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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弄玉)-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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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紫轻轻唱道:“一只戒指里啊,伸不进两根手指……一个坚贞的人啊,永远不会生二心……”

在她轻柔的歌声里,程宗扬沉沉入睡,只是右手与小紫十指紧紧相扣,久久不愿分开。

程宗扬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根银针像绣花一样不断落下。在他指下是一片白腻的肌肤。银针刺落,雪肤上随即滚出一滴细小的血迹。与此同时,他指下的身子剧烈地颤抖起来,似乎难以承受针刺的剧痛。

强烈的阳光从枝叶间洒落,照出树下一具白生生的胴体,罂粟女赤条条地伏在一条毯子上。她的额头满是冷汗,齿间咬着一根刚折下来的柏枝,红艳的唇瓣因为剧痛而变色。

众人停在一片林中,周围种满高大的白杨。阳光虽然暴烈,但风起时木叶萧萧,在酷暑中带来几丝难得的凉意。

朱老头的名声在汉国比狗屎都臭,虽然不明白薛豪为什么把老家伙当成游侠前

辈,而没认出他毒宗魔头的身分,在席间把他敬为上宾,但程宗扬担心再出什么乱子,没有在薛家庄多留,仍按照原来的计划,天刚亮就启程北上,但到底因为没有在颖川落脚,错过投宿的时辰。

太阳越升越高,天气越发酷热,虽然宛洛道上有树荫遮蔽)#但从天刚亮赶路到现在,几匹马都汗出如浆。眼看目的地还遥遥无期,朱老头的毛驴又拐了前蹄,不到半个时辰就甩得连人影都看不见,程宗扬只好把马车停在路旁一处林子里,让马匹歇歇,顺便等老头儿赶来。

程宗扬把银针放在朱砂盒中调了调,一边端详自己的作品。罂粟女身无寸缕,雪白腰臀上布满鲜红的血珠。星星点点的血痕勾勒出花朵纹路,彷佛一片妖艳的罂粟花海在她的腰臀上盛开,充满繁丽而邪恶的韵味。

“一万针是不是少了点?我这会儿正刺得过瘾,干脆从头到脚都给她刺一遍,站出去连衣服都能省了。”

车帘卷起,小紫伏在车内,I手支着下巴,一手翻着书卷,一边道:“调的朱砂不够了。”

“朱砂里妳调了什么东西?这么细的一根小针扎到身上,这贱奴就像是被砍了一刀似的,痛得浑身都在抽。”

“你猜呢?”

“妳以为我猜不到吗?里面有我的血!妳这个死丫头,趁我喝醉了,连我的血都敢乱抽!”

小紫抬眼笑道:“还有呢?”

“还有乱七八糟的药吧?看样子刺激性不小。”

“还有最要紧~的一样你没有说。”

“什么东西?”

“程头儿,你的阳精啊。”

“我干!又是精又是血的,妳准备把她变成什么怪物?不对!死丫头,妳又想坑我吧?”

“才不是呢。”小紫笑道:“人家只是让她以后再也不敢害你。”

“少来哄我!她的一魂一魄早被妳让雁儿收走了,再抽她一魂一魄,让不变

成傻子?”

“跟魂魄没关系。”

“妳又玩什么花样了?”

“是她的纹身啦。她的纹身从腰臀一直到腹股,一共是一万零一针,最后I针是在她的阴珠上,”小紫笑道:“等到全部刺完,纹身的禁制生效,她再也不敢害你啦!”

“是吗?”程宗扬一脸不信。

“这些纹身是永远洗不掉的。从今往后,只要闻到程头儿的气味,她身上的纹身就会发红,然后淫欲迭生。程头儿挨到她身上,她就会兴奋得浑身发抖,比凝奴还要淫浪十倍。

“而且她的纹身里混有程头儿的精血,只属于程头儿一个人,再也不能和其他男人亲密。如果被别的男人进入体内,她的纹身就会像刀割一样痛。”小紫笑道:“是一万零一个针孔一起痛哦。”

程宗扬倒吸一口凉气,扎一针就痛成这样,全部纹身都痛起来,活活痛死都有

“不仅会痛,如果一整天没有闻到程头儿的气味,到子时她的纹身上就会像是有虫蚁噬咬,一直痛痒到身体里,要痒够一个时辰才能化解,这是无药可解的哦。”程宗扬原以为是给罂粟女纹个身,让她痛痛就够了,听到居然有这么严厉的后果,手里的银针不由迟疑起来。

小紫毫不在意地对罂粟女道:“罂奴,妳知道了吧?今后程头儿就是你的解药,如果想好好的,就要让程头儿多干妳几次。如果太久没有程头儿的滋养,妳就会整天又痛又痒,~一直到魂飞魄散。”

罂粟女玉脸苍白得毫无血色,她咬着木棍,只勉强点了点头。

“等等!一天没闻到我的气味,她的纹身禁制就会发作?”“是啊。”

“如果我不干她,她就会死?”

“没错啊。”

“干丨”程宗扬叫道:“我以后不是要天天带着她吗?而且她以后也不用派出

去办事,还能每天让我干她I这太有福利了吧?”

“大笨瓜,你的气味又不是只在身上,要是不信的话,到晚上你给她一只袜

子。”

程宗扬黑着脸道:“你以后派她出去办事,就让她带我的I只臭袜子?那阳精呢?总不能让我满满射她一肚子,让她带着出门吧?”

“怎么不可以?你射得越多,她越舒服,持续的时间也越长。平常时你想干谁就干谁,只要让她尝一点你的阳精就够了。比如你干过惊奴,让罂奴给你舔干净,或者让她去舔惊奴都可以。”

程宗扬干笑两声,虽然这贱人是侍奴,可这么用似乎有点超过他的底线了。小紫白了他一眼,“大笨瓜,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这对她不是折辱,而是莫大的恩赐。”

“我听着妳怎么像是把她做成有重度毒瘾的瘾女,我就是她的毒品?”

小紫笑咪咪地道:“程头儿,你猜对啦。”

程宗扬琢磨了一下,“那我要死了呢?”

小紫摊开小手,“她也只好死了。”

“没药可以救?”

“除非把她做成没有知觉的尸妓。”

罂粟女打个寒噤。

小紫笑道:“罂奴,听到了吗?”

罂粟女取出齿间的木棍,勉强笑道:“奴婢知道了。”

小紫笑吟吟地看着她的眼睛,“如果程头儿出事了,妳最好赶快自杀。要不然妳会痛得眼睛往外流血,痒得把全身皮肉都抓烂,死得惨不忍睹。”^罂粟女的身子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虽然处置她是他的主意,但小紫的处置手段远远超过原有的预想。但话说回来,他如果死了,拉她陪葬也不坏,至少让她少害几个人。

“老头儿怎么还没来?他捡那驴不会是死在半路上了吧?”

说话间,远远过来一道影子,正是朱老头牵着那头一拐一拐的破驴,沿着道路走来,一人一驴孤零零的模样,颇有些“古道、西风、瘦驴”的诗意。

没等程宗扬拿老头儿的驴奚落他几句,朱老头先开口了,他神情古怪地看着他们:“小程子,你咋在这儿歇呢?”

“宛洛道周边的田地开垦得太好了,方圆几十里就这一片象样的树林,你难道想躺在太阳底下晒成人干啊?”

“这是墓地啊。”

程宗扬吓了一跳,连忙看看周围:“胡扯的吧?哪有坟?”

“不是坟,是墓。”朱老头道:“堆土称坟,平地称墓。汉国虽然也讲入土为安,但庶民百姓的葬地大多都不堆土,只在墓前栽杨树为记^小程头,你这会儿就坐在别人的墓上头。”

程宗扬连忙跳起来,他原本也看出林中有些不太I样,可怎么也想不到脚下竟然是别人的墓地。

程宗扬解开马匹的缰绳:“歇够了!走了!走了!”

“小程子,让大爷喘口气……”

“你憋一口气都能跑到洛都,还喘什么气?赶紧走!到了洛都就把你那破驴宰

了,炖锅驴肉汤喝……”

颖川距洛都只有一百余里,程宗扬原准备中午休息过后,四马换乘,连夜赶到洛都,尽快与斯明信、卢景等人会合,好了解一下汉国如今的形势。但朱老头怎么也不肯扔掉那驴,一路上拖拖拉拉,想快也快不起来,一直走到天黑,众人被一条大河拦住去路。

夜色下,浩浩荡荡的河水向北流去,两侧各有一座山峰沿着河岸拔地而起,彷佛一座森严的门户,矗立在天地间。

朱老头道:“这就是伊阙,天子的门户。”

“什么声音?”

河中不断传来水响,似乎有人在拍打水面,但声音时南时北、时东时西,毫无规律。

“是河中的鲤鱼。”朱老头道:“每年初秋,伊水的赤鲤会聚集在伊阙之下争相跳跃,一旦跳过伊阙就能化而为龙。”

“老头儿,你又在蒙我吧?鲤鱼跳龙门是这里吗?”

“小程子,你又较眞了不是?你管它是眞的假的?”朱老头道:“这会儿黑更半夜的,啥都看不见。要是白天,你从这儿往北看,能看到洛都南宫大门前的朱雀阙,里面有数十座宫殿,从远处望去层层迭迭,上接云天,其中最高的一座就是崇德殿。”^

“开玩笑吧?这儿离洛都的宫城起码四十里,隔着四十多里能看到洛都里面的宫殿?”

“不要小看了洛都的宫城啊!除去地势,崇德殿仅陛阶就高达一丈,殿高三丈有余,殿内可容纳万人。它的华丽与雄伟岂是你能想象的?要知道这里随便发下一封诏书,就足以令整个天下震动。”

程宗扬没跟老头儿斗嘴,整个六朝都奉汉帝为天子,这话眞不算吹牛。

朱老头道:“鲤鱼化龙难知眞假,但你若从这处天子的门户一直向前走,穿过洛都的平城门,南宫的朱雀门,然后是平朔殿、千秋万岁殿、中德殿、崇德殿^甚至能一直走到崇德殿内天子的御座之上。”

天子御座,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位子!但程宗扬清楚知道,无论如何这些人里也不会有他。

当皇帝,每天批阅的奏章都是论斤秤的,如果想偷个懒,把事情推给丞相,说不定哪天就被丞相和朝廷的权臣架空,最后还在历史上留下一个昏庸无能的臭名。程宗扬很干脆地表明态度:“那个位子,谁爱坐谁坐,反正我是不坐。”朱老头一张老脸顿时耷拉下来。

程宗扬安慰道:“老头儿,我看你还挺有精神嘛!赶紧找个女人生个娃,我看还来得及。”

朱老头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小紫在车中笑道:“你又把他气走了。”

“老家伙说好听点是神神秘秘,说难听点是鬼鬼祟祟,天知道到底在打什么主意。天子的位子是随便坐的吗?我不想因为这种没影的事被人架到火炉子上烤。”程宗扬道:“对我来说,平平安安做个富家翁,多娶几房漂亮小妾享受生活才是正

河中的赤鲤还在跳跃,不时响起水声,似乎仍在徒劳地想跃过伊阙。

洛都四面有八座雄关,伊阙就是其中之一。这时伊阙已经闭关,禁止行人出入,程宗扬只好在关外的鎭子找个地方先住下。

谁知一连走了几家客栈都住满人,程宗扬打听一下才知道,大半都是各地州郡推举的秀才、孝廉,由于每年秋季汉国都会选拔一批人才,或是补入羽林天军,或是入朝为官。

另外一半则是读书的士人,他们来源极为复杂,除了汉国各地之外,还有不少来自秦、晋、唐、宋诸国,他们没有经过被州郡官员推举为秀才、孝廉的身分,无法直接担任官职,但可以进入云台书院读书^近年来,天子屡次从云台书院挑选人才,让那些士子看到一条成为新贵的快捷方式,因此纷纷赶来,希望能凭自己的才学谋得一官半职。

程宗扬找遍鎭子也没找到住处,索性驱车离开鎭子,在伊水河畔找处水草丰茂的地方,停好马车,把两匹拉车的马解开,在牠们的脖颈上拍了拍,放牠们自去吃草。另外两匹坐骑则系在岸边的柳树下,然后取出蛋屋在车后张开。

蛋屋外壳是一种不反光的材料,灰蒙蒙的外表毫不起眼,在夜间几乎看不到,再用马车遮掩一下,除非走近才能发觉。但有人走近,他收起蛋屋也就是一眨眼的事。

刚收拾好,风中忽然传来一丝隐约的低响,接着消失无踪。

程宗扬疑云大起,“妳听到了吗?”

小紫道:“在对岸。”

“好像是个女人。”程宗扬越想越不放心,他摸了摸怀中的匕首,“我去看

看。”

“我也去。”

“我没听错吧?妳不是要睡觉吗?”

小紫嫣然一笑,“人家想游泳了。”

程宗扬这才想起小紫很久没有畅游过了,对拥有碧鲮族血统的小紫来说,离开水的日子恐怕比他想象的更难过。

程宗扬突发奇想,“那个蛋屋密封度很好,说不定在水里也能用。”

“大笨瓜,你会闷死的。”

“要我说,你们碧鲮族的进化太不完全了,应该进化出感染的能力,咬我一口,把我也变成鱼,咱们就往水里一住,生一堆鱼宝宝。”

“大笨瓜。”

两人说着潜入水中,燠热的天气里,河水暖暖的,充满惬意的感觉。两人拥在一起,小紫仰着身把他托在水面上,一双美腿像鱼尾一样灵巧地摆动,没有发出丝毫声音,悄然向对岸游去。

“不用急,”程宗扬道:“惊理不是去了吗?我们多游一会儿再过去。”

请续读《六朝云龙吟》第二十集

第二十集汉国篇

【内容简介】

封面人物:罂粟女

本集简介:

朱老头和小紫抛下程宗扬这个“外人”,和黑魔海巫宗谈事情,程宗扬只得和卢景混在一起接案子打发时间。一名委托人的要求极为困难,几无线索:找出特定日期出现在某间脚店里所有不知名的客人!而且这间脚店早已被一把火烧个干净!

没想到观察力敏锐的卢景带着程宗扬四处走访,竟然抽丝剥茧地找到其中几人,但这些身分、职业皆不同的人被找出后,却逐一死于各种意外!

第一章

夜色下,雄伟的伊阙如同拱卫帝京的门户,庄严地矗立在伊水两岸。水面上鲤鱼飞跃的声音不断响起,在月光下溅起星星点点的水花。河水彷佛温暖而柔软的丝绸,让人惬意得几乎想睡去。

“死丫头,”

程宗扬道:“自从离开南荒,我就觉得你越来越不精神。开始吧,还有精神整天跟我犯坏,现在就像蔫了一样,懒洋洋的只想睡觉。喂,是不是离开大海太久了?”

“大笨瓜。”

程宗扬道:“等老头的事情办完,我带你去海边。到时候你想怎么游就怎么游,想游多久就游多久。要不我们就建一座临海的别墅,一半的房间就建在海面上,卧室里面挖一个游泳池,下面直接通着大海。或者我们干脆把一半的房子建在海里——”

程宗扬正在畅想,衣角忽然一紧,被小紫扯着潜到水下。程宗扬赶紧闭气,一边睁大眼睛。

小紫从水中伸过手指,按在他唇上,示意他噤声,一面朝水下潜去。

岸边生着大片大片的芦荻,细长的芦杆弯成弧形,被顶端沉甸甸的芦葭压得向水中倾斜,梢头露出一团团白色的芦花。小紫像鱼一样灵巧地在芦根的缝隙间游动着,没有碰到一根芦苇。

程宗扬一口气用尽,想露出水面透口气,却被小紫拉住。她一手攀住程宗扬的脖颈,精致的面孔贴过来,吻住他的嘴唇,轻轻喥了口气。程宗扬胸中烦闷尽去,口中胸中充满了少女香甜的气息。两人挽着手,静悄悄停在一片芦苇丛中。

一辆马车倾斜着陷在芦苇荡里,芦杆被车辙轧得东倒西歪。驭手倒在车旁,背心处有一个血洞,正不断涌出血沫。

马车的帘子被利刃切开,一名戴着面纱的少女惊惧地蜷着身,躲在车厢的角落里瑟瑟发抖,她双手抱着肩膀,拚命摇着头,“不是我,不是我……”

一名蒙着面孔的黑衣人把她扯出来,一把揪下面纱,托起她的下巴,在月光下看了两眼,然后朝后面的同伴摇了摇头。

后面那人眉头皱起,然后一点下巴,黑衣人松开少女,随即一刀从她胸下刺入,刀锋穿过肋骨,准确地刺穿心脏。那少女身体一震,软绵绵倒下。两人收起刀,随即消失在芦苇丛中。

程宗扬口鼻都没在水中,只在芦苇丛间露出一双眼睛。

没想到刚到洛都,就目睹了这样一起凶案。那两名黑衣人动作没有半分拖泥带水,自己想阻拦也来不及。

等两名黑衣人走远,程宗扬从水中出来,只见那名少女倒在车厢中,胸前被利刃刺穿,一件精致的绸装沾满血迹,已经毙命。

凶手是谁,受害者是谁,原因是什么?这些都一无所知。

能看出来的是那辆马车相当不错,还有少女身上的衣饰,绝非一般人家,佩戴的簪铒也价值不菲,腰间系着的一对鸳鸯鸣玉,足有半只手掌大,玉质莹白润泽,做工精巧,价比黄金,不知是哪家的女眷遭此劫难。

小紫拉起那少女的手,摸了摸,然后道:“程头儿。”

程宗扬接到小紫递来的手掌,发现那少女手掌虽然柔软,但指关节处有一层薄茧,显然是干惯力气活的。

程宗扬从少女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看了看,“那两个人不是劫财的。这簪子起码值几十个金铢,居然连看都不看。劫色也不是,这衣服还好端端的。”

小紫道:“那就是复仇了?”

程宗扬也不敢确定,“不好说。”

这少女显然是穿了别人的衣物,假冒身份,但蹊跷的也在这里。从她手上的薄茧判断,她所处的环境并不十分优越。但她身上的衣料自己曾在晴州的绸缎店见过,是被列为贡品的江陵丝,价格不是一般的贵重。从现有的线索推断,很可能是主人家发现自己被仇家盯上,于是让婢女穿上小姐的衣物,引走仇家,最终仇人出手,只杀了婢女——问题在于这户人家的背景究竟是什么?

这少女既然能冒充主人的身份,必定是那位小姐的贴身婢女。但能用得起江陵丝的富贵人家,内宅的婢女也是锦衣玉食,手上别说茧子,就是粗糙一点也未必能伺候小姐。

从她手上的薄茧推断,那户人家并不是十分显贵,可如此贵重的江陵丝怎么会穿在她身上?还有她身上的饰物,都是上等的珠玉,尤其是那对鸳鸯鸣玉,还有她簪上那颗龙眼大小的明珠,就是有钱也未必能买来。

一边是寒门素户的小婢,一边是华贵之极的衣饰,中间这位小姐的身份显得扑朔迷离。相比之下,那两名杀手的举动就留下太多信息——看到人被掉包,立即杀人灭口,显然是寻仇。杀人之后一芥不取,就更昭然若揭了。不会是盗贼,也不会是外面雇佣的杀手。目标明确,行动利落,只可能是某家的门客,或者部曲。

程宗扬想了一下,把簪子和玉佩收进怀里,然后道:“摄像机呢?让惊理把这些都录下来。”

片刻后,惊理从芦苇荡中出来,小心翼翼地拿着那只摄像机,说道:“那两个人走得极快,奴婢只照到一个背影,不甚清楚。”

程宗扬指了指马车,“都录下来。把脸照清楚。还有那个驾车的。这事有点蹊跷,既然如此遇上,先留个证据。”

……

夜色渐渐褪去,一缕微亮的光线出现在地平线上,照亮了青色的芦苇,金黄的原野,还有碧绿的河水。程宗扬坐在芦苇荡中,手里拿着一杆碳黑色的鱼竿,长及两丈的竿身顶端比芦茎还要纤细,下面垂着一根透明的鱼线。

水面没有浮子,以程宗扬如今知觉的敏锐,鱼线上再细微的颤动也能感知。他闭上眼,享受着轻风的吹拂。忽然间鱼线一沉,鱼竿细细的顶端被坠得弯曲下去,形成一个弯弧。

程宗扬手指微微放松,确定鱼已经上钩,才缓一下紧两下,那样不疾不徐的稳稳收回。

水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那条鱼在水下不断挣扎,试图摆脱鱼钩。纤细的竿梢摇摆着,似乎随时都会折断。程宗扬却没有丝毫担心,这鱼竿看似纤细,其实坚韧程度远远超乎想像。在自己并不彻底的测试中,无论鱼竿还是鱼线,挂上半吨的物体都没有问题,就算咬钩的是条鳄鱼也能钓起来。

水面的晃动越来越激烈,突然一条鲤鱼从水下跃起,赤红的鱼鳍在阳光下闪烁着,几乎跃上竿头。

程宗扬右手往后一甩,不等鲤鱼落下,就将它高高提起,顺势扯到岸上。

鲤鱼在芦苇间湿泞的泥土上不断跳动,程宗扬一边取下鱼钩,一边折了根芦苇,用芦杆穿过鱼鳃,打了个结,放在脚边的水坑中。

“小程子,开张大吉啊。”

朱老头拢着手从芦苇间钻出来,眼巴巴看着那鱼道:“啧啧啧啧……这鱼起码有三斤多吧?瞧这活蹦乱跳的,咕嘟咕嘟炖锅汤,那滋味——鲜得很!”

说着狠狠咽了口吐沫。

程宗扬道:“想吃鱼?自己钓去。昨晚是谁把带的干粮都给喂驴了?这会儿想白吃?别说门了,窗户都没有啊!”

“小程子,大爷那驴不是伤了蹄子吗?吃你点儿干粮咋了?”

“一点儿?你一点儿没剩好不好!要不是我还带着鱼竿,今天早上大家就喝西北风吧。”

“小程子,你咋这么小心眼儿呢?钓就钓!”

朱老头道:“大爷也带着竿儿呢!”

程宗扬斜眼看去,只见老头儿拿着一根不知从哪根扫帚上撇下来的细竹竿,上面绑了根线——还是几根不同颜色的线胡乱拼接起来的。整副鱼竿最值钱的就是鱼钓,是一根断了针鼻的缝衣针弯成的。一根鱼竿,硬让老头弄出色彩鲜明的丐帮混搭风格来。

朱老头却是十分得意,“小程子,瞧瞧大爷亲手做这鱼竿!比你那竿儿也不赖吧?”

程宗扬瞧瞧自己手里的高科技鱼竿,再瞧瞧老头那连叫花子都看不上眼的破竿,直想一口啐过去。

朱老头还在得瑟,“小程子,敢不敢跟大爷比比,看谁钓得鱼多?”

“哎哟大爷,我真不敢。”

程宗扬道:“就你那竿,我赢了也丢人!”

“年纪轻轻,咋一点胆子都没有呢?”

朱老头道:“挂点彩头!你要赢了,大爷那驴归你!”

“那驴你千万留着!万一碰到失主,我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程宗扬换上一副笑眯眯的表情,“老头,你要真想赌,咱们换个彩头——你要输了,岳鹏举当年跟你的恩怨一笔勾销,怎么样?”

朱老头哼了一声,“要是你输了呢?”

就他那破竿,自己要能输,还不如淹死得了。程宗扬大度地说道:“你说!条件随便开!”

“大爷也不坑你,”

朱老头道:“你要输了,就帮大爷个忙吧……”

话音未落,老头儿手忙脚乱地收起他那破竿,“哎哟!这可上钩了!小程子,瞧瞧大爷这手艺!这运气!”

“等等!”

程宗扬叫道:“你那也叫鱼!”

朱老头的鱼竿上挂着条摇头摆尾的小鲫鱼,从头到尾还不足一指长。

朱老头老脸笑得菊花一样,“瞧你说的,这不是鱼难道是驴?”

“你就钓一百条也比不上我这一条啊!”

“看谁钓得鱼多——有一条算一条,你就算钓上一条驴那么大的鱼,那也算一条。哎哟!又上钩了……”

朱老头根本不带挑的,钓上来就算鱼,一会儿工夫就钓了五六条,最大一条差不多有巴掌大,由于太大,还险些把鱼线给扯掉。

程宗扬钓得也不慢,可他用的鱼钩根本钓不了小鱼,最小一条也有一斤多,这会儿只钓了三条。

“老头儿!先说清楚帮什么忙!你要敢耍赖,我立马翻脸!”

朱老头嘿嘿笑道:“一点儿小忙——给大爷买点东西。”

“什么东西?”

“洛都西边的正门叫雍门,雍门往北,叫上西门。雍门和上西门之间那块叫金市。”

朱老头道:“金市里面都是做生意的,大大小小的铺面,差不多有四五百家……”

“先别急!”

程宗扬放下鱼竿,从腰包里拿出一张纸条。

汉国的贸易大都在城中固定区域进行,称为市。出发之前,他先让人整理了洛都最重要的商业区,一共九个市,这会儿从头看到尾,压根儿没找到朱老头所说的金市。

“老头儿,你又蒙我的吧?洛都九市,哪儿有金市?”

“小程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记的九个市,是六朝人做生意的地方。金市的生意,可不止六朝,什么大食、大秦的胡商,都在金市。”

程宗扬半信半疑,“看不出来,你还搞进出口贸易——你想买什么?外面贩来的珠宝珍玩,还是玉石香料?”

朱老头道:“大爷瞧着,你的七里坊弄得不坏——你就给大爷买条街吧。”

程宗扬一听眼都红了,痛斥道:“买个火鸡!买条街?你说得轻巧!那得多少钱你知道不知道?换成金铢,能把你砸死几百次还有剩的!”

“小程子,赌不赌?”

“傻瓜才跟你……”

程宗扬突然精神一振,喝道:“赌了!”

朱老头竖起大拇指,“有志气!”

说着又一条鱼上钩,朱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赶紧提竿,却见鱼钩上挂了半条鱼……

一刻钟后,程宗扬神态悠然地坐在芦苇荡中,他手腕漂亮地一抖,鱼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透明的鱼线笔直飞出,挂着蚯蚓的鱼钩落入水中,立刻一沉,轻轻松松就有鱼儿咬钩。

程宗扬一边收杆,一边摇头叹道:“这水里的鱼也太多了,随便钓都能钓上来,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啊。”

朱老头黑着脸蹲在一边,自从钓上来那半条鱼之后,老头儿就走了霉运。不知从哪儿游过来一群食肉的黑鱼,把近岸的小鱼一扫而空。那些黑鱼体沉力大,在岸边横冲直撞,朱老头不小心钓住一条,差点连鱼竿都赔进去。

相比之下,程宗扬运气好到爆表,离岸边三四丈外一片芦苇荡里,聚着一窝正值繁殖期的鲤鱼,只要下竿就没有落空的时候。他的鱼竿拉开足足两丈有余,鱼线一甩,轻易就甩出四丈。朱老头可就惨了,那根竹竿才五尺,加上鱼线也不到一丈,连鱼群的毛都摸不着。

眼看那群黑鱼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朱老头再也坐不住了,赶紧挪个地方。他刚找了片地方坐下,又想起什么,屁股跟着了火似的蹿起来。结果晚了一步,他前脚刚走,后脚那群黑鱼就游了过来,把他那一窝用苇叶穿起来的小鱼吃了个干干净净。

半个时辰之后,程宗扬伸出两根手指,“二十比零!瞧瞧这事弄得……要不我匀你两条?免得你老人家的脸面丢到河里捡不起来。”

朱老头黑着脸道:“紫丫头!这臭小子有什么好的?你就这么帮他?”

小紫浮出水面,笑道:“人家已经上了程头儿的床了,程头儿要是输了,人家也没面子啊。”

“你就是想让他赢,也好歹给大爷留一条啊。”

小紫笑道:“最大的一条给你好了。”

一条鳞片金黄,背鳍火红的肥鲤从水中跃出,直接咬上朱老头的竹竿,那鲤鱼足有三尺多长,两条的鲤须游龙般扭动着,巨大的力量险些把竹竿咬碎。

朱老头脸色由阴转晴,急忙一手勾住鱼鳃,笑得嘴巴都合不拢,“赤鳍金鲤啊!小程子!快烧火去!赶紧炖锅鱼汤,大爷尝尝鲜!”

程宗扬把钓的鱼大都放回水中,只留了两条剖洗干净,从鳃后切开,挑去腥筋,用芦苇穿了,挂在车旁。

程宗扬穿越以来,一多半时间都在路上跋涉,别的辛苦也就算了,只是说到做饭,气就不打一处来。最初跟着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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