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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孑与)-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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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黑的,原来是被柴火熏得,这里有人?

摸一把才发现被熏黑的地方已经有很多年头了,连黑色的炭灰都被固定在岩石上,门口那些干净的地方,还有一些杂乱的线条和一些简单的图画,笔法很粗旷,带着一股原始的意味,被离石强迫熏陶这些年,看看画还是没问题的。

既然有人能到这里,那岂不是说明一定有出去的路?云烨的心一下子就热了起来。

*第十五节不是冤家不聚头

这是一个很有历史研究的山洞,只看那些赭红色岩画上记录的故事就知道,古代的部落是如何的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如果历史学家看到,一定会欣喜若狂,以为见到宝藏。

云烨不是历史学者,所以对这些并不关心,他只关心自己能不能在暴雨来临之前弄到更多的干柴和吃的。

湖边的枯木,躺在沙滩上七零八落的,云烨每拾到一堆干柴,就用白藤捆起来放在旺财的背上,然后自己也背上一捆,一人一马在山洞和沙滩间穿梭。

水洼里有一些鱼,水只剩下了浅浅一层,它们互相吐着泡泡相濡以沫,如果今晚有暴雨,它们的坚持就会收到回报,重新回到大河里自由自在的生活。

很可惜,云烨看见了它们,一个随时受到饥饿威胁的人是不会伤春悲秋的,跳进泥潭就开始捉鱼,抓到一条就抛上沙滩,不一会,沙滩上满是挣扎着摇头摆尾的鱼,一条条的装进网兜,那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鱼,连指头长的都不没过,属于真正的竭泽而渔。

在贪婪地巡视了一遍后,确定没有漏网之鱼,他才离开,旺财最喜欢吃蒲公英,不管是老的还是嫩的,都喜欢,脖子下面挂着网兜,云烨挖一棵,它就偷偷的从网兜里吃一颗,挖了好久,云烨回头再看,网兜里还是只有俩三棵。

舍不得责怪它,只好重新挖,这回网兜挂在了云烨的脖子上,野外最大的乐趣就在于你总有惊喜,刚刚还在为发现了一大片蒲公英而高兴的时候,下一刻就在一丛竹子下面发现了好多的竹笋尖。

找个结实的棍子扒开沙子,肥嫩的竹笋就出现在眼前,收获这种感觉谁都喜欢,他长在我们的骨子里,无关乎人品。无关乎贫富,也无关乎贵贱。

直到旺财的背上堆满了竹笋,云烨才罢手,也不得不罢手,一道叉子状的闪电,撕裂了黑压压的乌云,而且这柄叉子还点找了山崖上的一棵大树,一瞬间。那棵大树就变成了火炬。

赶紧催促旺财回到洞里去,云烨拿着白藤牢牢地把竹筏拴在一颗大树上,为了保险,他足足缠绕了七八圈。

闪电逐渐变得密集,雷声比闪电慢了好多,这不是个好现象,说明这片雨云非常的大,大雨一时半会的停不了。

旺财站在洞口等云烨,洞里太黑,它不敢进去。依照惯例,云烨在洞口还是缠绕了密密的丝线。确保不会有什么东西爬进来,在南诏没有硫磺简直活不下去,这里是虫子的天堂,你见过,没见过的虫子才是这里的主宰,好在这里全是香樟树,蚊虫不敢进来。就是蛇也不愿意靠近樟树,就像人也自觉不自觉的会远离毒药一样。

云烨依然把大块的硫磺洒在门口,在火堆里又扔了一块硫磺。希望它能把藏在缝隙里的虫子全部赶出来。

果然不出所料。随着洞里黄烟滚滚,不少的虫子爬了出来,沿着山洞的顶端仓惶逃窜,其中一条一尺长的红色蜈蚣最是显眼,被云烨一竹棍抽下来,掉在地上缩成了一团,这东西应该是孙思邈的最爱,他总是说关中的蜈蚣毒性不够猛烈。

还有一只拳头大小的蜘蛛,云烨没敢去碰,蜘蛛背上的人脸图像让云烨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面蜘蛛,要是被它咬一口,云烨就会考虑截肢了。

等黄烟散尽,缩在洞口,口鼻上缠着湿麻布的云烨,旺财,这才松了一口气,从现在起,这个洞才真正的算是他俩的家了。

把白藤绕在两端的石壁上,那里有犬牙交错的石柱,正好用力绑吊床,打上横隔,铺上砍来的树枝,最上面铺好毯子,一张舒适的大床就成型了。

虽然硫磺的味道很刺鼻,云烨已经很满意了,他准备每隔一段时间就烧一次,想到那个狰狞恐怖的蜘蛛,难闻一点,就难闻一点吧,后世硫磺熏制的食品吃了无数,还不是好好地,现在哪来那么些讲究,活着就是老天开眼了。

云烨用树枝子把所有的鱼都洗干净穿起来挂在火堆的上方熏烤,自己也烤了两条开开荤,调料只有盐巴,就这,已经让云烨再次感谢探戈和老天了。

鳄鱼蛋给旺财补补身子,可怜的,才几个月的时间,肋骨都能看见了,虽然变得更像一匹宝马,可是云烨还是喜欢圆滚滚的旺财,那时的旺财一脸的福相,谁看,谁喜欢。

一人一马挤在洞口准备观赏雨景,雨却迟迟的不下,光是没完没了的打雷,闪电也没看见有叉子状的,弯弯扭扭的没个好形状。

这就是典型的吃饱了撑的,人一旦衣食无缺,自己站在高处,就喜欢看一些别人家倒霉的桥段,比如长安城里的经典话题,不知道那个被狮子狗要掉半截下体的官员痛不痛苦,光看他娱乐了全城的人,就知道他的半截下体被咬掉的有多么的值了。

大雨迟迟不下,云烨就没了看闪电的心思,才要回到吊床上睡觉,就听得一阵隆隆的鼓声传了过来,急忙他出头去,这才发现雨已经开始下了,不到两秒钟,云烨探出去的头就被淋湿了,这他娘的就不是在下雨,是在从天上泼水。

视线最多可以穿透两米远,远山近树消逝无踪,只能相像他们的样子,天地之威,竟至如斯。

下雨下成瀑布,南诏这地方还有一点正常的地方么?从外面看瀑布或许很壮观,从里面看瀑布,就没有那么诗意了,阴冷潮湿的水汽一个劲的往山洞里倒灌,无奈之下,云烨只好在山洞口挡一些树枝,多少可以隔绝一下水汽。

一觉起来,外面还是黑洞洞的,山洞里只有星星点点的余火,忽明忽暗的发出暗红色的光,天还没亮?从柴火的燃烧程度来看,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说不定是一天一夜,毕竟人腿粗的木桩子烧的一点不剩,需要时间,再加上肚子非常的饿,所以云烨倾向于自己睡了一天一夜的想法。

点着了火把,映照的山洞一片光明,旺财忽闪着大眼睛,似乎有些不适应,重新点着了火,山洞里的寒气立刻就退散了。

云烨没有锅,也没有碗,只有两节带着竹节的竹筒,里面装着炒好的米,现在,一个竹节已经空了,云烨从山洞口接了一竹管水,把炒米放进去,架在火上烤,准备熬些粥。

把竹笋剥了外皮,露出鲜嫩的部分,喂给旺财吃,从地上散乱的竹笋外皮来看,它已经吃过一顿了,蒲公英也不见了踪影。

拿了一条鱼放在火上烤,不一会,满山洞都弥漫着烤鱼的浓香,竹管里的米粥冒着泡,旺财在咯吱咯吱的咬着竹笋,如果没有那些牵挂,这样的生活其实也不错。

李二的提防,那些官员的敌视,他不在乎,了不起自己不出头,大隐隐于朝就是了,最后给了云烨重重一击的是马周,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不惜抛开师生之情,同窗之谊,把事情做的狠绝之极。

想必他现在已经陷入万人唾骂的环境中了吧,那是个想做事情的傻子,大唐百姓有没有土地关你屁事,至于给自己一点后路都不留?

鱼烤焦了?看看手里一半焦黄,一半黑炭的鱼,苦笑一声,粮食不敢浪费,焦黄的这面还可以吃,想不到炒米熬成的粥如此的香甜,就着干鱼,云烨喝完了一竹筒的米粥……

山洞外面已经听不到雨声,瀑布的轰鸣声也减退了,一丝亮光透过树枝钻进洞里,云烨伸个懒腰钻出洞外。

雨变成了蒙蒙细雨,竹筏子已经不见了,香樟树也东倒西歪,前天的山洪一直漫到了离山洞不远的地方,湖岸边散乱的倒着许多的大树,有些树足足有一抱粗。对面看样子被水整个漫过去了,连那个平台上都有一尾搁浅的大鱼在跳跃。

忽然云烨听到了人的声音,没有错,的确是人的声音,一个悲愤的声音在向上天控诉:“老天啊,我窦家到底做了什么事,让你如此的仇视,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让我一次次的看到希望,你却一次次的让我含恨而归,为什么?”

绝望的声音里夹杂着一丝疯狂,这个声音如此的熟悉,除了窦燕山,没人能发出这样的悲鸣。

队伍里有无数的探子,窦燕山还能活着跑到这里,这家伙还真是命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和山洪作斗争的,云烨很想知道。

一棵大树飘了下来,是一棵很大的树,看它粗壮的树干,不长个几百年是长不成这样子的。

窦燕山跨坐在树干上,手里拿着一把横刀,胡乱的砍着四周,后半截树干上趴着一个人,肩背上还有两支箭插在那,看不出是死是活。

窦燕山发现了瀑布,拖着那个受伤的人就向对面游去,他的水性很好,很快就到了那片沙滩,没有停留,背上伤者就爬上了平台,然后就回头看着他栖身的那棵大树随着水流,一头栽下瀑布。

*第十六节屠龙

窦燕山看到了那条嘴一张一合的大鱼,一刀就把大鱼的脑袋剁了下来,急不可耐的用手撕下一条带着鱼鳞的鱼肉就要往嘴里送,管家的呻吟声打断了他进食的动作,稍一犹豫,还是把那条鱼肉,送进管家的嘴里。

见管家已经能够慢慢吃东西了,他的优雅姿态似乎又回来了,从腰间掏出一把小刀子,开始慢慢地剖鱼,小心的把鱼肉,鱼骨,鱼皮一一分开,用小刀子给管家喂一口,然后自己再吃一口,老管家流着泪大口的吃鱼,只觉得自己这辈子活的值了,这个时候,就是亲儿子也未必有这样的举动。

“少爷,你多吃些,积攒些力气,好走出这座野人山,老奴怕是不行了,不能再拖累少爷了。”

“山叔,我是你看着长大的,如今,我就剩下你一个亲人了,长安城里的那些蛆虫,他们不配姓窦,这一次是我被金矿迷昏了头,有了钱,就想着招兵买马,忽视了里面存在的危险,李家皇帝日思夜想的要杀死我,岂能容我大肆的招揽五湖四海的英雄而无动于衷。是我的错,把一个好好地复兴机会断送了。你一定要好起来,我就是背,也要把你背出野人山,我刚才看了一下,你的伤不重,再休息一会,我替你拔箭,我们离得远,这两支箭没多少力道,只是刺破皮肉而已。我窦燕山现在几乎一无所有,只有我们主仆相依为命,所以,我不会允许你死去,你要好好活着,将来还要给我带儿子,孙子,贼老天总是和我作对,我们不能软弱,也不能退缩,披荆斩棘之后,总会有我们的好日子过。”

管家流着泪笑着点头,少爷只不过是运气不好,智慧不缺,老天爷不给他机会而已,管家对自己的主子有绝对的信心。

窦燕山把鱼身上最肥美的部分,全部喂给了管家,自己艰难的嚼着鱼骨,一条两斤重的鱼,实在是不够两个饥饿的大男人吃的。

俩个人躺了一会,窦燕山把一截竹棍塞到管家嘴里,又从自己的内衣上撕下两大块干净些的布片,笑着对管家说:“山叔,你忍着些,我这就把箭起出来,咱们的火折子都湿了,点不了火,要不然用火把伤口炙一下,会好得多。”

管家忍着疼痛对窦燕山点点头,示意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

窦燕山抓住箭杆右手用力往外一拔,箭就出来了,还带着一蓬鲜血,窦燕山赶紧把手里的布条紧紧按在伤口上,大声的喊着要管家撑住,过好久,管家嘴里的细竹棍掉了出来,脸色煞白,颤抖着对窦燕山说:“少爷,再来,一口气把剩下的那支箭一起取出来,时间久了,老奴受的罪更大。”

窦燕山点点头,见血流的不那么急了,就松开手,又抓住另外的那支箭在管家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把箭拔出来,然后用布条紧紧地绑好,这才长松了一口气,疲惫至极的主仆二人互相依偎着在泥水里沉沉睡去。

云烨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见两个人不动了,就准备冒险游过去,杀掉他们,在这个环境里,如果不先动手,到时候死的一定是自己,窦燕山文武双修,绝对不是自己一个半瓶子水的人能比拟的。

刀子,标枪准备齐全,腰里拴好丝线,如果有意外,还可以拽着丝线游回来,刚刚下水,游了两下,又赶紧游回来,屁股中箭一般窜到沙滩上,还一巴掌把旺财四处张望的脑袋抽的低下来,不是云烨不想去杀窦燕山而是上游留下来一截枯木一样的东西。

云烨太熟悉了,那条鳄鱼走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现在不知为什么水流变得缓慢了,云烨差点没发现那个杀星。

躲在香樟树后面偷偷的看鳄鱼到底去哪,如果上了自己这边,云烨就决定带着旺财从瀑布上跳下去,摔死也比喂鳄鱼好一点,权当是给鳄鱼的孩子们抵命了。

鳄鱼看样子很担心自己的蛋,毫不犹豫的就爬上了对面沙滩,扭着尾巴刨沙子,蛋又没了,鳄鱼张着嘴无声的咆哮,四处巡梭着凶手,忽然它把头扭向了平台,那里有浓重的血腥味,这是它的最爱,迅速的爬到平台底下,用尾巴支撑着趴在平台沿上看看到底有什么,找到凶手了,鳄鱼看见了云烨放在平台夹缝里的蛋壳。

嘶嘶的叫着就要窜到平台上,窦燕山听到动静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张长满利齿的大嘴冲着他咬了过来。

他不愧是在艰苦历练中成长起来的,身边没有合用的物件,一把拽过半昏迷的管家,塞进了那张大嘴。

鳄鱼不管,只要嘴里有东西,它就会用力的咬下去,身子也从平台沿上掉了下去,云烨在对岸都听到一声凄惨至极的叫声。

“少爷,救我!”管家被鳄鱼叼在嘴里,四肢无力的晃荡,骨骼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现在,他能动的也只有一张嘴了。

看到在地上翻滚准备把管家咬成两截好吞咽的巨蛟,窦燕山两腿发抖,就要转身逃跑,可惜背后只有绝壁。

没退路了,窦燕山咆哮着跳下台子,这个时候,不要说一头蛟,就算是一头巨龙,窦燕山也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

管家的身子被咬断了,那只蛟正在吞咽他的一条腿,看到窦燕山扑下来,犹在焦急的喊着让给少爷快跑,他不知道是少爷把他喂到巨蛟嘴里的。

窦燕山一步跨过管家残缺的半截身体,趁着巨蛟仰着脖子吞咽的时候,一刀就刺进了巨蛟脖子下的软肉处,锋利的横刀沿着受力方向继续往下切割,巨蛟受到重创,嘴里叼着人腿,一时吐不出去,身子重重的砸在沙滩上,

窦燕山没了横刀转身就跑,只觉得后腰处似乎被攻城锤砸了一下,身子飞了起来,重重的掉在平台上,一瞬间,窦燕山就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腿了,嘴里已经有血沫子涌了上来。

管家吐出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眼睛里还是浓浓的担忧,他到死都没有对自己的忠心有过一丝的后悔,只有浓烈的化不开的遗憾。

窦燕山半躺在平台上,目光呆滞的看着在沙滩上翻腾不休的巨蛟,这头蛟活不了了,被横刀刺穿了心脏,没有多少时间可活了,他努力地坚持着,不想在这头蛟死去之前闭上眼睛。

这一生最大的希望是屠龙,谁料想一只未遇风云的巨蛟,就让自己的所有雄心壮志都付诸东流。

巨蛟不动弹了,窦燕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准备闭上眼睛,好好地享受一下自己最后的生命,活着的时候太劳累,现在到了好好休息一下的时刻了。

闭眼的一瞬间他看见云烨光着身子从水里爬上来,又见故人,窦燕山莫名的欢喜起来,至少有人把自己屠蛟的故事说给所有人听。

“云侯,几日未见,风采如昔,真是可喜可贺。”窦燕山知道自己的仪表很糟糕,所以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雍容一些。

见到窦燕山第一眼,云烨就知道他没救了,脊椎骨都断裂了,白森森的骨头茬子就露在外面,能活着把话说得平缓已是奇迹。

云烨躬身一礼:“窦兄千里而来,小弟身无长物,待客寒酸,还清我兄见谅。”

“有只蛟龙已是意外之喜,安敢奢求其他。”

“小弟这里有蛟龙卵一只,不知窦兄可有品尝一下的意愿?”

“正该如此,我与蛟龙激战,两败俱伤,蛟龙先死,我大嚼龙卵,走火入魔而死,这一点云侯他日教导弟子之时不可不说。”

“为勇者讳,这一点可以做到,他日长安市上一定有窦兄大战蛟龙的典故肆虐长安,荼毒游侠,让皇帝瞠目,让百官惊讶。”

窦燕山无声的大笑一下,嘴凑在云烨磕破的蛟龙蛋上,用尽全力一吸,蛋壳为之一轻,窦燕山舔舔嘴,喃喃的说:“无上的美味啊。”

“窦兄,到了现在,你还不悔悟么?”

“为何要悔悟?云烨,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那就五鼎烹好了,我纵心胸,快意恩仇,三步之内以死相博,如今战败,不过一死,死前尚有仇敌送葬,何憾之有?”

一句话说的平淡无奇,仿佛就该如此,窦燕山真的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他害人无数,死在他手上的人也绝不在少数。却落得个心安理得,云烨想要做个自己意愿中的好人,却举步维艰,夜不成眠,这是何道理?

“云侯,我将远行,不知可有诗赋为我壮行?”

“你看悬崖上的那棵松树,我就以他为题,为你作歌。”

“好极了,只是快些,我担心听不完,那样可就太遗憾了。”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摩万击还坚韧,任而东南西北风。就这四句,你执着了一生,想必到了阴曹地府也不会消停,我唯有祝你继续坚持,但愿你有旌旗十万斩阎罗的一刻。”

窦燕山仰天大笑,笑的极为畅快,笑的鲜血从身下涌出来,也笑的五官渗出血丝,嘶吼着说了一句“痛快!”就此寂然不动。

*第十七节牛头金

窦燕山死了,和所有人一样,他也会死,死了也会招来大片的苍蝇,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活的,只要有血肉的地方就会有他们。

南诏气候温热潮湿,一天的时间,尸体就会生虫长蛆,不到三天,整具尸体上的血肉就会被那些小小的生物吞噬的一干二净,只会留下一具洁白的骨骼任由风吹雨淋,最后回归最终的本源。

窦燕山死了,云烨发现自己并不开心,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那些苍蝇到了撵都撵不走地步,肆无忌惮的在他的脸上,还有伤口处下蛆,竹枝子抽过去,打死了一片,顺便把窦燕山的皮肤也抽破了,云烨不管,反正他已经死了,就他自己的洁癖来说,破点皮远没有苍蝇在身上下蛆来的可怕。

云烨在用窦燕山的横刀挖坑,这是一把宝刀,刀面上带着美丽的菊花纹,这样的宝刀没有人会这样粗暴的对待它,无不是抹上油束之高阁,闲暇之时用最柔软的绸布轻轻擦拭锋刃,直到它见血的一刻。

宝刀没有铲子好使,这是云烨现在的感触,为了不让更多的苍蝇把蛆下在窦燕山的身上,云烨努力的刨着坑。

窦燕山身躯雄伟,是标准的关中男子,一米九的身高迫使云烨必须挖一个两米长的坑才能掩埋住他,长得高没好处,穿衣服废布料,吃的也比别人多,最要命的是连坟墓都比别人费地方。撵走了苍蝇,拖着窦燕山的脚,把他拽到坟坑边上,虽然从台子上下来他的头在碎石头上磕的梆梆作响,窦燕山也没有表示反对,依然咧着嘴在发笑。

没有什么话好对他说了,该说的都说了,郑板桥的诗都给他念了,看,一个多有福的唐朝人。

在他的身子底下垫了一些竹子,在身上也覆盖了一些,权充棺木了,一向爱好风雅的窦燕山想必会很喜欢,书里面不是说了么,宁可食无肉,也不可居无竹,这样的安排风雅透了,一般人没这待遇。

挖出来的土太多,所以坟堆就很高,只要不再有前天的大雨,这个坟堆应该能保存好久。旁边有个小水坑,云烨用竹子把管家的半截尸体推进去,内脏的味道很难闻,和猪的没法比,云烨不想在下雨的天气里再洗一遍澡。把他丢在鳄鱼嘴边的一条腿连着屁股一起推进去,站在坑边数了数,发现少了一条腿,死者为大,既然有能力不让他让他死无全尸,那就帮一把吧,云烨决定破开鳄鱼的肚皮把他的腿找出来。

如果在以前,云烨一定不会放过鳄鱼皮,也不会放过鳄鱼肉,一个是做包的好原料,一个是治咳嗽的好药材,现在他拿着刀顺着那道伤口用力的刨开,内脏哗啦一下就被挤了出来,挑出那条粘糊糊的腿之后,云烨就惊奇的看见了探戈女王,虽然只剩下一个骷髅,但是那对黄褐色的大门牙还是那么有喜感,除了她,没人的牙齿能长到半寸长,快成獠牙了。

管家的腿就顾不上了,抱起空空的骷髅来到河边,用水清洗干净,本来就丑,再脏一些,就没法看了。

是鳄鱼把探戈带了过来,还是探戈把鳄鱼带了过来?云烨不想追究这件事,探戈斗不过窦燕山,所以还是别埋到一起,一个准备旌旗十万斩阎罗的家伙,实在不是探戈一个土的掉渣的女王能招惹的起的。

等到云烨给管家堆好坟,找来两根木头,削出一片白皮,用横刀在上面刻好名字后,分别插在两个坟墓的前面,气派的坟墓就完工了,总觉得少点什么,云家的坟一直都有供品,虽然总是被云十八偷吃,但是总是有的,四时八节不断,这两个坟堆惨了点,什么都没有,不想用石头来骗鬼,探戈都来了,南诏这地方实在是有些邪门。

捡起一个石头对着悬崖上看热闹的猴子扔了上去,不得了了,一大群猴子就用手边上的野果子还击,如同暴雨。上回它们就是这么对待鳄鱼的。

也不知道野果子能不能吃,猴子能吃的,一般情况下人也没问题,从基因链上看,人和猴子没有多少区别。

绿茵茵的野果子摆在墓前顿时生色不少,当精疲力竭的云烨躺在沙滩上,咬了一口果子,被那些恐怖的酸液从迷茫状态拉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是纯粹是吃饱了撑的,做那些无聊的事情。

提着横刀,胳膊底下夹着探戈的头骨,三蹦两窜的就回到了对岸,上了岸,总觉得不对劲,自己今天的状态不对头,好像忽略了什么事。

为了检查自己哪里不对头,云烨决定把刚才过河的步奏再重复一遍,只是刚刚回过头,就知道那里不对头了。

湖水不见了,浅浅的一点水居然在倒流,怪不得有一阵子没听见瀑布的轰鸣声了,从来不相信神怪的云烨,几乎就要跪在地上向苍天祈求,原谅自己曾经对他老人家的不敬。

后来想起那些自己飘在河面上看到的溶洞,就把要跪下去的膝盖直了起来,没什么,只不过是这条河就要变成地下河罢了。

刚刚还在发愁自己怎么出去,现在不用想了,沿着河道往前走就是了,说不定能回到探戈的国度,曲卓那家伙还在那里,探戈的家,现在一定是大唐的领土了。

旺财见到云烨回来,欢快的跑过来撒欢,云烨抱着他的大脑袋用力的揉了几下,算是安慰了他一下。

今天走不了了,做好准备,明日开拔,走夜路会死人,如果不想变成一堆食肉动物的粪便,就最好晚上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

拴好丝线,给自己做了一点吃食,闲暇时旺财用鳄鱼的爪子梳理了一下毛发,枕着香樟木的枕头准备睡觉,看见探戈的头骨像是在对自己笑,没好气的扔过去一块麻布,把她遮的严严实。

那些傻猴子又在偶偶的叫,叫声里充满了愉悦,它们在虐尸,那只鳄鱼的尸体明天早上就会完全消失,猴子,有时候也吃肉……

嘈杂声响了大半夜,而后就寂静无声,似乎一切都进入了梦乡。

梦里可以飞跃时空和距离,在那里云烨是以为无所不能的人,一会是现代社会的繁华,一会是燕来楼绝美的歌舞,一会是那日暮憨憨的笑脸,一会是辛月眉毛倒竖的样子,甚至还有小铃铛害羞的情形,有一张脸看不清楚,一会儿背景是高楼大厦,一会儿是青砖碧瓦的皇城,掩在红日里,若隐若现……

孤独是原罪,为了寻求心理上的慰藉,云烨不知疲倦的在现实与梦想间奔波,穿梭在现实与未来,天亮的时候,云烨感觉非常的累,一夜的休息,不但没有补回精力,反而消耗了很多。

旺财支棱着耳朵无话可说,他没有办法控诉云烨昨晚用脚狠狠地踹了它一晚上。

该走了,打包完毕后,云烨留恋的看看供自己短暂休息的小山洞,双手合十,给这里的先民行了一礼,牵着旺财去寻找出路。

窦燕山坟墓上插的那根青竹,依然青翠,在濛濛细雨中摇曳,似乎在向云烨告别。对着坟墓招招手,云烨记了一下地形,如果可能,希望窦家的人能来这里收取他的遗骨。

“红线的那个绿线线,蓝格盈盈的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在是爱死个人……”

最喜欢信天游的调子,尤其是在灰蒙蒙的天空下,高亢嘹亮的信天游似乎要刺破天空,再加上悬崖两边的热情观众,铺天盖地般的洒下青果子,比起掷果盈车的潘安不遑多让。

云烨拱拱双手,答谢那些热情过度的观众,为了报答它们给自己扔了两块石头的恩情,云烨又开始吼起了新长征路上的摇滚。

“一,二三,四,听说过,没见过……”

一路狂歌,一路诗,一路水果,一头包,云烨欢快的一连走了足足二十里地,方才停下脚步,之所以停下脚步,是因为看到了人间奇景。

上游滚滚的波涛一到这里,就立刻被一张大嘴吞噬,点滴不剩,那张大嘴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不停下来,再往前走,有可能会遇到坍塌。

从河床爬到岸上,水声轰鸣,下面黑洞洞的看不见底,关中有泾河老龙一气喝干三条河水的传说,难道说这里也有一条爱喝水的老龙?

玩心大起,解开腰带,痛痛快快的朝着河里撒了一泡尿,正准备要对河水说一声助你一尿之力,脚底下立刻就不太平,远远地一道裂缝延伸过来,正好在胯下,云烨亡魂大冒,领着旺财屁滚尿流的狂奔,不敢看身后,只听得地动山摇,各种稀奇古怪的声音就在脑后,脚底下一滑,吧唧一声,就摔倒在地上。

闭着眼睛等死,没动静,悄悄地睁开一条缝,没有什么老龙王,身后不足十米之地,全都不见了,变成了一个黑黑的大洞。

心跳的像打鼓,不知道曹操在华容道说的话有没有那么准,自己只要稍有不敬,立刻就会招来灾祸。

恨恨的踢了一脚绊倒自己的那个石头,没踢动?云烨蹲下来,小心的把上面的湿泥擦掉,才发现,这是世界上最有用,而又最没用的天然金属——黄金,这是一块实打实的牛头金。

*第十八节远方的客人

牛头金是采金人中永恒的传说,见到这东西,就说明跟前会有一条储量丰沛藏金带,经验丰富的采金师甚至能根据牛头金的成色,推断出矿脉的储量,很是神奇,由于天然金块形成需要很多条件,所以大块的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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