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逍遥小地主-第1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室内陷入无边的黑暗,只剩下两个清晰的喘息声。
喘息声越来越重,越来越粗。
第68章 独此一家
早上,一不小心就睡过了头。
新盘的火炕睡的实在是太爽,再加上昨天晚上开垦了块地,也累的不轻,这一觉都睡到了日上三竿。
睡觉睡到自然醒,伸手打个哈欠,枕边已经无人。
“夫君醒了。”
门推开,婉娘走了进来,今天的婉娘显得格外的精神和妩媚,面如桃花,细看,才发现她今天居然还抹了腮红,擦了胭脂,头上也插着那个李逍送的金钗,头发盘的也格外的利索。
特别是身上那套大红的裙子,更让人显得妩媚。
李逍发觉,这么一收拾下,婉娘也不再是那个朴素的样子,立马焕发了光彩来。
“你今天好漂亮。”李逍夸赞。
婉娘微微一笑,端上来一个托盘,“看你睡的觉,就没忍心叫醒你,让你多睡了会。肚子饿了吧,这是给你留的早餐,蒸饼和鸡子,还有粥。”
带着热气的包子,还有两个煮鸡蛋,一碗粥,浓浓的爱心早餐。
这日子,让李逍都有些沉迷了,真是温柔乡啊。
地主的生活其实也是可以非常的逍遥的。
包子咬一口,油流了出来,韭菜猪肉馅的,汤汁鲜嫩,那叫一个好吃。特别是这个包子皮薄而且还很松软,比起寻常的大唐版蒸饼不知道好吃多少。
“今天的包子真好吃,娘子你也吃一个。”
“我吃过了。”婉娘笑道。
李逍看着手里的包子,知道她肯定没吃,这可是白面做的包子,这个傻女人哪里舍得吃,何况还是肉馅的。
“一人一个,我吃不完。”
推辞不过,婉娘才接过一个包子小口的咬了起来。看她吃东西,真的很斯文,跟个小猫似的,李逍吃东西则很有几分饥民的感觉,跟狗抢食似的大口吞咽。
“夫人厨艺这方面真的是很有天赋,这包子的做法我就跟你说过一回,你如今就已经做的比我还好了。”
大唐其实也有包子馒头甚至是花卷,不过基本上都叫蒸饼,而且做法上还是有些区别的,如李逍的这种包子很少有。
“我觉得夫人可以在家里找两个机灵点的仆妇跟你学做这些包子馒头,然后让她们跟彪子去街上饭馆里。只要她们能活到你们六七成的手艺,肯定能让店里生意更红火。”
“哪有这么夸张。”婉娘一脸幸福模样。
“我说的可是实话,咱们家的这个包子、馒头确实不一般,长安城的蒸胡我也吃过,味道只能说是一般。对了,咱们饭馆里以后就叫包子、馒头、花卷、馍馍,不叫什么蒸饼蒸胡的,咱们得独此一家。”
“大家都叫蒸饼,叫包子馒头别人会不会弄不明白是什么东西啊?”
“这叫品牌意识,咱们还可以把咱们的包子馒头前加个蓝桥名,或者直接叫李家庄包子,这样以后大家吃过后就记住了。别人以后想学我们,也学不来。”
大家做的都是蒸饼,独李家卖的却是包子馒头,这就是不一样。
做生意嘛,就得差异化经营,比如李逍要开饭馆,就没想着开普通的,而是打算以炒菜为主,兼卖包子馒头这些面点,面向的顾客群也主要以过路的商旅宦官等为主,做杂不如做精。
只要做好一群客户,其实就已经足够了。
“如果店里也卖白面的包子馒头那也不容易的。”
这年头,在北方地区,尤其是关中地区,种植最多的粮食还是粟和糜,也就是小米和大黄米,其实才是麦。
而且普通人种的麦子收获后,也基本上是直接去壳后煮麦饭吃,磨成白面的少之又少,主要原因还是磨面费用比较高。
这年头,地主豪强和那些士族大户才能占据河渠,修堰拦水建水碾磨坊,这些水碾磨坊碾米磨面的加工费不低,如长安城的的水碾磨坊,一座一年甚至能赚上千贯钱,可知利润之巨大。
利润大,自然也意味着加工费用高。普通百姓哪愿意费那个钱,于是大多直接煮麦饭吃,味道虽然差,可毕竟不用再额外花钱,何况麦磨成面,还得耗费不少呢。
婉娘认为,如果李家的饭馆以后也做白面包子馒头花卷这些,那磨面的开支又得增加一笔。
若再算上炒菜的油钱等,这新饭馆开业后的成本比普通饭店就要高出许多了。
“有投入才有产出,咱们开饭馆的不用怕这些,不管面粉多少钱,咱们做出面点来,都是加价卖出的,总不会亏的。况且,咱们针对的顾客本就是比较高消费能力的人群,既然能吃的起炒菜,还会吃不起白面包子馒头吗?”
吃完早餐,李逍来到院里开始迟到的晨练。
大彪早在那里候着了。
“三郎,我想好了,我愿意去蓝溪打理饭馆,不过两成的银股我不能收,我没本钱投,说实在的,从江南来到这里,能够改头换面重头再来,我已经不知道多感激三郎了。那边饭馆我帮着管,当个掌柜的就行,拿份工钱就好。”
李逍蹲了个马步,吐了口浊气。
“大彪,咱们都是过命的交情,死人堆里趟过来的,好不容易才活下来,所以不要讲那些客套话了。我让你一起干饭馆,并不是可怜你,而是觉得你有这个能力干好,虽然我拿的本钱,但你出面打理,咱们二八分成,有钱一起赚。你若觉得占便宜了,那你就好好经营,让饭馆多赚钱,那你不就是还了我这个人情了吗?到时我还跟着赚了呢。”
“那我还是拿身股吧,两成身股,赚了钱分红,不赚钱我就不分。”大彪坚持。
“一家人就别说两家话,你又不是普通的掌柜,你是我的合伙人。两成银股你愿意就干,不愿意,我找别人去。柱子、二狗,他们估计都愿意干。”
大彪一听不乐意了,“柱子和二狗这俩小子还太年轻了,他们去我都不放心。除非老杨去还差不多!”
“大眼得替我管着私塾呢,还得管账,哪有空去管饭馆,再说老杨吃饭还行,做饭开店这块还真不在行。你也别说了,这事情就这么定了,你家里挑两个人跟你过去,先去找店盘店,然后我给饭馆规划设计一下,你按采买各种东西准备开业吧。”
话到这份上,大彪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三郎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亏本的。”
“我相信我的眼光,明年我们开分店!”
第69章 老匹夫
朝会结束,百官退朝。
金殿之外,左武卫大将军兼检校屯营兵马一脸不快,他一双大眼怒瞪着旁边同行一人,这人同样高大魁梧,却是比程咬金年轻不少。
“姓薛的!”
“程老匹夫!”被喊做姓薛的那位也不客气的喊道。
“有种出去大战三百回合,手底下见真章!”
“谁怕谁啊?”
满朝之中,敢跟程咬金这样叫阵的还真没几个,不过这个姓薛的自然也非同一般。
程咬金眼下是左武卫大将军,这姓薛的则正好是右武卫大将军。程咬金爵封卢国公,薛万彻爵封武安郡公。老程的儿子尚太宗公主,而薛万彻更是直接尚了高祖的公主,论辈份那还是当今皇帝的老姑丈。
薛万彻向来恃才傲物、盛气凌人,不过有脾气的人自然也是有本事的。太宗晚年的时候,曾经当今名将,唯李绩、李道宗、薛万彻也。可知道李世民对他的评价之高,据说当初程咬金因为自己没被点名,还一直耿耿于怀。
程咬金觉得薛万彻本事不如自己,自己当年在秦王府效力的时候,薛万彻那个时候还是在太子建成的手底下呢。玄武门之变,薛万彻可是被自己打的狼狈而逃的,有什么资格骑到自己头上。
而薛万彻呢,也有些资本。他父亲是隋朝的大将军薛世雄,自己兄弟四个,在唐朝那都是爵封郡公,各个都是当朝大将,又娶了公主,当然有些得意的。
本来就不怎么对付的两人,今天在朝上又怼上了。
皇帝早朝决定将屯营改编为羽林军,从十二卫府中独立出来,这个羽林军的大将军一职,自然得是一员资历老,本事强的大将来当。可有资格的也就程咬金、薛万彻等几人而已。
程咬金自认为本就是原屯营检校,自然应当是自己当大将军,结果薛万彻不服,认为程咬金老了,这羽林军大将军应当由自己这样的年轻人来当。
本来板上钉钉的事情,经薛万彻一搅,皇帝便说要再考虑下做决定。
然后皇帝又决定派兵征讨高句丽,这个时候薛万彻自信满满的请求统兵,皇帝也同意由这位大将来当平壤道行军大总管,结果程咬金马上跳出来反对。
最后,皇帝也没马上决定让薛万彻统兵,只是先定了右领军中郎将薛仁贵和左武卫中郎将苏定方为副将,主将待定。
朝会结束,两人一出金殿,就恨不得撸起袖子干上一仗。
“程老匹夫,你还能骑的动马吗?”薛万彻叫嚣。
程咬金嘿嘿冷笑,“老夫六岁开始习武,八岁开始骑马,二十岁时便上阵杀敌,砍下的人头都比你整个薛家人都多。如今虽然六十有五,但论战阵功夫,却怎么都比你强的。不像你,自吹什么名将,还记得当年你随罗艺征讨窦建德却兵败后被人家俘虏剃光头的事情了?”
“对了,当年高祖皇帝将丹阳公主许给你,可你呢,新婚之夜,结果却蠢得连夫妻之事都不懂,气的公主数月不与你同席。后来,还是太宗皇帝召你入宫,让我和叔宝、敬德等人一起教导你之事了?”
揭人不揭短。
这席话,让薛万彻面红耳赤,彻底怒了。他平身最气的三件事情,一是当年随罗艺在幽州时征讨窦建德叛军,结果却全军覆没,兄弟几个被俘不说,还被剃光了头发,奇耻大辱。
第二件事情,则是当年他在废太子建成手下,结果玄武门之变被打的狼狈而逃,逃到终南山许久不敢出来。
这第三件事情,自然就是当年尚高祖的丹阳公主,结果丹阳公主嫌他粗鄙,不肯与他同房,还反而对皇帝说是他蠢甚,不懂得夫妻之事,太宗还把他召进宫,让程咬金、柴绍等一群人教他,弄的他极没面子。
现在程咬金当众他揭伤疤,如何能忍。
“住嘴,无耻老贼!”
两人边走边吵,眼见得都要动手了,旁边的一群文武官员都无奈的上前劝说。
这两人,一个程咬金,那是凌烟阁功臣,帝国名宿老将,资历老。一个薛万彻,则是向来盛气凌人,人家薛家几代的将门,军界大佬。
两人吵架,大家都不知道要怎么劝说。
最后,还是李绩走了过来。
李绩在军界那也是声名赫赫,当年仅次于李靖的军方大帅。太宗晚年重李绩之才,特意把他按在河东十几年时间,就为了将来太子继位之后可以提拔重用李绩,示恩于他。
李治继位之后,果然重用李绩,将其请入朝中拜相,如今不统兵,却入中枢为相,算是出将入相的典范。
“老程、老薛啊,这可是宫中,你们这样吵,成何体统啊,要我说,你们也别这样吵吵了,有什么事情要吵成这样呢。都是大老粗,不如我请客,大家喝顿酒,也就罢了。”
李绩的面子得给。
程咬金跟李绩的关系更近些,当年都是瓦岗的老战友,还都是太宗的心腹臣子,不比那个薛万彻,向来不是一个圈里人。
“既然英国公开口,我老程自然得给这个面子,这样吧,只要姓薛的愿意跟我一起喝三杯酒,我就与他和解。就是怕姓薛的没这胆,也没这酒量。”
李绩一看程咬金那眼神,估计这老家伙又心里死坏。
“你这三杯酒,是多大的杯啊?”
“我知道姓薛的酒量不好,喝几口就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我也不为难他,就那三两的杯子来上三杯吧。”
三两的杯子,三杯不过九两,半斤多点儿。
一般人喝上半斤酒,倒不是什么问题,就算薛万彻酒量不好,应当也是没问题的。
“敢还是不敢?”老程对着薛万彻挑衅道。
薛万彻看了看老程,又看了看李绩,冷哼一声,“好,看在英国公的面子上,就陪你喝三杯。”
“老程,你看老薛也同意了,那就这么定了,酒后把手言欢,莫要再这样纠缠不休了。”
程咬金呵呵的点头,当下说好各自离开。
出了宫,程家叫来随从,“赶紧回家去找五郎,让他去蓝田找李三郎弄两瓶烧刀子来,一定要烈,越烈越好,这回看我不搞死姓薛的这个匹夫,跟我斗,他还嫩了点,哈哈。”
一想到酒量不行的薛万彻到时被烧刀子弄醉后丑态,他就忍不住大笑起来。
第70章 家鱼
架子上的黄瓜藤依然茂盛,一条条青翠的黄瓜从藤叶中垂下来,青翠欲滴。
已经收获了五茬黄瓜了,看样子还能收获个好几茬,一茬黄瓜现在能够带来稳定的一贯半钱左右,再收个五茬还能为李逍带来七八贯钱。
不过现在七八贯钱在李逍眼里已经算不得什么了,虽然相较起家里的佃农们来说,这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这段时间,那眼灵泉似乎长大了一些,水更清澈而且好像更深了一些,前些天看到的那群小鱼苗,如今也长大了许多。
他仔细的观察了下,这些鱼苗好像不是鲤鱼。不是鲤鱼就好,大唐皇家姓李,而且尊崇道教,道教可是把鲤鱼尊称赤浑公的,根本不吃鲤。虽然说现在朝廷并没有直接禁止百姓食鲤,得到唐玄宗皇帝时才会正式的出台禁捕鲤鱼的命令。
但市场上,鲤鱼销售还是受到些影响的。
这群鱼苗似乎并不只一种鱼,好像有草鱼也有链鱼,甚至有大头鱼和青鱼,嗯,这不就是后世的四大家鱼吗?
据说四大家鱼的产生,就跟唐朝有关。唐以前,养殖最广的就是鲤鱼,后来因为李唐禁捕鲤鱼的原因,于是渔民只得从事其它鱼种的养殖,慢慢的就出现了青鱼、草鱼、鲢鱼、鳙鱼这四大淡水家鱼品种。
之所以有四大家鱼的称号,其实也跟这四种鱼的生活习惯有关,鲢鱼又叫白鲢,喜欢在水域上层活动,爱吃绿藻等浮游植物,而胖头鱼的头大,所以叫胖头鱼,又叫花鲢,一般栖息在水域的中上层,吃原生动物、水蚤等浮游动物。
草鱼则喜欢生活在水域的中下层,将水中植被吞食之后排出,等粪便滋生微生物之后再吃下,过滤其中的微生鱼。
青鱼则喜欢生活在水域的底层,吃螺蛳、蚬、蚌等软体动物,渔民们生现了这四种鱼的生活习性,将他们混乱养殖,这样大大提高了鱼的产量,渐渐就形成了四大家鱼的由来。
这四种鱼比较好养,而且易生长,尤其是能够长的个头很大,比如胖头鱼,能够长到七八十斤一条。
古人养鱼不易,最难的还是鱼苗不能人工繁殖,得靠到江河里的鱼产卵地去捕捞鱼苗。特别是如关中这样的地区,河流水,人工养殖场更少,而关中又偏偏是大唐的都城,这边人口密集,消费能力又高,这就导致市场大,却供应少,鱼因此也一直不便宜。
尤其是在长安城里,新鲜的鱼,那可谓是供不应求。
若是李逍能够在蓝田养鱼,再想出办法把活鱼运到长安去卖,那可就是一个源源不断的财路啊。
从空间出来,李逍便决定挖鱼塘,既然找到这么好的发财之路,没理由不弄。不管怎么说,这种特色的养殖,怎么也应当比那传统的佃田收租更有出路。
说到就做,李逍找到赵大夫和杨先生,两人现在成了家里的长老,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他们经验丰富,找他们商量总是能够提供不少有用的建议。
“我打算挖塘养鱼,”李逍开门见山,我们家蓝溪边上有一大片洼地,因为容易水涝一直荒废着,我觉得正好可以利用,将这块洼地整改一下,挖成水塘来养鱼。”
“那块地方低洼不平,水很难排出,常年荒着,如果挖塘养鱼倒是可以。可是,我们从没有养过鱼啊,没这经验,养鱼能成吗?”赵先生对李家庄很熟悉,对于李逍说的那块地很熟,但对于养鱼他是真没经验,也觉得难行。
说到底还是没养过鱼,而且这里本来是山区,秦岭北麓山腹里,有点东西也难运出去,更别说养鱼了。
总不能养了鱼,最后晒鱼干卖吧,那样的话就卖不上钱了。
因为附近有蓝溪,平时大家倒没少吃鱼,但都是溪里捕的,全是野生鱼,没见谁养过。
养牛养马养猪养鸡见过,养鱼还真没。
“其实养鱼也挺简单的,弄来鱼苗,然后也不用怎么管理,偶尔投点草啊粪啊什么的就行。”
“鱼还吃粪?”赵先生惊讶。
养的鱼吃不吃粪李逍也不清楚,但他以前在乡下的时候,见别人养鱼的人往塘里泼过粪,具体的作用究竟是养草还是喂鱼,这他就不知道了。反正草是得要的,而且还得保证水得是活的。
赵先生捋着胡须,“才想起来,三郎这五年遍游荆汉、江南,那边水乡,三郎估计是见识不少。”
杨大眼虽说来自江南,但对养鱼也不在行,江南水乡,养鱼的更少了,直接江河湖泊里打鱼就好。甚至东南沿海,还直接海里捕鱼,各种鱼干贝类杨大眼以前可没少吃,味道不太好,但胜在便宜。
李逍雄心勃勃,自称有经验和技术,很快说服了两人。
毕竟挖个鱼塘也费不了多少事,反正庄里的佃户们借了李家的粮,现在也还空着呢,刚好让他们来挖塘,也算是抵借的粮了。
鱼塘用的是荒地,也不占好地,能不能成功,到时再说,就算不成功,也不要多少本钱,可以一试。
“到时鱼塘里还可以种点莲藕,塘边上还能种芋头,用塘泥种芋头,有肥,而且靠着鱼塘还有水可浇,一举两得。”
莲藕和芋头都是既可以当菜,又可以当粮的,这东西如果不占地,那收益也算是白赚了。
“先挖个二亩鱼塘,如果今年养的好,明年再多挖几个塘。”李逍一开口就是两亩,“跟佃户们通知一声,愿意来挖塘的,我们一天包两餐,还给两升粟。”
一天两升粟米的工钱,已经十分的低了。
但按赵先生的话来说,如今正是隆冬季节,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能够挣两顿饭吃,还能带回家两升粟米,已经很不错了。
“眼下天气正冷,那片洼地里也没什么水,刚好可以趁机排干水,然后清淤围堤。”
田地里现在冻的正硬,但那洼地里因为还有点水,倒是情况好多了。天晴的日子,倒适合开工,要不等到明年开春后雨水一多,阴雨连绵,洼里积了水,反倒难弄了。
第71章 水浅王八多
程家五郎程伯献随着薛家五郎薛楚玉打马并辔而行,两人都是飞骑军的军官,此时骑着高头大马,各自带着几名骑马随从,一路引人测目。
“这个李三还挺不识抬举的,你父亲和我爷爷都亲自招揽他,居然还拒绝,真不知道说他是傻呢还是傻呢。”程伯献摇头道。
他堂堂飞骑六品武将,居然还得亲自跑趟蓝田去寻个草民。本来是不想去的,可祖父有命,他却不敢不从。
“尚贤兄,这位李三郎可不傻,而且还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一会你见了之后就知道了。他不但不傻,还很有趣呢,不瞒尚贤兄,我如今都跟李三郎是兄弟相称了。”
“你薛五郎一向自视甚高,长安城里的勋贵子弟,都少有能入你法眼的,平时都不屑跟那些膏梁子弟同伍,如今怎的却偏偏还跟一介草民称兄道弟了?”
薛五郎笑笑。
薛家跟程家关系很好,盖因当初薛仁贵那是在程咬金麾下任过几年职,程咬金也挺提携薛仁贵,两人还挺对脾气,因此两家的子弟也是往来较近。
程伯献虽说是程家孙辈中的第五,可却是极受宠,因为他的父亲是广平郡公、右金吾将军程处弼。程处弼是程家的嫡三子,但程老三跟他两个兄长不同之处在于,他的母亲是出身清河崔氏。
而他另两个兄长的母亲,却是程咬金的原配孙氏。孙氏只是程咬金当年还没发迹时娶的妻子,是县令孙陆儿的三女儿,当年跟程咬金也算是门当户对,但后来程咬金百战功成,成为国公之后,这位孙夫人却没能享受多久的福,被封为宿国夫人不久后就病逝了。
孙夫人去世后,程咬金续娶了五姓女清河崔氏的女儿,一个开国勋臣跟一个老牌世家联姻,这也是唐初时的普遍做法。
清河崔氏的名头天下皆知,程伯献做为崔老夫人的嫡出孙子,自然在程家更受宠爱。
不过这位程五郎虽然受宠,但却与一般被宠坏的勋戚子弟不同,他很争气,也很上进。
现在做为六品飞骑武官,虽离不开家族的门荫,但他在飞骑军中,也确实深受同僚的尊敬和喜欢,皆因这人武艺高强,为人豪爽义气。
今天程五郎休假回家,结果立马被老爷子抓了壮丁,让他跑来蓝田取酒。
“老听我爷爷说这烧刀子如何了得,我倒是有几分不太相信的,一个乡下百姓能够酿出什么好酒来?”
“烧刀子嘛,酒如其名,喝下去就跟腹中有把烧红的刀子一样。一般人,真喝不惯,但是你爷爷和我父亲就喜欢喝这样的烈酒。我喝了一次,事后胃里难受好几天。不过难受归难受,但这种感觉挺让人回味无穷的。尚贤兄你的脾气,肯定也会喜欢这酒的。”
“这酒真要你说的那么好,不,只要有你说的一半好,我肯定得买上一大桶。”
“你想买还没呢,据说这酒非常难酿,迄今也只酿出了三瓶而已,其中我父喝了一瓶,你爷爷喝了一瓶,还有一瓶他自己喝了,现在还不知道有没有呢。这酒啊,外面根本没得卖。”
蓝溪。
李家要挖鱼塘的消息传出去,庄户们很快就来应工了。
一天管两顿饭,每顿饭都有至少四个黄米窝头,小米粥管够,还有大骨头汤喝,有咸菜吃,更别说一天还能发两升小米做工钱。
这待遇,谁不愿意来。
离家这么近,下午收工吃完饭还能回家睡觉,比起去给官府做役好了不知道多少遍,给官府服役,经常离家几十上百里地,得带着被子去,吃的差,还没工钱呢。
大冬天的清淤堆堤,活并不轻松,但大家却也觉得不算什么累活,庄户人家,平时干的不都是体力活,没钱租不起牛马的时候,甚至地都是自己一铲一锄的翻开来的,这点活又算什么。
挖鱼塘也不是什么技术活,靠着蓝溪的一片洼地,量出一片大约二亩地来,然后把水清干,再把淤泥清出,最后再挖深,然后把四面围一条堤起来,到时可以蓄水养鱼就行。
李逍做了设计图纸,其实只要在一侧堤下留一个石闸门可以放水就行,其它的完全就可以随意堆了,毕竟只是一个鱼塘而已,又不是什么水库。
听说东家是挖塘养鱼,大家都还挺好奇的。
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秦岭山下,蓝溪江边,倒还没见人养过鱼的。大家都好奇,这鱼也能养着吗?
没有抽水机,洼里的那点水,只能拿桶一点点的挑出来。
看着水不多,真到了挑水的时候发现还不少,不过也有些意外的收获,就是那水洼底下,居然还有不少的鱼虾乌龟螃蟹河蚌等。
野生的鲫鱼、鲤鱼等不少,大小不一,甚至还有一些水蛇。
一群佃户们很兴奋,提着桶打着赤脚,也顾不得冷,就在那淤泥和浑水里摸鱼抓虾。
李逍笼着手,也蹲在岸边上看,这洼地里都还能有这么些鱼,看来这水质其实还是不错的,这片洼地,依着河靠着山,倒像是一片沼泽溪地,草多淤泥也深。
“这些淤泥也是好东西,不能浪费了,挑上来晒一晒,回头运到地里头去,可以增加产量呢。”赵先生还是比较有经验的,知道淤泥可以肥田。
李家的地都是租给佃户们种的,自家并没有留地请长工做地,因此清出来的淤泥其实自家也没什么用。
“留下一点淤泥,回头我们把这围起来的堤上两侧铺上淤泥,开上几垄土,种上芋头,用淤泥肥芋头。剩下的淤泥,就随佃户们自己挑去肥田好了。”
院里一个仆人道,“咱们家的田明年都说好定额租了,那这淤泥他们挑去肥田增了产,跟我们又没关系,要不咱们收点钱?”
李逍摇了摇头,何必算的这么精呢,斤斤计较也没啥意思。适当的让点利,给大家一点好处,大家也是会记着这个好的。
“嗬,这水洼子还真不简单,平时看不出来,想不到下面还有这么多鱼鳖呢,尤其是老鳖好多,都摸了十几个硬壳壳了,最大的那个足有十多斤。”柱子很兴奋的提着一只王八过来向李逍道。
李逍看着那只起码三斤以上的王八,笑道,“给我留几只回去炖汤,其它的就放在这里,中午炖汤喝。”
王八因为没什么肉,都是个壳子,因此百姓们其它都瞧不上。不过李逍倒挺喜欢这王八的,看着**龟脑的,但在后世这种野生王八可是非常珍贵的,尤其是这么大个头的,不得一千块钱一斤啊。
这些人啊,都不会吃,浪费啊。
第72章 旬休
李家办家学的时候,很多人是看笑话的态度的。李家一个好不容易翻身的乡下地主,突然要办学,能办出什么学来。他李家又不是什么百年士族,千年门阀,有什么办学的底蕴呢。
多数人都觉得,李家这次好不容易翻身,办个家学,收那么多学生,甚至把佃户的孩子也收进去,完全就是种收买人心的做法。
这样的家学,肯定是教不出什么东西来的。
也就是那些佃户还有那些小地主们愿意送自己的子弟去读书,不管怎么说,能够让孩子识得几个字也还是不错的,何况李家的学堂读书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便宜的。
李家的学堂在很多人眼里,其实也就是个慈善性质。
学堂开班上课转眼已经有九天了,今天是第十天。按李逍的规矩,十天一旬休,读九天休一天。
平时都是封闭式读书,不能离开李家大院半步,只有每十天才能休息一天,这天可以回家。
一大早,宿舍外没有值日生敲起床钟,也没有晨练的教头来催大家起床。可学生们还是准时的醒来起床,九天的时间过去,大家也都已经适应了新的生物钟,就算没钟声也一样醒来了。
躺在床上本来不用早起去跑步做操,可是大家却觉得躺着不习惯了。
起床刷牙洗脸,去食堂排队打早饭。
“今天休假,你不回家去吃啊?”李家庄的小黑看着同桌的刘辉祖也过来排队,笑着问。
小黑和刘辉祖是同班同学还是同桌,不过一个家里是李家的佃户,一个却是蓝溪大地主老大脑袋的孙子,身份天差地别,不过两人在班里同学中都是年纪较大的,关系倒也还不错。
“人多吃饭有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