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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皇-第1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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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贞的嘴巴依旧没有停:“所以说,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公平,你们从小生活在官宦之家,享受的资源永远要高于平民子弟,平民子弟从起跑线上就要被你们远超不止一个身位,他们想要超越你们,就只能付出比你们更强一百倍的心血与汗水,而且这些汗水还未必就能收获成果……反倒是你们,只要稍微努力一点,就能取得他们一辈子可能也得不到的成果,至不济,萌受蒽荫,当一个小官还是没问题的,你们自己说说,这真的公平吗?”
    “……”回应他的依旧是无尽的沉默,李贞的话虽然难听,虽然不客气,但是说的也是事实,他们作为贵族之后,天生就要享受比别人更多的资源与人脉,只要不是自己作死,至少一辈子衣食无忧是不成问题的。
    稍微努力一点,立下一点功劳,再运作一番,升官发财几乎是肯定的,说不定还能被封爵。这些放在那些平民身上,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他们的地位和爵位都是从尸山血海中拼出来的——这一点他们深知,因为他们的父辈就是这么过来的,也正是因为他们的父辈这么努力,所以他们才能享受高高在上的资源。
    “你们这么徒自耗费大好光阴,肆意浪费上天给你们的优势,真的是对的吗?你们可以如此浪费你们父辈的资源,可是资源是有限的,等你们的儿孙之后,又该浪费谁的资源?都自己好好的想想吧。”李贞摆摆手,趁着所有人陷入沉思之中的时候,提着他那一桶鱼(包括程处亮的)慢悠悠的走进了厨房,终于将他们忽悠瘸了——哎呀,话说这一通忽悠浪费了这么多口水,还真是有点饿了,正好让厨子将这些鱼加工一下,好好的享受一番。
    “诶,不对啊,不是说鱼的事情吗?怎么被他拐到公平与道理上去了?”
    李贞在屋内喝着小酒,吃着金枪鱼生鱼片,美滋滋,而外面的程处亮也终于反应过来了:“殿下也太能扯了吧?他自己抢我的东西,还将我们给说教了一通,话说他和我说这些干什么?我难道就没有努力吗?或者说我就是个混吃等死的二世祖?”
    “只能殿下转移话题的能力太强大了。”罗哲苦笑道:“想我罗哲也算是一代精英了,竟然被殿下不知不觉的给带到了沟里去。”
    “晕死,是你先随着殿下的话茬子问的。”张柬之无奈:“要不是你们主动为问,殿下能将话题带偏?”
    “那也不能怪我啊……”程处亮想要饥辩解。
    就在大家互相推卸责任的时候,尉迟宝庆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走了出来:“殿下说了,如果你们再不过来,美食就要被他吃光了。”
    “什么?已经吃上了?”程处亮大吃一惊,也不顾和其他人吵架,大吼一声:“等等,给我留一点。”
    “我的金枪鱼,别给我吃完了,我要吃金枪鱼。”金枪鱼是罗哲的最爱,自从上一次尝过这种美食之后,他才理解,古人为什么会将脍与炙相提并论了,果然只要是好吃的,无论怎么做都是好吃的。
    “我的铁板鱿鱼烧。”裴行俭也匆匆跟上。
    “章鱼丸子。”这是张柬之。
    “哎呀,这金枪鱼可真是太好吃了,一辈子都吃不够啊。”捧着被撑得鼓起来的肚子,罗哲毫无形象的躺在地上直喘粗气,一点不负之前的高冷形象。
    “这生鱼片你最好少吃一点。”裴行俭见不得他这么忘形,不由打击道:“我可是知道的,东汉末年的陈登就是因为这个吃多了才死了的。你家三代单传,你还没有成亲,可别出什么意外啊。”
    “去你的,你这个乌鸦嘴。”罗哲不爽的将筷子扔过去:“你就这么盼着我死吗?”
    “哎,haul不能这么说,守约(裴行俭字)说的还是有道理的。”李贞连忙劝架道:“不过你也不用担心,生鱼片只要不是当饭吃,偶尔吃一点改改口味还是没问题的。”
    “再说,这金枪鱼的生鱼片的确很好吃啊。”李贞感叹道:“只可惜,这只是最普通的鲣鱼,要是什么时候能吃到蓝鳍金枪鱼就好了。”
    “殿下,您就知足吧。”程处亮无奈道:“属下倒是想钓蓝鳍金枪鱼,但是那么大的鱼,我觉得与其说我的钓它,倒不如说它在钓我,人家一用力,就能将我拽下去你们信不信?”
    “不管怎么说,真的好想吃蓝鳍金枪鱼啊。”李贞道:“长中这么大,我还没有吃过蓝鳍金枪鱼呢。”
    程处亮钓上来的只是金枪鱼中最普通的鲣鱼,鲣鱼虽然也是金枪鱼的一种,但是应该是属于伪金枪鱼,只是在外形上和金枪鱼有点相似而已,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金枪鱼。
    而在真正的金枪鱼中,蓝鳍金枪鱼是公认的最名贵的,也是价格最高的。只是李贞来岭南也有一年多了,金枪鱼也不是没有吃过,甚至连黄鳍金枪鱼都有吃过,唯独这蓝鳍金枪鱼,却是没有见过一次。
    甚至李贞怀疑蓝鳍金枪鱼在这个时代是不是还没有进化出来呢,又或者说蓝鳍金枪鱼的数量太少?被渔民们捕捞的绝了种?
    按说不应该啊,如果现在金枪鱼就被捕捞成了濒危动物,它们还能活到一千年后去?
    再说这时候人们也没有滥捕的习惯,或者说华夏人自古就没有滥捕滥猎的习惯,无论是猎人还是渔民,都有自己的一套规矩,要不然真要是无节制的滥捕滥猎,以我堂堂大吃货帝国国民的能耐,小龙虾都被我们吃的只能靠养殖供应了,还有什么动植物能活到一千年后?
    反倒是一直以文明自居的欧洲人,其实才是真正的野蛮人,大海雀曾经号称北极大企鹅,结果愣是被北欧猎手给杀的绝了种,旅鸽在北美生活的多好,在欧洲人来之前,曾有多达50亿只的旅鸽生活在美国地区,它们结群飞行时最大的鸟群覆盖面积宽达1。6公里,美国拓荒者在荒野里赶着马车行走时遇到的旅鸽群遮住了太阳达几个小时。这么庞大的种群数量,竟然被上了岸的欧洲人在短短两百多年里杀的绝了种。
    欧洲原牛、大象鸟、渡渡鸟、大海牛、大海雀、恐鸟、北非象、开普狮、阿特拉斯棕熊、南极狼、海貂、佛罗里达黑狼、纽芬兰白狼、笑猫头鹰、加州金熊、高加索野牛、东部美洲狮、巴厘虎……等等等等,全都葬身于欧洲人的手下。
    所以说欧洲人污蔑华夏人是野蛮人,殊不知他们才是真正从野蛮中走出来的种族,只知道无休止的掠夺,根本不知道一点节制,然后等杀得快要绝种了,然后再假惺惺的去保护——早干嘛去了?
    甚至连蓝鳍金枪鱼,都是他们伙同倭国人捕杀成濒危的。
    何况,就算是真的是华夏捕捞过度导致蓝鳍金枪鱼濒危,李贞也是不信的。
    以这个年代的捕鱼技术和渔船状况,真要是捕捞到了蓝鳍金枪鱼,那到底是人捕鱼还是鱼捕人还真不一定——要知道蓝鳍金枪鱼最大可以达到四米,体重重达555千克,最快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七十公里,在水中的力量更是大得惊人,完全可以拖动一条小船跑……
    所以说不是李贞看不起古代的渔民,普通的渔船真要是捕捉到蓝鳍金枪鱼的话,最可能的下场就是船毁人亡……
    不过想到这里,李贞可能也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年代捕捞不到蓝鳍金枪鱼了——无他,不是捕捞不到,而是就算捕捞到了,但是没有办法捉上来,可能还要被鱼给带下海里去。
    想要捕捉金钱鱼,最好的船其实是大型渔船,但是越船的渔船以及内河小船业务早就被他给停了,所以说……
    “看来,还是要恢复渔船的生产啊。”李贞喃喃自语,之所以停下这些小业务的生产,是因为当时李贞急需出海,所以他最需要的是大型商船和战舰,不过现在大型商船已经被海参崴造船厂的一千多艘商船补充完毕,战舰也有一百多艘了,数量上已经暂时够用,既然商业和军事已经满足了,那么接下来就该关注民生了。
    那么大型渔船的建造就必须要提上日程了——海中的好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但是这些宝贝都是需要大型渔船或者捕捞船才能弄到手的,就比如大海中那些体型超大的鱼类,金枪鱼、鲨鱼、剑鱼、旗鱼甚至鲸鱼,都是可以捕捞的对象,尤其是在这个海洋还没有被污染的年代,海中的宝物几乎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再加上合理合法的法规,完全可以保证捕捞几千年而取之不尽。
    “殿下,您在想什么呢?”
    “没事。”李贞摇摇头,没有将自己的打算说出来,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做好眼前的事情。
    “殿下,我们快要到目的地了。”就在几人吃完美食正在聊天打屁的时候,船长过来汇报道。
    “天啊,终于要到地方了,这几天坐船可算是累死我了。”程处亮一蹦三尺高,兴奋的说道:“本少爷上岸的第一件事,绝对要去城中最大的青楼里好好的玩上他三天三夜,好好的解解乏——殿下,您要不要去?属下请客?”
    “好啊,我没问题。”李贞看了他一眼。
    程处亮背后一寒,猛的打了个哆嗦:“额……还是算了吧,我爹会打死我的。”
    李贞可是太子,大唐帝国的储君,如果让人知道他去逛青楼的话,那无论是对他自己还是对大唐帝国来说,都是一种耻辱。不光是李贞要面临朝野上下的责难,作为教唆者,程处亮的下场绝对会更惨,被程咬金吊起来打还是轻的,说不定生气的李世民可能就要按照大唐律法来给他定罪的话,那他这辈子就真的完了。
    “话说殿下,我们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裴行俭望着外面的太阳,略带迷糊道:“怎么我觉得太阳距离我们怎么这么近啊?这只有夏天才能有这个距离了吧?”
    “对啊,这天气也这么暖和,殿下我们到底在船上待了多久啊?”程处亮看着身上的薄衫:“再这样下去,我这身衣服也要换下了,难道我们是在夏天吗?”
    “当然不是,你们别管了,本宫不会害你们的,到地方你们就知道了。”李贞没有解释,他们现在已经接近赤道了,现在又是冬季,越是往南走就越是暖和。
    “哦。”

第一百九十一章 李贞的新习惯
    第一百九十一章李贞的新习惯
    “殿下,按照海图,前面再有半天的路程,就是我们的目标海域了。”船长拿着一张海图以及一个六分仪过来禀报道。
    “我看看……”
    此时已经是夜色将临,金星的另一个马甲长庚星已经出现在了西方。
    李贞接过六分仪对准了金星,得出了数据,又趴在地上,经过一系列繁杂的计算之后,终于得出了自己的位置。
    再看了看地图上目标的经纬度,这才满意的点点头:“不错,只有五十多海里了,让大家小心一点,越是接近岛屿,暗礁的数量就越多,这一片是陌生海域,我们尽量小心一点吧。另外,天已经入夜了,今天晚上就不要走了,找一个安全的地方驻扎一晚上。”
    “是,属下明白了。”
    船长离去了,在他的努力下,很快就找到了一处小岛,这小岛真的非常小,只有三十多丈长宽,与其说是小岛,倒不如说是礁石——然而很奇怪的是,这的确是一座岛屿,因为上面有泥土,这是一座全泥土的岛屿,至少李贞没有看到石头,上面甚至还有树木,就连周边的海域都有树木探出头来,应该说这是一座海中小洲。
    情况已经很明显了,这是一座正在下沉的岛屿,裸露在海面上的应该就是这座岛屿的最后部分了,李贞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这座岛屿下沉,可能是地壳变动,可能是海平面上涨,也可能是别的什么原因。
    李贞不是地理学家,岛屿沉默的原因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只知道岛屿他不能上,因为正在下沉的岛屿,上面究竟有什么危险,谁也不清楚,李贞太子万金之躯,就算是他想上去,别人也会拦着的。
    但是上面的东西有他需要的东西,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让别人上去帮他寻找。
    李贞有一个爱好,那就是收集各种有的没的动植物的标本。
    这个习惯并不是他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在刘仁轨带领船队从吕宋归来,带回来了大量的土特产,李贞发现居然有将近一半是他不认识的东西,很显然,这些他不认识的动植物中除了有一部分是特别偏门的之外,更多的是在未来灭绝的名单之中。
    也是因为这个,他才萌发了收获天下珍惜植物动物标本的想法,他准备给这些植物动物建一座博物馆将标本陈列起来,用以流传后世——想一下,等几百年后,这些动植物灭绝了,甚至世人都没有人知道这种动植物的存在,这是何等可悲的事情啊?
    李贞只是一个学机械的高材生,侥幸穿越到了大唐成为皇帝的儿子罢了,他除了一点前瞻性的目光外,什么也没有,更没有能力保护这些注定灭绝的动植物。
    只是虽然不能保护,但是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有义务给这些动植物做一个标本库,这样就算等它们灭绝了,也可以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痕迹——这无论是对李贞来说,还是对于这些即将灭绝的生物来说,又或者是对未来的子孙们来说,都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何况以李贞现在的身份地位,这种事情只是举手之劳,只要是动动嘴,有的是人愿意献上各种珍惜的标本,既然事情如此简单,又这么的有意义,还能留下好名声,这样的事情,李贞为什么不去做?
    而这座即将沉没的岛屿上,肯定有自己不认识的植物——在海洋中心的荒岛上,尤其是那些孤岛上,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几千年都未必能迎来‘客人’驻足,为了繁衍,这些岛屿早就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生态系统(就像非洲大草原上,那些几乎干涸的水坑中,每一个水坑里面的生态系统几乎都是独立的,每一个水坑中的物种都是不一样的)。一个岛屿就是一个生态系统,每一个不同的生态系统里面绝对有有别于其余岛屿的动植物,而这就是李贞的目标。
    很快,就有几艘救生艇被放了下去,开始缓缓朝着海中小洲划去。
    一个时辰后,救生艇归来,一个人没少,只是多了三种植物。
    一种是非常高大的树木,足足有五丈长,粗细有几人合抱,偏偏上面没有多少树叶——这么大的树,上面居然只有十几片树叶,尽管这些树叶非常大,但是未免也太寒酸了一点。上面的果子也只有拳头大小,看样子已经成熟了,只没有有人敢吃,哪怕大夫已经保证这果子并没有毒也不行。
    第二种是一种草,巴掌大小,火红火红的,但是根据李贞身边的大夫辩证,这其实是一种非常剧毒的草。大夫只是在草叶上取了一滴汁液,就足足毒死了一整个鱼缸的大小鱼类——皇帝号船舱中的鱼类,可是这些天李贞他们仔细搜集的,大小都有,最大的是一条鲨鱼,结果依旧被毒翻了,就算如此,药性依旧没有用完,可见毒性之剧烈。
    第三种是一种灌木,没有什么特性,唯一的特点应该算是香了——至少闻起来还是很香的。
    将这三种植物保存起来,船队今天的工作这才算是完成。
    其实以李贞的举动是很危险的,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些岛屿上都有什么东西,万一有什么不知道的致命性病毒或者细菌的话,那归来的人岂不是要被感染了?
    然后进而感染一整船的人,甚至连李贞都要不保?
    不过李贞也知道这种事情,所以当这些标本被采集回来之后,他是不会第一时间去看的,甚至连采集标本的人都要被隔离起来,一直到几天之后,发现没有症状反应才会被放出来——基本上烈性病毒除了狂犬病等有限的几种之外,发病都是非常快的。
    晚上的海域非常平静,甚至连波浪都没有,这在号称无风三尺浪的大海上是非常罕见的,也是非常神奇的。船上的人都说,这定然是这座即将沉没的岛屿知道了太子殿下的作为,因此对太子殿下做出的一点感谢,报答殿下的恩情。
    对于这种传言,李贞也只是笑笑没有理会,不用问,这肯定是隐藏在水手中的暗流密探传出来的。

第一百九十二章 长生不老?海市蜃楼尔!
    第一百九十二章长生不老?海市蜃楼尔!
    次日,船队继续起航,离开了这座即将沉入大海的小洲。
    没有人知道这座岛屿叫什么名字,也没有人知道天它会在什么时候沉没下去,这一次见面或许就是永别,再来可能就再也见不到这座小岛了,不过没有人在乎,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去做,没有功夫在这里悲秋伤春。
    “哎,岛屿尚且有沉没之时,况人生乎?直到今日我方才明白,所谓的长生不老原来只是一纸空谈。”望着越来越远,渐渐消失不见的小洲,裴行俭难得的感叹了起来。
    “别说这些没用的了,以后说话直接一点就是了,本宫是那种不听人劝的人吗?再说,本宫从来就没有奢望过什么长生不老,人存在的意义不是在于他能活多久,而是在于他干了什么,有的人就算活一千年也只是祸害,相反有的人哪怕只有一年可活,也能青史留名。”
    “至于长生不老?那只是一个美丽的神话罢了,可望不而可及也。”
    李贞斜了一眼裴行俭,他哪里听不出来?裴行俭看似是在悲秋伤春,实际上是在借着岛屿的宿命来劝诫李贞——连岛屿都有沉没的一天,人又哪里敌得过天数?所有妄图逆天改命之人,注定都要成为历史的笑话。
    偏偏长生的诱惑无人能敌,细数历代皇帝,无论是有道明君,还是无道昏君,都抵不过长生不老的诱惑,总是想方设法的想要炼制长生不老仙丹。英明如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每一个都是千古圣君,但是却都栽到了这长生之上,秦始皇为了长生,打造巨舟出海寻找仙岛,汉武帝晚期为了长生搞得天怒人怨,唐太宗李世民为了长生,更是将自己的命都给折腾了进去(王玄策在印度之战中俘虏了一个僧人叫那罗迩娑婆并将其献给了李世民,就是他忽悠李世民有长生之术,李世民吃了他的药,原本就不怎么好的身体直接崩溃,王玄策不得重用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否则凭他在印度战场上的表现,未来的宰相之位怎么也得有他一份)。
    作为后来者,李贞当然明白所谓的长生根本就是一个骗局,也只有古人会相信这个,他当然是不会相信的。
    “殿下真的是这么想的吗?”罗哲惊喜道,如果能让李贞摒弃这些无谓的妄想,再加上他前瞻性的目光以及超凡的能力,成为一代圣君几乎是必然的事情——天知道古代多少明君英主,一生立下不知多少赫赫之功,却偏偏看不开生死,栽在了这里,为自己的明君生涯染上了一丝污点。
    “当然。”李贞肯定道,长生不老什么的,或许在未来可能会出现,但是据李贞所知,一直到一千年后也什么也没有研究出来,别说是长生不老了,就连提高寿命的药物都没有影子呢。
    而且他觉得再给后人一千年估计也别想摸到长生的门路——这根本就是一个海市蜃楼,看起来很漂亮,实际上之上一团虚影罢了。
    “可是殿下您是镇元大仙的传人,按说您是最接近仙的人才对,您怎么不相信长生之术呢?”尉迟宝庆憨憨的问了一句,直接让其余人面色大变——尉迟宝庆的话说的时机太不对了,万一李贞要因此被勾起了长生的欲望,那事情可就糟了。
    “都想什么呢?本宫是那种因为别人一句话就能轻易改变想法的人吗?”感受着周围紧张兮兮的目光,李贞失笑不已,这未免也太小瞧自己了吧?
    “正是本宫最接近仙人,所以本宫才明白成仙究竟有多么的困难。真以为神仙是那么好当的吗?且不说沟通天地的天维之门已经关闭,世上再也没有成仙的契机,就说在所有最有可能成仙的人中,本宫是最不可能成仙的那种人。”既然话偶读说到了这里,那李贞也打算借着这个机会将话题直接挑开算了。
    “哦?这是为何?”大家没有追问天维之门的问题,而是注意到了李贞最后一句话——为什么李贞说他是最不可能成仙的那种人。
    “那本宫问你们个问题。”李贞指着自己问道:“本宫是什么人?”
    “殿下。”尉迟宝庆。
    “太子。”罗哲。
    “皇帝的儿子。”程处亮。
    “我们的主公。”裴行俭。
    “这和成仙有什么关系?”张柬之。
    李贞横了张柬之一眼,破坏队形的人真是太讨厌了。
    又赞许的看了看罗哲:“罗哲说的没错,本宫是太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未来的大唐皇帝就是本宫了,这点应该没有问题了吧?”
    “这是肯定的啊。”尉迟宝庆继续抢答。
    “没错,除非陛下能长生不老。”罗哲紧随其后。
    “板上钉钉。”程处亮也说道。
    “只要殿下您不自己作死,基本上是定下了。”裴行俭跟上。
    “殿下您能直接一点吗?”张柬之继续破坏队形。
    罗哲再一次横了他一眼,还是没有搭理他。
    “正因为本宫未来是皇帝,所以不能成仙。”李贞继续忽悠:“你们想啊,皇帝乃是人间极贵,那已经是不知道修了多少世的功德与善缘才能得到了,已经将累计的功德耗费干净了,哪里还有功德可能成仙?
    再说皇帝贵不可言,本身已经是人间至尊,显贵天下,还想长生不老?坐拥天下千秋万世?甚至成就仙身?哪有这么美的事情?你们说是不是?”
    “殿下说是就是。”第一个应和李贞的又是尉迟宝庆。
    “好像有点道理啊。”罗哲立马跟上。
    “搜得死乃。”程处亮。
    “原来如此,难怪殿下您不热衷于这个。”裴行俭幡然醒悟,再次看向李贞的目光就已经带着欣慰了。
    “可是殿下……啊……”
    “闭嘴。”张柬之又想说什么,李贞直接一拳将其撂倒——忍你已经好久了啊混蛋,破坏队形可是要被浸猪笼的。
    没有管抱着下巴痛呼的张柬之,罗哲感叹道:“难怪这么几千年了,成仙的传说也听了不少,却没有听说过哪一位皇帝成仙或者长生不老的,原来是因为命中没有啊。”
    众人连连点头。

第一百九十三章 香料
    第一百九十三章香料
    李贞也总结道:“上天是公平的,他给你一样东西,就会拿走你一样东西,同样的道理,上天拿走了你一样东西,他就会拿另一样东西补偿你——这就是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但是也会给你打开一扇窗。”
    “可是殿下,您昨日不是还说,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吗?”张柬之好像和李贞作对上瘾了,直接拆穿了他的话。
    李贞:“……”
    尉迟宝庆:“……”
    罗哲:“……”
    程处亮:“……”
    裴行俭:“……”
    李贞恶狠狠的看着张柬之:你走开,有你在的地方,总是莫名冷场。
    “……额……当然不是绝对公平的。”
    李贞擦着额头上的冷汗,强自辩解道:“你想啊,门和窗户能一样吗?有门,谁会选择窗户啊是不是?”
    “……”尉迟宝庆:就算我傻,也觉得殿下您在忽悠人啊。
    “……”罗哲:这就是传说中的强行解释吗?果然,这个解释的确够强行。
    “……”程处亮:我是程处亮,不是尉迟宝庆,殿下你别拿我当傻子忽悠好吧?
    “……”裴行俭:鄙视ind……
    “……啊……”张柬之张张嘴,罗哲不待李贞动手,就一脚将他踹到了一边:没看到殿下的脸已经黑了吗?自己作死别带上我们啊混蛋,一点眼色都没有吗?
    当然,几人打闹归打闹,实际上并不影响几人的关系,甚至张柬之故意和李贞作对,都有玩闹的成分在里面。
    时间就在众人的打闹之中渡过,五十里的航程很快就走完。
    “殿下,我们已经要到了。”船长过来禀报道。
    “这么快就到了吗?”罗哲问道,看着眼前这座周长只有十几里的岛屿,非常好奇:“殿下,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地了?只是这上面到底有什么啊?”
    “呵呵,有什么?当然是有宝贝了。”李贞看着眼前郁郁葱葱的岛屿,轻笑道:“这上面可是蕴藏着无尽的宝藏啊。”
    “什么宝藏能有比银岛更多?”张柬之又站出来挑事情了:“银岛一年足可以挖出几百万两白银,这座岛屿可以吗?除非这上面是纯金矿。”
    “金矿?银矿?终究有挖完的一天,又哪里比得上这个?只要不是掠夺性开采,足可以保证我们吃一万年。”
    说起银岛,李贞却相当不屑,银岛的面积就那么大,而且纯银的岛屿根本就无法让人生存,一切物资都要从大陆上运,生活条件极度不便利,何况银岛面积狭小,根本站不住人,一年产银量最多也就只有一千万两罢了,这对于别人来说的确是一个大宝藏,但是对于李贞来说,却还真算不上什么——当然,这并不是说李贞就看不上银岛的宝藏了,但是银岛这类重地的归属注定的国家的,李贞即便是太子,也不好插手。
    而且在未来,李贞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南海有什么产银的岛屿,这也就说明这座银岛在海上的日子也不会太长远了,至少在未来欧洲人登入南海之前,这座岛屿就已经彻底沉入大海之中了。
    何况银岛就那么大,就算再怎么节省开采,终究也有开采完毕的一天,到时候就算银岛没有自己沉入大海,也注定要被大唐挖空的。
    但是眼前这座岛屿就不同了,虽然一年的利润可能比不上银岛,但是重在细水长流,如果维护得当,是真的可以吃一万年的。
    裴行俭追问道:“这上面到底是什么啊?”
    “是什么?香料,知道吗?”李贞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真相:“这是一座香料岛——确切的说,这一整个群岛上的植物,都是香料组成的。”
    “什么?香料?”罗哲震惊莫名。
    “香料组成的岛屿?”裴行俭几乎说不出话来。
    “天啊,那得是多少香料啊?”程处亮癫狂若厮。
    “我们要发财了,我们要发财了。”尉迟宝庆更是直接爆发。
    “……”张柬之沉默以对。
    “……”
    一听到香料,所有人都兴奋起来了,没有到过古代,大家永远不知道香料在古代有多么贵重——可以这么说吧,在饮食业不发达的古代,人们吃肉全靠香料除腥除膻。尤其唐人爱吃羊肉,但是吃草长大的羊如果不用香料的话,那烤出来羊肉根本就没有办法下嘴。
    只是大唐本土的香料种类实在是太少,基本上就那么几种,好在有西方的商人涌入,将西域香料传入了中国。
    尤其是在盛世大唐,香料贸易大盛。阿拉伯波斯地区的***商人,以他们非凡的经商才能,通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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