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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孑与)-第4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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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非常的愤怒,一抖手就把黄豆洒的满地都是,发现只有自己和旺财站在最中间,别的马都围着他们在低头找豆子吃,顾不上驱赶旺财了。
云烨的眼睛一亮,朝远处挥挥手,立刻就有家将背过来好多黄豆,马夫甚至背来了一筐自己精心配置的马料,里面添加了好些食盐和炒熟的蛋花。
当着周围都撒满了美味的食物之后,那些马就开始围着旺财的周围找吃的,哪怕旺财去嗅母马的屁股,也不会被母马拿蹄子踢了。
云烨缓缓地从马群里走出来,这里只应有旺财,而不应该有自己存在的余地……
旺财幸福的在马群里踱步,在一大片低头吃食物的马中间,只有他昂着头,就像是一个骄傲的马王在巡视自己的臣民。
马夫含着泪花对云烨说:“公爷,咱家旺财就该是马王才对!”
云烨笑着拍拍马夫的肩膀,对他的这句话非常的赞同,旺财不是马王,那一匹马配当马王?如果愿意,云烨甚至可以用黄豆铺满整个山谷。
马群长久的停留在一个地方不动,草丛中慢慢的露出几张阴险的脸,这是草原上的狼群,时隐时现的呈口袋状包围了马群。
云烨拿着望远镜看得很清楚,这些草原狼非常的有组织,有纪律,云烨以军事家的眼光发现这一次狼群的狩猎成功的可能性高达八成,一个完美的口袋战术已经成型了。
马夫和家将抽出横刀就要冲上去,云烨却把他们按住了,这就是旺财的生活,能不能彻底的融入到马群里,就看运气了。
旺财的耳朵本来谦卑的耷拉着,讨好的到处闻别的马屁股,但是在一瞬间就挺了起来,仰着脖子长嘶一声,勇猛的向第一匹发动进攻的草原狼冲了过去,这一刻从旺财的身上看不到半点的老态。
这种活计只有马群众最勇猛的公马才能担任,母马们顾不上吃东西第一时间开始鸣叫召唤自己的孩子赶紧过来。
那匹贪吃的马王也长嘶一声,前蹄抬起猛地向一匹冲过来的狼狠狠地踏下去,他非常的愤怒,可惜那头狼非常的狡猾,身子一扭从他的胯下就钻了过去,继续向马群里的小马发起进攻。
旺财穿着铁鞋子,是云烨用百炼精钢打造的,蹄子底下还有两枚尖锐的钢钉用来抓住地面,见到第一匹狼,他不像马王那样站起身子,而是狠狠地撞了过去,战场上的骑兵就是这么干的,旺财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学会了。
带着铁钉的鞋子踹在那匹狼的肚子上,转瞬间就把那匹狼的肚子生生的破开了,旺财的后蹄子踩在那匹狼的场子上,三两下就把肠子踩了一个稀烂。
旺财得意的跳了两下,又听到母马群里有哀鸣声,又匆匆的向母马群里奔去。
“强弩戒备,一旦旺财出现险情,就地射杀那些狼!”云烨放下望远镜冷冷的对家将门下令,见所有的强弩都已经到位,这才拿着望远镜继续观察旺财作战。
一匹小马被一头狼咬住了后腿,不断地哀鸣着挣扎,母马却被别的狼一次又一次的驱赶开来,进不到小马的身边。
旺财的鼻孔张的老大,又踢飞了一头狼之后,前蹄子死死地踩住那头咬着小马后腿的狼,这头狼的体型比别的狼大了不少,但是在旺财的铁鞋子之下却讨不了半点的好处,脑瓜顶上的皮毛被旺财脚上的钢钉生生的撕开,露出白生生的头盖骨,哀鸣一声从旺财的蹄子下挣脱出来,忘命的向草原的深处跑去。
头狼跑了,剩下的狼顿时呈鸟兽散,向四面八方逃遁而去……
旺财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昂着头在马群里巡梭,哪怕是马王都会亲昵地过来闻着他的嘴,马王长嘶一声,带着马群向别的地方缓缓离去,旺财回头看了一眼站在草丛中泪流满面的云烨,打个响鼻,也随着马群走了……
第四十六节生命的延续
云烨暴怒的赶走了所有人,自己一个躺在黄河岸边的干沙子上仰面朝天的流眼泪,他发现不管自己如何的挣扎到了最后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太阳落山了,星星慢慢的出来了,他非常的希望马群能够回来,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羊油和秋天新发出来的蒲公英,只要旺财回来,云烨不介意多拍拍他的马匹,天天拍都不是问题……
快到半夜了,云烨的心越来越凉,忍不住哀哀的哭泣了起来,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有一部分不见了,怎么活动都不得劲。
身子底下的沙子渐渐变凉了,最后变得非常的寒冷。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以及小苗从远处走过来,辛月抱着云烨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就像是在哄孩子,云烨哭的更加的伤悲,胡须上沾满了眼泪鼻涕。
“旺财走了!”云烨本来有好多的话想说,说出口的却只有这一句话,这句话似乎一下子就打开了他悲伤地闸门,两手无助的捶着沙子。
“旺财没走,他只是回家了,他守了您四十年,足够了,也该回家了,谁都要回家的,哪一个都不例外。”辛月哽咽着安慰自己的丈夫。
那日暮眼睛红红的,却欢笑着给云烨披上毯子之后说:“旺财是妾身见到的最聪明的马,腾格尔一定会非常的宠爱他,就像您一样的宠爱旺财,会给他最好的草场,最干净的水源。最平坦的大地供他奔驰,您看看天上的星星,旺财以后会变成最亮的一颗。”
云烨迷迷糊糊地抬头看一眼星星,又开始捶胸顿足,大吼着说:“腾格尔算什么,旺财是我的兄弟,凭什么要他宠爱,要宠爱也是我宠爱!‘
那日暮流着眼泪却笑着说:“马儿长了四条腿,他们天生就是要奔跑的,想要奔跑就不能套上缰绳。夫君您难道不愿意看到旺财幸福吗?”
云烨慢慢的停止了哭泣。一口郁闷之气长长的从胸膛里喘了出来,没有理会那日暮,瞅着帮自己暖手的铃铛说:“你养的兔子死了,你难过了半年。我那时候还笑话你。还拿别的兔子来偏你。是我不该啊,”
铃铛仰起苍白的脸颊笑着说:“您哄骗妾身的时候,是妾身最幸福的时光。妾身难过的时间没有那么长,只是想让您多骗骗妾身。后来难过的样子是假装的。”
小苗却没工夫安慰云烨,从旁边的沙子上点起来一堆火,抱着膝盖离别人远远地,显得很落寞,除了丈夫和孩子她一个亲人都没有,有一个师父还每天躲在棺材里不出来,现在整个人都变成白色的了,夫君说如果长出长牙,就要赶紧干掉。
一个家将匆匆的走过来禀报道:“公爷,旺财的精神很好,现在离我们只有不到三十里地,马群没有再赶他出来,只是依然不吃东西。”
说道吃东西云烨转头就看看自己采摘来的蒲公英,叹了口气,把锅子搭在火上,开始拿羊油慢慢的煎,煎好之后抽抽鼻子把青菜装到盘子里,端给辛月说:“我从师父那里掉出来以后,一个人走在山沟里,想要找到出路,可是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只好沿着小溪走,打死了一只野羊才有了点吃的。
这个地方有狼,你们白天大概也看到了,我太累了快要睡着的时候,就有狼过来咬我,被我一铲子把狼的嘴巴给豁开了,可是那些狼有好几只,为了活命,我只好和马群待在一起,因为有一匹马王非常的厉害,看毛色像是旺财的父亲,他们都是一样的枣红色,非常的神骏,很容易就把野狼踏成肉泥。
到了晚上我就去用羊油煎了野菜请马王吃,要是没有那只马群,我估计早就被狼吃掉了。”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吃着野菜,那日暮还把小苗硬给推过来,四个人一边吃一边听云烨讲古,这些事情夫君还是头一回跟她们说起来。
“第二天,我睁眼睛的时候,马群都走了,只给我留下了受伤的旺财,我跟旺财商量好了,一辈子不离不弃,我吃香的他就必定喝辣的,结果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活了一辈子,旺财最多活三天,孙先生给的补药,只能维持旺财三天的命,但是能让他变得年轻健壮,有力,但是,只有三天,三天过后,旺财耗光了精气神必死无疑。
可能是我活的时间太长了,旺财一直在努力的活着,希望能陪我一辈子,看样子说话不算数的人是我。
这里的山水明堂非常的好,旺财睡在这里也很好,等到旺财走了,就把这里封为禁地吧,我来的时候这里是洪荒,我希望我走的时候这里依旧是洪荒。”
辛月从脖子上将一个金链子解开,从怀里掏出那部手机拿给云烨,这东西辛月只要不在家,就一定是要挂在身上的。
云烨笑了一下,这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成了一个废物,想要听那里面动人的音乐,需要运气,轻轻地启动了手机,那个可笑的标志尽然还在,歌声没了,只有各种稀奇古怪的铃声,就这点东西,让那日暮,铃铛,小苗看得目瞪口呆。
只可惜时间太短促了,很快屏幕就暗了下来,再也没声音了。
辛月惋惜地说:“夫君离开白玉京太久了,这里的神仙气慢慢的散尽了,以前还有小人在里面跳舞,后来就只剩下歌声了,到了现在,歌声也没有了,只剩下这些好听的声音。再过几年,恐怕这些声音也就没有了。”
“夫君,白玉京是什么样子的?神仙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能和妾身说说么?妾身不会说出去的。”辛月忍了好长时间才鼓足了勇气问云烨。
“白玉京啊,和大唐没什么两样,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美好,唯一比大唐强的地方就是他们有非常厉害的武器,一颗炸弹就能炸死全长安的人,他们的飞机也非常的厉害,从长安到岭南,只需要一个多时辰就到了。
那个世界很脏,天是灰色的,很多的地上不长草,天上飘满了塑料袋子,你们不用急,过几十年这样的场景就会出现在大唐,你夫君这些年就在不断地把大唐改造成白玉京。
你看看,大唐的炸弹是不是越来越厉害?青雀的飞机是不是一次比一次飞得远?大唐的人是不是变得越来越世俗?等到大唐的商人开始用火油炸油饼的时候,差不多就成白玉京了。
那不是一个好地方,我不喜欢,我喜欢大唐,可是大唐终究又一天就会变成白玉京。
小武在建造的白玉京只是一个山洞,里面除了宝石用的多了些,没一点用处,她不知道她其实已经身在白玉京的雏形中了。”
辛月兴奋的朝四周看看,小声的说:“夫君,就是要把大唐变成白玉京,别人不知道白玉京是什么样子,可是您知道,这样一来咱们家就占了先机,永远立在不败之地,妾身到今天才知道夫君您的雄心壮志。”
不光是辛月觉得夫君高深莫测,那日暮铃铛,小苗也一致这么认为。
云烨瞅瞅家将说的那个方向小声的说:“这里万籁俱寂,最适合说鬼话,我说鬼话,你们就当鬼话听,不必觉得我高人一等。”
云烨说完这句话,四个老婆也就没了说话的心思,小苗铺开睡袋,每人一个,五个人钻进睡袋把脑袋露在外面,瞅着灿烂的星空久久的不能入眠。
睡梦中感觉脸上湿湿的,像是被别人用舌头给洗了一个脸,睁开眼睛就看到旺财的大脑袋凑在自己的眼前,见云烨醒过来了,欢快的踱着步子将另外几个睡袋踩得一塌糊涂。
云烨张嘴笑了,旺财到底还是来了,正要伸手去搂抱旺财,却发现旺财的身边还有一匹马,这匹马很小,而且它的腿上同样有一个可怕的伤口。
“这是你的后代吗?”云烨轻轻地问旺财,旺财拿嘴把那匹小马拱过来,然后又看了云烨一眼,欢快的叫了一嗓子,然后就慢慢的走进草丛里去了,这一次云烨非常的肯定,旺财不会再出现了。
这是一匹枣红色的小马,毛皮软软的,腿上的伤口很严重,伤口边的肌肉不自然的抖动着,很显然他非常的疼。
“既然你家大人把你托付给我,那就和我回长安吧,现在我可以很负责人的告诉你,你不用再和旺财一样吃尽苦头才能吃香的喝辣的,你现在就能享尽人间富贵,这是我给你的承诺,也是给旺财的承诺,既然旺财喜欢当野马,自然就不能用名字,否则会被别的马笑话,所以,旺财这个名字就归你了,好不好啊?旺财!”
云烨蹲下身子,从自己的身上扯下一些布条子,小心的把孙思邈研制的白药给它上好,最后拿布条子包裹起来。
那匹小马最后卧在云烨的身边,任由老泪纵横的马夫帮着它梳理凌乱的毛发,顺便还要清理一下毛发里的寄生虫。
“公爷,旺财变年轻了!”不知道原因的马夫双手颤抖的厉害。轻轻地那指头抚摸着旺财鼻头上的那一块白斑,这是旺财才有的特征……
第四十七节排毒
云烨在山谷里疯狂的搜寻了一个月,当地一场冬雪落下来的时候,不得不绝望的结束自己的疯狂行为,导致云烨疯狂的原因只有一个——旺财不见了……
马群也从家将的视线里消失了一天,等到马群重新出现的时候,独独没有旺财……
传说中当野马感到自己就要死去的时候,就会去一个神秘的地方,这个地方只有野马群自己才知道,人就是另外一个族群了,所以不可能到达那个神秘的地方……
这是那日暮说的,她说的道理总是来自一些神奇的传说,云烨只听说过大象为了保护自己的牙齿才会这么干,想不到野马也能自己埋葬自己?
可是山谷是一个封闭的世界,并不算大,一个有上百匹野马的马群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目标,但是久经战阵的云府家将竟然跟丢了一个如此明显的目标,按照家将自己说的话,他站在小山包上,从山包的左面看到了马群,于是他就预判马群会绕过山包出现在他的右面,可是当他调整好观察位置,却迟迟的不见马群从右边出现。耐心的等了一柱香的时间,依然不见踪影,于是就从右面呈半圆形向左面搜索,可是无论如何也找到马群在那里。他甚至没有发现地上有马蹄印子和马的粪便。
他是云家忠心耿耿的老人,一向以胆大心细著称,绝对不会撒谎蒙骗自己,这一点云烨可以非常的肯定。
云烨亲自带着人搜寻了那个小山包,没有发现有任何的不妥,马蹄就在一片小小的乱石滩上消失的无影无踪。
月圆之夜湖泊里的水柱再一次开始喷涌,被月光照耀的白惨惨的。就像一股水银柱一般,水柱这一次喷涌的比以往哪一次都要猛烈,云烨瞅着十几丈高,水桶般粗细的水柱从湖中心那个小小的岛屿上喷起来,心头动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不过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出现神迹一般的巧合的概率太低了。
马夫牵着小旺财走了过来,他又被踢了一脚,不过心情却非常的激动,他最希望的就是小旺财能踢掉他不多的几颗牙,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旺财真的重生了,就因为当年被旺财踢掉了大门牙,自己才能在云家吃了一辈子的安生饭,他是一个感恩的人。
小马依旧喜欢跟着云烨,湿漉漉的大眼睛很快就博得了辛月和那日暮铃铛以及小苗的欢心。在她们看来,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云烨骑马离去的时候,他站在那个缺口上回头望了一眼这片山谷,笑的非常的诡异。
那个笑容辛月永远都忘不掉,不过她不想问,这或许是夫君最后的一点秘密,一个像夫君这样的人,窥破一点天机她丝毫都不感到奇怪。
雪后初晴。陇右的天气干冷干冷的,云烨不理会辛月恳求。依然骑着一匹战马,嘴里喷吐着白雾,大声的唱着奇怪的歌谣。
“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
唱什么曲子倒不重要,重要的是云烨竟然会唱的声嘶力竭,一口气上不来。差点从马上栽下来,这就不对了。
云烨到底被小苗给擒拿到了马车上,被辛月拿皮裘裹得严严实实的,云烨想要挣扎一下,被辛月说了为我们几个想想。就打消了继续骑马的心思。
可能是这些天折腾的太厉害,云烨不可避免的开始发烧,先是低烧,紧接着就是高烧,清醒的时候云烨还笑着对辛月说这是身体在排毒,杀菌,是个好事情,结果好事情好的过头了,勉强走到秦州,云烨就不得不在麦积山接受一个不知名的老和尚的治疗。
先是放到温泉里面煮,然后找了七八床六七斤重的棉被捂,然后又给灌了好几碗据说是清理肠胃的药,根据老和尚的说法,云烨是心火太盛,需要先排毒,这一下子,排毒排的云烨连说胡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辛月怒火高涨,小苗已经拿了刀子准备先把麦积山的和尚杀光再说。那个老和尚却不紧不慢的劝说小苗,等云烨治不好死掉之后再杀光和尚也不迟。
辛月许下了一万枚金币的佛愿,老和尚也笑呵呵的答应万一楚国公不幸死在麦积山,他们麦积山的和尚就替楚公陪葬,只是人家不要一万枚金币,而是要楚国公府答应他们一件事,那就是成为佛门的护法珈蓝。
云烨清醒的时候听到辛月这么说,艰难的摇摇头就睡了过去。六神无主的辛月,只能等待云寿的到来,这个时候,该是云寿拿主意的时候了。
云寿,云欢从长安日夜不停地跑了过来,同时过来的还有李承乾的特使和御医,孙先生进了秦岭,一时半会找不到。
等到云寿,云欢急匆匆的进了禅房,看见父亲正靠在床上在母亲的侍候下喝粥,脸色苍白,但是精神尚好,嘴里还在不停地嘀咕着亏了,亏了的话。
云烨见儿子进来了,笑着招招手,要他们过来,云寿和云欢却扑倒在父亲的床跟前嚎啕大哭,噩耗传到长安的时候,云家的天顿时就塌了,不但云家恐慌,李承乾也大吃一惊,立刻就派遣特使和御医跟着云家兄弟千里狂奔。李泰太胖了,骑不了马,坐着马车往秦州飞奔,估计到后日清晨就会来到麦积山。
“哭什么,死不了啊,我倒是想死呢,那个老和尚骗了咱家不少的钱粮,发个烧而已,你母亲竟然花了一万枚金币,亏啊!”
“不亏,爹爹,不亏啊,只要您身子安好,就算是把云家卖掉都不成问题,一万枚金币小事情,孩儿只求您能长命百岁。”
“呸!少说晦气话,你爹爹认识的人里面活过百岁的就不止一个,你这是咒我早死呢?”云烨笑骂云寿,这孩子从小就不会说恭维人的话,也不知道性子像谁。
病情好一些了,云烨就去檀印老和尚的骨塔去祭拜了一下,这位担任过少林寺主持的高僧,早在六年前就已经坐化在麦积山,他似乎对这座山崖非常的有感情。
所谓的叶落归根,檀印把自己的归宿选在了麦积山,在搭满脚手架的麦积崖山上,有一尊佛像就是按照檀印的模样雕刻的,骑着一只黑虎,非常的有气势。
想想都滑稽,自己的朋友,成神的成神,成圣的成圣,转生的转生,好像就没有一个在死了之后下地狱的。
无舌青面獠牙的出现了,整个人瘦成了骷髅,面色呈青灰色,和圆古隆冬的李泰站在一起非常的有喜感。
原本阴沉着脸的李泰见到云烨正在努力的练习走路,顿时就哈哈大笑起来,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指着云烨说:“就知道你是装病。”
“没装,真的差点死掉,不是病死,而是差点被麦积山的老和尚给治死。”
“你就算了吧,苦竹大师乃是得道的高僧,一身医术不下于孙道长,只是早年间一直行脚江南,所以你没有听过他的名字而已,在江南,苦竹大师也是鼎鼎大名的万家生佛。”
李泰见云烨没事,马上就把目光转向了跟在云烨身后的旺财,大叫到:“你是怎么把它弄年轻的?这法子也在我身上试试,早就不想要这一身的肥肉了。”
云烨没好气的瞪了李泰一眼,这家伙说恭维话的能力直逼自己当年。
这一出门又是四个月,云烨没心思理睬朝政,也不想过问,云寿昨天说李象打着拜祭母亲的借口,如今居留在长安久久的不回封地,发誓要守孝三年,这个借口让李承乾一点拒绝的余地都没有,当年李佑之所以能够避祸,就是因为孝道,为太祖皇帝守孝三年,获得了满朝文武的交口称赞。
云烨知道李象现在的心思不在母亲身上,他在赌自己的父亲活不过三年!
李家的人就这样,只要关系到皇位,总是红眉毛绿眼睛的,不管做出什么过份的事情都不为过,李承乾从自己身上吸取了教训,绝对不会立一个年长的太子,那样的话,自己很有可能就要把李象扶上马送一程,李承乾为了皇位,整整的守候了四十年,岂能轻易地拱手让与他人,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儿子。
这就是一个怪圈,云烨以前认为亲情或许能撼动这种畸形的情感,后来他发现,自己实在是太一厢情愿了。**有时候会超越理智,扼杀掉一人最后的人性,会做出超乎自己能力的残酷事情来,云烨从来没有问过李承乾和是不是有干掉自己父亲的想法,之所以不问,就是因为云烨担心李承乾的回答是肯定的。
想要多活几年,就要远离皇权的争端,这种争斗会波及到每一个站在皇帝周围的人,不会有任何的幸免,李承乾虽然和自己是好友,但是他没有李二无畏的勇气,也没有李二宽阔的胸怀,扶上马送一程这种话能和李二说,打死云烨也不会跑去跟李承乾说这话,万一说出来,他担心俩个人连朋友都没得做。
第四十八节程咬金的爱情
独孤谋快马赶到了秦州,他和云烨的关系还没有好到不辞千里探病的程度,所以他的到来必然是带着功利目的来的。
李泰笑呵呵的坐在大厅里,没有打算离去的意思,这不是他不知道避讳,是云烨让他留在这里看好戏的,魏王爷有资格知道两个奸臣之间的谈话。
独孤谋不是一般的臣子,眼见自己没有办法和云烨单独谈话,就长叹一声道:”陛下的身子骨日渐衰弱,而帝国的国势却如日中天,国土之大旷古绝今,青塘日出的时候东海还是星斗漫天,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所以老夫来到秦州,就想讨云兄一句话。”
云烨摆摆手断然拒绝道:“废立之事岂是臣子可以谈论的,即使要谈,也是在万民宫,而非私下里密会,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陛下准备禅位,那也是陛下的事情,我们等着万民宫的旨意就好,何必加入到这片洪流里面,不但不值,还显得非常下作。”
李泰也乐呵呵的说:“是啊,独孤你也一世豪杰,为何对废立之事如此的关心?按道理,我这个李家子孙才应该是最紧张的一个啊。”
独孤谋闭上眼睛长叹一声道:“如此说来衡山王半点登基的机会都没有啊,也罢,是老夫多管闲事了,长孙冲也是这么回答的,他也说从万民宫传出来的旨意才算数,旨意上写的是谁就是谁,长孙家早年参与夺嫡吃力不讨好,现在不打算侧身其间了。”
云烨去掉腿上搭着的毯子,走到独孤谋的身边认真的说:“忘掉谁是太子的事情吧!我们以后都要学会忘记谁是太子,不单我们要忘记,云寿他们也要学会忘记。无数的事实证明,没有臣子参与的夺嫡,不管是谁都掀不起大风浪。
谁做皇帝与我们何干?独孤,我们已经位极人臣,换一个新皇帝出来难道还能封王不成?除非这个人怀着取而代之的心思,否则参与夺嫡对我们只有坏处没有丝毫的好处。”
独孤谋没想到云烨把话当着李泰的面说的如此的尖锐。面色有些尴尬,确实这个道理,自己和云烨,长孙冲确实都已经把官职做到了极限,位列三公不说,成为国公就已经是个人荣耀的顶点了,想要再进一步,只有取而代之。
既然云烨,长孙冲都不愿意理会李象。独孤谋知道自己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左右任何事情。喝了一杯清茶,就匆匆告辞,现在有了最直接的答案,独孤家做事的方向也需要重新调整。
“他是不是一个傻子?这个时候竟然敢当着我的面说谁当下一任皇帝?以为我是死人吗?”利泰有些不满。
“他和我们正常人不一样,寿儿。欢儿是我生的,徽儿是你生的,长孙璐是长孙冲生的,这里面有清晰地脉络可以追寻。可是独孤复却是他堂弟生的,你说他是不是傻子?”
云烨诡异的冲着李泰笑了一下。
李泰的怒火顿时一扫而空。抓着云烨的胳膊问:“这么说独孤谋生不了儿子?可是安康确实生了独孤复啊。那是我外甥!”
“没错,安康生的,是你外甥没错……”
在大唐能有机会嚼舌根子对云烨来说是最大的享受,尤其是这么高级的舌根子,别人根本就嚼不来,自从周兴把这个大秘密说出来之后。云烨早就想到处宣扬了,只是嚼舌根子这种事情和楚国公这个名头以及自己德高望重的年纪有冲突,只好憋在心里,跟谁都没说。
不过李泰不算,这家伙就不算是外人。尤其是强烈的好奇心让他对这些隐秘充满了想知道的**,最后在他八面漏风的魏王府里,云烨坚信这件事情很快就会传遍长安。
李泰只传谣言,这是他的一种恶趣味,但是他从不信谣言,越是高级的谣言他就越喜欢,哪怕这个谣言是关于自己妹子的。
“这么说独孤谋很快就没功夫参与皇家的事情了?”
“当然没有,先把自己不是太监的身份洗清再说,当然,传谣言不太好,如果我们回长安邀请他去几次青楼就算是赔罪了!”
“能不能传的再恶劣一点?”
“事实比你想的还要恶劣!”
“那就是说可以随便编排?”
“夸张,引申,修饰,这些手段你懂吧?你怎么传谣言我不管,但是别告诉其他人是我告诉你的就成,云家现在是文华宝坻,丢不起人。”
李泰直着眼睛嘿嘿的淫笑,不知道他脑子里想些什么,安康是他妹妹,估计联想不到她头上去,总之这一次独孤谋想要过轻松日子,不太容易。
大病一场刚好,经不起折腾啊,陪着李泰在麦积山上爬了两层就累得气喘吁吁,云寿看不下去了,要把云烨背下去,至于对同样喘成风箱的李泰视而不见。
还没有走到牛儿堂,所以只能看到不多的风景,云烨原来打算从散花台丢一些纸条下来的,现在看样子玩不成了,只好意兴阑珊的往回走。
年纪老的时候保持一颗童心很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好多人越老越混蛋的原因,高雅一些的童心让人觉得和蔼可亲,低俗些的就让人觉得面目可憎,至于老程现在玩的童心就非常的恶劣,程夫人去世以后,程处默就彻底的完蛋了,因为他老子玩的非常开心,一度要给他找一个十六岁的后妈,如果只是弄回来当歌姬养,这就没有问题,还会被认为是风雅之事,自从当年云烨笑话张亮一树梨花压海棠之后,这句话就迅速的被大唐人引用开来。
老程坚持认为自己应该续弦,马上就要六十岁的程处默宁死不同意,于是一意孤行的老程就打算把程处默驱逐出去,让他另立门户,还满世界说自己的爵位不留给程处默。
爵位其实就是一个笑话,程处默自己现在就是侯爵,再过几年熬资历也能熬成公爵,这个爵位可是程处默自己一刀一枪的打出来的,丝毫不比卢国公这个虚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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