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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孑与)-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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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的把丹药放回盘子,云烨立刻对夜陀充满了尊敬,在剧毒下能坚持这么多天的人,有资格获得他的尊敬。

“神仙一途,艰难险涩,夜陀兄,能不畏艰险,探索仙道,实在是大智大勇之人,小弟钦佩万分,适才言语多有冒犯,还请我兄不要见怪,小弟在这里赔礼了。”云烨站起身来,整整衣冠,恭恭敬敬的向夜陀施了一礼。

许敬宗非常惊喜,云烨终于肯低下头颅了,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小命就有了保证,他其实看出来了,夜陀对云烨更多的是尊敬而非敌意,只要谈话愉快,说不定云烨会从夜陀这里捞到不少好处。

见到云烨施礼,他也没有再坐着的道理,在一旁垂手含笑见礼。

在酒宴上总是需要有强势的,前半场云烨过于强势,夜陀就算有再好的心性,也会被自尊心挑起傲气,现在,云烨在绝世丹药的震慑下服输,大大的满足了夜陀那颗高傲的心,他本就是纵横荒漠草原的马贼王,平日里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对云烨保持克制,也是心底的最后一丝长生的希望在作怪,如果换一个人,早就被剥皮抽筋了。

*第二十九节再见玄奘

牧羊女已经吃饱了,躺在温暖的阁楼里睡着了,伸出的手臂紧紧牵着云烨的衣角。这些日子她受尽了苦楚,被绑在木板上,她一直幻想着那个好看的汉家子会来就自己,就像天神腾格里救女神乌弥一样,斩开大蛇的头颅,把自己从大蛇的肚子里救出来,然后就会有九十九只像白云一样洁白的羊羔围着自己,还有九十九只黑得像乌云一样的羊羔围着自己的爱人。他跳着刀舞,每一次都用战刀斩下最美的花朵,向自己抛过来,自己不喜欢白色的喇叭花,只喜欢嫣红的毛拉,他每跳一段舞蹈,自己就用鞭子轻轻的抽打他一下……

她想的太投入,几乎忘记了寒冷,也忘记了危险,直到那两个恐怖的男子要凿开自己的头颅,她才从幻想里醒过来,草原的女儿不害怕死亡,只担心见不到最爱的人,她努力的挣扎,希望能给自己的爱人多一点救援的时间,她从不绝望,她的爱人就在外面战斗,下一刻就会来救自己,只是力量越来越小,她想大叫:“爱人啊,你快来,你就要见不到美丽的那日暮了。”

那日暮有些得意,天神听见了自己的呼唤,爱人的脸就出现在自己的头顶,他非常愤怒,也是,自己的爱人被捆着,谁都会愤怒的。可怜的坏蛋,被爱人杀死了,坏蛋都是这种下场,谁叫他想凿开那日暮的头颅的。

少女蜷伏在云晔身后睡得无比香甜,虽然面容不美丽,少女天生的媚态却也让人怦然心动。

云烨看看熟睡的少女,拿起身边被侍女折叠整齐的披风盖在少女的身上。

“云侯颇有怜香惜玉之心啊,只是不知云侯对自己的处境怎么看?你的兄弟已经在满草原找你了,居然只有十个人,我有些动心,想要派人去找找他,顺便把他也带回来。”

夜陀以为自己占据了上风开始用猫戏耗子的心态来对付云烨。

“夜陀兄看起来并不想要我的命,只是不知有何见教,爽快的说出来,小弟如果能做到,就会尽力而为,如果力不到,你就是杀了我也没用小弟是个怕死的人,所以夜陀兄不必绕圈子,尽管直言,小弟洗耳恭听。”

“不急,你先听夜陀把话说完再做决断不迟,无论如何云侯都是我的贵宾,夜陀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事实上我从接到军中文书就知道有人想见我,从伪造的文书上可以看到一些古老家族的影子,却不知夜陀兄代表哪一家?恕小弟直言,你出身昭武九姓虽然勇武,却绝对没有这些细腻的手法,所以你没有必要替别人隐瞒什么,有话直说就是。”云晔不想给他思考的余地,只想快刀斩乱麻的解决事情,程处默已经发狂了,再不解决,就会出变故。

“听闻云侯给一位僧人画了一张地图,可有此事?”夜陀开始发问了。

“确有其事,是玄奘和尚他一心想前往天竺求取大乘佛经,想要弥补大唐佛法的短处和不足,难为他并不知晓如何前往天竺,所以小弟就给他画了一幅路线图虽然粗糙,想必到达天竺还不成问题。”

不知道他为何会提起玄奘难道说自己想要《大唐西域记》的愿望要破灭?

夜陀拍拍手喊了一声:“有请大唐高僧玄奘大师。”

云烨怵然一惊,玄奘在这里?半年时间他居然才走到这里?

有侍女掀开门帘果然一个黑黑瘦瘦的和尚穿着破衲衣从门外进来,见到云烨也是一愣,顷刻间又恢复古井无波之态,单掌立于胸前宣称佛号:“无量寿佛,世事流转,不想在这荒原再次遇到云侯,贫僧不知是喜是悲。”

“大师是和尚哪来那么多的喜怒悲哀,他乡遇故人,只能是喜事,不知大师可饮一杯否?”

云烨笑吟吟的站起来迎客,毫不在意许敬宗狂使得眼色,他无非是不想让自己再陷入到玄奘事件当中去。

夜陀也站了起来,只是发青的印堂预示着他命不久矣,这到底是他背后的世家故意如此,还是真心为他好?那就不得而知了。

“玄奘大师是我在康国遇见的,他在打听天竺的路径,我有些好奇,恰逢我要来草原寻找云侯,所以就一起带过来,找他人问路,不如问云侯这个明白人为好。”

没有理会夜陀的废话,云烨再对玄奘说:“不知大师在遭遇了如此困苦之后,求佛之心是否依然如故?”

玄奘双手合十礼敬三宝:“贫僧曾经发下宏愿,不取到真经绝不回头,我心依然,我意如故。”

“大师佛法又有精进,可喜可贺。”传说中唐僧取经遭遇了九九八十一难,那是传说,云烨没有亲眼所见,所以有些不信,如今看到衣衫褴褛的玄奘,这才相信他是用生命走的这一遭。一瞬间云烨心底的龌龊,尽然一扫而空,道德和意志有传染效果,云烨现在就感到自己的有种说不上来的变化,心里安然了许多。

自己从到大唐直到现在,顺风顺水的路走的太多,哪怕有一些弯路,也被自己用先知先觉的条件一一躲过去,这说不上是好事,人的本质就是越挫越强,如劲松,如腊梅,相比玄奘这样的劲松,腊梅,自己还需要经历更多的风雨,才能长成参天大树,书院才能历万世而不衰。

扶着虚弱的玄奘坐下,云晔回头问夜陀:“有什么事就说吧,我的时间不多,大师的时间也不多,相信你的时间更加的紧张,想要什么就说,这是最后的机会。”

夜陀一时还不适应云烨的突然转变,刚才云晔就说过这话,以他的阅历当然看出云烨是言不由衷,没想到与玄奘一番交谈之后,他的气质居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句话重新说出来,也有了不同的意味。

他低头不语,管家把一张纸条交到他手里,他看过后把纸条塞进嘴里慢慢嚼烂,然后吞了下去。

“白玉京在何方,告诉我,你我两清,从此各不相干。”

“知道白玉京你只会死的更快,你确定你想知道?我在朝堂上没有讲出来,就是不想太多的人因此丧生,为什么你们不理解我的苦心,一意孤行,非要知道那个该死的地方?”

云烨这时候真的很伤心,因为自己的一个玩笑,已经死了很多人,为了不让更多的人遭殃,那些一心想要长生不老的混蛋都去死吧。那是些极度自私,极度自我的混球,死光了这世界就安静了。

椎幕后面伸出一只苍老干枯的手,手上抓着一个玉佩,那枚玉佩在白天都散发出隐隐的毫光。

夜陀亲自取过玉佩,双手递给云烨。

“上面写的什么?”云晔问,玉佩上面全是曲里拐弯的线条,他左看右看看不明白。

“云侯可知,那上面写着三个上古文字,名曰:白玉京,云侯不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阁楼上回荡。

“你居然认识商朝的文字?这种文字也叫甲骨文,远古时期就有白玉京这个名称,老先生,你不会认错?”云晔终于想起来那些古怪的线条,如斧砍,如刀凿,可不就是甲骨文?这老头在胡说八道,唐朝有人认识甲骨文?

“哈哈哈,云侯果然家学渊源,你那恩师想必也是一位绝顶的学问大家,居然知道这是殷商的文字,老夫现在对你知道白玉京之事,确信不疑,别人知道白玉京可能如云侯所言,是在害他,唯有老夫知晓白玉京有利无害,我今年八十有三,多年以来一直困在仙道的门槛不得寸进,老夫实在是想去看看神仙地,请云侯成全,至于报酬,就这座驼城如何?”

许敬宗愣愣的看着云烨,这座驼城价值不下十万贯,尤其是骆驼,在长安可是一个稀罕物,往来的胡人视若性命,等闲不肯出卖,若有这座驼城,联通西域就不是梦想。云烨只不过需要特出一条路而已,他的眼睛都有些红了。

“前辈一定要问,晚辈就把自己知道的一一相告便是,用不着拿驼城来换。”云晔要是相信他们的鬼话才是怪事,这样大的一座驼城,给谁都不会轻易撒手,如果贪心说不定小命就会丢在这里。

“事实上晚辈对于白玉京的认识也是从一首诗里得来的,您因该知道,晚辈如果给您指一条明确无误的大路,才是在胡说八道,现在诸位就把它当成一个故事来听吧,家师尝言:我思白玉京,乃在碧海之东隅。海寒多天风,白波连山倒蓬壶。长鲸喷涌不可涉,抚心茫茫泪如珠。西来青鸟东飞去,愿寄一书谢麻姑,又说此地半载白昼,半载黑夜,不知却否。这便是家师对白玉京的认识,晚辈只知道这些,我自己对神仙,长生毫无兴致,若有那位能等仙籍,在下乐见其成,不知老先生以为如何?”

半晌无声,连许敬宗都在苦思,夜陀在一遍遍的抄写这几句话,椎幔后面的老者也不发一言,场面寂静的无聊,见牧羊女睡得香甜,云烨童心大起,用她的头发稍挠他的鼻孔,见她不停地揉鼻子,如同贪睡的小猫。玄奘脸上带着恬静的笑意,看着云烨戏弄牧羊女。

云烨忽然觉的疲乏无比,只想抛下一切睡上一觉,头一歪,趴在牧羊女的身边也进入了梦乡……

*第三十节回归

程处默在草原上已经跑了整整三天,胯下的战马喘着粗气艰难的在雪地上行走,偶尔打个趔趄,在走过一道小山梁之后,战马跪在地上再也不肯前进一步,硕大的马眼有泪水流出,程处默从马背上下来,背起革囊,继续前行,他知道,这匹战马已经废了。

他从车队里出来时带了三匹马,这是最后一匹,草原上的寒风把他的脸颊割裂出一道道的血口子,和他父亲一样,胡渣子长了满脸,眼睛呈血红色,罩在头上的黑纱早就不知去了哪里,他跪在雪地上,抓一把雪塞进乌青的嘴唇,艰难的吸吮里面的水分,他又揉了两个雪团,把它们贴在眼睛上,肿胀的眼球终于舒服了一些。

他想起云烨教他的办法,从皮裘上割下一块皮子,开了两条缝,把它们绑在眼睛上,抬头看看看天上明晃晃的的太阳,感觉不到一丝暖意,护卫们早在昨天,就失散了,程处默知道回营地的路,他却不想回去,至少在找到云烨之前,他不愿意回去,革囊里还有一些吃食,其中就有包裹的很严实的饼干,他透过革囊就能闻见它们诱人的香味。

他掏出来好几次,又放了回去,他不敢吃,害怕找到兄弟后他的处境比自己还惨,这包饼干就是救命的食粮。

这三天他几乎踏遍了这方圆十里之地,云烨没有一点音讯,所以他走进了这片丘陵地带,他很镇定。也没有焦急,他相信云烨现在正在抗争,只是不知道在哪里罢了。

想到这里,他捏着马朔站起来,背上革囊,继续前行,山垭口有一匹狼。在盯着程处默,程处默也在盯着它,狼没有避让。程处默也不会避让,所以他们很快就厮杀在一起,狼不是程处默的对手。被马朔挑开的喉咙冒着热血,程处默趴了上去,大口的吞咽还温热的血液,他已经三天没有吃过热食了,这该死的草原,肉不缺,唯一缺少的就是燃料,狼的尸体很快就变得冰冷,程处默没有办法把狼扛走,寒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把狼冻得比砖头还硬。

太阳西斜。又开始刮风,先是地上的雪粒在慢慢滚动,紧接着就成了一条白色的雪龙,数千,数万条雪龙汇集在一起。就成了漫天的白毛风,程处默赶紧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要不然他就会被白毛风冻成雪雕。

转过山脚,他看见了一座阁楼,周围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就在一块平地上突兀的出现了一座阁楼。他趴伏在雪地上看了好久,的确没有一个人,只能听见风掠过绳索发出的尖啸。

阁楼是用巨大的柱子撑起来的,没有楼梯,离地足有一丈。程处默绕着阁楼转了一圈,找不到上去的地方,他卸下革囊,在平地上疾跑几步,纵身一跃,就攀住了平台,腰腹一用力,就上了阁楼,用横刀拨开门栓,他就看到了一间很大的屋子,空荡荡的,只有几层布幔,撩开布幔,他就看到了睡的十分香甜的云烨,全身陷在厚厚的毛皮里,他似乎还在打着呼噜,另一边的墙角躺着许敬宗和老庄,他们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盖着几张破皮子在哪里发抖。

探过几人的鼻息,确定他们在睡觉,可是程处默无论如何也叫不醒他们,他甚至在许敬宗屁股上踹了好几脚,那家伙依然睡得像头死猪。

程处默一点都不在乎面前的诡异环境,兄弟没事,只不过是睡不醒而已,有孙思邈在,这是小问题,他在外面的平地上用屋子里的木头点了一堆火,等火着旺了,就压上一些雪,顿时一股浓烟就随风而起,虽然升不高,还没出山谷就被风吹散,不过没关系,孙思邈他们会找到的。

回到阁楼,看着呼呼大睡的云烨,程处默感觉到了极大的不公平,自己漫山遍野跑得比狗还惨,为什么云烨就可以躺在皮毛堆里睡大觉等自己来救,这还有天理吗?

不行,自己快要冻死了,咱也要睡一会,掀开云烨身上的皮毛,怨念就更加的强烈了,居然还有女人,那女人紧紧搂着云烨,把脑袋藏在云烨的胳膊下面,睡的满面桃花。

程处默真的哭了,眼泪流到裂口子的地方,疼得他直抽脸,赶紧擦干净,奶奶的,连哭都不许,不管了,他躺在云烨的另一侧,裹着温暖的皮毛,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三天来的担忧一瞬间就消散了,在进入梦乡之时,他听见了何邵的大嗓门,心头一松,也跟着睡着了……

千日醉而已,对孙思邈来说就不算是什么事,辛辣的茱萸研成粉,在每个人的鼻端抹上一点,狠狠的打几个喷嚏人就会醒过来,只是谁家手里居然还有这种珍稀的药物?自己研究麻沸散就缺少其中的一味主药,搜遍皇宫也找不到,没想到在这穷荒僻壤,居然看到了这种药物,这让孙思邈对云叶以后的道路充满担忧。

云烨醒了过来,满脸笑容,仿佛真的从睡梦里醒来,检查了一下许敬宗和老庄的情况,他们两个病了,受了风寒,人在发烧,脑子也不清楚,在给他们为了一大碗稀粥之后,又睡过去了。

程处默狠狠的挖着鼻子,茱萸的粉末让他极不舒服。

“孙道长,小子又没有着了千日醉的道,您干嘛给我也抹茱萸,我的鼻子难受死了。”

“你是来找人的,人找着了,不在一边守护,自己睡的像头猪,这次是茱萸,下次老道会用断肠散。”孙思邈没好气的回答,他一上阁楼就看见几个睡的不醒人事的人,心头大惊,摸过脉搏之后发现是闻了千日醉才睡着的,这东西一般是用来治疗失眠,多梦,也是修心养生的宝贝,一般的千日醉也就让人睡个好觉,一天就会自然醒来,不料这里的千日醉药性居然如此霸道,可以绵延三日,实在是让人吃惊。

“云侯,可知对头是什么人?”何邵最担心的就是这个,明面上的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知的敌人。

“你们有谁听说过夜陀此人?就是他把我们引出了朔方城。”云烨问那些经常在朔方一带执役的府兵。

“回侯爷的话,属下知道,”一个上了年纪的府兵对云烨禀告。

“你知道?快快说来。”

“侯爷,属下也是从西域商队那里听来的,这夜陀乃是一个无恶不作的马贼,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纵横已经有十年了,传说他身高三丈,骑一匹巨大的白骆驼,每顿饭要吃一头牛犊,他手下有二十个兄弟,每一个都是恶魔,抢劫杀完人后都要挖出商旅的心肝,用火烤着吃。

还有一种说法,说他是康国的王子,老国王见他生下来就会说话,害怕是恶魔,就把他扔到山里让野兽吃掉,没想到野兽不但不吃他,还给他喂奶。他长大后就把他的父亲扔到了荒山里喂了野兽,然后让他的弟弟当新国王,其实他才是康国最大的掌权者。属下就知道这么多。”

云烨从这些无聊的传说里至少知道了一件事,夜陀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也是一很有本事的人,要不然他成不了马贼头子,也成不了康国的太上皇,还是掌握实权的那种。这两个身份都需要强大的实力做后盾。

还好,他就要死了,云烨最后见夜陀的时候,死亡的阴影早就笼罩着他,不用别人动手,他自己就会杀死自己,一想到他吞吃的那种毒丸子,云烨背上的寒毛都要竖起来了。

公输甲在整理弩车,没有参与云烨的谈话,自从云烨说到夜陀,他就一言不发,他一定知道的更多,云烨暗自猜想。

车队在草原上忙碌了好几天,自然需要好好休整一下,程处默的脚被冻伤了,孙思邈小心的用药水擦拭那几根发黑的脚趾,用银针挑开上面的皮肤,黄色的脓水就流了出来,他居然不知道自己的鞋子破了一个大洞,直到晚上洗脚睡觉的时候才发现三根脚趾成了黑色的。他见云烨有些难过就说:“不碍事的,孙道长说了养上十天半月的也就好了,最多指甲掉光,现在木木的一点都不疼。”

没等云烨说话,老孙就呵呵笑着说:“现在不疼,晚上会痒死你,就像几百只蚂蚁在你肉里撕咬,想想那滋味,老道害怕。”

程处默不怕疼,他害怕挠痒痒,铁打的身子只要被人抓住肋下,他就不敢挣扎,生怕别人挠他,只要一挠,他就会涕泪俱下,软的像面条。

闻听孙思邈如此说,脸色大变,抓住云烨的手就不松开,要他想一个止痒的法子。

牧羊女那日暮,听护卫讲了,就跑出去捧了一大捧马粪,要给程处默擦脚。

被孙思邈骂了出去,要程处默忍着,说是没有太好的办法止痒。

果然就如老孙讲的没到半夜,程处默的脚就瘙痒难忍,他在床上拍着毯子大叫,却够不着脚去挠,孙思邈把他捆在床板上,动不了。

他发誓赌咒的让护卫帮他把那三根脚趾头剁下来,他不要了。云烨无奈,只有用盐水给他擦洗患处,没想到居然起了作用,程处默不再叫唤,没一会就睡着了。

*第三十一节元日两重天

由于有病人,云烨的行程不得不暂缓下来。有这座阁楼,在草原上简直是最好的避风港,多日的奔波的疲劳,可以得到休整,悬吊的心事,可以暂时放下,整个车队都在享受这短暂的安逸时光。

学习夜陀布下一座爬犁之城,马匹就放在阁楼地下,守卫站在平台上远远的瞭望远方,这里已经没有了突厥人,那日暮的父亲,母亲,弟弟,都被突厥贵族裹挟着离开这片草原,退到了遥远的阴山脚下,准备和强大的大唐军队决一死战。

云烨知道绝对不会出现两军大规模厮杀的场面,一场大雾过后,东突厥就再也不会出现在史册上。

作为使节,唐俭是卑鄙的,他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来到颉利的营帐,向他传达了大唐准备和东突厥和平友好的喜讯,愚蠢的颉利听到这个喜讯,再也不想逃亡了,他舍不得阴山下肥美的草场,更舍不得放弃随时可以掳掠唐朝平民的希望,他估计错了李二的雄心,也估计错了李靖的狡猾。

唐俭觉得自己一条命换取东突厥的灭亡很划算,这个疯子不顾惜生命,把自己当作人质来拖住颉利继续逃亡的脚步。谈判在继续,突厥贵族们依然趾高气扬,指手画脚,他们认为唐朝已经没有力量再向阴山进发。而伟大的突厥狼族只要熬过这个严冬,待到秋天战马再次肥壮起来之后,那些像羊羔一样温顺的唐人又可以任由自己烧杀抢夺,他们尽情的戏弄唐俭。想看到大唐的使节像鹌鹑一样被自己的弯刀吓得瑟瑟发抖。

唐俭是在发抖,他似乎感觉到了大唐铁骑碾碎一切的脚步,他希望这些铁骑踏着他的尸体,把东突厥人撕成碎片,每每想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煌煌史册之上的荣耀,他就想高歌,想起舞……

阴谋在阳光下发酵。成熟,就不知谁才能饮下这杯最美的醇酒,空气里都是阴谋的味道。云烨闻到了,他怜惜的看了一眼还在唱歌的那日暮,不知道她的父母弟弟会不会活下来。

她最好永远生活在欢乐之中。忘记草原的残酷,云烨忘不了那双看到自己出现,欢呼雀跃的眼睛,哪怕自己将要面临最残酷的屠杀。

这次草原之行云烨收获了很多,熙童的自由洒脱,那日暮的纯洁,玄奘的执着,都在自己的生命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一瘸一拐的程处默点了好大一堆火,橘红色的火焰窜上半空,辅兵们敲着胸膛。唱着出车这首歌:“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玁狁于襄,昔我往矣,黍禝方华。今我来思。雨雪载涂。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简书。喓喓草虫,趯趯阜螽。”

歌一句,酒一杯,有善舞者。早就在歌声里起舞,今天是元日,除旧迎新的好日子,云烨特意放开了管制,除了酒定量,其他的就随他们享用,何邵也难得大方一回,贡献出了许多的吃食。

那日慕笑得最是灿烂,她学会了一句汉话,也不知是哪个缺德鬼教的,见了谁都喊哥哥,每个被喊得都眉开眼笑,何邵被喊之后,从怀里掏出一只发簪,送给了那日暮,眼看着她就要抓着孙思邈喊哥哥,云烨连忙把她扯过来,她顺势趴在云烨腿上,仰起脸,字正腔圆的喊了声:“哥哥”。

云烨的玉佩被她用一条难看的皮索拴在脖子上,在火光的映照下涂上了一层玫红,少女的衣领被云烨刚才扯过来时拉得很开,隐约可见那对白皙的**,或许是年纪还小的缘故,并不饱满。云烨转过头去,替她掩好衣领,却惹的少女大笑起来,草原上的女子从来都是热烈的,如火一般……

星空很低,星星也比后世繁盛了许多,云烨查完哨,站在阁楼上想试着看看长安,只可惜被远山阻隔,看不见奶奶,看不见姑姑,也不知小丫她们现在快乐吗?

……………………………………………………………………………………………………………………………………………………………

关中的冬天万物萧条,长安市上依然人头涌涌,太阳即将下山,净街鼓也将要敲响,胡人在声嘶力竭的推销着货物,妖艳的胡姬把各种美酒装在葫芦里,抱在胸前,任由客人挑选,半裸的硕大胸丘被寒风吹得有些发紫,就有好心的客人用手来替她暖和一下,胡姬娇笑着左避右闪,却总有那么一两只手得偿所愿。

一辆碧油车缓缓驶过,胡姬顾不得客人的咸猪手,凑到马车前大声喊着说自己的酒最好,价最低,希望能让马车里的贵客稍稍停留一下脚步,马车旁的护卫把胡姬扒拉到一边,再一脚把乘机揩油的无赖子踹翻,无赖子刚要喝骂,却不小心看见了马车上的卷云图案,立刻闭嘴,缩到人群的后面。

马车里的云姑姑百无聊赖的用手帕扇着风,车里的小炭炉实在是太热了,丫鬟忙着服侍另外一个人吃东西,小小的嘴巴张合间,无数坚果就碎裂开来,比松鼠还厉害。

“小丫,你都成大姑娘了,不能再这么咬核桃,你刚换完牙,小心又掉了,豁豁牙怎么找婆家?”云姑姑实在是受不了小丫发出的声音,开口劝她。

“没关系,牙掉了,哥哥会给安上。”说完又咬开一个核桃,笨拙的剥里面的果肉。

在他眼里哥哥无所不能,掉牙这种小事,实在是不值一提。云姑姑只有报以苦笑,这就是家里的小魔星,被他哥哥宠坏了,任何事都由着性子来,不过天性还是善良的,除了不欺负人,连房上的鸟窝都没有逃出她的魔掌。

旺财现在见了她都躲着走,她把旺财脖子下面的铜钱掏出来,散给了庄子上的小孩子买糖吃,害得旺财两天都没喝上酒了,不停地叫唤,还是家里的缺牙马夫请旺财喝了一盆子稠酒,才算安慰了旺财受伤的心灵。

奶奶不胜其烦,嫌她在院子里闹得慌,一大早就让回长安的云姑姑把她带走,家里才算安静一些。

今天办了许多的事,碧油车后面跟着一长串马车,这都是为家里采购的元日用品,年年添新岁,家里的日子却天翻地覆,前年还在为明日的饭食担忧,今日却绫罗满身,前呼后拥,云姑姑看着车窗外奔走的人群,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家里有男人撑门面就是不一样,虽然只有十六岁,不,过了年就十七岁了,硬硬的把一个快要彻底破败的家撑了起来,还把日子过的威风八面,只希望佛祖保佑,保佑他在草原上平平安安。

想起今日午宴上,那些贵妇的样子就好笑,自己只是一个下堂妇罢了,那些小心眼的贵妇们仿佛全体失忆,对自己好的不得了,所求者不过一小瓶香水而已,这也是大唐有品级的贵妇?一群可怜虫罢了,为了讨好夫君无所不为,整日里就知道涂脂抹粉,卖弄风骚,忘记了妇人最紧要的任务就是相夫教子,离了男人,她们大概都会被饿死吧。

云姑姑最烦的就是听净街鼓,没完没了的要敲八百下,现在又响了,每一声鼓响,似乎都在催促人赶快离开,云姑姑掩住耳朵,用脚跺着车门,让车夫赶快出城,云家在长安有宅子,却没有一个人喜欢住在城里的,哪怕赶夜路,也要回到封地,云姑姑觉得那里的床睡着才是最舒服的。

小丫已经睡着了,丫鬟把小丫抱在怀里,怕颠着她,小姑娘睡着了才有那么一些恬静的文气。

走夜路的不只有他们,还有许多的书院学生和先生,云家的马车宽大,见到书院先生家的女眷幼子,就停下来,顺便捎上,要知道牛车走完这五十里路,天就要亮了,至于先生就随便跳上一辆拉货的马车,不时与车夫聊上两句,悠闲自得,至于牛车就让仆人赶回去,也有偷懒的学生趁机钻进去,倒头就睡,直到书院才会被叫醒。

老奶奶还没有睡,在整理账薄,何家赶在元日前送来了两千贯铜钱,还有孙儿的书信,看了书信才知道,孙儿与何家做了一些小生意,是何家出的头,现在他们把第一笔利润送了过来,没有误差,这何家看样子还可以继续打交道。

水泥窑被官家收缴了,他们总是烧不成水泥,那些匠户们干活粗,粘土和熟料的比例总是配不合适,烧废了一窑又一窑,也不知长个记性,那样的蠢货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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