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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少爷可能分了个假手-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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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凝知道后对南娟很是照顾,经常邀请南娟来家里吃饭。言家老大言峥还是个小娃,咿咿呀呀话都说不清楚,却一见南娟就开心,老是挥舞着手臂求抱抱。
南娟喜欢小孩儿,没事就帮江凝带孩子,成了言峥半个妈。
几年后,江凝与南娟先后怀上孩子。检查报告出来时,奚诚康在国外执行维和任务,到期之时刚好是南娟的预产期。
两家都很高兴,但没过多久,等待新生的喜悦戛然而止。
南娟在怀孕4个月的时候被查出罹患宫颈癌,医生建议放弃孩子,立即进行手术。
但南娟拒绝了。
受自身激素影响,她极难怀上孩子。为了怀孕,她试过各种中西药疗法,最终得偿所愿。
如果这时打掉孩子做手术,她一生都不可能为心爱的丈夫生育后代。
江凝劝过她很多次,希望她至少与奚诚康商量一下。她却哭着求江凝,不要告诉言伦之。
江凝也是母亲,腹中的胎儿正顽皮地踢着她的肚子。
她最终选择了陪南娟用生命等待孩子,后来也承担起了逝去友人为人母的责任。
南娟被发现患有宫颈癌时尚未到晚期,若及时手术,性命理应无忧。但决定保孩子后,她只能接受保守治疗。
怀孕后期,由于大量营养的摄入,肿瘤疯长,急速转入晚期,甚至出现了大出血现象。
医生只能提前取出胎儿。
奚名是个早产儿,他的母亲忍受着日夜不休的痛苦将他平安带到人间,尚未听见他的第一声啼哭,就静静合上了眼。
世上的癌症母亲并非她一位,有的人很幸运,母子平安,有的人却很不幸,承受的所有痛苦都未换来那一眼。
第一眼,最后一眼。
但不幸的女人,却是幸福的母亲。
南娟闭上眼的时候,嘴角挂着世上最柔软最温情的笑。
奚名身子极弱,甚至不会哭,安静地待在育儿箱里,仿佛随时会随母亲一同离开。
那时江凝已经生下言晟,大胖小子一个,哭声震天响,与奚名完全是两个极端。
奚诚康从战乱之地回来,抱着孱弱的儿子,哭得无声无息。
江凝将奚名接到自己身边,视若己出。她奶水不多,而言晟又格外能吃。
如果喂了言晟,奚名就得饿肚子。
江凝一件一件收拾着南娟做的小衣裳小鞋子,泪如雨下。
言晟出生1个多月就断了奶,因为只有他一半重的奚名更需要母乳。
言伦之买了很多小孩儿的衣服,江凝将它们与南娟做的小衣裳混在一起,一半给言晟,一半给奚名。
两个奶娃冬天抱在一起打呼,夏天挤在一张凉席上打滚。能走路之后,言晟天天牵着奚名在院子里跑,几步就要摔一个跟头。
每到这时,小大人言峥就会从屋里怒气冲冲地跑出来,一把抱起奚名,一脚将言晟踹在地上。
小孩儿摔不痛,言晟拍拍屁股跳起来,伸着肉嘟嘟的爪子喊:“还给我!”
“不还!”
“还给我!”
“不还!”
“名名是我的弟弟!你还给我!”
“又不止是你弟弟!”言峥笑,“也是我弟弟!”
“我不管!”言晟奶声奶气地吼,“他喝了我的奶,就是我的弟!”
江凝在一旁浇花,听得直笑。
言晟断奶时还小,根本不记得,但后来言伦之抱着两个宝贝玩,感叹言晟没怎么喝母乳还长得这么壮,奚名喝了却那么瘦小。
言晟就记住了,非说奚名抢了他的奶,必须当他的弟。
到上幼儿园的年纪时,言晟成了小班的老大,但奚名只能待在家里——身体太差,隔三差五生病,病危通知书都被下了好几次。
言晟每次一从幼儿园回来,书包都来不及放,就跟着言峥去看奚名。
奚名那么小一个,躺在床上像死了一样。
言晟哭得撕心裂肺,总是被江凝赶出病房。
奚名病危的那几次,他寸步不离守着,生怕一眨眼,弟弟就丢了。
后来言峥逗他,说我还是你亲哥呢,怎么没见你这么疼我?
他一本正经地说:“你能一样吗?”
“怎么不一样?”
“你是我哥,他是我弟!”
言峥没懂,他往胸口上一拍,正气凛然道:“哥哥疼弟弟,哪有弟弟疼哥哥?我疼名名,你疼我!”
言峥哑口无言。
上小学后,奚名身体好了一些,但还是比同龄人瘦弱,时不时去医院报个到。言晟曾经看着他孤零零地躺在重症监护室,多次梦到他被死神抢走,就算现在他渐渐好了起来,也仍是放不下心。
怕他被欺负,怕他受伤,所以对所有试图接近他的人虎视眈眈,俨然一个护弟狂魔。
但其他小孩不知道他是奚名的哥哥,只当两人从小在一起玩,感情比一般朋友稍好罢了。
人之初,性本善,也本恶。小屁孩们瞧不起弱小的奚名,又惹不起凶神恶煞的言晟,就在背后编着谎话骂奚名。
奚名的幼年被常人痛苦百倍,当别人追追打打疯玩的时候,他浑身插着管子,当别人在幼师带领下做游戏时,他正在喝最苦最难以下咽的药。
他比任何人都懂得活着的不易。
对于恶意的嘲讽与欺凌,他选择了宽容与原谅。
不是惺惺作态,只因他早就独自面对过死亡。
比起死神的一次次挑衅,同龄人那些恶劣的捉弄根本不值一提。
身体一点一点好起来后,他也有了自己的梦想。
他的父亲是最好的特种兵,他也想和父亲一样成为军人。
这愿望与言晟不谋而合。
不过言晟很厉害,他却不行。
他参加了很多次特种兵选拔,最终都因为体能耐力被刷下来——尽管他的射击与战术早就入了特种大队队长的眼。
言晟在24岁时为了那个胡乱闯入生命的人放弃了儿时的梦想,他却坚持了下来,一步一步,就像小时候与死神拉锯一样,终于在30岁的“高龄”,踏入了特种部队的大门。
南娟嘱咐过江凝,不要说她是为什么离开,如果孩子长大了问起,就说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生了一场病,因为病得很急,所以几乎没有经历过什么痛苦。
但奚名其实早就知道了。
言晟勾起唇角,声音温和了几分,“你也知道啊?”
季周行有些懵,“啊?知道什么?”
“知道他身体不怎么好。”
“一直知道啊。”季周行动了动眉角,把“他小时候那么弱不禁风,一推一个倒”咽了下去。
说完垂下眼睫,额头却被轻轻弹了一下。
言晟的阴影投下来,连声音都仿佛有了重量,“那你还老是欺负他。”
季周行身子一紧,倏地抬起眼皮,急着辩解,撞上的却是一拢温和宽容的目光。
心跳加速,几乎能听到血液在血管中穿行的声响。
言晟极少用这种目光看他。
言晟的宠溺从来不是给他的。
他心头微凉,眼神悄然黯了下去。
言晟只有在说起奚名时,眼神才会变得温柔。而面对他时向来一脸冷漠,就算刚刚操完,也能甩一记冷眼,货真价实的拔屌无情。
他呼出一口气,原本觉得不困,现在却很是疲惫,只想站在床边的人赶紧走,关灯合门,把他一个人丢在黑暗里——就像这10年来一样。
但言晟似乎还没有离去的意思,那带着体温的目光也没有挪开。
他闭上眼,灯光被眼皮挡住,落下层层深邃的红。
是想听到我道歉吗?
向奚名道歉?
喉咙苦涩,胸腔泛着难以与外人道的酸。
十几岁时,言晟逼着他向奚名道歉。他心不甘情不愿,虽然低了头,但语气眼神满是抵触。
但现在不一样了。
轻声说出“对不起,我那时太混”时,他嘴角突然一扬,在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情况下,扯出一个自嘲到近乎绝望的笑。
没有抵触,没有挣扎,也没觉得多委屈。言晟想听,他便说。
心脏沉在刺骨的冰海里,一寸一寸地下沉,竟然也没觉得有多冷。
只是说出这句话时,他的眼睫不由自主地颤了一下。
投在身上的阴影没有离去,但阴影的主人没有说话。
季周行瞥着眼角,一动不动地躺着,沉默压在他胸口上,令他难以呼吸。
他到底没能忍住,抬起眼皮看了言晟一眼。
刚才那温和宽容的目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深不见底的凝重。
言晟连眉头都皱起来了。
季周行再次阖上眼,嘴角的惨笑越来越深,喉结艰难地上下起伏。
心里有个声音说,季周行,你现在连低声下气道歉都不能让人满意了吗?
奚名生来就被眷顾,即便什么都不做,也能让言晟死心塌地。
而你付出所有,不惜将自己也折了进去,也得不到言晟一个温柔的眼神。
说也错,不说也错。
分手与不分手,竟然没有任何差别。
他明白往日那种“分手后海阔天空”的感觉是从何而来了。
因为言晟不在他身边!
而现在言晟回来了,周遭的空气都染着言晟的气息。他被罩在其中,如同中了蛊毒一般。
这个人随意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能让他方寸大乱。
说分手的是他,他以为自己终于抢到了一回主动权,如今才知那不过是言晟逗他好玩儿,施舍于他。
现在言晟不乐意施舍了,仅是站在原地勾了勾手指,他就满心情动,三步并两步。
已经贱到这种地步了……
嘴角突然被压住,他猛地睁开眼。
言晟还是皱着眉,冷淡地说:“你别这么笑。”
他愣了一下。
那我应该怎么笑呢?像奚名一样吗?
他抿着下唇,怔怔地看着言晟。
言晟却忽然抬起手,关掉床头灯。
黑暗终于降临了。
他闭上眼,将那颗千疮百孔的心脏小心翼翼放在海底。
他的动作很轻,不是害怕将心脏摔碎,而是担心藏在里面的小火苗会静悄悄地熄灭。
他跟自己说,赶紧睡着,明天一早去星寰,出差加班几头忙,就不用再回落虹湾了。
可是黑暗中,却有一双手温柔地撩起他的额发。
那个人的气息越来越低,越来越近,然后他感觉到,一个柔软的吻落在他额头接近发际线的地方。
海浪风涌澎湃,他被风浪卷着拉着,几近窒息地沉入海底,唯一的念头却不是逃生,而是找回自己藏着火苗的心脏。
言晟在吻他额头上的伤疤。
十多年了,那个在校园厕所里撞出来的疤痕已经很浅很浅,从来不痛,从来不痒。可此时此刻,言晟的唇唤起了经年的痛。
他却沉溺其中。
言晟直起身来,又给他掖了掖被角,轻声说:“晚安。”
第12章
季周行6点醒了。
如果没有特殊安排,他应该起床洗漱,喝一杯枸杞温水,去健身房锻炼——最近正在进行的是腰部力量训练。
徐帆以前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少爷,您那腰还需要练?”
都他妈公狗腰了!
他挑着一边眉梢说:“你丫心里骂我公狗腰吧?”
徐帆立即赔笑,“嘿嘿嘿,怎么可能?绝对没有!”
他哼了一声,腿挂在力量器材上,“公狗腰算什么?起码也得种马腰吧。”
徐帆嘴角抽搐,“那小姚真性福。”
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种马腰”不过是句玩笑。
快年末了,各种应酬铺天盖地,他担心冬天一过,自己漂亮的六块腹肌就不见了,于是提前加量训练,绝不怠慢。
但是今天他不想起来了。
言晟在家,说不定已经先行占领了健身房。
他不想遇上言晟,每次和这个人待在一起,都觉得无能为力,想离离不开,只消看上一眼,就像一颗见着磁铁的钉子,不由自主赶着往人身上靠。
挺丢脸的,一点儿也没他季少爷人前日天日地的风采。
他坐起来,单手撑着脸颊,想起言晟那个温柔的吻,轻轻噘了噘嘴。
言晟已经三年没有像前一晚那样亲过他了。
刚分手的那年,他们在聚会上搂搂抱抱给别人看,言晟时不时会扣住他的后脑,占领他的口腔,吻得蛮横夸张,就像他们疯狂做爱时一样。
但实际上,言晟也可以吻得很温柔,就像昨晚一样。
在一起的七年,因为异地,他们鲜少有相拥入眠的时候。但不管是在家里的kingsize大床上,还是在杞镇十八流招待所吱吱作响的破床上,只要言晟晚上不离开,就会在关灯之后搂住他,轻轻吻一吻他的额头。
言晟从来不在开着灯时做这种事,也从未吻过他那几乎看不见的伤疤。
他以为言晟早就记不得了。
毕竟比起在一起后的磕磕绊绊,年少时诉诸于肢体的伤害根本不值一提。
高中毕业那年夏天,言晟和校花女友分手。几个发小都说言晟归团,他季少爷得记头功。
那会儿他已经追言晟几年了,十八般武艺用遍,高考结束后甚至送了言晟一辆保时捷918——当然,言晟没有收。
8月底,言晟就要去部队了,而且还是与奚名一起去。他焦灼难安,觉得如果没办法在暑假将人拿下来,以后就更没有可能。
所以在听说言晟归团是因为他后,他脑子一热,又将人给堵了。
这回不是在篮球场,而是在院儿里的一处废旧仓库。
说是堵也不合适,言晟比他高,比他能打,如果没有一群小弟,他压根儿堵不了言晟。
他在路上拦住言晟,仍是一副得意又不屑的姿态,下巴仓库方向一抬,痞气地说:“敢不敢去那儿干一架。”
言晟往后看了看,斜他一眼,“你什么时候干赢过我?”
“干不赢就不能再干了吗?”
“难得理你,一边儿玩泥巴去。”
言晟说完就要走,季周行一脚踹在他脚踝上,虽然不重,但位置刁钻,若不是他反应极快,这一脚铁定让他扑街。
季周行站在一旁恶劣地笑,没有半点歉意,还晃了晃脑袋,“去不去啊?”
言晟冷眉微蹙,“去。”
两人在仓库打了一架,季周行又输了。
仓库早就没人管,地上全是灰。季周行倒在地上连咳好几声,半天没站起来。
言晟也是一身灰,拍了两下准备走,哪知一步都没迈出,季周行突然就着倒地的姿势扑了上来,紧紧抱住他的腿,扬起脸道:“言晟!你别走!我有话跟你说!”
仓库光线不好,零星的天光从屋顶的缝隙洒进来,刚好落在季周行的脸上。言晟本是满心不耐,想一脚踹开,低头一瞧,却堪堪停下了动作。
季周行混账18年,处处惹是生非,至今还没有被打死,除了因为生自权贵之家,或许还因为长了一双水灵清澈的眼。
他仰头看着言晟,眸底是一片粼粼的波光,像被春风拂过的幽潭。
潭水太清,你以为一定能看到潭底,可临渊一望,却只能看见自己的倒影。
言晟没动,既没有踹开季周行,也没有抬腿就走。他看着仰望自己的人,一时居然看入了神。
直到季周行说:“言晟,你让我干什么都行,只要你答应跟我在一起。”
言晟愣了一会儿,扣住他的下巴道:“什么事都行?”
他心口一收,抿着唇点头。
言晟站直身子,眼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冷漠,“那你给我吸出来。”
他一怔,一脸惊讶,“什么?”
言晟哼笑,“你现在这姿势不是正好吗?”
季周行手臂抖了一下,语气不那么确定,“你是说……口交?”
言晟居高临下睨着他,“不然呢?”
空气几乎凝滞,仓库安静得只能听见心跳的声响。
季周行低下头,眉目隐在阴影之中。
谁也没有说话,仓库外的大树上,夏蝉的歌声此起彼伏。
良久,他突然抬起头,眼中光芒大盛,嘴角的笑意直上眼底。
他说:“好。”
言晟没有答话,眼神却越来越深。
季周行从来没有用嘴给别人做过那种事,但是早在念初中时,就有讨好他的人跪着将他那里含入口中。
比如已经升迁离开的勤务兵,比如受他庇护的高年级生,甚至还有两位年轻的实习老师。
在欲望最旺盛的年龄,他极少自己用手解决。
因为总有那么多人赶着往他跟前凑。
他知道男人在被怎么含住时最爽,在解开言晟的裤链时,他虽然有一些本能的抵触,但内心深处居然涌起一波接着一波的兴奋。
他没有立即褪下最后那层布料。
上次那位男老师伺候他时,是隔着内裤含住他的性器,口中的津液濡湿了布料,欲望在潮湿与温热中渐渐醒来。男老师舔咬着布料,一脸的迷醉与臣服。
他也许还摆不出那种叫人心尖一麻的表情,但他至少能像男老师那样,先搁着内裤,吻一吻言晟的骄傲。
然而就在嘴唇即将碰上去的一刻,言晟突然将他推开。
这一下推得很重,他仰倒在尘土中,怒意与迟来的羞耻顿时涌上心头,开口就骂:“我操!言晟你他妈干什么?”
言晟已经拉好裤链,一眼都没往他身上瞧,转身道:“不做了。”
仓库的破门哐当一声关上,刚落定的尘埃又从地上跃起,一眼望去,像一汪烟波缥缈的泉。
季周行骂了声“日”,坐了十几分钟,才心怀不甘地站起来。
姓言的给脸不要脸,季少爷什么时候委曲求全给人咬过?
操,不知好歹!
这事一直是季周行心头的一根刺,直到2年后言晟跟他说出同样的话。
“那你给我吸出来。”
18岁的暑假,他到底还是没把言晟追到手。
不过仓库事件后,言晟对他的态度莫名其妙有了些许缓和,虽然还是冷着一张脸,但不再毫不留情地拒绝他的某些要求。
他约言晟去爬山,言晟去了。他两手空空,言晟准备好了两个人的食物与水。
他约言晟去外省旅游,言晟没答应,他买好机票定好住宿后死磨硬泡。出发那天,言晟黑着脸来了,还根据机票与住宿,做好了整个行程的攻略。
他约言晟来家里玩最新的游戏,言晟一边骂他笨,一边带着他冲锋陷阵。玩双打时,他老是第一个战死,言晟本来可以不管他,单枪匹马杀开一条血路,但只要他倒下,言晟那一袭红衣的帅气角色就会翻山越岭赶回来,丢给他一颗复活丹。他上了瘾,经常故意战死。言晟骂他猪队友,手柄都撂了无数次,最后还是会回来救他。有时复活丹耗尽,言晟就将他抱起来,一路杀一路跑,直到捡到路上掉落的复活丹。
他约言晟练拳脚功夫,言晟每次都将他按在地上揍,揍完了也不伸手拉一把,但会凶巴巴地跟他讲要领。
7月,言晟跟着他打了一次群架。
那是从小到大,言晟唯一一次和他当友军。
同龄的大院孩子马上就要各奔东西,与几条街外空军大院的恩怨到了该了结的时候。言晟袖手旁观十几年,季周行本以为约他也没用,只是例行问一问,他却说:“到时候叫我。”
季周行是干架的主力,上去就冲在最前头,言晟不言不语紧随其后,打得少,护得多,战至最酣时,帮他挡了一棍子。
肋骨折了,伤痕至今还在。
男人一起打过架,交情就不一样了。季周行成天往言家跑,言晟烦他烦得不行,但也赶不走他,两人一待就是一下午,言晟看书,季周行在一旁打游戏。
仗着关系渐渐好了,季周行提过几次奚名,问为啥奚名也要跟着去参军,言晟懒得理他,眼都没从书上挪开,“关你屁事。”
他在床上滚来滚去,耍赖道:“就管!他根本不会打架,当什么兵!他肯定对你有企图!”
言晟撂起书砸他背上,“你烦不烦啊?不会打架就不能当兵了?”
“说他一句怎么了?这么急着护他,你是不是也对他有企图!”
言晟翻了个白眼,胡乱打发道:“是又怎样,关你啥事?没事别赖我床上,下来。”
季周行不滚了,在床上趴了一会儿,没多久又嘿嘿笑着滚起来。
言晟站在床边,用膝盖顶住他的脑袋,“傻笑什么,有病啊?”
他仰躺着看言晟,笑道:“哎,你对我有企图多好啊。”
第13章
言晟伤愈后才赶去部队报到,季周行在大学野了一段时间,本来以为已经放下求而不得的言二少了,哪知一次操一个大三学长时,对方呻吟着喊了一句“你个混球”。
他突然停了下来,浑身发冷。
学长正爽着,根本没意识到他情绪不对,还可劲儿扭着屁股自己动,喑哑地喊:“小混球,继续啊!”
季周行那一眼春波几乎冻成了寒天腊月里的冰,抽身而出后一脚将学长踹下床,凉薄无情道:“滚。”
“混球”是他的逆鳞,除了言晟,谁也不能这么叫。
说起来,言晟其实也很少这么叫他,要么是“喂”,要么连“喂”都没有。两人从小学开始闹矛盾,那会儿脏话词库的存量还不多,来来回回就是傻逼、猪、笨蛋、讨厌鬼……
傻逼是念起来最屌的,所以也是用的人最多的。季周行自己就最爱骂人傻逼,也被很多人骂过傻逼,不新鲜。
猪、笨蛋、讨厌鬼是女孩儿常用来骂同桌男生的,不硬气。
言晟骂过季周行傻逼,但季周行印象最深的却是人家那一声“混账”。
混账这个词,小学生一般不用,言晟是跟着父亲言伦之学的。
那时言峥刚进入叛逆期,成天惹是生非,堪比几年后的季周行。言伦之忍无可忍,言家每天都回荡着“混账”。
言晟学会了,兴许是觉得“混账”听起来比“傻逼”高档,所以偶尔骂季周行时会甩出这俩字儿。
季周行新鲜极了。
后来升了初中高中,言晟偶尔还是骂他混账,那时他对言晟已经有了某种心思,被骂了居然还美滋滋的。
第一次表白时是冬天,他穿了一件很厚很泡的羽绒服,圆滚滚的一大只,刚染的金发被风吹乱了,乍一看像烫了个爆炸头。
言晟冷眉冷眼地拒绝,却被他的发型和衣着逗乐了,揶揄道:“你这是从混账升级成混球了吧?”
他眨了眨眼,默念着混球,脑子一阵抽风,竟然觉得混球挺好听,比混账亲切!
再后来,言晟为他断了根肋骨,他以心有愧疚为由赖在言家不走,言晟有次弹了弹他的额头,骂他“小混球”。
小混球比混球又亲近了一分。
赶走学长后,季周行冲了半小时的澡,当天就买了机票,跑去部队看言晟。
言晟没给他任何好脸色,骂他没事瞎折腾,却请了两天假,帮他在镇上的招待所开了间条件最好的房,带他吃饭,晚上陪他住了一夜,第二天给他买来早饭,守着他吃完了才将他撵回去。
他赖着不走,言晟又骂他混球。
就这么追了一年多,他又乐呵呵地跟言晟告白,言晟没拒绝,只是冷淡地看着他,“那你给我吸出来。”
脸上的笑僵住了,他嘴角动了动,眼神突然认真起来,声音也有些颤栗,“真的?”
言晟说:“真的。”
风撩起窗帘,夕阳温暖的光洒在他身上,他蹲在地上,生平头一次用嘴取悦一个男人,心脏在胸腔里擂得如同战鼓一般。
他没有经验,动作青涩,不会用嘴唇包住牙齿,也不会深喉,只会吮着舔舐,好几次磕得言晟皱起眉。
言晟十指插入他的发间,却没有用力往下按。
在一起的七年,言晟极少往他嗓子眼里捅——当然也有难以自持的时候。
他技术不好,蹲了很久,言晟才在他嘴里射出来。他当着言晟的面咽下去,仰着头认真地问:“现在你能跟我在一起了吗?”
言晟睨着他,表情分外复杂,良久嘴角勾起不太自然的嘲讽,揉了揉他的额发,“骗你你也信?”
他脑子一嗡,险些跪在地上。
他真的生气了,怒火中烧,摔门而去,全然没注意到言晟的眼神变了。
最后那句话才是假话,混球却把假话当了真。
季周行一肚子屈辱和委屈,本以为对姓言的再也没感情了,回学校后却满脑子言二少,抓心挠肺地想打电话。
一周后,就在他快要憋不住时,言晟主动打了个电话来,说那天做得太过,是自己的错。
季周行险些蹦了起来,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你什么意,意思?”
言晟说:“如果你现在还愿意,咱们可以处着试试。”
这一处就是七年,然而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却少之又少。
少到根本没有在一起,踏踏实实地生活过。
季周行后来思考过一个问题——反正都是戏弄他,为什么18岁时言晟会将他推开,20岁时就不会?
在仓库那回,言晟其实也可以在被他咬出来后戏谑地说“骗你你也信”,但言晟却猛地将他推开,转身就走。
明明都是玩弄,咬一次和咬两次有什么分别?难道言二少良心还会痛?
季周行坐在床上出神,门被推开时茫然地抬起眼。
言晟一身黑色运动服,端着一杯枸杞水,手背摸了摸他的额头,轻捏着他的下巴问:“还难受吗?”
他摇头,接过枸杞水,玻璃杯是温热的,那温度沿着手心浸入血脉。
言晟“嗯”了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起来。
他掀开被子站在床边,一边喝水一边用余光瞟言晟。
言晟弯着腰,正在叠留着他体温的被子。
家里的被子太软,叠不出部队里的豆腐块,但那软绵绵的天鹅绒被经言晟的手,却多出了一分不该有的强硬。
言晟转过身时,季周行立即收回目光,将枸杞水一饮而尽。
一起去健身房之前,季周行找了两个借口想躲。
“我今天不去健身房,我去外面跑步。”
“我等会儿要去公司,来不及。”
言晟从衣柜里找出他的运动服,平静地说:“今天太冷,以后天晴了我陪你去外面跑步。公司当然也要去,但你不是每天6点起来锻炼完了再去吗?”
哑口无言。
运动服是套头衫,他坐在床上换衣时,言晟就站在他面前,拨了拨他蓬乱的头发,突然轻笑起来。
他抬起眼皮,“你笑什么?”
言晟只说了三个字。
“小混球。”
他心脏漏跳一拍,愣了半天也没动。直到言晟又喊了他一声“季周行”,才终于回过神。
这天的训练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季周行心不在焉,好几次没从器械上直起身。
言晟没拉他,只是帮忙稳住他的下半身。他咬牙支起上身,出了一头汗,生疏地说了声“谢谢”。
用过早餐,差不多到了出门的时间。
言晟已经换好外出的衣服,拿着车钥匙在卧室外等他,“我送你。”
他立即拿过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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