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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请放过白月光-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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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叶父叶母更想问关于她对象的事情,可又不怕刚见面为这这事闹矛盾,只能勉强压下。
快到中午的时候,叶桑桑站起来说去做饭,叶母哪里肯,想在城里的时候,她宁可自己忙点累点,都很少叫叶桑桑搭手,如今到乡下,自己女儿都要上灶台做饭,哪怕知道这是必须的,可还是心疼的不得了。
叶母想自己去做饭,被叶桑桑按下,虽然清水村距离县城不远,但又不像后世那样交通发达,从家里到这里,一路奔波,她哪能让叶母又去做饭。
其实叶母和叶父更想问
叶桑桑正打算进厨房,大门忽然被推开,刚刚像风一样的女子林夏左右鱼右手鸭、猪肉和蔬菜的走进来。
叶父叶母一看林夏那样子,立刻瞪大眼睛。
这不是刚才那个像混混一样的女人吗?
林夏瞄到叶父叶母的时候一阵心虚,不敢看他们,只能眼睛死死的盯着叶桑桑,傻里傻气的笑道:“还没做中午饭吧,这个给你,咱…咱…你父母好不容来,你做点好的招待。”
虽然林夏在逃离叶父叶母的视线后,恨不能一辈子再不出现,可眼看马上就到吃饭时间,想想叶桑桑那恐怕没什么好招待自己未来爸妈的食材,这才硬着头皮提东西进来,就希望叶父叶母看在自己殷勤的份上忘记刚才发生的事情。
不过那两人灼热的目光盯在她身上,她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林夏轻咳了一声,放下满身的肉和菜,转身就想跑。
不过这一次叶桑桑可没给她想跑的机会,揪着她的衣袖将人拽住,林夏本来能轻而易举把自己衣服抽出来,可怕不小心将人伤着,又怕叶桑桑生气,只能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不敢动。
叶桑桑拽着她来到叶父叶母面前,笑盈盈的介绍:“爸妈,这就是我谈的对象,她叫林夏,是生产的大队长的女儿,人非常好。”
林夏这会都快把自己脑袋埋在胸里,更恨不能地上有个洞钻进去,叶父叶母两人看了眼想跑路又碍于衣袖被抓着动都不敢动一下的林夏,又相互对视了一眼。
林夏个子高挑,虽然身材纤细,可往那一站,还是给人一种压迫感,尤其是之前还满脸凶恶和嚣张,简直像是一头凶狠的狼,可现在嘛,就像一只被抓住命脉委屈巴巴的熊。
判若两人。
叶父叶母虽然对叶桑桑的介绍大吃一惊,很想当面戳穿林夏刚才做的事,并强烈拒绝自己女儿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可看林夏现在这样子,声音卡在喉咙里就说不出一句话。
“那你先进去做饭,我们和这位姑娘聊几句。”叶母沉默了会,开口赶人。
叶桑桑有些惊讶,原以为叶父叶母飞快的赶过来是要反对她们你的事,没想到竟然如此和蔼可亲。但不管怎么样,父母态度软和总比强烈排斥好,叶桑桑毫不客气的将林夏仍在院子里面对狂风暴雨。
林夏黑漆漆的丹凤眼委屈巴巴的看着叶桑桑抛弃她的背影,萧瑟的像是秋天的落叶。等厨房门在她视线中关上,她最后一抹希望也被毫不留情的切断。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这个别开生面的见面,第一次就把人把自己形象毁掉,并得罪自己未来岳父岳母,咱们的夏夏想死的心都有了
第12章 幸福八零
叶父叶母一开始看到叶桑桑写信说想嫁人的时候就大发雷霆,他们知道乡下里苦,就怕女儿万一因受不了苦被人骗的想结婚,那未来还不得完了,所以才一直不留余力的寄钱和票,就是想让女儿生活好点,这样就不会被点小惠小利给迷花眼。没想到担心的事情还真的发生了。
生过气后,叶父叶母觉得写信阻止没用,想都没想就直接买票下乡跑过来。
刚坐上火车的时候还想着到时候一定不能同意叶桑桑和人结婚,男的不行,女的就更不行。
但在路上时间长了,两人一肚子里怒火渐渐消散,这才认真思考,如果叶桑桑的这个对象对他们女儿是真的好,家里人不难相处,并且条件也不错,他们也干脆不要反对了。
毕竟下乡还不知道何时能回城,没看最早一批到现在已经快十年了还没消息,他们总不能让女儿熬成老姑娘,万一一辈子回不来,这年龄又大了,就更难再找到好的。
不过女儿竟然看上的是个女的,叶父叶母很担心,倒也不是排斥女女,就是怕乡下要干农活,又累又苦,两个女姑娘在一起,怎么能干得了重活,时间久了日子肯定不好过,要不还是给女儿看个男的?
好容易做好心理建设,结果一进村就遇到一伙子流氓混混,带头的还是个女的,差点没把叶父叶母两人吓出心脏病来。
他们当初给女儿报名下乡的时候就找了无数关系托人将女儿分到这个富饶又距离县城近的清水村,就是觉得富饶的村子女儿不会太吃苦,环境治安也会不错。
结果没想到这里还有这样的地痞流氓,自己女儿长得那么好看,万一被欺负了可咋办。
但万万想不到,自己女儿对象竟然就是这个女流氓头子!!
叶父叶母差点眼前一黑晕过去,可刚才看这么一个凶狠的女人只是被自己女儿抓住衣袖就动都不敢动一下,现在虽然一脸想跑,可又碍于他们和自己女儿的关系,蔫头耷耳的乖乖站这,像是一只被欺负了的可怜大狗,叶父叶母就有点想笑。
厨房里叶桑桑一边切菜,一边好奇林夏会和自己父母谈什么,就偷偷伸长脖子透过窗外看,结果一个不小心切到手指。
叶桑桑疼得一下子将菜刀扔到地上,抱着自己受伤的手指头吸了口冷气。
厨房里忽然传来哐当的声音,将外面的林夏和叶父叶母吓了一跳,叶父叶母正抬脚想冲进去查看情况,就见林夏宛如一团龙卷风一样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
门被她大力推开,等看见叶桑桑捧着的纤细白嫩手指渗出鲜红的血后,脸色立刻变了。
叶桑桑手指又细又白,鲜红的血争先恐后的往外流,与白嫩的手指形成鲜明对比,看起来极为骇人。
“怎么回事?”林夏握住叶桑桑手,急的想找东西给她包上,但摸摸口袋,里面只有早上擦过汗的手帕,不干净。
林夏一咬牙,低头含住叶桑桑那根手指头。
切出来的伤口除了一点刺痛外,也没什么大碍的,随便用纸包裹一下,一会就不流血。
可偏偏林夏刚才在切辣椒,手上全是辣椒味道,被刀切破皮,辣椒外伴随刀刃上的辣椒钻进去。这也是林夏在被切了手指后一动不动的原因,用手捂住肯定雪上加霜。
“别……”叶桑桑正想拒绝,指尖一热,林夏已经含住手指。
一入口,林夏身体就僵住了。
好辣!!
毫无防备的林夏辣的眼泪都快涌出来,下意识的张开口吐出手指,鲜血再次渗出来。
叶桑桑无奈的道:“准备和你说,你动作也太快了,现在赶快松开吧,帮我拿块手帕。”
林夏看着那鲜红的血丝,觉得那样太浪费时间,辣是辣的人头皮发麻,可林夏还是深吸一口气强忍着辣意再次含进去。
叶父叶母一进来就看到林夏含着自己女儿手指的样子,叶母眉心一跳,担心的道:“是不是切成到手指了。”
叶桑桑无奈的点头:“正在切辣椒,意外。”
辣椒,叶母看了眼林夏,她也不是没切过辣椒,每次都是满手的辣味,一直等做晚饭那味道也下不去,都不敢随便乱动眼睛,就怕辣到。
林夏这……
林夏顾不上站在门口的叶父叶母,松开唇,看见伤口不怎么流血后,终于松了口气,满脸心疼:“我去找帕子给你绑住。”
说着就去找手帕,她动作很快,都没用半分钟就回来,满脸认真的给叶桑桑包好,将人赶出去道:“你去外面休会,我来做饭。”
叶桑桑还没见过林夏做饭,好奇的问:“你会做?”
林夏当然不会,但未来岳父岳母在,她怎么能丢脸!
林夏努力绷着脸,一脸自信的保证:“我会,你快去休息。”她是没做过饭,但又不是没进过厨房,许多做饭的步骤还是会的。
叶桑桑看她如此固执,只好和叶父叶母出去,叶父叶母满脸复杂的和叶桑桑谈了一下关于林夏的事情。
他们一开始确实对林夏感官不好,可就凭林夏提来的这些东西还有刚才的表现,能就看出这个林夏对自己女儿还算好。
满手的辣味都能下得去嘴,就连叶父自己也做不到,而且据叶桑桑口叙述,林夏这姑娘力气比一般男的大,田里的活都帮她干了,连一点积分也不要。
林林总总,叶父叶母也觉得林夏这样的打着灯笼都很难找到,可两人还是犹豫……
林夏第一次做饭,但还算有天赋,做的饭虽然不如叶桑桑的好吃,却也能下咽。
林夏战战兢兢的和叶桑桑坐在一起,陪叶父叶母用餐,胳膊僵硬的像机器人,夹菜都好几次没夹住,她越紧张,就越容易犯错,到最后,脑门上都冒出冷汗了。
叶桑桑忍俊不禁的帮她夹了一块肉:“慢点吃,不着急。”
林夏握着筷子的手全是冷汗,叶桑桑的举动满心温暖,高兴地都快哭了。
晚上叶母就住在女知青的房子里,房子大,炕长,女知青少,还有很多空位可以睡人,叶父就住在男知青的房屋。
不过两人来的时候太匆忙,完全没考虑睡觉的问题,好在林夏先一步从自己家里拿了两床被褥,新毛巾脸盆,喝水杯等等,总之细心地不能再细心。
叶父叶母本来还对林夏有些排斥,可看林夏对自己女儿这么好,态度终于慢慢软化,又多呆了两天后观察,林夏确实不错,虽然还是担心林夏婚前婚后两样,可到底每个人都没法看到里子,他们也不可能一辈子在这里陪着。
在两天后,叶父叶母终于松口,这让林夏高兴地差点蹦跶起来。
婚事当然不可能和林夏这个小屁孩谈,在林夏告诉自己父母后,林母林父两人趁知情院的人都上工后,提着一些点心来到知情院,坐在院子的桌子上和叶父叶母见了面。
经过一番交流,叶父叶母觉得林夏的父母不是个混人,也不像是恶婆婆,林夏父母也觉得叶父叶母谈吐和品性不错,双方父母一拍即合,谈论起结婚的日子。
第13章 幸福八零
按照村子里的惯例,就算是结婚定日子,也得半年左右,毕竟房子家具被子什么的,都需要时间准备。
尤其是林夏父母之前还没给林夏准备,他们当初是打算把林夏嫁出去,所以准备的是嫁妆,但现在林夏是要娶个美娇娘回来,之前准备的大部分东西都没办法用。
但叶父叶母没法在清水村呆太久,就将婚事定在三天后。虽然匆忙了点,但也没办法,而且三天后的那个时间,也是最近这几天的吉日。
日子商量好,接着就是彩礼。叶父叶母心疼叶桑桑,也没打算卖女儿,就意思意思要了点,而且他们也打算将林夏给的彩礼在结婚后偷偷塞给叶桑桑,让叶桑桑手上捏点钱,以后日子好过点。
不过林家也没吝啬,彩礼给了两张大团结,在现如今这个白面大米一斤也只需要一毛五,玉米粉一斤八毛钱的年代里,一百块钱就是叶家也得不吃不喝挣半个年多才能挣下,林夏一下子给出两张大团结,别说是在村子,就是在城里也不常见。
这样的大手笔,一下子让叶父叶母心里欣喜很多,虽然说他们不在乎彩礼,可彩礼给多少,也代表对方家里对他们女儿有多重视。
不过彩礼除了钱之外,林夏父母还愿意出三转一响里的三转和三十六条腿。
所谓的三转,就是自行车,手表还有缝纫机,三十六条腿就是大衣柜、五斗橱、床头柜、小方桌,四条板凳和一个床头柜。
林夏这是下了大血本,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这三样无论是哪样在现如今都是奢侈品,当初叶父叶母结婚时,叶家也只给配了一个缝纫机。
主要是三样东西,除了需要非常多的钱外,还需要票,无论是这三个的哪样票,一般农村里,一辈子都攒不下去一张。
叶父叶母倒是攒下一张自行车票,但在叶桑桑哥哥结婚的时候给用了。
叶父叶母被这么丰厚的彩礼吓了一跳,虽说这些彩礼只是到他们手上转一圈,可还是有些震惊。
三转和三十六条腿,别说是村子里,就是城里吃商品粮的,也没有这么多。
叶父叶母没想到林家家庭条件这么好,心里最后两个担忧也去掉一个。以林家富裕的情况,就是林夏和叶桑桑两人工分不够吃,恐怕也不会饿肚子。
不过叶父叶母倒是想岔了,其实林父林母一开始压根只想给个缝纫机和自行车做彩礼,自行车是早先林夏就买了的,缝纫机是他们自己给添加的,就是这,在整个村子里也绝对有面子,估计没几个能越过,哪知道林夏一听就坚持反对,一定要弄上个三转一响。
在林夏心里,她的桑桑值得最好的东西,所以一定要给个三转一响,不过林父林母可没这么多钱和票,但林夏有啊,直接要自己添,林父林母没办法,只好答应。
但叶桑桑在知道里面竟然还有缝纫机这个东西后,立刻坚决反对,别说是缝纫机,她就连针线都不会用,后世她的衣服别说是有破洞,就是还没穿旧,等明年出新款也会添上几件,至于之前买的,早就成压箱底或者扔了,所以压根不会动针线。
她穿过来时又恰好是下乡的时间节点,原身虽然会,但她没有继承原身的这项本领。所以对她来说,缝纫机就是个装饰品,花真的多钱和票买这么个装饰品放家里,她是疯了还是傻了。
再者,村子里和知情院还是有些脸皮后的人,到时候往她家里一座,死皮赖脸的要用,久而久之,也挺招人烦的。
于是,对自己父母偶尔会叛逆不听话的林夏,本着老婆最大,老婆说什么是什么的林夏,叶桑桑一开口说不要并讲述原因后,林夏立刻答应。
彩礼问题解决,唯一发愁的就是房子问题。叶桑桑在知情院出嫁,不太方便,林夏父母和自己三个儿子和媳妇商量后,决定将原本打算给老二和老三的房子其中一个提前分给林夏,等婚礼后,再给老三重新盖新房。
老三媳妇觉得无所谓,他们都不是事多的人,林夏父母好说话,从来不苛刻儿媳,再加上条件好,也都是公平对待,他们日子过得舒服,压根不想为一点事情就闹,不然不好过的肯定是自己。
而且婆婆和公公都说了,等婚事完后重新盖新房子。更何况,她现在怀孕,在婆婆家有婆婆关照,一个人住总是不太方便。
林夏二哥和三哥的房子是早就建好的,就为了将来林夏嫁人后就给分家,不过现在嘛,让林夏占了便宜。
林夏提前招呼小伙伴们将新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并细心地用驱蚊草把里面蚊子杀死,之后又铺上松软的被子褥子,将叶父叶母和叶桑桑迎接过来。
房子准备好,家具这些得叶林夏父母操心的事,被子褥子什么的,叶父叶母出钱,林父林母找关系帮忙买。
除此外,最重要的东西,嫁衣。
叶父叶母给叶桑桑钱和票让她去百货大楼挑一身嫁衣,毕竟结婚太匆忙,自己做耗费的时间太久。
林夏骑着自行车载着叶桑桑去百货大楼,一路上眉飞色舞,脸上的笑容就没下去过,叶桑桑看她高兴地成这样,心里不仅暗骂了一声傻子,但唇角却微微翘起,她一笑,一双清澈的杏眸就弯起来,配上粉嫩的脸颊,看起来像是桃花瓣一样,粉嫩可人。
两人在百货大楼里逛了许久,以叶桑桑后世的眼光,是实在看不上现在这些衣服款式的。
挑来挑去,林夏最后选择了一件大红色裙子,上身衬衣样式,下身长及脚踝的百褶裙,裙子和上衣连在一起,虽然俗气了点,但林夏皮肤白,长的又好看,配上这样红的衣服,让她淡漠的漂亮中多了丝艳丽。
鞋子买的是红色的绣花鞋,这年头,红色这么亮眼衣服鞋子等等都不好找,因为在最初的wenge后没几年,就开始打压走资派,而这样的颜色,再很多人眼中,就是走资派,为了避免被pi斗,大部分人都只敢穿颜色暗沉不明亮的衣服,至于款式,当时是越不新潮越好。
不过结婚类外。
叶桑桑让售货员包好衣服后,正准备掏钱和票,就被林夏眼疾手快的付出去,并且理直气壮的道:“我们都马上结婚,是一家人了,我的和你的有什么区别。”
叶桑桑忍俊不禁的打趣:“当然有区别。”
林夏脸上笑容一僵,漆黑的眼睛有些黯然,看起来委屈巴巴,像只耷拉耳朵被人抛弃的小狗。
叶桑桑眉眼弯弯:“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嘛,当然还是我的。”
林夏:“……”
虽然后面的话让林夏失落,但前面那话她又觉得高兴,她的东西自然是叶桑桑的,那四舍五入,她也就是叶桑桑的。
想到这,林夏不仅面红耳赤,身体升温,都不敢看叶桑桑笑盈盈的脸颊。
叶桑桑:“??”
所以林夏这幅害羞又有点激动地小眼神到底什么意思?她说了什么羞羞的话了吗?
叶桑桑觉得有些郁闷,不就是后世普通的一个玩笑话吗?
买好衣服鞋子后,时间还早,林夏带着叶桑桑来到家电这,指着玻璃柜里摆放仔细的手表道:“喜欢哪个,我怕自己买的你不喜欢,到时候当做是给你的彩礼。”
手表?叶桑桑眨巴眼睛,原身有一个,是初中上学时原身看班上有个长的漂亮的姑娘买了块手表各种炫耀,就磨着父母也买了块。
这时候手表是贵重物,原身虽然保护的很好,可再怎么小心翼翼,随着时间的流逝还是有些磨损,但看时间绝对没问题。
“我已经有一块,你给自己买块吧。”这个年代的手表实在没后世好看,叶桑桑没有一点购买欲望,能用就成,而且她林夏平日里手上没戴手表。
在叶桑桑再三坚持下,林夏终于同意给自己买块手表,她特意挑选了一块与叶桑桑手腕上手表相似的,付过钱和票后,将新手表塞给叶桑桑,旧的自己拿着。
叶桑桑笑眯眯的道:“没想到你竟然这么有钱啊。”
林夏眉开眼笑的将口袋里的一沓钱和票逃出来,塞到叶桑桑手上,用一种炫耀般的得意语气道:“我的就是你的,都给你拿着,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叶桑桑低头看着这么多张大团结和零钱,加起来至少有五百块,她早就感觉到林夏有钱,却没想到她这么有钱。
叶桑桑诧异的看着林夏:“这么多。”
林夏看叶桑桑亮晶晶的眼睛,没忍住,朝前靠近了一些,距离近了,便清晰的看尽叶桑桑随着眼睛眨啊眨颤动的睫毛,浓密卷翘,这一颤一颤,好像一个羽毛轻轻在她心上扫,让她一阵心痒,很想伸手摸一摸。
第14章 幸福八零
林夏克制着自己蠢蠢欲动的右手,重重点头:“家里还有一些,等结婚了,都交给你。”
这点钱,是她今天出门时特意给叶桑桑购物用的,剩余的以后结婚家用。
想到结婚,林夏就美滋滋的,脸上神色也更加兴奋,好像已经看到未来美好的生活。
叶桑桑看她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睫毛看,又看她咕咚咽口水,就立刻猜到她心里想法。
别说林夏,就叶桑桑自己,以前上学时看到同桌或者朋友长卷的睫毛,都恨不能把玩两下,她完全理解这种蠢蠢欲动的想法,但她没打算现在就满足对方。
在百货大楼里转了一圈,叶桑桑实在没什么想买的,就和林夏在供销社买了点菜,骑自行车回去。
两人在县城耽误的时间多,回去后就是下午吃饭点,林夏骑着自行车将人送到自己父母给分的房子,虽然很不想离开叶桑桑,但又不好意思呆这,虽然这房子是自己的。
于是林夏一步三回头的推着自行车依依不舍,但被依依不舍的人却是头也没回的提着衣服和菜进去家门,还顺带将门给关上。
听着那干脆利落的关门声,林夏整个人都蔫了,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骑着自行车回自己的家。
叶桑桑回去后叶母就迫不及待的要看叶桑桑买的嫁衣,对叶桑桑挑选的这身衣服觉得非常满意,满脸喜色:“我女儿穿这个,到时候一定非常漂亮。”
叶桑桑笑了笑没说话,手伸口袋把叶母早晨给自己的递过去:“衣服和鞋都是她给的钱,这钱就没动。”
叶母有些惊讶,不过没收这钱,将她拿着还给林夏,林家给了那么多彩礼,他们哪好意思还让林夏掏钱买嫁衣。
叶桑桑看叶母坚持不肯收,只好拿回去,但她知道这钱林夏肯定也不会收,干脆当自己的私房钱。
将衣服重新叠好,叶桑桑和叶母去厨房做饭,本来叶母是不想让叶桑桑帮忙的,但叶桑桑坚持要,林母只好答应。
一家三口在院子里吃完饭,天已经黑下来,叶母这次坚持不让叶桑桑洗碗,将人推出厨房,叶桑桑只好端着盆和毛巾打水洗漱,但从厨房倒完热水,无意间往外看了眼,发现大门口多了一道漆黑拉长的身影,横在大门口。
她微微惊了一下,等定眼看清楚那是谁后,又惊讶又无言,放下手中的盆和毛巾,走到门口将门打开。
正斜倚门旁边墙上林夏正捧着叶桑桑受伤处常戴的那块手表,她本来是无聊,双手插在包里,结果摸到这个硬物,拿出来放在月光下抚摸,上面虽然没有之前的余温,但大约是经常佩戴的关系,林夏几乎能闻到上面沾染着的淡淡香味,一个没忍住,将手表凑到自己鼻尖深深地吸了口气,脑海中浮现出林夏洁白光滑的肌肤和样子。
正是这个时候,门忽然被推开,接着就是叶桑桑清脆柔软,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你怎么在这?”
林夏吓了一跳差点将手表给扔出去,好在抓的紧,缩回手后就往包里塞,一张脸烧的耳廓都泛红,好在夜色深,他又处在墙的阴影下,叶桑桑应该没法看清楚,林夏假装镇定的板着脸看向叶桑桑,然后有些紧张的摇头:“没什么。”
林夏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吃完下午饭神出鬼差的就跑过来,直到看见叶家关上的大门这才反应过来,但她又不好意思敲门,毕竟岳父岳母还在呢。
“我就…就是随…便走走,哈哈…随便走走而已。”林夏结结巴巴,说完后,不太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
叶桑桑杏眸含笑,随便走走?这话骗小朋友还差不多,林夏父母给准备的房子距离林夏还是有些距离的,再怎么随便走,怎么可能走到这,但叶桑桑没拆穿这个小傻瓜的谎话:“你吃晚饭了没?”
看叶桑桑好像没发现自己刚才的举动,林夏提起的心请放下来,重重的点头:“吃了。”
叶桑桑摸了摸自己微微鼓起的小肚子:“我也吃了,有点饱,那我们散散步?”
村子里很寂静,又入秋,树上聒噪的蝉也销声匿迹,明亮的月光洒在大地上,好像给村子披上了一层银纱,虽然村里人家很少晚上点蜡烛,没有光亮照出来,但只靠月光也能看的清楚路。
叶桑桑呼吸着七十年代末的新鲜空气,仰头望着蓝黑色天空上闪烁的群星,微风吹来,将她披散在肩头的长发吹得飘起来,叶桑桑舒服的微微眯上眼睛。
林夏目光时不时飘向叶桑桑,看她满脸享受,心里也不禁高兴起来。其实搁在以往,她绝对会认为大晚上散步的人是傻逼,可现在……
林夏看着距离自己两个拳头距离的叶桑桑,没忍住朝她跟前悄悄挪了一下。
两个字,幸福!
挪了一个拳头的位置后,林夏就发现自己的胳膊时不时可以蹭到叶桑桑胳膊,虽然隔着两层衣服,感觉不到什么,可林夏还是克制不住的激动。
她与她的距离更近了一点呢,再来三个字。
好幸福!
林夏激动地无与伦比,继续和叶桑桑肩并肩的往前走,然后她发现,自己的影子和叶桑桑的重叠了!!
林夏愣了一下,没多时开始傻笑起来,眼睛时不时的朝影子位置看,一个不小心,左脚绊倒右脚,身子直直的朝前倒去。
叶桑桑发现后连忙伸手去拉,没握住胳膊,倒是直接握住手,终于将人握住。
“怎么这么不小心。”虽然是抱怨,但声音里却带着担忧。
可林夏丝毫没发现,她现在全身僵硬像石头,所有感觉都汇聚在手上。
叶桑桑手抓着她手背手心上,手指触感柔软细滑,小巧细致,大约是吹了夜风的关系,有点微凉。
林夏心跳加速,口干舌燥的看着叶桑桑,想说点什么,但还不等她张嘴,就察觉到叶桑桑的手准备撤退。
动作比脑袋快,在手还没全部溜走的时候,林夏快若闪电的将那只手紧紧握住,包裹在她的掌心里。
柔软细滑,像是丝绸一样,林夏僵硬的合拢掌心,耳廓火辣辣的发烫,面上却强装镇定的看着前方,若无其事的样子。
叶桑桑被林夏忽然握住手,也是小小的紧张了一下,脸颊控制不住的绯红起来,但很快她发现始作俑者比自己还要紧张,并且还一副自己什么事都没做,掩耳盗铃的姿态,就忍不住笑了一声。
“我的手好摸吗?”叶桑桑唇角上扬,笑盈盈凑过去发问,眼中闪过一抹狡黠。
热气吹拂在她的脸颊上,她的脸也瞬间涨红,整个人像是一颗熟透的西红柿,心脏不由自主的疯狂加速跳动,她觉得自己心脏快要从胸膛里飞出来,让她喘不过去,更别说回答叶桑桑的问题。
叶桑桑看她大气都不敢出一声,食指若有似无的在她掌心上勾了一下,轻笑道:“是不好摸吗,那我收回去啦!”
就这么轻轻一下,像是一道电流顺着掌心往四处蔓延,瞬间酥麻了她的身体,林夏猛地咳嗽起来,走路都同手同脚起来,林夏下意识的将她的手紧握住不让它溜走,努力绷着脸,一本正经的教训:“别胡说。”
叶桑桑轻轻眨了下眼睛,装作不知的道:“胡说什么,难道是真的不好摸?”
叶桑桑做出伤心的模样,想将自己的手抽出来,林夏就知道今天自己铁定要给个回答,否则叶桑桑决不罢休,只能闷声闷气的小声道:“好摸。”
叶桑桑还不肯轻易放过,笑着问:“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林夏不想吭声,但她知道,敢不说话,面临的绝对是牵手福利没有,只能涨红着一张脸大声道:“好摸。”
叶桑桑身体一僵,这声音简直堪比搭了喇叭,本来只是想调戏一下林夏,这下子;恐怕周围人家都要听见了吧?叶桑桑也不免紧张起来,低声道:“快走。”
那两个字实在太有歧异了,要是有人好奇的出来看,被看见就麻烦了。
叶桑桑拉着同手同脚的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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