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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国(精校)-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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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碧瑶也没有吱声,只是指了指左手边上的大饼,然后点了点头,再递给了毛孩。接到碧瑶的大饼,毛孩更加的感激涕零,不顾身上的疼痛,硬要从李蛋儿的肩膀上爬下来。毫不夸张的说,“噗通”就是一声跪在了李蛋儿等人的跟前,“哥哥姐姐,谢谢你们。我代我朋友谢谢你们的救命之恩,只可惜无以为报。”

李蛋儿上前扶起了毛孩,微笑了笑,再摇摇头,表示其实没有什么。这一刻,李蛋儿充分的感觉到,萧遂等人在天边正在凝望着他,或许兼济天下,这才是李蛋儿小小的第一步。不过,李蛋儿已经感觉到内心的喜悦,帮助别人是多么的愉快。

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油饼,但是却能救助别人的性命。这样举手之劳就能换来别人的感激涕零,李蛋儿越发的觉得,这个战乱的年代有些许的意思了。人心,也并非凌乱不堪,正是在这样水深火热的年代,你一个小小的身手,或许会被别人永远的牢记于心。

“哥哥姐姐,我这就带你们去看看我的朋友。”说完,也不等李蛋儿是答应不答应,一只小手很快的就牵住了李蛋儿的打手,飞快的向前疾行着。小孩子就是如此的天真,一旦的受了人家的恩惠,就要带着恩人去见一见自己的难友,聊表心中的感激。

唐傲和碧瑶见到如此,无奈何的摇了摇头,只得跟上前去,只留下卖有病的老板阴笑了笑,“这年头傻子还不少,若天天多出这么几个傻子,嘿嘿,我也能够衣食无忧了。唉,生意难做,难做……”

破落的小庙无比的萧瑟,上边还粘着一些蛛网,门边也都破破烂烂的,残缺不全。好在这里能够安身,平时也没有什么人际来往。因此,毛孩和他的朋友才能够寄居此处,求得一个安身之所。

果然,如毛孩所说,他的朋友已经饿晕在地上,脸色也十分的惨白,看来的的确确是饿了许多天左右。刚才买给毛孩的油饼,他一个也没有动,只是叫醒了自己的朋友之后,匆忙的向朋友介绍着:“易俊,你看,这就是我们的恩人,他刚才给我们买了好多的大饼。”

易俊接过了毛孩手里边的大饼,朝着李蛋儿等人深深的跪拜了一下,然后俯身起来,“大恩不言谢,而今我也没有什么回报的,做牛做马那都是一些屁话。这里,有我祖传的一本书籍,名字叫做《蛊术志异》,以前卖给别人的时候,都没有人愿买。所以如果不嫌弃的话,这就送给你们了。”

说着,易俊拿起了一个大饼分给了毛孩。“杨君,你也来一个。”

两个毛孩大口的吃着大饼,或许实在是太饿了,基本上三口一个大饼,不到一颗的时间,两个人的肚子就已经有些饱了。同时,还打着嗝,毫不夸张的说,他们已经是一年没有吃过如此的香的大饼。

自李蛋儿结果《蛊术志异》,这本书的确是太古旧了。书的封面脏兮兮的,发出来一股恶臭扑鼻,书页里边都已经呈现出黄色的页面,还有被虫蛀过的痕迹。所幸的是,这本书在易俊的保护下,并未出现什么掉页的痕迹。

“莫非这是一本小说?”李蛋儿心里边如是想着,志异嘛,不是有一本叫做《聊斋志异》的书么,听名字起来好像是相差不多。

翻着里边的内容,里边的自己倒很是清秀,让人看起来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只不过,这里边的文字大部分都是文言文,之乎者也的没少出现过。而恰恰李蛋儿语文水平不高,对着这些文言文就有一点蛋疼的感觉。幸而是有唐傲和碧瑶两个人,接过李蛋儿手里边的书,仔细的拜读起来。

也是唐傲这样的武功高手,才能读书里边的一些奇妙。原来,这本书是魏国的蛊术大家易老前辈所撰写的,他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够继承自己的蛊术,所以才留下了这本书。显然,易老前辈的遗愿没有达成,否则易俊也不会忍饥挨饿了。

魏国的蛊术很是厉害,能够杀人于无形之中。而易老前辈的蛊术更加的一绝,则是养了一些奇怪的动物,例如蛇蛊、蛙蛊、蚂蚁蛊、毛虫蛊、麻雀蛊、乌龟蛊等类。他们基本上全部寄居在女子的身上,因为只有女子的体内,才能够被这些动物所依靠吸取营养。

当这些动物达到一定的成长状态的时候,能够从人的体内破题而出,进而转化成一种具有危害类的动物。它们能够杀人于无形,同时只效忠于蛊主,成为蛊主最有力的武器。

此种方式,以前也被运用于战争之中,只不过后来绝迹,根本就没有人可以运用这样离奇的蛊术。最为惊人的是,原本这些成为进攻蛊术的动物,也在一夜之间消失殆尽。据说,是被一个叫做蒙放的人采用了织网网罗,然后一把火消灭殆尽。

随着易老前辈的死去,蛊术也成为了一个谜团,易老前辈之前为魏国国师,他在位的时候,基本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敢来侵犯魏国。同时,魏国也不轻易的进攻别的国家,成为了当时最友好的国家之一。可惜,正是因为太过于友好,这才被大康欺凌着。

听着唐傲和碧瑶的解说,李蛋儿也虚惊着,“好厉害!如果蛊术运用到战争中去,将是多么的可怕。除了蛊主,没有人可以驾驭得了这些凶猛异常的动物,也没有人可以知道破除这些蛊术的方法。”

“啊!你们原来会说话啊,你们不是魏国人。”杨君惊讶着,起先还以为李蛋儿等人是哑巴,没有想到他们能说话。孩子就是如此的单纯,并没有往太多复杂的地方去设想,“太好了!果然是恩人有好报,苍天也并未正在的瞎眼。”

唐傲也没有想到,这两个落魄的孩子,其中一个竟然是易老前辈的玄孙。这本书实在是不能落入他人之手,一旦被别人采用,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好在没有人愿意买易俊这本书,这是天下的万幸。

“呵呵,杨君,不是我们不说话,而是刚才实在是不像和那老板说话,那样的人有必要去理么?嘿嘿,你太聪明了,我们不是魏国的,我们是别地来的商人。只是,这件事你们不要说出去了哦。”李蛋儿哄着杨君,反正在离开魏国之前,尽量的不要让别人知道他们是别国的人。

“嗯,不会的。”杨君和易俊点了点头,小毛孩虽说是小毛孩,但是一旦承诺起来,那就一诺千金,没有什么再反悔可言。

“李兄,碧瑶,这本书实在是太邪恶了,不如我们把它给销毁,这样天下就不会再多出来一本《蛊术志异》,你们意下如何?”唐傲皱眉说道,其中里边寄养动物的方式实在是惨烈无比,要寄居在女人的身上,然后破体而出,那么也就意味着这个女人必须死去。然后才能早就这些动物的凶残,一旦如此,天下还有什么安全可言?

听到唐傲要把《蛊术志异》给毁坏,易俊立即就跪了下来,双眼含泪的哀求道:“哥哥,这是我祖爷爷毕生的心血,求你们不要给毁了。”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唐傲能够感受到易俊内心的真切,虽然别人不愿意花一个铜钱去买这本书,但是易俊却愿意用生命守护祖爷爷的心血。而今,能够把它交给李蛋儿等人,是愿意相信李蛋儿等人,会比他更加的珍稀这本书。没有料到,唐傲竟然会提出要求要毁坏这本书。

李蛋儿看到易俊的哀求,也动了情,“唐兄,这本书我们就好好的珍藏着,在我们这里总是安全的。再说,这是易俊祖爷爷的心血,我们不能这样随意的毁坏人家毕生的心血。那样,我们和强盗有什么不一样?”

杨君也在一边点了点头,跑到李蛋儿的身边,怒视着唐傲,“就是就是。这个哥哥比你要好多了,哼。一看你就不是什么好人,呸。”

唐傲无奈何的苦笑着,看了看碧瑶,“碧瑶,你觉得意下如何呢?”

“嗯,我也觉得李蛋儿说得有道理,放在我们这应该还是安全的。只要不被外人抢到这本书,那么蛊术就不复存在,至少,天下还能安宁一段时间。”冷傲的碧瑶没想到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实在是太出乎李蛋儿的意料之外了。

也许,碧瑶并非是真正的那样绝情,只是在裹纱之下的她,完全看不到她的喜怒哀乐,凭空臆想,或许她就是那么的不近人情。事实上,碧瑶也并非那样的女子,完全是看人来行驶自己的性格作风。从这件事情上,就可以判断得出。

总之,《蛊术志异》是保留了下来,希望不会有什么大事发生才妙。

第三十九章黄金换马

小孩就是如此的天真,他们相信李蛋儿和碧瑶,可是就是不肯相信唐傲。非得逼着唐傲拉钩才罢休,无奈何,唐傲只能伸出手指和他们拉钩了事。并且还保证不会毁坏《蛊术志异》,毕竟孩子嘛,都是要哄的,万一他们口不择言的说出了什么秘密的话,那么就会祸及天下人的安危。

对于哄小孩这一套,李蛋儿很是有技巧。“易俊,杨君,你们都给听好了。无论今后发生什么,你们都不能告诉别人曾经有一本《蛊术志异》在你们这,也不能说被人给带走了。你们懂么?”

两孩子或许感觉到事态的严重,点了点头,“嗯,我们听哥哥的。”

“好了,现在我们得离开了,喏,这里还有几十个铜钱,都给你们吧。以后你们可要小心了,如果有什么事情不顺利的话,可以到……”说到这里,李蛋儿欲言又止。“齐国”这两个字是万万不能说出的,即便是出自于善心,害人之心不可有,可是防人之心不可无。特别是在这战乱的年代,李蛋儿已经学会了如何保全自己。

这一点都是出自于逃生的经验,他李蛋儿只能帮到这里,剩下的都得靠天命了。尽管很不信迷信这一套,但是也只能在内心里边安慰安慰一下自己。

在易俊和杨君的注视下,三人出了小庙。再买了一些干粮留作路上填饥,如此一来,他们的兜里可谓是比脸还要干净,如今一个铜钱都没有了。本身还想住店什么的,现在也成为了奢望。城内不许骑马,所以也只能步行,得想办法到城外弄三匹马才是。

说实话,魏国的城内和城外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反而是城外的更加热闹了一点。魏国近来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所以很多农民地位都提高了许多,毕竟战乱的年代,粮草可是比水源更加的值钱。

乡间的劳作也异常的辛苦,几批年迈的老黄牛拖着沉重的步子,跟随在主人的身后一步一步的耕作着,天边艳阳高照,将老汉的身上照得湿漉漉的一身。李蛋儿在远处看了看,大部分的人皮肤都比较的黝黑,或许都是被太阳所照的。

要找他们借马,显然是不可能的。没有钱,别人凭什么来借你,说借还不如说送给你差不多。可惜的是,魏国城内的钱庄也很少见,不然可以拿着秦国皇子无尘送给他们的黄金银两兑换为魏国货币,如此一来也能买几匹好马。

“嘿,小兄弟,你们有空没?过来帮帮忙。”一个老汉上气不接下气的呼唤着李蛋儿等人,想来是他做活已经有些累了,所以忙不迭的向着李蛋儿招手,希望这几个年轻小伙能够帮助他这个老人家。

反正现在也没有太多的事情,乐于助人本身就是李蛋儿的天性。赶了过去,果然老汉是没有力气再拖动黄牛,“小兄弟,我实在是没有力气了。刚才看到你们过于的闲静,所以想找你们帮帮忙。”

“呵呵,没问题。”反正没有马匹,也不能行走多远的路程。倒不如顺了这老汉的意思,帮助别人也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情。也许,只有这样,李蛋儿才能从内心深处感觉自己并不是那么的没用,也并不是要别人奉献生命才能让他存活下去。相反,他还能用自己的双手去帮助别人,如此,他才能感觉自己对得起死去的萧遂等人。

看到李蛋儿如此积极的人生态度,碧瑶的心里边也感到了一丝的欣慰。这样的李蛋儿,才能作为一个真正的侠之大者,假以时日,应该传授他一些武功。凌风盟不传外人刺杀绝技的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至少李蛋儿在学得这样的本领之后,能够好好的保护自己,那就已经足够了。

李蛋儿学着老汉之前的模样,将系在老牛身上的缰绳用双手拿捏着,然后卖力的踏着步伐前进着。也许是被李蛋儿的精神所感动了,这老牛十分的配合,艳阳高照下,李蛋儿也不觉得有多么的吃苦。

唐傲和碧瑶也没闲着,唐傲也是拉牛,碧瑶则是忙着割除杂草,三人分工有细,乱世之中,如果取一片天地能作为李蛋儿他们的跻身之所,那又有何不可?至少,这里没有战乱的硝烟,只有农民们的辛勤劳作,劳作之后,大伙凑到一块,称不上大腕喝酒,但也能拮据的小泯一杯,在战乱的年代,也称得上神仙般的生活了。

夜晚,老汉主动的邀请李蛋儿等人留下来吃饭,并且还提供住宿。魏国的人们果真是好客,天性善良,怪不得易老前辈在练就蛊术之时并未用这项蛊术称霸列国,只是适当性的运用于防卫。淳朴的魏国人们,又让李蛋儿想到了韩国的如影。

那个活泼、天真的如影,她此刻怎么样了?韩国皇帝现在是否知道自己已经离开了韩国,如果知道的话,他会怎么样?

这一切的问题缠绕着李蛋儿,不得不为远方的如影担忧着。举杯之时的忧虑,老汉嬉笑了饮酒之后,不解问道:“小兄弟,你为何不饮?嘿嘿,我这酒可是自家酿的,味道醇正无比,好多魏国的军士都到我这来买酒喝呢。”

“哦,哈哈,这就喝,这就喝。”下肚之后,李蛋儿才发现,魏国老汉酿的酒的确是醇正无比,但是也比较的烈。喝到喉咙里边的时候直感到有一团熊熊的烈火在燃烧着,直把他咳了咳嗽。

“怎么样?”老汉十分满意自己酿的烧酒,神情里边无不得意。

“哈哈,老伯,你这酒的确是香甜可口,是我一生见过最美妙的好酒!”唐傲抱拳笑道,的确,唐傲游走四方,也喜欢喝一些小酒来取暖或者是品尝,对这老汉的酒,那是没有任何话说的。

作为刺客的碧瑶,自然是小心的应对着一切,看到唐傲喝下之后无事,才举杯小泯了一口,发现这酒果真如唐傲所说的香甜可口。是不可多得的天公之作,然而这一切,对于李蛋儿来说,那没有什么很大的感觉,比白开水还要难喝,

但凡练武之人,鲜有人不喝酒的,女子也是一般。碧瑶的酒量宽大,根本就不亚于唐傲,举杯畅饮,能够引一斤左右不倒。有时候,酒醉之后更能启发他们的想象,武功里边的一招一式也能够得以连接。如此性质,就和唐代的李白喝酒作诗一般。

有客人,老汉也就杀了一只鸡,抓了一只兔子当作野味来烧烤。篝火之下,老汉一张淳朴的脸蛋再次的让李蛋儿给记到了心里边,拉黄色的脸蛋,尽管脸面上的皮肤起着皱纹,头上也布满了一些白头发,可是给李蛋儿的感觉就很是亲切。

“来,鸡腿,呵呵。”老汉把鸡腿分给了唐傲和碧瑶,然后又把兔腿分给了李蛋儿。

不知道老汉用的是什么方式去烧烤这些野味的,味道尽然如此的可口,之前李蛋儿并未看到这老汉有用到什么佐料。可是,这野味当中充满了油渍,而且咸味得当,入口即化,这样的生活越来越令李蛋儿向往了。

可惜的是,他不可以。决然不可以沉沦在这样的生活当中,虽然这样的生活平淡,但是和入赘到慕容家、娶如影又有什么区别?李蛋儿摇了摇头,绝对不能轻易动摇了自己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想法。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令人满足了,李蛋儿也险些摇摇欲坠。

用老汉家的美酒配上野味,实在是太完美了。这比他们所带的干粮不知道要强多少倍,粗粮,永远都只是能填饱肚子的。而这些食物,不仅能填饱肚子,而且还有一定的美味性。再一次的让李蛋儿知道,在付出的时候,也不是完全都得不到回报。帮助别人,很有可能就是在暗中帮助了自己。

“老伯,敢问你这里可有马?”李蛋儿问道,不能再在这里久留,否则一定会沉沦这样的生活。

老汉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哈哈,小兄弟这你可就问对了。别家没有,可是我家倒还养了两匹。平常也没什么作用,只是想换几个铜钱。可惜的是,最近军士都没有前来,所以我这两匹马也一直并未卖出去。”

太巧了!这老汉竟然要卖马,而李蛋儿他们现在正需要的就是这个代步的工具。如此一来,倒也有些简单方便了。“老伯,你看这样好不好,我们给你一些黄金,然后你自己再到钱庄去换取,因为我们现在需要三匹马。”

“好好,这最好不过了,只是我这只有两匹。”

两匹和三匹也没有什么区别,只要能坐就好。老汉也是一个爽快之人,没想到这么快的就答应了李蛋儿的要求,给他黄金到也十分的乐哉,还多出来不少的钱,换谁都愿意做这样的买卖。

天色已晚,今夜暂且就在老汉家里边休息一番,等到天明的时候再行走。而今有马,行程就会方便许多。

第四十章练蛊之士

夜晚的星空无比的宁静,天上繁星闪烁,看来明天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晴空。这样的日子在魏国出现,反而不是一个好的预兆。如此一来,晴空万里,必然会土地干涸。庄稼缺水,自然会减少产量,再加上严苛的赋税,但愿这里的百姓能够过得四平八稳才是。

可惜此处也不是桃花源,也减免不了世间的世俗,还得缴税纳贡上报国家。

翌日,李蛋儿三人也未向老汉告辞,只是一大清早的就把两匹马给牵走。想来还是不辞而别的好,至少这样也不用暴露行踪。不知那一百军士是否已经到达芮城县……

一路上,乘风策马,李蛋儿现在骑马可谓是驾轻就熟,也能够很好的驾驭马匹。说实话,骑马还是比较有乐趣的一件事,桀骜不驯的马儿被自己训练得十分的听话,快速的奔跑在荒野之上,迎着微风习习,头发渐乱,却别有异样的风采。

李蛋儿的马儿稍微驾在了碧瑶马儿的上方,而唐傲和李蛋儿共乘一马,像是一个护法将军一样的保护着李蛋儿。毕竟,他现在还是一个新手,万一要掉落下来相互之间还能有一个照应。也倒不至于让李蛋儿的骨头给摔得粉碎。

一路无事……芮城县。

这里地处凤阳郡辖下,为魏国最大的县城之一。此地的人口也十分的多,加上地方的适宜条件,能够很好的进行种植。在这个芮城县,可谓是魏国的粮仓。一旦要打战,直接奇袭芮城县,那么魏国也就不攻自破。

既然是粮仓县城,那么这里也有重兵把手。是魏国最精锐的“左卫门”在此守候,以防发生什么不测。在魏国,有两支精锐的军队,一支是左卫门,军队全部皆是清一色的骑兵,也配全国最精锐的斥候在此。而右卫门,则是皇家禁军,比起左卫门还要逊色一点,不过也都是一些铁甲,是魏国不可多得的精锐将士。

此处的情形李蛋儿等人也大概知晓,左卫门一支,大概有三万的兵马,还不加上一些杂兵。而这个地方,也是由魏国最著名的将军莫逝运把手此处。但看芮城县的城门楼下,此处就是用坚石铸成,易守难攻。而把手此处的兵力,上千之多,其中弓箭兵不乏少数。

虽说把手严密,但是此路是李蛋儿等人的必经之路,也别无他法,任你是近路或是远路,都得经过芮城县。

芮城县真的是一个屯兵的县城,在这里百姓居住的竟然为少数。而大部分的都是一些军士,对外报称这里只有三万的兵力,李蛋儿三人根本就无法相信。经过目视,这里的兵力至少也有十万之多,甚至不止。也许,这是大康的兵力,也许是魏国国军私自招收的兵马,欲脱离大康。其中的利害,恐怕只有魏国皇帝能够说的清楚。

“走吧,我们进城。”李蛋儿起身下马,县城之内,非是王公贵族不得骑马,这一点李蛋儿记得很是清楚。

不骑马,我牵着马走,这一点总是没错吧。进入县城之内,果然是和李蛋儿等人预想的一般,此处果然是一个屯兵之用的县城,怪不得魏国国军会派遣齐国最著名的大将守候于此,原来不单单是守粮,还有操练行军的作用。

街边上,也有一些商人,不过都是贩卖一些铁器的。有大刀、长枪、盾牌等等,兵器的样式是应有尽有。只不过如此的凡兵,唐傲和碧瑶是懒得瞧上一眼。这就不得不说道碧瑶的琴了,此时还是藏匿在马匹的下身,很难被人瞧见。想来这把琴和碧瑶也有着极深的感情,否则碧瑶也不会做着“琴在人在,琴断人亡”的豪迈誓言。

粮车时常的出现在县城之内,都是用厚重的麻袋装束,一袋大概有一百斤左右。每一车大约能够装一千袋,如此之多的粮食囤积于此,并非是什么好事。魏国在不远,必然会有一场战事。

李蛋儿看到了几个贩卖甜枣的商人,分明认得,这就是齐国的军队。他们竟然抢先到达了此处,好惊讶!原来,这一百个军士都是晗嫣楚家军里边的精锐,武功上边不差,又听指挥,誓死效忠于晗嫣。所以,在碧瑶的领导下,他们能率先的到达这里,不是什么难事。况且,他们昨天还在老汉那里休息了一个晚上。

碧瑶和他们点了点头,几人没有立即的会面,李蛋儿三人牵马出城,偏郊之地,又能快马前行,好不乐哉,只愿能快点到达齐国。

芮城县的偏郊,麦子已经是黄灿灿的一片,此处的确是一个盛产粮食之地。马儿有些稍累,现在该给它们进食了,世间上可没有什么又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的好事。这一点李蛋儿还是十分明白的。

好在的是这两匹马都十分的听话,虽然称不上是什么好马,也没有什么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速度,但是它们一路上也未耍什么性子,这一点李蛋儿倒是十分的满意。

随意的把马匹拴在了树桩上,三人也有意的想到芮城逛逛,毕竟一座兵城他们还都没有亲眼的见识,到底是怎么样的一座兵城很是让唐傲着迷。

偏郊之地,鲜有人烟。不过远处倒有一个小茅房,虽不起眼,但还是被眼尖的唐傲看到。走近一看,这里有一铺床,一张四方桌,看来是有人居住于此。在这里,倒不用担心没有什么吃的,随随便便的抓一把麦子就能回家做饭。

刚好有些累了,李蛋儿躺在床上打了一个哈欠,真想躺在这床上睡上一觉,以解一日的困乏。就在李蛋儿躺下伸懒腰的时候,屋内主人就已经从外边提着一壶小酒进来。看到李蛋儿等人,不免觉得有些吃惊,自己的房子,怎么还被人给霸占了。

眼神之中的愤怒,只差一点就想把李蛋儿给暴揍一顿。好在唐傲起先说话:“老兄,打扰了。我等只是劳累,所以看到有一间房子,便进来休息作罢。我等现在就走,莫怪。”

放眼看了看此人,身上比较的邋遢,穿的蓝布衫已经分不清到底是蓝色还是灰色。他的头发也比较的凌乱,上边有一些草灰之类的杂质,此人不太讲卫生。但是唯一令李蛋儿感到好奇的是,他的左手边上提着一壶小酒,而右手边上提着一个奇形怪状的器皿。里边还有些许的血迹,浑浑噩噩,发出一股极难闻的腥臭。

“哦,嘿嘿,无事,你们要坐就坐。不妨事。”看到唐傲道歉,此人也是性情中人,赶紧的招呼着唐傲等人,在此休息一下也没有什么事。

或许是听到唐傲的口音,“老弟是楚国人?”

“呵呵,是啊。”不时,唐傲也注意到了他手上奇怪的器皿,“老兄这是盛酒的器皿么?真的是号别致啊。哈哈!”

扬起了自己手中奇怪的器皿,笑了笑,“老弟你这就不知道了,呵呵,这是练蛊的器具。里边都是一些凶猛的动物,别看它们只有蚂蚁一般的大小,可是要钻入人体,那可不得了。”

练蛊!好不惊讶!不是自从易老前辈的死去,天下就再没有人知悉这门技术了么?怎么在魏国境内,还有人在从事着这样的操作,的的确确是有些诡异。本身是想把《蛊术志异》这本书毁坏的,可没有想到,天下还有其他的人知道这样邪恶的技术。

李蛋儿赶忙起身,难怪这个人的打扮非常的怪异,原来是一个练蛊的怪人。看着他手里边的器皿,李蛋儿着实是有些害怕,生怕他把盖子打开,里边钻出一些奇形怪状的虫子,然后侵蚀到他的身体之内。

想起《蛊术志异》那本书,李蛋儿现在都心有余悸。这该死的虫子寄居在人的体内,要破体而出,那么,那个被虫子钻入体内的人是多么的痛楚!虽说他是没有什么危险,但碧瑶就不一样了,碧瑶可是一个女子,而蛊虫只能寄居在女子的体内才能有效的存活下去。

李蛋儿轻巧的把碧瑶给拉到了身后,“你怎么想起练习蛊术了?你不知道这样邪恶的技术,有可能让天下大乱吗?我觉得你还是不要练蛊的为妙,否则你将会是一个千古罪人。”

冷笑了一声,把器具重重的压在了桌子上,“天下大乱?天下本来就大乱了,大康、燕国称霸列国,我们魏国已经是名存实亡。百姓们过着沉重的赋税生活,这个时候,你又怎么说?魏国本来就是一个练蛊的国家,易老前辈能够达成,我孙尚也一定可以!”

“听你的语气,好像是你还没有成功咯?”李蛋儿窃喜一番,原来这个人还没有练成蛊术,让他白忙活去吧,练蛊可不是说练就练的,不知道方法,即便是你钻研一辈子那也等于一个零蛋。

“废话,我要练成了还会让大康好过么?走走走,你们都走,不要在这里打扰我。”孙尚就是如此古怪的性格,前边还说让唐傲等人好好休息,现在就下逐客令。唉,世事无常,李蛋儿都已经习惯了。

第四十一章齐国国师

这个蛊术师的脾气实在是令人难以捉摸,练就这等奇门异术的,想必也绝非善类。当然,易老前辈独树一帜,否则也不会被天下人如此的挂念。

走了也好,李蛋儿也不想在这里活受罪。妈妈的,不久是一个破茅草屋么,这么神气。想起来都有气,最可恶的还是令他内心深处深深的震撼着,生怕那该死的器皿一旦被打开,搞笑的是他竟然还没有练成。这家伙,让他练一辈子去吧。

策马奔腾,一路上走走停停的,也不知道齐国的军队现在到哪了,说不定已经在齐魏边境等候着。这一些不愧都是齐国最精锐的将士,每个人的轻功都非常的了得,虽然武功上边比不上唐傲,但是也能和碧瑶相比一番了。

一路之上,听唐傲和碧瑶说起,起先的时候,这齐国也是一个霸主国家,名下有多名战将和谋士,只是当时的齐国皇帝因为宠爱着一个妃子,导致了不理朝政的局面。因此,一些谋士也远离而去,觉得齐国皇帝胸无大志,不是一个可以栖息的主人。没有战将,没有谋臣,所以齐国也就相对薄弱了一些。

因此,齐国有一些武功高手这也算不得什么怪事,毕竟这些人还是忠于护主的。

两天后……

李蛋儿三人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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