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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1933(东方)-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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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么弱智的问题黄色甲衣人像看猩猩一样看了金霸天一眼后才说道:“自然是有用的。毒囊是用来做毒药和解毒药的,只要配上不同的草药就能做成蜘蛛毒的解药,很奇妙吧。而且毒囊越大效果越好。
你手上那个毒囊大约价值三百钱,丝囊里面是蜘蛛已经制成的丝团,最大的用处是用来做最精良的内甲,成年体蜘蛛的丝甲柔软异常,刀砍不进,枪扎不入,水火不侵。当然。你手中那点数量可能还不够。或者只能给一个半大的小孩子做一个半身软甲。但是在塔城至少能卖到八百钱的高价,这样的好东西永远是有人要买的。”
大约是觉得金霸天真的不了解蜘蛛的,又继续解说道:“这蜘蛛的血肉当然是作为食物用的。这么多当然也能卖个几百钱。另外就是蜘蛛的口器,打磨一下能做成很高级的枪头。幼年体的口器就只能做箭头了,蜘蛛腿和关节等也有其他的用处。可以说除了少数内脏和被洒落的蜘蛛血之外其他的都是有用的。”
金霸天看着那四对足球大小的蜘蛛眼球问道:“蜘蛛眼睛呢?”
黄色甲衣人说道:“这个,只能给小孩子做球踢了,一般情况我们遇到这种巨型蜘蛛会先射爆它的几只眼,这东西虽然看着很大但是也卖不上几个钱的。也不怎么好吃,怎么。你要吗?”
“不了。”金霸天赶紧摇摇手。从小整天踢这个玩意大约会做噩梦吧。
这些身着黄色全身的甲衣人动作很熟练,大约十几分钟的功夫就将巨型蜘蛛肢解一空,除了一些不要的内脏和不值钱的蜘蛛眼球之外,剩下的都打包准备带走了。能看出四个人力气很大,不然这一只巨型蜘蛛在金霸天看来没一千斤也有八百斤了,虽然肢解后扔下了一部分无用的内脏等,但每个人身上背的重量都不会少于一百斤。
再加上四个人本就不是空手来的,这黄色的全身甲虽然看不出什么样的材质做成的,可是肯定是有一定分量的。加上几个人携带的武器以及其他等,金霸天估计每个人大约负重两百斤左右,地球上不是没有能背两百斤的大力士,但是像人家这样背了两百斤还能行动如常的,那就不多见了——就是在军队中,长官也不会让士兵背着一百公斤的武器装备上战场的,他们宁愿让后勤人员冒着炮火一点点的给一线部队送上去。
这金霸天自然也是决定和他们一起去塔城。人类吗,自然是要结伴而行一起居住,一个人在大自然中是活不下去的。
这里已经是丛林的边缘,或者说这个世界的人类只能在原始丛林的边缘活动,和四个甲衣人小心翼翼的绕着路走了十几分钟,金霸天也随着四个甲衣人离开了这片丛林。
出了绿色的丛林不久,就看到远处一片绿色中有白烟冒起,当前一个黄色的甲衣人对金霸天说道:“那就是我们塔城了。”
金霸天是左看右看,也没看出远处那片不时有冒烟现象的绿色海洋中有什么城池的,既然是城吗,您得先有个城墙好不好,怎么看着那片地方到像是灌木丛呢。
等走近了进了城金霸天才发现,原来这片绿色的海洋还真就是一个城池,只是这不高的黄土夯筑的城墙上和城池的天空中爬满了绿色带刺的荆棘。阳光只能从荆棘的缝隙中照到城中——这采光肯定有问题啊。那些白烟是各家以及城中的饭店等做饭烧火时产生的,这已经是很明显的人类活动了。
自然,最让金霸天放心的还是这个世界里的审美观。(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ps:啊,淫荡的七月又开始了,虽然有很多话想对大家说的,不过解释什么的还是看着一卷的标题吧,淫荡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啊哈哈哈哈哈
第二百九十六章 蝎王猎手
入城后,四个甲衣人似乎也放松了一些。将全身甲的头盔摘下去,在金霸天看来是一个中年人和三个小伙子,麦色的皮肤眼睛和头发颜色各异,城中走动的人自然不用全身顶盔掼甲的,看到街上来来往往的男女们男的俊朗英武,女的窈窕俏丽,也怪不得没将自己当做异类。
金霸天眼光老到已经看出这里的人们穿的衣服都是真丝的,就自己穿个麻布的衣服还真是有点耀眼了。这座叫塔城的城里和城外都种植着各种作物,但没看出那种是棉麻来,想来大约种植的都是食物药材香料之流的吧。只是这里里外外的也没有看到种桑养蚕的,哪来的这么多真丝衣物?
塔城城里上空因为都在荆棘藤蔓的笼罩下,所以并没有太高的建筑——这要想跳楼的可咋整啊,街上房子一水的不高过两层。
中年的甲衣人将金霸天领进一间距离城门不远的房子,说道:“这里是珍妮药店。我们一般收获的药材原料是要卖给这里的,那毒囊在这里能卖个好价钱。其他的,你向珍妮打听吧。我们的原料是要卖给饭店的,时间长了,味道就差了。先走了。”
金霸天只好自己进了小店,问道:“请问,哪位是珍妮?”
店里正在清洁地面的棕发年轻少女问道:“你找的奶奶珍妮还是妈妈珍妮还是阿姨珍妮,我想我和你并不熟。我的太奶奶已经很久没在店里了,所以应该不是找我的太奶奶珍妮吧。”
金霸天拿出蜘蛛毒囊说道:“哪个珍妮都行了,一点原料,我想卖掉。”
“那我这个珍妮就能做到了。”少女珍妮拿过蜘蛛毒囊,用各种手段检查了一番后,放上了天平怪叫了一声:“哇偶,四十二砝码半。真是个大家伙。卖钱还是换药?或者委托我们做药?”
“换钱,谢谢。”主要是现在金霸天身无分文,可以说穷困潦倒,要是不找个工作什么的。估计是有饿死的可能性存在——从地球带来的卡车里面是有各种真空封装的种子,可是等这些种子种下去长起来,少说也要几个月了,而且种在哪也是问题,甚至这里的气候是不是适宜这些种子生存也是问题。
少女珍妮口算道:“一砝码重的毒囊价值五钱。重量超过二十砝码加二成。超过四十砝码再加二成,306钱,零头抹掉,三百钱。”
“你是外地人吧。在这里没有见过你呢。话说今天没有听说有商队来,不会是一个人到这里的吧,那可真是危险呢。好了,您点一下。”少女珍妮算完,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口袋。将里面的大大小小的铜币倒出来给金霸天付账。
金霸天摸着大大小小的铜币很显然这里是按照铜币的重量来作为其价值的,心想:这就是以铜为金嘛。这么算起来,也就是一春秋战国时代的水平。
金霸天拿出蜘蛛巨大的丝囊:“我想知道,这个去那里卖?”
少女珍妮说道:“从这里出去向前直直的走三十七步,外面牌子画着一个有衣服样式的屋子,那是我姨妈珍妮的店。因为抹掉了你的零头,这个消息是免费的,再问就要花钱了哦。”
“谢谢。”金霸天去了珍妮纺织店,将蜘蛛的丝囊换了七百五十钱。在这里又免费的打听到了塔城旅店的位置。据说这里也是昆虫猎人们的居所——当然是那些外地来的昆虫猎人们的居所,本地的昆虫猎人还是在家住的,这样生活成本要低很多。
在塔城旅店,金霸天开了一间十钱一天床很大(2米乘3米)很宽敞的小房子——这里本来是给至少四个猎人准备的,单身的猎人在这里并不常见。吃着这里十钱一份的饭菜。喝着五钱一杯的酒水,渐渐也了解了这里昆虫猎人们的生活。
所谓昆虫猎人,顾名思义就是以狩猎昆虫为生的人。因为这个世界的昆虫个个巨大凶猛,所以。养殖什么的是没有前途的,但是这个世界的智慧人类通过采集狩猎耕种。和这个昆虫称王称霸的世界仍然形成了共生关系——至于城内上空那些荆棘藤蔓却是为了防止会飞的巨大昆虫落入城中而架设的,虽然巨大昆虫落入城中最后也只有一个死字,但是一些老人孩子显然是挡不住这样昆虫袭击的。
在这里吃穿住行,很多材料都是从巨大昆虫的身上得到的。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各行各业,多多少少都和昆虫有些关系。
例如金霸天现在最喜欢吃的就是蝎肉或蜈蚣肉,而蝎子几乎一身都是能用的,上次金霸天见得甲衣人就是穿得成年蝎子壳制作的铠甲,相当坚固,蝎毒就不用说了,自然也是制药的好材料。但就是那些幼年期的蝎子也是很危险的——这里幼年的蝎子就有两尺多长,成年期的蝎子长度超过两米,但这仍不是最大的,四五米长的蝎子也是有人见过的,这还只是人类见过的,深山老林中人类活动范围之外只怕没见过的七八米蝎子也是有可能存在的。
想一想,卡车一样大小的蝎子就知道有多危险了。所以一般的昆虫猎人就是团队协作也不会去招惹那些巨头。
能从外地来的昆虫猎人自然都是想着弄些大的多赚一些,本地的昆虫猎人们对付的多是丛林外围的幼年体昆虫。互相敌视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没那么激烈,毕竟这个世界的人类还很弱小甚至可以说很脆弱,古诗记载中一些城池被群居的昆虫迁居而灭亡的先例也经常被这里的人们传唱。
为了打听到这些情报,金霸天可是花了不少酒钱。
“艾德,啊,我忘记今年是哪一年了?”将昆虫猎人艾德灌得差不多了,金霸天又开始套话。
“呃!”艾德打了一个酒嗝:“金,你真是喝晕头了。今年当然是铁血历一千九百三十三年。是当年铁血大帝建国1933年嘛。哈哈哈,哈哈,呃…”
金霸天心想:东方胜实在是太无耻了,居然在这里打埋伏,这他奶奶的都把我写到异界来混了还弄个铁血历1933年出来。
(东方胜:终于松了一口气,大家看这本书没有偏离主题哦。哈哈哈哈哈)
算了,这个世界里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人类普遍长寿。按说金霸天今年也有五十多小六十岁了,换了地球大约过几年就要退休了——虽然某人喊着我年年二十岁,可是作为公众人物,总是霸着位置在台上也不叫个事。
大约是这个世界氧气含量更高的缘故吧。不但昆虫个个巨大无比。就连人类的寿命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金霸天离开地球的时候,人类平均寿命只有七十岁的样子。而这个世界,人类平均寿命虽然没有各部门的统计。但是130…150岁还是有的,高寿一点的人能活到二百多,据说还有人活到三百多岁,只是很少见罢了——在地球上想活两百多岁,只有四个字赠送。痴心妄想。
而在这里五六十岁那就是上午十一点的太阳,还没到鼎盛时期呢。人过九十岁才开始慢慢明显的衰老,骨骼钙质逐渐流失,肌肉筋脉日益萎缩,老人在个世界里身材越来越小,如果是普通人一百五十多岁老死的,身高会降到鼎盛时期的一半也不稀奇。
在这里,人类三十岁以前是学习和初级实践的时间,而三十岁到九十岁是工作的时间。九十岁以后是教育后代的时间,因为生活水平优越金霸天自认为平日里保养得不错,在剥离那系统和地球轴心融合之前各种能做到的强化都做了一遍,只看表面的话说是二三十岁的人也有人信的——毕竟要经常使用各种武器没有哪个猎人只有食指有茧子的,在呼吸了几天这里的空气后。金霸天本人也是有一种脱胎换骨重新年轻过的感觉——是不是以后就要说,老子年年十八岁了呢。
除了打探这些情报,作为昆虫猎人其他的情报也是很重要的,那就是什么材料价值高一些。各种昆虫的弱点,那些危险的群居虫子所在的位置。成虫是不是会抚养幼虫等。现在金霸天才知道,以前一脚随意都能踩死的存在,居然有这么多讲究——话说,这个世界好像人类才是能被虫子一脚踩死的存在。
在金霸天看来这塔城的物价还是很低的,据说也就是帝都的物价要高一些,其他的城市大致都是如此。商队每隔十天或二十天不等从其他的城市来塔城一次平衡各地的物价并互通有无赚取利润,这个世界的职业不分高低,分为猎人,农人,匠人,商人以及收取他们赋税的贵族。
这里的贵族不事生产,但是要招募卫士保障城里的安全和秩序,贵族们对于平时做猎人战时做士兵的昆虫猎人们还是给了一点好处的,那就是昆虫猎人间接保护了这个城池的缘故,并不直接对猎人征税——当然,间接纳税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商人的话,坐商要交人头税和贸易税,来这里的行商要再加一个入城税。农人匠人也是要交人头税的,而且都是按月缴付。拖欠税款的,嘿嘿嘿……那就要看领主的心情了,不过一般的做法是将这些缴纳不起税款的家庭登记在册,等到国家新建一座新城的时候,这些人会随着商队作为新城的第一批移民迁移过去。
在塔城旅馆中混了几天打探各种消息,又买了一些当地的服装和打猎用的各种解毒药剂或者驱虫药剂,金霸天的钱袋逐渐干涸了。按说一千多钱,如果是本地居民的话,那足够一个人用上几个月的,但那是本地居民的情况,外地来的昆虫猎人本来开销就要大的多加上金霸天时不时要花钱买些消息,不够用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话说来这个世界之前,各种恶劣的情况金霸天都考虑过,例如和山顶洞人繁衍后代,或者打劫原始部落的食物和水甚至用武力征服未开化的原始部落去做个食人族的酋长什么的,不过眼前要做的事情还是很和谐的,那就是打猎去。
在城池的外面不远的丛林和荒野中有各种各样的巨型昆虫,不少是价值极高的,已经买了一辆板车,打了猎物拖回来卖掉就是钱。对金霸天来说这种能够自食其力的情况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看着金霸天一个人拖着板车出城的身影,城门的卫士甲说道:“还真的一个人就出门了,不会是只去捡些虫卵或杀些肉虫吧。”
城门的卫士乙说:“别乱讲。那次和苏他们回来的时候,我问过的。这个家伙可是一个人干掉了一只偷袭他的成年体蜘蛛。就是苏他们扛回的那些。”
因为考虑到六毫米突击步枪的切削面太小,这次金霸天将主武器换成12毫米六管火神炮——大约就是那个谁谁谁架在车上打鬼子用的,不过在这里金霸天表示很歉意的是,这种内置电机的火神炮是五十年代中叶才研究出来的。主要作用也是给武装直升机作为机载火力——鬼子在那之前很多年就已经投降了。
手持火神炮机枪如果不是金霸天这样强化过几次身体。早已脱离了战五渣范畴的那至少也得是未来机器人t800等才能使用。这火神炮威力大射速高,但是也有一样,那就是后坐力和重量也不是一般人类能使用的,金霸天听说军工部门正在研究人类用的外骨骼系统。据说这个完成后,普通战五渣的人类就能使用火神炮了。
走出城外的一圈白色地带后,金霸天走路的时候就慢了许多,这圈白色地带是塔城的城主每月都要派人维护的,其实就是一些生石灰。因为绝大部分昆虫不喜欢生石灰这种味道——甚至可以说。没有虫子喜欢这个味道的,和城中的荆棘一样,都是用来防范虫子袭击人类城市的,也是塔城最外面的保护圈。
金霸天已经买了一份关于附近丛林中各种危险分布图——这都是昆虫猎人前辈们用生命探出来的。但今天,金霸天要拿着这个发财。
在这附近,金霸天已经分析过了,价值最大的是蝎子,尤其是那些连猎人们都要绕路走的身材远超成年体的老年体蝎子。对于一般的猎人来说,这样老年体的蝎子几乎是刀枪不入。加之行动迅速,就是能拼下来团队最后也会是损失惨重得不偿失的结果。所以除了自然死亡,或者重伤的老年体蝎子,很少有猎人团队能杀死老年体的蝎子。
但是,金霸天无所谓的。在塔城的时候买过一块成年蝎子壳做的护心镜试过了,手枪一枪就轻松打了一个对穿,这老年体的蝎子就算壳更硬,怕也不是这子弹的对手——就是打不了对穿打个单穿金霸天也是能接受的。
金霸天以前也看过一些小说。说一些变异丧尸——就是前人类感染死去后啦,在变异之后经过几次升级就能变得连子弹都打不入。那才叫结实呢,要知道子弹就是大象也是一发能撂倒的,角质层或是身体骨骼中的钙质得多结实才能弹开超音速飞行的子弹的,当然不论多强的丧尸都会死在主人公手下的——说白了就是这挂才叫开的大呢。
好在这个世界的昆虫对于超音速子弹的切削威力还是没什么抗性的。
来到这片荒野间蝎子王附近的地盘上,金霸天只觉得身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果然还是有危险的。金霸天将火神炮放在地上,这个太消耗子弹,也没带多少,现在自己是建不了什么工厂了,就连子弹也要省着用。检查了手枪和中正式狙击步枪后,金霸天通过瞄准镜开始寻找蝎子王的身影。
据说这个蝎子王是这附近的一霸,不论什么昆虫或是人类到了这里,都会变成这只据说身长已经超过了五米的巨大蝎子王者的食物,据说连同一家族的蝎子也不放过——它已经是这块地盘的王者,只要到了这块地盘的就是它的猎物。
在瞄准镜中发现了一只正在进食一只身长一米的大蜘蛛的巨大怪兽之后,金霸天调节呼吸放松身体,轻轻说道:“终于找到你了,宝贝,乖乖地不要动,变成我泡妞用的小钱钱吧。”
“啪”枪声响起,一团青色的血液从蝎子王的口中的食物炸开,直接穿透了蝎子王的身体,但是对于长达五点五米的身材来说,7。92毫米的步枪子弹的威力略嫌小了些,吃痛过后,蝎子王辨明了方向向着金霸天这里冲了过来。
在这里金霸天表示从没有这么恨过为什么节肢动物大脑这么小的,居然没打中要害的说还以超过四十公里的时速冲了过来。不过现在不是怀恨的时间,“啪啪啪”狙击步枪的响声和蝎子王身上的伤势同样增加着。
九枪响过后,金霸天来不及换子弹,扔了中正式狙击步枪搬起地上的火神炮在“滋滋滋”的响声中一道火链射向已经飞快爬到二百多米距离的蝎子王。
火神炮的设计初衷就是装甲车也能给你轻松干挺。这蝎子王空有一身的蛮力和巨大身材,却远远不是这火神炮的对手了。蝎子王身上尤其是头部溅起一团团巨大的青色血花之后,身体沿着惯性又冲了百多米终于停了下来。
等这蝎子王彻底超生了,金霸天看看火神炮的弹药箱,火神炮开火射击这么一瞬间的功夫几百发子弹没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ps:这个月还裸着啊。。。就和我现在一样。。。写书穿衣服什么的果然是。。。
第二百九十七章 这就是爱(完结编)
“真的是蝎子王啊。好大。以前有猎人见过的,那时候没有这么大吧。”
“居然一个人杀了蝎子王。我是不是做梦。”
“这么大块头,总要卖上几万钱吧。”
“按照甲胄来说,能出五套蝎王全身铠。就这蝎王铠到了帝都也是有价无市啊。”
“这一套蝎王全身铠弄到帝都少说也要八九千钱吧。”
“不止,帝都那边人傻钱多,只要有货一万钱一套也架不住。”
这一天塔城的居民就像商队来赶集一样全部出现在城西的市面上,看着这个被拖回来的蝎子王尸体。和随手就能抓到的幼年蝎子不一样,蝎子越大危险度也就越高,何况这蝎子王还是一个人杀了拖回来的,这就更令人惊讶了。
虽然这个世界的主流观点是通过团队协作猎杀巨型昆虫,流行的诗歌中也是到处赞扬着友情、努力、胜利的主流观点——为什么这么熟悉了。诗歌中一般孤独的猎人总是悲剧的猪脚,不过年轻人可不管这些,向着今天猎杀蝎子王的英雄欢呼着——莫非这里也有叛逆期一说。
一个身材高挑丰满的红发美少女向金霸天献上香吻:“我叫莉娜,以后可以去波尔酒馆找我。”
陷入幸福中的金霸天答了一声:“嗯。”
另一个黑色长发美少女在莉娜亲过的地方吻了金霸天,然后在金霸天耳边说道:“我叫茵巴斯。以后离莉娜远一点。”
这都怎么回事啊。金霸天陷入了迷茫中。
茵巴斯吻过金霸天之后,快速逃离人群中,走进无人小巷的黑长直少女茵巴斯急促呼吸着,捂着脸蛋喃喃自语说道:“终于吻到莉娜了,虽然是间接的。不过,这就是爱吧。”
百合拉拉这种纯爱,在这个世界的人看来,简直是岂有此理,女女怎么可能繁衍后代。百合注定被拆散这还算是好的。如果是兄贵的话,那就要放火烧死了。
茵巴斯心中也隐约知道,自己喜欢一起从小长大的莉娜是不对的,自己应该找个男孩子嫁了,可是每当看到莉娜就忍不住了。包括这次半威胁的警告金霸天也是这样。
由于这一天塔城没有外来的商队。几家商铺商议好之后。就开始和金霸天对这蝎子王的尸体讨价还价。
“这个蝎子王的全部材料,我们出三万钱收购。”
“就是蝎子王的壳做成的铠甲也远不止这个数了。开什么玩笑。还有肉和蝎子毒什么的没算呢。”
“蝎子肉是越嫩越好吃,这么大的老蝎子没什么吃头。一口价三万二千钱。”
“这个价钱的话,要给我做一套蝎王全身铠。”
“不行。不行。这个价钱还给做一套蝎王全身铠我们就要赔死了,你要一套没问题,但是整个材料价格只能给你两万五千钱了。”
“这头蝎子王起码能出五套全身铠的,还有些边角料我就不说了。这么算起来,一套蝎王铠也要七千钱。加上其他的。这样,一口价,您们给个三万应该还是有赚的。”
“不行,那样我们就赔死了。两万六千五,不能再多了。”
最后就是金霸天拿到一身蝎王全身铠,以及两万八千钱,再多了,人家就不出了。这也没办法呢,谁让这里商业竞争不够激烈呢。
作为免税份子遭受纳税人的一点盘剥看来也是免不了的呢。
因为商业水平不够发达。这个世界里还没有银行的概念,贵重物品和钱财一般是寄放在旅馆的,非但没有利息不说,还要定期缴纳少量的储存费用。
但是,这两万八千钱按照金霸天估算。起码有一百几十公斤。总不能整天扛着一百几十公斤出门上街吧,虽然这个世界里的塔城还算是民风朴实,可是放在屋里终究是不保险的。
对于没有银行不能划卡金霸天也没什么办法,只得将其中的大部分钱财存在塔城旅馆。每月缴纳五十钱的保管费。这也是变相的保险了。
存好钱之后金霸天想起红发美少女莉娜的邀请,自然就忘记了黑长直茵巴斯的威胁。问了路。去了波尔酒馆。
莉娜在这里给做点心师的母亲帮忙,听说心上人来了自然是喜不自胜。在茵巴斯用眼神烧死金霸天的目光中,和金霸天坐到一起。
期间,莉娜的母亲,奶奶,阿姨姐妹等亲人也都过来看了金霸天,就像前世看女婿似得。
这让茵巴斯很被动,只是,如果茵巴斯喊出自己喜欢莉娜的话,那一定会被当做异类看。说不定还会连累莉娜,这才是最重要的。虽然各种吃味,但是茵巴斯终于还是忍住了。
茵巴斯知道如果按照现在的路线走下去,只怕过不了多久两个人就会在城里买房买地住在一起了,毕竟有个家对于常驻于此的猎人来说,还是很上算的。在这波尔酒馆里当明面是做服务员暗地里是莉娜爱慕者的茵巴斯心中暗暗说道:莉娜一定是我的,也只能是我的。
金霸天离开波尔酒馆后,茵巴斯找到莉娜:“莉娜,你说,我们以后也在一起好不好。”
莉娜笑道:“怎么,小妮子也发春了。想男人了嘛。我记得今天你也去亲他了啊,怎么来了之后没和他说话?”
“你没不是说的好好的。”
“就是你想和我们在一起那要看看他的意思。要是人家养不起两个女人呢。”
茵巴斯说道:“我有手有脚,我也会工作的。”
“那你也要先去问问他,反正我是没意见的。”
“那好吧。”
茵巴斯说完,出去追上了金霸天。
“喂,给你个好机会哦。如果你和莉娜好的话,也要和我好。”
“好啊。”金霸天心想,莫非这就是一箭双雕的说。
“但是,如果你没有碰莉娜,就不许碰我。还有,你没有碰过莉娜的部分也不许碰我。”茵巴斯坚定的说。
这又是哪跟哪啊。不过嘛,眼前这个黑长直还是很符合金霸天的审美观的。
称王称霸什么的,金霸天就是手握军权的时候也没想过,每天都有新鲜刺激的生活才是金霸天需要的,眼前这妞八成是百合吧,估计还是迷恋莉娜到不行的那种,算了,这也是一种新鲜的尝试吧。(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ps:由于历史什么的,已经被无数人写烂了啊居然变成小众了。因为最近订阅不给力,所以呢,这章就是最终章节了。当然,若是大家非常给面子的话,我说不定也会放弃这个完结编继续写下去。
另,十年雪落君的去世,大家都很伤心,有经济能力的支持一下他生前写的布武天下吧。 【小说下载尽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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