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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南城旧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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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丞鲍多宝,看到如死狗一般的二儿子,气得差点没昏过去,向县尊请求道:“太爷,您要为我儿作主啊~”
县尊常仁志冷眼环顾四周,待衙役将场面控制下来,才慢悠悠说道:“鲍县丞,你且稍安勿躁,待本官理清案情,自会给你个公道。”
常仁志的这番话,让在场动手的百姓感到害怕,打得时候一时激动,打便打了,可是现下冷静下来等待秋后算账,他们这些动手的人怕是没好果子吃。
常仁志是县太爷,是盐官县最大的官,可是盐官县的事务,并非由常仁志一人说了算,县丞鲍多宝的话,其实比常仁志管用多了,原因无他,常仁志不是本地人,在盐官县没有根基,而鲍家世代为盐官县大户,鲍多宝在县衙里一步步升迁上来,关系盘根错节,又有乡绅支持,故而常仁志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的。
不过常仁志并没有与盐官乡绅同流合污,他平日里韬光养晦,到了关键时刻该出手时就出手,比如,王子墨所陷的案子,比如,眼前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衙役领了杂市的坊正宋成前来,常仁志淡淡问道:“宋坊正,此间杂市由你打理?”
“回太爷的话,正是小的打理。”宋成规规矩矩跪下答话。
“今日这杂市出了这么大的篓子,你这个坊正,呵呵。。。”常仁志故意不把话说全,冷冷地笑着。
“不关小的的事,太爷,您明察,不关小的的事!”宋成闻言,吓得频频磕头求绕。
今日这事大了去了,礼仪之乡居然出了杂市里群殴的事件,这不仅仅是个治安问题,还牵扯到盐官县的脸面,他一个小小的坊正如何担当得起。
“哦?不关你的事,那又是何人起头的?”常仁志见鱼上钩,不由冷笑道,只是在宋成的眼中,这样的笑容代表着不信任。
宋成看了一眼昏死过去的鲍二爷,又看了看阴着脸的鲍多宝,再瞥见常仁志似笑非笑的模样,一时犯难了。
这鲍二爷,其实他也看不上,可是他得罪不起啊,但要是不找人顶罪,偌大的罪名就得落在自己身上,他也扛不了。如果是在县衙,他定然毫不犹豫说是林芷岚的煽动,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他要是撒这个慌,还不得被人拆了骨头。
“来呀,宋成身为坊正,管理不善,以致鲍家二少爷生死不明,将他打入大牢关押,等候发落。”
“太爷,太爷饶命!”宋成闻言,吓得魂不附体,他得罪不起鲍多宝,也得罪不起常仁志,在常仁志步步紧逼之下,宋成慌了心神,慌乱地说道:“是鲍二爷,对,就是他!他带着一群人来寻王娘子的麻烦,想要强抢王娘子回府,王娘子不从,鲍二爷领人砸了王娘子的摊子,差点还逼死了王娘子!大伙儿看不过眼,这才打起来的!”
“你胡说!”鲍多宝沉声道。
“没有,小的句句属实,大伙儿都看到了!”
“是啊,我们都看到了,宋坊正说的都是真话。”
“没错,这事本就是鲍二爷惹出来的,他来闹可不是第一回了。”
众人为了脱罪,都一口咬死鲍二爷。
“噤声!带王娘子!”常仁志得了话,气势更加凌厉。
“民妇见过太爷。”虽然不情愿下跪,但林芷岚还是跪了,还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今日此事可是因你而起?”常仁志看着半张脸是血的林芷岚,不由暗暗点头,语气也缓了三分。
“确实因奴家而起。”柔弱中带着刚强,林芷岚把握地很到位,用着清楚的声音,说道:“奴家在杂市里摆了馄饨摊子,以此抚养幼女。前几日,鲍二爷来奴家摊子上,说要收奴家为妾。奴家有夫之妇,虽夫君不在此地,但身为王家之妻,怎能失节改嫁,鲍二爷见奴家不从,放下狠话威胁奴家。今日,鲍二爷又到杂市里,砸了奴家的馄饨摊子,威逼奴家就范,奴家一个弱女子,敌不过他的人,只得以命相拼。周围的人瞧奴家可怜,纷纷劝阻,后来也知怎的,就打起来了。”
“你脸上的伤,可是鲍二做的?”常仁志问道。
“不是,是奴家自己划的。花容月貌,不过是个臭皮囊,奴家毁了,保住自己的清白之身,才算对得起夫家。”林芷岚抬起头看着常仁志,坚定地说道。
“好一个烈女子!我盐官县有此等女子,百姓倾力相助,可见我县教化普民,好啊!”常仁志是读书人,对于气节更是看中。
“太爷,您怎能听她片面之言!”鲍多宝见形势不妙,开口质问道。
“王娘子说的就是真话,什么叫片面之言!”
“就是,你自己的儿子管教成这样,还要为他掩盖事实,你堂堂一县县丞,愧对朝廷的信任!”
“大胆!胆敢污蔑朝廷命官!”鲍多宝闻言,恼羞成怒。
“哼,你这个包庇亲儿为非作歹的人,还有脸自称朝廷命官!”
“平日鲍二鱼肉百姓,鲍县丞非但不管束,还纵容鲍二,请太爷为我们做主!”
“请太爷为我们做主!”
“请太爷为我们做主!”
群情激昂,大伙儿纷纷跪地,讨伐鲍多宝。
“众位息怒,我盐官县出了鲍二这一恶霸,是我这个县令的错。我常仁志在此,向众位父老乡亲谢罪。”常仁志一揖到底,起身看着鲍多宝就脸一横,喊道:“来呀,将鲍二收监,等候发落,鲍县丞,本官会上书朝廷,将此间种种与皇上一一道明,你好自为之!”
“好你个常仁志,咱们走着瞧!”鲍多宝见鲍二半死不活,赶紧离开去找大夫。
“众位义士相助烈女,实为本县一大嘉事,此事将记录于县志之上,为后人称颂。王娘子,请起身。”常仁志此时根本不将鲍多宝放在眼里,尽力安抚百姓,还亲自扶起林芷岚,钦佩道:“本官将为你修建贞洁牌坊,以表彰你的德行。”
“谢太爷,奴家当不得,还请太爷收回成命!”林芷岚做了个万福,拒绝道。
“你这样的女子当不得,何人当得!”常仁志铁了心要为林芷岚正名。
“修建牌坊,劳民伤财,奴家当不得。”林芷岚才不要什么狗屁牌坊,这种虚的东西,又不能吃,管什么用。
“王娘子大义,既如此,本官以盐官县的名义,赐你纹银五十两,以助你抚养幼女,这样可好?”常仁志温言道。
“太爷大恩,奴家谢过。”
一场闹剧,终告结束,对于常仁志来说,这只是个开始,他还得回去与鲍多宝斗上一斗。对于林芷岚来说,歪打正着助了常仁志,她根本不放在心上,鲍二爷收监待罪,自己又得了五十两银子,倒是意外的收获,只是她的脸,怕是再也不能恢复如初了。
女子爱美,美女更加珍惜容颜,可是为了活下去,为了有尊严的活下去,林芷岚还是舍弃了这张脸,那一道血痕,不仅划在林芷岚脸上,更是划在林芷岚心头。
这,是生存的代价!
众人散去,仿佛将那馄饨的香味散至千里,又仿佛觉得,馄饨摊老板娘的气性,比那馄饨的味道还要香甜。
这,是正义的味道!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本君写得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只是很可惜,本君笔力不深,不能将这样激动人心的场面写得更好,惭愧。
土豪榜
第九章
虽然摊子被砸,但得了五十两巨款,林芷岚便打算不再摆摊了。杂市里龙蛇混杂,本不是她一个年轻柔弱女子应该待的地方,以前因为没有做生意的本钱,没办法才在杂市里讨生活,现下手中有银,心里不慌,便可以慢慢盘算今后的营生。
当然,在这之前,她得先治脸。
林芷岚是智慧的,用计躲过了鲍二爷的纠缠,又得常仁志的当众褒奖,以后没人会不开眼再来寻她的麻烦。林芷岚是有骨气的,一个小小女子,一身是胆,强抗恶霸,阖县敬佩。林芷岚又很精明,知道贞洁牌坊只是个虚名,得了实实在在的银子才能解燃眉之急。但,林芷岚总归是一个小女子,毁容何等大事,她怎么会不在意。
林芷岚用前世带来的镜子,细细看着自己的脸,后悔自己当时太过激动害怕,居然下手这么狠。擦去脸上的血迹,便可看到皮肉向两边翻开,伤口深入肉中,就算治好了,也得留疤。
林芷岚很想哭,但不敢哭,她怕眼泪滑落在伤口上加重伤势,当时情况危急,也不觉得疼痛,现下静下来,才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
王子墨啊王子墨,老娘为了你吃尽苦头,连脸都破了,你要是不活着回来,你要是回来敢嫌弃老娘,老娘这辈子跟你没完!
杨婆子抱着宝儿,看着林芷岚的伤口,也是一阵惋惜,同是女子,自然感受更深一些。外头发生的事,已经传遍了整个盐官县,杨婆子看着年纪与自己孙女一般大的林芷岚,又是心疼,又是敬佩。
“王娘子,我已经让我当家的去回春堂请李大夫了,李大夫是咱们县里医术最高明的大夫,一定能将你的伤治好。”杨婆子安慰道,其实真的只是嘴上安慰,那么深的伤口,只要人没傻,都知道不可能治好的。
“杨婆婆,大恩不言谢,您待奴家与宝儿的这份情,奴家一定记在心里。”这年头,还是善良的人多些,出了那么大的事,杨家不怕麻烦,还愿意让林芷岚住着,这便是最大的恩情。
“王娘子,莫要说这些话,有道是远亲不如近邻,你安心在我家住着便是,宝儿我替你看着。”
两人说了一阵子心里话,回春堂的李大夫便来了。
“李大夫,快来瞧瞧王家娘子,您看这伤可治得?”杨婆子让出自己的位子,让李大夫坐在林芷岚面前。
李大夫仔细端详,又在林芷岚同意之下摸了摸伤口的边缘,神色沉重,欲言又止。
“李大夫,您有话说便是,奴家受得住。”林芷岚看出李大夫的为难,开口说道。
“既然如此,王娘子,老朽给你说句实在话,你这伤,难啊!”李大夫尽量用着温和的语气,说道:“老朽先为你清洗伤口,然后敷上清热散淤的膏药,天气闷热,伤口容易红肿发溃,你一定要好生保养,莫要沾上水。老朽有一家传秘方,有生肌消痕作用,但是你的伤口过深,即使用了这方子,疤痕还是不能祛除,只能淡化。”
“李大夫尽心,奴家先谢过了。不知您那秘方,需要多少银两?”留疤是一定的,林芷岚没有侥幸心理,只是她手里只有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后做生意的本钱,秘方这种东西,想必物以稀为贵,如果要价太高,她只能放弃。
“王娘子的品行,老朽听闻之后深深敬佩,莫说只是消痕的方子,就是救命的珍贵药材,老朽也定当全力相助。银子之事就不必再提了。”李大夫摆摆手说道。
“这可使不得。”
“如何使不得,王娘子为我盐官县除了一霸,便是我盐官县的恩人!”
读书进学,入仕为官,只是极少部分幸运儿的专利。更多的读书人,学业不成,只得另谋生路,或给官员当幕僚、师爷,或给大户人家做西席、账房,也有不少人,会选择从医。古时医者,多是科举不弟的读书人,读书人酸腐,但读书人极重气节,大到名臣将相,小到青楼女子,但凡不畏权贵,清高自爱之人,都被读书人所推崇。
林芷岚的品行,连身为县太爷的常仁志都赞叹不已,更别提有医者仁心的李大夫了。林芷岚数次辞谢,李大夫坚决不取分文,到后来,还是年轻的林芷岚没坚持住,李大夫大获全胜,欢乐地给林芷岚治伤。
“要忌口,饭菜用得清淡些,伤口莫沾水,保持干爽,明日老朽再来给你换药。”李大夫对林芷岚那是一万个上心,不断嘱咐道。
“奴家谢过李大夫,奴家尚有一事想问?”
“请说。”
“奴家治伤用的药,对孩子可有影响?”林芷岚微红着脸含蓄地问道。
李大夫看到杨婆子怀里的宝儿,五个月大,正是吃奶的时候,便明了林芷岚所问,温和地说道:“并无影响,王娘子宽心。”
晚上躺在床上,林芷岚回忆这几日的事,只觉得像做了一个噩梦,如今梦醒了,她长长松了一口气,总算是熬过去了。见宝儿很精神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嘴里“咿咿呀呀”说个不停,林芷岚莫名开心地笑了。
想当初发现有身孕的时候,林芷岚本不打算要宝儿,可王子墨一直坚持留下来,林芷岚很庆幸自己听了王子墨的话,看着灵机可爱的闺女,她怎么舍得不要。
林芷岚伸手盖住宝儿的眼睛,宝儿用她胖胖的小手使劲拉扯,嘴里还发出不乐意的声音。
“宝儿乖,娘现下丑了,莫看。”林芷岚逗着宝儿说道。
五个月大的宝儿,哪里听得懂林芷岚的话,但她就是可以消除林芷岚心里一直憋着的委屈。只见宝儿使出吃奶的劲,拉下林芷岚的手,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林芷岚,“咿咿呀呀”地伸手要林芷岚抱她,林芷岚心软,将宝儿搂里怀里,小家伙伸出小手,轻轻地盖在林芷岚包了纱布的伤口上,很轻很轻,好似怕弄疼林芷岚。
双眼模糊,林芷岚极力将眼泪眨回去,她知道宝儿什么都不懂,可是这样一个无心的举动,就让她这个做娘的心甘情愿为她拼死拼活。
“宝儿是娘的小棉袄,对不对?”林芷岚哽咽着,亲着宝儿,心都要融化了。
收获的季节,整个王家庄持续着沸腾。南方多日暖,多雨水,这里农户们都是种两季稻,头一季称为早稻,后一季称为晚稻,早稻每年四月(农历,以下皆为农历)中播种,到七月初可以收割,晚稻是早稻收割后马上种下去,以多抢些光热。七月初,早晚稻交替之际,也被人称为“双抢”,即抢播抢种,这个时候,庄里没有人是闲着的。
其实,王家庄里倒是有一个人特别清闲,那就是林芷岚,因为不能出现在众人面前,所以她被王子墨关在家里享清福。在王子墨顶着毒日头挥汗如雨,一身是泥之时,林芷岚穿着自制的棉布t恤,小热裤,晃着白花花的大腿,坐在通风的门口吃着在井里冰过的西瓜。
知了叫得真烦人啊,吵得都不能午睡,“唰”一大口西瓜;太阳真大,风都是热的,“唰”又一大口西瓜;王子墨说今天吃鱼,这笨蛋估计是抓不到的,还不得求着陈旺树,“唰”再一大口西瓜。林芷岚百般无聊,拿着勺子不停地挖着。
而另一边,王子墨撑着被晒红的脸,拿着镰刀吃力地割稻,她觉得自己的腰和胳膊都快断了。直起身歇歇,看到隔壁地里陈旺树像头蛮牛一般以难以置信的速度收割,王子墨就觉得压力很大。回头看看自己的这亩地,两日了,还剩一些,而陈旺树则是快收三亩地了,王子墨不由哀嚎:“树哥,与你一起干活真是打击人!”
“你是读书人,干这些自然比不上我,回头去卖米,我可只有给你打下手的份。”陈旺树抹了把汗,继续干活。
早稻口感不好,农户们一般都是卖了,换些生活用品,晚稻才是一年的口粮。庄稼人不识字,人又老实,每每去城里卖稻米,总会吃亏些。别看王子墨软了吧唧的性子,能学好账房里的本事,本身就说明她是个精明人,帮着庄里人卖米,总能让大伙儿多得几个铜子。
王子墨看到陈旺树三亩地都快割完了,只得咬牙继续,到了未时末,总算是割完了,但还不是休息的时候,又是捆稻子,又是运到陈旺树家里,天将将黑,才算是圆满结束。
“小二,今日累着了吧,你别回去自己做饭了,在大娘家用些吧。”陈旺树的老娘艾氏亲切地说道。
“不了,大娘,我早上留了饭,今晚不用会坏的。”王子墨现下全身都是软的,可是想到家里还有个林芷岚,她必须得回去做饭呢。
“那成,你早些歇息,明日还要犁地插秧,你这些稻子放大娘家就放心吧。”艾氏看着王子墨好好的一个读书人,拼了命的种地,心里不是滋味,看看她那双修长白嫩的手,原本是拿笔的,金贵着呢,现下又是口子又是水泡,怪可怜的。
王子墨疲惫地回家,虽然心里还记得要给林芷岚抓鱼,但她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实在满足不了林芷岚。
“王子墨,怎么才回来,我都饿死了,鱼呢?”林芷岚闷了一日,见王子墨进院,欢快地跑出去,只是,见到的王子墨,居然是半死不活的样子。
“岚儿,今日我有些累,明日我去抓可好?”王子墨拖着沉重的腿,一屁股坐在屋檐下的椅子上。
“你这是怎么了,先喝口水,我给你打水洗脸。”林芷岚见王子墨胳膊垂着不动,便亲自喂她水喝,整整喝了两大碗,王子墨才不要了。
林芷岚打水过来的时候,王子墨已经累得睡着了。双眼闭着,挡住了原本明亮的双眼,脸上被晒出的红斑还没有消下去,脖子里都是汗渍,地里的泥糊过了小腿,而那垂下的手,则是触目惊心的血口子和血水泡。
你这个逞强的笨蛋,真把自己当男人了,这么不爱惜自己!
林芷岚一边埋怨着,一边心疼着,轻柔的给她擦脸洗手,又寻了针挑了血水泡,用盐水将两只手洗干净,家里没有膏药可以敷,只能将就着用干净的棉布给裹了。
见王子墨睡得沉,林芷岚也没搬动她,自己到厨房里生火做饭。她喜欢看王子墨做饭的样子,所以也知道做饭的步骤,只是真当自己上手了,才知道做饭有多难。
饭做成了粥,菜炒成了看不懂的东西,林芷岚看着桌上自己的杰作,又凝视王子墨疲惫瘦弱的身子,她终于明白,在这里活着有多难!而王子墨给自己创造的幸福生活,饱含了这孩子多少的心血,这份情,太重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这样穿插,大家会不会晕。
今天在看83版《射雕》,一听到《铁血丹心》这首歌整个人就莫名激动。
本君有病,放弃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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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土豪们
第十章
年轻就是好,沉睡了一晚的王子墨,又原地满血复活了,只是,家里怎么感觉不一样了。爱睡懒觉的林芷岚,居然起得比自己还早,王子墨在院子里寻到林芷岚,发现她在洗衣服。
“岚儿,我来。”
王子墨卷了袖子就要去抢,却被林芷岚横了一眼。
“看看你的手,血爪子似的,还洗衣服!”
“哎,那我去做早饭。”林芷岚自从清醒过来,就经常欺负王子墨,王子墨对林芷岚有着本能的畏惧。
“我做好了,你洗了脸先去吃,我洗完衣服就过来。”
王子墨洗了脸,把粥盛好,坐在一边等林芷岚。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天上仙女突然下凡尘体验生活,好有违和感。洗衣服,做饭,屋子也收拾过了,王子墨挠挠头,不明白林芷岚为何变得如此勤快。
“怎么不吃,嫌我做的不好?”林芷岚见不得王子墨那傻样,眼睛都粘在自己身上,真别扭。
“我等你一起吃,快坐,真好吃!”
口是心非,这粥是糊的!
林芷岚嫌弃自己做的粥,但王子墨一天没吃东西了,早饿得不行,她也不是讲究人,能吃饱,毒不死就成了。
林芷岚看着狼吞虎咽的王子墨,越发的心疼,也不装样子凶她了,柔声说道:“王子墨,这是你家,但你收留了我,所以我也把这里当成是我的家,你就是我的亲人。以后凡事别一个人扛着,让我与你一起分担,好吗?”
这样的话,王子墨从来没有听过,她生来就是被人抛弃的,爹不认她,娘不要她,村里人也嫌弃她,把她当成野种看待。突然之间,有这么一个人,告诉她,我们是亲人,我们一起分担生活的艰辛,这看似平淡的话,却触动了王子墨的心。
王子墨是一个性子很软的人,她不计较别人怎么说她,那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没法让别人对自己改观,这是她爹娘种下的因,所以她必须尝这个果。可是,她真的不计较吗?她自然计较,心里对这事耿耿于怀,没有哪个人会贱到别人说自己是野种而无动于衷。她也想被别人认可、接纳,她愿意付出,她更想得到收获。
看着林芷岚漂亮的脸,那脸上满是关怀与心疼,王子墨重重点头,低头含糊地说道:“谢谢!”
两人之间,一下子感觉近了。一个再也不把对方当成大户人家的小娘子,好吃好喝供着,另一个则暗自决定,不能事事都依赖对方。
“我吃饱了,去田里了。”
“去吧,碗放着我来洗。”
多么平常平静平淡的话,可这样才算是个家啊。
孩子的心很纯净,给她一块糖就能甜到心里。王子墨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了,腰背直了,头抬起来了,走路都变得松快不少,棉布包着血爪子,插秧的速度还挺快的。
“你回来啦,我做好饭了,洗脸水放在院子里,快点哦,我饿死了。”林芷岚相当有成就感地看向务农归来的王子墨,邀功似的,不过对于林芷岚来说,做饭真的,很难。
王子墨闻言,快速抹了把脸,上桌用饭,年轻人饿不起啊。
可是。。。。。。
“这是什么?”
“豆芽。”
“这个呢?”
“韭菜。”
“这个呢?”
“红枣粥!”
“你给我切个西瓜吧。”
“王子墨,你吃不吃!”林芷岚忍无可忍,又恢复了彪悍的样子。
“吃,我吃!”王子墨倒底是性子软啊,得瑟才没一会儿的功夫,又变回去了。
吵吵闹闹,相亲相爱,跟着陈家一起打稻脱壳,王子墨家里也有余粮了。
星星点点,两人熄了灯,在床上夜话。
“岚儿,明日我去县城卖米,你想要些什么?”王子墨讨好地问道。
“家里油盐酱醋都快没了。还有,眼看着天要凉了,你扯些布吧。最好切块猪肉,还有糕点,栗子糕啊,松花糕啊,哦,对了,还有白糖糕!要不咱们养几只鸡、吧,时不时吃个鸡蛋补补,你还是长身子的时候。。。。。。”
“好,都好,你再想想,别漏了。”林芷岚所有的要求,王子墨都接受。
“其实,我想和你一起去。日日在家里,闷死了。”林芷岚见王子墨今日特别好说话,扯着她的胳膊撒娇。
“明日怕是不行,我和树哥一块儿去的,下次吧。”王子墨为难道。
“你这算不算草屋藏娇。”林芷岚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有些为难王子墨,并不计较。
“委屈你了,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子,应该在金屋里才适合。”这几日王子墨下地着实累垮了,家里的事都是林芷岚做的,王子墨觉得让林芷岚这样漂亮的女人做家务,实在是太委屈她了。
“你觉得我漂亮?”林芷岚抬起头,闪着大眼睛问道。
“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子。”王子墨认真地看着林芷岚,点头说道。
黑夜之中,王子墨就着月光,明亮的双眼看着林芷岚,她发现在这种朦胧的环境里,穿着露胳膊露腿的林芷岚,居然有着一股难以抗拒的吸引力,妖冶,魅惑,双眼根本移不开,似乎自己的魂,都被林芷岚勾走了。
林芷岚发现王子墨的眼神变了,不似以往那般纯净,清澈,心想这孩子难道开窍了?
林芷岚来到这里,头一个见到的就是王子墨,而且再也没有见过其他人,她不记得自己以前的那些事,但她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如果想再找一个像王子墨这样待自己这么好的人,怕是不能的,而以前,也是没有的。
王子墨陪着林芷岚,度过了林芷岚最迷茫的日子,王子墨用着自己最大的努力,让林芷岚过得平静幸福,人这一生,能得这样一个人陪着自己,便是最大的幸运。这些天,看到王子墨为了她们的生计累到脱力,林芷岚心里也起了很大的变化。
在为她挑血水泡之时,在给她洗脸之时,有那么一刹那,林芷岚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将这个孩子放在心里,不再是以前所想的搭伙过日子。只是,她们同为女子,为世俗不容,王子墨又纯的像一杯白开水,也许对这样的感情会有排斥,也许只是把自己当成姐姐看待。
可是现下,王子墨看着自己,居然再也不是单纯的欣赏,眼里多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这让林芷岚心中被压抑的念头,又莫明地升起了。
“真的漂亮?”
慢慢靠近,双手搂着王子墨的脖子,与她对视,因紧张而有些沙哑的声音极具诱惑。
“漂亮。”王子墨觉得自己嗓子很干,身子不自觉得僵硬。
“喜欢吗?”再次拉近,对方的鼻息已经扑在自己的脸上,很灼热。
“喜欢。”王子墨觉得头有些晕,像是被催眠似的,只是这种奇怪的感觉,让她有些期待。
“想亲我一下吗?”林芷岚将身子紧紧贴着王子墨,柔软温热的感觉传过来,让自己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王子墨感觉身子已经不受大脑控制了,双手自发搂着林芷岚纤细的腰肢,那柔软富有弹性的触感令她不自觉的轻轻揉捏,换来林芷岚越发急促的呼吸。王子墨紧张地咽着口水,只是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声音大得如打雷一般。
“想不想亲我?”林芷岚手抚上王子墨的脸,将两人的额头抵在一起,两人之间,已经没有缝隙了。
湿湿软软的触觉,让得林芷岚舒服地闭上了眼,全心体会这种心动的滋味。王子墨的唇,极柔软,能软到人心里去,但吻很生涩,盖上就不动了。其实林芷岚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只觉得这样的举动,似乎还不够,还不够贴近,她想要靠近一些,再近一些。
遗憾的是,王子墨傻愣愣地撤退了,还好奇地看着林芷岚的红唇,她不明白,为什么当两人贴在一块儿的时候,身子里有一股奇怪的气流,冲上大脑,让得她晕眩,无法思考,所有的感观都集中在嘴上。
空气有些凝固,夹杂着两人微促的呼吸,林芷岚趴在王子墨身上,想说些什么,可是又觉得害羞,她耐心等待王子墨打破这个尴尬的僵局,说话也好,再尝亦可,可是王子墨只是傻愣愣地看着自己,像是与自己耗上了一般。
林芷岚等着等着,就不开心了,心里别扭死了。亲亲是自己提出的,够不要脸了,可王子墨占了便宜,也不发表一下对亲亲的感想,也不和自己说些好听的话,让自己明白她心里的想法,到底是喜欢呢,还是不喜欢,可林芷岚别扭着,打死她都不会开口提问。
一而再,再而三,难不成自己欠了王子墨么!
见王子墨还在发呆,林芷岚羞愤的一个翻身,背对着王子墨躺下,用力将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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