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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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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有点像高粱,但又不太同。”
然后他目光再看向玉米棒子,这个玉米棒子长的很粗壮,一尺多长,上面一排排金黄的玉粒,看着真如玉一般。
“此物就是玉米?”
旁边的狄仁杰接过话,“长史,上次我在李家庄吃的玉米正是此物,不过上次吃的是还没长熟的新鲜玉米,这次的更成熟一些,玉米正是此物。”
“能吃?”阎立本问。
“能吃,而且很好吃。”
阎立本又问,“做菜好吃,那做主粮呢?”
李逍按了按玉米粒,“长史请看,这玉米已经晒干,颗粒坚厚,富含淀粉,把玉米粒搓下来后再磨成粉,既可以直接煮成糊,也可以做成饼子,而且极易储藏,口感也是不错的。”
阎立本仔细的看了一会,最后把那个玉米宝贝一样的握在了手里。
“好了,现在请三郎跟老夫去京城走一趟。”
“玉米已经给长史了,我不去可以吗?”
阎立本两眼一瞪,“当然不行,陛下极有可能会召你问对,你不去可不行,走吧。”
“我先回屋换身衣服行不?”
“用不着。”
第173章 巍巍长安
李逍不是第一次进长安城。
每进一次长安城,李逍都内心满是感慨,倒不是感慨长安城的雄雄辉煌,而是对长安城有些失望。
就以这个时代的其它地方而言,长安的确是雄壮万分的,周长几十里的巨大都城,高高的城郭,雄伟的城楼,还有那宽阔笔直的朱雀大街······
任何一个这个时代的人,不论他是大唐的百姓,还是周边的蕃人,甚至是从遥远的西域前来的胡商,在长安城前都会被震憾不已。
全天下,甚至整个世界,也再没有比长安更大更雄伟的城池了。
但这一切对于李逍来说,就没什么可震惊的了。除了那点对伟大唐王朝都城长安的历史情怀感,真正看到长安的时候他是很失望的。
满是灰尘的官道直抵长安的城下,那高高的城廓也并不是包砖的,而是黄土夯制。
城门楼倒是很雄伟,但其实还比不过后世的那些旅游区仿古建筑。
把守城门的士兵穿的也并不如李逍想象那样的明光甲亮,相反,不少士兵看着十分普通,甚至有些瘦弱了,他们并不一个个都十分高大威猛,也并不是全都身披明光甲铠甲,衣着普通,甚至有些衣甲还很陈旧,乃至打着补丁。
多了解一些,他就知道,其实这些守卫长安的士兵们,多数的第一职业是农民,其次才是府兵。这些人亦兵亦农,战时为兵闲时为民,为朝廷服兵役,得军田免租庸调,还得自备武器衣甲行粮。
说来,这些府兵们基本上是这个时代,大唐农民里面条件最好的一批人,家里兄弟多,然后身体又都很健壮,尤其是家里基本上都是自耕农有些钱财的,否则不符合这些条件是当不上府兵的。
不过条件好也只是相对于其它的农民而言,再条件好但受限于这个中古农耕时代的条件,府兵们也是很辛苦的。
不管是天下哪个地方的府兵,都有到府训练以及轮流上京番上的任务。路途遥远,自带着干粮衣服赶来长安,轮流守卫着这个煌煌帝都。
人在异乡,十分不易。说白点,这和后世那些带着行李天南地北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很像。
府兵们甚至没多少人识字,不少人甚至还操着各地的方言,连句大唐官话都说不清楚。
一来次长安番上,回去够他们向同乡和儿孙们吹上一世了。
来长安次数越多,李逍对长安的那点情怀也渐消失。
进入长安,则更加失望。
长安城的城郭围的很大,但长安城内,哪怕是到了如今,经过隋唐两代五位皇帝的经营,六七十年了,但这座在隋文帝时下令营建的都城,其实都还未完全建好。
不说城里一百多坊还有许多坊大片的空着,就是长安的城廓都还有不少地段是空缺的,有的城廓也只建起了矮矮的一截。
长安的城南,更是人烟稀少,一到晚上,大片大片的坊区连盏灯都没,比城郊还城郊。
李逍对于长安的里坊规划,其实十分不喜欢。
长安有宫城、皇城、外城,宫城是皇帝和他的嫔妃们住的地方,皇城是宰相和各大衙门的办公场所。
唯有外城是百姓居所以及市场所在。
但长安一百多坊,完全就是封闭式的。
每一个坊,就如同现代的一个封闭小区。有坊墙,坊门,一到天黑就要关闭坊门,寻常不得出入,到了早上鼓楼响起鼓声才打开坊门。
而在这一个个方块的坊间,是一条条的街道。
可是长安城里的街道,毫无繁华热闹可言。
长安城里的街道真的只是用来行人的,街两边,便是坊墙。一堵堵坊墙高高竖立,让人丝毫窥探不到坊内。
街道两边别说有商铺,连个摆摊的都不允许有。
长安所有的商铺,甚至是摆摊的,都被集中在大唐长安城的东西两市的市场之中。这两个市场,也一样是有坊墙包围的封闭式市场。
朱雀大街长宽很长,足有十里之长,也很宽,可惜这么宽的路平时中间却是不允许走的。
而长安除了六条东西干道之外,其它的坊街,却基本上都是黄土路。这黄土路天晴的时候灰尘多,一到下雨的时候则特别的泥泞。
尤其是长安的人口还算多的,人多车多,路就更泥泞了。
天晴的时候进城吃灰,下雨天的时候进城则弄一身泥水,多来几次之后,李逍对于长安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想念了。
李逍曾问过大彪和张葱他们,对长安城印象如何,结果这几个家伙每次一提长安就两眼放光。
什么城池高大,什么守门的府兵威伟雄壮,什么天街雄阔,什么长安城人流如织,什么东西两市繁华热闹······
对此李逍只能说一句他们都是乡下人没见过世面,长安城不过是个大集而已嘛。
大彪甚至感叹着,进了一趟长安城之后,这辈子最大的愿意就是成为长安城里人,将来能在长安的南城买套宅子,然后在西市里租个铺子卖猪肉,嗯,如今改成在西市开个酒楼了。
李逍觉得长安其实还没有后世一个五线城市热闹繁华呢。
皇帝和宰相们还在中书门下等着他们,阎立本也没敢耽误,见过玉米之后,便把李逍的那个玉米还有那截玉米杆子如宝贝似的装进了一个箱子中,然后外面挂上一把大锁,派了一队士兵保护那辆马车。
他也生怕李逍会跑一样,和狄仁杰一左一右的把他那一骑夹在两人之中。
本来还以为能坐下阎长史的官车,想着阎立本好歹也是帝都的市长了,这配车肯定很高级,坐的会很舒服,不用八十里路的颠簸,谁成想着,阎立本一把年纪了,可人家却依然是腰佩横刀,跨坐良马。
他们甚至没给李逍准备一匹好马,李逍还得坐自己的马。幸好他的坐骑是程咬金家的,程伯献送的一匹踏月乌骓,倒也不差。
可是骑马赶八十里路去长安,李逍还是不太高兴的。这土路,颠啊。
第174章 为虎添翼
骑在马上,李逍十分怀念后来。
后来的我们,有平坦的柏油马路,甚至就是最偏远的乡下农村,也早就村村通了水泥路了。
这蓝溪也算是天子脚下京畿之地,尤其是蓝溪还处于关中通往山南的要道蓝武道上,这若放后来,这肯定是有高速的啊,甚至说不定都能算是五环之内,地铁、公交、轻轨啥的都有。
可现在,土路。
干旱许久,路面倒是不泥泞了,可全是灰。
尤其是阎立本虽然没大张旗鼓,可也几十号人呢,这车啊马的一走,顿时飞沙走石。
看着阎立本一把年纪的老头,人家还是副国级的高官,可却依然身子笔挺的坐在马上,那气势,真让李逍有些佩服。
都说大唐尚武,还真是没错。哪怕是个文官,也一样如此。阎立本可是大唐有名的技术型官员,不但绘画技艺了得,尤其人家还是建筑行业的顶尖大师,这样的文官,还一把年纪了,可照样佩剑骑马,八十里路半天就要往返,可知道多硬气。
相比一下,南北朝时的南朝贵族士阀们,却最喜欢的是坐牛车。汉以来,牛车最受贵族们欢迎,皆因高级牛车比起马车来可是更为舒适,牛车速度慢,不比马拉车快。
因此,许多贵族,尤其是那些贵族女人最喜欢乘牛车。
但到了唐朝,牛车却慢慢式微,皆因唐人尚武,官员们几乎都习惯骑马,不论文武,而就算是一般的贵族子弟和家眷,也多乘马车。慢腾腾的牛车,反不受待见了。
这就类似于在南朝时早有的人抬辇,在如今却很少看到。
以前人觉得重要场合,坐车为礼,骑马为失礼。而自唐朝始,上到皇帝下到平民,却都以乘马聊服为礼。男子们在隆重的场合,全都骑马。
甚至流风所及,许多妇女也骑马。
唐人爱骑马,马具也比较发达。比如这时代的鞍,已经是在汉魏时高桥鞍的形状下加以调整,后鞍桥向下倾斜,更便于乘者上下,对人体也更适合,可以称为后桥倾斜鞍。
这种鞍说白了就是u形鞍,比起汉代的V形鞍来,要舒适些。
但对于李逍这样的人来说,这种鞍具还是舒适性不高。鞍具嘛,最重要的作用当然是骑乘时坐着用的,坐,就得舒适。
简单点说,就是后世的普通摩托车、电动车的坐垫也比现在这种木头制的桥鞍舒适啊。
虽说这时的马鞍以木头为骨架,外面会蒙上牛皮,甚至有用金银珠宝做点缀装饰的,可说到底还是木制鞍。
木鞍可是硬的,那几层皮革也不会有太大的减震缓冲作用,一口气跑个百八十里的,人真的会震散架。
唐的马鞍,鞍下还有鞯,在后世则称为鞍褥,一般用毡子做成,也有用皮毛做的,比如皇帝的鞍鞯,就有用虎皮做的。
而在鞯之下,还有障泥,障泥悬挂在鞯下。
为了固定鞍、鞯,还要向马胸、尻、腹部引出带子加以系结固定,自马鞍底下绕住马腹的带子称为腹带,自马鞍向前绕过马胸的带子则叫攀胸,而自鞍后绕过马屁股的带子则叫鞦。
有些人还会在鞍后每侧散缀一些装饰性的带子,甚至不少唐人还会在自己腰带上也散缀一些短带子,名鞢韄。
一套上等的鞍鞯就包括所有的马具,价格是极高昂的。
但今天李逍看阎立本和狄仁杰两个大唐官员的鞍鞯却都差不多,基本上都是木头鞍骨,外蒙皮革,高桥式马鞍。这种鞍跟他那几个朋友送他的鞍具大致差不多,短途乘骑还没什么,稍骑远些就屁股疼。
还没骑老式自行车舒适。
他一边拿了块布把自己的嘴鼻给包裹起来,做了个简单的口罩防灰尘,一面想着,要是再有个墨镜就好了。
嗯,马鞍若是能再改进一下就更好了。
若是能把这两头高高翘起,中间凹陷的马鞍改进成摩托车坐垫那样的,估计就会舒适许多吧。
那样的明显更平稳一些,而且如果由木制改成皮革的,中间用兽骨或木头做点支撑,那么肯定就不那么硬了。多层式皮垫肯定能舒适许多。
“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在想着一会见到陛下后不知道说什么了?”阎立本笑着扭头对他道。
李逍对阎老头感觉不错,堂堂京畿地区一把手,紫袍大佬,却还能对他这样一个小老百姓和和气气的,这可十分不易。
特别是佩服人家亲自骑马赶来见他,毕竟往返一百六十里路呢。
“没想那么远。”李逍对阎立本笑笑,“逍只是觉得骑马挺累,佩服阎长史一把年纪还能够坚持骑马,真是难能可贵。”
阎立本笑笑,“这有什么,我虽说是个文臣,可老夫以前也是数次随军前线的。”
狄仁杰便在一边小声解释,说阎立本以前曾先后跟随过隋炀帝和唐太宗东征高句丽等,虽不曾持刀厮杀,但骑马真算不得什么。
“怎么?骑不惯马?你这样的年轻人,不会骑马可不行。尤其是我们关陇子弟,哪个不得学会骑马。这次你发现玉米有功,肯定会赏的,到时你说不定就能得爵授官,可不能到时成为了大唐贵族,却还连马都不会骑,那时可就要被长安耻笑了。要知道,在长安,连贵族家的女眷们,可都是会骑马,甚至还能骑着小马打马球呢。”阎立本笑着说道。
“呵呵,可能小子的想法跟长史不一样吧。小子骑马觉得累,想的倒不是如何改进骑术,而是想着如何改进一下这马具。比如说这马鞍,未免有点太过高过深了,如果说适应战场倒是不错,可是寻常骑乘的话,这种鞍具未免有些不太适用。如果加以改进,比如说把木头鞍骨改成仅以木头或兽骨等做部份支撑,而以皮革为主,用多层皮革做鞍,特别是改变这种两头高中间深的形状,改成更平伏一些的形状,把鞍、鞯连为一体,让马鞍更适合乘坐,岂不更好?”
阎立本虽然如今是雍州长史,但他们阎家可是工程世家,搞工程技术闻名,而且以绘画擅长,对于李逍提出的这个想法十分喜欢。
“改良马具,你说的这个方向倒是不错。不过光有想法还不够,若是你真的能够研究出好的改良办法,那可又是功劳一件。特别是你若是能够改良出更适合骑兵作战用的马具,那么绝对会有重赏。”
骑兵不论什么时候都是重要的兵种,战场上往往是决定性的力量。马镫的出现,让骑兵拥有强大的作战能力,而马鞍也一样能够为虎添翼。
阎立本越看越有些喜欢李逍了,这个年轻人,想法不一般啊。
第175章 白衣面圣
“多谢阎长史指点。”李逍心里有几分感动,阎立本的这番话是长辈对晚辈的指点,这是一番好意。
接下来一路上,为了赶时间,阎立本也顾不得路上颠簸和灰尘,一路快马加鞭,饶是如此,可路上依然连续遇到三波从长安前来的大内使者。
皇帝和宰相们已经有些等的不耐烦了,都想马上见到玉米。
快马加鞭再加鞭。
八十里路,硬是只跑了一个时辰就到了,进了长安城,李逍只觉得浑身酸麻,感觉身子骨都要散架了。
可看浑身都是灰尘的阎立本老头,却还能矫健的从马上跳下来,他真是万分钦佩。
“以后可得多练练。”阎立本把坐骑交给手下,笑着伸手把李逍从马上提了下来。
这手劲,真大,比他这个年轻人还大的多。
狄仁杰也跳下马,还伸手帮李逍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三郎若是想精进一下骑术,我可以让我表弟来教教你。”
“李元芳?”李逍意外。“好啊好啊,只怕李兄不肯。”
“这有什么,我表弟最近也正好无事。”狄仁杰跟李逍相处时间不长,但却觉得他是个可交之人,何况他也深知,这玉米一献上去,李逍肯定就不再是个寻常乡民了,再加上李逍可是还与军方的几位大佬关系密切,有那几位在背后帮着,李逍早晚会出头的。
他那表弟来京,也一直没有找到什么合适的事情,如今跟着他身边帮差也不算是个什么正经事。若是去指点下李逍骑术,说不定就能借此机会交上李逍这个朋友,多一条路子。
有宫里人来引阎立本等人进去,狄仁杰亲自抱起那个箱子,珍重小心的跟在后面。
李逍一介布衣,没资格直接进去。
他被一位宫人带到一侧。
那个大约也就二十岁左右的宦官,面白无须一脸和善,似早知道些消息,知道这位看起来风尘仆仆的年轻人也不是简单的。
“咱家已经为三郎备下了衣服,还请三郎到那边沐浴更衣。”
布衣见天子,这可是极难得的事情,见天子之前,自然是得沐浴的,见天子前还要换上皇帝赐下的白布衣。
“多谢公公。”
李逍来的及,也没带什么钱财之类的,只好拱手谢过。
那宦官倒也没有索贿之意,还跟他小心交待了一些宫里的规矩。
宫里规矩多,是不能有半点差错的。
被带进一间小屋里,宦官就退了出去,还为他带上了门。里面早有准备好的一桶热水,还有一套崭新的白色布衣。
脱去身上满是尘土的衣物,跳进水桶里痛快的洗了个澡。
没有什么沐浴露这些,哪怕是眼下身处皇城之中,在中书门下这些宰相办公的地方,但配备的也只是一些澡豆而已。
所谓澡豆,已经是普通人家用不起的高级洗浴用品了。
澡豆,以豆粉添加药品制成,用以洗手洗面,甚至是洗澡。在古代,澡豆可以说是全能的洗护用品了,洗手洗脸洗头洗澡甚至洗衣服都用,一切污渍油渍都能搞定。
一代神医孙思藐就在他的医书里写道,衣香澡豆,仕人贵胜,皆是所要。意思就是说,下至贩夫走卒,上至皇亲国戚,澡豆那是居家必备用品。
比起后世的洗护用品都是化工品不同,这时的澡豆,所有的配料那都是可食用的,吃到肚里也能溶解脂肪。
不过要具体点说,其实唐人的澡豆也是有分类分级的。
大致也有肥皂类的,用来洗衣服洗手,还有洗面奶类,用来洗面洗澡等。
在制作上,都是以豆粉为主,然后就是配合各种中药材加工。越贵的澡豆,用到的药材就更多且更贵。
比如眼下李逍用来洗澡的这个澡豆,明显就比平时李家买的更高级,闻起来就不一般,沁人心脾,他估计这是大唐制澡豆最有名的州进贡的贡品澡豆,这种进贡的澡豆,甚至包含了几十种药材,什么丁香、沉香、麝香、珍珠粉等等。
关于澡豆历史上还有一个笑话。
一个叫王敦的人娶了公主,刚结婚时,上完厕所,公主的奴婢拿着个金盘装着水,一个琉璃盏装着澡豆捧到他面前。
他还以为这是吃的呢,就把澡豆倒到水里喝掉了,还说这个干饭挺好吃的,这让那群公主的奴婢们无不掩口而笑,闹了个大笑话。
李逍倒不至于闹这样的笑话。
贡品版的澡豆用过之后,去污去油能力确实是强,而且身上还留有一股沁人余香。
但他觉得,这香味远比不上他家新研制出来的香水,何况这种澡豆一看就制作成本极高,动不动就几十种香料、药材加工,哪比的上他家的香水只用花露和酒精制成,成本低效果还好。
看样子,到时可以走走宫廷路线,也弄个贡品御用的牌子,倒时以此推广,他家的香水岂不大火?
换上宦官为他备好的衣服,倒也大小合身,虽说是一件白色的麻布袍子,可裁减得体,缝制的也好,针脚均匀。
配上牛皮的腰带,黑色的靴子,黑色的软脚幞头,倒也很有几分潇洒的味道。
转身走出屋外,那位小宦官早就在那里等着了。
还端来了一个托盘,里面几样点心。
闻着有桂花和香味的桂花糕点,染成绿色的绿团子等。
他确实肚子饿了,倒也没跟人客气,拿起筷子夹起来就吃,一会功夫,那几小碟糕点倒让他吃了个精光。
小宦官站在一边,眼睛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李逍。李逍不是第一个布衣面圣的人,但哪个来面圣的布衣,在这里等候面圣的时候不是紧张激动不已,甚至紧张的手脚发抖的,有哪个能如李逍这般自然。
甚至就是好多低级官员,在接到皇帝特旨召见等候时,一样激动的手足无措。
“李三郎不紧张吗?”小宦官忍不住问。
“不紧张啊。”
“见天子也不紧张?”
“有啥可紧张的,我又没犯什么事,天子召我来,那是因为我发现了玉米,是好事呢,一会说不定就要授我官职,赐我爵位,赏我钱财田地,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何来紧张。”李逍笑嘻嘻的说道。
刚说完,一个宦官进来。
“蓝田乡民李逍何在?”
“我就是李逍。”
“圣人召见,赶紧随我来。”那宦官面无表情的扫了李逍一眼,然后冷冰冰的道。
第176章 中书门下
皇城。
中书门下。
匆匆沐浴过后的阎立本顾不得疲劳,带着玉米赶到。
当那个匣子打开,一个金灿灿的玉米捧到皇帝李治面前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带着惊喜,又带着疑惑。
“这就是玉米?”
“回陛下,此物就是玉米。”阎立本答道。
厅中十一位宰相,此时全都不约而同的伸长了脖颈,一起瞧向那个金灿灿的东西。
李义府笑着道,“此物金灿灿一看就非凡品,金棒之上结玉籽,粒粒金黄,却又明亮如玉,不愧为玉米之名,形像。”说完,他还有些得意的瞧向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也在看着这个玉米,虽然他对于阎立本拖了半天还真弄来一个玉米有些意外,但他对于这个东西,其实是并不相信的。
随便亩产能够两三石,还极为耐旱,南北皆可种,既可春种也可夏种,储藏又方便,世上哪有这样好的东西,为何还会偏偏到此时才被发现?
李治把玉米拿在手里把玩着,这颗玉米已经被李逍晒干了。拿在手里,有一种坚硬紧实的感觉,很有充实感,极为真实。
“此物真能吃?”韩瑗发问。
韩瑗是长孙一党,而且他们还是亲戚。韩瑗的妻子是长孙无忌叔父的女儿,因此韩瑗跟长孙无忌是亲戚,喊长孙无忌为妻兄。这个关系,还是相当亲密的。
阎立本自己是没吃过玉米的,但他相信自己的属下狄仁杰,那个年轻人是他在河南任职时发现的一个人才,自己一路提携他,他也从来没有让自己失望过。
“某没吃过这玉米,但某的属下,雍州法曹狄仁杰吃过。据他所说,玉米鲜嫩的时候鲜嫩多汁,美味可口,可以做成多种菜肴。而当玉米老了的时候,晒干后可以磨成粉,跟小麦相似。磨成粉的面米面,既可做糊,也可以做饼。蒸饼、汤饼、炊饼都行。”
李治听的眼里冒光。
这前虽得到雍州禀报,但他心里并不完全相信的。这件事情拿到中书门下与宰相们商议,也只是例行其事。
可当长孙无忌的态度表露出来后,他对此事就已经不仅仅是发现一样新作物这么简单了,这里面有更多的期望。
而现在真的有一颗玉米摆在了他的面前,这让他十分兴奋。
长孙无忌啊长孙无忌,只怕你根本想不到会真的有玉米吧,现在看你如何收场了。
“仅仅是一颗玉米而已,何足为凭?就凭这样一棵玉米,如何让人相信此物能够亩产二三石?如何让人相信此物可以大面积耕种?如何相信,此物是否真的能够食用呢?”长孙无忌站了出来,一下子抛出了一大堆的问题。
许敬宗也站了出来。
他当年也是太宗秦王府的十八学士之一,可惜一直以来都没怎么得到重视,还几次因为犯错被贬官,但跟长孙无忌一直不对付,这几年更被长孙压的不得出头。
这次好不容易得皇帝提拔,拜为宰相,他岂会不知皇帝用意。
不管如何,长孙无忌赞成的他就反对,这就没错了。
“长孙相国,之前你说世上不可能有玉米这样的东西,可现在玉米就摆在了你的面前。如今玉米摆在这里,你却又还不信,这就未免有些太过了吧?难道长孙相国不愿意天赐我大唐神瑞吗?”
长孙无忌鄙夷的瞪了许敬宗一眼,摇摆不定的小人,这种人物过去自己正眼都不愿意瞧一眼,如今居然也跟狂犬一样跳到他面前乱吠了。
“口说无凭,让某相信,那就得拿出点真凭实据来!”
一直没说话的李绩这个时候开口了。
“某刚才听阎长史说,此物是蓝溪乡民李逍所发现。敢问,这个李逍可是蓝溪李家庄的李逍李三郎,是否那个办起蓝溪书院,免费招纳乡中子弟读书。又还建立合作社,自己花大钱买下一千头牛,然后分给乡民领养,让他们可以免费使用牛耕地的那个李逍?”
“是不是就是之前雍州上报的那个在今年大旱之时,与乡民订立乡民公约,建立乡约堂,共同抗旱救灾,致使往年因旱灾而抢手互殴导致死伤众多,今年却因为其建立的乡约堂,而至今未有一例抢水斗殴发生,更无一人伤亡,并且,蓝溪乡今年干旱到现在,却还保证了三万亩庄稼的李逍李三郎?”
一连几个询问。
但却把一个小小的乡民说的如此了得。
堂堂知尚书省事、主持朝政、太尉,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宰相,却能够当着天子和众宰相的面,为一个小小乡民称功,这可不简单。
阎立本点头。
“正是此人,蓝溪乡贤李逍。此人之前还曾向陛下献过霜糖脱色提纯改进工艺秘方,后又向朝廷献过平辽东之策,虽然年轻,但却天生大才,只是一直隐居蓝田乡下秦岭山中。不过此人虽隐居山中,却也造福乡里,为乡民们敬重之乡中大贤。”
李治自然也是早知道这玉米是李逍所发现的了,可是此时却还是假装刚想起来此人似的道。
“原来是他啊,这个李逍可是一个人才啊,之前献平辽之策,太尉就高赞不已,各卫府将帅们更是一致称赞其大才。朕甚至还特意下旨授封他为征东军七品参军,可惜此人却不愿出山做官。”
“想不到,他在乡里还做了这么多善事好事啊,更想不到的是,他如今居然又发现了如此天赐之物玉米,此人,真如这玉米一样,简直就是上天恩赐于我大唐的啊!”
皇帝这么一番话,可就等于为李逍盖棺定论了。
这是一个良民,大大的良民。
“陛下,李逍此时就在外面候见,陛下何不召李逍亲自前来问对,玉米是李逍所发现,而且陛下面前这玉米,也是李逍自己亲自栽培出来的。但凡有关玉米之事,陛下只要问他,肯定更加详细。”阎立本见皇帝如此喜欢李逍,便也再添一把火。
“李逍就在外面吗?”
不料李治听到李逍在外面时,却并没有马上召他前来问话,反而是在迟疑了一下道,“先不急着召他,我们还是先来讨论一下这个玉米吧。”
第177章 玉米太监
“陛下何不召这李逍前来一问呢?”长孙无忌敏锐的发现了皇帝的反常,他自以为发现了猫腻,立马进逼。
“问与不问又有何关系,反正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就算召李逍来了,他说的再多,只要长孙相国不愿意相信,那你依然是不会相信的。”李治淡淡的冷笑一声,既然玉米是李逍拿出来的,其实李治心里已经信了七八分了。
他现在更愿意借此事,好好的跟长孙来斗斗法。
“怎么个眼见为实法?”长孙不肯退让。与皇帝已经相信李逍的玉米不同,长孙到现在是万万不肯相信这什么玉米的。而皇帝越是躲躲闪闪的,越让他这里面有鬼。
中书门下,殿中一众君臣,此时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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