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浮生闲-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的下联是,十里运,九里香,八七六五号轮,虽走四三年旧道,只二天,胜似一年。”
“好对!”
“碧儿姑娘聪慧过人!”
……
沈老实的对联是从一到十,以水运为题,展现的是船人一路穿江过府的艰辛生活,表达的是路程上的概念,很是符合苏州人平日里面的生活,而碧儿这联,同样以关于水运,从十到一,却流露出白驹过隙流年易逝的叹惜,不仅对得工整,而且让人回味悠长。
这对子,也让陆良为之倾倒。
想不到呀想不到,想不到我家碧儿如此有才!陆良眯着眼睛,坏坏一笑,低声对碧儿道:“碧儿,你算是帮了我大忙了,回去好好奖励你。”
“奖励我什么?”碧儿笑得让陆良肝颤。
“你要什么奖励我便给你什么奖励。”
“那我要天上的彩虹,你会给我吗?”碧儿不信陆良这话。
“自然给。不信你等着。”陆良哈哈大笑。
女人呀女人,动不动就要摘星星要彩虹,奶奶的,做男人不容易,做哄好女人的男人更是不容易。不过这难不倒我陆老二。
“你们两个亲亲我我以后有的是机会,既然这对联你们对出来了,老夫说话算话你想从我这里要什么?”沈老实这个人,倒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老哥,我要的这东西,怕你舍不得。”陆良瞄了瞄放置在沈周案边的那块白玉貔貅。那玩意沁色满身,经历了千年的岁月,包浆雄厚,在日光之下发出柔柔的晕光来,简直就如同凝脂一般。
读书人喜欢玉,这传统从很久之前就穿了下来,玉的纯洁,玉的温润,玉的坚韧,都是读书人追求的人格,读书人喜欢把自己比作雨,更喜欢佩玉赏玉,这块汉代的白玉貔貅,不管从质地还是造型、文饰,都是精来就很难得到,这样的一个聚会沈周都不忘记把它带在身边,想来就是他的心爱之物了。
中国人最忌讳的就是君子夺人所爱,虽然陆良自己知道不是君子,但是从人家手里面拿走这东西,尤其还是沈老实的手里,这心里就有些过意不去了。
“且说来。”沈周淡淡一笑。
“相城,他要的,是你岸边的那个小东西。”碧儿见陆良有些不好意思,便替陆良说了。
“你要的是我这貔貅?!”沈周一听碧儿这话,脸色顿时就变了,一只大手一下子握住了那貔貅,生怕别人抢了去。
老头子一辈子不爱官不爱财,喜欢的就是这样的东西,这貔貅可是费了两三年的时间从一个老友那里软磨硬泡得来的,自从到了手里面之后,自己爱惜有加,走到哪带到哪,就连吃饭睡觉上厕所都不离左右,人老了,就希望身上多一个能够相伴自己的东西,这貔貅现在就是自己的眼珠子,这浑小子,不要金不要银,竟然偏偏要我的眼珠子!
“君则,除了这个,你就不能要点别的,你知不知道,我前天要用手里面的十幅宋画换他那貔貅,他都不愿意,说是等自己死了一块陪葬的。”旁边的周臣哈哈大笑。
周臣和沈周那是挚友,老友的事情还有脾气他是再清楚不过了。
十幅宋画换这个貔貅沈老实都不换?!在场的人一个个无不深吸一口凉气。一副宋画,即便不是名家,换上百把几十两银子也完全没有问题,若是名家之作,那就更珍贵了,十幅宋画都不换,这东西真的就那么好!?
“老弟说笑了。想来十幅宋画的价格远远高于这貔貅,可在我心里,便是将这苏州城给我我也不换。各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头好,这块貔貅,那就是我沈周的心尖子,有的时候,我觉得我活在这世上,虚度了几十年的光阴,就是为了等它和老夫一会!”沈周深情地抚摸着那白玉貔貅,脸上的表情痴迷而爱恋。
看到沈周这个样子,陆良的心里面就凉了,十幅宋画都不换的东西,又是他的心头好,沈老实怎么可能会白白送给自己。
“君则,除了这貔貅,院子里面的任何东西你只管拿。”沈周看着陆良,脸上露出了乞求的神色,像怕被人抢走了心爱玩具的孩子。
这沈老实,倒是可爱无比。
“老哥,君则只求此貔貅,君则替苏州百姓斗胆相求了!”陆良走到沈周跟前,跪倒就拜。
“君则!这是为何?!”沈周一见陆良行此大礼,赶紧跳将起来扶起了陆良。
“君则,有话好好说,何必如此!”
“是呀!都是朋友,不必如此!”
旁边的周臣也都围了过来。
“老哥,实话跟你我知道这东西是你的心头好,情非得已,小弟定然不会做出君子夺人所好的事情来。只是事关苏州百姓的生死,我不能不来呀!”陆良低着头,挤出了几滴老泪。
“区区一个貔貅怎么关乎百姓生死了?君则,你细细说来!”沈周意识到事情似乎有些重大,把陆良拉到了旁边。
陆良就将做八卦四灵天煞樽的事情详细说来,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老哥,那尸虺乃是至邪之物,极难对付,我也是因为机缘才得到这八卦四灵天煞樽的图纸,只有此物才有可能为民除害,现在法器都已备好,唯独缺少一块千年镇邪古玉,你这白玉貔貅,乃是最佳之选!”
“老哥,尸虺祸乱百姓,你也知道,如今苏州人心惶惶,陆良不才,愿为苏州百姓捐出一条性命,还望老哥助小弟一臂之力!小弟替苏州百姓谢谢了!”
陆良这番话,说得回肠荡气感人肺腑,一帮人先前对陆良的敌意荡然无存,不管是周臣、阿胡子还是杨循吉、唐伯虎,目光中皆是敬仰。
“壮哉君则!壮哉君则!大丈夫自当如此!君则,你能为苏州百姓只身犯险捐出一条性命,区区一个白玉貔貅算得了什么!来来来,你拿去!”沈老实脸色涨红,死死握着陆良的手,眼眶湿润。
老头子最讲仁义之道,陆良这行为,让他佩服万分。
沈周将那白玉貔貅塞到陆良手里,复又大笑:“哈哈哈哈!若是能除了那尸虺,这貔貅也算得上是物有所用了!各位,来来来,我等为君则此义举,满饮此杯,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
……
文华亭内,一片欢腾!
##################
起来晚了。困得要死。奶奶的。
看了一下评论区,有大大提的意见非常好,谢谢了!今天是大强推的最后一天,兄弟们,能收藏就收藏,手头有推荐票的就投一些吧。
小张谢谢了!
第107章 白衣女鬼
白玉貔貅虽然是沈老实的宝贝,但是当这老头听说这东西关乎苏州城百姓的安危的时候,毅然交给了陆良。这让陆良感动之余,也由衷佩服沈老实的气节。
就这样,原本还刀光剑影的文华亭,因为陆良的一番激荡的话因为沈老实的气节,变得和睦了起来。连杨循吉和唐伯虎都收起了刚才的剑拔弩张,对陆良高高举起手中的酒杯。
这帮人,不管平时是青皮无赖还是目高于顶的狂士,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还是清楚的,陆良的所作所为,即便是他们也不可能完成。
一帮人在文华厅里面觥筹交错,酒盏之间,暖意尽显。
一直闹腾到了天黑,众人都醉得一塌糊涂,沈周要众人留宿在庄院中,陆良拒绝了。
“老哥,你这地方我住不惯,你喜欢这清闲,我还就喜欢苏州城的胭脂味。我要回去了。谢谢你的貔貅。”陆良在庄门口搂着沈周的肩膀和他告别。
沈老实东倒西歪满嘴胡话:“君则,你这性格,我喜欢!放眼苏州城,让我喜欢的人没有几个,年轻的就更没有了,你算是一个!你这性格,我喜欢!这貔貅,拿去!你若是要我老婆,也尽可拿去!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为手足两肋插刀,那才是大丈夫所为,一个貔貅算得了什么!”
我靠,你老婆那样子,都可以做我妈了,我拿过去干吗!?
陆良白了沈老实一眼,道:“老哥,你这话我可不认同。”
“不认同?那你”沈周打了一个酒嗝。
“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谁动我手足,我就扒谁衣服!”陆良的一句话,让周围的一帮人哈哈大笑。
“扒衣服!扒衣服!”
“说得好!说得好!”
“果然还是陆兄风流!”
……
告别了沈周,陆良一行人沿着夜路往苏州城赶去。天色漆黑,有没有亮,也没有风,走在稻田和树木之中,听着林中的猫头鹰咕咕叫声,让人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已经是深秋,马上就要冬天了。天气一点点寒冷,野地里面起了茫茫的大雾,如同牛奶一般四处流溢,走在地上,踩到落下来的枯枝嘎嘎作响。
“碧儿,你怎么抓得我那么紧呀?怕了?”陆良转过脸来看了看身后,碧儿死死抓着陆良的长衫,几乎快要把衣服给扯掉了。
碧儿是典型的小家碧玉,平日里面哪里走过如此的夜路,如果不是有陆良几个人,估计早就瘫倒在地了。
“谁说我怕了!我是怕迷路。”碧儿极要脸面,白了陆良一眼。
“噢,原来这么胆大呀。好,既然大家这么寂寞,那我们讲一讲故事好不好?”陆良哈哈大笑。
“大哥,讲故事我最拿手了,要不我来一段?”郑光一听这个立马插了进来。
“我还不知道你,你一说出来肯定就是**的事情。”陆良踢了郑光一脚,郑光跳开了。
“就是,二哥,你也真是的,论讲故事,谁是大哥的对手!大哥,你来说一说!”张灵最机灵,早就看出来陆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急忙掺和起来。
“行,那既然你们都想听,我就讲一个。”陆良清了清嗓子。
“你还是别讲了。我可不喜欢听。”碧儿聪慧得很,陆良的鬼心思如何不知。
“你不喜欢听还有别人呢。来来来,今天我给你们讲个故事,这个故事叫《一只绣花鞋》,从前呀……”陆良也不管碧儿听不听了,兀自讲开来,反正路上也没有什么事情,一帮人都凑过来听。
这故事被陆良讲得是跌宕起伏心惊胆战,恐怖的故事,加上周围的环境,尤其是猫头鹰的咕咕叫声,十分的有效果,不仅碧儿吓得小脸煞白,连郑光这样胆子大的人都喘着粗气。
“大哥,真的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呀?”听完了之后,袁方摸着自己的胸口不断喘气,刚才吓得够呛。
“当然是真的,你们如果不喜欢,我再给你讲吸血鬼和狼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对于陆良来说,那可是信手拈来。
“大哥,我听过吊死鬼冤死鬼,从来没听说过吸血鬼,那狼人又是何物?”这些故事对于郑光等人来说绝对是新鲜的。
“这是西方大陆的故事,让我从头说起……”陆良深吸一口气,把吸血鬼和狼人的故事娓娓道来,当讲到吸血鬼和狼人吸血吃人的时候,一帮人是频频倒吸冷气,而当说到最后,吸血鬼爱人们相拥着在阳光下化为灰飞的时候,碧儿的一双美目已经泪光点点了。
“坏蛋,这样的故事闻所未闻,肯定是你胡乱编的!”碧儿一边挥起粉拳打了陆良几拳一边抹着眼泪。
“好好好,这个故事太伤感了,那就换个刺激的,给你们讲一个经常从井里面爬出来穿着白衣的女鬼的故事……”陆良哈哈大笑,在此开讲。
这个被他改编的《午夜凶铃》,可把一帮人吓坏了,陆良把看电视改成了看画,电话铃声改成了半夜敲门声,把碧儿吓得恨不得躲进他的怀里,郑光等人也是一个个凑到了一起,大气都不敢喘。
“大哥,太吓人了!你这故事可比讲书的王老爹还吓人,女鬼,还穿白衣服,这个实在是……”郑光一边走路一边埋怨着陆良,说着说着突然在路上站住了,目光死死地看着旁边的树林,脸上五官扭曲,颤抖无比。
“二哥,你这是怎么了!?”袁方一见他这样子,立马走了过去。
“那里……那里……白衣服……白衣服……鬼呀!”郑光一声尖叫,震得陆良耳膜都快要穿孔了。
众人顺着郑光手指的方向结果一个个也是呆若木鸡。
“大哥!大哥!”袁方抓着陆良的肩膀,声音都抖了起来。
“大哥,那不是白衣服……”张灵退到了王开的身后,吓得眼睛都闭上了。
“君则,我怕……”碧儿这个时候吱溜一声钻进了陆良的怀里。
我靠!不会吧!我也就随便真的就来了!?
陆良看着不远处的树林,腿也开始抖了起来!
就见树林之中,雾气之下,一个白衣身影无声伫立,宽大的白衣一直拖到地,高空中的流云移动的时候,漏下来的斑驳的亮光更是让那白影诡异无比!
我靠!不会真的遇上了鬼了陆良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
一帮人平时都是胆大之人,但是今天先是被陆良的鬼故事吓得七荤八素的,现在又见到了这样的情景,即便是再胆大的人估计早就不行了。
“大哥,怎么办?要不要绕道走?”郑光结结巴巴地说道。
脚下的这条路就通向那树林,女鬼站的地方,正要就是路口。
“绕道?怎么绕?这里都是稻田!”张灵指了指旁边田地里一色的泥水。
“那怎么办?难道就这么冲过”郑光的脑袋摇得如同拨浪鼓一般:“要去你们去,我可不去!”
“我也不去!”
“大哥,我不去!”
平日里面就算是拼命都眼睛不眨一下的郑光等人,这个时候却齐齐打了退堂鼓。
有道是阎王好惹小鬼难缠,何况还是个穿着白衣服的冤死鬼。
“少爷,我过不管它是什么东西,只需要我一锤就能砸它奶奶个鸟!”只有王开这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毫无畏惧。
“好!铁牛,你过到底是什么东西!奶奶的,竟然赶吓唬我们,给我好好教训教训!”对于王开的力气和身手,陆良还是十分有信心的,就算眼前真的是个女鬼,王开估计也吃不了什么亏,再说这边还有一帮人呢。
“好嘞!”王开答应一声,拎着他那对大铁锤眉开眼笑走了过去。
众人站立的地方距离那白衣鬼估计也就五六百米的样子,王开迈着大步呼呼啦啦走了过去,众人的目光聚焦在他身上,紧张无比。
“大哥,王开没问题”郑光问道。
“放心吧,到现在为止,除了不戒那个变态,我还没发现谁能够和铁牛一拼呢。”陆良摆摆手,目光放在王开身上不说话了。
就见那王开大步流星走过去,到了距离那树林差不多五六十米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
“大哥,铁牛怎么了?为何停下来!?”张灵问道。
“我哪里知道。”陆良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了。按照王开的性格,应该是一路狂奔过去一通猛砸才是,怎么停下来。
再见那王开,停顿了一段时间之后,忽然大叫几声举起大锤朝着那女鬼就冲了过去,眼看是要发飙了。
“铁牛要发狠了!铁牛要发狠了!”郑光等人也都兴奋了起来。
“啊也!”就在大家做足了要看好戏的心理准备的时候,就要冲到那女鬼跟前的王开,忽然惨叫一声仰面朝天摔倒在地,再也没有爬起来!
“大哥,不会真的遇到了鬼了吧!”郑光声音颤抖,脸都白了!
##########
到底是什么?呵呵,猜到有奖噢。
第二章送到,求推荐收藏!
第198章 德公身化白骨(求月票!)
彩棺里面的皮尸一出来。众人就觉得仿佛站在了死神的面前,现在的情况,单凭陆良一个人,胜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一点,连陆良自己都知道。
但是接下来陆良对待那皮尸的举动,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面对着皮尸,陆良弯身鞠躬,态度极其恭敬。
“大哥!你昏头了不成!”
“大哥,那可是皮尸!”
郑光等人全都叫了起来。
“各位,你们也过来,拜一拜你们一直讲到的那个人吧。”陆良看着那个皮尸,声音异常的沉重。
“哪个人?”郑光完全被搞得晕头了。
“二弟,你们之前说到这个人都是崇拜之情溢于言表,现在见到了,却不认识了。”陆良摇了摇头。
“大哥!你的意思是,这,这皮尸是……是……是伍子胥!?”郑光惊讶得下巴差点掉在地上。
“不错,正是伍子胥。”陆良点了点头,态度异常的肯定。
“大哥,这皮尸怎么可能是伍子胥!”袁方大叫了起来。
伍子胥,在苏州人的心目中。那几乎是正义和神的象征,而眼前的这个皮尸,乃是少有的邪物,二者怎么可能等同起来。
“你们看看那皮尸身上的袍子。”陆良指了指。
众人放眼望过,见那皮尸身上的袍子,竟然是丝甲所成,虽然经历了岁月沧桑破损得很厉害,但是上面还是能够看到一个个古吴字的“伍”字。
“大哥,身上有这个字的,不一定就是伍子胥呀。”张灵反驳了起来。
“可是你们别忘记了,这里可是胥城的内部。”一旁的阿胡子祝枝山似乎站到了这边了。
“除了这里是消失千年的胥城之外,还有一个证据可以证明眼前的这个人绝对是伍子胥。”陆良指了指那皮尸的面部:“你们看他的眼睛。”
经过陆良这么一指点,众人才注意到,那皮尸的眼眶空空荡荡,竟然没有了眼珠,而那空荡的眼眶之上,却有着巨大的伤口,一看就知道是利物割伤的。
“伍子胥自刎的传说,你们还记得吗?”陆良转身问郑光道。
伍子胥的传说,在苏州几乎是妇孺皆知,郑光自然倒背如流。
当年吴越大战,越国战败,伍子胥看出勾践的野心,劝吴王斩草除根却没有被采用,吴王重用伯嚭为太宰,这是一个只会溜须拍马喜欢美色金银的小人,勾践贿赂伯嚭忽悠住了吴王。逐渐坐大,而刚正的伍子胥更是成为了伯嚭的眼中钉,伯嚭向吴王进谗言,说伍子胥把儿子送到齐国就是为了背叛吴国,吴王信以为真,就用属娄剑赐伍子胥死。
伍子胥视死如归,临死的时候对邻人说:“我死后,把我的双眼挖出来悬挂吴京之东门上,以看越国军队入城灭吴。”果然,伍子胥死后十年,越灭吴。
这样的一个故事,被流传千年,人们赞叹伍子胥的目光远大,惋惜他的冤死,更敬佩他的正直。而现在,这个皮尸空荡荡的眼窝,加上之前的种种和伍子胥有关的证据,已经能够证明眼前的这个皮尸,的确是伍子胥的真身。
历史上这么轰轰烈烈的将领,千年之后竟然化身为这样的一具皮尸,实在是让陆良心里面不是滋味。
但是也正是因为当初伍子胥一腔怨念屈辱而死。那股暴戾之气始终未散,所以才会成为这样的一具皮尸,而且产生尸虺那样的邪物吧。
而这,是机缘巧合,也似乎是一种必然了。
“大哥,我们认得他是伍子胥,可他并不一定认识我们,拼了吧!”郑光这个时候却清醒无比,不管这家伙是谁,现在他可是一具皮尸,对于众人来说,那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你死我活。
而那皮尸,静静地悬浮在那里,并没有立刻向众人进攻,仿佛是在犹豫着什么。
这个景象,也落到了陆良的眼里。
照理说,皮尸一见到人气,应该疯狂进攻吞噬人的血肉才是,为何他却有些躲避呢。
这个问题陆良是想不通了,而且他也没有时间想,毕竟郑光刚才说的那话,绝对是真理。
奶奶的,我拜你一拜,那是因为你是伍子胥,我敬重你的刚烈和正义,接下来,在我眼里你就是一具皮尸,我和你。只有一战了。
“石头让开!”陆良拎着鬼切,大步上前,咬破舌尖,大喊一声:“急急如律令!破!”
那杏黄小旗摆成的九宫八卦阵,顿时旋转起来,将那皮尸包裹其中,陆良不敢怠慢,更是接着祭起了九枚破军钱,显然是要先下手为强。
那皮尸意识到陆良的目的,身体快速旋转就要多出那杏黄旗阵,但是陆良早就意识到了,哪里肯放过这样的一个机会。
“九宫八卦,老祖在此,神鬼皆煞!杀!”陆良闭目咬舌,念动了咒语。
轰轰轰!
就看见那几十个雄黄小旗,竟然一齐爆裂,整个空间里面都弥满了一阵阵浓密的黄色烟雾,烟雾之中,闪现出一个个张牙舞爪的灵兽来!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貔貅、麒麟……一个个灵兽,咆啸连连,翻腾着向那皮尸扑去。
这情景看得众人眼花缭乱,虽然众人不清楚陆良这是用了什么招数,但是都明白。陆良这一次是暴了这堪称法宝的杏黄棋阵!
这些灵兽的威力,别说是一般的怨念,就算是少有的邪物也不可能抵挡,为了制伏皮尸,陆良管不了这么多了,硬生生地把这个不知道传了多少代的杏黄旗阵给费了!
奶奶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拼了!
漫天的黄色粉尘,呼啸连连的灵兽法阵!
就见那灵兽扑向皮尸的时候,皮尸身上冒出了一阵阵的白烟,轻飘飘的身体变得千疮百孔,似乎十分的痛苦。
而那些灵兽。有些穿过皮尸的身体之后,就顿时消散化为虚空。
这法阵威力虽然巨大,但是持续的时间不可能太长,不知道能不能够制伏那皮尸。
灵兽一个个地消散,黄雾慢慢沉寂了下来,而最后这一切喧闹都化为寂静的时候,那皮尸几乎成为了一具残尸,身上的很多部分都不存在了,一个窟窿接着一个窟窿,但是却依然屹立在那里。
这一劫,他竟然扛了过来!
见爆了杏黄旗阵竟然没有制伏这皮尸,陆良不知道是心里吃惊还是因为伤了内力,眼前一黑,一口鲜血就喷了出来,身体直直向后倒去。
“大哥!”郑光一把抱住了陆良。
嗖!那皮尸虽然遭受了重创,但是也彻底被激怒了,身形如电,伸出利爪,飞速向陆良分来,显然要置陆良于死地!
“君则让开!”就在这个时候,一道身影挡在了陆良跟前,唰唰唰,对着那皮尸,剑光顿起!
郑光拖着陆良,借着这个机会跑开了,而陆良在几乎昏厥之中,看到替他抵挡的不是别人,正是太监王越。
身体消瘦的王越,是真人不lou相,也只是进了这大墓,陆良才发现他的一身好功夫。面对着这皮尸,王越也就不藏着掖着了,挥舞着那把寒光闪闪的好剑,辗转腾挪,剑气凌厉,显然是拼了一把老命了。
“德公!你不是他的对手,速速退下!速速退下!”看着王越花白的头发。陆良心里面一酸,王越虽然一身的好功夫,但是毕竟是个凡人,如何是那皮尸的对手!而且,那皮尸还是大名鼎鼎的杀神伍子胥!
“君则,某虚活了几十年,多亏先帝提携,先帝托付给我这么重要的一件事情,竟然被我办砸了,这样的一个地方,竟然成了这些邪物藏身之地,某愧对先帝!今日,拼了也罢!”
王越一生对他的那个老主子忠心耿耿,这件事情成为了王越一辈子最重大的事情,原来以为自己报了老主子的恩情,没想到事情却成为了这样。
老王越恼怒叠加,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一心要铲除这些魑魅魍魉,哪里听得进陆良的话。
“德公!德公呀!”陆良摇摇晃晃站起来,便要向前帮忙。
王越虽然一身功夫,虽然剑气凌人,却根本伤不了那皮尸。皮尸动作飞快,绕着王越的身体上下翻飞,王越根本无可奈何。
“德公!闪开!”陆良大步向前,就要出手,却听见了王越的一声惨叫!
“妖孽!妖……”王越的惨叫声,无比凄厉。
而在众目睽睽之下,极其邪行的一幕上演了!
那皮尸趁着王越不注意,从上空落下,一下子罩住了王越。
原本看起来轻飘飘的人皮,嗖的一下裹住了王越的身体,而且那皮锋利如刀子,越是见到血越是收缩得紧,王越被罩住,很快身体血流如注,而且啪啦啪啦传来了身体内骨头断裂的声响,原本就瘦削的身体一下子被缩得如同孩童一般,血,从王越的七窍喷出,老头子双目突出,显然是活不成了。
而那皮尸,如同一张大嘴一般,瞬间就将王越吞噬了下去,王越流出来的血,一滴没剩,全都被吸收到了皮囊之中,紧接着,咣当一声,从那皮尸中落下了一具瘦小的破碎白骨,那正是王越的。
再看那皮尸,原本残破不堪的皮囊不但恢复如初,反而越发的完整起来。
“我杀了你!”看到王越遇难,陆良怒从心起,大吼着冲了过去。
第199章 生死咒(求月票)
王越忠心耿耿一辈子。倒头来却死在了皮尸的手里面,让陆良感慨不已。
王越这个人,虽然陆良之前觉得是个心黑手辣的镇守太监,但是这么长时间相处下来,陆良还是认为起码他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一个正直的人。别的不说,但是他对先帝的那一份忠诚就已经难能可贵了。这一路上来,王越的所作所为,也是可圈可点,别人不知道怎么想,起码陆良自始至终都把他当作自己的长辈来看待,就如同对待马脸道人一般。
现在,自己尊敬的这两个长辈竟然都殉难在了这大墓之中,一时之间让陆良火冒三丈。
奶奶的,我可不管你是千年皮尸还是伍子胥了,这一次我便是拼上了小命,也定然让你化骨扬灰!
之前虽然用杏黄旗阵伤到了这千年皮尸,但是看起来这皮尸通过从王越身上吸食精元竟然恢复了不少,陆良提着鬼切往上冲的时候,能够感觉出来那皮尸全身散发出来的阴寒之气。
“伍子胥!我念你忠义,可冤有头债有主。当年害死你的是你那君主,今日你却为祸一方,小爷今日便替天行道!”陆良此时已经完全不知道什么危险了,抄手就把包裹取了出来,一抖手,从包裹里面掏出了大巴的黄色符咒,扬手撒开,漫天飘飘荡荡!
不过那皮尸显然对这些符咒不值一顾,他立在那里,看着陆良,喉咙里面发出了咯咯的响声,那响声让人毛骨悚然。
“少爷!不可!不可!”杨忠这个时候已经醒来了,看到那飘扬的符咒,大急。
别人或许觉得这些符咒实在是稀松平常,可杨忠知道这其中的奥妙。
“少爷,使不得呀,你这是何苦!这生死咒,你可不能用呀!”杨忠急得眼泪都掉了下来。
道门之中,咒符甚多,被说降妖除魔了,就算是平日里面随便做个超度的法事,道士们都要画上个符咒来,可以说,道门中的符咒种类不计其数,数目也就更说不清楚了。而在堪舆界,尤其是在形势一派中,最厉害的也是最要命的符咒。就是生死咒了。
别的符咒,都是根据制符者的法力来发挥威力,使用之后,制符者不会有任何的损伤,但是生死咒不一样。生死咒,顾名思义,一旦使用,那便是把自己的性命堵上了,如果符咒显灵,那还好说,但是如果符咒没有功用,自己的一条小命也就要被吞噬了。
而之所以叫生死咒,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借助这种几乎类似于生死契约的形式向灵兽道神借法力,所以生死咒一旦发出,制符者本身的功力也会激增,这也是很到修道之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在陷入绝境的时候选择使用生死咒最根本的一个原因了。
现在,已经被逼到这样的程度了,陆良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一般人使用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