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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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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轰轰烈烈的阵仗搞得客人们相当摸不着头脑。他们中不少人隔得远,又没有习武; 因此耳力方面便相对薄弱一点,自然是听不清杜云歌的话的; 便一叠声地追问着身边同样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同伴们:
  “这是怎么了?是有什么人来砸场子的吗?”
  “不对; 看这个架势应该不是来砸场子的; 要真的是来砸场子的人的话,这帮姑娘个个都能冲得比你还要往前……你看她们这么客客气气的样子,是什么皇亲贵族来了吗?”
  也就这个猜测听上去还有点道理的样子,然而下一秒,连提出这个猜测的人都自己否定了自己了:“不对,妙音门和朝廷的关系好得很呢,就算皇亲贵族来了,这帮人也不用这么客气到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地步。”
  ——就像这人猜测的那样,这帮姑娘对门口这两人展现出来的态度可以说是真的过分恭敬了。当今天子以仁治国,连带着皇亲贵族和官老爷们也都得做出副可亲的样子来;既然他们要装,那平头老百姓肯定是要奉陪的,再做出这么毕恭毕敬的样子来岂不是砸人场子、明晃晃地留下“这个人其实并不仁善”的把柄给他们的政敌么?
  终于有人的猜测靠边了,他惊疑不定地看着门口那个哪怕看不见脸,也知道定是个绝色美人的姑娘,面如金纸地颤着声音小声提醒道:
  “天在水……是妙音门的生意!”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周围的人们也都在如此明显的提示之下纷纷反应了过来,反应快一些的人已经速度丢下了银子,三步并作两步地就从侧门冲出去了,反应慢一些的人也都跟着颤巍巍地抖着腿起了身,把酒钱菜钱赶紧结完了就跑——
  都吓成这个样子了,也愣是没一个人敢趁乱赖账。
  杜云歌看着这些人像是逃命一样离去的身影,心生不解,问道:
  “他们在害怕什么?”
  薛书雁有点想笑的感觉,只觉面前这一幕委实荒唐得很。她清了清嗓子之后低下头,附在杜云歌耳边轻声道:
  “他们觉得我凶名在外,云歌既然是能管住我的门主,那岂不是比我还要凶?”
  ——薛书雁这番话其实说得没问题,因为这帮人正是这么想的。
  “胡人”这个词眼下在很多记性好的老人心目中,在那些居住在边陲之地的人心目中,在那些世世代代都是听着口耳相传的故事长大的人心中,乃至在那些对过去的历史有着一定的了解的人心中,可素来都不是什么好词,几乎可以与“凶残无礼又蛮横”这样的词挂等号了。
  多少年前,那一段五胡乱华的乱世带给后人的印象委实过分惨烈。他们粗暴而随意地闯入汉人的家中,掠夺粮草这些他们军中急缺但是他们自己又不会种植生产的东西,还有金银珠宝这些硬通货,拿去置换,再购买更多的粮草和军马,好将入侵的战线进一步往中原腹地推入。
  除去抢掠这些行军的急需物之外,有些更为过分的人还会劫掠这些无辜的普通人的妻女奸/淫,更残暴一些的还会将这些可怜的女子当做食物,而这样的暴行竟然只是因为最简单的一个荒唐的想法:
  她们生得这么美,那么吃起来会不会比牛羊的肉更好吃呢?
  这段历史中滔天的硝烟和血气,即便是经历了漫长的时光长河的冲洗,也未能被削减半分,白天只要读了这段史书,夜间入眠的时候恍惚间都宛如有潺潺的血河蜿蜒过枕边。即便全武林都知道薛书雁现在是妙音门的人,知道她是个两边都不讨喜的混血,但是行端坐正得堪称我辈楷模,但是江湖之外的普通人怎么说薛书雁……她想都不想就能猜到,更别提她还生了一副高鼻深目的明显异于中原人的模样了。
  刚刚从天在水连滚带爬跑出去的那些人中基本上没有武林人士,不过想来也是,武林中人怎么会到妙音门所在的地方喝酒吃饭呢?这就好像是在一头打着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来的猛虎身边进食一样危险。
  既然如此,在普通人们的眼里,站在门口的可就不是两个正当韶华之纪的女子了,而是一头凶残暴戾、不知何时就会一跃而起咬断人的咽喉的猛兽,和牵着猛兽的驯兽师。
  那么能够驯服猛兽的,会是什么善类吗?
  ——肯定不是!
  杜云歌的名声传播得很广,不管是她傻乎乎的、特别好骗的名声还是她因过分姝丽的外表而久负的盛名,都和薛书雁的名声几乎要一样广了,但是这些名声的传播范围仅限于武林之内,对于武林外的那些普通人来说,即便是忘忧山上妙音门里最普通的一个外门弟子,对他们而言也有如另外一个世界的、高不可攀更不能冒犯的人,更别说能像眼下这样,和神秘莫测的妙音门门主共处一室了!
  他们跑得那叫一个快,可苦了为此疑惑不已要听薛书雁解释的杜云歌。
  薛书雁身负胡人血统,又习武多年,身形自然要比普通女子高一点,当她附在杜云歌耳边低语的时候,便有些微的热气轻轻吹拂在杜云歌的耳畔。杜云歌浑身上下没一块地方的皮肉不白净又细腻,这可是花了好多年的时间娇养成这个样子的,尤其是耳朵那里,受一丁点的刺激都会在感官上被成倍地放大。
  于是薛书雁就看着杜云歌的那只小巧的耳垂很快地就从白净的肤色变得通红了起来,就好像是傍晚天边突然飞满了艳色的火烧云一样,这两种颜色的飞速的转换看上去就颇为赏心悦目,让人仅仅这么简单的一瞥,便有心荡神驰之感。
  ——直到这时,薛书雁才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她刚刚凑在杜云歌的耳边说话的时候,距离好像有那么一点的……近。
  两人之间的气氛突然就尴尬起来了,这莫名尴尬的气氛直到负责天在水的舵主匆匆赶来也没能好转半分。这位舵主面色惨白,心知可能是账本子的事终于败露了,黄豆大的冷汗从她的鬓边不断地滚落下来,双唇颤抖,却始终未发一言,只是一味地跪在那里磕头如捣蒜。
  按照凤城春她们的想法,这位秦淮的舵主要么是视财如命要么是受人指使,但是不管有怎样的内情,这人都必须领罚,否则不足以服众,毕竟秦淮那边的账本子细细查下来,竟然十多年都是有问题的,也就是说这些年来她贪下的白银少说也有二十万两。
  这二十万两可不是个小数目。哪怕是买官,也能给一家的男丁全都买个知府了;哪怕是招兵买马,也能搞出一支兵强马壮的私军来;秦淮舵主的名下土地和房子之类的东西也不多,更是只身一人茕茕孑立,也没有什么用得着大开销的地方;据探子回报,此人的日常生活也颇为节俭,素日里除了跟秋护法这位直属的上司有那么点书信往来之外,也没别的交际,而每封要上忘忧山的书信都要经过重重盘检抽查,要是真的这些信里有什么猫腻的话,根本不可能瞒得下这么久,早就被四位护法和薛书雁给逮出来施以惩罚、以儆效尤。
  那么这二十多万两的白银都花去了哪里呢?用秋月满怒极攻心、口不择言的话来说——
  “这崽种哪怕是拿钱去打水漂听响,二十万两的白银也足够把秦淮河给堵了!”
  秦淮舵主也自知这个数目不小,真要追究起来的话,她是不可能有活路的,便跪在了杜云歌的面前,二话不说先给这个年纪比自己小了一圈多的姑娘“砰砰砰”地磕了三个响头才开口说话:
  “门主……天在水的姑娘们对我贪墨一事概不知情,还请门主放她们一条生路。”
  杜云歌本来就心软,更是看不得别人苦苦求她的这个样子,就像薛书雁评价过她的那样,她的想法就跟个小孩儿似的,只盼你好我好大家好,团团圆圆,天下没有不好的事情,那才是顶顶的完美。
  只是这个世道,哪能让她把这个梦给做得团圆呢?
  就在她开口,意欲询问“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的时候,薛书雁突然往前走了半步,抽刀出鞘一气呵成,快得杜云歌都没能看清自家师姐的具体动作,那把雪亮的雁翎刀就对准了面如死灰的秦淮舵主:
  “废话少说,门主问什么你答什么就是,何必聒噪?”
  她雁翎刀的刀尖恰巧对上了秦淮舵主两眼正中的位置,谁不知道薛书雁眼下已经达到了内力外放的境界,被抵着这么个位置真是太尴尬了,要是真的惹这位妙音门未来的副门主生气了的话,保不准就要当场被来一个红红白白的眉间开花,吓得秦淮舵主立刻闭上了嘴,规规矩矩地等着杜云歌问话。
  杜云歌深吸一口气,淡淡开口问道:
  “手脚不干净,做假账,多年来侵吞天在水白银少说二十万两起,你认不认?”
  秦淮舵主颤抖着连连点头,颤声道:“……认。”
  她招得如此痛快,连数目都没狡辩,倒让薛书雁与杜云歌二人对她有点刮目相看了,本以为是个贪财怕死之人,事到临头了怎么着也会挣扎几下的,没想到竟然这么爽快就招了供。
  不过再怎么有骨气,罚还是要领的。薛书雁也不跟她多废话,沉声道:
  “数额过大,当领死罪。给你半天时间料理后事,随后便来自我了断罢。”
  “不用了。”秦淮舵主惨笑一声,缓缓起身,对着杜云歌拜了拜,道:
  “是我对不住妙音门……老门主待我恩重如山,是我畜生不如、良心丧尽。按照妙音门的规矩来,定是要念我劳苦功高,赏我个全尸的,但是我委实没脸去九泉之下见老门主。”
  “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之事太多了……门主,我就说到这里。”
  她的话音越来越微弱,到最后竟然声息全无,就这么面如金纸、无声无息地卧倒在了那里,嘴边蜿蜒下一丝紫黑色的血迹来,一看就是剧毒发作,纵使华佗再世,也再难妙手回春了。
  天在水的姑娘们依然分列两排,默不作声地跪在那里。她们每人在入门的时候都背过门规,且在听到了秦淮舵主私吞的白银数目之后,是惊的惊、恨的恨、怨的怨,一时间竟然无人敢说话或求情。
  而从秦淮舵主唇角流下的那一丝血迹沾到的地方起,那里的皮肤便逐渐溃烂了开来,被新溃烂的地方流出来的、尚未凝固的鲜血碰到的地方竟然还能继续烂开,除了坚硬的头骨之外,竟然连深层的血肉都能烂尽,不一会就把整个人的头都腐蚀了个干干净净、再无造假的可能,方才停了下来。
  薛书雁见多识广,即刻便认出了这是什么毒:
  “这是‘簪花’。”
  杜云歌顿时感觉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从胃里仿佛又传来了临死前那连绵不绝的、就好像又把刀子在五脏六腑里翻来覆去一样的绞痛。她轻轻呼出一口气,勉强维持住了声音的平稳,藏在白纱后的脸一片惨白,若是有人斗胆抬头看看她的话,定会发现竟然分不出是她的惨白的脸更白一些,还是这白纱更白一些:
  “……这个我知道,‘白发簪花不解愁’,素来是何家庄的密藏之毒。”
  “哪怕经脉尽断、黑白勾魂使的绳儿都套在头上了,只要不朝着心口来最后一刀,服下簪花,就能保你活三天三夜。只是临死前不仅会武功全失,面容尽毁,这三天三夜里还要尽受烂肚穿肠之罪,可白瞎了这么个别致又风雅的好名字。”
  “此人虽然生前有与他派勾结之嫌,还贪墨了如此之多的白银,但是受了这么多天的罪……还是死者为大,好生将她收殓了吧。”
  她垂着眼将这些过分艰涩的东西娓娓道来解释给旁人听的时候,还带着点难受的意思,声音却依然努力柔和得很,让人不禁就心生怜惜与敬爱之情;兼以秦淮舵主德不配位在先,杜云歌还要厚葬她,如此大度,倒也算得上妙音门门主好一番情义深重了。
  一时间天在水无人不信服,只想着门主果真是传说中那样顶顶好的人,不仅不计较,还如此仁厚亲善,真不愧是一派之主。顷刻间不知是谁先拜了下去,小小地喊了一声:
  “多谢门主宽仁大量,愿为门主鞍前马后,誓死效忠。”
  这一下终于把过分沉默的、都能听得见楼外传来的琵琶弹唱声给听得清楚的气氛给打破了,天在水的人们纷纷长揖了下去,齐声道:
  “多谢门主宽仁大量——”
  外面传来的琵琶声骤然悲切了起来,杜云歌耳力尚可,对诗词歌赋更是偏爱,依稀能辨认出那是一首山谷道人的《南乡子》,被这萧萧的寒风一卷,便尽数送到耳边了:
  【万事尽随风雨去,休休——】
  “我等定为门主鞍前马后,誓死效忠!”
  人人景仰、无不叹服之下,只有薛书雁看见了杜云歌过分难看的脸色,随即轻轻一皱眉。
  ※※※※※※※※※※※※※※※※※※※※
  来个小剧场活跃一下气氛,莫慌_(:з」∠)_
  【小剧场】
  路人:妙音门门主竟然能驯服薛书雁这么凶残的人!真不愧是个人物!
  路人:那她岂不是更加凶残?!好可怕,我要回家!
  路人:溜了溜了,幸好我跑得快,回家还能跟老婆吹一波我是从妙音门门主的眼皮子底下逃走的!
  一脸懵逼杜云歌:??????我干啥了我??????
  附上黄庭坚的《南乡子》全文:
  诸将说封侯,短笛长歌独倚楼。万事尽随风雨去,休休,戏马台南金络头。
  催酒莫迟留,酒味今秋似去秋。花向老人头上笑,羞羞,白发簪花不解愁。
  花魁·二合一
  在负责天在水的秦淮舵主没了之后; 杜云歌要处理的事物便骤然增多了起来; 饶是有薛书雁在一旁帮衬着,她也觉得有点力不从心; 幸好从别的地方被临时调上来的新舵主再过几天就要到了,趁着这几天,杜云歌她们要搞清这几件事情:
  第一,清算前任秦淮舵主的党羽; 如果她们中有人对为什么要背叛的这件事知晓一二的话就好了; 将功折罪也不是不可以的;第二; 要把天在水的账再理一理,以防有什么沉疴犹存;第三,金陵秦淮人来人往,消息灵通得很; 其中更不乏名门大族之人,要是能打听到九霄环佩的消息就更好了。
  但是未曾想,仅仅是第一件清算之事; 就越查下去就越扑朔迷离。
  也就是说,所有的线索都断在了那好生霸道的“簪花”之下。但是如果当时就在场追究起来的话; 未免也太寒天在水的诸人的心; 以至于杜云歌不得不先许诺厚葬此人,等安顿下来之后再好生探查。
  此人美其名曰“自我了断”; 还是受了整整三天三夜活生生的穿肠烂肚之苦才死的; 乍一想; 比按照正常流程死在妙音门手下遭罪多了; 但是细细想来的话,她提前服下簪花,岂不是更有时间销毁证据,处理后事?
  但是等她们细细追查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不管前任秦淮舵主会不会销毁证据、转移人证,她们是真的一点都查不出来的。
  此人真是把“独”这个词给演绎到了极致,没有亲信,没有至交好友,没有兄弟姊妹和双亲,更没有爱人,连平日里负责她日常起居的侍女也要隔一段时间就完全换一批,根本不给别人接近自己的机会,细细算来唯一跟她比较熟的人就是秋月满了,可是秋月满常年不下山,送上山的信件也要经过重重盘查,根本无从查起。
  因此对这件事的盘查不得不暂且先告一段落,取而代之的是对后两件事的探查。杜云歌看上去就比薛书雁要格外可亲可爱上那么几分,再加上薛书雁看账本的本事也不是盖的,于是两人一分工,便让薛书雁在楼上看账本,让杜云歌去吩咐天在水的姑娘们打听九霄环佩的事情了。
  等分好了工之后,杜云歌正往楼下走呢,突然就听见薛书雁叫了她一声:
  “云歌。”
  杜云歌立刻便应声道:“在呢,师姐。是有什么事要嘱咐我么?”
  薛书雁沉吟了好一会才问道:“就是想问问你为什么会知道‘簪花’。”
  “师姐莫要太小看我了呀,我又不是顶顶的那种不学无术之辈。”杜云歌轻轻笑了笑,解释道:“在春护法那里看书的时候曾经看到过一点。”
  “原来如此。”薛书雁垂下眼睛微微一颔首,声音还是一样的冷,但是说的话却有别样的关心之情,不过按照她的这个架势,估计也只有和她朝夕相伴了这么多年的杜云歌才能听出来了:
  “何家庄手段阴鹜,损得很,你莫要对这种东西上心。”
  “师姐放心,我当时也就是随便一扫,看见这个名儿好看才格外记了一下,断断不会沉浸在这种邪门歪道的东西里的。”杜云歌信誓旦旦地举手保证道:
  “那如果师姐没有别的什么事要嘱咐我的话,我就先下去了?”
  薛书雁突然抬起头来,定定地看了她好一会,才点头应道:“去吧,我查完账就下楼去找你。”
  得了薛书雁的“过会来找你”的保证之后,杜云歌便转身下楼去了,只是在她走到拐角那里、绝对没人能看见她的时候,她的眉梢眼角才流露出了丁点的悲苦的意思来,随即还自嘲地笑了笑:
  她上辈子可是被捏开了下巴,生生灌了满满一碗的簪花下去,怎么会对这种药不了解呢?可以说当时的故意激怒何蓁蓁一举,让这位脾气阴鹜的何庄主一不小心没能忍住给了她一剑,倒是给了她个解脱。
  三天三夜,穿肠烂肚,还被吊着一口气求死都不能……想想就骇人得很。相比之下还是一剑毙命来得爽快些。
  但是如果瞅准了这个点倒着推下去的话,那么能让前任秦淮舵主宁愿忍受这种苦痛也不说出来的事情,会是怎样骇人的秘密?绝对不是她区区一个舵主与何家庄的人有勾结这么简单。
  杜云歌刚从楼梯上下来,就被天在水里热情的姑娘们给围了个水泄不通,莺声燕语环绕在她的周围,香风阵阵,环佩叮咚,颇有点众星拱月的意思了。自打杜云歌和薛书雁来这里查账,天在水就没再开张过,不过倒也没人抱怨,毕竟能被自家门主前来亲自查账,那叫耽误生意吗?那叫给面子!
  “门主劳累了这么些天,是该好好歇歇啦,我去后厨给门主端碗银耳羹来如何?专门给门主炖的,还加了雪莲和枸杞呢,清心明目,补气润肺,在这个时候吃是最好不过的了。”
  “门主是要投壶猜枚,还是看书作画?抹骨牌也是可以的,咱们人数足够,刚好之前有副上好的象牙骨牌送到了我们这儿,我们还打算拿去放在年礼里送上忘忧山的来着,赶巧门主来了,那就拿出来玩几把?”
  “这感情好!门主快来,我给你喂牌怎么样?”
  “你可算了吧,像门主这么风雅的人,肯定要跟我一块儿下棋的。”
  杜云歌被天在水的姑娘们如此汹涌的热情给着实惊了一下子,差点都要忘了自己是要来吩咐打听九霄环佩的事情的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玩乐就不必了,我有别的吩咐,有个事儿要你们平日里打听着些。”
  待到杜云歌细细讲完九霄环佩之后,天在水的姑娘们便个个都像是被开水烫过的鲜花一样——蔫儿了,良久之后才有人不死心地开了口,还想留下杜云歌,毕竟妙音门的门主几乎世世代代都镇守忘忧山上,偶尔下山也是出去找些良才美玉回来,或者像杜云歌这次下山一样,有紧要的事需处理,寻常日子里能见到妙音门门主的,也只有同样在忘忧山上的那帮人了。能和妙音门门主亲近一下可是莫大的荣幸,不赶紧把握住这个机会,等杜云歌回去了之后她们可哭都没地儿哭去:
  “九霄环佩的消息我们平日里一定会留意着的,但是门主难得来天在水一次,就真的不给我们些亲近门主的机会吗?”
  “天在水唱曲儿好听的不是没有,但是总归不如外面的那些专门唱这个的好,门主若是想要听曲的话,我们这就从外面找个精于此道的人过来。”
  杜云歌本来想说不用的来着,结果她无意间眼波一转,就看到了一袭倚在天在水窗外的红衣。
  由于距离略远,那人又是背对着她们的,低着头在调弄手里的不知道什么东西,所以杜云歌即便尽全力望去也只能看见明显是女子样式的发髻,并据此判断出那人的性别来。但是就是这么一瞥,也足以令她心生疑惑了:
  这么好看的头发……怎么就越看越眼熟呢?
  “那是谁?”她伸出手去,遥遥指了指窗外的那一袭红衣、即便是一个背影都有种格外的风流韵致的人:
  “是我们天在水的人吗?”
  天在水的姑娘们立刻齐刷刷地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很快就有人认出来这是谁了,笑道:
  “门主好眼光,只是她不是我们天在水的人。那是秦淮花魁,昨晚刚刚凭了一首山谷道人的《南乡子》当选的。”
  杜云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问道:
  “秦淮的花魁都是怎么选出来的?”
  天在水的姑娘们立刻争先恐后地给她解释了起来:“各家推一人——若有人愿意独自参赛也可以,或登上花舫,依水而歌,或描眉梳头涂脂抹粉,靠容色取胜,总之在选花魁的当日,能够得到最多的客人送来的花的,就是花魁了。”
  “以往还有人试图造假的来着,但是秦淮这边的卖花娘大家都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去熟人那儿买花造假多尴尬,自打上一个自己给自己买花的花魁在当晚便被揭穿了之后,就再也没人动这个歪心思了,都老老实实地该干啥干啥。”
  “也就是说……”杜云歌敏锐地抓住了重点:
  “就算她是花魁,你们也不知道她的身世,不知道她从何而来,对么?”
  杜云歌本来没有别的意思,但是架不住她生得好,随便说句话都有人愿意奉为纶音圣旨。不管是男是女,人的本性中总是带着点对美丽的东西心生怜爱之情的本能,看见又漂亮又弱小的东西或者人,便忍不住要予以关照,于是天在水的姑娘们立刻就齐齐表起了忠心,纷纷道:
  “请门主放心,如果这家伙想要对门主不利的话,我等粉身碎骨也要誓死保全门主!”
  杜云歌被这帮人的架势给惊了一下,半晌后才开口柔声道:“我倒没有这个意思,就是看她好生眼熟。”
  ——尤其是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鸦色的长发,漂亮得很,都有点不像是真头发的感觉了。
  她点了点头,下令道:“正好我也闲得很,那就让她进来唱个曲儿我听听吧。”
  既然门主有令,那何人敢不从?立刻就有离窗近一些的姑娘跑去了秦淮花魁的身边,跟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一身红衣的花魁便转过了身来,跟着她进了天在水的大门。等她转过身来的时候,杜云歌才看清了她抱在怀里的东西是什么:
  那是把琵琶。
  杜云歌突然心头一动,问道:
  “我刚来的那晚,在街上唱《南乡子》的,想来就是这位新当选的花魁了?”
  “正是。”天在水的姑娘们立刻回答道:“据说她长得不是很出色,最多也就是中人之姿,比不得门主容色昳丽、倾国倾城,但是她唱的曲子是真的好听。”
  “在那么纷乱的环境下都能听见外面有人唱曲,真不愧是我妙音门门主!”
  ——就好像晚回答了杜云歌一句,就要在她们的门主面前失宠一样。
  杜云歌心想自己可算体会到被三千佳丽环绕着的帝王的感觉了,换作旁人来的话,怎么着都要有那么点微妙的成就感的,但是她实诚得很,觉得自己是万万当不起此等盛誉的,便心里止不住地发虚,面上飞霞,然而这幅画面在天在水的姑娘们看来,就是她们那又漂亮又温柔、实力高强得深不可测还格外聪明、几乎是人中完人的门主那叫一个谦虚,看看,都被她们的实话实说给搞得脸红了。
  天在水的这帮姑娘们简直就是把杜云歌给奉若神明了,不管她说什么都是对的,不管她做什么都是走一步看十步那样的深度布局,但是天可怜见的,杜云歌自觉就是占了点对诗词歌赋之类的东西格外敏感和上心的便宜而已,并不是有着像薛书雁那样的内力深厚、凝神听去的时候据说连十尺之外的水滴滴落都能听见的本事。
  但是她还没来得及解释呢,那位秦淮的花魁已经来到了她们的面前,抱着那把琵琶盈盈拜下去的时候果真有种别样的韵致,连声音都格外好听,说着一口标准的官话且不论,那又甜又粘人、却又嗲得那叫一个恰到好处的感觉在如此简短的一句话里,便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了:
  “见过妙音门门主。”
  等到杜云歌说了“不用多礼,起来便是”之后,这位花魁才抬起了头来,坐在了一旁的天在水的姑娘们搬来的凳子上,杜云歌也终于看清了她的那张脸。的确就像天在水的姑娘们说的那样,这位新晋的花魁在长相上委实没有什么格外出色的地方,但是要论起声音来的话,怕是也只有杜云歌能和她匹敌了。
  秦淮的新晋花魁又紧了紧琵琶的弦,在杜云歌的打量下面色分毫不改,大大方方地笑道:
  “门主已经看了我好久啦。怎么,觉得我好看么?”
  杜云歌一惊,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打量了这位红衣女子太久,便匆匆移开了眼神,然而心头的疑云却依然挥之不去,因为那一头鸦色的三千青丝真的太好看了,都好看得有点不真实了:
  “……叫你来不为别的,就是想听你唱曲,唱完你就可以走了。”
  “至于唱些什么……唱个你最拿手的就是,不用拘束。”
  杜云歌想了想,又补上了一句:
  “但不要你之前唱过的那首《南乡子》。”
  ——死过一次又在不知名因素的帮助下复活了的杜云歌,向来对这些灵异神怪、因缘际会、报应轮回之类的东西格外信服。
  那晚在前任秦淮舵主死去的时候,她身前是一具刚刚失去了最后生息的尸体,再远处一点,是齐刷刷地跪着、大气也不敢出的天在水的人,偌大的天在水里,只有薛书雁和她站在一起。
  就在这时,她好巧不巧地竟然能从窗外纷纷攘攘的声音里,清晰地辨认出外面的长街上正有人在弹着琵琶纵声高歌,恰是这位新晋的花魁在唱那一首“万事尽随风雨去”的《南乡子》,而这首《南乡子》里,却恰巧含着簪花之毒的名字来源,便愈发有种微妙的、宿命也似的感觉了。
  花魁依言,戴上了玳瑁的长甲轻轻拨了拨弦,笑道:“既是如此,我给门主唱一首蝶恋花吧。”
  杜云歌微微一点头,花魁得了首肯之后,便放声唱了起来:
  “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
  她放声一唱,整座天在水便万籁俱寂,周围人连声都不敢出得大一点,生怕把这只应天上有的妙音给惊止了、惊走了,人人都在想怪不得她明明最多也就是清秀而已,却还能当选秦淮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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