙心里头其实对范思哲很不感冒,这样的人,不管他的背景怎么样,都没有大出息,单单是这气度就不行!
大家都坐下,董云思说道:“小仙,听我姑说,你原来一直都在北京工作了,怎么好好的不在那干了,回咱们这地方能行吗?”
张仙扫了一眼旁边看都懒得看自己的范思哲,对一脸高高在上好像在训话的董云思说道:“混的不好,就只好回来了!”
“哈哈,怎么样,还是我说的对吧。。。这孩子虽然没有啥能耐,但是够实诚,哈哈。。。”炕上坐着的董贵文大笑着说道,那脸上满是讽刺和鄙夷,把张仙当成了一个笑话。
张仙淡淡的看着他,说道:“做人嘛,要是连最基本的诚实都没有,成天满嘴跑火车,动真格的什么都不是,那还能叫做人吗?大舅,你说我说的对吗?”
董贵文的老脸顿时通红,他就是张仙说的这种满嘴跑火车,动真格什么都不是的那种人!可是张仙这话是接着他的话茬说的,让他憋了一肚子的气,却发布出来,还要笑着点头,心里头这个骂啊!
一件自己的大哥给一个臭小子在自己女婿面前撅了,董贵武的脸色顿时难看了,他在一旁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老外甥,听说你们要搬到松水去了,怎么搬到那里去了呢,咱们家这儿日子不好过,那儿的日子更难过啊!要是没有俩钱儿,还不如在家呢,最起码饿不死!”
这话说的很阴损,张仙又不是傻子,怎么听不出来董贵武在讽刺自己。他不想和这种浅薄的人生气,还是淡淡笑着说:“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争口气吗?饿死了不要紧,总比给人笑话死要好。。。呵呵,老舅不用害怕,就算是吃不上饭了,要饿死的那天,也要不到你家门口来的,要不把你吓坏了咋整,有豆包也得藏起来啊,呵呵。。。”
董贵武的老脸也红了起来,心中火的很。他这才突然间发现,原来这个小子并不像他爸妈那么嘴拙,每次给人说笑话也不回嘴,这小子的嘴杀人不见血啊!
炕上的人也都发现了这一点,倒是对张仙重视了几分,觉得这个小子脑袋不简单,嘴巴厉害。
给读者的话:
8更。
538 锋芒再现
董云思一见自己的大爷和爸爸都给张仙弄得老脸通红,男朋友的脸上已经有了古怪的笑容,她转头瞪了一眼范思哲,笑着对张仙说:“小仙啊,几年不见,口才可是见长啊,就是不知道你收入见没见涨!”
张仙心中又叹了口气,他有些后悔来这里,要是不来的话,最起码还能有些美好的回忆,现在什么都不剩了。不过,他可不想给她这么说还不回嘴,他没有给人欺负还忍着的习惯,除非是万不得已:“哈哈,大姐你的口才不是更好吗?要是不去做律师都可惜了。如果你做辩护律师,对方一定能给这张利嘴损的什么都不是!看来大姐也不光是长了年纪啊,呵呵。。。”
董云思的脸色也难看起来,屋子里的气氛比较诡异。一直都保持沉默的范思哲突然说:“你这条裤子是在哪里买的啊,好像是假牌子。这种地摊货,在我公司对面最便宜的时候十块钱能拿三件,用不用我下回给你带几条啊?”他的笑容得意而阴险。
众人一听这话,都哈哈笑了起来,就差没叫好了。张仙都懒得看这些人,他淡淡的说:“行啊,反正我穿什么都一样,天生的衣服架子,就是披个麻袋也一样好看。。。要是我长得跟麻杆似的,就算是买再好的衣服,看起来也像耍猴的啊!你说是不是,呵呵!”
这句话把所有人的脸有都给整绿了,范思哲的眼睛一竖,拳头就捏了起来。可是董云思却按住了他,她可知道,这村子里的人也知道,张仙那是打架王,三个五个棒小伙子都不是他的对手,更不用说范思哲比排骨强不了多少的小体格了!
就在房间里陷入沉默的时候,张仙的电话突然间响了起来,他拿出自己的破手机,一看是张春风打来的电话,估计是家里弄好了,叫他回去好出发。
张仙没有接电话,直接站起来说:“家里还有事儿,我先走了,再见了,各位叔叔大爷舅舅舅妈。”他深深的看了董云思一眼,笑着说:“大姐,有时间去松水,去我家玩啊。”
他没有搭理范思哲,起来就走了。出了董家大门的时候,张仙发现没有一个人跟出来送送,顿时摇摇头,推开铁大门走到了土街上。
“老外甥,别着急啊,对了,你姐夫的车出了点小毛病,你不是修过车吗,帮着修修,回头给你十块八块的,差不了事儿!”
董贵武快步走出了院子,拦住张仙说道,显然是不怀好意。张仙还没说话,院子里呼呼啦啦走出了一大帮的人,其中也包括董云思和范思哲。
董云思笑着说:“小仙,你给修修吧,放心吧,就算是你技术不好给修坏了,也不用你赔!”
范思哲在一旁阴阳怪气的说:“一个轮胎都够他挣几年的了,他赔的起吗?”
众人大笑,张仙也淡淡的笑着,一个个的看了过去,他那灼灼的目光看得众人一阵心虚。他最后把目光落在了董云思和范思哲的脸上,突然间收起了笑容:“就你那破车,不要说修,就是看着我都嫌碍眼!”
说完,张仙朝远处刚拐弯驶过来的奥迪招了招手,老张马上把车开了过来。
众人都是一愣,一开始还都以为张仙八成是疯了,更想不明白村子里什么时候来了这样一辆小车。
所有人都以为张仙又变成了一无是处的张仙,实际上他却又开始有了锋芒,晃眼睛的锋芒。
而实际上,如果人们知道张仙不但没有失去任何东西,而且每天还都在不停的疯长,那么估计所有人都会仰望他吧?
众人正在讽刺张仙,哈哈大笑,张春风把车开到张仙旁边停下来,赶紧下车恭敬的给他打开车门,说道:“张总,上车!”
张仙扫了一眼那些目瞪口呆的人,什么都没说就上了车,张春风已经听到了门口这些人的话,他不屑的扫了他们一眼,冷哼了一声,上车蓬的一下用力关上车门,奥迪一个猛甩头,往东面驶去,那里,已经有一辆搬家车在等着了。
奥迪打头,崭新的搬家车在后,两辆车沿着土路驶出了五家子屯,消失在了众多屯中人的视野里面。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今天的事情,都将成为屯里人的话题,还会成为附近十里八村的话题!
董云思站在门口,看了看远去的奥迪,再看看身边一脸难看的范思哲,突然间不明白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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