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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哉大唐少年郎-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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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数万只牛羊,数千匹马,排山倒海般合围而来。
十数匹骏马,领导先行,马上人直立马背,呼啸而来。
马群的奔驰,整齐迅快,一色深黄,昂激奔放,一泻千里,有如长江大河之水,白天边倒泻而下。
牛群的奔驰虽较散漫弛缓,但进程间不断格斗,黑色的牦牛奔窜横逸,看来亦是惊心动魄。
白色的羊群,却在温柔而迅急地起伏波动着,在黑尘黄浪中看来,另具一种别致的情调。
黄马、黑牛、白羊……马嘶、牛啸、羊鸣……混合成一种苍凉悲壮的音乐,宛如十万大军挺进。
秦风只觉心中热血奔腾,差点忍不住撮口长啸起来。
“好美的景致,可惜啊!”秦风轻声说道。
程处默道:“染上了鲜血,更有一份悲壮的美。”
秦风肯定的说道:“总有一天,这里会变成大唐的土地。”
“会的!”罗通微微一笑。
罗通不负所望,依着秦风给的方式,走了近百里,总算找到了此地。
这是一个绿洲。
而溃败的突厥兵就在此地休息。
黄昏时分,新军就悄悄地在此地潜伏了下来,现在,除了巡逻四周的士兵,大家正抓紧时间休息着。
“这是我们北上的最后一战,大家务必要打好这一战,牛、马匹能不伤尽量不伤,这次北上,咱们总不能空手而归吧。”秦风吩咐着说道。
“至于羊么?如果战事胜利,全部宰杀干净,用牛与空出来的马匹驮运。”羊的速度太慢,他没有考虑过要着活羊回中原。
尉迟宝庆一脸厌恶的说道:“天气炎热,半天就臭了。带回去干嘛!”天天吃肉,他都感觉自己身上有了羊臊味道了。
秦风笑道:“回去不了多久,你又想吃肉了。其余办法也简单得很,把羊从中破开,丢弃内脏后挂在牛马身上就行了,草原晚上风大,白天温度高,很容易就晒干了。”
尉迟宝庆道:“你是老大,听你的。”
“好了!”秦风笑了一笑,指着东边一座能够俯视一切的小山丘,道:“陪我去看看突厥人的虚实。”
……
离开了营地,兄弟几人花费小半时辰,徒步爬到了山丘之顶,站在高处,周围附后尽入眼底。
在他们下面的是突厥连绵数里的营寨。
想要以弱兵破营,必须要知道对方营地的布局以及军中的虚实,然后抓住对方的弱点一击而中。
几人在山顶上凝神眺望,将突厥分布图雕刻在脑海中,突厥的帐篷层层叠叠,然则布局很乱,最最让人意外的是突厥人竟然把牲口关在中间,而现在,一些牧民正赶着牲口往圈里关。
不大一会儿功夫,硕大的圈里已经让各种各样的牲口给填满了。
目测了一下。
好家伙!
总量不下四万头(匹)!
静静的观望了良久,待所有牲口入圈后,秦风笑了,剑指山下突厥营帐,道:“正面是突厥军队,左右两翼是普通牧人。我们可以兵分两路,快速攻击左右两翼后于圈中汇合。采用中心开花的战术,吸引突厥人靠拢,相隔一定距离后四下纵火,纵牲口为前锋,全军拧成一股绳杀向军营,一举捣毁敌方军营。罗通、业诩、处默你们领一半人马迂回至马厩右侧;我与宝庆迂回至马厩左侧。”
讲解了心中的战术后,秦风问道:“业诩,说说你的看法,看有没有补充、完善的地方。”
“与我所想一样,我没什么说的。”作为大唐最伟大的军事家的孙子,李业诩深受李靖的熏陶,看了突厥的布局后,瞬间就得出了与秦风一样的战术。
“老大与业诩说的也是我之所想。”罗通在李业诩说完,立刻站出来道:“不过,行动必须保持一致,而且,我想知道老大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秦风点点头,出战的时机很重要,配合与默契也很重要,如果一方慢了,不但贻误战机,还有陷入重围的危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事先抵达目的地的一方,放牲口不是,不放也不是。
放了的话,怕友军受累;不放吧,很可能让敌方分割包饺子。战场往往让人难以预料,就像李广这样一代名将,因为不辨方向,最终没有在预定的时间内达到预定的地方,使得他突袭不成反而获罪,若非卫青能力强得逆天,否则,那一场会战,谁胜谁负还不一定。所以说,在瞬间万变的战场中,友军要达到百分百的默契度,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
罗通说完,秦风道:“突厥人对危险有天生的洞察力,所以,什么三更时分袭击不是保险之策,我的想法是突厥人饭后两刻内攻击。”
至于程处默与尉迟宝庆,则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要是秦风问他们,他们多半说:“老大让我怎么打,我就怎么打!”
听了秦风的话,李业诩倒抽一口冷气,道:“老大,过于冒险了吧?”
“不!”秦风笃定道:“这个时间才是最佳时间。我问你们,当你们饱餐一顿后,你们在两刻内想动吗?还能动得了吗?”
程处默用见鬼一样的眼神看着秦风,道:“老大,你,你太阴险了。”
“饱餐过后,我是一动都不想动了。”
秦风道:“突厥人的习俗是先拜祭祖宗、亡灵,之后活人才用餐。也就是说,我们最少还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去准备,在膜拜的时候,男女老少都要参与。”
“突厥人膜拜的时间,就是我们就近渗透的时机。富贵险中求,不搏这一把,我实在不甘心。我相信我们新军能够分毫不差的汇集在一起。”最后,秦风做了一个总结。
“好!”
“干了!”
“有心算无心,我们赢定了。”
“突厥在白天损失惨重,士气不高,正是我们一举歼灭的最佳时候。”
…………
“出发!”
当斥候将突厥用餐完毕的消息送达,在秦风的号令下,新军九百余兵卒雄赳赳,气昂昂的向突厥部落走去。
当他们抵达的时候,竟然一个巡逻的士兵都没遇到。
抹黑到了左右两翼后,一切正如秦风所料,饭后是人最容易犯困的时候,一些突厥兵无精打采的来回巡逻。
若是换成往常,这些士卒此刻早已抱着武器打瞌睡了,不过今天比较特殊,为了防备或许的夜袭,乌当下了死命令,让他们不得有丝毫松懈,乌当是首领,也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主,这些士兵自然不敢违抗。
虽然两个时辰会换过一次班,可是突厥士兵根本不在意,一个个还是困的直打哈欠。
见到士兵巡逻不力,见到牧民三三两两的闲聊,秦风笑了,胜券已经在握。
一支点燃了的火把在突然射向半空,这是进攻前的信号。新军忽然齐声暴喝,紧接着他们依照计划,分头快速冲向各自的目标。声势犹如排山倒海一般!霎时间那种宁静详的夜空就如玻璃遭到了重击,粉碎了。
“敌……敌袭!!!”
回过神来的突厥人在惊慌中用带着颤抖的尖锐吼叫,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的嘹亮,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石头被扔进平静的湖面,飞溅出来的水花将突厥人一个个都泼成落汤鸡的同时,也让他们下意识打了个寒颤。
“吼!”
既然已被对方察觉,新军索性也不再蹑手蹑脚,漆黑的原野突然亮起无数的火把,就好像一团团森冷的鬼火,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就犹如外太空落下的一枚陨石,‘轰’的一声,地动山摇间。
马厩并非没有人镇守,但也就是两三百人而已。正或坐或站着聊天。听到那天崩地裂也似的呐喊,他们当场惊得呆立原地,还没反应过来已被密集的标枪射倒,他们哪里想象的到敌人会从天而降,匆忙间想要抵御,这兵器还未拔出来就让狂冲而至的兵卒剁翻刺死。
进度之快,出乎秦风等人的意料。不到两刻,两队就实现了胜利的会师。
第099章:辉煌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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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慌!都给我镇定下来!!”之前一直反思,一直为本部落而的前程担忧着的乌当没有胃口,所以,听到爆乱声响,他第一时间冲上向人声鼎沸的马厩,看了眼前的形势,大声指挥道,“不要乱,他们人少。听我号令,族人退下,拿起你们的弯弓对马厩集体抛射,勇士们亮下弯刀冲击,绝对不能让贼子野心得逞!”
乌当手提着一把弯刀,神色凝重,以他的经验、阅历,一下子就猜到了新军的险恶用心。
一颗心禁不住的忐忑了起来,如果只是军营,他有七成把握让新军灭于此地。可现实是残酷的,军民混而杂居,让突厥获胜的机率下降到了一两成,只因,离马厩最近的牧民为了阻止新军,一个二个奋勇争先,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往马厩冲去,也正是这些普通牧民的英勇,阻挡了军队前进的脚步。现在,牧民们与新军交织即将交织在一起,弓箭手有了顾虑,到现在,一箭还没有射出去。
人心都是肉长的。
牧民里有士兵们的亲人、朋友,你让他们如何下得了手?
突厥士兵的犹豫,给新军一个稍纵即逝的机会。
秦风与尉迟宝庆充当左队的箭头,率领数百士兵如虎似狼地扑入马厩,纵列最前端的是排成密集阵型的一百名标枪手,就象发狂的公牛,平端着长枪纵马向前突刺。挡在前面的几个敌人首当其冲,瞬间被捅中七八枪推倒在地上。
之前,秦风给每一个人都配备了火把与牛羊熬出来的油,而且再三叮嘱大家妥善保管。于是就在他们冲入马厩的那一刹那,近千支火把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顿时,火光照亮了夜空。
三路人马依计分散而行,干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烧牲口,刹那之间火焰奔腾,浓烟冲天而起。
一匹匹战马、一只只羊、一头头牛,身上着了火,相互引燃。那场面是万马奔腾。
顿时,马蹄狂奔,嘶叫之声,卷泼四野。
乌当面色大变,大声道:“退,撤退。”
话音未落,身体以违背常理的姿势来个急刹、旋转,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但是,在巨大的声响里,他的声音又怎么传得出去呢。
火势熊熊,眼见将成燎原之势,兽群惊嘶,有如决堤之水,风中巨浪,向外狂卷而出。
放眼望去,但见各种动物有如潮水一般,各色杂呈。
它们惊骇的鸣叫着,恐惧害怕令它们疯狂,令它们只知放蹄奔跑。
面对左右后三面逼来的烈焰,它们完全失去了理智,只能往一个地方跑!
那就是没有火的前面……
突厥军的营帐。
“哈哈!太壮观了。”程处默声如宏钟,虽在人与动物的惊嘶声中,仍是嘹亮震耳。
“确实挺壮观的。”另一边,尉迟宝庆纵声回应。
火是畜生的天敌,即便是虎狼这等猛兽,也避免不了他们怕火的习性,何况是普通的牛、羊、马?经过放火驱赶,各类动物如疯如狂的冲向军帐。
一个个帐蓬,在动物们的肆虐下,化成粉碎,而帐蓬中的人更是尸骨无存。
他们都顾不得敌人,只是不断了呼喝着,驱赶着。
兽鸣声、蹄声、风声、惨号声、惊叫声、尖叫声中还夹杂着新军的狂笑之声。
在草原中上演着一幕幕惨绝人寰的悲歌挽歌。
惨,太惨了!
火光,照得满地是血红一片,尸体狼籍,残肢断臂随处可见,微风吹来,人人心中均打了个机伶,不知这是修罗屠场还是人间地狱,十八层地狱中怕也无此惨象。
带着火种的牛、马、羊所到之处,帐蓬付之一炬。
如果从上空往下望,可以见到星星点点的火光疾速的向四周扩散。
像一朵花,在一层层的扩散开来。
惨剧继续上演着,它们吃痛之下,只管朝前跑,所有挡在面前的障碍物被它们冲跨。这也表明了一向温顺的动物发威,人类根本就无法抵挡得惊人的杀伤力。
很多悲剧的突厥人,稀里糊涂就成了亡魂。
当他们还未从丧失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就让呐喊声、厮杀声警醒,有些人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儿,就让疯狂的动物们连人带帐踏做了肉泥,灰色帐篷顿时染成酱紫。
当他们看到疯了的动物,如潮水一般的涌来,一个个吓得掉头就跑,哪里还有抵抗之心?
只是两条腿岂能跑得过四条腿?
还没有跑几步,就让撞飞了出去,然后步入前者后尘,成为肉酱。
浩浩荡荡的疯了的动物们逢兵踩、见将撞将、逢帐就踏,任凭你武艺高强,面对惊慌失措,横冲直撞的动物也只有死路一条。
一座座营帐被攻破,践踏,被引燃,无数还在营帐内乱转的士卒,被刺死、踩死。
幸运的当场阵亡,不幸的被牛角刺穿后,挂在牛头上,被拖动了几十米才含恨气绝。
“前锋”所到之处,无往不利。
破坏力之大,恐慌之大,威势之大简直难以计算。
就像一辆辆战无不胜的战车,破坏了一切,夷平了突厥的驻地。赶走了士卒。
跟在身后的新军,反而像是后援部队。
“停下。”当接近军营后,秦风下令全军停下。
一声令下,全军立刻静止不动。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大营。
不,不对,哪还有什么大营。只是一团大火球罢了,无数营帐,辎重都火光冲天。
无数士卒惨叫着,惨嚎着,在营中乱走。
士卒们只觉得遍体发凉,这种事要是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简直不敢想象。但随即,士卒们心中升起了一股兴奋的感觉。
打赢了,他们打赢了。
不费吹灰之力,就打赢了,灭了突厥一个军民近万的部落。
突厥兵败如山倒,不,兵败如山倒不足以形容今晚的战况,一触即溃,对,就是一触即溃。
士卒们心中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词可以形容今晚之战。
打仗的没人不喜欢胜利的,将军是了功勋、名望、官位。小卒是为了活命,生存,富贵。
跟着能打胜仗的将军,士卒的发展前景好。带着能打仗的士卒,将军的发展前景好。
两种相辅相成。就是天下无敌。
如今,秦风以两场不费吹灰之力的大胜,彻彻底底的征服了新军士兵。
见到自己的杰作,秦风畅快的大笑着,一手持着湛泸剑屠杀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敌人,另一手持着火把驱赶战马,得意之极。秦风如此作为,他的属下自然不会客气,依式而为,清除着劫后余生的突厥人。
新军人数不多,但跟随着秦风之前,他们久经战阵的骁勇之士,进入大漠以来,以少打多在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数倍于己的突厥人,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心理压力,反而令他们有着一股优越感。
这就是他们新军,再多的兵马在他们面前都是杂碎、渣渣:他们是秦风、秦疯子亲手训练出来的士兵,他们每一个人都亲自接受过秦风的指点。都是秦风的徒弟,都是新战法、新训练法的第一批接受都,若以少胜多这简单的事情都干不好,岂不丢了秦风的脸?
曾经,他们是十二卫中的笑柄;曾经,他们将秦风恨之入骨;曾经,他们想过离开……
而现在,经过特训后的新军充分感受到了特训给自己带来的强大提升。于是,所有的兵卒都对秦风投以敬慕的眼神,眼神中充满了狂热、信服、崇拜。
什么样的将领带出什么样的兵,秦风一手带出来的新军,同样沾染着他蔑视一切的气概……
一个杂碎是杂碎,一千一万个杂碎,不过是一堆杂碎,有何可惧……
新军除了秦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现在就只有九百二十人,不多不少,但是就是这九百二十人做到了数千人做不到的事情……以骑射水平闻名突厥近百年的乌氏部落就此中绝。
……
大火整整烧了半夜,草原漫天全是焚烧尸体的恶臭。
是役新军再一次大获全胜,总人数五万有余的乌氏部落在新军连续三次的打击下,除了数百人侥幸生还,余者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是役,新军仅有三人在与驻守马厩的突厥兵拼杀中身亡。
以三人的代价,却歼灭突厥乌氏部落近三万军民,这不可谓不是一个奇迹,一个神话。
古往今来,也找不出多少个能与这一战相比的战役,更别说秦风今年才十六岁。在他这个年纪取得如此战绩的,史上名将绝无一人。
大战结束,兵卒投入打扫战场的工作中,将敌骸收集焚烧,以免引发瘟疫恶疾。
走在战场中,看着四处可见的肢体焦炭。秦风心底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如此辉煌的胜利,确实让他感到高兴,可一想起自己此行杀了近十万人,就有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老大!”李业诩欲言又止的叫了一句。
他是最早发现秦风神色异常,只是不知如何开口相劝,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见他的神色五味杂陈,终于忍不住的叫出声来,张了张口,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业诩,不必担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不管敌人死几万几十万,都与我无关。我只要把咱们的士兵活着带回去即可。”秦风制止了李业诩,深吸一口气,转换了一下心绪,笑道:“这场大胜,我们却是损失惨重了。”
李业诩不解的看着秦风,满眼的询问之色。
“之前,还想着缴获马匹、牛之类的物资。可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切都化成在烬了,数万即将到手的牛马,说没就没了,我这心里的疼痛,你是不会理解的。”秦风说着说着,自己禁不住笑出声来。
第100章:逃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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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清点完毕。
最终,新军以三人的代价,杀敌无数。
是役,缴获优劣马匹两千余匹、牛三千多头,比秦风想象中少了很多很多。
但,聊胜于无不是吗?
之前,新军都是一人两骑,甚至有的士兵有空余战马四匹。
除了自身所骑,新军尚有空余马匹近五千。
饱餐一顿羊肉,秦风广派斥候后,“大军”逦迤南下。
“战争竟然如此简单!”突然,罗通颇有感触的说道。
“战争——”秦风笑道:“可以更加简单的。”
只是有些人顾及太多,要不然,几包毒药下去,突厥人将不战而溃。
李业诩眼珠鼓起,大惊小怪道:“还能更简单么?”驱牛马羊为前锋,不废不一兵一卒就拿下一个大部落。
更简单的?他有些不信。
“有的!”秦风闭上双眼,心中很是无奈,在这个重仁义、重节操的时代里,毒药竟然成了上不了台面的下三滥手段,与21世纪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而言,大唐时期,确实仁义太多了。
“有种东西,名叫巴豆。”
“巴豆?”
“巴豆是什么东西?”
“巴豆有什么功效?”
……
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凑了过来,每当秦风讲解某种事物,他们都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多日相处,大家的见识、视野得到很深的拓宽,所以,每当听到秦风嘴里冒出新东西,大家都很热情的参与。
“巴豆性热,味辛,有助于治寒结便秘、大便不通、泄泻痢疾……功效。有小毒,须慎用。”
“巴豆并不是什么很特别的东西,这玩意很常见,牧农常常用来给牲口杀毒,人吃了也有杀毒的功效,但关键在于份量调制比例的多寡。人的身体机构远比不上马匹牛等牲口。这人杀毒只需半颗巴豆足够,而牛却需要成斤的巴豆才起效果。如果将十余斤的巴豆磨成粉,用炼丹炉练成丹药,再磨再熬,往返数次,将精华浓缩至一包药粉。这一包药粉足以让牛拉上一天一夜。嘿嘿,至于人嘛,这个就不知道到了。”
四人身子一个哆索,有些畏惧的盯着一脸阴笑的秦风,他们难以想象拉一天下来会是什么样子,也通过他的这番话,知道了秦风所谓的“战争可以更加简单”的意思。
狡诈、阴险……
这些词汇,一下子涌上了四人的心头,不过,心里头却跃跃欲试。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下属,四人年少,思想并不僵化,饱受秦风这块天下最黑的墨的影响下,他们早就跟着一路黑上了。
“昨晚上的突袭,让我想到了传说中的火牛阵。”各有所思的想了半天后,李业诩倏然说道。
作为军神的孙子,在军事素养等方面,李业诩比罗通等人高出不止一筹半筹。
见识上,他们更是拍马难敌。
“火牛阵?”
通过字面释义,罗通、程处默、尉迟宝庆知道“火牛阵”是什么玩意,可如何操作却不是他们所能知道的了。
说起这个事,李业诩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五国攻齐的典故,大家知道吧?”
“知道,燕将乐毅领兵下齐国七十余座城池,齐国几乎灭亡。”罗通熟知战国各种大的战役,闻言点了点头道。
“齐国在燕国猛烈的进攻下,只剩下两座城池,齐将田单用火牛阵,一举杀败了强大的燕国,恢复了齐国。随着那一战之后,火牛阵就失传了。”李业诩一脸遗憾的表情,通过昨晚的辉煌一战,他就念念不忘李靖曾经给他说过的火牛阵,如果精通火牛阵的话,即便对上突厥大军,也根本无所畏惧。
火牛阵在齐国一战中,大放光彩,当然引起了世人的注意。于是陆续有些国家,想用火牛阵来代替军队,进行作战,但都失败了。因为,牛要是被点上火,就会狂暴,当场狂暴,杀伤自己人。根本就没办法利用进行战争。国共内战时,国共双方都曾试过火牛阵,但效果都是失败收场,被火惊吓的牛群非但不会冲向敌营,反而在原地乱撞,造成极大伤亡。
据说驱使火牛的办法始终掌握在田单手中,传说田单虽然打败了燕国,恢复了齐国后。却得不到齐王的喜爱,而且,当时齐国的国力很弱。田单没有机会再用火牛阵进行进攻。
火牛阵的秘密,就随着田单死亡,失传了。
罗通很是惋惜道:“要是懂得火牛阵就好了。”
秦风神秘一笑:“改天我试试。”
“老大,你不会连火牛阵都懂吧?”四人盯着秦风,四眼放光。
秦风思忖道:“昨天你们也看到了,一旦火光大起,场面根本不受控制的四周乱窜,想要将一群火牛赶往一个方向实在太难。但若一个控制不好,倒霉的就是自己了。不过,这也是一个思路。回到长安,我问问宫延御医:有没有一种让牛马吃了之后,不畏惧火。且在剧烈响动中,又可以使得牛群受惊,直奔前方的药物。”顿了一下,又笑道:“你们都知道,我还懂得一点点医术,不久前我父亲生病,我可是和御医学了不少的医学常识,我梳理一下思路,或许,咱们自己也能弄出这款药物呢。”
“好,好,老大得放在心上。当年燕国数十余万军队,在火牛阵之下,也是一战而败。何况小小的突厥。如果拿到良方,嘿嘿,我们就有福了。”李业诩连道了两声好,情难自禁。
李业诩的话,确实让秦风起了心思。
唐门最不缺少的是稀奇古怪的药物,这种控制人、动物的药物太普通不过了。秦风现在可以肯定的说:田单肯定在战前让火牛服食了某种药物。
而这样的药物,秦风随便就能摆弄出来。
未来与突厥作战的地方,大多是一马平川的地方,如果运用火牛阵,呵呵,岂不是无往而不利的举措?
兵者诡道也,用兵之道在于千变万化、出其不意。
为了最终的胜利,秦风才不在意那些所谓的悠悠众口呢。
此时,一路负责侦察的斥候赶回来,十人跳下马来,干净利落的来到秦风面前,报告道:“回报将军,属下等人在搜索时,遇到一队突厥士卒正在围攻一伙三人。被追赶的是汉人,杀了突厥士卒后,擅自作主的把汉人带了回来,请将军治罪。”
“解救同族,何罪之有。”
秦风点了点头,让他将人给带上来。
这一路走来,也遇到不少汉人奴隶。之前,为了大局着想,秦风不得不狠下心肠。
现在踏上了归程,为了不生意外与祸端,秦风让新军尽量小心的行走在人迹少至的草原。
此刻,遇到了受苦的汉人奴隶,能救自然要救了。
斥候解救的是三个年、壮、少不同年龄段的男性,这三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秦风见他们被绳索绑缚着,皱了皱眉,道:“给他们松绑,先不管他们可不可疑,这么对待同族都是不对,下次注意了。再遇到这种情况,若非对方拥有恶意,缴去兵器,严加看管便是,不需要捆绑。”
斥候点头说是,让人除去三个身上的绳索。
“你们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见三人嘴唇干裂,秦风让人递上水,给他们压惊。
老者道:“军爷,我们是汉人小老儿叫高成,他们是我朋友,叫杨求、阿陌。如果不是这几位军爷,我们三人就要死在这里了。”他脸色苍白,身躯微微有些颤抖。
他说的是汉语,而且是字正腔圆的河北口音,秦风再无怀疑,于是跳下马背,走到三人跟前,老人骨瘦如柴、脸上满布着岁月的痕迹,壮年人也是瘦得可怜,至于那少年,年约十岁,瘦小脏黑的脸蛋,几行泪水,冲刷出一条条泥痕。因为脸小,更显得一双眼睛特别大。
秦风脱口道,“你们是突厥人所谓的逃奴吧?”
少年脸色大变,突然匍匐在秦风跟前,哀声道:“大哥哥,别把我们交给突厥人,他们会把我们拴在马尾巴后活活拖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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