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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孑与)-第3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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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城上的装备支撑不到战争结束的,更何况,大食人不但有前军,还有后队,后队的人数更多。
云烨敢接自己跌不太阳穴在扑扑的跳动,紧攥着的拳头慢慢松开了,对田元义说:”军中所有辅兵开始着甲,准备作战,从现在起,暂停火药武器的发射,改为常规武器“田元义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抱了一下拳头就匆匆的离开帅帐,去后营盯着那些匠人加紧的制造火药弩箭,火药其实还有一些,大部分都是以原料的形态储存在驼城上,现在必须加紧赶制。
狭长的山谷就像是一锅烧开的水沸腾不休。将士的咆哮声,弩箭的争鸣声,战马的嘶鸣声,火药弹的爆炸声,烈火燃冇烧的声音汇集成一股沸腾的巨音,让人血脉贲张。
优雅的优素福已经没有半点优雅的样子。肥胖的的身躯跨在一匹巨大的顿河马上,声嘶力竭的指挥着大食骑兵向程处默的防线发起又一波攻击。
他现在已经能够看到驼城上的热气球了,这就说明驼城就在自己五里之内,一把扯过自己的侍卫长小声的说:“拉辛,你必须爬上右面的山峰,从上面垂下一条绳子来,这是我们最后的退路,急着,地点一定要选择的隐蔽。不能让别人看见,真主在上,他会保佑你的。”
彪悍的拉辛亲吻一下优素福套在马镫上的脚尖,就带着二十几个心腹护卫去为自己的主子找逃生之路去了。
眼看着拉辛走了,优素福给自己的脸上蒙上厚厚的一层麻布,策动胯下的巨马,抽冇出自己的弯刀,向战火最激烈的地方指去。立刻就有一队骆驼骑兵呐喊着投入了战团。
不管程处默的弩箭有多么的密集,总有一些拿着圆盾的大食人可以穿过铁丝网来到军阵前面。这些大食冇人悍勇之极,冲进军阵就会抛掉圆盾,双手持刀在军阵中砍杀,他们的身手非常的灵活,在短距离里都能避开弩箭的攒射,眼看着这些家伙在军阵里左冲右突。陈数艰难的对付着面前的两个大食勇士险象环生,一支短矛飞了过来,钉进了一个大食人的腰肋处,尖锐的矛尖带着大蓬的鲜血从他的腹部钻了出来,陈数趁机挥刀砍下另一个正在嘶喊的大食人的头颅。气息未定。就听见身后传来了呜呜的牛角号声。
不知道郭平能不能挡住后面的大食人,只要牛角号响起,就说明敌人的援军到了。正在踌躇着要不要派人去支援,却听见远远地后阵部位传来震耳欲聋的欢呼声,陈数焦急的抬头望向本阵的热气球,却看见代表自家援军的旗子正在拼命地晃动。
援军?哪来的援军,不会是敌人伪装的吧?大帅那里就剩下一万五千骑兵了,驼城要是没有骑兵护卫就会寸步难行,哪里能分得出人手支援我们。”估计是大帅的好友过来帮我们了,陈数,别发楞,他娘的被流矢射死才是真正的冤枉!弟兄们加把劲,我们就要赢了!”
程处默如同惊雷般的声音在陈数的耳边响起,陈数也忍不住大声的呼喝起来:“弟兄们加把劲,老冇子们就要赢了。”
一传十,十传百,短短时间自己就要胜利的消息立刻就传遍了战场,这个时候,最勇敢的反而是仆从军,此时不捞取军功更待何时,他们没有弩箭,在将手里的箭全部用骑弓射冇出去之后,拔起插在沙土里的长刀就迎着在铁丝网区下马步战的大食人……
郭平有点迷糊,自己已经做好了接受敌军冲击的准备了。没想到从山坳里猛地杀出来两支队伍,人不算多,每支也就五千人的样子,却非常的凶悍,一支队伍盔明甲亮的头上插着鲜艳的鸡毛,每个人都披着白色的披风,宛如神仙下凡。
另一支军队简直就是一个大杂烩,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盔甲都有吗,还有几个光膀子作战的,手里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从重锤到弯刀无所不包,嗷嗷叫着和大食人酣战。
在确定这两支队伍确实在帮助自己之后,郭平立刻下令给副将,命他带着五千精锐出阵加入战团,专门攻击这支大食人军队的腰腹。
优素福等了很久没有看到对面的唐军有任何骚冇乱,他们的后阵好像也没有战事发生,倒是在远处的戈壁上尘土飞扬,明眼一看就知道,距离自己最少有三十里地。
再回头看看越发靠近的驼城,闭上眼睛哀叹一声,清楚的知道山谷里的军队这一次算是在劫难逃了,唐人的那些铁丝网和尖刺,完全让大食人引以为傲的骑兵变得没有了用武之地,那些骑在高大的阿拉伯战马上挥舞着弯刀所向披靡的骑兵,如今只能迈着罗圈腿在铁丝网里艰难的行走,即使是圣堂里的武士,在越过那些障碍之后,也会被唐人的大潮淹没掉,最精锐的武士也不过能在这片大海上泛起一丝涟漪。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哈里发鹰隼般冷酷的眼神,自己的大帝,自己的万王之王,还沉浸在默罕默德时期战无不胜的美梦里,以为只要派出自己的东方总督就能将整个东方收入囊中。
学问虽远在中冇国吾亦当求之,这是默罕默德说的话啊,一个以智慧闻名的种族,不发动全部的力量,怎么可能击败这个聪慧的庞然大物。
自己这一次来到远东作战,其实是作为报复的力量来到这里来的,富饶的大食海域,正在被唐国的战舰肆意的烧杀抢夺,精悍的大食骑兵只能站在海岸线上愤怒的叫骂,这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哈里发以为大食的骑兵是无敌的,不管他们和波斯人,还是以色列人,罗马人,鞑靼人作战永远是胜利者,现在和唐人作战之后,优素福才发现,他们早就改变了作战的方式。
这一回和自己作战的是唐国的西方总督云烨,自己的人数占优,却没有取得战场上的优势,自己的布置没有任何差错,前军和后队拉开的空隙本来就是陷阱,将自己的军队全部安置在这个大峡谷里,也是为了方便坚守,只要自己的前军顶住驼城的进攻,自己和后军就能将钻到口袋里冇的这几万人完全消灭。
优素福苦笑一声,抓兔子的笼子里现在钻进来了一头雄狮,苦心布置的火海都能在唐人恐怖的武器下迅速的熄灭,自己输得无话可说。
“这场战争的失败不是我的过错!”优素福大叫一声,就从高大的顿河马上掉了下来,七八个穿着锦衣的小丑连忙把自己的身子垫在地上,好让尊贵的老爷掉在自己身上,避免受伤。
矫健的拉辛从山崖上跳了下来,挥舞着弯刀将这些忠心耿耿的小丑全部砍死,然后就和其余的两个护卫,将绳子牢牢地拴在优素福的身上,由山崖上的武士小心翼翼的将已经昏迷的老爷吊上悬崖,这是自己这群人唯一的活路。
冲到程处默阵前的大食人终于全军覆没了,后面那些面带悲容的大食人想要上去继续作战,领队的将军却接受不到总督的命令,惊惶失措的将军找遍了山谷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总督大人,只看到总督大人的那匹巨马,还有七八个已经死亡的小丑。
这个打击是致命的,将军们纷纷的在交头接耳,以至于激烈的战争忽然出现了一小段时间的停顿,一位年高德劭老将接过了指挥权,当他准备以最强悍的阵容做最后一击的时候,自己的前军突然发生了骚冇乱,无数的大食人从抵抗驼城的前线死命的往回跑,绕过发号施令的将军,直接就凶猛的扑向了唐人的军阵。
难道说这里的唐人要比驼城更好对付一些?那些闪着寒光的尖刺到处都是,那些挂满尸体和死马的铁丝网难道更加的容易突破?
老将军横过手里的弯刀,痛快的让刀锋从自己的咽喉上拖过去,他知道,大食人彻底的完蛋了,一支失控的军队只能任由敌人屠冇杀,除非安拉能伸出他怜悯的手。
第六十五节朋友
小苗觉得全身充满了力量,自己的夫君就在城头看着自己,一军的统帅即使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存在,小苗非常的肯定,那日暮姐姐说夫君有时候像孩子一样喜怒无常,这一定是那日暮姐姐在调笑自己,夫君永远是那样的威严和睿智。
这一枪应该捅在这个该死的大食人的那个部位?如果是以前小苗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将尖锐的枪尖捅进敌人的眼睛,只有这样才能让别的敌人感到恐惧,师父以前就是这样教自己的,恐惧到了极限,敌人就会崩溃的,现在夫君就在上面看着自己,女人不能太残忍,为了给丈夫留下一个好印象,小苗选择将枪尖划过敌人的脖颈,割断他的咽喉就好。
所以她经过的地方就会有无数的血泉高高的喷涌起来,这和她的愿望相悖,无数的血泉在阳光下喷涌要比扎死地人更加的恐怖。
五千骑兵绕着驼城,不断地清理着那些漏网之鱼,确保在驼城前进的路上没有一个站着的敌人,这本来就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
小苗干的非常卖力,她觉得自己今天简直就是无敌的,甚至还有心情回头看看城头,夫君不在,这让她有点伤心,但是那日暮姐姐带着伊利斯姐妹在角楼上挥舞着手帮自己呐喊助威,还是让她感受到了无穷的力量。
弩箭嗖嗖的从她的头顶飞过,她很想杀到最前面,却被莫阿斯死死地拉住马缰绳拖了回来,自己这群人是在收拾漏网之鱼,不负责攻击,军令之下不容违背。
无舌跺着脚指着英勇杀敌的小苗对刘方说:“你这老狗,看看你出的主意,这分明就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女将军,可以彪炳史册的,被你胡言乱语一通,就成了人家的小妾,她自己还不自知,反而心甘情愿,小苗的身手不管是做游侠,还是做将军都够格,你们生生的毁了她。”
刘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我们都是被黄土埋到脖子上的人了,你怎么还是想不开,怎么过一辈子最开心?还不事事符合自己的心愿最开心,如果云烨没有老婆,你觉得小苗能嫁给云烨当正房妻子吗?”
无舌摇摇头说:“不行的,小苗当不了正房大妇!管家这方面她远远比不上辛月。”
“这不就完了,当大老婆她不合适,不当小妾当什么?你看看云家,小妾有小妾的样子吗?云家的小妾过的恐怕比别人家的大妇都要自在,这一点你承认不?”
无舌难过的点点头,在斗嘴这方面他就是再活八十年也比不上刘方。
杜如晦看着远处踌躇不前的大食骑兵,忽然开口道:“云侯,现在到了拿火药弩箭轰击的时候了,老夫断定,这些大食人的斗志已经磨损的差不多了,只要一轮猛烈地轰击就能夺其魂魄,丧其胆量,此战可以一鼓而下矣。”
房谋冇杜断不是吹出来的,都是经历了长久的现实环境检验过的,云烨自然会从善如流,冲着远处的刘正武挥挥手里的红旗子。正在忙碌的刘正武顿时就紧张起来嘶声吼道:“全体换火药弩,标高三,引绳寸二,三发,急速射!”
驼城上的弩手立刻就来了精神,射惯了火药弩箭或者火油弩箭,现在射了好一阵子的普通弩箭,早就感到乏味至极,现在终于到了狂攻的时候了,一个个精神抖擞的将八牛弩的仰角调到最高,固定好弩床之后,就从旁边的箱子里小心的取出火药弩,安放在弩床上,手里的火媒子就凑在引绳边上,见将军挥动了小旗迅速的点燃引绳,然后一锤子就将机括砸了下去。
看都不看已经飞走的弩箭,又迅速地往弩床上添加火药弩,这样的动作重复了三次之后,才抬头看自己射冇出去的弩箭。
后俩发还在空中飞翔,第一发已经落地,在人群里爆出黑红色的火焰,整个爆炸点旋即就被浓烟和灰尘遮挡的严严实实,黑烟夹带着灰尘扶摇直上,密集的爆炸声最终汇集成三声连续的爆响,在山谷回音的帮助下比九天上的炸雷还要响。
首先受不了的就是大食人的战马,如果说开始的时候这些训练有素的战马在耳朵被堵塞之后还能勉强作战,现在就不成了,火药弹爆炸后产生的震波不但作用在心脏上,更作用在战马最敏感的那根神经上。
没有受到火药弹波及的阿拉伯骏马又蹦又跳的掉过头就疯狂的向来路跑去,不论马上的骑士如何驾驭也不能让它们安静下来。
混乱由此产生,向前涌进的大食骑兵被掉头向后奔跑的疯马裹挟着也不断地向后退,恐惧在战马间蔓延,当骑着骆驼的战驼兵也被疯狂的骆驼带着向后奔跑的时候,前军的指挥官果断的掉头就跑,没有人能控制得住已经发疯的骆驼。
驼城不急不缓的前进着,小苗率领的骑兵护卫着那些已经装备了铠甲的辅兵清理战场,敌军已经崩溃,现在驼城只需要将最后的五里地走完就是了。
程处默也在进攻,也在往里面压缩,他明显的感觉到大食人的作战意志已经崩溃了,开始有条不紊的组织骑兵有序的开始冲击,他和陈数各自带着五千骑兵交替着前进,铁丝网组成的鹿角丫杈也缓缓地前进,左面的山坡上的燃冇烧着熊熊的大火,半人高的枯草被唐军有目的的用火油弩点着,这就算是断绝了他们最后逃遁的可能。
程处默在准备更换手中的手弩的时候,他猛一抬头,就看见驼城高大的身影从尘土里缓缓露了出来。
“停止前进,列阵,布障碍!”随着程处默的吼声响起,各处校尉也开始收拢自己的部下,后面的仆从军就把一列列缠满铁刺的鹿角丫杈密密的堆积在山谷的正面,当最后一列铁丝网被完全竖起来之后,程处默终于松了一口气,大局已定!
“风!大风!风!大风!”程处默的身边的将士忘情的怒胤,这是逼迫敌军最后投降的手段、这个时候用不着舌人,大食人也知道自己将会面临着什么样的选择。
几乎在同一时间,驼城上的弩箭和程处默军阵里的弩箭几乎在同一时间停了下来,大食人的队伍也悄无声息,那些发疯的战马和战驼也渐渐安静了下来,只有山坡上的大火在呼呼的燃冇烧,黑色的灰烬,被气流带起,落在这个峡谷里。
“陈数,带着你的本部人马去帮着郭平,这里用不着这么多的兵力了。”程处默吐出飘进嘴里的草灰,笑着向陈数下达了自己的命令。
陈数呵呵一笑,调转马头向自己部下招招手,就呼啸而去,一群被彻底打垮的敌人确实用不着自己再操心。
“他们为什么还不投降?傻站着干什么?“无舌烦躁的问刘方。”都是当兵的,这时候心里还是有点不甘心,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再挣扎一下。“刘方的战争经验太多了,随口就给无舌说出来这些人不投降的道理。”那怎么办?这样侣着不是个事情,你看看,后军还在和人家交战。“无舌指指远处的烟尘,那里的厮杀声甚至隐隐的随风飘过来。”会投降的,一定会的!“刘方狞笑着指着驼城上已经准备发射的冇弩箭对无舌解释。
果然,刘方的话音刚落,十几支弩箭就再一次发射,这一次距离狠近,弩箭强大的力道在密集的人群里生生的犁出一小片空白,每支弩箭上面都贯穿了不止一个大食人。”风,大风!大风!“唐军军阵再一次发出山崩海啸般的呼喝!
一个大食勋贵,无奈的闭上眼睛,抛下手中被攥出汗水的弯刀,随着当啷的一声响,大食人终于开始缴械了,一排排的走出来解除了自己的武装,然后就走到另外一边呆滞的坐到地上,战俘从来就没有什么好命运,这一点他们知道的非常清楚。
在大食,战俘只能成为奴冇隶!
这里的战争刚刚结束,郭平的战争也迅速的结束了,范弘一的骑兵大队从侧面袭击了大食人的后军,彻底的打消了大食人想要救捩自己前军的想法,在付出可怕的代价之后沿着山脚迅速的撤离了战场。这是一场有组织的撤退,郭平看到了代表优素福身冇份的三角旗,上面的日月依然显得高贵无比。
打扫战场是范弘一和田元义的活,此时的云烨在小苗和刘进宝的陪同下,正跪坐在茫茫的戈壁上仔细的烧烤一只肥羊,周围静悄悄的,驼城远在十里以外,旁边堆着七八个酒坛子,上面的数字很统一,都是五十。
他在等候自己的朋友,自从成为了大将军,朋友们也成为一方霸主之后,信任这东西就变成了奢侈品,需要仔细的培养才能生根发芽。
远远地来了俩骑,一个从南边过来,一个从北面过来,边走边四处张望,谨慎的就像两只惊弓的鸟。
熙童摸摸光头想要说话,云烨抢先发话道:“闭上你的嘴,除了兄弟情义之外,你要是敢说半个字,我就立刻命人清剿了你的土匪窝,你不会以为我找不到你的老窝吧?”想必熙童的谨慎寒辙就显得很轻松,自己走到酒坛子堆上,仔细的检查过上面的数字之后点点头对正在烤羊的云烨说:“难得啊,难得你喝酒不耍赖,不坑人。”
第六十六节志向不同
熙童指着云烨的身后慢腾腾的说:“那个死胖子也来了,他就是一只专门吃死尸的秃鹫。他要是不来,你们两个在这片地方跟本就立不住脚跟,怎么来的还要怎么回去。“云烨用刀子将上面那层已经烤熟的羊削了下来装在盘子里递给满身都是血污的熙童。
熙童放下烤肉,拎过来一个酒坛子,撕开上面的封蜡猛猛的喝了一口之后抱着酒坛子人有些萎靡,寒辙也抱着一个酒坛子失去了说话的兴致。
云烨把烤肉的活交给了刘进宝,盘着腿在毡子上坐好,对俩个如同被寒霜打了的兄弟说:“见识大食人的凶悍了?听郭平说你们算得上死伤惨重啊,怎么样?想当国王的心稍减了没有?”
寒辙扭头看着走近的何邵,指着他问云烨:“有了这个死胖子难道说你就能扭转我们的颓势?优素福在你这里惨败,这样的惨败我就不信他能淡定下来,接下来一定会向我们开战,你走了,倒霉的还是我们,我们以后的日子难熬了!我婆娘把你们请过来帮我,兄弟自然是感激不尽,情义归情义,国事归国事,这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北庭都护府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战略目标,自然就要回国,这一点不容置疑,你们在这片土地上肆虐了一年多,也捞的差不多了吧?够了就收手,一个回藏南当神棍,一个回河北当土豪,都是不错的选择,为何一定要来到这里当什么国王,这是给子孙招祸啊。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自己当国王的想法的?寒辙,我知道你干这些事情就是吃饱了撑的,熙童。让你婆娘消停一下啊,你不是只有她一个婆娘,你后面还有二十几个婆娘呢,小铁现在还躺在驼城上昏迷不醒呢,你疼老婆,难道说就不疼儿子?”
熙童皱皱眉头正要说话。远远地就传来何邵公鸭一样的声音:“熙童兄,寒辙兄,万万不可离开这片风水宝地,其中缘由且听小弟一一道来。
小弟盘恒在西域已经一年有余,对这里的风物人情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西域之地乃是富庶之地,物产很丰富,不管是麦子,还是棉花。或者是山里的玉石,铁矿,铜矿,都不是咱们中原能比拟的,两位只要能在这里站稳脚跟,小弟就能打通从这里到中原的商道。
你们负责在外面抢劫,小弟负责向中原贩售,再时不时的借用一下云烨的威风禁止西域的商贩进入中原。哈哈,你们想想。我们会发多大一笔财啊!“重新肥起来的何邵喘着粗气艰难的坐到毡子上,今天走了十里路,确实要命。
云烨看着正在那手抓羊肉吃的何邵,只想一巴掌抽死他,自己正在劝说他们两人离开,这个混蛋什么都没有听清。以为三个人正在商量发财大计,所以废话张嘴就来。
寒辙笑道:”正有此冇意,何兄果然是商贾中的大人物,随便说说就立刻为我等兄弟找到了一条发财大计,小弟求之不得。想必熙童兄也没有什么意见吧?“熙童大笑道:”正该如此,我等兄弟纵横西疆,各个都是英雄好汉,只要我们联起手来,定能大大的发财,何兄放心,抢劫杀人之事就交给为兄来做,只要你能把货物运到长安贩卖就成,却不知云侯意下如何?“何邵拍着肚皮非常的开心,云烨说了很久都没有让这两个桀骛不驯的人物答应合作,自己不过三言两语就成功的达成协议,剩下的就是股份分配这样的小事情,这个世界果然是利益动人心啊。
云烨的脸色黑的就像锅底一样,眼看着他们三个人喜气洋洋的拿着酒坛子碰来碰去的喝酒,自己此时却愁肠百结,这三个人现在都疯了……
事情脱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围就不去控制,熙童,寒辙都不愿意离开,他们不知道西域马上就会成为战国时代,只要十六王到了西域,还想发财,能保住命再说吧。
仰面朝天的躺在毡子上,难得今天是个好日子,天上没有云彩也没有沙子,小苗把夫君的脑袋搁在自己的腿上,两个人都不愿意搭理那边正在喝酒的三个人。
明白人说糊涂话啊,何邵不一定不知道自己的心思,但是他故意装疯卖傻的想要和熙童,寒辙取得联系,其中有没有自己参加并不重要,自己摆明了是要回长安的,新来的北庭都护何邵有一万种办法可以让他混进这个发财的小群体里。
原本就没想能说服他们两个,云烨不过是想做最后的努力,何邵的到来彻底地让这个努力成了泡影,也罢,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不说那些恼人的事实,四个人之间的气氛就变得非常好,杯筹交错之间太阳已经西下,瞅着天边的红霞,云烨在熙童,寒辙,以及何邵的肩膀轻轻地按了一下,指着营寨的方向说:”明天我就要走了,云家的势力也会彻底的从西域清空,你们的生意就不要算我了,既然你们喜欢,那就去做吧,只是小心十六王,他们没有一个善与之辈。
这一次的出征,或许是我最后的一次出征,从今后我想做一个田舍翁,这些年总是东奔西跑,老祖母没时间孝敬,幼子无人教育,妻妾嫁给我也在独守空帷,说起来这辈子过的很亏,迷迷糊糊地就已经人到中年,现在好了,可以老老实实地过几年安生日子。
你们还有在荆棘里开路的勇气,只愿上苍能够保佑你们心想事成,我回到长安之后你们记得给我来信,好让我知道你们还活着……“说到这里云烨的眼睛里已经有泪花闪现,强自一笑,一口喝干了坛子里的残酒,踉踉跄跄的就往大营的方向走,小苗赶紧搀扶住云烨。”小烨!‘熙童喊了云烨一声。
云烨停了一下,朝后面摇摇手,就慢慢爬上旺财宽阔的后背,不用催,早就想回驼城的旺财就带着云烨一溜烟的向驼城奔去。
“我家侯爷给诸位留了些东西,等我们明日走了之后,你们就能去拿了。”说完这些话,刘进宝朝他们三人拱拱手,也跨上自己的战马迅速的离开。
回到了驼城,整个驼城一片死寂,将士们也一个个阴沉着脸,其中以程处默的脸色最难看,范弘一闭着眼睛一言不发。
他确实说不出来话,一天之内杀了三万多降俘,不管是谁心里都不会太好过,杜如晦很给云烨面子,为了不让云烨难堪,请他去安抚招待自己的盟友,自己接手了驼城的政务,请出皇帝的旨意,命令范弘一将三万多大食人带到山脚分割开来,然后用五个时辰的时间,将这三万多人全部杀掉,唯一的原因就是没有办法将这三万多俘虏全部带到大唐,杜如晦固执的认为,这些人迟早会是大唐的祸害,也不能放在西域,这只会大大的增强十六王的实力。
“杜老贼丧尽天良!”程处默咬牙切齿的从牙缝里迸出这几个字。
“你还要杜相怎么做?他原本用不着背负这样的恶名的,陛下一道手书下来,我们难道不做了?睁大眼睛看清楚,那些大食人对我们充满了仇恨,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媾和的可能,以前我想避免这样的情形冇发生,还是杜相点醒了我,他手里就有陛下的旨意,每战不留降俘!
我们故意放走突厥人已经在朝中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一次倘若再对大食人心慈手软,信不信,回到长安之后,你程处默所有的功劳都会化作东流水,这一次杜相没有做错。
我知道你们对奋勇作战到最后一刻的大食人心存敬意,这是军人的想法,不是政客的想法,现在,战争结束了,你就必须把你军人的思想往政客这一面修正,回到长安你就少出门,给你令箭,你连夜带着两万骑兵开路,我们从现在起要全速回国,驼城上的补给已经到了一个危险的境地了。”
程处默用马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拴马桩,害的这匹庞大无比的顿河马连连后退。程处默什么都喜欢大的,尤其是战马,打扫战场的时候,他一眼就看中了这匹马。据说这是大胖子优素福的坐骑。这匹马体重足足有两千斤,几乎超出别的战马四成。
见程处默要往这匹马背上爬,云烨一把就将他拽了下来:“不行,这匹马不能给你,你还是骑你那匹乌骓,这匹马我有用处。又怎么了,人杀了也就是了,怎么连马也不给我,这是我的战利品!“程处默终于爆发了。”我知道!这匹马的用处大着呢,咱们远征到了大宛,难道就不给陛下带两匹宝马回去?看看你的告身,还是从五品,丢不丢人啊,长孙冲都已经是正四品的银青光禄大夫。还不是拍皇帝马匹得来的!“程处默咕哝道。”你还说对了,这匹马我就要拿去拍皇帝的马匹,最丢人的是我还要帮你去拍!趁着这个机会把你的官职弄到四品,你不要再惹我生气了,我今天还一肚子的不舒服。“程处默到底还是一边用马鞭抽击空气,一边骂骂咧咧的向骑兵的营地走去……
第二十二卷家国安第一节苍蝇!
杜如晦一个人跪坐在高台上,面前有一碗酒,天上有一轮上弦月,酒碗里也有一轮上弦月。老夫子就直挺挺的跪坐在那里,似乎非常的孤独。”驼城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安慰不同的人一定要用不同的办法,对于程处默你只需要用最粗暴的法子对付他就成,因为他爹从小就是这么安慰他的,没事干崩一脚,程处默就上墙了。
对于杜如晦这样的老夫子,就不能粗暴的对待了,必须讲道理,可是他自己就是出了名的人精,你要想安慰他,无论如何需要比他高明才是。
好在云烨还知道剽窃,一首《月下独酌》就成功的将杜如晦的心思从三万多个死人身上拉了回来,抬头瞅了一眼云烨翘起了大拇指,一面品味着这首诗,一面不自觉地端起酒碗,轻轻地啜了一口,心情虽然还是有些沉重,至少此时已经有了饮酒的想法。”大唐军队大规模杀俘,开国以来只有三次,第一次就是在李元吉在河北杀窦建德部署,那一次杀了一万七,第二次是陛下在洛阳杀王世充旧部,杀了一万二,第三次就是杜如晦在西域,坑杀了三万三千六百名大食人,老夫比息王和陛下合起来杀的都多。“云烨躺在毡垫子上,双手结在胸前,不住的把玩手指,玩了一会转过头对老夫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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