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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吊子的悠闲生活-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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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立誓要过幸福的小日子的李凌在老爹的威逼之下再一次夺门而逃了!
第二十五章 谋杀未遂
李凌再一次来到了小河旁。
潺潺的流水,淡淡的清香,不知道那清香从哪儿来的,反正应该是春天带来的。花儿都开了,又是一年啊!
在猛地吸了一口春天的芳香之后,李凌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咦,不对,这味道好像有些怪异,哪里来的一股子臭味?
李凌的工作就这样被这股意外的臭味打断了,于是,他心里很愤怒!
赶紧紧捏着鼻子,寻找污染源!
是招妹!
他居然在扇风!嗯,好像天儿是有点开始热了,是该扇风了!只是,他扇风的工具不是一把蒲扇,也不是一张a4纸,而是他的鞋,他自己的鞋子!他正拿着他自己的臭鞋在扇风,很自在,很悠闲,很……欠揍?这样扇风没有臭味才奇怪呢!
于是,连最基本的言语都省略了,小河边上出现了乌烟瘴气鸡飞狗跳的场景,一个英俊的少年郎在追着一个胖胖的小子在做最猛烈的体育运动——百米冲刺!
路过的庄户人都很忙,都在忙着侍弄那一亩三分地啊,有的扛着锄头,有的拿着铁锹,但是无一例外的居然是,他们看到这样的场景,都觉得很是清爽,纷纷笑着观赏了一番这免费的演出,这俩傻小子,真有意思啊!
这个年头,其实真的还是挺美滴,这是李凌的切身感受。
写字楼里的人们进进出出都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哪里比得上这儿啊,年长的人见到李凌老远都笑眯眯地开始喊李家那小子或者是那臭小子,待走得近了,就可以近距离接触了——打屁股,呵呵,并且这个是不需要理由的,不是因为你做错了啥,就是因为亲昵,所以才打,后来慢慢地李凌也养成了习惯,如果有拄着拐杖的老人,且人家颤颤巍巍地想打屁股了,就会采取主动一点的措施……当然了,一般情况下,村里的人会拍拍李凌的脑袋瓜子,虽然说好像拍脑袋瓜子更好一些,但是其实吧,李凌觉得打屁股更适合自己一些,头可断发型不可乱啊!并且古时候的男人的头发都还是长发,收拾起来那叫一个陌生啊!他们的动作都没有啥力度,大家都是非常自觉地手到为止,打的开心,挨打的舒服,还真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和谐社会早实现了啊!
李凌追累了,弯着腰在那大口地喘气儿,招妹早已是脸庞红红的,跟一个大个子的西红柿似的,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约而同地都笑了!
二逼朋友欢乐多啊!
“你过来,我让你看样东西。”李凌终于没有那么累了。
“啥东西啊?”被追打之后的招妹被这魅惑的不约而同的笑给迷惑住了,完全放下了应该警惕的心了。
慢慢地靠近,“咚”地一声响,招妹再一次跳开了!疼!
李凌给了他一记暴栗!
招妹无奈地看着李凌:“干啥啊?”
“你为啥要杀我啊?”
李凌说得义正言辞。
“杀你?”招妹本来的愤怒一下子变成了惊慌失措,赶忙回答道:“没有没有啊,俺哪里要杀你了啊?”
“那谁让你天天不洗脚的啊?干嘛要脱鞋子啊?不知道会把人熏死吗?”李凌得理不饶人,谁让他打扰自己制造美了——美丽的发型需要美丽的梳子了!如果是其他事情还犯不着这么生气,这事,那是一定会惹人生气嘞!
招妹满脸黑线:“……”
李凌不再搭理他,开始欣赏起另外一样东西:梳子,竹子做的梳子,大小和篦子差不多,只是齿儿没有那么密,也没有那么长了,各个齿儿都磨得非常光。
虽然还是很粗糙,但是总比没有强一点吧!
招妹伸出脑袋,眨巴眨巴眼睛,好奇地看向李凌手中的宝贝:“这个和梳子差不多的东西是啥子嘛?”
“这个呢,就是梳子,是改良版的梳子。”李凌看着这个梳子,觉得心情好了很多。
不容易啊,辛苦了好几天了,才做成了这样的一个梳子!
“也是是弄头发嘞?”
“梳头发,嗯——来,来,试试效果,我给你梳梳头发。”李凌说着就走近了招妹。
招妹却是一脸戒备的表情,按说,现在的蛮子好像比以前聪明那么一点点了,可是,这个东西,咋感觉那么不让人放心呢?
“你……你要弄啥嘞?”
招妹看着心事重重的李凌,不由得有些怵得慌,这家伙,要做啥嘞?
“弄啥?多明显啊,我要找你当小白鼠喽……”
招妹满脸惊恐:“要我当小白鼠?啥是小白鼠?就是偷吃东西的大老鼠吗?俺才不要当老鼠,俺还是回家吧!”
“等等,等等!你怕啥吗?就一下!”
于是,李凌不待招妹反应,抓起梳子抢时间一般就开始给招妹梳起来头发……这个画面,总觉得太美了而让人不敢直视……两个大小伙子,在波光粼粼的小河边,一个半蹲着是身子,另外一个在拿着梳子给他打理头发,在发廊还没有流行的古代,不得不说,这场面有点,那个,诡异。
沉浸在自己的发明创造带来的喜悦中的李凌自然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在忙碌:“咋样?”
“真得劲,这个没有那么疼了好像。”招妹半眯缝着小眼睛,阳光暖洋洋地照在身上,真是好得劲啊!
“俺也想要一个这……嗯,梳子,中不中?”招妹一想到天天都可以这么得劲,于是,用非常诚恳的语气,恳求道。
“不中!”
多么粗暴的回答!
“为啥啊?你为啥都不能给俺也做一个嘞?反正也不是太费事!”招妹的眼睛里闪过不解,好像又觉得这样不太好,遂调整了一下心态,眼睛里也开始都是恳求了。
“我做了好几天了,太累了!”
这理由,让人不得不信服。
咦,既然连憨憨的招妹都觉得这东西不错,那就说明它真的很不错,那我岂不是可以……?
对,就这么干!
“招妹,你想不想挣钱啊?”
“噗”地一声响!
被李凌的拒绝打击得只顾躺在草地上黯然神伤的招妹,听到这话,猛地把嘴里的结巴草吐了出来,如果打了鸡血一般“腾”地一下站了起来。
“想!”招妹的双眼炯炯有神,看起来有些吓人,常年睁不开眼睛的人一下子精神百倍,却是有点那个啥,吓人。
“那你给我帮忙吧,说不定咱俩都能赚大钱了!”李凌已是朦朦胧胧地想到了一个赚钱的不错的点子,只是,能不能去干,还取决于那个吝啬鬼老爹。
一想起老爹,李凌自己心里就变得七上八下一点谱儿也没有了,想从他那里拿钱当然更是想都不用想了,一下子,他都变成了一个蔫茄子了。
说到老爹,不知道他现在气消了没有?
如果他现在不再生气了,是不是也有可能……那个啥,拔一毛呢?
好像是有那个可能。
“算了,你还是等着我的消息吧,到时候如果真的可以,咱就一起挣钱,盖大房子,过幸福的生活,早日奔小康!”
多么美好的前景啊!
只是,他差点忘了他有一个猪一样的队友:“啥是小康啊?为啥要找他啊?”
李凌:“……”
该咋向老爹开口呢?
李凌一路上都在思考这个问题,看老爹对待那万恶之源——钱的态度,从他那拿钱简直就是要了他的命了!
他讹大白馒头的钱还真不算少,这么说起来李凌家也算是可以了,不能说多富裕吧,但是,过一般的生活是没有啥问题了,可是,李凌并不想在农村待着,他想去城市,理由很简单,因为那里娱乐设施比较全一些……
可是,到城市里生活需要更多的钱……
李凌和招妹正走在官道上。
浩浩荡荡的二人行队伍终于开始出发了,从大安村奔赴天子的脚心去了,皇城。
酒壮英雄胆,钱也是,现在李凌的胆子很小,很脆弱。
虽然他也带钱了,但是离壮胆的数字很有很遥远的距离,那是他爹一不小心忘了收起来的钱,大概自己观赏之后无限欣喜,欢欣之余有点疯疯癫癫的,所以,就被李凌以饿狼扑食的速度和动作叼走了那剩下的一点点胆。
万恶的封建社会实在是等级森严,像前世的人去首都,那多么顺畅啊,坐车开车坐飞机都行,只要你有身份证和钱,麻烦大概只在于你有没有身份证,你怎么证明自己是个人呢?用身份证证明啊!只有人是不行的,有了身份证你才能证明自己是个人,才能全国各处自由地逛啊!去首都也一样,没有啥限制。而在这封建时代就完全不同了,这皇城,或者说这京城京畿地区,尽管说大也大,说不大也真的还不大,也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去的,因为还有宵禁。
京畿地区是一个大圈圈,包含京城附件的一些地方,大圈圈里面有一个中圈圈,这个圈圈就是京城所在地,中圈圈里面还有一个小圈圈,这个小圈圈就是京城,这小圈圈里面还有一个黄圈圈,这个黄圈圈啊,就是皇城。
第二十六章 初入皇城
大安村就在最大的那个大圈圈里面,连接大安村和那个黄圈圈的就是一条宽阔的官道,这一路上,有著名的郭河蜿蜒而行,农家都已经开始翻动春苗了,到处都是一副热闹繁忙的景象,还真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整个世界都充满了勃勃生机。
除了李凌。
不得不说,他的运动细胞还是很不错的,运动神经还是很发达的,但是,尽管如此,现在愣是腿开始疼了,一阵一阵地好像有人一直在揪着他的腿一般。
他们是从大安村出发的,沿着官道一直往东走,一直走,大约走了有十几里路,李凌已是觉得喘不过气来了,更别说那个大胖子了。
一路进京,这看来还真是困难啊!早知道,那个大胖子的身体素质那么不好,就应该雇一辆马车,想到这一点,李凌的悔意如滔滔江水一般铺天盖地而来。
然后李凌就开始注意各种马车了,还真是老天开眼啊,不一会儿就等到了一辆马车,并且,竟然,居然还是空的!
那速度叫一个顺眼啊!刚刚好!
于是,在胖子的惊诧的目光中,李凌毫不犹豫地站在了官道的正中间,大有雷霆起于侧而不惊,泰山崩于前而不动的气势,可是,很明显,那辆马车的主人就很缺乏这种豁出去命一条的伟大精神了!
等到他看到眼前有一个傻傻的二愣子的时候,老远就开始惊慌地扯开嗓子大喊了:“让开!让开啊!”声音越来越大,语气越来越急躁,拉着缰绳的手也越来越用劲。
招妹只顾愕然地看着李凌了,一时都忘了应该把李凌拉开了。
然后,那马就非常不客气地要吻到李凌的脸了,李凌都已经感受到了马的鼻子里呼出的气息,温热的,又有点怪味,
真是太难闻了!
李凌觉得自己这下该歇菜了!不禁有些后悔起来,明明老天让自己到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走一遭,是为了好好享受生活的,自己这么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说不定老天爷会很生气呢,惹恼了他好像不太好吧,毕竟,他的眼光还是不错的。霎时,一切都清亮起来了,他只记得大片大片的光,如同白昼一样将他包裹起来,一切都静止了,万物都凝固了!
“你******要作死啊!”那马车夫满头大汗,惊慌失措,大概以为李凌是个碰瓷的吧——马车太便宜了,怕被这小子碰瓷赔不起啊,不都是阅历丰富的人才从事这高危职业吗,怎么都还有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来吃这碗饭了!
“你这臭小子是谁家的二愣子,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害怕之后,那马夫就开始咬牙切齿地怒吼道。目眦尽裂,好像要把李凌生吞活剥了一般。
“那个,大哥,我这小哥吧,他有点那个啥,不要介意,不要介意!”大胖子招妹赶紧上前去。
谁知,李凌却是一步上前,仅仅抓住了那马的鬃毛,然后,对着那马夫就是一个童叟无欺的深情款款的微笑。
“我可以不可以坐这马车啊?”
试问,有谁可以拒绝这么勇敢且有礼貌的笑意呢?
大胖子招妹都不由得张大了嘴巴,这个动作也忒奇怪了吧?
现在的李凌看起来,好像并没有被刚刚差点被那马抢亲一口吓住,其实,真是的情况是这样的……
李凌很害怕,因为他很胆小,用他自己的话,他连杀一只鸡的勇气都没有,现在之所以那么勇敢,跟打了一针强心剂似的,完全是因为——吓呆了,他什么反应都来不及做了!四肢是僵硬的,动作是……没有滴!
不过,令大胖子惊讶的是,李凌的这动作居然起作用了,那刚刚还燃烧着熊熊大火的马夫居然就同意了!
“哎,蛮子,你干嘛那么不要命啊?你看那小老头儿凶神恶煞似的,万一他一个不小心,没有勒住那缰绳,看你咋弄!”招妹的话说得可真不好听。
“这不啥事都没有吗?别瞎担心了啊!”
李凌这话像是在安慰招妹,也像是在安慰自己,劫后重生的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差啊!
走来走去,终于走到了那个小圈圈里面,那里就是真正的京城!
李凌这是第一次看到雄伟的城墙,那青灰色的高大竟有一种历尽沧桑的感觉,或者,这就是历史吧!
大靖朝的京城虽然比不上后来的北京上海等大都市,但是整体上来说还是非常热闹的。这京城的主干道共有两条,一条是南北向的,一条是东西向的,这南北向的和东西向的交叉口便是最热闹、最繁华的……步行街?南来的北往的行人就着路边的小吃摊就开始了山吃海喝,路的两侧开着各式各样的店,有绸布庄,有笔墨坊,有油粮铺子,还有专门卖女人用品的香粉铺子,李凌心里那个激动啊,真想进去看看啊,吃点胭脂也是好的啊!另一侧的路上基本上都是曲乐坊啊、酒肆啊、教坊啊等等,马车是坐不了了,因为摩肩接踵的人,所以这几个人只能下车,开始了交通靠走,通讯靠吼的行程。
“那个啥,我要先去酒肆那……我要去个茅房!”闲人屎尿多!同时,招妹还把手中的东西递给了李凌,李凌大手一挥,准了!然后,招妹胖子就消失在了李凌的视线中。
人潮汹涌的大街上,李凌正好可以分出身来,好好打量打量这个时代的美女了,只见风流袅袅者有之,珠圆玉润者亦有之,所谓环肥燕瘦也。一时之间,早已是被周围飘荡过来的脂粉香给深深地迷住了,若是这群妖娆多姿的姑娘们,身着旗袍,曲线尽显,山水之光,则可尽收眼底也。只是,唉,只是,这万恶的社会,居然让一群艳光四射的美女们死死地囚禁在那宽大的不合体的衣服里了!
商机!这绝对是商机啊!
李凌的眼睛里突然就闪出了奇异的光,这是明明看到了发财的机会的光芒!
哈哈哈!
看来这一趟没有白跑,说不定,如果运作的好的话,自己就有可能一下子成为暴发户了——嗯,这个名字真难听,一看就是没有知识没有见识没有文化的人说的,那怎么说自己这突然间发财才更符合自己的读书人的身份呢?
李凌乐呵得想跳起来了!果然,没有宝山空归啊!老天终于给我指了一条光明大道啊!
真是激动地想哭了!
突然,远处竟然有隐隐的丝竹之声,李凌不知不觉地被那声音给吸引住了,那声音一时如昆山玉碎,似芙蓉泣露,一时又如百鸟朝凤,香兰娇笑,突然却又恰似惊涛拍岸,大江东去,万马奔腾,千军厮杀,银瓶乍破,渐渐地那声音随着马蹄的“哒哒哒”声愈来愈远,直融入到那遥远的边关月色,渐渐地便看到冰雪初现,琼瑶砸地,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紧接着,便是冰雪消融,水声入耳,如银铃一般,慢慢地就又转入春江暖阳,东风拂面,百花香俏,正是酒不醉人花香醉啊,正待要月夜之下和花眠,却突然听到大珠小珠落玉盘,仿佛那珠子滚来滚去一般,然后便是渐渐催人眠,一曲终了,唯觉万物寂静无声。
“各位父老乡亲,大哥大姐们,我萧逸,本是河南郡洛阳人氏,本来是到京城来寻求的,结果亲没有寻着,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了!今经过贵宝地,在此献丑了,奏了一曲,不成敬意,还望各位能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不知何时,李凌早已经顺着那诱人的曲调来到了那热闹的所在。
李凌听到这声音,便也循声望过去,只见那自称是萧逸的人身着蓝色长衫,那长衫上隐约可见缝补的痕迹,双眉紧蹙,似是愁苦,只是那目光却又是极泰然自若的,想来这人穷苦是真的,只是,虽说他是穷苦不堪,潦倒愁闷,但是神色之间为何满是笃定和从容,总觉得他好像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一样。
“谢谢各位,谢谢各位!”
那萧逸捧着一个小圆盆,满脸真挚,并未显露出乞讨之色,他围着人群走了一圈,有人给的多一些,有人给的少一些,当然,更多的,则是曲终人散了。
李凌也在犹豫着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学习学习偷听者的厚脸皮,是不是也应该扭头便开溜了,
他却只顾得看人群中的热闹了,根本就不耐烦有人居然在这个时候来打搅他。
萧逸终于走到了李凌的面前,眼睛尊敬地看着李凌,手里拿着那小圆盆,轻轻地说道:“多谢公子!”
正准备抬起脚步溜走的李凌,在大家的目光中,无奈更是在萧逸的目光中,讪讪地停下了脚步。
那眼里的期盼与渴望让李凌无法拒绝——脸皮不够厚,真是一个大大的缺点啊!以前读了那么的厚黑学,怎么都原封不动地奉还给作者了呢!李凌心里暗暗地在反思。
接下来他居然做出了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的一个举动,他竟然用双手紧紧地抓住了那萧逸的手,眼里的泪水简直都快出来了,激动的神情无法抑制,口里滔滔不绝地就开始了:“那个,萧公子——”
第二十七章 状元挨揍
萧逸听到竟然有人这样称呼自己,不禁睁大了眼睛,脸上竟然早已是不自觉地一片飞霞,自己都落魄成这样了,还有人会尊称自己吗?公子啊!他可久已不闻这声音了!这太久违的称呼一时竟然让他呆住了!
李凌的这一声萧公子,其实也是从影视剧上学习来的,见了年龄不是太老的,他就一律以公子称呼,他觉得这个称呼很有质感,热乎乎暖洋洋的,并无关于身份地位什么的,所以当他看到萧逸这么呆呆地看着自己,犹觉得自己表现的还不够亲热,于是,就急急地往前走了一步,更紧地握住了萧逸的手,甚至还开始摇晃起来了,嗯,那个,前世的握手礼仪用得过于纯熟了,以至于到了这个世界这毛病都还没有改掉,有点结巴地接着说道:“萧大哥啊,兄弟我也是身无分文了,真的对不起,但是,请你放心,那个……”李凌结结巴巴地也不知道往下该怎么说了,总不能说,我的就是你的,等我有了钱我一定会给你的吧?
旁边的看热闹的人对李凌的这种看完演出不付钱的无耻行径表达了强烈的愤慨,好像是见了去了青楼嫖完就闪人的无耻的不道德的嫖客一样,一个壮实的中等身材的汉子说道:“不给就不给吧,赶快放了人家吧,好让人家要了钱赶快回家啊!”
就连李凌身边的两个大婶好像都看不下去了,叨叨道:“就是啊,小伙子,你没钱就算了,别耽误人家的事儿啊!”
另一个身着淡紫色纱衫的少妇模样的人也对着李凌指指点点的,不耐烦地说道:“就是啊,你是谁家公子,怎的就在这儿耽误人家的事儿了?”
一群人都附和着!李凌就是那沸腾的水中心!
嘿,还真没有想到,京城的人居然会这么热心肠!这倒是李凌的切身感受,在前世,谁管这事啊,见了抢钱的都要大喊“失火了”才有可能有人过来,如果你胆敢无知地大喊“救命啊有贼啊”,那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搭理你的,人家本来要从你旁边经过的,你这样一喊,别人都绕道而行了,恨不得退避三舍,掩面而过!
可是,说来惊诧,那萧逸居然没有因为李凌一文钱都不准备出而对他嗤之以鼻,他的表现让所有的人都不忍心再看下去了,甚至都想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要么给萧逸,要么——砸死李凌这个臭小子!
这叫怎么回事啊,这明明是调戏人家嘛!穷人也是要尊严的啊!怎么能随便调戏呢!
萧逸居然哭了!无声地哭了!哭地非常伤心,肝肠寸断,那蓝色的衣衫也随着他无声的哭泣而落泪了!
“那个,萧兄啊,你哭得这么伤心啊?这个我真的,真的是……”李凌便说边不好意思地拍了拍萧逸的肩膀,羞愧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怎么到哪儿都能惹别人生气呢,前世读书时,在学校惹老师生气,到家惹父母生气,现在呢,在家的时候,天天把李向高气得饭都要吃不下去了,这刚到了京城,居然还把一个卖艺的才子给惹哭了!标准的一个惹事精啊!
李凌觉得自己好无辜!可是,无辜的人为什么总是伤害别人的心灵呢!
他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不,这位公子,你,让我找到了我作为一个读书人的尊严,尊严啊!谢谢你!我本来以为我早已经没有了读书人的气节,没有了读书人的廉耻心,读了那么的圣贤书,我都觉得对不起孔圣人啊!”
这个,剧情反转太快,李凌在尽量适应:“那萧大哥,你别哭了啊!”靠,你哭得这么伤心,别人还以为我欠了你的几百块钱呢!
李凌最讨厌的就是欠别人的钱了——当然,他更讨厌的是别人欠他的钱!
更何况,他也没有劝一个大男人别哭的经验啊!还是哭得这么伤心的男人,以前的经验全部都是从女朋友身上积攒的,可是,面前的这个人不是女人。
李凌正在脑子里搜索词语,看看说什么样的话比较好一些,只是,说来奇怪,书到用时方恨少,词到说时才愁穷,两世为人,他居然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安慰这家伙!
只听那萧逸还在絮絮叨叨地说:“想我萧逸也是连中三元之人……”
“连中三元?”这话传入到李凌的耳中,令他眼前一亮,他总觉得有一条光明大道向自己敞开了大门。
“哎呀,就是没有想到,一朝犯错,居然也沦落到街头卖曲了,今日这位公子——哦,对了,公子你如何称呼啊?贵庚几何?”
“贵庚?这个……”李凌觉得这属于个人隐私,好像不是特别方便透露吧。
“算了,你不知道也没事,那你贵姓?”萧逸这是缠上自己了吗?
“那个,萧兄啊,小弟姓李,单名一个凌字。”说完,不禁用狐疑的眼光再一次打量起萧逸来了,这人,真的是连中三元吗?
科举制度这个事情吧,解释起来还略微有些麻烦,古时科举一般是四级考试制,自童试、乡试、会试,以致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所谓连中三元即是一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中均为第一名。
乖乖,这个……到底有多难呢?
乡试第一名大概相当于各省高考状元与省级公务员考试第一名,那是多少万人里面才有一个,唯一的;会试第一名相当于全国高考状元及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一名;那殿试大概就相当于面试第一名……
李凌记得以前曾学过一篇文章,叫《范进中举》,举人,即是乡试过关者,举人可以有很多,但解元一般只能有一人,而仅仅是变成了举人,范进就已经是发疯了,认识的人都开始称其为文曲星下凡了,那这萧逸……
李凌更加狐疑地打量着萧逸,他是不是早已经疯了很多次了?还是他本身就是文曲星中的帝王?
李凌猛地睁大了眼睛,因为,他发现了一个更大的商机,比刚刚那为大靖朝的美女们量体裁衣更能赚钱的商机……
哈哈哈,哈哈哈!
李凌第一次因为极度的开心而无法控制的笑了起来!
萧逸惊恐地看着这个李公子,好像这个人是会传染的病毒一般,巴不得赶快离他远远地!谁知,李凌居然又一次一把抓住了他,只是这一次,他连自己的包袱都递给了萧逸——
不是我大方,而是,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更何况还是如此……值钱的狼!
李凌声泪俱下,自己真的很有表演天赋啊:“不瞒萧兄,我也是有好几天没有吃饭了,早已是饿得两眼昏花了,这仅有的一点银两是我一个兄弟的,所以不敢擅专,唉,连我自己吃饭我都没有敢用,因为做人需要有信用!我答应了他要还给他的,不过,看萧兄你,比他更需要这些银两,今天兄弟我不要名声了,也不要这些银两了,这些,你都拿去吧……”说完,李凌死死地抓住那包袱,生生地把那包袱推到了萧逸的面前……
萧逸大概自从穷苦潦倒之后从未见过这么大方的人,眼睛直直地盯着李凌,一双手却已是不自觉地抓住了包袱!
“萧逸感谢公子高义……”
就在这时,雷鸣般的吼声从李凌的身后传来了,同时来到的还有那门板一般的主人:“抓贼啊!有人抢钱了!”
抓贼可真是个历史悠久的职业,从有贼的历史记录起,抓贼也就存在了,并且这抓贼吧,还重在全民参与,就是那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不过沉浸在发财梦中的李凌根本不准备搭理这一茬,你抓你的贼,我发我的财,各行其是互不相扰。他甚至都在想该拉着萧逸挪动一下,好在这拥挤的人群中为那抓贼的好汉让开一条道。
其实,作为一个重生的人,并且还重生到一个在原本的知识架构中并不存在的历史中,这并不能怪李凌,毕竟见义勇为是高贵的精神品质,不能指望每个人都有啊!并且这高贵的气质价码那就更高了,搞不好,那是要流血的也,流血就要去医院,去医院吧,又是人山人海,还要排队、挂号、交钱、排队、见医生,排队、拿药,想想这场景,就觉得麻烦,而李凌,是一个讨厌麻烦的人,所以,他不会主动去找麻烦,麻烦来了他还想躲得远远的呢!
只是,大概是李凌躲得慢了点吧,所以,老天还是给了他这个麻烦。
几乎不待李凌和萧逸反应过来,只见眼前一片土黄色的影子闪过,那包袱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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