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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哉大唐少年郎-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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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恭十分羡慕的说道:“我曾听先师说道,西域大宛有一种天马,肩上出汗时殷红如血,胁如插翅,日行千里。然而那只是传说而已,谁都没有见过,我也不大相信,不料竟会给你得到了。”李世民饱读诗书,摇头晃脑的说道:“那在史记和汉书上都写得明明白白的。当年博望候张骞出使西域,在大宛国贰师城见了汗血宝马,回来奏知汉武帝。武帝听了,欣羡异常,命使者带了黄金千斤,又铸了一匹与真马一般大的金马,送到大宛国去,求换一匹汗血宝马。那大宛国王言道:‘贰师天马,乃大宛国宝,不能送给汉人。’那汉使自居是天朝上国的使者,登时大怒,在大宛王朝廷上出口无状,椎破金马。大宛王见汉使无礼,命人杀死使者,将黄金和金马都夺了去。”
侯君集“啊”了一声,他出生贫寒,少未读书,尽管这些年苦读书,可是对一些奇闻并不知道,见李世民一脸羡慕妒忌恨的表情,忙问:“后来怎样?”一些不知道汗血宝马的人也出了神,侧耳倾听李世民讲宝马的故事。
见大家期望的望着自己,一种优越感自李世民心间油然而生,笑着说道:“药师,你读书甚多,可知道那宝马从何而来?”李靖道:“听说那是家马与野马交配而生。”
李世民道:“不错,据史书上说,贰师城附近有一座高山,山上生有野马,奔跃如飞,无法捕捉。大宛国人生了一个妙计,春天晚上把五色母马放在山下。野马与母马交配了,生下来就是汗血宝马了。风儿,你这匹天马,只怕是从大宛国不远万里而来的呢。”
侯君集要听故事,问道:“汉武帝得不到宝马,难道就此罢手了不成?”
李世民道:“他怎肯罢手?当下发兵数万,令大将李广利统率,到大宛国贰师城取马,为了志在必得,把李广利封为贰师将军。但从长安到大宛国,西出嘉峪关后一路都是沙漠,无粮无水,途中士兵死亡枕藉,未到大宛,军队已只剩下了三成。李广利兵困马乏,一战不利,退回敦煌,向皇帝请援。汉武帝大怒,命使者带剑守在玉门关,下旨言道:远征兵将,有敢进关者一概斩首。李广利进退不得,只得留在敦煌。”说到这儿,李世民见大家听得入神。
便继续讲下去:“三年后,汉武帝重整旗鼓,再次命李广利率军远征,一共二十余万人,牛马粮草不计其数,还带了两名相马师前去大宛国。李广利大军一路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太初四年深秋(公,攻克其首都贵山城。从此大宛称臣、归汉。大宛允许汉军自行选马,并约定以后每年大宛向汉朝选送两匹良马。汉军选良马数十匹,中等公母马3000匹。经过长途跋涉,到达玉门关时仅余汗血马1000多匹。李广利凯旋回京,皇帝大喜,封他为海西侯,军官各有封赏。殊不知这大宛天马的骁健,全由野马而来。汉武帝以倾国之力得了几匹汗血宝马,但没贰师城外高山上的野马与之交配,传了数代,也就不怎么神骏,身上也渗不出红汗了。”
秦风听到这儿,忍不住插嘴道:“汉武帝为了几匹汗血宝马,大汉不知死了多少人,又耗费了多少的钱财!正因为汉武帝的好大喜功,晚年的刚愎自用,导致大汉朝国力江河日下,武帝死后,给后世子孙留下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帝国,尽管在汉宣帝的努力下,国力稍有起色,但大汉帝国却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说一匹马,毁了一个庞大帝国的前程亦不为过。”
记得不错的话,眼前这位到了晚年的时候,也与汉武帝一样,犯上了刚愎自用、好大喜功的毛病,故而,借机警示了一下。
书法是一种艺术,说话也是一门艺术,说话上要懂得把握分寸,才能做到初见让人喜欢,长久不让人讨厌。会说话是一门学问,说话有分寸是一种修养。会说话,才会更受欢迎!此时此刻,说话的若是魏征,恐怕会罗列汉武帝一堆的不是,然后再挑出李世民类似的毛病,直言不讳的告诉李世民:你不能这样做、坚决不能这样做。最终的结果是弄得大家不欢而散,目的是否达成还得两说。但是,秦风不同,他只是理性的分析,让李世民自己去感受、去体会,以李世民的智慧,自然收到了秦风语中含义。
“孙子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为了一匹马,弄得山河破碎,人心不齐,武帝之作为得不偿失。”作为一个皇帝,李世民深知兵灾带来的危害,他以这段兵法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也是对秦风隐晦劝诫的隐晦回答。
其实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大唐每一次用兵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制定出明确的战略目的,从来不打没有意义的仗。
为了一匹马而引发两场大战,以现在的眼光看来实在不可思议,甚至难以置信、荒唐可笑。
说了一会关于汗血宝马的故事,李世民的注意力又让天马吸走了:“相马的第一步就是看马的头部,因为头部是马的品种、品质、体能、齿口最明显的外部表现。古人依据马的头部形状,形象地将马分为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几种。所谓的赤兔马的“兔”,应当是指马的头形。有云:‘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又言‘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故而,这相马首先看马头,兔头良驹,最为珍贵。马有无数种类,但兔头良驹却是马中王者。”停顿了一下,颇为羡慕的说道:“若朕估计不错的话,你这匹天马应当与传说里的马中赤兔是同一品级,有可能更高一筹。”
大伙忙问缘由。
李世民微笑了一下,说道:“凡是神马必有烈性,但如被人制服之后,那就一生对主人敬畏忠心,宁死而不屈。要知道赤兔曾经是吕布的坐骑。”
众人恍然!
赤兔真是神马的话,为何不为吕布殉难?
原来李世民的评说是由赤兔的忠诚度来评判的,只不过秦风刚得新马且是最为喜爱、重视的第二代才俊,自然不会说不详之言。
第198章:天雷神罚
秦风降服了神驹,十分疲倦,本打算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可想到自己的马还没配备马蹄铁、马蹬、马鞍,缰绳,索性狐假虎威的走了一趟少府监!
让人给自己的马配上全套武装。
少府监做事效率后,弄明白骑兵三宝的构造及原理后,就不分昼夜的打造着,所有东西都是现成的。可马夫还没有靠近,天马忽然飞起后足,将他踢了个筋斗,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
秦风哭笑不得,在他不住的安慰下,马夫这才战战兢兢的给天马套上了缰绳、马鞍,并且装上了马蹄铁。
初次装上马蹄铁,马儿很不适应,四蹄不住的蹬地。
有鉴于此,秦风也打消了休息的念头,决定骑着它溜一圈,让它适应马蹄铁的存在。
毕竟装上这玩意,对马对人绝无坏处。
念头一起,便回家取了武器,纵马而出。
天马是马中之王,受困多时,它都闷坏了,甫出长安,就放开四蹄疾驰而去。秦风耳边响着呼呼的风声,罡风吹的面部生痛。而路人只觉眼睛一花,一道残影闪电而过,当人们反应过来,一人一马已经绝尘而去。
风声呼呼的从耳边吹过,秦风骑在马背上享受着在广阔荒野上奔驰的快感。
天马一得自由,顿时野性烈烈,这一狂奔起来,度更是远以往,也让再一次领略到了马儿的极限,那如风驰电骋一般的度,已经过了秦风对于马的理解。
天马用事实告诉秦风,他记忆中那存在的马极限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驾!”
秦风骑着神驹,来回奔驰,自是喜不胜喜。他特地测试过这匹马儿的能耐,果然无愧是千古传说中的汗血宝马,有着这个耀眼特性,不论度还是爆力以及耐力都远远地胜于他原来的那匹河曲大马,将会在战场上给予他更多的助臂。尤其是在冲刺的时候,以自己那千军劈易的武勇,辅以这匹马儿的爆力与度,破阵杀敌,还不易如反掌,探囊取物?
在这郊外,也不怕撞到什么人,一人一马玩得十分尽兴,神驹也适应了多出来的靴子,深具灵性的它感觉到自己无论是在尖石、泥泞中奔跑,都比以前顺畅,顿时明白了马蹄铁的好处,故而,刻意走一些以前要小心翼翼的路径,似乎,自己也在测试那马蹄铁的功效一样。
不知不觉,又到了渭水畔!
望着一河碧水滚滚东流,想到与郑丽琬结识的经过,又想到终成鸳盟,秦风的心中一片柔软。
突然间,一阵湿热由脸部传来,软软的,滑滑的。秦风一看,天马神驹正低着硕大的马头,伸出舌头,不断的舐着他的面颊,神态十分亲热。
那两只铜铃般的眼睛,正调皮地看着自己,仿佛撒娇的孩子一样,配上那兔子般的模样,特别的可爱!秦风爱极,抱着那硕大的马头亲热不已。
“什么限量版宝马、奔驰、宝时捷、劳斯莱斯,都是****,都是一堆冷冰冰、无情无趣的钢铁而已,老子的宝坐才是真真正正的限量版,而且还有人类一样的灵性!连皇帝老儿都得羡慕、妒忌恨。这天上地下,也这独一份儿了。”
秦风盯着天马那双充满了人类情感的大眼睛,自我陷入幻想中去了。
“对了……”从喜悦、得瑟中清醒过来的秦风,秦风突的想起驯马时天马多次在高狂奔过程中轻而易举的做出突然加、突然减、突然停止、突然长身而立等神奇的动作。
“你好像会瞬间加,瞬间减。我们一起施展看看?”秦风让绝影再施展一次。
天马莫名其妙的打着响鼻,全然不配合。
秦风一拍脑门,暗骂自己愚蠢:就算马儿在怎么通灵,也不可能听得懂自己说话呀,它最多是通过自己的表情动作手势才揣摩自己的意思罢了,自己与马刚刚接触不到一天,即便它让自己驯服,但彼此又怎么可能做到人马合一的?
当即也花费还好一番功夫,才让不懂人话的马儿,知道他的意思。
马儿嘶鸣一声,快跑十步之距,突然间度一下子飙射出去,二十米之距转瞬即到。
秦风脑中生出了一个有意思的想法,手持长枪骑着神驹不住的重复练习着一招。
马儿让他驯服,自然言听计从,不过小半时辰,这一招在马上的瞬间加,已经有一定的火候了。
秦风眼中闪过一丝兴奋,在岸边找了一会儿,目光盯着一棵水桶粗的参天古树,就是它了。
秦风微微一笑,相距大树五十米左右的时候驱马前行急冲。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彼此之间还余下二十步间距时,秦风猛地一夹马腹,马儿瞬间加,只是这一眨眼的功夫,他以连人带马已经冲到了大树的跟前,手中长枪借助着马势,猛力横扫而出。
“砰!”
“哗啦啦!”
几声巨响,这株参天古树在人马合一的力量直接让秦风砍倒在地。
“成了!”秦风跳下马背,看着平滑的切口,哈哈大笑。
这一招一点不复杂,其特别就是一个字“快”
利用神驹瞬间加的特性,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在毫无防范之下,便是强如秦琼者,不查之下,恐怕也会手慌脚乱。这一招是跟中的关羽学的,秦风看过无数关于的书籍也影视作品,对一些情节了若指掌。其中就有一段关羽斩颜良的记载。颜良作为袁绍麾下的虎将勇冠三军,二十合即胜徐晃,可见他在人才济济的袁绍军中脱颖而出,且拥有“河北四庭柱”之的名头绝非幸事,但遇上关羽却是一刀了事。
有人说,关羽的武道是刺客之道,他武艺之强,就是强在他那无坚不摧的前三刀。这前三刀力道虽刚猛之极,但对体力的损耗也是极大,关羽又不是神仙,他那血肉之躯根本无法支撑他一直这么不顾一切的消耗力量。
所以,三刀之后的关羽,刀上的力量便在不断的减退,所依仗的,不过只是刀法的精妙而已。
最佳的佐证是壮年时的关羽,屡屡的上演一刀秒杀的戏法,老来时随便有两把刷子的武将便能跟他战上几百回合不分胜负,赶情是他年老体衰,前三板斧绝杀使不出来的缘故。
壮年时的关羽前有至强无敌的三板斧,获得赤兔马后更是如鱼得水,赤兔作为名传千古的名驹,爆力等各项属性想必也是非同小可。
关羽能够依仗赤兔之力,秒杀同等级别的猛将,那自己未必不可。
心有此念,秦风也因此展开了这方面的练习,果然一击奏效,将一棵参天古树一击击倒。要知道,平常的时候,要击断这样一棵古树,至少也得花了几分钟时间。
不过这一招虽然是厉害,但却平淡无奇,不能用的太多,不然人人都知道,人人有所防备,也就失去因有的效果了。世界上应该不存在,在同一个地方连续跌倒两次的傻蛋。
“从今日起,你就是我最亲密的战场伙伴了,仅凭这一招,咱们足以睥睨天下,我保证在不久的将来,你会如乌骓、赤兔一样,在历史上扬名。”秦风高兴异常,跳下马背的在神驹耳边说话,就如跟朋友商议一样,边说边抚弄着神驹那一尘不染的白色鬃毛。
神驹好像听懂了秦风的意思,高昂的鸣叫了一声,似在表达自己的喜悦之心。
“再来练习。”秦风跳上马背,又作练习。
一人一马,在一次次的配合下,默契十足,效果也越来越好,战果也越来越大。
直到人马皆疲,一人一马才汗水淋漓的躺在草丛中休息。
秦风这时才想起,还没有给马儿起名字呢。
赤兔、燎原火、紫骍、惊帆、绝影……
历史留名的宝马都有一个令人难忘的名字,叫什么好呢?秦风苦苦思索。
他也想了很多名字。
霸道一点的有:霸王驹、霸王龙、神兽、闪电、惊雷、悍马、奔驰;可爱的有小兔子、小乖乖、小白;平凡普通的有雪里龙、白龙驹、雪中红、雪无影……想了十几二十个名字,都没有让他满意,最终一一否决掉了。
有了,天罚
“你毛如雪,快逾闪电,还曾代天惩罚突利夷男这两王八蛋,以后你叫天罚吧!这名字又形象、又霸道、又玄幻,你看怎么样,很合适呢!”秦风一个锂鱼打挺,就如跟朋友商议一样,边说边抚弄着马儿那一尘不染的白色鬃毛,继续道:“闪电雪白耀眼、度惊人,与你的特征十分相似,闪电在一些地方又有天罚之名,以后你就代天去惩罚那些狂徒、恶徒。嗯,你的大名有了,小名嘛,就叫小兔子乖乖。”马儿好像听懂了秦风的意思,高昂的鸣叫了一声,似在表达自己的喜悦之心。
“哈哈!你高兴就好!”秦风轻拍天罚可爱的兔子头,纵声上马,兴高采烈的大声道:“回家!”8
第199章:马是用来骑的
到了家中,秦风将天罚牵至马厩,让马夫以上好的草料好生伺候,自己打算清洗睡个懒觉,这方刚躺下,眼睛合拢还没有片刻,就让玉漱叫醒了。
“出什么事儿?”秦风十分烦闷的起身。
玉漱苦着脸焦虑的说道:“公子,你的马把忽驳雷踢伤了。”
“不是吧!这么爱惹事?”秦风连忙往马厩方向走去,却见不远处的马厩围着一圈人,吵吵嚷嚷的。
“二公子来了”
围在马厩中附近议论纷纷的人们,闻言让出了一条通道。
秦风迈着轻快的脚步来到马厩,却见偌大的马厩中只有天罚一马在马厩中悠然自得的享受着干草美食。
见到秦风,天罚草也不吃了。
它如同常胜将军一般,高仰着头,仿佛向秦风炫耀他的丰功伟绩一样。
地上湿漉漉的,散落一地的马草还有马刷。
忽驳雷则让人拉到了一旁,身上有多处猩红的印痕。天罚却一点事也没有,身上看不到半点的伤痕。
而此时,秦琼脚步匆匆的跑了过来,看着忽驳雷那如同被轮了数次的少女一样之模样,秦琼神色都变了。
作为一个喜欢冲锋陷阵的猛将,秦琼对于爱驹的感情不是一般的好。这爱驹伤了,好似自己伤了一般,忙快步上去探望。
秦风也忍不住苦笑,早知道天罚野性十足,特别彪悍,却想不到彪悍至此,这才多长时间,就惹事了,还什么马都敢踢。他知道忽驳雷对于秦琼的意义,就如同六骏之于李世民,彼此间都有着深厚的感情。
不过也没太在意,秦琼怎么样也不至于为了一匹马而怪到他头上。
马夫苦着脸道:“老爷,二公子这的马性子太烈了,似乎唯我独尊、目空一切。我养了一辈子的马,还没有见过像二公子这匹如此凶悍、如此神俊的马儿。现在我们一靠近它就踢过来了,真的拿它没辙了。”
“这个……有没有人受伤!”虽然知道天罚性烈,但却想不到如此霸道。
“人倒是没伤到,只是老爷的忽驳雷伤到了。”
“人没事就好。”秦风来到天罚的身旁,天罚见他到来走,像只宠物狗一样,活蹦乱跳起来,亲昵的噌着脸,哪里有半点的烈性。
秦琼查探了一下忽驳雷的伤势,确定是皮外伤,唯独后腿关节处的伤最重,三四天内怕是无法奔行了,大致了解了下情况。
秦风在一旁听得,更是忍不住直咧嘴巴。
秦琼身为大将军,他的马在家里也享受着大将军一样的待遇,有一个专门为它服务的马夫,喂他吃草,为它梳理毛发。秦琼的生活朴素,不喜奢华,唯独在对待爱驹一事上,显出了大将军应有的生活模式。
并列停放的两匹马,地位俨然不同。
天罚见一旁的“伙伴”有人给它梳洗喂食,自己却孤零零的站在那里,心底很是不爽,屁股一撅,对着忽驳雷一套猛踹,直接将它踹跑了。然后霸占着青骓的位子,嘚瑟的吃着马草。
“老爹,忽驳雷没大碍吧。”秦风小心翼翼的问。
“无妨,休息几天就好了。不过风儿,你这马的野性,与它的能耐一般的大。”秦琼摇头苦笑,虽心疼自己的爱驹,但他心胸宽阔,也没过多的将此事放在心上。
“也不是啊!”秦风一边把玩着天罚的头颅,天罚眯着眼,一副我很享受我很乖的模样,秦风夸着天罚道:“你看,它很乖的。要不然,我也不会给它取名叫:小兔子乖乖了。”
纵然是大唐战神,也让这个奇葩的名字震得稀里糊涂,半天回不过神来,结结巴巴道:“风儿,风儿,你,你给这大家伙取名叫,小兔子乖乖?”
“是啊!”秦风道:“长得一副兔子头,配上这名字多协调。”
“这……”小兔子、还乖乖?
过了一会儿,秦琼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只觉得天下最滑稽之事莫过于此。一旁的人也禁不住为这么个有爱的名字大笑起来。
“不行,不行。”秦琼边笑边摇头道:“这名字太,太那个了。改,马上改。”
“不用改了,这是小名儿。”
“大名叫什么?”秦琼更奇了,马还有小名儿了?
“天罚!”
“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有的!”秦风将自己的理解说了出来。
秦琼忍着笑,不再说话,默认了天罚这个名字,不过估计他是不会叫:小兔子乖乖这个名字了!
秦琼又将注意力放在天罚的身上,道:“其实保留天罚的野性更好一些,这样才更能发挥出它的特性。我这匹忽驳雷野性已经完全消除,固然在战场上迅捷如风与孤心意相通,却少侵略性。一匹马要是充满野性与侵略性,力量更强,甚至能够与主人一并展开攻势。只是更难驾驭,没有一定的骑术,没有得到这匹马的认可,发挥不出真正的力量。但只要有足够驾驭这类战马的骑术,得到战马的认可,不论在哪方面都会远远强于同等级别的完全驯服的战马。这保留野性的战马,是草原独特的驯马方式。他们日夜以马匹为伴,很容易得到马的认可。这点与我们比起来,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咱们有没有这种驯马之术?”秦风忙问,天罚真要变成了乖乖的小兔子,那损失就大了。
“没有,不过,天罚不是一般的战马,它强烈固执很难改得了。只要你不时的带它出去,任由它放纵自我,相信能够保证这份野性的。”秦风的骑术武艺他清楚,与天罚的默契只是时间问题。
要不了多久,他相信就可以看到战场上一道比现在更为犀利,更加不可阻挡的白色身影。
“难怪!”秦风哪懂得什么相马术。是故不太明白其中奥妙。短暂的相处,却也发现天罚与寻常的马不同,很暴躁,很野蛮,原来这是任何一种动物特有的野性作怪。
看着丝毫不知闯祸的天罚,秦风苦笑道:“我看你这家伙,不应该叫天罚,该叫‘悍马’才是。”
当即也让马夫将天罚特殊化,单独起来安置,方才了却此事。
因驯马、练新招疲累,秦风回到自己的房间,蒙头大睡。
……
今天,郑丽琬在家中哪都没去!无事她是不会去中华楼的,尽管那里是她的产业,也有她的房间,可是太热闹了,她不喜欢。
郑府后园,有一片菊圃,百十盆菊花,花大如碗,颜色深黄,显见都是十分难寻的然异种。正值十月,是秋菊盛开的时节。十数种颜色的秋菊,争奇斗艳。有白、共、粉、红、紫、墨紫、雪青,很多是都是奇珍异类。放眼远望,分外妖娆。
郑丽琬就在花海中精心的为秋菊浇水,那娇艳的姿容与秋菊相互印证,一下子就将花海比了下去。
“小姐,有位自称是您闺中密友的小姐前来拜访。”正当此际,老管家前来禀告。
“闺中密友?哪来的闺中密友?”郑丽琬心头疑惑,可还是让人将来历不明的“闺中密友”请进家门!
待见到“闺中密友”的那一刻,郑丽琬脸色微变,同时,也让此人的到访打了个措手不及。
“请坐!”郑丽琬将来人引到香闺,奉上香气四溢的菊花茶。
郑丽琬有些惊慌,有些尴尬!只因这位不速之客来历不凡,是鼎鼎有名的大唐嫡长公主——长乐公主、李丽质。郑丽琬胆子大得出奇,如果仅是公主的身份,还不至让她紧张。只不过,抛开长乐公主尊贵无比的出身之后,她还拥有着秦风未婚妻的身份。这元配夫人找上门了,作为见不得光的郑丽琬此刻之心情可想而知。
郑丽琬看着长乐公主,心中苦涩,第一个念头竟然是好美,比远距离看的美多了!
长乐公主目光这时也落在了郑丽琬的身上,眼中也露出了惊艳之色。
香闺里有种静悄悄的诡异。
郑丽琬看着长乐公主,长乐公主也看着郑丽琬。
郑丽琬远远的见过长乐公主几面,虽然没接触过,但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来:她远比远处瞧得更加漂亮更加的雍容高贵。
相对来说长乐公主还是第一次与郑丽琬见面,英气逼人、容色绝姝是她对郑丽琬的第一印象,讶异于郑丽琬的美丽之余,心底有着小小的吃味儿。心胸再广阔的人,面对这方面的问题都不可能变得大度起来:除非对方不在乎你。
“你,真的很美,难怪他会动心,那么在意你。”长乐公主心中一叹,打破了僵局!
“他都跟你说了?”郑丽琬见到长乐公主的那一刻就知道秦风已经将两人的关系透露了出去,当长乐公主说这话的时候。郑丽琬心中涌出一阵阵的暖流,感激、高兴、庆幸、安慰等种种情绪涌上心头。
长乐公主轻轻一笑:“不,他从来没有和我说,或许,还没有机会吧!是我父皇告诉我的。”
“你父皇?”郑丽琬深深的震撼了
“没错!”长乐公主轻点螓首,很自豪的说道:“他为大唐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但是,他淡薄名利,总是在父皇赏赐之前拒绝。父皇是赏罚分明的人,觉得不封赏有愧于心,愣是逼着他接受封赏。最终,他只要两样:一个是一匹千里马;一个就是你了。”说到这里,长乐公主的嘴角弯了一道十分好看的弧度。
郑丽琬脸都变了,黑一阵、红一阵的煞是好玩!心头暗骂秦风不靠谱!
千里马、胭脂马都是马,一样是用来骑的。
第200章:放下的智慧
郑丽琬心中那个恨啊!心里不住的诅咒着,什么卑鄙、无耻、下流等等她自认为十分恶毒的词都叨念了一遍还不解气!
先要千里马,再要她郑丽琬!
什么意思嘛?当我也是马了?
固然骑,骑……骑过
郑丽琬胆子很大,可到了这儿,也不好意思想下去了。终于,种种神态幻化成一种颜色,粉红似霞!
长乐公主尴尬死了!想着自己言下的怀有的歧义,心若鹿撞,,一张脸也成了红苹果!两女相互对望,发现彼此的脸色都是红红的,就更不好意思了!
“都怪这坏蛋!”
此刻,两人意外的心有灵犀,脑海里不约而同的迸出同一句话。
“郑姐姐,对不起!长乐不是那个意思。”长乐公主把态度放得很低,她堂堂公主之尊做到这般很不容易了。
郑丽琬芳心一松,道:“公主客气,我明白,这只是一个误会。”长乐公主的态度已经说明了结果,郑丽琬心头略安,她与秦风的关系说好听是知己,说不好听是婚外情,而她则是插入别人婚姻中的第三者,是小三!虽说都是中国女性,但不是什么时代的女性都嚣张的向原配叫嚣!与个人无关,是一个社会约定俗成的规则,一旦违反了这个规则,将受万千人所唾弃,当长乐公主上门的时候,郑丽琬是处于被动、劣势的一方。尽管秦风说长乐公主人很好,可郑丽琬不敢相信,不是不相信秦风的说辞,而是不相信长乐公主。
娥皇女英共效一夫,相安无事,因为她们是亲姐妹。
长乐公主更是以美闻名又雅擅丹青,更得大唐皇帝、皇后的溺爱,集万千宠爱与一身。
她甘心与她人共事一夫么?
然则,郑丽琬想错了。
长乐公主还真拥有那种寻常女子所没有的气度,尽管长乐公主受到各种荣宠,可身上全无主公的那种娇蛮之气,就如长孙皇后一样,贤惠淑德,是那种标准的贤妻良母。
也是因为她的如此性格,才造就了今日的局面。
当她将自己视作秦风妻子的时候,心里处处为秦风作考虑,当她知道秦风向李世民讨要郑丽琬的消息,就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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