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史上最强君王-第4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对方也不在意,一摆手,旁边一位站立的侍者急忙将地板上水擦干。

    “你说得没错,刘家是仗着他们的身份地位,不过皇太极可是你哥哥,打得仗杀的人不比你多吧!”

    “多,当然多!他在父王面前最是吃香,得到的机会自然就多了,而我,完全靠的是自己的实力………哼,他还不是靠着女人才得到父王的赏识,这也叫有本领?”

    多尔衮气愤地说着,言语之间根本不把这位哥哥放在眼里。

    “是呀!我听说皇太极少年老成,心中的诡计断是不少,你多尔衮打仗的本领比他强,但心计上却比不过他,清王现在年纪已经不小,老人家嘛,最喜欢看到儿子在身旁,你天天骑马操练,对此事根本不放在心上,时间长了自然不如皇太极了,听老哥一句话,这次出来你可以买些稀奇好玩的东西送给清王让他开心开心,这对你有好处。”

    对方好似一位长辈劝说道。

    “我满人那是马上民族,能走路就会骑马,能拿东西就能挥刀,不骑马不挥刀,那是什么满人?”

    多尔衮不服气地吼道。

    “好好,此事是你的家事,我就不提了,不过这一次清王派你来金陵购买粮食,看来你在他心中还是很重要的,放心,整整三十万担粮食,一共四十万两白银,你交钱,我交货。”

    对方谈起了买卖。

    “周大都督,人家一担粮食一两银子,你这可好,整整多出三成还多,这买卖做的好呀!”

    多尔衮对价格有些不满意。

    “多吗?三十万担粮食呀!现在还没到丰收之时,谁能有这么多存粮?我可是花费了不少力气才在那些大粮商手里给你扣出来的,我跟清王还算有些交情才算你四十万两,要是你直接去买,远不止这个价钱,恐怕能否凑够都不一定。”

    对方摇着羽扇笑道。

    “好好,四十万就四十万,我押运队伍正在路上,明后天就能到,到时候一手交货一手交钱,而我也带来了我们大清的面粉,到时候还需都督帮忙贩卖呀!”

    “放心,我已经替你打听了,你们大清的面粉一担可卖三钱银子,到时候交给我即可。”

    “三钱银子?三担也比不上一担白米,少了点吧!”

    多尔衮皱着眉头。

    “不少了,不少了,吴越之地吃惯了白米,对你大清产的面粉没什么兴趣,只有大秦和藏州才会去买,对于藏州和大秦,我自然不会给他们低价,所以这三钱银子已经不低了。”

    “好,三钱就三钱,反正我也不懂。”

    多尔衮摆了摆手不再询问这价钱的问题。

    “这才痛快嘛,来,我们再饮一杯茶。”

    “什么狗屁茶叶,大丈夫要喝就要喝酒,你们这里有没有酒?”

    多尔衮大叫道。

    “这茶喝的是文化,你就是没文化,我是为了你好呀!”

    对方依旧笑道。

    “什么文化,文化能杀人放火?文化能打下天下?”

    多尔衮露出不屑的表情。

    “既然公子不喜欢喝茶,来人,上酒!”

    一声令下,仆人端来了一壶酒。

    “用壶?哈哈,你们吴人真是小气,我们北方喝酒都是用坛子的,你去给我搬来两坛,莫要那这妇人用的东西!”

    多尔衮大叫道。

    “按照公子所说去做!”

    对方示意仆人。

    很快,三坛子酒被搬了上来,多尔衮拿起一坛子就狂饮起来。

    “此酒不够劲,还需两坛子才可!周瑜,你也别看着,来,与我同饮………!”


………………………………

第一百五十八章 经商的理念

    刘越天此时正站在江边,身旁只有沈富一人陪伴,其他人这些天来贴身跟随也累的不轻,刘越天就放了他们的假,让他们好好玩玩,张行三这些士兵也不过是三十多岁的青年,平时就喜欢玩什么牌九之类的赌博游戏,现在聚在一起玩的不亦乐乎。

    “万三,你说这金陵郡太守周瑜是个什么样的人?”

    刘越天看着远处一艘高大的楼船问道。

    “主公,这周瑜我没有见过,但本地人都说他很有才干,年纪不到四十就当了十多年的金陵太守,这在大吴那是唯有他一人,不过跟主公相比,他就差得远了。”

    沈富评价周瑜时还不忘奉承刘越天一句。

    “大吴有天险长江保护,可谓是易守难攻,加之这巨大楼船镇守江中,要想突破更是难如登天,有这两道保障,吴越之地还真是天下百姓向往的地方,起码能免受战乱之苦。”

    “主公体恤百姓疾苦,他日必是一位明君!”

    沈富在一旁赶忙说道。

    “你小子反应倒是快……万三,你是明经商天才,那我问你,如何将一家商户做大做强?”

    “如何做大做强?主公,小人认为,要想发财,那就要胆大,胆大就能冒险,冒险才能发财………不过,光是胆大,那也只能发笔小财,非长久之计,要想赚大钱,那就要胆大心细,看准时机低入高卖………但这样做,也只能成为一方的富户而已,要想成为范蠡这样的巨富,那就要借势而行了。

    范蠡借助吴王的势力成为天下公认的富商之首;西蜀秦氏为刘备成为蜀王立下功勋;大唐王家则是出了位大将军,这三家就是靠着官府才富甲一方。

    而小人此时正是借助主公的权势,相信未来十年之内我便有与这些人同台竞技的实力。”

    “万三呀!你说得没错,这个时代要想成为巨富,没有强大势力的支持根本做不到,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最后大吴被灭,那范蠡又将如何?如果大蜀被灭,秦氏会如何?”

    刘越天反问。

    “那自然是一场空了!”

    沈富回答。

    “没错,这就是他们的弱点了,所以十年之后,这几家巨富必定有某一家衰亡,或者他们都会衰亡,落个家破人亡,你说我说得对吧!”

    “没错,而我沈家必会借助主公之力成为天下首富!”

    “呵呵,你对我倒是信心满满,不过,真到了那个时候,恐怕我第一个就要收拾你了!”

    刘越天突然说道。

    “主公饶命,万三可从没有欺主之心呀!”

    沈富吓得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起来起来,我不过是说说而已,但此话却是非虚,我问你,如果天下被大吴夺取,孙权作为天下之主,会任凭范蠡掌握这么多的财富吗?”

    “这………!”

    沈富陷入了思考,换位一下,他也不会放过范蠡的。

    “万三,一个商家成为首富固然是重要,但成为一家传承百年千年的老店,才是最重要的,你知道如何去做吗?”

    “百年千年的老店?那得赚多少钱呀?”

    沈富不解刘越天的意思。

    “即便你成为首富,拥有亿万身家,当你死掉,这些钱会留给你的后人,可是你的儿子,孙子,他们会想你这般勤勉吗?他们坐拥白得的亿万家产,必定会大肆挥霍………。

    就如这大周,周武王建立江山王朝,他的儿子还很勤奋,可五代之后天下就开始动荡,各方诸侯陷入混战,直到现在整个大周其实已经名存实亡,其实这经商和管理国家有着相似之处。

    一个国家要想传承下去,军队其实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机制,这个机制首先就是公平,那就需要法律来约束,但这法律可不是给老百姓制定的,是为执法者们制定,因为执法者才是国家内部最大的隐患,一旦他们执法犯法,那时国家就完了。

    另外还要让所有国民都有辛福感,不断进取为国家造福,这就需要不断提升生产力了………当然,生产力你现在还不懂,简单来讲就是一亩地能产出多少粮食,一千斤生铁能炼出多少斤精钢,多者自然就是生产力强了。

    这生产力才是这个社会进步的关键,一个商户也是如此,必须要站在时代的潮头,引领时代发展,尽最大努力提升生产能力。

    另外,还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理比用人管理要可靠的多,做到这两点,你就能做一家百年甚至千年老店了。”

    刘越天也不过是对沈富植入一种他那个时代的经商理念,但他的话实在是太超前,即便是沈富这位经商奇才也无法理解。

    “我知道你现在还无法理解,等这件事毕,你随我去天水,到时候你就会了解了。”

    对方的智商非常高,刘越天相信只要让沈富接触到现代科技的力量他就会逐渐理解,要知道他那个时代,生产力的进步来源一是科学家,另外一个就是企业商家,现在他已经有了祖冲之这位科学家,而沈富也成为他另一个助力。

    第二天一大早,整个湖心岛就开始沸腾起来,所有商户齐聚在岛中心一处位置,这里已经被布置成一处巨大露天的广场,搭设了很多竹棚,能容下近千人之多。

    刘越天来到之时已经有很多人各自围在场地之中,三五成群五六一伙,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货物在讨价还价,有的还面红耳赤大声争吵,沈家人也在一个角落里,面前摆着从大蜀收来的各种草药,有两三个人围在跟前,拿着草药不断闻着,有一个人还询问起价钱来。

    这些人都是那些小商户,最大的买卖不过是百两银子,而在广场最中心的位置有一栋高台,现在还没有人,那里才是珍宝以及大宗商品买卖的地方。

    一直快到中午时分,很多商户都谈完了自己的买卖,不少人脸上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显然对价格非常满意,还有一些人自己的商品没有卖出,依旧不断的和他人讨价还价,市场就是如此,商品紧俏自然价格就会上涨,要是存在大量商品,那价钱就很难上去了。

    不过即使那些已经将手里商品卖光的商客也没有立刻,他们站在外面,就等重头戏开始。


………………………………

第一百五十九章 赏宝

    中午时分,数艘渡船停靠在了马头,从船上熙熙攘攘走下近百人,都抬着大大小小很多箱子出现在了会场外,这些人穿着各异,有的是藏民打扮,有的是西域胡人,他们很快走进会场直接来到中央位置,然后各找地方坐了下来。

    此时出现了一名清秀的男子,他站在高台之下对着下方众人高声大喊。

    “各位来自天南地北的商户们,刚才想必大家都买到了自己需要的货物,不过,这只是刚刚开始,我们大吴通衢四方,所有商户都愿意来到吴越之地贩卖自己的货物,不光那些常见的,就是天下罕有的宝物,这里也可以买到,下面即将进行的就是来自天南地北的珍惜宝物,大家可以随意赏宝,看到喜欢的即可买下!”

    随着这名知客的叫喊,所有人都走向了会场的中央。

    “快,看看,他们都买什么东西?”

    经常来此的人都知道这个步骤,这些人卖的都是一些珍稀的物品,只有有钱人才能购买,虽然那些小商户没钱询问,但这些宝物谁都想看,起码回去也有吹的了。

    这些人坐到自己的位置,然后纷纷打开箱子包裹,将宝物放在了面前的巨大桌子上,周围分别站立五六名彪形大汉将这些宝物保护其中。

    很多人就向中央位置围拢了过去,在一帮仆人的维持下,站成数排开始了赏宝。

    “哇!好漂亮,这应该就是和田白玉,而且是最上乘的那种,雕刻成一条巨龙,简直是栩栩如生。”

    一位商户看到面前一个足有一尺长的玉雕不住的感叹,这么大的玉石本来就少,加上雕刻的手法非常精湛,价格注定不菲。

    “是个好东西,不过价格也贵的很,足足五十两黄金,老田,你买得起?”

    身后一人撇了撇嘴问道。

    “五十两黄金,我一年也赚不到这么多钱。”

    “这只是最便宜的,你看那件东西,更是要八十两黄金。”

    在这玉雕旁边还有一件,是一只猛虎下山的玉雕,足有两尺高,刻画的更加生动。

    这一处都是珍贵玉石雕刻而成的物件,最贵的是一件足有四尺高的巍峨山峰,通体洁白,上面有翠竹、亭台和楼阁,翠竹是由绿松石雕刻而成,另外还有青玉、翡玉等各种宝石,这么一件要件一百五十两黄金。

    “好贵,咱们可是买不起,到下一家看看。”

    大部分人只能望而兴叹,不过还是有几个人眼睛放着光芒停了下来,看他们的穿着,定是有钱的大户,对这玉石颇感兴趣。

    紧挨着这玉石行的是一家药材行,桌子上放着各种药材,一位老者带着数人安静地坐在桌前,这老者看年纪足有七十多岁了,头发胡须皆白,但纵然已经过了古稀之年,但精神却是抖擞,双眼烁烁放光,比年轻人还有精气神,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人参、雪莲、石斛、何首乌等等,都是珍惜的药材,其中一株人参更是如同一个小娃娃,长长的参须足有三尺多长,如此大的人参懂点行情的人都知道,最少三百年以上。

    百年以上的药材那是都快成精了,尤其这人参,病人垂死之时喝上一口参汤就能吊住一口气,甚至可以起死回生也有可能,这种堪称仙药的药材那是可遇而不可求,即便是那些参客们就深山老林中采摘,几年甚至几十年或许都碰不到一株,即便有,在这老参周围也必有野兽出没。

    可以说,这样的一颗人参背后或许有几条人命相陪也说不准,但这价钱也是惊人,最便宜的一株也要十两黄金,那一株三百年以上的老山参更是标价二百两黄金,足以称之为参王了。

    “原来是白先生,想不到这一次您亲自前来。”

    其中一位商客认出了那位老者。

    “哦!白老先生亲自来了,怪不得能见到这一株参王出现。”

    这白老先生名叫白风,在药材一行那是堪称老祖宗,他是极北之地深山中的一位郎中,以白家药行起家,二十多年时间在天下开设了十几家,手下徒弟众多,虽然店铺不算多,可是白家药行专门贩卖珍惜的药材,普通人根本买不起,而且他医术很高,所以在那些权贵之间很有名气,据说当年清王努尔哈赤得了重症,很多医术都束手无策,最后白风带着一株参王前往,一碗参汤下肚硬是把努尔哈赤从鬼门关里救了回来,从此更是名传天下。

    这一次他亲自前来,一些人能看到他的真容已经感到不枉此行了。

    “哈哈,多谢各位朋友还惦记我这老家伙,老了,那极北之地实在太冷,我这身子骨已经受不住了,这次到金陵就是养老的。”

    白风抱拳向周围的人说道。

    “白老先生到我们吴越之地了,那可真是太好了。”

    几个和他认识的客商大为欢迎。

    “白老,这两株人参我卖下了。”

    正说着,一位四十多岁的汉子拿着一锭金子走了过来,指了指放在桌旁的一株人参说道。

    这株人参标价十两黄金,也是价值不菲了,看样子也有七八十年的年头,也算是一株老参。

    “老刘,算你运气好,碰到了白老,要不然可没有这么好的参可以买到呀!”

    “是呀!我老父亲年前得了伤寒,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只要这老参才能医治,我寻了好久都没看到一株,这一次就等白家出现,看来我父亲有救了。”

    那汉子脸上带着笑容,虽然这十两黄金是他半年的收益,但能治好父亲的病痛也是值了。

    “好好好,都说大吴之地人杰地灵,人人都是忠孝之人,想不到我这第一笔声音就碰到了一位孝子,小六,给这位兄弟包好老参,另外加上三两枸杞,这也是十年的枸杞,配合老参一起熬制,滚烫的参汤下肚,什么风寒都能祛除。”

    白风吩咐一个徒弟。

    “那就多谢老先生了。”

    汉子一听连连施礼,这三两枸杞也得几两银子,虽然不多,可对方白送自己那就是仁义。

    白风此举顿时引来一片叫好,不少人也都商量着准备买下一株药材。


………………………………

第一百六十章 稀世珍宝

    “老先生,这株参王,我卖了。”

    突然一个声音响起,随后四位冷面男子将周围的人推开,一位三十五六岁的男子走了过来。

    “把钱给白老先生!”

    男子脸上带着一丝微笑,身后一人端着一个木盒放在了桌上,盒盖打开,里面放着明晃晃的金锭,整整二百两。

    “大唐的金锭!”

    身后明眼人一眼看出这金锭的样式来自大唐,看来这位男子必是大唐的某位权贵。

    “这位公子真是大方,我刚坐在这里没有盏茶的工夫就有人出手买我这参王,看来我这运气不错呀!好,徒儿,将这参王替这位公子包好。”

    几个人立刻行动,如同对待一个婴儿般将这参王轻轻拿起,放在一个上好的木匣中,这木匣是楠木打造,木匣的气息和人参的香气混合在一起让人闻上一下就很提神。

    “辽北白老爷子参王两百两金子卖出!”

    那位知客突然大喊,引来全场的人纷纷叫好。

    这是大会的规矩,每当有珍贵的宝物成功交易后都会告知全场。

    此刻在一个桌子前,沈富正坐在那里,面前有一个木盒,木盒上盖着一块绸缎。

    “这么快就有宝物卖出了?二百两金子,价格不错嘛,看来我该登场了。”

    此时几个人走到进前,看到桌子孤零零地放着一个遮盖住的木盒都很好奇。

    “我说你卖的是什么东西?为何不让别人观看?”

    “呵呵,我这东西可是稀世珍宝,只有人多了才能打开,不急,马上就有人来了。”

    话音未落,周围有人都走了过来,每个人眼里都是放光,这宝物实在是太多了,看的眼花缭乱,这些人是想先全场看一遍,然后再找某个感兴趣的宝物细细观赏,要不然还没等看到某一件宝物就被买家买走那就不合算了。

    “咦?你卖的是什么东西?快快让我们看看!”

    沈富越是遮掩这些人越是好奇,短短工夫就有十几人围拢过来。

    “既然大家心急,那就让你们看看我的宝物吧!”

    沈富小心的将那绸缎掀开,露出了那颗晶莹剔透的巨大琉璃。

    “哇!”

    所有人都是一声惊呼,眼珠子都不眨的盯在了这颗宝石上面。

    “这是什么?”

    一个人下意识的问道。

    “废话,这是琉璃………好美,简直………简直………!”

    那人连形容这颗琉璃的词语都想不出来了。

    “琉璃?有这么大的琉璃吗?你们谁看过?”

    “我是没看过,三年前也是货物大会上,西域胡人也带来了一颗琉璃,不过还每有这颗一半大小,那颗琉璃如果我记得没错,应该卖出了五十两黄金的价钱,这颗能值多少钱?”

    “我看得值二百两!”

    一帮人纷纷讨论。

    “各位,没错,这就是琉璃,如此巨大,全天下都没有第二颗了,也就是说,谁卖下了这颗琉璃,谁就有了天下唯一一颗琉璃宝球,连周王和大将军梁冀都没有的宝物你能拥有,那是多大的荣幸!”

    沈富的声音很大,顿时又引来了很多人。

    “真是宝物,那价钱是多少?你没有写呀?”

    几个人问道。

    “我这宝物全天下独此一颗怎么能有价钱?只有最尊贵的人才能独占,所以我宣布,出价高者便能得此宝物。”

    沈富高喊道。

    “什么?价高者得之?这是什么规矩?”

    在场所有人都没听说过还有这样的规矩。

    “我说这位小兄弟,这在场的可都是明码实价,只要出得起就能买到,怎么到了你这里换了样子?似乎这些年都没有这样的规矩吧?”

    一个人问道。

    “对呀!反正我年年来此,从没有听说过这种规矩。”

    “我说各位,以前没有,那是因为有些宝物虽然稀少,可毕竟还是有一些的,比如刚刚卖出的参王,这么多年来不说每年都有,可每隔几年还是会出现几株的,只要你有钱,只要你找对人,都能买到,但是这颗琉璃宝球,你们谁以前看过?谁?老先生你看过吗?”

    沈富指着一位穿着不凡的老者问道。

    “这………我经商三十几年,走过不少地方,说实在的,这么巨大的琉璃宝球的确是从没见到。”

    “这不就得了,我告诉大家,这颗宝球是我祖上年轻时在西域之外探险之时发现的,是在一座高山之上,我祖上看到一只五色斑斓的大鸟栖息在山峰之巅,那大鸟足有十几丈大,双翅闪动能刮起一阵狂风,我祖上吓得躲在一个角落,等那大鸟飞走后上了山峰,就发现了这颗巨大的琉璃宝球,此宝被我家族保护了数百年之久,要不是我家道中落无以为继,我才不会卖呢?”

    沈富编起瞎话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什么?十几丈长的五色大鸟?莫非是鸾凤?”

    这些人被虎的一愣一愣。

    “没错,应该就是鸾凤,都说那鸾凤乃是神鸟,出现时必定是出现五色霞光,难道这宝球和神鸟还有关系?”

    沈富都人的心理极为了解,他编出这个故事就是让人觉得此物非同一般,那价格还会上涨,事实上也是如此,在这些人的心里如此巨大的琉璃球本就是鬼斧神工之物,配上一个神奇故事倒也能让他们接受。

    沈富这么一忽悠,所有人都深信不疑,片刻工夫就有数十人围在进前不住的端详。

    “我出一百两黄金!”

    终于,第一个人喊出了自己的价格。

    不过这一百两黄金刚出出口就引来了周围人一片嘲笑之声。

    一百两黄金当然不低了,但是在这颗琉璃球面前就显得有些低了,三年前西域胡人也带来了一颗琉璃球,在场的人很多都看过,那一颗大小远远不如眼前这颗,另外这一颗琉璃球内还有黄绿两色,看似是瑕疵,但这如烟如雾般的感觉反而增添了一丝神秘气息,再加上刚才沈富编造的鸾凤之说,在众人心中这琉璃的价值要远在三年前的那颗之上。

    一百两?根本不可能!

    果然,此人的话音刚落,又有另外一个声音响起。

    “二公子,你这是要明抢呀!如此宝物怎么能如此贱卖?我出一百五十两黄金!”

    “一百五十两黄金?这也不高呀!”

    周围的人都小声的嘀咕,的确,一百五十两在他们心中也是不抵这宝物的价格。

    “李公子,你说吴家二公子小气,可你出的价格也高不到哪里去,如此价格岂不是丢了我们吴越大家的脸面?我陆展出二百五十两黄金!”

    “哇!二百五十两黄金!”

    即便周围都是商客,如此价格也让他们感到热血沸腾,二百五十两黄金,比那参王还高出五十两,也就是两千五百两白银了,抵得上普通商客数年的全部收益,很多商客就是所有家产加在一起恐怕也不值这么多钱。

    不过这要价的三人在场很多人都认识,都是吴越之地大商家的公子哥,尤其是最后叫价的那位陆公子,家族经营着粮行,是金陵中能排进前五名的大富豪,每年卖掉的粮食就多达数十万担,二百五十两黄金对他来说还不算什么。

    “二百五十两黄金,这位公子真是玉树临风独占鳌头,看来这神鸟鸾凤留下的稀世珍宝将会成为公子的把玩之物,举世之下无人能及呀!”

    不得不说,沈富天生就是为“演说家”,近乎疯狂地大吼把现场的情绪渲染到了极致,身旁之人都感到热血沸腾了。

    “两百五十两黄金,还有没提价的?没有的话,这宝物就是………。”

    还没等沈富宣布结果,突然再次传来一个声音。

    “我出三百两黄金!”


………………………………

第一百六十一章 李建成和多尔衮

    “什么?三百两黄金?”

    众人随着声音看去,一个男子站在外面,两旁有六名大汉将众人纷纷推开让出一条路来,那人慢悠悠地走了进来。

    “他不是刚才买下参王的那人吗?”

    “对,就是他,二百两黄金买下了参王,现在又出价三百两黄金,这次出手花了整整五百两,真是大手笔呀!”

    五百两黄金就是五千两白银,足足能买五千担上等的白米,这些白米足以让一千多人一年下来吃的饱饱,结果短短时间就被这位青年花了出去,而且那样子似乎只是小钱而已。

    “你祖上运气真好,能找到这么一件宝物,你的运气也很好,一下子就卖了这么多钱,这是三百两黄金,足够你到烟花柳巷玩上几年了!”

    一位随从也不说话,随手放上了一个木匣,木匣打开,里面放着三百两的金锭,明晃晃地夺人耳目。

    “好,这位公子出三百两黄金购买这颗稀世珍宝,看来他才是此宝的真正主人,我宣布,此宝归………!”

    可还没等沈富吧话说完,另外一个声音响起。

    “五百两黄金我要了!”

    “五百两黄金,疯了,疯了!”

    所有人都被震惊了,一件拳头大小琉璃球以五百两黄金的价格交易,这样的事情在场的人都没有见过,甚至听都没听过。

    当然,对于天下七方诸侯来说,他们购买粮食和铁矿恐怕都比这多得多,可这些算起来都是军需物资,运送都要数十艘乃至上百艘大船,若以大小体积来说,这件宝物的价格怕是前无古人了。

    “是谁花五百两黄金?”

    众人向外看去,只见一位三十多岁胡子拉碴的人在十几名护卫的簇拥下走了进来,正是那位天下四公子排名第四位的多尔衮。

    “李建成,你还要跟我争吗?快回去吧,省得在我眼前碍眼!”

    多尔衮连眼睛都没抬轻蔑地说道。

    “你………!”

    对方刚要发怒,看到是多尔衮顿时把怒气压下。

    “哼,我道是谁真的嚣张,原来是天下闻名的四公子之一,皇太极的弟弟多尔衮殿下呀!怎么?你这大清二公子也来了?我这当哥哥的没有提前宴请你,真是罪过罪过呀!”

    对方说着还对着多尔衮一抱拳,看似有礼实则是在讽刺对方。

    多尔衮被称为天下四公子之一,他的确是骁勇善战,远非其他诸侯王的儿孙所能相比。

    这究其原因,就是是因为大清建立不过五六年而已,是七大诸侯中建立最晚的一个。

    大清的封地处大周的极北之所,温度非常寒冷,冬天时泼水成冰那是平常的事情,这里早先只是大周发配犯人的地方,达官贵族对这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