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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诫-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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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我们往回走,去找女婿,一家人死都要死在一起。”白老爷子下了命令。
“好,干爹,我们往回走。”洛醺赞同,只要和沈稼轩在一起,地狱也是天堂,离开沈稼轩,天堂变成地狱。
拼劲全身的力气牵手掉头想往回走,哪那么容易,这是逃命,她们的力气远没有众人的力气大,洛醺感觉自己快被挤成肉饼了,手也渐渐抓不住白老爷子和皓暄,吓得大声高呼:“干爹!皓暄!叔你在哪里?”
另外一个方向沈稼轩也在费力的朝她们这里挤来,凭他力气大功夫好,落脚都难更别说其他,只等来到洛醺等待之地,哪里有洛醺和儿女同白老爷子的身影,他脑袋嗡的一声,眼见人们涌上船去,耳听汽笛鸣响。
“洛醺!”
他的喊叫声淹没在众人的嚎叫怒骂中,上去船的丢了亲人,上不去船的怕丢了性命,所用的人都处于一种癫狂的状态了。
“洛醺!”
他继续喊,推开一个又一个阻挡在面前的人,仍旧没有洛醺几人的身影,这个时候的沈稼轩也差不多疯狂了,洛醺眼睛不好,儿女年幼,白神医年老,哪个他都不放心,后悔刚刚应该带着洛醺几个在身边,大声喊,喊到声嘶力竭,仍旧没有洛醺的回应。
他喊的同时洛醺和皓暄也在喊,甚至幼小的若萱都在喊着“爹爹”,被这场景吓坏,小女娃哇哇大哭,这个时候她更需要父亲的呵护。
找不到沈稼轩的洛醺几个已经分开,却也距离不远,她甚至能透过万众之声听见女儿的哭,使出全身的力气朝女儿的哭声而去,只是她全身的力气也没多大,被前后左右的人挤得脚都离开地面,浮游一般往前而去,当第汽笛再次响起时,她都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拥着上了船,她也不知道这船是开往哪里,因为眼睛遭遇突然的急火攻心,差不多漆黑一片了,比第一次失明还不同。
汽笛第三次响起时,船缓缓驶离码头,船上继续骚乱,与亲人分开的在对着岸边狂喊。
洛醺蓦然感觉脚下在动,她心里一惊,摸过旁边的一个人问:“我在哪里?”
对方正累得大口喘气,简单一句:“你在船上。”
船上?洛醺突然歇斯底里的喊:“叔!皓暄!闺女!干爹!”
透过密集的喊叫声,她隐约听见一句:“醺!”
左右的找,左右的倒,被人推搡来推搡去,再听一句“醺”,辨别一下方向,脑袋嗡的一声,感觉是来自岸上。
她摸着栏杆就要跳船,觉得船离码头还没太远,凭着自己会凫水游到岸边去找沈稼轩,突然衣服被拽住,是皓暄:“醺娘,我和妹妹在这里。”
皓暄和女儿?她摸索着拉住皓暄,又摸索着按住女儿的脑袋,急切切的问:“我干爹呢?”
这个时候又有人抓着她的手:“丫头,干爹在这里。”
家人都在,都安全,她最后问一句:“皓暄,你爹呢?”
一贯坚强的皓暄呜呜哭了起来:“爹,爹他在岸上。”
洛醺抓着栏杆猛然面向岸的一方,跳船是不可能了,一老一少一小都在船上,不能丢下他们,自己也没能力让船停下,她瞪着大眼其实什么都看不到,从身上掏出手帕朝岸边挥舞,泪落如雨。
“叔,你等我,我会回来找你!”
这一句,沈稼轩已经清晰的听到,他回着喊过去:“醺,在香港等我,我去找你们!”
船渐渐驶远,船上的人和码头上人喊声渐渐弱了下来。
已经彼此看不到,洛醺还在挥舞手帕,泪水成河……
这个时候狐小采突然想起一首歌——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也不惜换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
正文 3寻74章 寻人启事
事实证明,这场鬼子攻城纯属闹剧,而洛醺和沈稼轩已经因此分别两地,她在香港,沈稼轩在上海。
等她费尽周折从香港再回上海,沈稼轩却去了香港找她们,她千辛万苦的打听到沈稼轩的行踪,再回香港找沈稼轩,沈稼轩又回了上海。
如此几个来回折腾,两个人面都没见到,洛醺最后回了上海,且决定老实呆着不再回香港,暗中打听沈稼轩的下落。
之所以说暗中,是担心沈稼轩曾经的显赫身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自己身边又老又小的,行事非常谨慎。
她也往半拉山的家里写了信询问沈稼轩是否回了那里,可是信发出后杳无信息,听说东北更乱了,她猜测沈家说不定已经再次迁徙去了别处,这样的世道,谁家不是七零八散,她也无可奈何。
于是,她唯有安心留在上海。
上海的喧嚣还在继续,高楼林立,店铺次第,摩登的女郎,落魄的乞丐,程亮的轿车,成排的塌车,随处看见的洋人,更有传教士和修女间或其中,熙来攘往,红尘滚滚。
同洛醺刚来时一个样子,上海没什么改变,变的是她,一年多的时间独当一面,照顾儿女赡养干爹,成熟了,稳重了,更从白老爷子那里学了一身医术,回来上海后自己开了家诊所,只瞧病不卖药,因为卖药太过耗费人力和物力,首先需要大的店面,而她没这个能力和精力,她只想用诊所来保证一家人的温饱,然后寻找沈稼轩。
当然,她的眼睛已经痊愈,美丽依旧,平添了一道淡淡的忧愁,思念丈夫。
诊所开在一条巷弄口,不甚繁华的地段。生意也还好,接待的大多是平民百姓,她虽然聪明好学,总归时日太短,所以坐堂的是白老爷子,她负责管理里里外外的杂物,假如病人的问题不太复杂,全由她来代替白老爷子看病,边看边学,实际与理论相结合。医术突飞猛进。
更因为她的美丽。诊所开业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那真是隔着窗户吹喇叭——名声在外了。
被一个美人问来问去看来看去。很多男人没病都能编排出病来,腿肚子抽筋了、咬了舌头、打了几个喷嚏、昨晚梦做的不好、走路绊倒、甚至多放了几个屁都过来问问洛醺。
总之人家给诊费,洛醺也就耐着性子回答,赚了钱才能生活。才能留在富人天堂的上海,才能寻找沈稼轩。
这场分别一晃快两年……
夏夜幽幽,洛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让皓暄把门板上好,打烊后赶紧洗手做饭,曾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现在八大菜系不敢说,家常饭菜已经驾轻就熟。
历练多了人也变得温婉,特别是看着高出自己一个脑袋的皓暄。曾经的少年突然变成青年,她是长辈,更需要持重。
女儿也过了三岁,开始随着哥哥读书识字,刁蛮劲仍旧没改。但凡洛醺关的严厉,她就哭着找爹爹,所以,洛醺也懒得管了,不想女儿一哭某个角落里的沈稼轩就犯心绞痛。
饭菜做好端上,白老爷子正打磨一根银针,这是他送给洛醺的礼物,一套完整的九针,都是他用心制作的。
“干爹,快洗手吃饭,我做了您最爱吃的回锅肉。”
回锅肉是东北风味,老爷子喜欢,还有烧酒,还有苞米面糊糊,还有大茬子饭,还有咸鸭蛋。
老爷子把银针放好,皓暄已经把水盆端到他面前,说来皓暄也在随着他学习医术,没有明确拜师是因为老爷子感觉自己是洛醺的师父,而洛醺是皓暄的娘,拜师这辈分有点乱,但皓暄对他非常敬重。
“要不,你叫我师公吧,算我收下你这个徒孙。”老爷子呵呵笑着挽起袖子。
“真的?”皓暄非常开心,把手巾递给洗完手的白老爷子。
老爷子认真道:“你醺娘总归是个女子,将来把我的医术发扬光大的,还得靠你这样的男孩子。”
洛醺正给他倒酒,听了这话撇嘴道:“都什么年代干爹你还重男轻女。”
白老爷子解释:“不是干爹重男轻女,而是女孩子出诊太不方便,你瞧瞧找你看病的那些臭男人,眼珠子都嵌入你身上拔不出来了,我这个气,所以明天开始皓暄随我坐堂,历练历练这孩子。”
皓暄高兴的再次:“真的?”他高兴的原因是,自己读书再多却无一技之长来养活自己和家人,医术不同,生而为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有了医术无论什么样的世道都能存活下去。
他说着赶忙把一双筷子双手捧着递给坐好的白老爷子。
哇!若萱哭了起来,因为每餐分配筷子这是她的任务,哥哥抢了她的风头她不依。
洛醺拍了下女儿的脑袋:“这也哭,若不是怕你爹心疼,我真想好好捶打你一顿。”
白老爷子急忙把筷子还给若萱:“来来,宝贝孙女拿给爷爷。”
若萱随即破涕为笑了,把筷子重新递到白老爷子手里,仍旧没脱离奶声奶气:“爷爷,吃饭。”
老爷子呵呵笑着:“好好,想我独来独往小的溜快一辈子,老了老了儿孙满堂,这是我悬壶济世半辈子赚来的福气。”
洛醺夹起一块肉放到老爷子碗里:“干爹,是我从小到大善良赚来的福气才对,没有你这身医术,从香港到上海,我们母子三人只怕要沦为乞丐了,您在我心里和那个叫洛天的人没什么区别,都是我的爹。”
白老爷子呷了口酒,开心道:“我可比不得你亲爹,他是做大事的人,听说官位一路飙升,现在更了不得,但是也更忙,所以他忙我才能白白捡了个女儿,还有孙子孙女,颐养天年,让他老洛眼馋去吧。”
提及父亲,洛醺倒是能经常听到他的名字,都是从某某方面悬赏买他的项上人头的,担心是一定,但也为父亲骄傲。
一直没有沈稼轩的消息,她心里堵的慌,也吃不下饭,想去喂女儿,小家伙推开她的手,嘟囔一句:“萱萱,自己吃。”
女儿这要强的个性像极了沈稼轩,筷子都使不好,费力的夹起一点点菜叶,费力的塞进嘴里,就是不让洛醺喂。
“闺女,要不,咱也登报找女婿吧。”白老爷子建议。
“干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顾虑。”洛醺叹口气。
白老爷子摆摆手:“闺女你没明白干爹的话,我的意思,东北的胡子不是时兴用黑话对暗号吗,你也可以。”
黑话?暗号?洛醺若有所思。
皓暄突然醒悟过来:“醺娘,登报之时你就写一些你懂爹也懂的,她一准知道是你在找他。”
洛醺愣愣的呆了半晌,也终于被启发明白,一拍桌子:“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此时她甚至已经知道该怎么登报了。
大喜过望,一直没有胃口今晚竟然连吃两碗饭。
大二天大早即起床,让皓暄看着妹妹并陪同白老爷子坐诊,她一个人找到颇负盛名的“字林西报”,此报发行量大,并且经常对时事问题发表看法,所以洛醺想,沈稼轩喜欢读书看报又关心时事的必然会购买,也就能看到自己登载的东西,也就知道自己在找他。
找了报社的相关负责人,人家问她登商业广告还是寻人启事。
洛醺想了想:“就是一首歌。”
对方颇感诧异,看她穿戴打扮虽不是穷人却也并非豪奢,闲着无聊登一首歌这却是为何?问她,她也不说明原因,总之自己花钱你们办事。
对方想想也对,管你是干什么用,给钱即可,这是报社的宗旨。
于是,她用了不菲的价格,购买了报纸角落的版面,登载了一首歌——
夜风敲击西窗的孤独
烛影抚过脸庞
寸寸相思成灰烬
柔雪落落伤
寒鸦哀啼在梦你的夜
孑然无法成双
声声道不尽心事
指尖冰冰凉
这首歌是她去奉天读书时,当时身为奉天市长的沈稼轩为了掩护洛秀才的同志方玉致,而与方玉致假结婚,她伤心欲绝离家出走,因为卢丹的关系而躲在歌舞酒楼“蝶恋花”的后台,那个歌后阮燕春因为吸入花粉倒了嗓子,她为了救场,也为了和沈稼轩告别而登台唱了这首歌。
这首歌她想沈稼轩一定记得,也明白自己的相思之苦。
因为是不起眼的一个角落版面,报纸临时挤出来没费力气,所以第二天这首没有署名甚至没有说明任何用途的歌词登载在报纸上,随着报纸走入千家万户,很多人还奇怪,不知这几句凄凄婉婉的话究竟是干什么所用,说是广告没有标题,后来大家一琢磨,一定是报纸空出这么点地方实在没什么可写的,就弄了这么一个稀奇古怪的东西糊弄。
然而,这首不起眼的歌词却同时让两个人震惊,一个,当然是沈稼轩,一个,却是久未出现的孔至尊,当年洛醺唱这首歌的场地就是他开设的歌舞酒楼“蝶恋花”,他当时在场,虽然没沈稼轩记得那么清晰,却也知道这与洛醺有关,而他,现在混到了上海,且是风生水起,他立即找到报社,询问这首歌词版面的购买者。
正文 375章 旧章情新意
报社只是拿钱办事,并不了解洛醺的身份,包括她是谁住在哪里,更因为她登载的只是一首歌,又不是什么过激的言论,根本没留意她这个人,所以对孔至尊的询问只能无可奉告。
但孔至尊至少知道登这首歌的人是个年轻的女子,且美貌,这与洛醺完全相符,所以雇佣了私家侦探来寻找洛醺。
他与洛醺一别经年,并非从此就当生命里从未出现这个人,也在打听,也在期冀重逢,先后得知洛醺嫁给沈稼轩、生了女儿、沈家破败,洛醺迁徙至半拉山之后他就什么都不了解了。
他找洛醺的目的是为了当年的一个错误,爱让他癫狂,一脚踹去致使洛醺小产失去第一个孩子,每每面对自己的儿子,他就会为自己曾经杀害洛醺的孩子良心遭受谴责,这感觉时间越久越强烈,他知道无法弥补,这不是欠钱还债,但他就是想见见洛醺,只想告诉她,自己错了。
私家侦探真不是盖的,竟然凭着报社见过洛醺的人口述画像,然后拿着洛醺的肖像四处打听,大海捞针捞了洛醺几天,终于打听到洛醺开设的诊所。
为了确定诊所的女东主就是孔至尊要找的人,私家侦探装着寻医问药来到诊所,往洛醺面前一坐,也不说哪里不舒服,开门见山问洛醺:“太太喜欢唱歌?”
他是想攻其不备让洛醺毫无准备下说出实话。
洛醺心头一颤,是想起自己报纸寻人的事,看对方眼神机敏,且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兀然问出这样的一句,她警觉起来,怕是父亲的敌对或是沈稼轩的敌对,摇头:“从来不唱。”
那私家侦探不是很信,猜测报纸上的假如不是歌词或许是诗词,于是再问:“太太喜欢写诗?”
洛醺越来越清晰这人是冲着报纸上自己登载的那首歌来的,看对方贼眉鼠眼一副习惯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架势。料定不是沈稼轩派来的人,没想到自己这么小心居然还是被人发现端倪,于是道:“我也不会写诗。”
不唱歌不写诗,孔至尊给的那份报纸上分明是歌词或者是诗,并且那段话又不是像“春眠不觉晓”或是“举头望明月”众人皆知的东西,那一段话既然不是家喻户晓,就是现在的人为了某种目的所写,典型的暗号,也就是说,写那段话的人非比寻常。也不会轻易显露身份。
所以。私家侦探还是不信。刚想继续追问,洛醺就没了耐性,道:“先生你身体无恙,假如有疑神疑鬼的病。对不起,小女子乃庸医,治疗不了你的病,请你离开。”
那私家侦探讨了个没趣,唯有出来,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孔至尊,让雇主过来看看,这个女人是不是他要找的。
私家侦探走了之后,皓暄对洛醺道:“醺娘。我跟踪这家伙看看他到底什么来路。”
反侦察?洛醺表示赞同,叮嘱皓暄:“你小心,假如是我爹或是你爹的敌对,我们需要赶紧离开此地。”
皓暄点头,尾随私家侦探而去。人家走他走,人家跑他跑,人家坐车他也坐车,七拐八拐来到一处宅院,那人按响门铃进去后,皓暄也不能再跟,抬眼看看这户人家大门旁边的墙上题写两个斗大的字:孔府。
他一时搞不清这孔府是什么来路,寻摸到一个路过之人问孔府的主人是谁,路人刚好认识,道:“孔至尊,上海新贵,生意很大。”
皓暄在洛醺去奉天读书时他也去过奉天,认识孔至尊为何许人也,所以赶紧回来告诉洛醺。
洛醺先是愕然,接着就释然了,怪不得有人对那首歌这么熟悉,想起自己当年唱这首歌的场地就是孔至尊在奉天开设的“蝶恋花”。
但孔至尊何时来了上海?他不是用所有身家买了个奉天市长吗?这些事情洛醺不得而知,有些烦躁有些开心,烦躁的是孔至尊会给她带来新一轮的麻烦,开心的是对方是孔至尊而非父亲或沈稼轩的敌对,自己和孔至尊假如有仇恨,那也是他欠自己的,所以没有太害怕。
不害怕不代表不防备,假如孔至尊找到自己该怎么办?
去和干爹白老爷子商量,也道出当年的那桩感情风波。
老爷子正在研究一个方子,听洛醺讲完凝眉思索:“闺女,咱好不容易在上海有了这么个安生之地,假如再搬家,找个住处容易,开个买卖就难了,没买卖干,咱们何以为生?”
洛醺担心的不也正是这个,思忖稍许,道:“还是别搬家了,孔至尊这个人油滑的很,一切只以利益为重,他从来不参合政事,我不知他因何找我,或许就是那首歌被他看见,找我是心血来潮之事,即便他想纠缠我一如当初,我也有办法对付他,不怕。”
老爷子另有想法:“他能看见并找到这里,女婿就能看见和找到这里,我赶脚也就最近几日,一旦女婿和我们团聚,到那时咱们再听女婿的意见,他要我们如何就如何。”
洛醺非常赞同,只要沈稼轩出现,就有了主心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想要自己怎样就怎样。
想着马上要和沈稼轩团聚,突然就高兴了,拉过正把糕点揉碎然后吐了几口唾沫和面玩的女儿,使劲亲了下:“宝贝,爹爹就要来了。”
若萱虽然仍旧习惯在受委屈时嚷着找爹爹,其实沈稼轩的样貌她已经记得模糊,但爹爹这个概念她还是清楚,呵呵笑着:“爹爹,给萱萱买糖。”
洛醺点头:“嗯,给萱萱买糖,买鸭梨买苹果,买新衣服买风车。”
心里眼里都是对和沈稼轩即将团聚的憧憬。
不料第二天孔至尊就找上门来。
白老爷子正给一个病人把脉,边借机告诉皓暄一些医术常识,若萱拿着笔在信手涂鸦,洛醺正接待一位少妇,那少妇患有便秘多少年,每次如厕都死去活来的感觉,非常遭罪,寻医问药无数次,药吃了很多,也做了饮食调理,只是最近再犯,她对吃药很打怵,所以觉得洛醺是女人家,更容易沟通,找洛醺偷偷询问可有其他的方法。
洛醺想了想:“家里可有能密封住的瓶子?”
少妇不假思索道:“有的有的,酒瓶。”
洛醺教给她方法:“灌满热水,然后放在腹部从上往下滚压,再如厕就轻松躲了,这个方法立竿见影,记住不要烫坏皮肤。”
这个方法忒简单,少妇千恩万谢,问洛醺诊费。
洛醺笑笑:“土办法,很多人管用,但也不是每个人都适用,并且治标不治本,不收诊费,你且回去试试吧。”
那少妇千恩万谢的走了。
洛醺刚坐在桌子后面想看皓暄给病人把脉,突然伸过来一直胳膊,她头也不抬道:“先生瞧病?”
看手和衣服袖子都知道是男人。
对方答:“嗯,是心病,不知女神医能否治得?”
声音如此的耳熟,洛醺抬头去看,脸色一僵,是孔至尊。
几年不见,他发福了,看洛醺笑眯眯的,仿佛那些刻骨铭心的过往都没发生过。
洛醺狠狠道:“把心挖出就好了。”
孔至尊哦了声,当真管随从要了把匕首,然后递给洛醺:“知道你恨我,动手吧,挖心挖肺全凭你,我等这一天太久了。”
洛醺真不客气,抓过他手上的匕首猛然刺了过去,孔至尊身边的随从冲过来抓住她的手腕。
“放开!”孔至尊怒喝随从。
那随从很是不情愿,但也不敢违背主子,松开抓着洛醺的手。
洛醺气得呼吸都变调,正想痛骂孔至尊,耳听身后有轻微哭泣声,扭头看见女儿正瞪着大眼惊恐的望着她,小女娃不知娘亲为何想杀人,但也知道害怕。
洛醺不想吓坏女儿,手一松,匕首嘡啷落在桌子上,孔至尊害自己丢失一个孩子,自己现在有了宝贝女儿,人不能太贪,并且孔至尊今天分明是来负荆请罪的,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她长出口气,稳稳心神,内心劝解自己,罢了,然后冷冷道:“请你出去。”
孔至尊把匕首推到她面前:“这个,你留下,我的命先寄放着,你可以随时拿去,洛醺,时至今日我真的后悔了,爱你,却不懂得该怎么去爱你,我会加倍补偿你的。”
他说完喊了自己的人离开诊所,他之所以说补偿,是听闻洛醺现在单身,沈稼轩人家蒸发似的失踪几年,他想重拾旧情,也知道很难,所以不敢纠缠,想用诚心打动洛醺。
他走后,洛醺久久不能平静,不想和孔至尊再发生感情纠葛,唯有祈祷沈稼轩快点出现。
再说沈稼轩,因为有良好的阅读习惯,所以读报从来不会跳跃,看完自己关心的,也会把不起眼的角落看看,乍然发现这首歌,他激动得手突突发抖,喊出一声“醺”,泪水潸然而下,他当然记得这首歌是洛醺所唱,更是洛醺专有。
正文 3 76章 暗号
沈稼轩同孔至尊一样,拿着报纸找到报社,报社经手人回答他的也与回答孔至尊的一样——无可奉告。
沈稼轩掏出身上所有的钱,连怀表都拿出,一股脑交给报社的这位,恳求道:“登报之人是我的家属,一别快两年,妻子还有一双儿女,女儿才这么一点点,着实想念。”
他用手比划着女儿差不多的高度,七尺男儿泪眼蒙蒙。
报社的这位明白他是在贿赂自己,只是当时洛醺登报的时候真的什么都没交代,所以自己也就没什么交代,然而看着面前的一堆钱和那只精致的怀表,他咽了口吐沫,绞尽脑汁的回忆洛醺是否留下什么线索,一拍脑袋:“有了,那女子非常漂亮。”
沈稼轩鸡啄米似的点头,洛醺当然漂亮。
报社这位继续:“非常年轻。”
沈稼轩捣蒜似的点头,洛醺才二十出头。
报社这位又想起:“超凡脱俗。”
沈稼轩依然点头,洛醺的气质那是有目共睹。
报社这位再发掘一条:“有股傲然之气。”
这个沈稼轩倒没在意,因为洛醺在他面前体现的只是顽皮,想想也对,洛醺面对别的男人当然傲气,于是再点头,却道:“先生,这些都不能成为我找到她的线索。”
报社这位刚想把钱划拉揣进口袋,听他这么一说,不得不继续回忆洛醺身上还有什么特征,挠着脑袋的想啊想,突然眼前一亮:“她身上有股草药味,我感觉她住的地方不是药房就是医馆。”
洛醺虽然只看病开方子并不卖药,但家里还是多多少少有些草药的,白老爷子教授她和皓暄医术,离开草药岂不成了纸上谈兵,所以久处于那种环境,她身上就沾染了草药味。
这个的的确确算是线索了,虽然不是很明确。因为上海的药房医馆数不胜数,凭这个线索找洛醺非常之难,但沈稼轩还是非常高兴,感觉再问不出更有价值的东西,谢过报社这位,急冲冲离开报社,他手下也有很多人,他现在于上海新成立了商贸公司,下面分设的店铺就有七八个,所以洒下所有的伙计。寻遍上海的药房医馆甚至是大医院。目标只有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
他的手下可非一般之人。个个能力超强,更何况还有鬼三这样的人,所以几天后终于发现洛醺的行踪,当鬼三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时。鬼三自己激动得语无伦次:“爷,找到小小姐了,奶奶自己开了个诊所,少爷也会号脉了,白老爷子挺好的。”
一口气交代全了四个人的状况,鬼三发现洛醺的行踪之后利用飞檐走壁的功夫偷窥过,但没有贸然相认,他是想把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留给沈稼轩。
沈稼轩拔腿就走,鬼三在后边跟随。离开他开设的商贸公司,上了门口的汽车,兴奋过度,打火这平时非常简单的动作他竟然费了半天力气,最后还是副驾驶位置上的鬼三帮忙才成。
鬼三带路。沈稼轩从来没把车开得这么快,特别是在拥堵的街头,总算来到洛醺所住的这条巷弄,鬼三用手一指:“爷,那家诊所就是奶奶开的。”
车戛然而停,沈稼轩隔着玻璃望出去,上海何其大也,同在这座城市的一家人竟然这么难才相聚,洛醺也真了不起,离开自己竟然让一双儿女过得如此舒坦,不求不借,还开了诊所。
他走下车来,看巷弄口有几个小孩子在玩耍,其中一个小女娃穿着红色的裤褂,长发纷披过肩膀,头上用红丝带扎着一个朝天撅,这是他宝贝女儿典型的发式,虽然只是个背影,他已经认出,且红了眼眶,慢慢走近。
“萱萱!”
一声轻唤,若萱回头来看,就发现满脸胡子的沈稼轩,在上海立足后,他开始蓄须,改变了过去的习惯装束,比如之前穿长衫现在西装革履,这比较符合上海的氛围,也为了他全新的身份。
所以,若萱根本认不出来,也还是有礼貌的道:“叔叔,我叫萱萱,也叫若萱,我哥哥叫皓暄,我爹爹叫稼轩。”
她说的极慢,总归太小,说话不是很利落,一字一顿的,非常认真,之所以把哥哥和爹爹全部交代,是因为他们三人的名字最后一个字同音。
沈稼轩呼吸都颤抖,女儿个子长高了,居然能说出这么长的一段话,还知道自己的名字,他伸手想抱女儿,若萱却噔噔后退,惊惧的望着他。
鬼三急忙道:“爷,小小姐大概不记得你了,你们分开时她还太小,另外你的胡子。”
沈稼轩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脸,形象改变太大,四下看,问鬼三:“附近可有理发店?”
鬼三琢磨着:“应该有吧,这里的百姓也得剃头刮脸。”
沈稼轩看女儿暖暖一笑:“宝贝,等着,爹爹马上回来。”
他说完就走,于附近找了家理发店,把满脸的胡子刮了个干干净净,只为让女儿能认出来。
然后离开理发店,想重新回来若萱玩耍之地,却发现五六个黑衣人鬼鬼祟祟的沿着这条巷弄踅摸。
鬼三警觉道:“爷,会不会是川岛一郎的人,他可是一直在找奶奶,想给儿子闺女报仇。”
怎么说浪雄与和子的死多少与洛醺有关,所以浪雄的父亲一直想杀了洛醺给一双儿女报仇雪恨。
这件事沈稼轩知道,所以最近他才更担心,也更急于找到洛醺,皇天不负苦心人,洛醺自己以登报的形式给他讯息,但他感觉这几个黑衣人与洛醺无关,相面也能看出这不是日本武士而是某个帮派之人,应该是自己的敌对,想找他的,所以他怕给洛醺带来麻烦,并且巷弄口的女儿不见了,想是被洛醺找回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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