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逍遥游_月关-第8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胡乱掏出一把钱来,手忙脚乱地丢进了洞去:“些许银钱,且请拿去……”

  李鱼还没说完,却没注意刚刚抓出那一把钱中还有一枚金锭子,往洞里一扔,正砸在那妇人头上,那妇人嗷地一声,破口大骂道:“哪个天杀的拿石头丢我,头都破了。”

  李鱼正慌着,全然忘了自己如今的身分可没几个人敢惹,只当是要被人“碰瓷”了,  “前世后遗症”发作,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吓得他拔腿就走。李市长巡察西市之旅,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第270章 平阳部曲

  “大隐于市,不亦乐乎,莫忘信诺,自取烦恼。聂欢这小子,究竟是什么意思?莫名其妙地给我送来这十六个字,究竟想干什么?”

  常剑南看着手中一张撇捺似吴钩,墨迹犹淋淋的信纸,轻轻地蹙起了眉头。思绪却是不由自主地回到了当年金戈铁马、烽烟冲宵的战争年代,耳畔似乎又响起了声嘶力竭的厮杀声、铿锵的兵器碰撞声。

  那时候,唐军虽然举起了义旗,但他们的队伍依旧采用的是大隋军制,他是鹰扬郎将,张二鱼是他的副手鹰击郎将,而聂欢,那时还只是一个青葱少年,在他军中任一个队正。

  一晃儿就是十几年过去了,如今的他鬓边已经斑白,再不复当日骁勇军将模样,却不知那个意气飞扬的少年已然变成了何等模样。

  自从安葬了他们一直追随的、情愿为其奉献生命的那个了不起的女人,能把他们三个桀骜不驯的豪杰维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也就断了,再不曾相见。

  想到那个女人,常剑南情不自禁地又推开了窗,望向终南。

  终南何有?有条有梅。君子至止,锦衣狐裘。颜如渥丹,其君也哉!

  他们的一段孽缘,缘起于彼,而最终,她选择了长眠在那里,常剑南知道,她是以此举表明她的心迹,她的心中,终究还是爱着他的。

  想到这里,常剑南已是泪光莹然,眼中的一切,都模糊起来,依稀幻化成了她英姿飒爽的模样。

  渐渐的,那缅怀追忆、无比感伤的神情,换成了有些不屑的冷笑。

  体面,皇家的体面啊,呵……

  大业十三年,她的父亲在太原起兵。她与丈夫正住在长安,惊闻消息时,她的丈夫正在外面饮宴应酬,大骇之下,顾不得回府知会娘子一声,就独自一人逃之夭夭了。

  皇帝派来灭门的兵马到了,是他和张二鱼、聂欢几个家将,护着尚不知情由的她杀出重围,逃至户县,她就此女扮男装,改称李公子,招兵买马,建立了李唐第一支出现在关中的队伍。

  而这一切,在公开的消息里是永远见不到的。

  那个精心筹划,准备造反的唐国公为了避免筹备造反的消息泄露,对起兵的消息严格保密,根本没有通知远在长安的这个女儿,到后来却成了他曾派遣使者秘密去召她夫妻回来。

  真是笑话,她夫妻二人只要不告而别,以当时风声鹤唳的大隋王朝,以当时疑心重重的隋帝杨广,岂能不察觉到李渊的异动。

  然而,在官方的说法里,却是李渊早早就派使者去了长安,而柴绍则是斟酌再三,认为一起离开目标太过明显,而她却深明大义地表示,她是妇人,遇到危险容易躲藏,于是,柴绍去了太原,她则潜去了户县。

  柴绍是男人,她是女人,他二人中谁突然从长安官场中消失更引人注目?既然她留下的目的是为了施放烟雾,又岂有在柴绍离开后,她就马上离开长安,躲到户县去招兵买马,建立武装的道理?

  她文武双全,犹在柴绍之上,不是一个弱质女子,一同离开长安有何难处?如果是为了留下来迷惑朝廷,为何当家的男人离开了长安,却留下她一个女人,这能迷惑得了谁?在大隋朝廷拥有官职的人是他,而不是她,谁离开更易被发现这不是一目了然嘛。况且,她也没有留下,她随即就偷偷潜去了户县。

  如果,留下建立武装,接应李唐义军就是他们的任务,为什么当家的那个男人不留下?又或者不一起留下?只留下一个女人独立应对危险,建立武装,这时候,她就不是不宜跟着他逃走的弱质女流,而是独挡一面的大英雄了?

  之后追随她的那段时光,虽然每天都是戎马倥偬,却是他一生中最快意的时光。他追随着他的女神,招纳何潘仁,征服李仲文,向善志、丘师利,大败屈突通,接连占领户县、周至、武功、始平等地,李娘子的娘子军名震关中。

  而此时,她父亲的唐军还不曾踏足关中,大隋的根基之地上,一个孤立无援的奇女子,独自面对隋军的围剿,不但率领义军站稳了脚,而且愈加壮大,等李渊大军渡过黄河进入关中的时候,她已经拥有了一大片地盘和七万军队。

  之后,她和李世民会师于渭河北岸,共同攻打长安。那时候,那个弃妻独自逃生的男人也跟了回来,但夫妻二人并没有合兵一处,而是各领一军,各置幕府(总参谋部),各行其是。

  而他和她,在长期同生共死、并肩做战中滋生的情感,也就是在那时候,在长安城外开花结果的。

  那时候,正是终南初雪时节……

  常剑南想着,眼中的光渐渐黯淡下来。

  她的死因,朝廷讳莫如深,但他知道。只不过他知道的迟了些,直到今年,他才知道。那时节,她的坟上已是野草青青,不过,他还是为她报了仇,也是今年。她的仇,他一天都不会拖延。

  常剑南凝视远方的眼睛微微眨动了一下,又落回案上。

  自从她过世以后,他们这些旧部被收编的收编、被炮灰的炮灰,再就是他们这些急流勇退的幸存者了。

  长安黑道三大亨,西市常剑南,东市张二鱼,东西两市之外,皆属聂欢。三个人自从瓜分了长安市井,一向相安无事,也一向不相来往,但今天聂欢却突然派人送来莫名其妙的一封信,究竟是什么意思?

  依照常剑南一向缜密谨慎的性格,他很想找聂欢问个明白,但他更明白,聂欢既然是派人送来一封信,而不是亲自面见他,那么既便他找到聂欢,也休想问出什么。

  这时,门扉一响,良辰美景翩跹而入,仿佛一双美丽的蝴蝶。

  看到这对可爱的女儿,常剑南心情大好,黯淡的思绪一扫而空。

  他微笑地问道:“回来了,你们所见所闻,如何?”

  良辰还没说完,美景已捂着嘴巴咯咯笑道:“很有趣啊,那家伙先是被人险险剁掉一只脚变成跛子,又被人在头上扣了一顶黑锅,接着踩了一脚的猪粪狗屎,最后威风八面地踢昏了一个卖花人,然后就灰溜溜地回家了。”

  常剑南忍俊不禁地想笑,但还是板起脸,训斥道:“你这丫头,又开始语无伦次了。良辰,你说。”

  良辰把前后情形对常剑南说了一遍,道:“观其举止,是非轻重,还是明白的。不过,他一定会有所动作,他打算怎么做,才是考量此人的关键,所以,还应该再观察下去。”

  常剑南满意地点点头,瞪了一眼站在一旁,时不时傻笑两声的美景。不用问,这丫头的小脑瓜里还在回想着李鱼的那些糗事,想到可笑处,便有些忍不住。

  常剑南道:“你这丫头,瞧瞧良辰,一母同胞,孪生姊妹,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美景不以为然,这种“贬低”根本打击不到她。她笑嘻嘻地道:“反正有姐姐想着,反正我想的跟姐姐差不多,我又何必浪费脑子。”

  “出去!”

  常剑南虎躯一震,瞪起了眼睛,奈何美景这丫头早看穿了他的纸老虎面目,根本不害怕,只是吐了吐舌头,就踮着脚尖儿,很快乐地一溜烟跑掉了。门还没关上,就听到她又“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也不知道李鱼究竟有多糗,至于让她如此欢乐。

  常剑南无奈地摇摇头,对良辰道:“那只山鸡,你好好盘问一下。”

  良辰点头退下,常剑南又拈起案头那张纸,沉吟有顷,喃喃地道:“聂欢、聂欢……”

  他的一双大手轻轻一合,再分开时,那张信纸已经变成了一抹不可辨的纸沫儿,纷纷扬扬地飘落到地上,就仿佛终南山上第一抹初雪……

  ************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首诗讲的是进士及第者的得意之情。不过,这句“一日看尽长安花”,看的是什么花呢?如果你以为看的是牡丹或秋菊,那就要被人笑死了。这位仁兄所说的长安花,不是长在花茎上的花,而是长在平康舫的女人花。

  意思是说当初的寻花问柳之举实在不足道,如今哥们进士及第,高官得做,骏马得奇了,便也就心猿意马,不克自封了。一俟查了黄榜,果真进士及第,赶紧骑上快马,去平康坊里找位漂亮妹妹,逍遥快活去也。

  这平康坊,位于长安城东区第三街(自北向南)第五坊,东邻东市,北与崇仁坊隔春明大道相邻,南邻宣阳坊,都是“要闹坊曲”。

  尚书省官署位于皇城东,于是附近诸坊就成为举子、选人和外省驻京官吏和各地进京人员的聚集地。当时地方各方镇驻京办事处叫做进奏院,崇仁坊内有进奏院二十五个,而平康坊内就有十五个。

  平康坊和崇仁坊夹道南北,考生和选人每年少则数千,多至数万人,云集京城赴选应举,再加上各地驻地办的官员,因此平康坊也就顺理成章地发展成了青楼胜地。

  京都侠少,名妓风流,萃集于此,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乃天下第一销魂窟是也。而这天下第一销魂窟里,如今排名第一的则是绛真楼,乃天下第一销金窟也。

  这儿的第一名妓,叫戚小怜。小怜姑娘的身价,看她一眼,就得一百吊钱,也就是一百两银子,按当时物价折合成今时货币,大概相当于四万块钱左右,所以小怜姑娘的客人不多,因为没有几个人消费得起。

  而绛真楼上,除却小怜姑娘,尚有绛真八艳,也是个个绝色,身价高昂,不过相比起小怜姑娘,在这长安城中,还是有诸多权贵富贾消费得起的。

  不过,像这样的红姑娘,当然不是简单的侍奉枕席那么简单,那些权贵富贾们来找他们,也不是那等急色猴儿,就为图那片刻温存,而是因为人家这些姑娘谈吐风趣,举止优雅,一颦一笑,万种风情,其享受,远甚于肉。欲滋味。

  不过,今儿个拉了绛真八艳之一的莱儿和苏苏姑娘对坐饮酒的却不是大腹便便的豪绅富贾,也不是八风不动,举止威严的权贵人物,而是两位京都侠少。

  侠少也属于游侠儿,可这游侠儿也分三六九流。就好比那纨绔,下等的纨绔就是纨绔,身家地位到了一定的级别,能在天子脚下称得起一个少字的,那就非同一般了。

  此刻拉了莱儿和苏苏姑娘对坐饮酒,附庸风雅的两位游侠儿,就属于上等上上等的侠少:兄曰李伯皓,弟曰李仲轩。

  李伯皓被莱儿姑娘的媚眼儿飞得轻飘飘的,忙做风雅状,漫声吟道:“春色照兰宫,秦女坐窗中。柳叶来眉上,桃花落脸红。拂尘开扇匣,卷帐却熏笼。衫薄偏憎日,裙轻更畏风。”

  莱儿姑娘羞怯怯捧杯:“公子吟得一手好诗,且请满饮此杯。”

  李伯皓大乐,接过杯来洋洋得意便饮。

  李仲轩嗤之以鼻:此诗所述流于形于,意境不足,诗句也过于直白,不好。还是江总这首《梅花落》更叫人品味无穷。”

  李仲轩摸了摸还没长出来的胡子,漫声吟道:“缥色动风香,罗生枝已长。妖姬坠马髻,未插江南珰。转袖花纷落,春衣共有芳。羞作秋胡妇,独采城南桑。”

  苏苏姑娘暗暗撇嘴:“两个不学无术的东西,既不应时,也不应景,偏还学人家斯文人,何如欢少,不学无术就是不学无术,粗鲁也粗鲁的有趣。”

  心里想着,娇娇软软一个身子,偏还是轻偎过去,同样捧杯,嫣然道:“公子好诗,奴奴敬你一杯。”

  李仲轩揽着她不堪一握的小蛮腰,笑道:“如此敬酒可不成,且来一个皮杯儿先。”

  “哎呀,公子好坏……”

  “砰!”

  李伯皓一巴掌拍到了桌子上:“老二,你究竟懂不懂事,陈子良这首《新宫词》何等生动形象,你那首《梅花落》怎么比得。”

  李仲轩翻了个白眼儿道:“江总这首《梅花落》,意境明明远在陈子良这首《新宫词》之上,大哥你不学无术,自然品咂不透。”

  李伯皓被他当着美人儿评说自己不学无术,脸上登时挂不住了,借着几分酒意,将喝了一半的酒一把泼向李仲轩:“我不学无术?来来来,你去考个进士给瞧瞧。”

  “哎呀,说中你的短处了是不是?居然恼羞成怒?”

  李仲轩大怒,抓起自己酒杯就泼向李伯皓,李伯皓大怒,抓起莱儿姑娘的酒杯泼向李仲轩,李仲轩抓起苏苏姑娘的酒杯泼向李伯皓,李伯皓抓起酒壶,李仲轩抓起酒坛……

  ……

  琵琶阁上,珠帘密垂,从那帘中看得到外面,而外面的人却休想看得到那张一眼千金的容颜。

  此时,小怜姑娘正手持水晶杯,轻啜葡萄酒,笑吟吟地看着珠帘外楼阁下打做一团的李家兄弟。

  那张完美的面孔当真一笑,便有颠倒众生的效果。她趴在栏杆上,袖子卷了起来,露出一双嫩藕般的手臂,领口微荡,只露一丝雪痕,却也是无比诱人。

  这时候,一个男人从她后边走了过来。他长得不算英俊,面上还有一道疤,却有种很特别的气质,虽然懒洋洋的,也会叫人忍不住多看几眼。他的年纪也不算很年轻了,也许该有三十上下,但那双眼睛,却充满青春的活力,让他一下子就有了年轻十岁的感觉。

  这个人就是拔剑欲高歌,有几根侠骨,禁得揉搓的京都侠少们的偶像,除却东西两市,尽属聂欢的聂欢。

  谁也不会想到,看她一眼就要白银百两,想要睡她或需一座雄城,而且迄今还未听说有谁能成功地一亲芳泽的小怜姑娘闺房中,居然出现了一个男人,而且既不是朝廷权贵,也不是豪绅巨贾的聂欢。

  他不但出现在小怜姑娘的闺房之中,而且看他赤着脚儿,穿着一身小衣的模样,显然是小怜姑娘的入幕之宾。

  “看什么呢,这么有趣?”

  聂欢听到了下边的叱喝乒乓声,却未向外边看上一眼。

  “嘘~,别插嘴。”

  小怜姑娘竖指于唇,连忙叫他噤声。她虽琴棋书画,堪称当世才女,可是任谁也想不到,她喜欢的居然不是吟诗作赋,而是这种粗汉打架的场面。在她那温柔若水的容颜下,该藏着一颗多么狂野的心。

  聂欢没好气地在她翘起的圆臀上拍了一巴掌,小怜姑娘已经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翘起了她那迷人的屁股,一双迷人的眼睛却仍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外面。

  聂欢没好气地在那丰隆滚圆的臀上狠狠揉捏了一把,手指刚刚挑起她绯色亵裙的一角,准备引弓拉弦之际,小怜姑娘的贴身丫环小福就蹑手蹑脚地走进来。

  自家小姐与聂欢香艳难述的一幕她仿佛视若未见,只是悄悄声儿地禀报道:“欢少,那位千叶姑娘已经到了。”

  聂欢微微一愕:“千叶姑娘?”他轻轻一拍额头,恍然道:“是了,约的今日,我居然忘记了。”

  聂欢在小怜姑娘的丰。臀上又拍了一记,笑骂道:“回来再收拾你。”便赤着一双脚儿,大模大样地走开了去。

  第271章 群英荟

  绛真楼走的是高端路线,整幢楼秀雅精致,一角一隙都别具匠心。

  推开一扇棂窗镂格的门,就是一处雅致的庭院。

  白墙,黛瓦,一角有小松亭亭,虬枝曲折,对角是方形小几,四张木墩。

  仰头一看,飞檐斗角,天宇澄净,偶有白云,轻轻流过,使得此间仿佛独成一片天地,另有一处乾坤。

  正值炎夏,蝉唱声声,不过此间设计既不影响采光,明媚依旧,又不至于阳光直射,过于刺眼。斜对角处各有一处角门儿,使得习习之风徐徐流动,既不显急促,又能常保清凉,当真是一处洞天福地。

  杨千叶头戴一顶浑脱帽,身着窄袖紧身翻领的长袍,小翻领儿,显得秀项颀长,优雅似天鹅,还透着股子俏皮味道。因为坐着,袍岔儿微分,露出下边一条白绫稠的长裤,看不分明太多,只是足登的高腰靴,束出了那修长小腿的优美曲线。

  墨白焰和冯二止负手站在杨千叶身后,看其装束,就似一个老管家和一个贴身的长腿。

  “啊哈,杨姑娘,慢待了,慢待了。”

  聂欢穿门而入,朗声笑着,很潇洒地在对面松木墩子上坐了下来,都没等杨千叶起身相见。

  杨千叶瞟了一眼聂欢那一身不甚讲究的中衣,以及翘着的二郎腿上得得瑟瑟地勾挂着的高齿木履,嫣然道:“名震关中的欢少,果然是不拘小节。”

  聂欢哈哈一笑,道:“乍闻姑娘之名,就觉清新脱俗,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聂某久居长安,见惯名花,无论妖娆、妩媚、娇艳、秀雅,唯独姑娘这般清丽高贵,独一无二!”

  聂欢说着,放肆的目光便在杨千叶身上逡巡起来。她虽穿着一身方便在外行走的胡服,但那种独特的气质却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的。女人之美有许多种,气质也有许多种,但凡能浸淫到骨子里,或者说是从骨子里透出某种气质的,那才称得上绝世尤物。

  这样的女人,在绝色美人儿当中,也是万里挑一。佛陀说,红粉骷髅,皮肉色相。聂欢自见过戚小怜姑娘之后,就认为佛陀这么说,一定是没有见到过妩媚妖娆自骨透发而出的真正美人儿。

  今日他又见到了一个,而且她的气质与小怜又大不相同。她就那么款款地坐着,腰杆儿没有刻意去挺,去似松柏般挺拔,秀项没有刻意去定,却似天鹅般优雅,那种发自骨子里的空灵清丽,对浪迹花丛的他而言,也是头一回见到。

  他甚至在想,如果把这位千叶姑娘还有小怜一起放在平康坊十大名花之中,凑成十二金钗摆在面前,是否能够依旧突出于她们。

  聂欢恼中只一想,忽然就有点不甘心,因为他忽然觉得,如果真把这两个美人儿与平康十大名花摆在一起,男人们一眼扫去,第一个注意到的一定是戚小怜,但回顾二三后,目光一定落在这位千叶姑娘的身上。

  小怜就像一团火,就像一轮太阳,无论与多少个美人儿摆在一起,一定是最吸引人的那一个。而眼前这位姑娘,却似冰玉悬空的一轮明月,还是轻笼薄雾的时候,透着说不出的优雅神秘。你第一眼注意到的也许不是她,但最终反复端详、品味,欣赏不尽的,一定是她。

  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居然会被人比下去,聂欢有些不忿,尤其是这个被比下去还不是别人说的,而是反复斟酌之后,他自己得出的结论,这就尤其地令他不忿了。

  杨千叶被他定定地看着,明明是一种审视的目光,居然不恼,就那么淡定地坐着,微笑着被他看,被他定定地看了半晌,居然没有半点不自在的感觉。

  倒是墨白焰和冯二止,有些怫然不悦:“此人太也放肆,居然盯着殿下看了这么久,当我们殿下也是绛真楼里的红姑娘么?”不过,一想到自家殿下现在扮的是自东都洛阳而来的珠宝商人,且有求于聂欢,二人就只好忍下了这口气。

  杨千叶看着聂欢,看到了他目光中先时的欣赏,接下来的愠意,只觉此人喜怒无常,或者说喜怒外露无甚城府,不禁觉得颇为有趣,只这一刹,她忽然记起了一个她绝对不想记起,但却时时都会情不自禁记起的臭男人。

  那个家伙与眼前这个聂欢颇有几分相似,那双贼眼,害怕时、惊喜时、心存龌龊时,其实眼神中都会多多少少有所展露,只不过,比起聂欢,那个家伙其实更擅于隐藏,他虽有呈现的一面,但最秘密的东西一定藏得深深的。千叶不知道他想隐藏什么,他有什么好隐藏的,难道他还有比自己的身世更加了不得的隐秘?不可能嘛,但是……她感觉得出,他一定是在向这人世间隐藏着什么。

  杨千叶秋水湛湛,毫不畏惧地迎视着聂欢的目光,令聂欢暗暗折服,必须得承认,这位姑娘内在的气质,真的胜小怜多多,不过想到小怜的温柔手段,以及欢好时的狂野热情,聂欢觉得,还是他的小怜更可爱一些。

  转念之间,聂欢又想到了一个女人,那位葬在终南山深处的女人。

  终南,忠南,常剑南么?那个令他仰视的、敬若神明的女人,在他眼中一直是女战神般的存在,而她归去的那一刻,终究还是回归了女人,选择了她心灵的归宿。

  聂欢从不觉得常剑南配得上他心中唯一的女神,不过女神虽青睐了常剑南那老匹夫,却也丝毫不影响她在他心中神圣的地位。想到那位女神,聂欢不忿的心情终于愉快起来。

  在他心中,眼前这位杨姑娘,虽然气质上尤胜小怜一筹,但终究比不了她,平阳昭公主,那永远的、唯一的三娘子李秀宁。

  只可惜,当聂欢终于想到了一位能压得住杨千叶气质的女人时,杨千叶的眼神儿却没有迎着他的目光了,她的眼波朦胧,如水扬波,透着一丝先前所不曾见的温柔笑意,但那绝不是冲着他的,他感觉得出来。

  聂欢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在想男人?”

  杨千叶、墨白焰、冯二止同时一怔,此人说话怎么这般无礼?

  不过还未等三人露出怒色,聂欢已急忙摆手道:“啊!姑娘恕罪,聂某并无调笑之意。我是说,观你神情,似乎正在想到你的情郎,呵呵,却不知这位公子姓甚名谁,竟能得到千叶姑娘青睐,在下有些好奇罢了。”

  杨千叶轻轻吁了口气,努力控制着微微发烫的脸颊,不教它泛起红晕,口气淡淡地道:“京都第一侠少,也有长舌妇的癖好么?”

  聂欢老脸一红,讪讪地道:“哈!是聂某莽撞了。呃……咱们还是聊聊千叶姑娘此番找聂某的原因好了。”

  杨千叶向聂欢示意了一下,捧起茶杯,轻轻呷了一口,道:“千叶在东都洛阳,开有三家珠宝行,盈利颇丰,然则以东都情况,再想扩展下去,已无余地,思量再三,最好的发展地点,唯有长安,毕竟王侯公卿,天下巨贾,尽集于此。”

  “哦?”聂欢目光一闪,道:“若是如此,姑娘该往东西两市,寻那常剑南或张二鱼,找上聂某,可是进错了庙,上错了香。”

  杨千叶嫣然一笑,道:“东西两市,就像一个久建的王朝,一切都有定规,再也没有闲置的位子,再想有人进入这个圈子,谋个王侯之位难如登天,或者就得按部就班,熬个资历。

  千叶经营皆为珠玉,做的不是小本生意,不出人头地,如何有利可牟?可若按部就班,那得到什么年月。若要强出头,只怕刚一冒头,就得被人压下去,须得寻个强大的靠山才成。”

  聂欢的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东西两市之外,不得有所经营。这是朝廷制度,也是常剑南和张二鱼的规矩,姑娘是希望聂某与他们开战么?”

  杨千叶莞尔道:“就算欢少肯开战,奴只是一个生意人,还唯恐避之不及呢。奴家是想在东市或西市谋得一席之地,但又苦于没有门路。所以,想送欢少一些干股,只求仰仗欢少脸面,少些麻烦纠纷便是了。”

  聂欢哈哈一笑,道:“聂某若想以此牟利,早不知有多少人送上门来。姑娘不必说了,聂某……”

  聂欢还没说完,杨千叶已然道:“欢少先别忙着拒绝。奴知道欢少为人大方,千金瞬聚,一掷千金,手中从无余财,却也不思牟利。只是偶尔为之,却也无伤大雅嘛。”

  杨千叶身子微微前倾,道:“这干股,奴可以不寄于欢少名下,而是送给小怜姑娘。欢少也不必多做什么,只是闲来无事,能到店里坐坐,足矣!”

  “这……”

  杨千叶这样一说,聂欢不禁迟疑起来。

  杨千叶这话,正中他的心病。

  在长安黑道上,三大枭雄之中,只有聂欢是没有产业的。他的钱并不少,但他散去的却更多,有时候甚至还要欠别人的账,所以他的兄弟最多,资产却最少。

  本来这样的日子他过得倒也逍遥自在,可是自从与小怜姑娘订情,他却不免有了心病。

  他没有钱,小怜也不图他的钱,但是他不得不考虑,小怜姑娘既然把自己给了他,他该如何安置小怜的未来。没道理那么多兄弟他可以照料的很好,却没能力照顾自己的女人。

  况且,小怜名声甚大,官宦权贵、豪绅巨贾但能谋见一面,与她品茗谈笑,听她抚琴长歌一曲,便足堪夸耀,倒也无人敢强迫她侍奉枕席,绛真楼也不想她侍寝陪客,降了身价,可小怜却把自己给了他。

  这事儿,能瞒得一时,瞒不了一世,至少,眼前这位络阳珠宝商人敢来以此为条件,说明已经知道了他的事情。一旦这事被外人所知,众人眼中高不可攀的神女地位不再,绛真楼会不要她侍寝陪客么?

  那时他该怎么办,以势压迫,岂是英雄所为。但是叫自己的女人人尽可夫,杀了他也办不到,那时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小怜赎身,而这可是一笔不菲的钱财。

  名震关中的京都第一侠少,没有钱。

  杨千叶笃定地看着聂欢,英雄难过美人关,她知道他一定会屈服。

  杨千叶在洛阳确实有三家珠宝行,墨白焰既然矢志复国,岂会坐吃山空。他不但在各地培养死士,而且还营建各种生意,一则是为了赚取更多的钱,二则是籍此建立他的情报网络。

  所以,杨千叶的潜势力,其实很是不低。

  唯独在长安,天子脚下,墨白焰只在灞河边上培养了一群死士,没有在此开店。这种地方,终究是太危险了些,他不想冒险。

  然而,他们立足于外围营建势力,再转而袭取关中的策略,却随着大唐的渐渐稳定失去了可能。本来李渊初得天下时是最好的机会,可那时千叶公主年幼,无法统领大局,等她长大成人,最好的机会已经失去。

  现在看来,只有让大唐自己乱起来,他们才有机会。而要让大唐自己乱起来,靠利州李孝常那样的地方势力作乱来达成,已经越来越不可能,所以他们的目光只能落在长安。

  这样一来,她就需要一个纵然张扬,也不引人怀疑的身份来落脚,之后才能有所谋划。而东西两市第一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