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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家丁(紫微)-第3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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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都被风筝连着搧了十几个巴掌,巴掌又脆又狠,搧的口鼻窜血,脸肿如猪头,摸着脖子上那殷红的剑刃,心里恨不得将风筝的奸上一百次,一千次,内心深处疯狂的咒骂着:臭娘们儿,野娘们儿,等我抓住你,强。奸你一百次,再让驴、马、牛都来强。奸你,直到捅死你为止。
但是此刻被风筝擒住,完全不敢反抗,就单单看风筝的冷媚模样,真有暴起杀人的冲动。“风筝,王妹,我就是与你开玩笑呢,你别当真!”熊都讨好的求饶。
“不让我走,把我捆得跟粽子似地,也是在开玩笑?”风筝一脸不屑,瞟着熊都那张猪头一般的脸,鄙夷道:“我现在搧了你的脸,打得你口窜血,其实也是再开玩笑的,熊都哥哥,你别当真啊。”
“啊,不当真!不当真!我知道风筝妹妹在与我开玩笑呢,怎么会当真呢?”
熊都都快气炸了肺,但却仍要求饶,“风筝妹妹,既然是在开玩笑,那就把我放了吧?好不好?”
“不好!”
风筝捏紧了熊都的脖子,哼道:“我还没有玩够?知道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感觉吗?我真想玩一玩。”
熊都连忙摇头,“不好玩!真的不好玩,就和杀猪宰羊一个感觉,臭烘烘的,不好玩,风筝妹妹,我知道错了,你不要再折磨我了,好不好?”
看着熊都如此窝囊的样子,风筝心中更加瞧不起,意兴阑珊,笑道:“你会放我走吗?”
熊都说道:“放!一定放!风筝妹妹是公主,谁敢为难风筝妹妹,就是为难我,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说的好听,可是我根本不信你这个卑鄙小人的话!”
“风筝妹妹,我是说真的,你不信,那要怎么办?”
“好办呀!”
风筝狡黠的一笑,拿过绳子,将熊都捆上,仍在小白马的马背上,翻身上马,对一万名私兵说道:“我现在沿着这条路东南而行,半天之内,你们谁也不许追上来,否则,我就砍了熊都的头!”
那些私兵面面相觑,没一人肯让路。
“不让路吗?”风筝满脸杀气,举着剑,一挥而下。
熊都大声高喊,“操。你们奶奶的,都是石人吗?还不快让开,放公主离开?”
熊都发了话,他们谁也不敢违背,从中间让开了一条路。
风筝自信的笑了笑,顽皮的说道:“你们谁也不许追哦。”打马飞奔,沿着平坦草原,一路东南而行,那些私兵果然不敢追逐。
风筝打马飞奔半日,觉得离大队人马远了,这才将熊都扔到地上,望着他那张血肉狰狞的脸,冷如冰霜的说道:“你根本不配做我的男人,你降服不了我,你不过是个纨绔,你没有征服我的本事,若再死乞白赖的纠缠我,我可就不顾及你爹爹左贤王的面子了。”说完,夹马飞奔。
熊都仍被绑得死死的,挣扎不掉,满肚子窝火,看着风筝那匹白马逐渐远去,疯狂怒吼:“疯女人,我要你做我的奴隶,一辈子的奴隶。”
熊都就这么被绑了两个时辰,一万铁甲营才飞快的赶到。
亲卫长红善急忙下马,为熊都解开绳子,跪在他面前,扣头道:“红善没有照顾好小王爷,求小王爷赐罪。”
熊都手臂已麻,心里说出的郁闷,阴着脸看着跪在面前的红善,想着自己的脸肿如猪头,冷冷道:“掌嘴五十。”
有亲卫过来啪啪的掌嘴。
众亲卫看在眼中,冷在心里。
掌嘴过后,红善的脸全破了,每一处都在冒血,他硬挺着不喊痛,对熊度说道:“小王爷,咱们回苏台吧,向左贤王说明此事,请王爷做个决断。”
“回去?”
熊都冷笑一声,“决不能就这么算了,风筝这个野娘们儿敢打我的脸,我就敢当众扒她的衣服,哼!传我的军令,立刻全力追赶风筝,不得拖延,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小王爷……”
红善还要再劝,熊都却已经翻身上马,疯了一般的催马前行,无可奈何,只好继续随行在侧。
风筝以为熊都吃了亏,再也不敢来纠缠自己,一路上走马观花,行路并不急切。
但是,听到马声长嘶,急忙下马趴在地上偷听,咬着牙,心里气得要命:好你个熊都,刚才真该宰了你……
此刻后悔也没有用!
风筝明白,熊都既然敢如此明目张胆的追自己,就是为了报仇而来,决不可能放过自己,被一万突厥士兵围住,可不是闹着玩的,只好催马逃蹿。
只是风筝的小白马长得好看,但腿短,行路却慢,听着马蹄声越来越响,也知道熊都越来越近了。
情急之下,记上心来。
她下了马,将马头掉向东北方向,攥紧了匕首,狠狠的马屁股上刺了一下。
白马受痛,长嘶一声,奔着东北方向跑远了。
“熊都,看你怎么找到我。”风筝狡黠的一笑,运足了轻功,飞纵东南,居然不比骑马稍慢半分。
***********
熊都之所以能追上风筝,而且找对了方位,就是因为红善惊于马蹄之声——这是突厥人的经验,只是红善更加精于此道。
“嗯?”
红善脸上包裹着伤口,趴在地上侧耳聆听,不由蹙眉道:“怎么往东北去了?”
熊都忿忿道:“她定然是害怕我们追上,半路使诈,逃亡东北去了,走,咱们往东北去,追上她,为本小王报仇。”
一行人追至深夜,终于隐隐看到那匹白马的身影。
熊都兴奋的大笑,“风筝,你个臭娘们儿,你跑不掉了,哈哈……立刻停下,不然乱箭射死。”
他吼了好多遍,小白马仍在再跑,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熊都勃然大怒,“射!给我放箭射死风筝。”
红善忙道:“小王爷,万万不可,您要三思呀。”
“就你事多,胆小鬼!”
熊都夺过弓箭,拉弓射箭,嗖的一下射出去——他的骑射功夫出类拔萃,几乎达百发百中的境地。
嗖!
大箭划破夜空,只听马声长嘶,它屁股中了箭,却跑得更快了。
“还跑?你以为你是公主,当我不敢射你?”
熊都弯弓搭箭,对准了马背上的黑色射箭,嗖的一箭射出去,却没有听到娇痛的惨叫,居然没有半点声音。
“怎么回事?射偏了?”
熊都对着马背上的黑色连射三箭,俱都落空,此刻方才恍然大悟:“糟了,咱们被骗了,马背上没人。”
众侍卫领悟过来,对着小白马一顿攒射,小白马倒地不起。
熊都冲到跟前一望,果然无人,气得破口大骂,“风筝,敢耍我,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追,掉头,继续追……”
************
风筝一路直奔东南而行,半路居然遇到一个有着二百多人的中原商队。
突厥与中原虽然打仗,但暗中却有一个不成文的默契,双方都不为难经商的商队。
中原人喜欢突厥人的皮草,突厥人喜欢中原人的各种轻工业品,灵巧的生活用品,而且这些东西是突厥人所不能创造的,所以,除了少数不讲道理、蛮横的部落,比如鄂步族,是不是为难商队的,最多让他们多出一点过路费而已。
风筝看着中原商队,心中忽然有了主意。
半路遇到一处丛林,躲进去,再出来时,模样却全变了,以前生得灵秀野蛮,但现在看起来温柔腼腆,模样、气质与以前完全不同,衣服也换成了中原的服饰,脸颊饱满,鼻子也不再显得尖翘,除了眸子里隐藏着一点点的淡蓝,就与寻常中原女子无意——好高明的易容术,几乎与小道童一样出色。
风筝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凑进商队,找到前面的女主事人,编瞎话,言明自己也是来突厥经商的,只是商队其他人都被野蛮的部族杀死了,只有她一人跑出来,迷了路,希望能与他们一同回去。
中原人在外,总是很团结,而且风筝这副打扮温柔乖巧,很讨那几个男掌柜的欢心,就把她留下来。
风筝极为开心。
如此一来,不仅有了伴,一路上不寂寞,还能躲得过熊都的追踪,真是一石双鸟的好计划啊。
☆、第一千零六十二章 人比人
熊都被风筝折腾得像一只死狗,他又十分好面子,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少爷脾气冲上来,执拗的率领大军转向东南方追杀。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一行人追逐了一天,仔细搜寻,也没有风筝的踪影。
熊都途中经过一只二百人的大商队,停下马身,迎着那领头的壮汉劈头就是一鞭子,只把那个壮汉的脸抽掉一层肉皮,满脸血腥,疼的抽了一口冷气。
“哎,南蛮子,我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姑娘,她生的很美,穿着淡绿色襦裙,和你差不多高?”
熊都将风筝的外貌描述了一遍。
领头的这名汉子虽然看起来是个练家子,但与熊都却没法比——来突厥做生意,虽然利润极大,但却是冒着生命危险,有时候该装孙子就要装孙子,绝不能过于在乎尊严,在突厥这片土地上,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这名汉子看着熊都他们各个盔甲鲜明,穷凶极恶,而且人数众多,就知道他们是一股极大的势力,哪里敢反抗?纵然自己这二百人的商队中,有一百多名保镖,但与这几乎万人的队伍相比,还不就是毛毛雨吗?
“这位英雄,我们就是经商的,一路只顾得赶路,还真没看到你说的那个女子。”他陪着笑脸说道。
“你眼瞎了?鼻子上那俩出气孔是喘气的啊?”
熊都心中郁闷,起了蛮劲儿,一眼不和,就破口大骂,挥舞着鞭子,又对着那汉子抽过去。
那汉子脸上又多了一道血痕,但仍陪着笑脸,虽然痛得要命,但却不肯吭一声。
风筝就站在旁边,眼睁睁的看着熊都发狠——她易容术极为高明,又穿着一身中原的裙装,活脱脱的中原乖巧妹子,哪里会有人怀疑。
风筝嘴巴很甜,性子又天真活泼,一路上说说笑笑,所有人都很喜欢她。
这汉子就是商队的首领,风筝与这商队首领的老婆聊得极为投机,也凑到前面说话,还捞到机会坐马车,她是个女孩子,那些步行的汉子也不会和他计较。
看着熊都毫无道理,冲上来就对着印象极好的商队首领抽鞭子,风筝心里堵得慌,越发的鄙视熊都,真想立刻现身相救,但考虑到此刻现身,又会与熊都纠缠不清,耽误了去东南的行程,就只好忍下这口气,心想着等着分别时,给这位首领一些补偿好了,人家也是代替自己受过……
熊都抽了商队首领几鞭子,还不依不饶,风筝见局面不妙,眼珠一转,忙道:“这位兵哥哥,你说的那个女人好像见过。”
熊都一听,放弃了教训那汉子,走过来凶巴巴说道:“你见过那个臭娘们儿?快说,那娘们儿去哪里了?看老子不让驴强。奸她……”
风筝脸上一红,胸间气得汹涌,真想一剑弄死这个杂碎,但仍稳住阵脚,笑道:“好像是去东北方向了,呢!没错,应该是昨天下午的时候。”
“东北方向?”
熊都眉头紧蹙,“你可当真?”
风筝撅着嘴巴说道:“你不信算了,反正我是看见了。”
红善走过来,向熊都附耳说道:“小王爷,说不定公主真的这返方向了,她明知道我们向东南追来,还会傻傻的等着咱们去追吗?”
“有理!”
熊都也赞同这个看法,眯着眼睛,上下来回扫着风筝几眼,奸笑道:“小妞儿,你长得也不错,若不是本王今日有要事,就陪着你好好玩玩,罢了!罢了!是你没福气。”他回眸狠狠的瞪了那商队头子一眼,又折返东北方向而去。
看着他们大部队走远,风筝才松了一口气,向那汉子问道:“张大哥,你受伤了,我这里有上好的金疮药,你快擦一下。”这商队的头领叫做张岚,是个镖局的把头,镖局生意不好做,就改行做买卖。
“姑娘,谢谢你啊!多亏你看见了那姑娘,不然,咱们这个商队,可就毁了啊。”
张岚接过金疮药,闻了一下,就知道比自己的金创药不知好了多少倍,急忙让老婆给自己包扎上。
风筝噗嗤一笑,“张大哥,我也没看见那姑娘呀,我是骗他们的。”、“啊?姑娘,你胆子也太大了。”
张岚听了,不禁一阵后怕,“你刚才若是被他们戳穿了,恐怕立刻就被杀了,这些人一看就是亡命之徒,杀人不眨眼呢。”
风筝俏皮的伸了伸舌头,说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看着那人凶神恶煞的,若是不骗骗他们,还不得把张大哥给打死?反正现在他们跑了,咱们也不用担心了。”
张岚说道:“就怕他们找不到啊,然后返回来,在迁怒咱们,突厥人都这么不讲道理的,咱们要快点走,上车,都上车,咱们快点走,离这帮野蛮人远一点。”他也上了马,招呼商队快行。
风筝坐在马车上,心里百感交集,问张岚道:“张大哥,突厥人有那么可怕吗?”
张岚笑了笑,说道:“姑娘,你是没见过突厥杀中原人,那真是杀人不眨眼,就和杀一条猪,一条狗没什么区别!”
风筝蹙眉,不愿意道:“张大哥,你别说瞎话,我还真不信呢!”
“这有什么不相信的?”
张岚的老婆说道:“北疆边上那些中原人,在每次突厥人打秋风的时候,还不被杀几千人?光杀人还不算完,还要轮。奸女人,奸完再杀,真残忍啊,姑娘,你长得这么漂亮,就不该来突厥,很危险啊,刚才那个恶人说得没错,他若是没有急事,姑娘,你可就惨了,也是姑娘有福气……”
风筝一时无言,她一直以为突厥是个勇敢、豪迈的民族,她以此为自豪,但却没想到勇敢的另一面是嗜血,豪迈的另一面是冷漠。
“张大哥……”
风筝心里宛如打开了五味瓶子,酸甜苦辣咸都涌上来,真不是个滋味,仍不自觉的为自己民族做辩解,“他们或者吃不饱肚子,耐不住饥寒,所以才去抢……”
张岚无奈的说道:“姑娘,你太善良了,吃不饱肚子就要去抢吗?耐不住饥寒就要去杀人,去掠夺吗?这是强盗逻辑,吃不到肚子,就该自力更生,想办法合理赚钱,抢人家的东西,又算什么?”
风筝说道:“突厥地处严寒,哪里有什么自力更生的条件?远不如中原富饶,尤其是撼动”
张岚笑道:“姑娘这就不懂了,物以稀为贵呀,突厥不值钱的东西,到了中原,就是稀罕物,是能卖大价钱的,人参、貂皮,鹿茸等等,还有山珍、野畜等等,到了中原,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赚了银子,再去买粮食,中原的粮食便宜,买回来足以度过寒冬,这不比抢夺要文明多了吗?可是啊,突厥人根本就不懂这个道理,只知道杀光,烧光,抢光……”
风筝默然无语,她不得不承认,张岚的话很有道理,她想要反驳,却根本没有机会。
张岚的老婆接着说道:“听说突厥出了个厉害的人物,叫做多格,他倒是有几分见识,还鼓励突厥人到中原去经商,中原人对突厥商人十分欢迎,善待有加,给足了特殊的礼节,可是我们这些来突厥做生意的中原人呢,就要时刻面临被杀死的危险,哎,这次生意做完之后,我们就在也不来这里了。”
风筝听着提及多格,心中欢喜,接茬道:“姐姐,你也知道多格?听说他是个大人物,是突厥人心中的偶像呢?要带领突厥走向繁荣。”
张岚不屑的哼了一声,“多格再厉害又怎么样?还不是老一套,就知道杀光,抢光,烧光?现在多格应改在北疆与中原人作战吧?他之所以受欢迎,还不是因为抢的比别人多,杀得比别人多?除了制造更多的痛苦,还能给突厥人带来什么?杀得了一时,杀得了一世吗?”
风筝被辩得哑口无言,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哥哥,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完美。
张岚又道:“同样是精神领袖,咱们中原人的精神领袖,就远比他们突厥人的精神领袖睿智了不知有多少被,多格与他比?差的远了。”
风筝不服气,问道:“咱们中原的精神领袖是谁呀?居然这么厉害?”
张岚的老婆笑道:“当然是文曲星下凡,商业大家,礼部尚书,内库监正,兴国公陈小九了,姑娘,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可见你平日肯定窝在家里,不肯出门。”
风筝听着陈小九三字,红唇撅得老高,娇嗔道:“他有那么厉害吗?我才不稀罕。”
“小妮子,好端端的,提什么稀罕不稀罕?”
张岚的老婆点着风筝的额头,取笑道:“姑娘,不是我嘴碎,姑娘虽然生的漂亮,但兴国公一定瞧不上的,他的老婆各个美若天仙,我看整个突厥啊,除了那个传说中的公主风筝,就没有一人可以与兴国公相媲美了。”
风筝心里砰砰乱跳,蓝汪汪的眸子中闪过狡黠的华彩,手托香腮,好奇的问道:“他居然有那么出色?姐姐,你快和妹妹说说,他到底哪里厉害了?”
☆、第一千零六十三章 非人类
“她知道的不全面,还是我和姑娘说一说吧。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张岚骑在马上,滔滔不绝,将陈小九从一介草根跃上朝廷众臣的风采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其中不乏道听途说,添油加醋,神化陈小九的言辞,眸子炯炯,流露出仰慕,崇敬的意味,发自肺腑,绝非作伪。
风筝听在心里,惊讶之余,却有些争强好胜的想着:陈小九有那么厉害吧?不过是以讹传讹,夸大其词罢了。
她这是第二次听到陈小九的光辉事迹。
第一次是在多格口中得知的,多格虽然也对陈小九赞叹不已,但是是一个敌人的角度解说的,言语之中,未免充满了批判、嫉妒的主观意识,加之又是异族人,只是关心的国家大事,对于陈小九的生活琐事不够关注,未免有些以偏概全。
而张岚呢,身为陈小九的粉丝,仰慕者,却从生活琐事的角度娓娓道来,将他草根中时的胡闹、蛮横、霸道,描述得淋漓尽致,那种厮混于纨绔之间,却又玩弄纨绔于股掌之间,出‘淤泥’而不染的风情,委实令人惊讶。
风筝听得目眩神迷!
她惊叹于陈小九的才气,恼恨她的花心,赞赏他的狭义,嫉妒他的腹黑,一时间,手托香腮,美眸凝神,脑中全是他的影子,低声呢喃道:“多格真比不上他……”
“多格吗?”
张岚忽然一笑:“国公大人这个很是有趣,他可以怒叱达官贵人,还可以与草根百姓,乞丐流汉成为朋友,甚至于促膝谈心,这在突厥可能吗?突厥的右贤王多格,可以做得到吗?”
风筝嘴上不说,心里却惋惜的想着:哥哥多半是做不到的。
张岚的老婆却又接口道:“国公大人也从不让自己的女人受半分委屈!若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倾国倾城的女人喜欢国公大人呢?巾帼英雄花如玉,林相国的女儿单儿、双儿、可都是在患难中与兴国公相识的,兴国公不畏权贵,顶着杀头的危险,最终为她们昭雪,这份情谊,真挚难舍,多格敢于兴国公比较吗?”
风筝微微摇头,“自然是比不上。”
“那还用问吗?”张岚不屑的一笑:“我听说多格为了巩固局势,居然将自己最亲的妹妹风筝公主,许配给了霸道蛮横著称的左贤王之子熊都,风筝公主不愿意,多格却又帮着熊都逼婚,哼……他都舍得让自己亲妹妹的幸福葬送掉,情谊单薄至极,还怎么比有情有义的兴国公比?”
提及这里,风筝黯然神伤,这一点,确实伤透了风筝的心,她气呼呼的钻进了拳头,悲愤的想着:该死的多格,你怎么能这么对自己亲妹妹呢?
风筝又道:“张大哥,你说的这些事情,都是陈小九的风流韵事,只能算作茶余饭后的谈资,你为什么这么兴奋呀?就算他打仗厉害,但也与咱们无关呀,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张岚说道:“姑娘你可不懂了,你说的这句话放在以前,那是真对,但是现在,因为兴国公,可大为不同了。”
风筝蹙眉道:“哪里不同了?我就不信,他还能改变了世俗规律?”
张岚哈哈一笑,满脸赞叹的说道:“兴国公之所以受百姓爱戴,就是因为他为百姓做了大好事。”
“什么好事?”风筝问道。
“减少各种苛捐杂税呀。”
张岚感慨万千道:“对于百姓而言,没有什么比减免苛捐杂税更高兴,更振奋的事情了。”
“什么?她居然减免苛捐杂税?”
风筝听着这话,心中着实震惊——这不同于嬉笑怒骂,也不同于朝堂党争风波,这是动摇国体,改变规则的大事啊。
张岚高兴的说道:“兴国公清除了一帮**的大臣之后,入住内阁,第一件事就是大肆减免百姓的各种税赋,让穷困百姓过上了好日子,仅仅这一项,就让无数的百姓感恩戴德呢?有的地方还为兴国公立下长生牌位呢。”
风筝蹙眉道:“他还真敢这么做?不怕误国吗?朝廷治国需要钱,打仗需要钱,而且是大把的钱,减免了百姓的税赋,钱从哪里来?百姓是舒服了,可是国库没银子,养不起兵,应付不了各种天灾**,这怎么是明智之举呢?这是亡国之举才对!”
风筝虽然无心朝政,但也知道税赋的重要性,这机会就是一国之本,万万不可轻易减免……
事实上,她也很清楚,多格主权之后,一直是在向突厥牧民加赋的,要他们多贡献牛羊牲畜,牛皮、羊皮,甚至于山珍等珍贵物品。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多格连年打仗,耗费极大,不增加税赋,怎么支撑得起来?而且各个部族听他的军令,主要还是因为多格能给他们更多的物质需求,这就造成了多格打得胜仗越多,牧民越发贫穷,如此恶性循环,不知要维持多久,除非战争永远不再,但那是不可能的,离了战争、离了抢夺,突厥人还会什么呢?
“这就是兴国公的本事了。”
张岚哈哈大笑,“虽然朝廷大肆减免百姓的税赋,但朝廷却不缺银子,国库丰腴,内裤富饶,足以供养几十万的军兵,足以应付各种天灾**……”
“这是为什么?”风筝心中大惊,蓝汪汪的眼睛睁得溜圆,追问道:“他是炼金术士,会变金银吗?”
“姑娘,你可真有趣,兴国公虽然不是炼金术术,但他变的金银,却比炼金术术还多上几万倍。”
张岚很崇拜的说道:“方法还是那句老话,在于经商,互通有无。”
风筝道:“怎么个互通有无?无论怎么赚钱,还不是赚中原子民的钱,左手倒右手,还不是一个样。”
“姑娘,你又错了!”
张岚摇摇头:“兴国公不是赚本国子民的银子,而是转外国人的。”
“姑娘,你是女孩子,了解的少,不知道其中的行情,现在咱们中原人做生意,不再局限于中原了,而是将手脚伸到了国外,兴国公设立内库,整合大商家,将各种精湛的东西卖给了外国人,突厥、倭国、高丽、藩国到处都有内库各大商家的身影,将中原的技艺发扬光大,而后再从国外带回所需,充实自己。”
风筝吃惊的微张樱桃小口,“他居然这么厉害?他到底是官人还是商人啊?”
“在我看来,兴国公既不是商人,也不是官人,本质上,就是一个民族英雄。”
张岚送给陈小九很高的评价,却又继续解释道:“不仅如此,兴国公甚至还将商业做到西洋去,那些蓝眼睛、白皮肤、满脸络腮胡子的洋人最喜欢中原的东西,庞大的船队经过浩瀚无边的海洋,远道西洋各国,以高于百倍的价格卖出在中原十分廉价的东西,更以廉价的价格买回西洋的特产,运送至中原、突厥、倭国、高丽、吐蕃,将这些产品高价卖出去,以此攫取丰厚的回报,如此一本万利的商业,远比搜刮百姓税赋来得实惠,来得光明正大呀。”
风筝听了,不禁悚然动容!
这等大手笔的经商,攫取财富的方法,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要知道,中原奉行士农工商,商人所有钱,但却最没地位,常被人说成骗子,为人所不齿,但却没想到正是因为行商,将中原百姓从繁冗的税负中解脱出来,还充盈了国库,这就是变相的掠夺,但却披上了一层合理的外衣,让人与潜移默化中失掉了财富,却又不会激出反抗的念头来。
“兴国公真是厉害啊。”风筝由衷的赞叹。
张岚的老婆伸出手臂点着风筝光洁的额头,取笑道:“妹子,看你的眼神水润润的,是不是动了春心呀?妹子你生的也别致,好好打扮一番,说不定能有幸进兴国公的府上做丫鬟,慢慢与兴国公接触,也说不准就能入了兴国公的眼呢。”
“我才没那么贱呢!”
风筝嘟囔了一句,才收拢那莫名的眼神,说道:“兴国公除了骗别国的财富,还会做什么?”
张岚说道:“兴国公不仅改革了财税,也改革了科举呢,取消了八股,以及《诗》《书》《礼》《乐》《典》,增加了论策、时政等等,当然,这都是读书人的事情,我们这些商人都是大老粗,就不太懂了,总之,是很惊天动地的,我最为感兴趣的是,兴国公大人开办了格物院,这可是弘扬杂学的大事啊,千古未闻。”
“弘扬杂学?这是怎么一回事?”风筝就像一个好奇宝宝,不住的发问,心里对陈小九也越来越好奇。
张岚说道:“从最基本的说起,就是抬高匠人身份,汇集各行各业的精工匠人于学院之中,聘任他们为教习,身份于举人等同,由他们教授学生各种杂学技工,培养天下最顶尖的匠人,服务于中原,服务于百姓,制作出最精妙、最具竞争力的东西卖给各国,攫取巨额利润……”
风筝听着,只震得头皮发麻,心想着小九此人堪称禽兽,实乃非人类……
☆、第一千零六十四章 除了抢杀,还会什么!
风筝很明白突厥人的尴尬处境!
尽管突厥人立国也有几百年的历史,若是真的追古溯源,也有几千年的生活演化历史,并不会输给中原多少,但是,发展前景却一直止步不前。
中原人才辈出,各行各业的手工业者利用各种学识,技巧推动了生活的节奏,数百年前,中原人是刀耕火种,而如今,则是百花齐放、欣欣向荣。
而突厥呢?几百年前是放牧骑射,到如今依然是放牧骑射,几百年的光阴如穿梭而去,但突厥的社会却停滞不前,没有丝毫的演变。
这就是显著的差距!
现如今,陈小九这个非人类,却着手改革,将差距进一步拉大,怎不叫风筝感概万千,满腹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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