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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极品闲人(刺刀)-第3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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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以后﹐录尚书之权渐分﹐有时以三四人并录尚书事。宋孝武帝孝建中﹐为防大臣威权过盛﹐遂省去录尚书之职﹐以后置废不常。又自魏晋以后﹐士族崇尚清谈﹐不屑过问琐碎的日常事务。西晋王衍自尚书仆射迁尚书令﹐身居宰辅﹐不以经国为念。梁朝谢安为司徒﹑尚书令﹐惮烦﹐职事多不览。又自东晋以后﹐高门子弟都以出身作尚书郎为耻辱。高门既不屑就﹐就者也多不办事。故自东晋以后﹐令﹑仆射及郎中多不奏事﹐当官成为挂名﹐于是﹐尚书台的日常事务多交给令史去处理。这样﹐令史就渐揽事权﹐尚书省内部有权力下移的趋势。由于令史实际作用的增大﹐梁武帝曾拟提高都令史人选﹐不用寒人而改用士族。但士族尚不乐为台郎﹐何况令史﹐所以此法不能推行。加之﹐南朝时中书舍人专任机密﹐尚书省的实际地位更为下降。
西晋灭亡后﹐在北方建立的十六国﹐除前凉﹑西凉遥奉江南正朔﹐不立尚书台外﹐其余政权均见尚书令﹑仆射﹑尚书等官职。
北魏出自鲜卑族﹐本身有部落大人会议决事的制度﹐及魏道武帝拓跋珪破后燕﹐皇始元年始仿魏晋立尚书台﹐置三十六曹。但北魏前期的尚书台是鲜卑旧制与中原制度的糅合﹐与江南制度迥然不同。北魏尚书制度的正式建立﹐实际在太和改制以后。太和十五年魏孝文帝元宏改定官制﹐十七年﹐颁布第一个职员令﹐太和二十三年又颁布第二个职员令﹐尚书省及其它官职都依照魏晋制度﹐主要也是以尚书省总领庶政﹐而中书﹑门下二省分掌机权﹐门下之权尤重。
文帝杨坚代周称帝﹐于开皇元年恢复了尚书省﹐并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隋代不置录尚书事﹐尚书令虽设而常缺﹐尚书左仆射便是首相﹐高颎任此职达十九年﹐综理全国政务。他虽兼任纳言﹐而权力主要来自左仆射之职。
高颎之后﹐杨素亦为此职。大业元年﹐杨素升任尚书令。杨素死后﹐隋炀帝杨广不补尚书令﹐大业三年后﹐左右仆射也不补任。
大唐沿隋制﹐也是三省并置﹐尚书省事无不总﹐是全国行政的总汇机构。尚书令仍是虽设而虚其位,以大行台尚书令以代。
尚书令以下,置左﹑右仆射﹐仆射之下设左右丞﹐协助仆射分理省内事务。尚书省设六部二十四司﹐及杜睿改制,设总参谋部,则为七部,二十八司,部有尚书﹐侍郎为之副,司有郎中﹐员外郎为之副。
杜睿自领尚书令,左右仆射为来济,杜正伦,左右丞乃是杜睿的门生薛钟,赵正礼。
吏部居七部之首,掌综铨选之任,西汉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尚书常侍曹为吏曹,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后称吏部,置尚书等官。
长官为吏部尚书,副长官称侍郎。历代相沿,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事务。
下设四司,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
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
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
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当下吏部尚书为杜睿门生李献宝,侍郎乃是京兆三元人韩瑗,魏州观城人李祥道。
其次户部,负财政之责,户部起源于秦,《周庄》记载此职为“地官大司徒”,秦为“治粟内使”,两汉称“大农令”和“尚书民曹”,三国至唐称“度支”“左民”“右民”等,因避讳太宗皇帝名讳改称“户部”,管田赋,关税,厘金,公债,货币等责。
汉成帝时,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主吏人上书事。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依功作,当工官之任。三国魏置左民尚书,掌财政。晋初省之,太康中又置。惠帝时有右民尚书。东晋及宋、齐并置左民尚书,梁、陈并置左户尚书,并掌户籍,兼知工官之事。后魏、北齐有度支尚书,亦左民、左户之任。后周依《周官》,置地官府大司徒卿。隋初称度支部,开皇三年改为民部。
户部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为杜睿门生高智周,侍郎二人,正四品下,为定州安平人李安期,魏州繁水人张大安。
其责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
杜睿主政后,将户部的职责更加的细化了,户部尚书高智周主管全国户口、赋役方面的政令。侍郎李安期,张大安掌稽核版籍、赋役实征等会计统计工作。
其日常工作有为移民垦荒,招抚安置流民,以鱼鳞图册、黄册为根据,抑制豪民兼并;以限田裁异端之民;以树艺课农官;以草地养马放牧;以电种召佃尽地利;对多年积欠赔累可根据情况给予蠲免;根据各省收支情况,调剂余缺;差役的减轻免复;对灾区贫老的抚恤救济,对有功人的赏赐;权量市籴,评估物价;征收山泽坡池、关市、坑冶之税;赡军输,督漕运,赡及转输屯种,开中以实边,和百官俸禄支给;定期编造户口册籍,调整户等,了解人口及土地增减变化;对隐匿户口,侵吞土地等不法行为及时给予制止、纠正。
其三为礼部,掌礼仪及贡举。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皆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当下为李道宗之子李璟恒,左右侍郎为杜睿门生曹果,穆天颜。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
礼部下设四司,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
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
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
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四司之外,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其四为兵部主兵籍﹑器仗。源于三国魏五兵制,两汉尚书职务本不涉军事。曹魏始置五兵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驾部有时亦设尚书。
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在杜睿主持贞观变法之后,只管武职选授、处分及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事,不涉兵权。
兵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为刘仁轨,侍郎二人,为杜睿门生薛宪,冯旭。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兵部主事四人,职方主事二人,驾部主事二人,库部主事二人。兵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其五为刑部,理刑狱辞讼。东汉尚书置二千石曹掌刑狱,三公曹掌决案。魏、晋以后,尚书之三公、比部、都官等曹均关刑狱,南朝之宋、梁、陈、北朝之北齐,均设都官尚书。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开皇三年改称刑部。
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职掌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设有尚书一人,为杜睿门生杜养盛,侍郎两人,为杜睿门生杜养学,崔正道。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寺正卿为三司使。凡国有大赦,集囚徒于阙下以听。
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门主事二人。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其六为工部,掌工程建设。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与吏、户、礼、兵、刑并称六部。
设有尚书一人,为杜睿门生张言硕,侍郎两人,为杜睿门生杜承学,及许州鄢陵人崔知温。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各一人,工部郎中、员外郎掌经营兴造之众务,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缮葺,工匠之程式,咸经度之。
屯田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屯田之政令。
虞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虞衡、山泽之事,而辨其时禁。
水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沟洫,堰决河渠。
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
杜睿改制之后,加强了工部的职能,使其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其七便是杜睿奏请太宗皇帝所设总参谋部,掌四方征战,参赞军机,设尚书一人,为先天竺道行军大总管王玄策,另有参谋二十八人。
唐初﹐左﹑右仆射及中书令﹑侍中并为真宰相﹐左仆射居首﹐地位极为尊崇。太宗贞观年间﹐房玄龄为左仆射近二十年﹐成为大唐名相。
在历史上,随着房玄龄病逝,尚书省的地位已在下降。首先﹐是仆射相权的削弱和被剥夺。贞观后期,太宗皇帝在门下省设政事堂﹐为宰相议政之处。参加议政者原为三省长官,即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
但皇帝又以敕令指定其它官员参加议政﹐称为参加机务﹑参议朝政等。其官品位较低者则加以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亦为宰相。
其后﹐凡官仆射者必须加此称号﹐才能参加议政﹐才是真宰相。左右仆射逐渐被排除于宰相之外﹐到唐玄宗时就少有仆射参加议政的事例。尚书省因其长官被排除于决策机关之外而成为单纯的执行机构了。
其次是尚书省各部诸司的职权逐渐为新发展起来的各种使职所夺。这种使职由皇帝以敕令任命﹐专管某一具体职事﹐属于差遣性质。
唐玄宗时是各种使职迅速发展的时期﹐如在财政制度方面就有劝农使﹑度支使﹑营田使等的设置。这些专一性的使职﹐直接禀承皇帝的敕令﹐指挥其下属机构﹐很少通过尚书省。
特别是在历史上的安史之乱以后﹐由于军事上的急需﹐使职增设更多﹐权力更大﹔加以宦官专政﹐藩镇跋扈﹐尚书省的职权更加削弱。于是尚书诸司成为闲曹﹐“兵部无戎帐﹐户部无版图﹐虞﹑水不管山川﹐金﹑仓不司钱谷”﹐“官曹虚设﹐俸禄枉请”﹐“一饭而归﹐竟日无事”。大唐后期﹐尚书省已有名无实。
但是历史已经发生了变化,杜睿变法之后,有意加强了尚书省的职权,特别是在设立大行台尚书令之后,尚书令俨然已经成了六部之首,掌控着绝对的权利。
尚书省之下,为中书省,汉武帝时初设,称为中书谒者。因尚书台。独掌枢要,地位日益崇重。但**主义的封建统治者总要防止臣下的权力过大,以免威胁到自身。
东汉末,曹操受封为魏王后,在建置魏国百官时,便设立秘书令,典尚书奏事。魏文帝曹丕即位后,改秘书为中书,设监、令各一人,监、令之下置中书郎若干人,于是中书省正式成立,其官员由士人充任,与西汉时用宦者充任的中书不同。
从此以后,中书省与尚书台并立,原来由尚书郎担任的诏令文书起草之责,转由中书省官员担任。中书监、令的品秩虽低于尚书令、仆射,但与皇帝的近密程度过于尚书,故机要之权逐渐移于中书省,尚书台的地位因之削弱。
中书省的组织,历代均有变化。自魏晋至隋初,以监、令各一人为其长官。后隋又废监,置令两人。唐承隋制,中书令曾改称为右相、内史令、紫微令等,均不久即复旧称。监、令之下,有中书侍郎,为中书监、令之副,它与监、令的职责都是答复皇帝的咨询,负责起草诏敕及阅读臣下的表章。
自晋至隋初,侍郎员额四人,后改为二人,唐因之。侍郎之下,有中书舍人,初称中书通事舍人,后去通事之名。中书舍人初掌呈进章奏,后掌撰作诏诰及受皇帝委任出使,宣旨劳问,受纳诉讼。其员额历代不同,唐时置六人。中书舍人之下,复有通事舍人若干人,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此外,又有右补阙、右拾遗,掌谏诤,唐代所置;起居舍人,掌修起居注。
中书省最重要的职权是撰作诏令文书。魏晋之初,监、令、侍郎多亲自起草,如曹魏时刘放为中书监,善为书檄,三祖诏命多出自刘放。
西晋张华为中书令,当时诏诰皆张华草定。其后,担任监、令的高门士族,崇尚清谈,厌亲细务,起草诏诰文书,多委之于舍人,于是机要之权逐渐下移。
南朝时,草拟诏诰成为中书舍人的专职,其时皇帝为了便于驱使,多以低级士族或寒人充任舍人,“入直阁内,出宣诏命,凡有陈奏,皆舍人持入”,这样,他们就有机会参预决策。
南齐永明中,中书通事舍人权倾天下。梁武帝信任周舍、朱异,两人先后任中书舍人,专掌机密,虽官位多次升转,但不离舍人之职。
当下中书省设中书令一人,为大唐名臣阎立本,中书侍郎两人,为杜睿门生李敬元,郝处俊。
与中书省并列为门下省,门下省的组织历代不尽相同﹐但均以侍中为其长官﹐黄门侍郎为其副。
当朝﹐其下属有给事中﹑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谏议大夫﹑奉朝请等官职。
门下省所统的下属机构﹐为城门﹑符宝二局和弘文馆。
当下门下侍中为杜睿门生岑文本之侄岑长倩,黄门侍郎为上官仪,裴炎,郭正一,来恒四人,凡居此官者﹐便可出入宫禁﹐为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并分管皇帝服用之物。
侍中由于在皇帝左右﹐有代皇帝“省尚书事”的责任﹐因此能参预决策。在东汉后期宦官专政﹐比侍中更为接近皇帝的中常侍﹑小黄门等掌握了“受尚书事”的权力﹐侍中在政治上的作用受到限制。
东汉末﹐宦官被诛后﹐献帝于即位之初﹐设置侍中﹑黄门侍郎﹐在皇帝左右省尚书事。从此侍中﹑黄门侍郎有了定员和专责﹐地位逐渐重要。
魏晋时期﹐侍中定员四人。三国时﹐侍中在魏﹑吴﹑蜀的政府中的地位都十分重要。黄门郎成为士人羡慕的要职。
门下侍中在政治上发挥的作用﹐以北魏更为显著。北魏早期官制脱胎于部落制度。什翼犍时﹐置左右近侍﹐侍值禁中﹐传宣诏命﹐以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为之。无常员﹐或至百数﹐其职位类似侍郎。又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其职位类似于侍中。后来﹐道武帝拓跋焘称帝建国﹐模仿魏晋官制﹐于是这种与门下省制度大致相当的内侍长﹑近侍之职﹐便取得了侍中﹑散骑侍郎等名称﹐并继续享有重要地位﹐太武帝时﹐穆寿﹑张黎均以侍中辅政。宣武帝末﹐于忠为侍中兼领军﹐既居门下﹐又总禁卫﹐秉朝政﹐权倾一时。北齐时宰相执政者也多兼侍中之职。
北周实行六官制度﹐不置门下省﹐其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即相当于侍中之职。
隋朝废六官制﹐恢复门下省﹐原先的侍中即名为纳言﹐隋炀帝时又改纳言为侍内﹐这时因为避隋文帝父杨忠讳的缘故。唐初复名纳言﹐武德四年才复名门下侍中。
黄门侍郎在门下省是仅次于侍中的要职。南齐时被呼为小门下﹐职掌与侍中相同。
给事中以给事于官省之中得名。在汉代也是加官﹐大夫﹑博士﹑议郎等﹐凡加此官号者﹐便得在宫殿中任职。本无员额﹐曹魏时﹐或为加官﹐或为正员﹐以后历代或有或无。
大唐以来改名给事中﹐定员四人﹐地位在黄门侍郎之下。给事中职掌读署奏抄﹐驳正违失。诏敕有不便者﹐涂改还奏﹐涂归。
所以给事中具体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地位至为重要。大唐时的给事中已非隋以前的给事中﹐不过袭用其名而已。唐代给事中也曾改称东台舍人﹑鸾台舍人等名。由于它有驳正诏敕的职责﹐逐渐演变成为谏官。
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等官﹐原属散骑省﹐后又属集书省﹐隋代始并入门下省。其职掌侍从规谏﹐实际上是位望通显而无具体职事的闲职﹐仅用来作为高级官吏的荣誉衔。后又分散骑为左右﹐左属门下﹐右属中书。
此外还有左补阙﹑右拾遗各六人﹐掌讽谏,起居郎二人﹐掌记录时事﹐作起居注。这些都是杜睿改制之后增设的官职﹐也属门下省。
三省六部之外,尚有御史台,秦汉以御史负责监察事务。御史所居官署称御史府,又称兰台、宪台。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称御史台。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唐朝贞观之前,御史台仅仅风闻奏事,没有司法权力。贞观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杜睿改制,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
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主官,为杜睿门生柳岩忠,御史中丞副之,领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
御史台下设三院,分别是台院,殿院,察院。其主管官分别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掌纠察百僚、弹劾不法;审判皇帝特命的案件,并与门下省的给事中、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分直朝堂,受理冤讼,号称“小三司”。
其外尚有九寺五监,九寺为光禄寺,专司膳食;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太常寺,掌宗庙礼仪;宗正寺,掌天子宗族事;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卫尉寺,掌门卫屯兵;鸿胪寺,掌赞导相礼;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太府寺,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五监为国子监,掌国子学,太学诸般教化;少府监,掌牋祀圭璧、天子佩饰,分为左尚署,掌车乘制造,右尚署,掌鞍辔、纸笔等,织染署,掌冠冕、组绶、织纫、染色,有染坊使,掌冶署,掌玉器、金属器制作;将作监,掌土木营造之事。右校署,掌版筑、涂泥、粉刷,中校署,掌管竹、葛等器物制作,左校署,掌木器制作,甄官署,掌石器、陶器制作;军器监,掌禁军仪仗,分为甲坊署、弩坊署;都水监,掌各地川泽、津梁、渠堰、陂池之事。
只不过如今掌权的是杜睿了,九寺五监的职权自然要被进一步的削弱,除了大理寺,国子监之外,其余的部门都成了摆设,职位也大多由宗室之人担任,职权也过渡到了七部之中。
其中大理寺正卿由杜睿的门生高颖担任,国子监的祭酒则成了杜睿的首徒杜承业。
原本杜睿门下的大弟子是冯毅,只不过冯毅谋反,杜睿已经将他开革出了门墙,这下大弟子就成了杜承业。
杜承业虽然不热心政治,可是在教书育人上,却有他的独到之处,杜睿不再收徒之后,杜陵学院的学正便是杜承业,这些年来,杜承业也曾培养出了不少的人才,将国子学和太学这两大日后大唐人才培养基地,交给杜承业来打理,杜睿还是很放心的。
杜睿掌权之后,便大肆提拔他的门生故吏,自然也引起了不小的反对意见,但是如今杜睿大权在握,他要将官场重新洗牌,已经没有人能阻止他了。
而且那些突然之间失去了权利的朝臣们激烈反对,甚至直斥杜睿为当代王莽,但是让人们意外的是,对此皇帝李贤居然不反对,而且还下诏支持,不单单是李贤,就连在茂陵为李承乾守孝的武京娘对此都没有任何反对意见。
那是因为他们知道,杜睿接下来肯定又要进行一番类似于贞观年间那样的改革,而且大刀阔斧,势在必行,谁都阻止不了,既然阻止不了,倒不如听之任之。
第七篇 永徽 第二章 洗牌(下)
在重新洗牌之后的大唐中枢,虽然距离杜睿所设想的权利构成还有很大的差距,但至少在限制权力和保障社会秩序稳定上已经有了显著的进步,这种进步显然是杜睿乐意看到的。
新的权利模式规定,大唐皇帝和中书令共同商议政务,行使立案,立案所定的敕命原稿,在经过门下省同意后,方能交付尚书省实施。
中书为天子的权力,而门下则代表贵族的势力,尚书则负责确保全体大唐臣民的利益,故中央政府可以说是由贵族出身的大臣所组成的合议政体,而确保他们能够坐稳位子的根本,则是不侵害大唐百姓的利益。
只不过如今李贤尚未亲政,作为辅政大臣,杜睿则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皇帝的权利,掌控着立法和行政的权利。
为了防止权利过大,杜睿还提前成立了内阁,这种内阁形式仿照后世明朝的内阁制度,内阁成员由三省六部的主官担任,尚书令任内阁首辅。
同时为了保障官僚系统的廉洁,杜睿也立案提高了官员的待遇,并废除了以往那种混乱的恩赏方式,有了明确的规定,给予官吏的俸给分禄米和料钱两部分支付,此外,并有职分田以维持侍从仆用人之费用。
俸禄根据品级发放,以九品区分职级,作为发给俸禄的标准。同时有散官与职官之分,散官是一种表示身份地位的等级称号,没有实际职掌,职官表示实际职守,有职有权。
各级官员的品级依正、从、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而俸禄只依九品正从分为十八级。领取的俸禄包括禄米、俸钱和职分田等。
京官正一品每年给禄米700石,从一品600石,正九品40石,从九品30石,月俸只给铜钱与食料。
月俸又包括杂用、防阁和庶仆等内容。防阁是一种卫士,相当于后世的警卫员,五品以上的官员才配有防阁,庶仆是一般的佣人,配给六品以下的官员。官员的俸钱中不但有生活费,还包括办公费。
在重新完善过的均田制度规定下,职事官、散官、封爵、勋官等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一品有职分田12顷,二品10顷,递至九品2顷,皆给百里内之地。
诸州都督、都护、亲王府官二品12顷,三品10顷,递至九品2顷50亩。武官、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递至队正、队副80亩。
此外,又有永业田,亲王100顷,职事官一品60顷,郡王、职事官从一品50顷,国公、职事官从二品35顷,县公、职事官三品25顷,递至九品2顷。上柱国30顷,柱国25顷,上护军20顷,护军15顷,散官五品以上给同职事官。
如果职事官被解免者,则追回田亩,若被除名者,则仅受口分之田,若袭爵者,不另给田亩。
在给与好待遇的同时,杜睿也取消了官僚的一项特权,原本官员即使犯了流刑,徒刑,也可以官当来换刑,杖刑,笞刑则可以支付铜钱来赎罪免刑,确保法律的公正性,保证对官僚系统腐化的打击力度。
同时为了保证官僚系统的办事效率,以及官僚系统的活力,杜睿还规定了朝臣每十天休假一天,称“荀假”,此外,还有各种节令假、定省节、婚假、丧假、病假。官员身体欠佳或年逾七旬可以退休,称致仕,五品以上官员退休由内阁拟定,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员退休则由内阁批准。五品以上官员退休享受半俸,有功之臣因皇帝特恩者可获全俸。
此外,三品以上致仕者还享受朔望听朝参,其班列在该品现任官之上,以表尊崇。这些制度和规定对于鼓励官员退休是有一定作用的。
经过了杜睿重新洗牌的三省六部内阁责任体制,在当下的大唐社会已经十分完备了,各个部门职责明确,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各种职官分工细密,职守分明。
三省之间的分工是:中书省制定政策,草拟诏敕;门下省审核复奏;尚书省颁发执行。如果中书省所拟诏敕有失当之处,门下省有权予以封驳,要求重拟。对于各部门呈上的重要奏章,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议,门下省认可后,方准送中书省呈交内阁拟票,如认为有不妥之处,可驳回修改,等到通过之时,才交由皇帝披红。
这样以来,基本上就可以避免了某个人,包括皇帝的权利过大,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和政令不能一贯如一的现象。
在中枢重新洗牌,改制,划分的同时,地方官制,也经历了一番重新整顿,由此前州郡不分,刺史,太守职责不明的情况,变为道、州、县三级制。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辖境大小、户口多少以及经济发达程度划分为不同等级。
道,属于监察区名称,是监察机构而非正式行政机构。长官为牧,杜睿规定由亲王遥领,这也是为了确保大唐皇室的特有尊荣,每道置采访使,检察非法,如汉刺史之职。
州的长官为刺史,刺史之下有别驾、长史、司马等官,称为上佐官,他们没有职权,朝廷往往以其品高俸厚安置闲散官员。但是如果刺史缺员,上佐官可以代理州事。刺史之下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兵、司田等曹参军,负责处理各方面的政务,由录事参军事统领,这些官称为判司,具有实权。
县的长官统称县令,其下有佐助之官县丞,有分判众曹、催征租赋的县尉,有掌管文书簿计的主簿等官。
至于此前设立的都督府,属于大军区性质,在杜睿改制之前大唐天下共有九个都督府,分别为,安西都护府,漠北都护府,辽东都护府,安南都护府,三韩都护府,倭州都护府,天竺都护府,波斯都护府,南洋都护府,以及遥领的澳洲,吐蕃两地。
当初设立都护府不过是为了加强对周边少数民族的管理和巩固边防,作为边疆地区的都护府管辖着若干羁縻府、州。羁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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