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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暖还寒-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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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阿胜会站在门口抽烟。
  八根烟,任哥穿着整齐地出来。
  有时候醉醺醺,有时候又很清醒。
  阿胜熄灭第六根烟时,房间的门开了。
  洪爷先从里面走了出来,阿胜看到他立马站起。
  洪爷也穿得很整齐,身上还透着酒气。他说阿胜,是吧,没叫错吧?
  阿胜点头。
  洪爷拾起桌上的腕表,指了指阿胜,扭头对接着走出来的任哥,道——“这个年轻人可以的,那么晚了还来汇报工作。”
  阿胜掏出属于洪爷的那一份纸包,双手递过去。
  洪爷打开大纸包,打量了一眼,拿出一条递还给阿胜,“好好干,你任哥是个好大哥。”
  洪爷说过很多次这句话,但想必人老了他妈就不记得。
  阿胜一边连声道谢,一边把洪爷送出门外。直到洪爷坐上轿车,开到看不见的地方时,阿胜才转过头来。
  “辛苦你了,那么晚还送过来。”任哥拍拍阿胜的肩膀,让阿胜坐下。见着阿胜把金条掏出来上交,又摆摆手,“洪爷赏的就收着吧,给自己买点东西。”
  阿胜没吱声,只是把金条放在桌面。
  任哥的笑容已经收了起来,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盯着那几块金条出神。
  过了好一会,他才仿若惊醒一样问道——“我想洪爷死,你想洪爷死吗?”
  这话一出,阿胜愣了。他不知道是不是任哥在试探自己,所以微微皱起眉头,狐疑地望着任哥。
  任哥的眼中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他也如此地和阿胜对看,眼角的鱼尾纹因为疲倦而更加明显。
  片刻之后,任哥突然笑开。
  他笑着摇摇头,没把话接下去。
  而阿胜也是为任哥点了根烟,假装什么也没有听见。


第6章 
  任哥有野心,他的野心是这几年逐渐成长起来的。只不过他藏得深,不靠近都发现不了。
  他有职业,有地位,有靠山,每天过得还算可以,别人动不了他,他也不会轻易找事。
  帮派兴起也就是这二十年的事,任哥说得上话也就七八年时间。
  他不算看着帮派起来的,毕竟帮派刚起时,他还没调到蝴蝶城。但他还是有一定的辈分,到底也只有他,还算愿意顶着丢掉乌纱帽的风险为弟兄们谋口饭吃。
  但阿胜看得到他的野心。
  听别人说,任哥刚来时是被流放的。
  他原本是省府临城做事,后来出了错,多抓了一个不该抓的人,那人背景大,一不留神惹着了,就把他流放了。
  流放老远,直接流放到边境的蝴蝶城。
  蝴蝶城是全国最难管辖的城市之一,一是因为地理环境问题,战争年代就特别难打。到处都是山,山上都他妈是树。一支部队进来,农民用自制的土枪打个麻雀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正规部队都没辙。
  二是人文问题。地理环境就导致这里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圈,依山傍水,靠本国首都远,出海却又比较容易。一股风吹过来,率先登陆的也是这里。导致这里的人不好战,但也不好管理。
  国家下达一个政策,三五年都没法执行到蝴蝶城。国家三五次试着改造,但钱一砸下来就像砸进了蝴蝶城到处都是的鱼塘,鱼聚过来一群,散去了连影都找不着。
  久而久之,也就让蝴蝶城变成了一个尴尬而难有人接手的盘。就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妓女,就算有心让她从良,她也难改变自身的三观。
  所以这里也有着全国最难以治理的帮派。
  无论是人蛇活动,还是毒品交易,抑或是黄业发展,到处都是,就像夏天里多到钻进内裤里叮蛋蛋的蚊子。
  警察局当然也设立,但人手就那么多,又得不到武力支持,要办起来实在太难,至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大部分职员都不希望自己成为那个一朝一夕。
  任哥刚来时只想混个好职位,所以只知道来了肯定要和黑帮接触,明白什么时候能管,什么时候不能管。了解法律走到什么地步,规矩又定到什么程度。
  在蝴蝶城里,有时候帮派的行动力比警察要强。因为帮派有群众基础,但警察没有。所以和帮派打交道、做生意,几乎人人都要经历。
  任哥也就是这么开始的。但或许是他适应性强,也估计是他脑子转得快,还有可能是他不甘心,毕竟他那么年轻就被流放了,不做点业绩出来打打流放自己的人的脸,他就一股怨气出不去。
  所以来了五年,熟悉了环境甚至结识了不少人后,任哥便想做蓝莲帮话事人。
  蓝莲帮原来是他一个上司管辖,那上司老了,身体又不好,无论是警局的事还是帮派的事,基本都是任哥代劳。
  任哥勤快,肯做肯吃苦,学习能力又好,所以到了后两年,大家也都面熟了任哥。
  面熟真的很重要,它可以大大提升一个人的可信度。
  但这还不够,因为任哥还没有机会正式结识四大帮派的老大。
  所以任哥想尽办法牵线搭桥,终于掐准一个时机,借着老上司犯错的空当,和管理新区的火炮搭上了线。
  这火炮也是个外来户口,很多年前甚至还是偷渡跑来的。
  他比其他三个本地帮更容易接纳任哥,听闻也最重义气。任哥帮了他几次之后,他就找了个机会,约出洪爷吃吃饭,打打球,唱唱卡拉OK,再喝喝酒,拉拢拉拢感情。
  任哥会看人眼色,所以缺的就是一个机会,火炮给了他这机会,他便顺利地和洪爷熟络起来,并适当地投其所好,总能送点称心合意的东西,哄得洪爷开开心心。
  之后的选举有了洪爷和火炮的支持,要上位蓝莲帮就容易多了。
  但在位蓝莲帮之后,任哥又觉着不够了。


第7章 
  蓝莲毕竟不在四大帮派之列,要说话投票也轮不上任哥的份,任哥不满意,他要话语权,至少当油水不够的时候,他有为兄弟们争个“合理分配”的能力。
  于是,他瞄准了鬣狗帮。
  当时四大帮派中有一个鬣狗帮,是人数最少的,而任哥便打算从鬣狗帮突入,取代他们的位置。
  所以那两年他在单位里一概递上鬣狗帮犯案的罪证,在帮派里又不停地让人找鬣狗帮的麻烦,就打算什么时候抓住痛脚,把他们一锅端了。
  鬣狗帮的头子叫辣油,这名字听着就挺狠。辣油也是个特别狠毒的人,所以鬣狗帮也在他的领导下臭名昭著。
  那时候最典型的一件事,就是鬣狗帮组织的砍手行动。
  那两年蝴蝶城的经济特别不好,闹瘟疫,所以夜场和鸡店的生意一落千丈,人人自危,没人在这时候凑热闹。
  唯一能支撑的就是走私药品,可走私药品就这么一点油水,早就被洪爷和当时管渡口的分完了,即便再剩一点,也一定会给火炮,绝对轮不到鬣狗帮头上。
  大哥养不活小弟,也就只能任由小弟找饭吃,所以那段日子,以鬣狗帮为主导的抢劫和偷窃尤为猖狂。
  这么说还算保守的,因为他们没有耐心偷窃,一般以抢为主。
  这抢还不是普通的飞车党的抢,不是扯着对方的包能拽走就拽走,不能拽走就换一家的模式,而是拽不走时一刀砍人手上,无论如何要把包给拿了。
  这一刀劈下来到底是伤了皮肉还是牵筋带骨,那就得看路人的造化了。
  任哥也就是抓住了这个时机,一再上书要求全员带枪执勤。
  上头顶不住压力,也见着民众受苦厉害,不得已也同意了。
  只要一同意,在任哥领导下的蓝莲帮只要在上班时间内,人手一把枪。
  说实话,谁他妈知道这枪到底是警员发的,还是从黑市买的,都一个型号,一个口径。蓝莲帮那会还统一着装,穿得和不戴帽子的警察差不多,掏出抢来开两发,路人也只会四散,而不会起疑。
  辣油是大白天被干掉的,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把西瓜刀。
  但知情的人都知道,砍手党怎么可能让自己的老大亲自出马,这分明是栽赃嫁祸。
  但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栽赃嫁祸也做成了。
  所以蓝莲顺利上位,成为了蝴蝶城四大帮派之一。而任哥也用这几年时间培养了一些亲信,立马退到幕后,只朝九晚五上班,大部分时候谢绝一切帮派活动。
  所以任哥找上阿胜是有原因的,一个人够忠,够诚,比聪明重要太多了。
  至少从这五年的观察来看,即便任哥在阿胜面前杀了一个警察,阿胜也绝对是把行凶的匕首拿过来自己握着,再帮任哥挖坑把尸体埋了的角色。
  也正因如此,当任哥说出想要洪爷死时,阿胜相信,任哥是真的打算让洪爷死。
  他的能力越来越强,势力越来越大,野心也越来越膨胀,而让洪爷随叫随到——不,任哥不想这样。
  他要爬到洪爷的位置上。


第8章 
  把账结清,也确定任哥没事之后,阿胜起身告辞。
  他说不早了,我让外面的兄弟守着,不知道刺头强会不会带人过来找麻烦,今晚任哥要多小心点。
  任哥却没让他走,他抬起头,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怎么,我刚说要洪爷死,你就要走,你是想和谁通风报信啊?
  这一下让阿胜无言以对。
  刚刚站起来,这回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气氛僵持了一会,任哥又笑了,他说开个玩笑而已,不要那么紧张。
  他让阿胜坐下来,还给阿胜倒了杯酒,话题一转,又问他——“怎么,最近要陪小宁多些?和小宁怎么样了?”
  任哥就是这样,大部分时候都是亲和的,偶尔来一两句石破天惊的,让不熟悉他的手下十足尴尬又胆战心惊。
  阿胜说还行,前段日子让她出去找点活干,每天待在家里,她也心烦。
  “如果你不喜欢,那就换了算了,不要觉着是我给的,你就一定要留住她。”任哥抬抬手,让阿胜也喝。
  阿胜稍微喝了一点,用的还是洪爷的杯子。
  其实不是想换,只是阿胜没法真正接受小宁。
  小宁过来了没有出过场子,一下子就让她成了阿嫂,她摆不正自己的身份,也融不进阿胜的生活圈。跟了阿胜之后,不愁吃不愁钱,所以只能每天和女伴喝得烂醉,有时候还夜不归宿。
  这些阿胜都不介意,毕竟偶尔出去玩也是必须的。他在外面来不得那么干手净脚,小宁要找点乐子也未尝不可。
  但到底得让兄弟跟着。
  没有兄弟保护,谁知道转个弯是不是就被人劫走了。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事情就变得很难堪了。
  阿胜不能不救,既然大家叫一声阿嫂,他不救就让别人抹了他的面。可要他救也不容易,不割块肉,别人还真不放人。
  之前有一回小宁就是被人带走了,阿胜硬是花了大价钱才把她赎回来。就算之后他知道是刺头强搞的鬼,可钱人家已经拿了,证据又抓不到,只能认了这茬。
  回头他也不敢骂小宁,只能多叮嘱几句。
  但那之后他就不怎么碰小宁了,或许也是心里有点防备,总觉得不知道哪天就分开了,到时候让女孩子产生了感情,他也不好交代。
  小宁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这样的女孩做不了阿嫂。
  但或许也是任哥说的,大哥送的,他不能不要,不能不好好保护。
  虽然任哥的话放在了这里,可若是真想和小宁分开,也得先想出个妥善安置的办法。
  或许也是见着阿胜的尴尬,任哥便不再提了。
  喝了几杯,任哥也有点醉意。
  任哥一直在搓着腰,阿胜问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早点休息。
  任哥说不用,就是心累,想再多喝一点,“阿胜你陪着我吧,反正我这里房间多,等会你自己挑一间睡。”
  阿胜没有多问,伸手过去帮着任哥摁揉胯骨的一边。
  他知道一定又是洪爷玩过了火,在任哥身上留下了伤。有时候他真的会幻想洪爷死在床上的模样,而他认为这是那老头最好的结局。
  揉了好一会,任哥又突然扭过头来,前言不搭后语地道了句——“胜,你不要背叛我。”
  “我不会,你是我大哥,我绝对不会背叛你。”阿胜回答。
  这话他答了无数次,几乎每次任哥喝多都会问。
  任哥没有安全感,这是阿胜在他身边五年,除了日渐膨胀的野心之外,感受到的另一种强烈的情绪。
  而问完这样的话后,下一句一定是——“你要是背叛我,你知道会怎么样的。”
  阿胜说知道,笑了笑,“留屌不留人,留人不留屌。”
  任哥跟着笑起来。
  这是兄弟俩之间的玩笑,但实际上并不完全只是个调侃。
  阿胜刚跟任哥时,任哥的其中一个副手小鱼就被这么处理了一下。
  小鱼也跟了任哥有一段时间了,从警察局里就是他的下属,在警局做了一年,干脆出来直接混进帮派。
  那时候任哥很信任他,也像对阿胜一样对他好。
  但他却恃宠而骄,借着任哥的信任,有一次偷偷拍了任哥侍奉别人的照片,交给别的帮派作为对付任哥的把柄,换来一笔十分丰厚的酬金。
  任哥给了那笔钱,但也查到了是小鱼所为。
  那天他给了小鱼选择,小鱼选择保命,所以留了二两肉。
  自那一天之后,小鱼销声匿迹。
  有人说他死了,切了之后没弄好,感染了就一命呜呼。也有人说他离开了蝴蝶城,回了老家,再也不想和任何熟识的人相见。
  还有人说他顶不住别人的议论,打算搞一票大的就走,岂料运货的那天被水警拦下,为了不坐牢不被体检,一股脑扎河里,再也没浮上来。
  但无论是哪一种,小鱼确实人间蒸发。
  任哥也没有赶尽杀绝,就随他了。
  自那之后,阿胜便知道“留屌不留人,留人不留屌”是任哥做得出来的,而他也相信在任哥侍奉洪爷的时候,一定无数次地想一口咬下那二两肉,再把它吐出来丢出去喂狗。


第9章 
  那天晚上阿胜住在任哥的隔壁。
  他本来想尽快睡着,毕竟今天一整天他都没有休息好。
  可似乎是酒精作用,加上回忆起先前在厅室等待时听到的声音,任哥的影像则一直在他的脑海里前晃。
  他硬了,每次只要细细想任哥的面容和身上的味道,他就不可自控地勃起。
  他把手伸进了裤子里,再伸进内裤里,他紧紧地闭起眼睛,上下套弄着自己。
  他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任哥是他的老大,而看似任哥只是屈居于现实,心底里根本不喜欢男性。
  可阿胜却无法停止自己的幻想。
  他幻想任哥像侍奉别人一样侍奉他,幻想任哥跪在他的脚边,抬头试探地看着他的表情,幻想任哥被压在床上或桌面,一记一记的捅戳撞出喉管的呻吟,还想着任哥抱着他,亲吻他,说感觉怎么样,我是不是还可以。
  阿胜射在自己的掌心,然后飞快地抽过纸巾擦干净。
  手淫之前幻想的一切瞬间因高潮的过去变得神圣,任哥又变回那个不可进犯的存在,一个无论别人议论什么,在阿胜心中都高大而不可亵玩的人。
  他蹑手蹑脚地出来,偷偷地把纸巾丢进马桶里冲掉。
  折回来时看到任哥的房门虚掩着,忍不住向里头看了一眼——还好,任哥没有动静。
  这样的宣泄过后,阿胜很快进入了梦乡。
  但他不知道,实际上任哥并没有睡着。
  任哥喝多了,天旋地转。
  可他却睁着眼睛,面对窗户的一边侧身躺着,任由身体飘飘荡荡。
  任哥玩过一两回那种东西,只是进入鼻粘膜,而没有进入静脉。
  那时候他就像这样漂浮着,但没有反胃的感觉,而是越飘越爽,越升腾越畅快。
  在那些如梦如幻的时刻里,他以为他会想到一些女人,一些他曾经拥有过,却未能陪他走到现在的女人。可奇怪的是那两次放纵中他看到的却是一个男人,一个他熟悉的,却没有面容的男人。
  他抱着他,仅仅只是纯洁地抱着。对方在他耳边说些什么,可他却一个字也听不清。他靠在对方的肩膀上,也任由对方靠上自己的肩膀。那一刻好像过了很久,仿佛他不放手,就不会成为过去。
  直到他清醒过来。
  正如阿胜猜测的那样,他并不喜欢男人,无论是他现在偶尔要侍奉的洪爷,还是之前碰过他的任何一个,他都恨其入骨。
  其实他真正上过床的人不多,不暗示到洪爷那份上,他也佯装没明白。这么些年下来,也就是三四个,每一个人在他身上来过十几次。
  可即便如此,他也觉得每一回都刻骨铭心,历历在目。
  每一次被对方捅戳时他都感到无比清晰的仇恨,那仇恨化作了具体的形态,正正的就是背后和身上运动的人的模样。
  他想要那些人死,不得好死。
  所以他们死了,除了洪爷。
  几个小时之前洪爷把那个东西放到他的身体里时,他还要装作浑身瘫软,淫叫连天。
  那玩意在他的肠道里翻滚扭曲,发出电流固有的嗡鸣。
  他便双膝跪在地上,一边抽动那个东西,一边做出洪爷希望看到的表情,表现出他心底根本不存在的欲求。
  妈的,每一次想到这些,他都觉得自己的头脑要炸开。
  洪爷说他长得好看,尤其在情欲漫上他的脸时,他比女人还要好看。
  可他却希望有人一刀划在自己的脸上,这样他也就不再具有这一项令人羞耻的优势。
  他射精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想着什么,一边抽插着身后的东西,一边撸动着阴茎,一边喊着洪爷的名字,一边把精液射在早就摆好的一个盘子里。
  然后他把那玩意拿出来,爬向洪爷的跟前。
  洪爷会像摸一条狗一样摸着他的脑袋,说坤总,你很厉害啊,你看我那么久没勃起了,看着你这样我都硬得不行。
  想到此,他翻身起床,拿起床头的酒瓶又给自己灌了几口后,才再次躺下,用力地将被褥拉上。


第10章 
  刺头强的人是第四天白天找来的,不过上门的不是他,而是红姐。
  红姐是刺头强的老婆,原先也是一个小帮派的大姐。
  一次和刺头强的人接触,两伙人打得不可开交。而等到大哥都出来谈事时,两人一见面,几杯酒下肚,竟然相谈甚欢。
  和头酒也不摆了,不出两年,摆了他们的喜酒。
  红姐的人和刺头强的人一合并,小帮派就变成了大帮派。一个专门替人收数,一个拉皮条,也在整个蝴蝶城里做得有声有色。
  后来鬣狗帮散了,又收罗了不少鬣狗帮的亡命之徒,一时间壮大速度势不可挡。
  洪爷本来是想和平解决的,毕竟刺头强领导下的红河帮是最不要命的,让这些人闹起来,大家每天都不用出工了,就从早打到晚。
  所以这次坤总的人动了刺头强,刺头强的人肯定把这事捅到洪爷面前。
  可洪爷能说什么,前几天晚上的畅快余韵还没过,只能把答案转变为问题,说你们找坤总谈了吗,你们的数交了吗?你没交数,坤总也几个季度没跟你们计,那他有点脾气算什么问题?
  红姐把烟一弹,冷哼一声,她说数是谈的,不是动手的,现在坤总动了她男人,她怎么样都得要一个交代。
  洪爷摆摆手,说那行,那你就去找坤总吧。你这道理在我这里通不过,我是不会为你主持公道的,你要是能从他那要到公道,你自己去要便是。
  于是红姐便带着人,风风火火杀到警局。
  还好没到警局跟前,就被阿胜的人拦下来。
  这就是阿胜最重要的工作。
  他大部分情况下不亲自收数,不亲自劈人,不会亲临那些场子讲纪律,但他有唯一一个地方需要保护好——那就是任哥的面子。
  闹事可以,甚至可以堵到任哥的别墅门口闹。踩场可以,大不了打碎的东西再让输家出钱装修一轮。谈数也没有问题,找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大家沏杯茶开诚布公,把道理事实摆一摆——这些都能接受。
  但要把火烧到任哥明面的职业上,不行。
  阿胜的人拦了一排,不让红姐的人靠近。
  警局的人看了一眼,见着两拨人都没踩进警局的大门里,也装作没看见,转个背又钻进房里。
  红姐说,阿胜,你护主我没意见,但我也要护主。
  阿胜听了想笑,刺头强不过借着这机会让红姐胡搅蛮缠罢了,要说道理,任哥当然在理,但无论他们说什么,估摸着都没法平息对方挑刺的由头。
  阿胜说,走吧,我们另外找个地方好好谈。
  于是留下了几个兄弟继续守着,带着一小部分人绕到警局的后巷。
  这后巷就是警局的盲区了,警局的人也愿意把它当成盲区。很多械斗都在这里发生,不过是背后,所以看不到,不要看。
  红姐点了根烟在旁边看着,手一挥就有人第一个冲上前。
  阿胜的人终究是少,何况在这里也不能用枪。
  不过这巷子他们已经太熟悉了,每天都来这里打卡上班,连他妈的每一块砖有多少裂缝都知道,自然也能从最近的地方抽出钢管和长刀。
  其实每次看到这样的火拼,阿胜都觉着滑稽。
  他当年也是这样一脑热地冲上去瞎砍,觉得自己真鸡巴热血。
  但现在他算是明白了,这就像士兵的实战演习一样,上战场之前总要来这么几场真枪实弹的训练,可实际上训练能和战争一样吗?不一样。
  有些东西是在演习中学不到的,即便流血也学不到。
  比如他们就不明白,这时候无论哪边赢,红姐都无法从阿胜身上要回三根手指。
  等到双方打得差不多了,阿胜推开了人群,干脆地冲到红姐面前,二话不说一巴掌扇在红姐脸上,转身就将她的脖子卡住。
  红姐以为阿胜不敢动女人,但当然不是。阿胜的眼里只有动的时机而没有动的物种,所以那刀尖都扎伤了红姐的下巴,他也一点松手的意思没有。
  阿胜说,红姐,可以了,兄弟们出出汗流流血,愤怒也消散得差不多了,我还陪他们练了好一会。如果你再不叫他们撤退,我就只能把你也弄伤了。
  但红姐也是要面子的,和刺头强一样就算别人杀到面前了她还要嘴硬。也不知她从哪里摸出了一把匕首,干脆地扎进了阿胜的大腿。
  扎进去了还反手打转,那钻心的疼让阿胜瞬间松了胳膊。
  红姐推开阿胜,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骂道——还不了我三根手指,我他妈也得在你身上开个窟窿。
  但还好,红姐这一扎并不算狠,虽然裂口很大,不过没有伤及要害。何况红姐也确实往后撤了,而阿胜也没有让兄弟们继续追赶。
  他踉踉跄跄地站稳,又让一个身上没什么污秽的小弟到警署里给他拿点纱布,等他把大腿缠好了止了血,又绕回了警署前门,继续他的职能。
  几个穿着制服的人走出来,瞥了一眼这群出了汗还有点血的混混,其中一个还和阿胜打了个招呼。
  刚刚发生什么了吗?不清楚。大概是那些帮派之间又摩擦了,隔三差五就这样,已经不是新鲜事。
  只有任哥出来抽根烟时看到了阿胜,见着他又负伤的样子,没说话,只是轻微地点点头。
  所以阿胜的职业很重要,也很高尚。
  他是在做面子的事,而面子是维护地位与阶级的关键因素之一。
  任哥的牺牲也很重要,若不是洪爷一句“我不管”,红姐也不会仅仅带着这么点人来撒气,而是非得掀起两边的斗争,直到打得你死我活为止。
  阿胜坐在警署附近的小商铺里吃着盒饭,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街景。
  他觉得现在的蝴蝶城还是好的,虽然他时不时就要受点小伤,但大概等到晚上,他的伤又能痊愈。


第11章 
  晚上阿胜收工回去之后,想要小宁帮他处理一下的,但谁知道小宁又不在家,也不懂跑哪鬼混去了,不得已阿胜只有自己动手,淋了一层酒精,痛得他龇牙咧嘴。
  好不容易处理完了,正瘫在沙发抽烟休息时,任哥打了个电话给他,说我就在门外,你能走出来吧,走出来就上车吧。
  任哥把他带回自己家。
  估摸着也是听说小宁又在旗下哪个场子玩了,还不如把阿胜接到自己身边。
  任哥扶着他上楼,又给他换了纱布。他让阿胜靠在沙发,自己重新上了一遍药。完事了再掏了两卷钱塞到阿胜手里,阿胜推辞,说这伤就和擦破皮似的,不要不要。
  但任哥直接把钱塞他裤兜里了,他也没法拒绝。
  任哥就是这点好,对很多下属都没架子。他会亲自到医院探望他们,也偶尔会给牢房里待着的兄弟带点开销进去。
  他也没让阿胜把腿放下,就让他搁在自己的膝头,自己点了根烟,塞阿胜嘴里。
  他说,阿胜,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这些事让那些小的上就行了,你老是亲自上阵,要真遇到什么麻烦,你还怎么出力。
  阿胜说没关系,哪次你叫到了我没出力,“而且自己不顶上去,手底下的人怎么看我,你说是不是?”
  是,所以——“你比我还懂得收买他们,说不定哪天他们只认你一个大哥,都不认我了。”
  “我认就行了,”阿胜笑起来,“大哥的大哥,你还怕用不动他们。”
  说实话,任哥是怕的。
  每次在前面拼搏的都是阿胜,而自己的名声又不太好,若不是阿胜真的忠心耿耿,他还真怕阿胜篡了他的位置。
  在帮派刚兴起的时候,人们都是很重义气的。跟了一个老大,基本上一辈子就认定这个老大。轮盘不是说转就转,也不是辞职再另谋高就那么简单。它关乎到一个人的品格和声誉,而那时候人人都注重这个。
  在洪爷上位之前,蝴蝶城的帮派龙头是一个叫金爷的人。金爷在位的时代和现在很不一样,没有那么多背叛与冷枪,也没有人需要脱掉裤子跪在地上让金爷舒服。
  金爷很有威信,赏罚分明,纪律严苛,那时候的蝴蝶城比现在要稳定多了,至少伤及无辜市民的情况实在不多见,只要商贩都按时按量交钱,那就万事大吉,出入平安。
  也就是那个时候,金爷一直在打压洪爷。
  洪爷当时也是一个帮派的头子,他的帮派在其他几个帮派中是赚得最多的,但不知为何,金爷就是不喜欢他,反而扶植一个偷渡过来的火炮。
  后来临终前金爷才让火炮和任哥来到跟前,他说不行,洪爷不行,你们要小心,他上去了,你们两个肯定得遭殃。
  当时的任哥不明白,毕竟最先被发配到油水最少的新区的,是洪爷向来不对付的火炮。公报私仇,在所难免。
  但等到洪爷要脱任哥裤子的那一天任哥才深有体会,洪爷的品行不足以服人,所以即便他说刺头强不在理,红姐也敢来耀武扬威一下。
  选举五年改选一届,过两年将会进行第二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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