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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棍厨子在大唐-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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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舆论的压力下,二十份梅菜扣肉几乎全部被抢购一空,乐的陆远风师徒俩,嘴都合不拢了。
然而就在这时,段千雪的二十一分份“蘑菇意面”也是正式出锅。
香儿看着段千雪手中的面条有些纳闷。
“千雪姐,你确定这是面条?”
段千雪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是的,这东西叫‘意面’,具体是什么来历,我也不知道,只知道这种面非常的有嚼劲,是外国发明的。”
“外国?西域还是天竺?”
“都不是,我记得师父跟我说过,那个地方在一个叫欧洲的地方,国家名字是意大利。”
“意大利?欧洲?不知道,千雪姐,你还是快上菜去吧,一会面凉了就不好吃了。”
段千雪一愣,然后对着众人道。
“各位,你们可以把‘蘑菇意面’拿走了,小心别烫了。”
第三百一十一章 蘑菇意面
被段千雪因为在之前在月醉楼里的表现,积累下了很高的人气的,当她的“蘑菇意面”被端出来之后,几乎是满堂的喝彩。
当然了,这也与段千雪的高颜值是分不开的,毕竟走到哪里,美女都是非常吃香的,即便是在厨艺上,也是一样。
王栋刚刚终于是吃到了梅菜扣肉,这蘑菇意面上来,他想都没想,就是一阵的狂吃,一边吃口中则是对这种新奇的面条大加的赞赏了一番。
意大利面,也被称为意粉,是西餐正餐中最接近中国人饮食习惯的面点。意大利面条有很多种类,每种都有自己的名称,长短有差,其空心的种类被部分汉语使用者称为通心粉。
关于意大利面条的起源,有说是源自古罗马,也有的说是由马可波罗从中国经由西西里岛传至整个欧洲的讲法。
作为意大利面的法定原料,杜兰小麦是最硬质的小麦品种,具有高密度、高蛋白质、高筋度等特点,其制成的意大利面通体呈黄色,耐煮、口感好。
意大利面根据种类形状也各不相同,除了中国人认为是面条的的直身粉外还有螺丝型的、弯管型的、蝴蝶型的、空心型,贝壳型的林林总总数百种。
至于段千雪所制作的这种,就是我们经常见到的普通意大利面,除了劲道之外,与普通的面条其实没什么区别,在现代比较有名的西餐连锁店,如“欧罗巴”、”必胜客”,几乎采用的都是这种面。
周御看着眼前的一份蘑菇意面,那乳白色的酱料搭配旋转放置的面条,在配上简单却极为讲究的摆盘,顿时眼前一亮。
“远航你看这蘑菇意面,有什么感觉?”
陆远航也是被眼前的摆盘所吸引。
“周老,我觉得这段千雪的菜是极富创意的,但这种创意却并不是我们任何一个菜系的理念,应该是另外一个我们所没有接触过的领域。”
周御肯定的点头道。
“对,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之前这丫头弄出来的几道菜我都吃了,无论那个极为简单的‘蔬菜沙拉’还是后来弄出来的‘提拉米苏’,都不是我们这个国度有过的东西。”
陆远航无奈一笑。
“哎,真是没想到,当年被我抛弃的月醉楼,今天会如此的卧虎藏龙,一个杨萧已经是被您跨上了天,可这段千雪的功力似乎也并不弱啊。”
周老一笑,然后低头用筷子搅拌了一下蘑菇酱和意面,然后就吃了一口。
其实杨萧本来是打算让食客食用刀叉的,但考虑到这西餐的普及性和吃其他菜时的方便性,最后还是只提供了筷子。
见周老吃了一口,陆远航也是吃了起来,接着在片刻之后,两人皆是对视了一眼,眼中的惊喜不以言表。
“周老,如果让段千雪也参加建国宴的话,估计那就有意思了。”
周老一笑。
“你是像让这千雪姑娘,挑战后宫的那个丫头?”
“周老觉得如何?”
“嗯……可以试一试,那丫头现在也有些心高气傲,是该找人敲打敲打,段千雪倒是个很好的选择。”
“可是周老,这名额?西街厨盟估计是不会放给她的吧。”
周老哈哈的笑道。
“我问你这段千雪是男是女?”
陆远航失笑道。
“当然是……对啊,她可是个女子啊。”
“那不就完了,走后宫的路线,可是有很多特权的。”
“嗯,那好,我回去就尽快准备。不过周老,你认为这姑娘行吗?”
“我也不知道,到时候看吧。”
“嗯。”
……
伍子一边吃这美味的蘑菇意面,一边口中不停的夸赞着,但不知为何王栋却有些心不在焉的,不知道再想着什么。
“掌柜的?这蘑菇意面不合胃口吗?你怎么不吃啊,你要是不喜欢吃,那你这盘就给我吃吧。”
说着,伍子便伸手去拿王栋那盘蘑菇意面,但刚伸到一半,手便被王栋一筷子给敲的缩了回去。
“哎呦,掌柜的你打我干什么?”
王栋撇了撇这贪得无厌的家伙。
“谁说我不爱吃了,我只是在想些事情而已。”
“什么事情不能吃完了再想啊,要不一会儿这蘑菇意面就凉了。”
王栋无奈的叹了口气。
“哎,还不是这生意上的事,也就是之前跟你说想与这月醉楼谈生意的事情。”
伍子一下子想了起来问道。
“这还有什么可叹气的?”
王栋看向了伍子道。
“我问你,你不知道这蘑菇意面里的蘑菇是蘑菇?”
伍子这才是注意到这被碾碎放在酱汁里面的蘑菇,接着用舌尖品了品道。
“嗯?这是……白蘑菇?”
王栋点了点头,有些无奈的道。
“是啊,确实是白蘑菇,所以我才愁啊,要知道这白蘑菇即便在东市,也是很难弄到的,如果我大包大揽的与月醉楼合作起来,却无法弄到人家想要的东西,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伍子这才是明白了过来,然后看向王栋。
“算了,还是谈过了再说吧,虽然这白蘑菇比较难弄,可也不是弄不到,我想我们应该还是可以从别的地方打动月醉楼的。”
“嗯,看看最后一道菜吧,‘当归鸡汤’,我很期待。”
白蘑菇也称双孢菇,是一种生长速度中偏快,不易结菌被,子实体多单生的菌类植物。其实在现代,这种白蘑菇已经普及,几乎到处都买得到,而且价格还不贵。
杨萧其实也知道,这白蘑菇原生于欧洲及北美洲,人类至少自古希腊时代起便开始食用,人工栽培则约始于17世纪的法国等地,现在则已经广泛在世界各地栽培。
今天段千雪用的这种,明显是野生的,杨萧也是问过很多家食材店,都是没有这种蘑菇,最后还是在药材店买到的,可见这王栋也的确算个人物。
然而,就在食客们吃的不亦乐乎之时,最后一道主菜,也是杨萧今天唯一的一道菜,有史以来最平凡的一道菜——“当归鸡汤”,来了。
第三百一十二章 当归鸡汤
归当归,别名干归、秦哪、西当归、岷当归、金当归、当归身、涵归尾、当归曲、土当归,多年生草本,高0。4…1米。花期6…7月,果期7…9月,算是中医里极为常见的一种药材。
当然,入药的也只有当归的根部。具有补血和血,调经止痛,润燥滑肠、抗癌、抗老防老、提高免疫之功效。
而当归鸡汤,更是大唐难得的几个补药之一,也很常见,毕竟这个时代可是没有什么“脑白金”、“肾宝”什么的,想补基本靠中药,所以很多人都是经常喝这鸡汤。
他们真是没有想到,一向不惊死人,死不休的杨萧,今天居然弄出这么个稀松平常的东西,不过还是比较值得期待的,毕竟就算是炒鸡蛋,也是每个人做都是不一样的口味。
而杨萧的这一个版本,其实与其他人的几乎没什么两样,都是那一套简单的流程,接着炖煮出来的,如果说想惊人,这肯定是远远不够的。
不过今天的当归鸡汤,杨萧却有一样其他人没有的东西,那就是杨萧之前从系统那里得到的一样东西,忘川河水,这可是一样不一般的东西。
其实杨萧对地府的构造并不熟悉,只知道在忘川河是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人死之后要过鬼门关,经黄泉路,在黄泉路和冥府之间,作为划界的分界线。
当然,神话记载毕竟不太靠谱,因为深化中说,忘川河水是呈血黄色的,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虫蛇满布,腥风扑面。
忘川河上有奈何桥,奈何桥边坐着一个老婆婆,她叫孟婆,要过忘川河,必过奈何桥,要过奈何桥,就要喝孟婆汤,不喝孟婆汤,就过不得奈何桥,过不得奈何桥,就不得投生转世。
所以,在神话记载,忘川河是一条污河,到处是恶心的东西。不过当杨萧真正拿到这忘川河水时才知道,这忘川河其实是一条非常纯净的河,河水青涩而且富有极强的天然元素,那种纯净,估计就算是地球上最清澈的水都是无法比拟。
因此,杨萧才会选择用这种水来做一道普通的菜,想来这也更能突出这忘川河水的一种方法。
周御与陆远航先后吃过了陆远风的“梅菜扣肉”和段千雪的“蘑菇意面”,都是给出了不错的评价,至于这最后的一道“当归鸡汤”,他们更是好奇,难道这杨萧还真能化腐朽而神奇?
带着这样的质疑,二人便各自喝了一口,然后细细的品鉴起来。
可就在他们还在细细品鉴的时候,突然下面一直很少说话的杜荷确是大叫一声的突然站了起来。
“我勒个去,杨兄弟啊杨兄弟,你做的菜简直是要了我的命了,这实在是太美味了。一点不撒谎,这‘当归鸡汤’我喝了不下一百次了,可这还是我第一次遇到让我这么欲罢不能的汤。”
杜荷的话音还没落下,段浩轩却突然接过了话茬。
“就是啊,这当归鸡汤真是绝了,不说别的,就说这轻轻荡漾的明汤,敢问哪个酒楼能弄得出来?我想就算找遍整个长安城也找不到第二家了。”
鹭儿也凑热闹道。
“我就说杨公子非常人吧,其实这当归我一直嫌它苦,每次喝当归汤对我来说都是一次考验,难受着呢。可这次我敢肯定,绝对没有一丝的难受或者不适,我太爱这个汤了。”
王栋还想找杨萧合作生意呢,于是也夸起了杨萧。
“哎呀,要我说啊,还是这月醉楼明白我们喜欢什么,爱吃什么,三位大厨的功力更是一个赛过一个啊,我看今天这月醉楼我没白来,等回去了我一定好好给月醉楼宣传一下。”
杨萧站在后厨门前,看着王栋微微一愣。
“哎……这家伙什么来头,以前好像没见过,可现在居然像个说书的一样这么夸我?还真有些不适应啊。”
梁墨也是凑了过来,看了看王栋。
“嗯……这人应该不是混西市的,我没见过这人。”
杨萧一愣。
“这西市上的人你都认识?”
“那倒不是,但也都能混个脸熟,但这家伙应该不是。”
这时,突然梁东君的声音传了进来。
“当然不是了,因为他是东市的人,之前一直在东市活动,只是最近才来到我们西市的。”
杨萧闻言,知道梁东君应该认识他,于是问道。
“梁老先生,你认识这人?”
梁东君点了点头。
“认识,他叫王栋,是东市一个食材坊的掌柜,之前一直在东市活动,虽然生意做的不大,但好在这王栋的秉性与信誉不错,还是在竞争最为激烈的东市,分得了一杯羹。”
“那二叔,他既然这么厉害,那他不在东市,却跑到我们西市来,是不是有些古怪啊。”
杨萧听得梁墨的话,眼睛微微一眯道。
“那是当然的了,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我想他心中已经打好了算盘,估计用不了多久这家伙就会来找我的。”
“找你?”
杨萧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
梁东君一听先是道。
“难道这家伙想跟我们合作?”
杨萧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肯定的,只是还没找到合适借口罢了。”
梁墨闻言,一脸问号的道。
“那杨大哥会答应他吗?”
杨萧摊了摊手。
“我也不知道,看他的诚意了。如果这次能谈成的话,未必不适一件好事,至少省着我们自己到处的去找食材了,你也不是不知道这几个白蘑菇是怎么弄到的。”
梁东君却端着下吧道。
“话虽然是这么说,可他毕竟是东市的人啊,不可以太过信任的。”
杨萧一笑。
“如果他在东市还能混下去的话,也不会上我们这里来了。”
众人一听,这才是明白。
“那杨大哥的打算……”
“如果他有能力搞到我想要的东西,那我们为什么不用?”
“那就是说我们要与他合作了?”
杨萧摇了摇头。
“也不是,不算是合作,说明白一些吧,应该叫相互利用。”
第三百一十三章 于夫人出事了?
了吃了当归鸡汤,周御与陆远航这次却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只是相视一笑,便结账离开了月醉楼。
王栋的体验则是相当的满意,同时也打算等食客离开的差不多之后,找机会见一见杨萧,然后好与他细谈一下合作的事情,他其实对自己很有信心,毕竟这长安城内,能搞到好东西的人还是占少数。
不过王栋虽然是这么想,但杨萧却并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虽然杨萧也有意向与其合作,但毕竟还是要打压一下这王栋的,这商人,多多少少都有些坏毛病,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他是不会太珍惜的。
因此,见后厨基本已经没什么事情了,同时晚市的“当归鸡汤”杨萧也提前弄出来一大锅,便与梁东君交代了一下,自己则是转身离开了月醉楼。
……
回到了家里,杨萧并没有闲着,而是看了看自己前段时间从集市上买来的哪个盆景,也就是那株辣椒。
要知道这可是好东西,如果自己能将这东西在大唐开发出来,那么恐怕整个大唐都会震惊的。
当然了,这种植辣椒也算需要一个过程,这株辣椒更是让杨萧当作亲姑娘一样的额宠着,恨不得天天抱着它睡觉。
杨萧走进后院,发现那株垃圾基本已经红透了,不时心中一阵的大喜。于是找了一个不大的竹筐,小心翼翼的将那株辣椒上的果实都是采摘了下来,接着又将其铺开,放在了地面上进行晒干,在没有现代化设备的前提下,取子只有这个简单,安全的办法了。
这一切做好之后,杨萧看看甜色,还早。自己也不用去店里了,于是便打算出去走走,自己可是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办那,其中有一大部分都算是燃眉之急,毕竟欠的债早晚需要还的。
今天杨萧可真是自由了,算是成功甩开了段千雪那个丫头,所以嘛,闲暇时间还是要去女人多的地方,最好的选择自然就是“胭脂楼”了,那地方可是西市姑娘最多的地方,而且姿色还都是不错,杨萧自然也想去见见世面。
当然了,其实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要去见见柳云潇,这丫头在杨萧看来可真的有些不一般了,无论是心性还是身手,都与普通的丫头不同,特别是那三根银钗便干掉三个人的能耐,实在是太震撼了,怕是杨萧也没这样的能力吧。
而且,杨萧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这丫头身上似乎也藏了很多的秘密,不一探究竟的话,杨萧还真有些烦心,所以初步拟定了一下计划,那就是晚上去逛……额,逛青楼。
……
出了家门,杨萧先是去了一躺于府,打算找那个长相可以倾倒王妃的于夫人问问欠款的事情,毕竟自己现在可是替她背了五万两银子的外债,说白了自己也够仗义的了。
不过当杨萧到了于府之后,却并没有见到于夫人,下面的人说于夫人是去了山里,听说是那里的生意出了一些问题。
杨萧闻言有些失望,这失望呢一部分自然是因为事情没有得到解决,有些烦心,而另外一点则是有些模糊的感觉,那就是没有见到那大美人啊。
这于夫人的长相再杨萧的评价,那真的算是红颜祸水的顶级配置啊,即便是自己现在的妻子上官沫,与与夫人比起来也算是差上一些。
当然了,上官沫的美艳之处是与于夫人不同的,要知道上官沫那可是才女,即便相貌上不如于夫人,但那种因为饱读诗书而凝聚的气质,怕是甩于夫人十条街都足够了。
要知道这种气质其实是非常吸引人的,就好像我们年少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审美标准几乎就是学习成绩。
一个女生,学习成绩一般,即便长的稍微好看一些,那么也会被当成空气晾在边上。可学习好的女生便不一样了,即便你黑一点、或者胖一点,那也都是这些男生心中的女神,美着呢。
然而当你成为了男人之后便会发现,曾经班级里那些不被你重视的女生,一个个的都是长的水灵了起来,漂亮的那叫一个红颜祸水啊。
可当初你眼中的女神,什么班长、学习委员等等,等长大了之后,多数都不再好看了,有些甚至会让人觉得自己小的时候是不是得过白内障?有视觉障碍?甚至怀疑起自己的审美观。
然而,就在杨萧胡思乱想,打算离开的时候,突然那于夫人的贴身丫鬟,欢儿从院外跑了进来,大叫着,申请很是慌张。
“钟叔,钟叔……”
刚刚接待了杨萧的老头一见是欢儿,连忙跑了出来,这老头在于家干了十几年的管家,自然知道是出事了。
“怎么了?”
欢儿喘了两口粗气,还没等说话,确是看到站在旁边的杨萧。
“杨……杨公子?”
杨萧笑了笑,然后也有些不好的预感。
“嗯,对了,你家夫人呢?”
欢儿一听,顿时便有些着急了,也顾不得跟杨萧说什么,便对钟叔道。
“钟叔,快,你赶紧把我们能用得上的人都带上,要男的,然后赶紧跟我去一躺后山。”
钟叔一听顿时一愣。
“后山?后山怎么了?”
欢儿这才是说道。
“说起来这还跟杨公子有关呢?”
杨萧一愣。
“跟我有关?”
欢儿点了点头,这才是说道。
“我们于家在后山不是有一大块地吗?就是山腰上那块,杨公子也应该知道,就是当时你与我家夫人买月醉楼定下约定的那块地。”
杨萧自然知道,那块地杨萧是想用来种“庐山云雾”的,因为这才刚刚二月,天气还是比较凉,所以就没有着急。
“对,我今天来找于夫人也是打算问问这地的事,可这地怎么了?”
杨萧有些纳闷,不会这地凭空消失了吧?这太灵异了。
欢儿有些郁闷了起来,脸上的表情也是便得很难看,刚想说,但突然想到了他们家夫人还在山上,于是说道。
“反正是出事了,事态紧急,这样吧,杨公子你也与我去一趟后山,毕竟你也是当事人,夫人也是因为你才出事的。”
杨萧点头,虽然这麻烦事自己不想掺和,但毕竟那地自己可是势在必得啊。
欢儿见杨萧点头,然后跟钟叔又交代了两句。
“钟叔,你找到人后便赶紧赶过来。”
钟叔也是点了点头便转身要走。可就在这时,这丫头突然又是加了一句。
“对了钟叔……带上点家伙,有可能……会火拼。”
听得这话,杨萧跟钟叔都傻了,还要火拼?难道是大唐黑帮在争地盘吗?太狗血了吧。
第三百一十四章 冲突
欢儿口中的后山,其实就是现代位于秦岭山脉中的莲台山,是现代一处非常有名的五A级景区。
莲台山的地理位置极佳,南与四大名刹之首的灵岩寺相邻,西与道教圣地五峰山相望,说是风水宝地一点都不假。
而莲台山之名的由来,则是因为这莲台上的样子,环抱如城,又因为长得有些像佛家的佛座莲台,所以才得到了这么一个名字。
汉代的时候,大将军娄敬就曾经在这里隐居,他所在的洞穴也被人称为娄敬洞山。而像这种山洞,莲台山上还有很多,细数下来足足又七十二处,几乎每一个洞都能说出一个神话故事。
因此,在这钟神话背景之下,莲台山也是被人给神话了,这里的寺庙无论大小,香火都极为的鼎盛,甚至连一些其他山上的大寺庙都无法比拟。
路上,欢儿也是给杨萧讲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原来杨萧看上的那块位于山腰上的地,本来是租给山上的山民,因为杨萧之前已经用阴阳眼确认过了,那里的地质的确非常的好,土壤肥沃,非常的适合种植农作物。
杨萧知道,当地的山民自然也知道,因为每次钟同样的东西,那片地域的农作物生长都比其他的地块要好上许多。果子是又大又好,收获也是特别的多。
所以,当听到于夫人要将那块地收回来的时候,山民才是跳了脚,死活不同意,后来甚至发动了当地的百姓,将于夫人给围死在了山里,不让她出来,逼迫于夫人签署租地协议。
上次账本的事情杨萧就发现了,这于夫人看着若不经风的样子,但骨子里的傲气可一点都不少,逼迫她签署协议,于夫人自然不会同意,山民拿于夫人也没有办法,所以两边便僵在了那里,于夫人走不了,山民也不敢来硬的。
至于欢儿,也是找了一个机会才突出的重围,回来找救兵的。让欢儿没想到的是,居然能在于家遇见杨萧,这实在是太好了,因为有了上次的账本的事情后,杨萧在欢儿的心中已经有些神话了,那次可是一个死局啊,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比这次都要凶险。
但即便是那种死局,杨萧都是游刃有余的将其给避了过去,今天自然有杨萧在也会好上很多。
然而欢儿是这么想,可杨萧却有些想骂娘了,你说他上辈子是不是欠这个于夫人钱啊,怎么这于夫人遇到什么事,自己都能碰上啊。
而且这事杨萧还不能不管,毕竟这地是自己管于夫人要的,若不是帮自己收地,于夫人也不可能去找那些山民不是。
想到这里,杨萧只能无奈的叹口气,谁叫自己这桃花运旺呢。
……
莲台山上。
于夫人的脸上依然蒙着黑纱,仅凭露出的一双眼睛看不出任何的情绪。
此时的于夫人身边围了大概六七个家丁模样的人,手中拿着长棍,一个个的都是弓着身子,精神极度紧绷的与眼前的七八十个山民对峙着。
那些山民为首的一人是一个彪形的大汉,身上的肌肤黝黑,一看就是常年在地里暴晒造成的。不过因为常年干一些农活,这大汉的神采却练就的很威猛,这人就是这些山民的头,也是这片地的使用人之一,名叫朱五德。
这片地域的旁边有一个山村,叫朱家村,算是一个自然村,大概二十几户人,平日里的生活来源几乎就是种地和贩卖山货,生活虽然不算富裕,但也很富足,解决温饱还是不成问题的。
不过这些年因为山地开始被人大量开垦,山中的山货也是便得有限,所以收入也是降低了不少。
可还好还有这一片的山地可以种,而且不知为何,在杨萧看到的这片地域种植的蔬菜,生长的还特别的好,产量也高,几乎种什么收成都会翻倍。
也正是因为这样,这块地才会特别被重视,也成为了整个朱家村最重要的一片土地,是任何人都不允许侵犯的。
这片地,是于未然生前租给这些山民的,当时签订的租地契约是十年,而如今正好是十年的期限。
结果,就在几天前,朱五德突然收到了通知,说这块地于夫人要转租给其他人,这样的一条消息顿时间让朱五德愤怒了,于是这于家与朱家村德拉锯战开始了。
村民是不肯放弃这片地,几乎每天都有人守着,一见有于家的人,便连恐吓待棍棒的将其撵走。
而于家自然也是不甘示弱,不停的派人去找朱五德要地,最后甚至都是闹到了官府。
官府自然会按章办事,因为与夫人提供的租约显示,这块地的所有人的确是于未然,于未然死后,这财产自然转移到了于夫人的名下,所以这地的确就是于夫人的,于夫人在大唐的法律上有着所有权,可以将其卖给其他人。
可有些人就是那种性子,即便没有任何的证据,但涉及到自己的利益,也会不管不顾的。朱五德就是这样的人,身为朱家村的村郑,朱五德的确起到了带头的作用,不管不顾拦住了于夫人收地的脚步。
因此才是形成了这样的局面,两面谁都不肯让步,就这样僵在这里。
朱五德旁边有一名年轻的男子,看着圈中的于夫人等人,面色也是有些发黑。
“朱大哥,这于夫人不肯让步啊,我们若是再坚持下去,怕是真的会惹怒官府的,到时官府若是强行收我们的地,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朱五德自然也是有些担心,他真是没想到这于夫人有这么刚烈的个性,今天从早上到现在足足围了她三个时辰,顶着大太阳却依然无动于衷,这性子……
正想到这里,对面的于夫人却突然说话了。
“我只问你们最后一遍,这地还还是不还?”
朱五德的态度也非常的明白。
“不还。”
就在朱五德说完这话的一瞬间,于夫人便注意到从山下居然有一两马车居然飞驰了过来,于夫人知道,救兵来了。
第三百一十五章 杨萧赶到
朱五德也听到了马车声,微微一愣,然后扭头看向马车的方向,顿时心道一声不好。
“我就说刚刚好像有人趁乱跑出去了吗?就是那个于夫人的贴身丫鬟。”
朱五德旁边的男子也是一下子发现了,恍然大悟道。
“完了,那这马车上的人就是那丫鬟请来的救兵吗?不应该啊,怎么可能救兵就这几个人?难道她没报官吗?”
听得那人这话,身后的一些山民也是开始害怕起来,其中一些人甚至开始打退堂鼓了。
“五德啊,不如就把地还给他们算了,若是真惊动了官府,我们这些人可都是跑不了啊,到那时弄不好还会进大牢的。”
“是啊五德,地没了我们以后辛苦一点就好了,至少还有自由,可若是将我抓进牢里,我家里可是上有老下有小啊,那时可怎么办啊。”
“我也赞成还给于夫人吧,其实于夫人给我们的赔偿也不错,还答应会在其他地方帮我们开垦荒地,我们就别冒这个险了。”
“对啊,还是把地还了吧,虽然有些可惜,但至少我们还能活啊,大不了以后苦一点,以前也不是没过过这种日子。”
……
山民开始一面倒的想要投降,对于他们这种生活在大唐食物链底层的人,温饱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这个,他们甚至会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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