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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从靖康之耻开始(迦太)-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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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张邦昌心神顿时慌乱了起来,连忙劝阻道:“王爷,要冷静呀!”
“张大人应该说,我愿与殿下共存亡。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本王要死要生,即便是被砍了、剁了、蒸了、煮了,那也是金国二皇子的权利。他不过一个小小的瘪三而已,二姓家奴,吃着我大宋的粮草,收着我大宋的钱,竟然认贼作父,麻痹的,无耻的人很多,这样无耻的倒是很少!”赵朴不觉骂道。
“亏他还是读得孔孟之道,书全读到狗屎里了!”
一想到这里,赵朴再也忍受不住了,麻痹的,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被乱刀砍死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死了之后也是烈士,说不定后世还可能拍出电视剧《大义宋王怒骂金狗》。
“哈哈,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好豪迈的诗句,我以为南朝尽数是贪生怕死之徒,没有想到也有王爷,这样不怕死的人!”这时一个爽朗的声音传来。
金军侍卫自觉让开道路,一个身穿貂皮大衣,一脸粗犷的男子走出,他的身上不自觉大道流露出一种气场,那是令人惊惧的霸气,使人在不自觉中,心神敬畏。
这个男子的眼神炯炯有神,眉宇间带着巨大杀气,腰间挎着一把镔铁大刀,迈步走了过来。
“死亡,我当然怕了。不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尊严故,两者皆可抛。一个国家割地赔款不可耻,一个国家兵败丧师不可耻,一个国家帝王昏庸无能不可耻,一个国家礼崩乐坏不可耻,最可耻的是国民众麻木不仁!”赵朴不亢不卑的道。
潜台词在说,我大宋虽然割地赔款,虽然兵败丧师,虽然帝王昏庸,虽然礼崩乐坏,但是我大宋还有尊严。为了尊严,可以舍弃生命,舍弃爱情,甚至是舍弃一切种种。
“不知阁下贵姓?”粗狂的男子问道。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可是赵朴还是弓身施礼道:“一介质子,赵朴!”
“赵普,那位半步论语治天下的相国!”粗狂男子问道。
“是木字旁,赵朴,而不是那个赵朴!”赵朴答道。
“贵客既然临门,那就请进吧!”粗狂男子问道。
“多谢!”赵朴道谢道。
“记住,我乃是征南大元帅,太祖二子完颜斡离不,坐下大将河里”粗犷男子道。
“原来是二皇子的爱将!”赵朴道。
河里没有回应,只是淡淡道:“请贵客进入军营!”
河里消失了,而赵朴和张邦昌则是被迎入军营中,在一处营寨暂时居住了下来。
“殿下,人在屋檐下,怎敢不低头。殿下你刚才太冲动了,若是金贼发怒,那我们两人将要身死异地!”张邦昌略显惊慌的道。
“哈哈!”赵朴笑了。宋朝的文人,多数远离兵事,可以说典型的军事文盲。宋朝的文人对于治国,对于官场潜规则,对于揣摩君王心意等等,都是极为优秀,可就是军事上太文盲了。
军事上文盲也就罢了,只要不耻下问,多学习,多请教,多交些学费,迟早会成熟的。只是可惜不懂却是装懂,又懒得学习……
“有人唱白脸,有人唱黑脸,这场戏才能演下去。有人是投降派,有人是抗金派,君王的权势才能平衡。有人在金使面前服软,有人自然要硬了,这样我们才能活下去!”赵朴笑道。
“殿下,这是何意?”张邦昌似乎想到了什么。
“女真原本只是一个蛮荒的小部落,当年在真宗时,还上供。后来,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靠着武力灭杀了辽国,凭借着武力让我大宋,战战兢兢。如今可以说君临天下,横行于天下。可以说,女真发迹之快,惊骇世人,就好似一个小土豪瞬间变为了暴发户,这让金军在骨子里,既是极度的自傲,又是极度的自卑!金军可以说,极度看不起我大宋,认为我朝全是一群酒囊饭袋,全是一群废物;可是在骨子里,又是极度的仰慕我朝,觉得我朝才是天朝上国!”
金国高层,都在极度的自卑与自傲的矛盾心理中徘回,一方面积极进攻宋朝,企图灭了这个饭桶国家;另一方面又是极度仰慕宋朝文化、制度等等,积极学习。这也金国出现了两个大趋势,一方面加强文治,快速的巩固后方,另一方面战斗力快速的下降。靖康之耻前夕,金国的战斗力举世无敌,可是在文治上几乎是空白;可是百年后,金国的文治堪比宋朝,可是军队上却是屡屡败于蒙古之手。
“那又如何!”张邦昌似乎明白了一丝信息。
“金军的这种矛盾心理,让我朝对金外交政策,既要硬,也要弱,在软硬之间,把握好最好平衡点!”赵朴喝着杯中的茶,淡然笑道,“一味的抗战,又没有实力,只会被打死;而只会投降,不会抗争,也会被活活打死。只有软硬结合,才能把握好一线生机!”
“王爷,你这是玩火!”
“玩火玩火,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被蒸了!”
………
在金军营寨中,高大的帅旗,在烈风中铮铮响动。
此时天气还没有彻底回暖,略微发凉,在帅帐内完颜斡离不正提笔在宣纸上写着。
虽然出生在蛮荒之地,可是女真高层对着汉文化,有着惊人的痴迷。可以说骑射是女真贵族的本能,是与生俱来的天赋;那汉文化,则是女真执着的追求。第一代,完颜阿骨打,其弟吴买其,是创业者。世人都知道他们赫赫武功,可是其实他们也有一定的汉文化,比不上那些大学士,但也不是不识文墨的莽夫。
而第二代,完颜斡离不(也就是完颜宗望),粘罕(完颜宗瀚),金兀术(汉名完颜宗弼)等,在征战之余,更是熟读猪肚兵法,诸多史书,对于历代典籍,比起那些大儒很是不足,但也有秀才的水平。
完颜斡离不在宣纸上正在载抄一本佛经。笔墨刷刷点点,没有那种明家的大气,却是有种说不出的刚毅。载抄了许久之后,完颜斡离不才停笔。
“大宋王爷,仪王赵朴,果然如细作说的那样,性格刚毅,年少有才。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言简意赅,简单词句中,却是蕴含着铮铮铁骨,可惜如此男人竟然出现在软弱的宋室可惜了。不过也好,我的计划正好实行!”
不知不觉间,完颜斡离不想到了那个皇子,心中一个计划,缓缓的酝酿。
第25章河里
放开书页,完颜斡离不眼神盯在了一篇文章上。
“我朝有六胜之机,亦有六败之失。一胜,我朝兵多,税赋多,土地多,可一败再败,亦有反击之力。强兵起于血战,终于安逸。屡败屡战,屡战屡败,以血为基,以铁为骨,铸就强秦之师,以抗金军!二胜,女真崛起于辽东,受辽之奴役,后不堪苛政,完颜氏揭竿而起,几年光阴覆灭契丹,更兵临汴梁。然亦女真之大弊。女真崛起太速,凭铁骑之犀利,莅临巅峰,南到黄河,北大大漠,西到党项,西达高丽,土地之广大,惊骇世人,然官吏不足,多是投机取巧之徒,贪墨卑劣之人,治区混乱。骑马可以打天下,却难治天下。迫于武力,文人出仕,然心有二心。看似最强,亦为最弱。三胜,女真乃蛮夷,无忠孝礼义廉耻,无我朝制度。兵戈四起之时,矛盾潜伏;兵戈止息之时,内斗必起。皇位之尊,厮杀必烈;平民生活紧迫,权贵醉生梦死,平民必生怨恨之心;女真、契丹、渤海、汉人亦会争斗不断。三大矛盾,贯穿始终,内耗不断,实力必衰!”
“四胜,女真崛起于辽东,根基在幽云,此二地皆临海。必建海军,登陆两地奇袭。时机得当,可烧毁房屋,破坏田地,以疲金;若时机得当,与北伐大军合力,攻陷蓟州等地。金军以骑兵取胜,我军就以海军取胜,不平衡对抗,获取相对优势。五胜,辽国虽灭,然残部犹存,逃窜于西域。时机得当,可联辽攻金!也可联党项西而攻金。六胜,女真自身。金国之强,在于野蛮,然则美酒可以丧志,美食可以丧心,美女可无勇气。女真人亦会如契丹、西夏快速衰败。”
“我朝亦有六败。一败于士气,上到皇室,下到百姓,先有恐辽症,后有恐夏症,今恐金症。未战心中生怯。此此症不治,我朝唯有亡国奴,别无他法;二败,文官贪财,武官怕死,军队腐败,文化腐败,官场腐败。三败,我朝危机四伏,金军兵临城下,这只是一灾;二灾在于各地流民叛乱不断,先有川中王小波,后有江南方腊,再有山东宋。女真后方不稳,我朝后方也不稳。攘外必先安内,内部不稳,如何北伐。”
四败,迁都无路。唐安史之乱,唐皇可逃蜀中避难,可是我朝不可。我朝对蜀人太苛刻,叛乱不断,屠杀不休。关中四塞之地,惜距党项太近,一旦女真破潼关,而党项西面而来,必成瓮中捉鳖之势;迁都江南,亦不可,方腊之乱时,西军军纪太差,多有杀良冒功,劫掠众多,又有花石纲之祸,摩尼教之乱,难也。定都江南,北伐必败。五败,在于我朝不抑商。不抑商,赋税充足,然而拜金盛行,铜臭不断,财货至上。民心不稳,多有卖国叛国之心。六败时间短。二十年北伐不成,必成陈后主,高唱**花,无奈亡国!”
“六胜六败,宋朝有六道胜机,也有六道败机。唯有充分把我六道胜机,尽量缩小六道弊端,才能克敌制胜,可惜了,宋皇不听他之言!”
这篇文章,仅仅是千字左右,却以广阔的视野,道出了金过与宋国的实力对比,没有盲目的扩大金国的优势,也没有麻木的贬低宋国,一切都是实事求是,点到两国关键之处。没有太多的华丽辞藻,也没有太多的论据,论证,却是囊括了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给人以信服之感。
如今,金国为跃居巅峰,从上到下,都是洋溢着骄傲之气,似乎顷刻之间,金国将要灭亡宋朝,平灭西夏,最后一统天下,成就秦始皇,汉武帝那样的伟业。可是实际上,金国处在最强,也是最弱。
金国最强,这一切都是奠定在金军屡战屡胜的基础上;金国也最弱,因为除了强大的铁骑之外,一切都是乱糟糟的。
内政混乱,粮草缺乏,义军不断,官吏心存二意思,这些都让金军无法招募太多的士兵。这次南下汴梁,只有七万之多,七万之多去攻击拥有二十万守军的汴梁,只有疯子才会干这样的事情。
孙子兵法上说: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说得是,兵力是敌人的十倍,就可以包围住敌人,围攻敌人的城池。
用七万军队进攻有着二十万守军的汴梁,可以说是军事上的冒险,可以说极为疯狂的事情。可是这样疯狂的事情竟然成功了,最后竟然敲诈下当年的金银布匹,这太让人吃惊了。
就连他也感到吃惊,可是最后竟然成功了。
原本的打算中,他也只是打算在汴梁城下巡游几圈,逼迫宋朝,签订类似于澶渊之盟的条约,多增加一些岁币,减缓经过财政的不足。这些年,经过连续征战,士卒早已经疲惫,大量的天地荒芜,无人耕种;大量的草场空旷,无人放牧。金国击败了辽国,威压西夏,打破宋军,看似无敌,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可是却没有很好的消化了战争的红利。
而南下宋朝,威逼汴梁,本质上是获取大量财货,更好的弥补财政不足。
而消化战争红利,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在消化战争红利前,不可能发动大规模的战争,这也致使他南下的兵力严重不足。这场战争本身就不是为了灭宋,而是吃饭后,再去摘一些水果消化。
原本打算是摘些水果,帮助消化,可谁料到竟然是大餐!
那些条约,在出征时,根本没有提及。那些条约是他临时提出的,有种漫天要价的味道,可是宋朝竟然没有坐地还钱,大部分条约竟然答应了。这又出乎他的意料。
这时,门外传来了求见的声音,有重要情报禀报。
“元帅,宋军的援军来了!”一个小将道。
“那一部分的?”完颜斡离不问道。
“陕西军,似乎是青涧城一带的,似乎是一个糟老头,叫种师道!”小将禀告道。
“种师道,有意思!”完颜斡离不,笑了,“人马有多少!”
“大约三万左右,骑兵三千,只是兵甲似乎有些缺乏。元帅,给末将五千兵马,末将必将这股军马击溃,将那个狗将的人头摘来,做便壶!”那个小将兴致勃勃的道。
“好,我给你五千兵马,出击种师道。但是要小心,只许胜利,不许败。”完颜斡离不,一挥手将将令取下下,扔了过去,“据细作所言,种师道乃是陕西军少有的名将,为人性格刚毅,出手果断,并非那些书生可比,你要小心!”
“元帅,必不辱使命,若是兵败,愿意斩下某头来祭旗!”
“切记,小心!”
说完之后,那个小将兴致勃勃的离去了,率领着本部人马,向着种师道袭击而去。
“河里,你不要让我失望!”
“种师道,好大的胆子,竟然敢来援救,那我就让你死在汴梁城下。”
一想到这三个月的情形,完颜斡离不心中就满是怒火。金军战士,擅长的是野战,在平原上与敌人绞杀,冲垮敌人的阵型,然后乘机斩杀。女真人对于攻城一向是陌生的,而攻城一向是以那些汉军、契丹军为主。而这些人也是出工不出力,总是在战斗中,偷奸耍滑,让他恼怒不堪。若不是还要依靠这些攻城,他真会将这些懦夫全部坑杀。
几个月来,连续攻城还是毫无进展。无奈之下,只好让女真的男儿上前攻城,在损失惨重之后,无奈退去。
这些天,他已经放弃了攻陷汴梁的决心。汴梁的城池太高大了,在没有取得兵力优势面前,攻陷汴梁是不可能的。只好采取围点打援的计划,以汴梁为诱饵,引动其他宋朝援军,然后一步步吃掉援军,将艰难的攻城战,变为野战。
只可惜,那些援军太胆怯了。总是徘徊在汴梁的外围,不敢前进一步。一旦金军外出袭击而来那些援军立时仓惶而逃,比兔子还跑得快,让人分外气恼。
种师道竟然来了,那便用他的脑袋祭旗吧!
……
军营中,人马在整顿,人如龙,马如风,一个个矫健的女真儿郎,跃上快马,向着营寨外奔驰而去。
“金军出动了!”张邦昌忧虑道,“莫非是要攻城!”
“不会,你见过骑着马攻城的吗?”赵朴道,“这不是攻城。而是围杀西军而已!”
“西军来了!”张邦昌脸上带着喜悦道。
“西军来了,种师道也来了!”赵朴道。
“种师道来了,城外之围必然解去,金军不久将会退去!”张邦昌分析道。
“金军必然会退去,但是种师道来了也无用!”赵朴笑道,“那些出动的军马必然去袭击种师道所部。一场大战免不了了!”
“那谁胜谁负?”
“金军胜利了,也不会打进汴梁;而种将军胜利了,也无法撼动金军根基,这只是汴梁围困战的一个小插曲而已!”
第26章入城之战
以唐朝为界限,在前期实行的是府兵制,在后期实行的是募兵制。府兵制,属于是半农半军类型,并非是职业军人,可以说拿起刀剑就是兵,放下刀剑就是民,奉行的是藏兵于民,独特的军制让藩镇割据没有生存的土壤。
而在唐朝后期,均田制的瓦解,府兵制的崩溃,只能实行募兵制。募兵制,必然滋生任人唯亲,也必然滋生藩镇割据,于是唐末军阀割据,五代十国混乱不堪。
直到,宋朝时,才采取各种措施,消减了募兵制带来的弊端,但是相应的军队战斗力也是急速的下滑。
而在金国,如今实行的是猛安谋克制,也是一种半牧半军的制度。
金国与宋朝的对抗,可以说是非职业军人与职业军人的碰撞,结果是职业军人完败于非职业军人。
而宋朝,一直奉行的是轻武政策,武人受到轻视,即便狄青屡立战功,位居枢密使,可还是低于同样为枢密使的韩琦。而书生更是说,”状元登第,虽将兵数十万,恢复幽蓟,凯歌而还,献捷太庙,其荣亦不能及矣。”
也就是武人再有破天的大功,也是不如耍笔杆子的。
狄青再牛,也不如苏东坡。狄青平灭南方叛乱,忠心卫国,没有人记住;而苏东坡公款吃喝,大肆的嫖妓,没有被双规,反倒是成为了真名士。
在社会中,更是流行着“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只有那些一无是处,没有一丝特长的家伙,才去当兵混日子。
在这种氛围之下,宋军的战斗力普遍低下,不论是对抗西夏,辽国,还是镇压内部的流民,往往都是几倍于敌人的兵力出击,还是屡战屡败。以几倍于敌人的兵力,击败对手,那恭喜你了,绝对是名将。名将就是这样诞生的。
在诸多军队中,最为强大的莫过于陕西军。这并不是说陕西军特别能打,也不是说陕西军纪律特别好,更不是说陕西军的武器特别先进,而是因为陕西军都是乡党组成,有些家族军队的色彩,跟后世的曾国藩的湘军有些相似,凝聚力特别强。又面对西夏,时时刻刻打仗,面临死亡威胁,连续的打上几次战斗,没本事的都死了,而有本事的则是活下来。
在这种优胜劣汰的情形下,战斗力不强才怪。
三万种家军此时正在急速的前进,四周的巡骑正在侦查着,种师道骑在马上,手中握着长枪,面色刚毅,花白的胡子一抖一抖,眼睛中闪现出谨慎之色。操控着马,以缓慢的速度前进着。
距离汴梁城,已经不足三十里了,只需要半天的时间,就可以达到了。可是越是接近,越是危险。金军不会看着汴梁的援军到来,而无一丝动作,擅长野战的金军,必然会将宋军围歼在郊外。
而在郊外,骑兵对于步兵有着天然的优势,只要金军有一万铁骑出击,四周游走,种家君就极度危险。
三万人,最后又有多少能进入汴梁。
“传令全军,放缓行军速度,全军戒备,小心敌袭!”种师道传令道。传令兵骑着马,急速的奔驰,传送着命令。
一个时辰后,距离汴梁已经二十里了。
这时,种师道眼神陡然一紧,只见两里之外,传来一阵清脆的响箭声,刺耳又尖锐。
“敌袭,快速警戒。全军变为圆阵,车震在外,长矛手紧随其后,削刀手护卫,弓箭手卧射……”一道道命令快速的传递下去,大阵瞬间变化,由原来一字长蛇般的行军阵型,快速的变为了卷曲,盘旋的猛蛇,蛇头高举,蛇信吐出,随时要对猎物发出攻击。
这个过程很快——
可是敌人更快,两里之外的金军铁骑开始快速的冲锋。
速度,是铁骑横行的最大本钱。
铁骑杀戮步兵,最大的优势就是凭借狂猛的速度,以秋风扫落叶般猛烈的冲垮步兵的阵型。当步兵的阵型被冲垮时,那时只需要挥动武器,大肆屠杀就足够了。
而步兵对抗骑兵的最大优势,则是消减骑兵的速度。失去了速度的骑兵,跟等待宰杀的牛羊没有什么区别。
胜负往往在一线之间,那个能把握住胜机,谁就胜利了。
两里地对于急速奔驰的战马,几乎在瞬息之间,在步兵刚刚布置好战车阵,长矛手刚刚布置妥当,削刀手还来不及护卫时,金军的铁骑就冲击到了。那些弓箭手刚刚凌乱的射出几箭,金军的铁骑就杀到了。
巨大的战车挡在了金军铁骑面前,高约一丈,上面满是铁刺,短矛的战车阵。
撞击在上面,即便是铠甲质量再好,也是变成血葫芦。
冲锋在前的金军铁骑,面色不动,没有一丝畏惧,催动战马,战马发出一声厉啸,一跃而起,越过一丈高的战车阵,破袭向金军战阵。几乎在眨眼之间,有几十匹马,高高跃起,越过了战车阵,杀向了种家军的长矛手,竟然没有一人马失前蹄摔倒在地。
而后面的骑兵马力似乎稍弱,无力越过高高的战车,但是却用手中的长戟挑开战车,露出巨大的豁开,一些骑兵急速的奔驰而入。
“杀呀!诛杀南狗!”
“种家儿郎,灭杀胡虏!”
很快宋军的步卒,挥动着长枪刺杀向了金军的骑兵,而金军骑兵则是挥动着手中的长刀肆意的砍杀。这是铁与血的碰撞,金军铁骑要冲垮宋军的圆阵,而宋军则是要消减金军铁骑的速度,进而绞杀骑士。
长矛林立,十几把长矛整齐划一,从四面八法刺杀而来,发出清脆的响声,击打在骑兵和马上的铠甲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却是被甲叶挡住了,难以造成大的伤害。
而金军骑兵驾驶着马,好似风一般,急速的向前冲击,挡在前面的长矛手不是被战马撞击而死,就是被金军骑兵的长刀砍杀。
大量的骑兵一拥而上,形成排山倒海的气势,挡在前面的长矛手,失去战车的缓冲,几乎是在瞬息之间,就大量的被杀死,几乎来不及反应,木头作的枪杆就被锋利的长刀削断,然后是人头落地。
大量的铁骑几个呼吸之间,冲垮了车阵,然后在十几个呼吸之间,击溃了长矛阵,原本防御严密的步兵阵型,几乎在刹那之间,有着奔溃之兆。
“该死的,这就是金军的战斗力吗?”种师道脸上冒出了冷汗。步兵对抗骑兵本身就带着巨大的劣势,步兵只能结成严密的阵型防御,而骑兵却可以随时的攻击,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战争的主动权一直在骑兵手中。
而历代,步兵对抗骑兵,十次战斗能够有三次胜利就不错了。而每次步兵大破骑兵,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种家历代镇守边关,历次要对抗骑兵,也让家中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而这次战斗前夕,种师道一再的高估金军的战斗力,可到了现在还是发觉低估了金军的战斗力。
无声无息的接近,巧妙的解决侦骑,大量的侦骑被杀死,直到在两里时,一个侦骑才报信,而这时,想要结阵时间已然不足。然后金军强势突击,迅速的破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出猛烈攻击,冲击尚未阶层阵型的种家大军。
弓箭手来不及阻拦,车阵来不及阻挡,长矛手来不及阻挡,就被快速的冲垮。战斗一开始,就摧枯拉朽般,呈现一面倒的形式,步兵阵型随时要崩溃。
一旦步兵阵型被冲垮,那时三万种家军,将被骑兵分割包围,一口一口吃掉。那时,想要逃跑,也跑不了。在原野上,步兵跑得再快也不及骑兵。
“种家儿郎,杀敌报国的时刻到了,杀呀!”种师道一声怒吼,拍马上前,挥动着长枪厮杀过去。战斗到了这一刻,已经是最危险的时刻,除了拼死一战之外,再也没有多远的选择。
原本打算最后出击的三千骑兵,此刻再也不留手,在种师道的率领之下,冲击向了金军骑兵。
大宋一向缺马,在军队中作战的马匹,质量上也是远远的逊色于契丹,西夏,金国。可以说,每匹马都是金贵至极,当做宝贝。在历次战斗中,往往是步兵阵型消弱敌人骑兵,在敌人的骑兵消耗巨大时,才悍然出击,以全盛之态破敌疲弱骑兵。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而那些游牧民族多是牧业为主,是马背上的民族,从小到大,都与马儿生活在一起,对于马的习性,马的种类,熟之又熟,与马儿的契合性极高,在战斗中可以发挥出惊人的战斗力。
而中原地区,则是农耕为主,只有极少数人才接触马儿。对于马儿的习性,在马上呆的时间,远远不足。即便是经过诸多训练,在实战中也是大有不足。可以说中原铁骑远远不然草原民族骑兵强大。在相同的数量之下,中原铁骑往往是败北的料。
这些年边关战斗,种师道自然知道中原铁骑的弱点。为了克服这些弱点,除了平时多加训练之外,只能是扬长避短,用步兵消弱草原骑兵,然后种家骑兵出击,击溃敌人
可是如今,金军冲击之快,远远出乎他的预料,计划中的方案再也难以实行,只能是拼着种家骑兵损失惨重,也要提前出击了。
“轰!”种家的骑兵没有太多的犹豫,就冲杀过来,眼神中带着冷漠,似乎将近在咫尺的死亡一点也不放在心上一般。到了这一刻,种家君面临着生死危亡,只有向前冲,才有一线生机。
战斗到了这一刻,已经彻底混乱了。
在种家骑兵冲击的那一刻开始,种家军的步兵阵型就彻底乱了,陷入了乱战之中。失去了完整的阵型,也失去了上级的指挥,只是拼着本能,拼着心中血勇之气,杀向了那一个个金贼。
弓箭手,早已经扔掉人弓箭,再好的准头也没有用,而是从地上捡起阵亡袍泽的武器,杀向了敌人。而长矛手挥动着长矛刺杀,避开甲叶,刺向铠甲的缝隙之处。而那些刀斧手,拼着矮小的身子,不断往马腹下钻,然后刺向了马腹,鲜血急射,而他也被踩成了肉泥。
一个长矛手挥动着长矛刺杀向敌人,长矛发出清脆的响声,折断了,这时金军骑兵的长刀削来,好似闪电一般,长矛手下意识的一闪,避开了要害,可是左肩膀却是被削去。
“啊!”一声惨叫声传来,长矛手感到撕心裂肺般的痛楚,右手下意识的挥动,断去的木杆刺向了金军铁骑,大力推动,那个铁骑身子一偏,瞬间失去平衡,跌落马下。
一个步兵,挥动着斧子砍下,斩断了落地骑兵的脑袋。
这时,一个金军骑兵急速挥动狼牙棒砸来,那个步兵脑袋飞了起来。
而随着乱战,金军铁骑的速度也是下降了起来,失去了那种排山倒海的气势,陷入了厮杀中。在乱战中,不断的有人倒下,有金军,也有宋军,可是谁都没有在乎这些,踩着地上的尸体,鞋子上沾着鲜血,快速的向前厮杀
没有小兵与上官的区别,唯有生死的区别,想要活下去,那就杀死眼前的敌人。
Ps:激烈的战争拼杀开始了。这是种家军与女真铁骑的对拼。
第27章男儿到死心如铁
战斗到了现在,已经没有多余的念想,唯有厮杀。
种师道挥动着长枪,或是挑,或是刺,或是抽,每一招都不落空,每一招下去,都有一个金兵落马。战斗不知持续了多久,种师道感到手臂在发麻,原本魁梧有力的手臂,发出阵阵酸麻之感。
血水早散落在战袍上,好似地狱修罗一般,身下的战马急速的喘息着,当还在驮着主人继续战斗。在战甲之下,汗水早已渗透了内衣,脑袋晕晕沉沉,似乎随时要倒地一般。
“我还是年纪大了,七十岁了,本已经是要进棺材,偏偏老而不死。这一战可能是我最后一战,马革裹尸而还。”恍惚间,种师道想到种家历代先人,为国戍守边疆的情形,隐约间想到了马援马革裹尸,征战南蛮的情形,隐约间想到了李广难封侯的情形,隐约间想到了黄忠定军山,破曹军的情形……
“呜呜!”这时,身下的战马发出呜咽之声,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连续的战斗已经耗尽了它太多的力气,再加上身上的刀剑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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