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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谜-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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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只是这样相依相伴,便也足够了。
但是事情却在今年开春从长安回金陵的路上发生了变化。她们曾在路上遭逢大雨,浑身被淋得湿透。那时还是元月里,天寒地冻的。好不容易赶到一家客栈避雨,准备洗澡更衣,客栈居然被一队客商几乎占满了房间。当时房间就只剩下四间,沈绥为了照顾身子不好的妹妹和目盲的千鹤,将一间房单独留给了她们,其他人都是三四个人挤一间房。
烧好的洗澡水只有一桶,为了节省时间不要冻得受寒,二人一同入了一个浴桶洗澡。
大概是气氛太过暧昧,也大概是心情舒缓下来,便控制不住爱意的勃发,那一夜沈缙居然大着胆子要了千鹤。素来害羞得紧的沈缙居然会那般主动,当真出乎千鹤意料。而正所谓食髓知味,这两个相敬如宾的人,突然品尝到奇妙的滋味,不由便开了窍一般,自此以后愈发亲密无间。
只是千鹤至今没找到机会去要了沈缙,不由有些耿耿于怀,从长安一路到金陵,又从金陵一路到琅琊,她满脑子都在想着,她到底该怎么要求这个事。是直接开口?还是直接动手?而且她又看不见,万一失了分寸,弄疼了沈缙该怎么办?
突然脚下一滑,走神了的千鹤发挥出了自己优秀的平衡能力,侧向迈了两步,很快便调整重心站稳。只是这一下吓坏了她背上的沈缙,只听她道:
“千鹤,你没事吧?我和你说话你怎么没反应?快放我下来,让我看看。”
“不,我很好。抱歉,方才走神了。”说着她又向上一托,紧了紧手臂的力量。
当下再不胡思乱想,专心致志爬山。沈缙举着袖子为她拂去额上渗出的薄汗,心间转着念头,不多时似乎想到了什么,她脸色更红了。
前方的忽陀很郁闷,陪着二郎和千鹤一路来琅琊,他没少受虐。可怜他至今还没追求到无涯,一腔爱恋无处发泄,只能狠狠用弯刀劈开挡在眼前的枝叶。
终于,他们抵达了琅琊山顶,就在山阴处的一块平整空地之上,盖着几间雅致的竹屋,那里便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孟山人的居所。
千鹤终于将沈缙放下,却不防沈缙忽的搂住她脖颈,在她耳边轻声道:
“你若想要,我便给你。”
熟悉的气音吹拂在耳畔,滚烫滚烫的,千鹤只觉一股热流在小腹乱窜,经不住咽了口唾沫。
“莫胡闹,这是在别人的家里。”她面庞耳廓红得要滴血。
“噗……”沈缙瞧她那害羞的模样,实在是可爱又滑稽,不由笑出声来。在她面庞上轻吻一下,半揽住她的身子。
恰逢此时,竹屋中传出朗朗唱诗声:
“潮落江平未有风,扁舟共济与君同。时时引领望天末,何处青山是越中。”
一名须发花白的老者从竹屋中走出,看到沈缙一行人,不由笑了,上前行礼道:
“敢问,可是金陵仲琴先生前来赴会?”
“正是,浩然先生,晚辈有礼了。”沈缙忙施礼道。
“哎呀,劳动仲琴先生远道而来,孟某真是过意不去。快里面请,这山雨绵密,三位尽快在客间更衣,免得着凉。”说着,他注意到千鹤,这位东瀛刀客打扮的女子,黑布蒙眼,面容秀丽,倒是十分惹眼。
“这位是?”他疑惑问道。
“无妨,这是内子。”沈缙笑道。
“原来是尊夫人……”孟浩然心中称奇,他孟浩然已经是个怪人了,没想到这位仲琴先生比他还怪,居然会娶一个东瀛女子为妻,而且这女子看着身负武艺,乃是高手,与文弱的仲琴先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行三人,分入客室更衣。孟浩然最近游居于越地,方才他口中吟诵诗句,恰是他最近新作。此处乃是一位隐世的老前辈留给他的竹屋,他借来居住。他不在时,留给山中樵夫打理。他不日就将回襄阳,沈缙能赶在他启程之前与他相会,也算是有缘。
孟浩然自五十岁后痴迷于琴道,仕途受阻,他便游历各地,每到一处,都必然要拜访当地琴家,遍赏名琴。他琴技虽不算特别高超,但对琴的制作却研究得颇有造诣。再加上他本就是大名士,书画诗词冠绝群伦,沈缙仰慕已久,能得他相邀,便欣然赴会。
志同道合者相会,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转眼他们已上山两日时光。这两日仿若活在仙境之中,每日煮水烹茶,弹琴论道,亦或泼墨作画、赋诗作词,自天文地理至食补药方,他们无所不谈。沈缙的学识渊博,孟浩然倒不意外,可他没想到的是,沈缙的这位东瀛夫人,竟会对大唐如此了解,且知晓诸多冷僻的知识。她虽目盲,但耳聪心亮,灵台清明,绝不比寻常人差。仔细瞧上去,沈缙眉目纤弱,少了几分男子该有的刚毅;千鹤气度沉厚洒然,倒有几分女子很少有的坚强,此二人在一处,分明就是一对良配,彼此互补,越看越是神仙眷侣。
第三日时,孟浩然收到襄阳来信,催促他早日回去。无奈之下,他只得与沈缙、千鹤告辞。山间三日时光虽短暂,却十分充实,约定好联系方式,双方在山脚下作别。
“这位孟先生,倒也是奇人。”千鹤感叹。
沈缙回答道:“他乃是山水诗派的代表,继承了靖节先生的田园遗志。他与我阿嫂的父亲子寿公关系好。有一首诗,他专门写来赠给子寿公。”说罢,笑着吟诵道,“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千鹤凝眉品味,不由道:“这诗写得恢廓洒然。”
“确实,不过他往日的诗作都很清新恬淡,平易自然,妙句天成。”
千鹤只是点头,却没有搭话。
沈缙早就察觉到她有些不对,这两日都是这幅心不在焉的模样。她望着她沉吟片刻,便知道她此刻在想什么。当事时,她们身处琅琊山下的小道上,正准备徒步前往五里地外的山下小镇,她们的马车存放于镇上的驿站中。
她挽住千鹤的手臂,笑而道:
“上山时,我就与你说了,你若想要,我便给你。何苦这般纠结,心绪不畅?”
千鹤面色又红了,不过这一次她却正色回答道:
“琴奴,在遇到你们之前,我在大唐举目无亲,虽有个大哥,但毕竟男女有别,说不了体己话。男人也不比女人细心,我难免会感到孤独。遇到你们后,我当真是想将你们当做亲人来对待的。只可惜命运弄人,我养父被人控制,带了东瀛的人来寻我,却全部死于非命,尸骨至今下落不明。我又被人控制,好不容易才死里逃生,能够跟你走在一起。这一切真的太不容易了,而你又是那般美好。东瀛有一句话:物美极,必哀死。你就像绚烂的樱花在我身前绽放,感受到你的身子一点点好起来,我时常会想这一切是否是幻觉,我是否还是被人控制着,是不是一直都在做梦呢。我目不能视,或许连睡着与清醒都无法区分了。这样的念头时常兴起,竟有些……分不清现实了。我一直不敢碰你,是因为会怕,我真的……有些害怕你会消失。”
沈缙的心揪了起来,她没有想到,千鹤曾被心毒控制的经历,竟然会给她造成这样的心理障碍。她紧紧抓住她的手,道:
“你不是在做梦,千鹤,不要患得患失,你要相信自己感受到的一切,那都是真实的。”
“嗯……”
“忽陀,我们快走!”沈缙忽然催促道。然后拉着千鹤就加快了速度。
“琴奴?”千鹤有些吃惊。
忽陀也很诧异,但既然沈缙着急了,他便加速在前方带路,三人脚步匆匆,很快就回到了镇上。沈缙拉着千鹤一头扎进了归雁驿的客房之中,只丢下一句:
“我们今日先休息了,不必唤我们吃晚食。”
忽陀就算再愚钝,也知道人家要做什么了。他一个大男人却不禁老脸一红,也不多想,自去找归雁驿的驿长喝酒吃肉去了。
那一夜是千鹤三十多年人生中度过的最为美妙的一夜,比沈缙要了她那一夜还要美妙。她第一次体会到一个目盲之人,该如何去享受属于二人之间的缠绵悱恻。虽然她半点看不见,可是她指尖掌心的触感,耳畔听到的喘息与婉转吟唱,鼻尖嗅到的暧昧气息,都是此生体会过的致美风景。那是无比真实的触感,如何也无法归于虚假,她的琴奴,用自己的手带着她的手,一寸一寸地感受真实。她几乎就要在脑海里勾勒出爱人的模样,她消瘦的身躯,娇嫩的肌肤下微微隆起的骨骼,清美秀丽的眉目和被吻得发肿的唇,后背肌肤上留下的不可磨灭的烧伤疤痕,以及那幽谷丛林内迷人的世界。
于是当第二日上午日上三竿时,忽陀来敲门。得到的是屋内千鹤无奈的声音:
“今日琴奴身子不适,多住两日再出发。”
忽陀秒懂,心中不由愈发郁闷,他当真想无涯了,想插翅飞回她身边,片刻不愿耽误。
沈缙歇了半日才下得榻来,她不禁再一次怀疑人生:她们家千鹤这小身板,为什么体力这么好?
然而千鹤从此以后几乎黏在了她身上,她又不禁笑了。幸福来得太快,还需要时间适应。
作者有话要说: 已捉虫。
以及忽陀同志大概是这文里最惨的单身狗。
第三百零一章
沈绥陷入了生活的迷茫之中; 她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才好了。
近些日子; 她将老宅能翻修的东西全部都翻修了一遍; 直到她打算对颦娘的药庐动手时; 颦娘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并找来了帮手——张若菡。
“我说你成天叮叮当当的干什么呢?就不能消停一会儿?你要是没事干; 去教凰儿读书去!”颦娘插着腰,点着她的鼻尖怒道。
沈绥左手捏着锤子; 右手抓着凿子; 老老实实站在原地听训。张若菡在一旁抿唇憋笑; 她显然很成功,除了沈绥之外; 谁也看不出来她其实就快要破功了。
“你说你; 是不是想转行当木工了?千羽门的事你也不管了,全交给莲婢,你害不害臊啊你。这么大个人了; 终日里游手好闲的。我看就该把你送回长安去,让皇太女给你安排个工作干干……”
颦娘自顾自地说着; 沈绥趁她不注意; 对张若菡挤了挤眼睛; 张若菡双颊鼓起,又硬生生地憋了回去。
好你个沈伯昭……看我晚上怎么收拾你。张若菡心中转着念头,身上散发的气息也变得危险起来。
沈绥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当即眼观鼻鼻观心,再不敢逗张若菡。
训斥的结局以颦娘将沈绥所有的工具没收; 并将她的木工房锁起来告终。她还不忘警告沈绥,胆敢撬开锁,就让她喝一个月的苦胆汁。沈绥只能赔笑,表示自己绝对不敢乱动。
不玩木工的第一天,无所事事的沈绥率先盯上了自家女儿。奈何小凰儿现在正跟着千鹤学刀,学得如火如荼,都不理她了。前段时间这孩子还对木工感兴趣呢,孩子的热情真是如夏日里的雨一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沈绥很是不服,她自己刀法也不差。凰儿跟着千鹤学了这么长时间了,也该和她学学了吧。可沈缙与千鹤却振振有词,说她还尚未完全掌握拔刀术的基础,若是轻易改换门庭,会有损根基。沈绥不由十分后悔当初怎么没有亲自来教导凰儿基础刀术。
凰儿除了练刀之外,还要跟着莲婢学习经史子集,另外还要跟着颦娘学习药理,每天比她沈绥还要忙,根本没空陪她。
无奈之下,沈绥将目标转向了自己的尊上夫人。
但是事情并不像她想得那般简单。
张若菡自从全面接手千羽门的情报部门墨鹰堂之后,展现出了她惊人的事务处理能力。安史之乱平息之后,千羽门的情报从超负荷时期进入了正常运转时期,空余时间多了,精力充沛的张若菡又投身进了千羽门其他事务的管理之中。青鸾堂掌管门内的基础事务,金雕堂掌管人才培养,白鹤堂管理外门供奉与门内参谋,还有归雁驿与长凤堂的生意,她全部开始涉足管理。沈绥、沈缙手中的事务,有一半以上已经转交给她处理,即便如此,她依旧犹有余力,还能抽出时间来教导凰儿的功课,这也是沈绥近些日子如此游手好闲的直接原因。
不过一日不过十二时辰,张若菡要忙这么多事,时间当然被占满了。她倒是不累,就是没时间陪沈绥瞎胡闹。沈绥牛皮糖般粘着她两天时间,结果被张若菡撵了回来,一个人独守空闺生闷气。
“到底谁才是门主啊!”沈绥狠狠咬开一颗栗子,愤愤道。
莫名其妙被拉过来陪着她在院子里烤栗子吃的沈缙在秋风瑟瑟中凌乱了,半晌哭笑不得道:
“阿姊,要不……你出远差好了。”
“出远差?你是说……咱们最近新开的那条岭南运输线?”
“嗯,那条线有些麻烦。你知道的,大庾岭要道多了一伙难缠的土匪,咱们的货已经被劫了好几次了。联合了当地官府剿匪,效果不大,地形太复杂了,这些土匪一躲进山里,就很难彻底剿干净。”
沈绥想了想,摇摇头:“不去。”
沈缙心道也是,这种事让阿姊去不合适,实际上千羽门也快要处理妥当了,那伙土匪,几个头目已经被千羽门收买了,不日就将从内部瓦解,阿姊没必要多跑一趟。
“那……要不你去润州府谋个一官半职,想来不会很困难,有事儿做,也不会这般闲得难熬。”
“我才从官场出来,你又让我进去?”沈绥道。
沈缙无语了,决定直言不讳:“阿姊,我看你不是闲得慌,你是没了阿嫂陪你,太寂寞了。而且你还嫉妒阿嫂做事比你厉害。”
沈绥仿佛被雷劈了,愣在当场。
“阿姊?”沈缙瞧沈绥的反应,心里一慌,暗道不会是自己的话太直接惹阿姊不高兴了吧,虽然她说得确实是事实。
沈绥却很苦恼的挠了挠头,道:
“唉……你说我,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
“啊?”沈缙莫名其妙了。
“你说得对,我就是在嫉妒。嫉妒千羽门把她抢走了,我竟然跟千羽门吃醋了。”沈绥捂脸。
沈缙:“……”
“抱歉琴奴,把你拉过来听我发牢骚。我就是找不着自己生活的重心了。离开长安后,我想着以后只要能和家人清平喜乐地过日子,就再无所求。可是真到了如今,我才发现我自己是闲不下来的人。看着你们一个个都有事忙,可我却……失去了目标。我试图把重心转移到你们身上,可这显然对你们不公平。我想,我得真的找点事做了。”
沈缙心中一酸,阿姊为了求一个真相,努力拼搏了二十多年,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如今真相大白,一切尘埃落定,又有谁能切身体会她内心出现的变化?
仔细想了想,沈缙道:
“阿姊,你若当真想做些有意义的事,我觉着你不若发挥你那神奇的推理能力吧。你做了这么多年的刑名推官,破了这么多案子,如今不在官场也无法再有用武之地,实在太可惜了。这是一门技艺,我总觉得不能荒废了。”
沈绥眼前一亮,当即抓住沈缙的手,道:
“琴奴,你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说罢站起身就冲了出去。
“阿姊?你去哪儿?这栗子怎么办!”她指着炭盆铁丝网架上的几颗栗子,喊道。
“拿去分了吧!”沈绥头也不回,身形瞬间消失在了院门外。
一刻钟后,金陵千羽门总部,即长凤堂总号所在地。一道身影风一般地冲了进来,一进来就往三层楼堂的顶楼上跑。
“诶诶诶,谁啊,站住!”长凤堂门口的伙计没看清来者,急忙一面喊着一面去追。
“是我!”那人在上方喊了一声,便只剩下咚咚的脚步声。
“门、门主?”伙计惊了,这是他时隔两年半再一次听到门主的声音。
沈绥风风火火地冲进了顶楼专属于张若菡的公务房,也没敲门就走了进去:
“莲婢!我有事儿和你商量。”
张若菡从成堆的书信后抬起头,蹙起秀眉望向沈绥:“赤糸,你怎么来了?”
“好渴啊……”沈绥走到她近前,在她案侧盘膝坐下,端起她手边的茶水一口饮下,随即蹙起眉来:
“你这茶都凉了,怎么都没人给你换?无涯呢?无涯!”沈绥喊道。
张若菡无奈笑了,按住她的手道:“莫要这般大声喧哗,无涯我准了她两日假,她跟着忽陀出去赏红叶去了。”
“什么?”沈绥愕然,“他们俩……难道……”
“嗯,前段时间忽陀从琅琊山回来后,特意找了无涯仔细谈了一回。之后一段时间,无涯一直很苦恼,但是又闷着不说。我前两日也找她谈了,问她到底对忽陀有没有感情,如若没有,就别总是这般吊着人家,要和人家说清楚。她犹犹豫豫,最后告诉我,她并不讨厌忽陀,偶尔也会想他的好。只是她总有些害怕,因为她自幼没接触过什么男子,对男子有些先天的畏惧。我就劝她多与忽陀相处一下,她应了。这两日,两人去了城郊隐君栖霞寺拜佛吃斋,赏红叶。我看,这回该成了。”张若菡说起此事,语调舒朗愉悦,她一桩心事了却,也愈发开怀。
“这就好,忽陀也总算是熬到头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沈绥也笑了,暗道自己最近当真是猪油蒙了心,都没注意到无涯和忽陀的事。
“你要与我说什么来着?”张若菡问。
“哦!”沈绥一拍脑门,道,“莲婢,你从账上划点钱给我。”
张若菡顿时挑眉,瞪眼看她。
沈绥忙解释:“别误会,我是要干正经事的。我想利用千羽门的资源,办一个半培训半派出的机构,专门协助官府办案。我需要点钱打点人脉,还需要宴请润州当地的几名长官,若能成,还要把这件事宣传出去。”
“哦?”张若菡来了兴趣,“你是要培养刑名推官?”
“不不,我是要培养刑名顾问。这些人不一定有官职在身,但有一门技能,可以由官府聘请,对刑事案件做出分析判断,协助官府查案。我可以专门培养仵作、刑案调查人,如若官府需要,只需委托我们,就可以办案,我们与官府联合查案后,再将调查结果交给父母官审核,若无问题,便可结案。我觉得这种方式,可以有效提高案件调查的效率,减少冤假错案。”
“好主意!”张若菡眸色明亮,“这事儿如果能在润州开展起来,说不定我们可以将其推广到全唐。”
两口子一拍即合,当即商讨了更多的细节,最后暂时为这个机构起名为“昭明堂”。
眼瞧着日头偏西,该回家了。沈绥将张若菡扶起,张若菡却忽的拥入她怀中,双臂紧紧圈住她腰肢。沈绥的心尖顿时一揪,随即胸口仿如融化般,温暖又熨烫。她满怀爱意地回抱住张若菡,亲吻她的发顶,笑问:
“怎么了?”
“对不起赤糸,我这些日子忽略了你。”
“说什么呢。”
“不,我真的没有体量你的心情。这段日子,你不好受吧。”
“也没有……那么夸张了,虽然……是有些小难受。”沈绥吞吞吐吐,鼻间微酸。
张若菡抬起头来,在她唇上轻吻一下,然后认真看着她的双眼道:
“你有事要跟我说,好吗?总是这般笑嘻嘻的,我都很难察觉你不开心。我会推掉一些事,以后尽量多留在家里,陪你还有孩子的。”
“你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怎能因为我而……”
“我是你妻子!”张若菡打断她,“我们同甘共苦,相携同行。为了彼此付出,难道不是应该的吗?给我个机会好吗?我好内疚,我想补偿你。”
“好。”沈绥已经说不出其他的话了。
她大约是上辈子拯救了天下苍生,才能有这样的良伴相携余生。于是她又不禁庆幸,这辈子她又一次拯救了天下苍生,转世时祈求来世与莲婢再携手,苍天当允。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看到有人问有关张九龄还不知道沈绥性别的问题。后文会有一个交代的。可以肯定的是,沈绥和张若菡并不打算告诉张九龄,凰儿目前也不知道阿爹其实是母亲。
第三百零二章
开元二十五年; 十一月初九; 染疾多年的皇帝病重不治; 陷入弥留之际。
十一月初十; 右相张九龄、黄门侍郎杨弼被秘诏入宫,听候皇帝遗诏。
诏命皇太女李瑾月继位; 并叮嘱皇太女以社稷苍生为重,敬天法祖; 胼手砥足; 切不可荒废朝纲; 殆冥基业。择宗室贤能子弟,再传皇位。
十一月十一日辰初三刻; 龙御大行; 举国发丧。
国不可一日无君,当日遗诏宣告天下,皇太女为大行皇帝扶灵三日。十一月十五日; 新君登基大典准备妥当,李瑾月以有史以来头一位皇太女的身份; 登顶大宝。为纪大行皇帝; 年号暂时延用。
女帝继位; 普天喧沸,四海咸震。大唐建国一百又二十年,已出现两位女帝。一位以太后之尊登顶皇位,虽还政李唐,但实为篡朝。如今这位却是正经记录在册的皇室女; 以皇太女之尊登顶皇位,名正言顺,史无前例。开此先河,预示着后世皆可效法,乃是震天动地的巨大变革。此事不仅影响到了全唐,还影响到了周边诸多的国家。无数双眼睛正盯着大唐的这位新君女帝,要看看她究竟有什么本事治理好这样大的国度。
大行皇帝离去十日后,谥号定——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上庙号玄宗。在位二十六年,享年五十三岁,入葬泰陵。
新君即位大赦天下,凡轻量刑者一律释放,重刑者裁量减刑。
翌年元日大朝会,宣布改年号为神凰。
神凰元年二月十五,朝会过后,李瑾月更衣,召见张九龄于大明宫延英殿西暖阁。
“子寿公,听闻您近来身子欠安,可需要传太医看看?”延英殿龙席之上,一身赤红金丝团龙刺绣锦袍常服的李瑾月,端坐其上。束半髻,头顶的金龙小冠耀眼夺目。新君的服饰都是全新设计制作的,既体现皇帝至高无上的威严,又符合她女性的特征,同时还要符合新君的喜好。一套全新的标准定下来,礼部与尚衣局也不知磋商了多少次。李瑾月素来爱着男装,尤其是行军打仗之时,如今当了皇帝,燕居服倒是以女装比较多。但上朝理政时,她的服饰依旧偏于男装,如此更显肃穆威严。
“多谢陛下关怀,老臣一切安好,就是旧疾犯了,风湿痛。”
“朕还是请太医去给您看看罢,您也别推辞,赤糸与莲婢当年离开长安时,特意叮嘱朕要关照您呢。您若是身子欠妥,朕如何向她们交代啊。”李瑾月笑道。
张九龄忙拱手谢恩:“老臣惶恐,多谢陛下。”
寒暄过后,李瑾月切入正题。
“不知开办女子官办私塾的新政,中书省商议得如何了?列位宰相可否提个具体的方案给朕看看?”
张九龄心中一凛,他知道皇帝对这件事很看重,没想到居然这么着急,这才登基三个多月的时间,就迫不及待要着手推进新政了。
好在张九龄有备而来,当下将自己心中所想向李瑾月缓缓道来。君臣对席,一人说一人听,李瑾月身旁新提拔上来的大内官王七,已改名王芝奇,恭敬地侍奉在侧,为皇帝与右相斟茶添水。
其实李瑾月很想找一个贴身侍奉的女官,王芝奇虽然是内侍,但毕竟是半个男子,服侍她更衣,李瑾月心中总觉得别扭,而身边总是跟着一群宫女,她又觉得烦扰。近些日子她正盘算着要不要将玉环提到前朝来,先封她一个女官,就好像当年的上官婉儿一般,帮自己处理一些比较繁琐的事情。但是想来想去,还是作罢了。玉环本就在风口浪尖上,她若要这般做,岂不是更加火上浇油。
每每想到此事,她就觉得心烦。皇太女时期,她就想过要迎娶玉环,但被张九龄劝阻了。因为当时虽然她已然掌控朝廷,但毕竟根基不稳,不宜树敌。强行娶玉环入门,太过狂悖,惊世骇俗,恐怕不利于她在朝中站稳脚跟。再加上当时先帝还在,保不准先帝会不会再于此事上做文章,致使原本大好的局势发生变故。思来想去,李瑾月便作罢了。
等到如今登基,她又与张九龄提过一次迎娶玉环的事,张九龄建议等女科彻底推行开来之后,再商量此事。李瑾月知道张九龄的判断是对的,可她内心却愈发煎熬。玉环如今在宫中无名无分,人人都知道她与新君的关系,也有一大堆的人侍奉她,可明面上却只能用“玉环娘子”这样不伦不类的称呼。李瑾月想要她入主中宫,成为皇后。这件事几乎成了她的心病。
张九龄的阐述到了尾声,他却发现李瑾月似乎走神了。他轻轻咳嗽一声,以示提醒。李瑾月回过神来,歉意道:
“子寿公,实在抱歉,朕走神了。”
“陛下日理万机,千头万绪,也要注意身子,多养养神。”
“唉……”李瑾月长叹一声,没有答话。
张九龄见李瑾月神思不属,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不由有些唏嘘。沉吟片刻,拱手道:
“陛下切莫着急,女科的推行势在必得,想来不出五年,定有成效。”
“五年啊……朕至少还要等五年。”她也至少还要再等五年。
“但是陛下,还有什么是比倾心爱人就陪伴在自己身边更幸福的事呢?”张九龄道。
李瑾月笑了:“多谢子寿公宽慰,朕明白急不得,一步一步来罢。只是,老师……”她看向九龄,面露疑惑神色,称呼已然转为老师,代表她已然放下了帝王的身份,单纯是以张九龄学生的身份在说话:
“朕没有想到,老师竟会对朕与女子相爱这件事不抱任何偏见。”
张九龄轻笑两声,捻了捻长须,道:“老臣只是觉得,只要陛下勤政爱民,心怀天下,那么不论陛下是嫁男子,还是娶女子,都不重要。如若陛下当真纳了夫君,老臣反倒要担心后君干政的问题了。毕竟这天下男子啊,总是不甘于位处女子之下,不是吗?”他似乎意有所指。
李瑾月眸中闪过一丝厉芒,随即笑道:“老师说的是。”
……
延英殿上午的议政结束,李瑾月返回后宫,移驾蓬莱殿用午膳。蓬莱殿便是目前杨玉环的居所。先帝留下的妃嫔已经全部被李瑾月送出宫去了,有家愿意回的,便送回家去;没有家或者不愿回家的,李瑾月专门安排住处,拨款赡养。同时,李瑾月还遣散了大批的宫女,有到年龄的,也有未到年龄但家中困难需要照顾的,大多赏了重金。如今后宫中空空如也,昔年曾属于后妃的蓬莱殿,如今给了杨玉环居住。这里的环境位置是最好的,正北就是太液池,又靠近前朝,方便李瑾月前往。原本李瑾月想直接将杨玉环安排进清宁宫,那里是中宫皇后的居所。奈何,杨玉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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