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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第2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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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将不再是大齐,而是我们大明。我们再也不用战战兢兢,哆哆嗦嗦的算计这些,算计那些,我们可以以堂堂正正之师碾压一切挡在我们面前的敌人。”
  明军此战,对于秦风来说,又是一场事关国运的大战,这一战,他要将齐人打服,短时间内不敢再来打他的注意,这一战明国若赢,齐国国内必然出乱子,齐帝既然抵挡楚人的进攻,又要安抚国内之事,将不会再有更多的精力投诸到他的身上,这样大明才能好整以遐地将秦国这块肥肉消化掉。
  更重要的是,对秦风来说,他需要赢得至少十年的时间,来让明国蓬勃发展起来,在国力之上追上甚至超过齐国。
  这一战,双方既比矛,亦比盾,齐帝自然也知道这一战的关键,对于齐帝曹显成来说,这一战赢了,便能重创明国,至少十年之内翻不得身,只消能重创明军主力,那秦国必然也会重新生出一些野望来。那样,他就可以消消停停的专注的去对付楚人,打垮了楚人,明人秦人还算是威胁吗?
  当然不是!
  这一战,对双方来说,都至关重要,谁都输不起。谁输了,便是输掉了未来,输掉了一统天下的机会。
  秦风不惜以身为饵,将烈火敢死营的大半部队都调走,其实也是一种孤独一掷。相比于齐帝曹天成来说,秦风更具有冒险性,也更有赌性。


第843章 骑兵
  李小幺长相很秀气,皮肤也白白净净的,在骑兵营中算是一个怪胎,其它人都晒得跟到煤窑子里打过滚似的,他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平时列队之时,一群黑乎乎的人当中,有这么一个白净的家伙侧身其中,要多显眼有多显眼。
  于是这位白净的李小幺在军队之中,自然就成了被取笑的对象,但谁也没有想到,平日里说话都细声细气的李小幺,但凡遇到敢于取笑他的人,他都是用拳头来回答对方。
  他人很秀气,说话也很秀气,但问题是,他的拳头很硬。当一次次黑炭似的自诩为大老爷儿们的汉子们被他揍得鼻青脸肿之后,所有人便自动忽略了他的肤色,他的声音。
  因为军队之中还是靠实力说话,李小幺不但拳头硬,马技更是过硬,在马上作战对他来说,似乎比双脚落在地上更得心应手,马背之上于他便是如履平地。
  李小幺官儿升得很快,像他这样肤色出众,万绿丛中一点红的人物,走到哪里都容易引起人的注目,给人以极深的映象,而更让人容易记住他的一点是,他有一手奔射的好手艺。
  于超的追风营配马槊,环手刀,但并不佩弓箭,因为对于骑兵来说,要想在马背之上弯弓搭箭还能射准,的确是一个天大的难题,与其四不像,还不如专心致志的精练一门。但李小幺却行,他不但能在马上奔射,还能在马上玩出花样儿的射。
  有了这些加持的李小幺很快便从普通大兵之中脱颖而出,成了一名统带五百骑兵的校尉军官,而且他这五百骑兵是整个追风营的先导,可以称其为望风的,趟雷的,也可以称他们为先锋。
  策马缓缓而行,李小幺心里美得很。这一仗打完,只要还能活下来,自己就要升官了。追风营的老大于将军亲口对自己说过,皇帝看上了自己这一手奔射绝技,这一仗打赢之后,就会调自己去组建另一支骑兵部队,而要求就是,新建的骑兵部队人人都能拥有自己奔射的这一手技术活儿。
  一营骑兵的主官,李小幺能不美吗?那可就与于老大平起平坐了。
  地面微微震颤,天际之处有烟尘卷起直冲天际,李小幺举起一只手,整个骑兵队伍停了下来,天边,出现了一条黑线,黑线迅速地向着他们这边接近。
  “齐国骑兵!”一名士兵大叫起来。
  李小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对方来得极快,数量与自己大体相当,那自然是对方骑兵的先锋队伍。
  “准备冲锋!”他伸出一只拳头,与身边的副尉伸过来的拳头一碰:“活下来!”他大声道。
  转过身,两人的拳头再与身后的人互相撞击:“兄弟,活下来!”
  一个个的士兵与身边的战友击拳,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活下来。”
  他们都不是新兵,而是经历了多场大战的老鸟,特别是对秦国骑兵的那一场大战,让每个人都体会到了什么是行走在生与死的边缘。只有经历了那一时刻,才会体会到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李小幺将马槊挂在了鞍边的挂钩之上,追风营骑兵的装备,正如秦风一直所追求的那样,不求最好,只求更好。每个人身上穿的并不是皮甲,而是精钢打制的凯甲,整套甲并不重,也就十多斤的样子,这种看起来极薄的甲,防护力却相当完美,李小幺曾听于超与送装备过来的那些匠师聊过这种甲,听说是用什么锰钢打制的,不但防刀砍枪刺,而且能防重武器的打砸。
  这一点,李小幺是深有体会的,一般的盔甲很难防备像狼牙棒,铁骨朵,锤等重武器的击打,但这种新式的盔甲,都能有效的抵挡这种暴击的轰击,一锤下去,普通盔甲向内薮进去一个大坑,但这种新甲却只是小有损伤,这对于士兵来说,可就是救命的玩意儿了。
  这种锰钢制成的盔甲现在还只配备给了骑兵,听说是产量跟不上,主要是那个锰什么的东西,很难弄出来,李小幺不懂,他只知道,这锰钢甲比以前的盔甲要好上太多。
  马槊,环首刀是标备,秦明大战之后,他们又多了一样攻防兼备的武器。每人一面小圆盾,就挂在马鞍的另一侧,同样也是锰钢打就,小小的圆盾边缘光滑如刀,既可作防护,挥动起来也能伤敌,进攻之时,右手不管是持马塑还是环首刀,左手的小圆盾都能对士兵起到极大的防护作用。
  明军骑兵开始小跑加速,李小幺取下了他背上的长弓。以前他用的弓早就扔了,现在他的这支弓是专门订制的,这也是明军将领们的一个特权,能根据将领的需要,由兵工坊专门为你设计,打制适合你的武器。李小幺以前的就是一张普通的铁弓,就算他臂力强劲,最多射出七八支箭也就手酸臂软了,在战场之上,一般他最多射三箭就算完,不然手臂酸软,接下来的仗还怎么打?
  但新订制的弓箭却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看起来极强悍的长弓,拉起来却完全不费力,轻轻松松就能拉开,而秘密就在两边弓首之上那些他搞不明白的小结构之上,兵工坊的人称之为复合弓。
  李小幺已经打定了主意,等自己去组建新的骑兵营的时候,这种复合弓一定要人手一把。现在这玩意儿听说造价高昂,但等上一两年,这弓必然降下成本来,兵工坊的那些大拿们硬是厉害得很。
  现在军队对于兵工坊的那些爷们,只要一提起来都竖起大拇指,那些家伙硬是要得啊!研制出来的东西,不但极大的增加了他们的战斗力,更是让他们的防护能力成倍的增加。
  当然,大家更感谢的是皇帝陛下,像他们这些骑兵,一身的装备折算成银子,可真能吓煞人。
  对面的齐国骑兵的呐喊之声已经清晰可闻。李小幺却冷笑了起来,“他娘的,长途奔袭而来,也不知道节省马力,接下来让你好看。”
  “枪,盾!”他厉声吼了出来。
  五百骑兵形成了一个三角锥状的攻击箭头,李小幺顶在最前面。
  四百步,三百步,双方迅速的接近。
  “伏!”所的骑兵的前胸几乎贴到了马背之上,别小看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却能让战马获得不小的提速能力。
  二百步,李小幺拉开了弓,嗖嗖连珠箭发,一支接着一支,霎眼便是七八支箭出去。他射马,不射人。
  对面的骑兵装备也很精良,穿得居然也是铁甲。射人效果不大,射马则就大不一样了。
  箭到,马倒,对面一阵忙乱。
  “起。”李小幺背好弓,一手挺槊,一手挽盾。
  太阳是从东边照过来的,而李小幺他们是从西边来的,按情理说,李小幺的明骑是吃亏的,因为阳光会让他们的视线受阻,但这一次,却大不一样,小圆盾的当面,如镜面一样光滑的盾面,竟然将一束束的光线反射过来,射向了对面的齐军骑兵。
  没有人想到会有这样的效果,李小幺自己也没有想到。
  这种阳光的反射,对对面的骑兵造成的混乱,居然比自己的箭还要有效果。
  双方已经很接近了,都是紧紧地握着手里的枪,紧紧地盯着对面的敌人,谁也没有想到,就在明军骑兵挽盾而起的那一霎那,无数道明亮之极的光线从盾面之上反射而出,顷刻之间,对面齐军最前面的骑兵,两只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了。
  他们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骑兵对冲,生死就在一霎那。
  他们闭眼的那一霎那,明军已经到了。
  明军用马朔,这是一件昂贵的武器,那怕巧手把他改良了,但一支普通士兵使用的马槊仍然要数月才能制造出来,造价更是高达五十两银子,哪怕是齐国,也负担不起这样的费用,因为他们兵更多。也没有秦风这样的理念。
  使用马槊的明军手持在马槊的尾部,重要的是,用不着太大的力气便能将马槊平举起来,而齐军使用的骑枪,则持于骑枪的中段才能使枪保持平衡,能够持在尾部还能使枪保持平衡的冲击姿态的人,只有那些臂力强悍的家伙才能做到,但这样的人,一支部队之中,又能有几个呢?
  就是这几尺的长度,在骑兵的对冲之中,代表的却是生与死的距离。
  闷响之声连接响起,一支支马槊轻而易举的破开了敌人的胸甲,刺入敌人的胸膛,槊锋上的留情节叫着好听,其实是为了保证马槊不会刺进去太深而使马槊拔不出来,但就算有留情节的阻挡,刺进去的深度,亦足以让人死得不能再死。
  马槊弯成了极大的弧度,但并不断裂,明骑兵们大声吆喝,继续前冲,将齐国骑兵顶得飞离马鞍,抖手,拔槊。
  一个对冲,齐军骑兵躺下了一小半,双方胶着在了一起,马槊也好,骑枪也好,短时间内都用不着了。
  明军没有任何停顿,挥舞起了他们左手的圆盾,虽然是盾,但让他的边缘擦着挨着,仍然是非死即伤。


第844章 攻与守
  敌人在逃,李小幺带着百余人在追。双方交战的时间不长,这便是骑兵作战的最大特色了,决出胜负的时间很短,齐军在损失了约一大半的骑兵之后,转身便跑,李小幺则带着百余骑紧追不舍,对于骑兵来说,现在才是扩大战果的最好机会,因为现在对于获胜方来说,已经可以毫无损失的干掉对手了。
  李小幺很牛掰的双脚站在马背之上,拉开他的大弓,慢慢的瞄准,然后嗖的一声一箭射出,前面便会有人落下马来。他仍然射马不射人,落下马来的齐军骑兵自然命不久矣,因为身后追来的明军骑兵会毫不客气的给他们一槊。
  李小幺只带了百余人,剩下的人则在打扫战场,五百齐军,在那里大约倒下了三百余人,而明军自己,也倒下了一百余人,还没有死的敌人需要补刀,受伤的战友需要帮助他们返回大本营,至于战死的兄弟,遗体自然也要带回去。
  李小幺突然停了下来,他一停,他身后的弟兄也全都停了下来。不但是他们停了下来,前面本来被追得狼狈不堪的齐军也停了下来。他们勒转了马匹,恶狠狠地看着尚自站在马背上的李小幺。
  地面在震动,那是大队骑兵正在接近的信号。骑兵来自东方,自然不会是明军,只可能是齐军。
  刚刚还狼狈而逃的齐军发一声喊,纵马扑了上来。
  李小幺一声大叫,两腿一张,卟的一声坐在马上,拨转马头,大叫一声:“弟兄们,快跑!”
  瞬息之间,追逃双方互换了位置,现在逃命的变成了李小幺。
  两枚鸣镝尖啸着飞上了半空,李小幺得给后方的兄弟们发信号让他们先逃,他们带着伤兵和战死兄弟的遗体,速度可要慢上许多。
  他们逃出里许,身后漫无边际的骑兵在漫天烟尘之中,呐喊着冲了上来。
  李小幺回头:“乖乖,好几千啊,跑,快跑兄弟们。”
  曹格带领的主力正在缓缓地前进,在他的对面,是一万明军步卒和五千骑兵。曹格丝毫不担心对方的步兵,唯一让他有些重视是对方的骑兵,因为在他向前挺进的时候,他还没有抓住对手骑兵的踪影。
  骑兵来去如风,灵活机动,如果抓不住对手的踪迹,那对于大军来说,随时都有可能是威胁。
  对于获得胜利,曹格毫无怀疑,他这两万兵马,可不是一般的齐军,而是有资格入选龙镶军的精锐。正如秦风的矿工营有一支预备部队之外,齐人的龙镶军,照样也有预备部队,先从各地选拔人员进入预备队,经过训练,淘汰,最后留下来的,才能进入真正的龙镶军部队当中。
  这两万人便是这样的一支预备部队。他们并不是新军,本身就是从全国的军队之中挑选出来的尖子。这一次因为与明军之战事关重大,在无法抽调其它的部队,也不可能将天子亲军龙镶军调出来的情况之下,他们便当仁不让的成为了援助郭显成的部队。
  只要找到了明军追风营,确定了他们的位置,曹格认为这一战便基本上大局已定。因为除了这两万部队之外,郭显成还给他配备了一万郡兵。三万人马,自己还有什么理由打不赢这一场战争?
  一骑飞奔而来,到了曹格面前,翻身下马。
  “曹将军,找到明军追风营了,他们在小汤山方向,胡宇将军已经追过去了。”曹格面色一喜,挥了挥手,身后的一名亲兵立刻打开了一张地图,小汤山距离他们现在的位置约五十里,距离他们这一次的攻击目标磨盘三十余里。
  “干掉他们!”曹格一挥手,“全军提速,直扑磨盘。打垮他们右翼,然后协助郭将军合围王家庄。”
  既然找到了敌人的骑兵,曹格便没有了任何后顾之忧,全军加速扑向敌人主力所在,磨盘。在那里,明军撼山营,猎豹营正在等待着他们。
  只是一个问题,曹格没有去想,如果他的骑兵打输了怎么办?或者在他的心目当中,他麾下的骑兵就没有输得道理。他带的可是龙镶军的替补,纵然差上一线,那也差不了多少。但他却忘了,他对面的这支骑兵,曾经经历过与秦军铁骑的恶斗,这是一支经历过实战,并且击溃了秦军铁骑的成熟部队。
  曹格信心满满的向着磨盘方向挺进的时候,在另一个战场之上,大战已经正式打响。
  高坝,隔河岩防线的一个重要支点,鲜碧松在这里配备了足足五千人,守住高坝,便如同守住整个防线的脊梁,而丢了这里,整个防线便会变成一个个支离破碎的点,而无法连成一整条防线,高坝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而进攻高坝的,则是明军的锐金营。
  鲜碧松深知,这一战,自己只要守住隔河岩一线便算是完成任务,两万齐军,迎战三万余明军,从兵力上来说,他并不吃亏,毕竟自己是守,对手是攻,虽然没有坚城可倚仗,但自己却可以构建一些简单的防御工事,再加上齐军本身的战斗力,他有信心挡住对手的攻击。
  当然,作为他来讲,单纯的守肯定是不行的,守中带攻,才能更大的减轻自己的压力。而且他也有反攻的实力。
  高坝是整个防线的支点,他不但在这里配备了五千守军,更是将自己的大本营设在了离高坝不过十里远的沙湾,在这里,他有五千机动部队可以随时动用。
  高坝在多年前,曾是一个庞大的水库,建成于大唐时代,那时的大唐,国力鼎盛,财源充足,为了解决当地灌溉水源的问题,大唐王朝拨出巨款,在两山之间修建了一道拦水坝,引水蓄入其内,形成了一个上万亩的大型水库,但在百余年前,唐灭,齐取而代之,越,秦,楚进而兴起,这座水库的水位便每年持续下降,数年之后,这座庞大的水库便干涸了。现在这座拦水坝之后的土地,已经被改造成了上万亩的良田,因为土地极为肥沃,基本上是种什么长什么,丰收什么,而且因为水库虽然干了,但仍然还有一些低洼的地方有水源,也为这上万亩良田提供了最基本的水资源。
  而齐军的阵地,便是围绕着这座拦水坝建成,从大坝的底部,一层一层的阵地构建而上,至大坝顶上,便是一排排让人望而生畏的巨大的投石机,粗粗一看,起码有上百架,因为地势极高,射程便也极远,处在这个位置之上的投石机,对于明军任何的远程武器都是巨大的威胁,因为只有他打你,你打不着他。
  而为了确保高坝的防守,鲜碧松更是请了来自南天门的一位宗师在这里坐镇。
  在齐军看来,这里固若金汤,只要高坝不被攻破,则整个防线的联结点便不会中断,即便其它地方出现问题,也可以迅速的采取补救措式,而高坝不落入明军之手,他们也不敢趋直入,深入齐军防线之后。
  齐国大将程松负责指挥高坝防守战,他是鲜碧松的副将,一位有着九级上修为的大高手,在这里,鲜碧松派驻了一位宗师,一位九级上高手,可谓是重视到了极点。
  十月初八,太阳刚刚从山尖之后冒出一点点脸庞的时候,在隆隆的鼓声之中,明军出现在了高坝之上齐军的视野之中。
  “那是什么东西?”站在一排排的投石机前,程松指着远处缓缓移动的数座黑色的小房子,有些不解。站在他身边的,便是来自南天门的一位宗师兰永传。
  “从来没有见过。”兰永传也是摇头。
  程松深吸了一口气,事出反常即为妖,即便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但明军将他千辛万苦的拖到了这里,自然不是当一个摆设的。他招了招手,将负责投石机的军官招了过来,指着那几个黑房子,“看到了没有,一会儿开战,先将那几个东西干掉。”
  “那是什么?”这名将领莫名其妙地看着那几座黑房子。
  “我不管他是什么,但我能从他的身上嗅到危险的气息。”程松沉声道。
  程松的直觉没有错,这几座黑房子对于他们来说,的确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家伙。在程松布置要在第一时间干掉这些不明所以的东西的时候,和尚也正皱着眉头看着远处高坝之上那些耸立着的投石机。
  “射程够不够得上?”他问道。
  “将军,如果我们能推进到敌方阵地前沿一百步左右,便够得上。”一名校尉目测了一下距离。
  “日他娘的,你这玩意儿要推进到阵地前沿一百步左右,敌人一个反扑,老子要多少人来保护你们,而且补充兵力,必然要冲过那些投石机的攻击范围,这么一长段距离,要付出多大的牺牲。”
  “那就只能先打他的阵地了。”校尉看着那些高高的投石机:“将军,他们所有的都是最老式的那种投石机,一旦安装好,射角,射距都是固定的,想要调整的话,需要花费极长的时间,不像我们的霹雳火,我们可以运动到他们的射击死角,先摧毁他们防御阵地,再向前推进。”校尉道。
  “马上!”和尚瞪着眼睛道。


第845章 疯子的战争
  锐金营士卒伴随着隆隆的鼓声向前推进,最前面的一队,刚好便停在了拦水坝上那些投石机的射程之外,鼓声停歇,士兵们竟然在军官的一声命令之下,全都坐了下来。在坝上齐军莫名其妙的眼光之中,那三个黑房子开始移动。此刻,他们身后,八个掷臂已经完全打开,房子顶部,一个圆筒里开始向外冒烟。
  “远程攻击武器!”坝顶,负责指挥投石机的将领脸色微变,“程将军,他们在我们投石机的进攻死角运动,他们是要攻击我们的防御工事。”
  程松冷笑:“区区三个,能成什么气候,他们在那个位置,打击的范围也有限,你马上调整一部分投石机的射角,争取把他们干掉。”
  坝上士兵忙碌了起来,他们所使用的这种投石机,想要调整一次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就在他们调整的时候,那些黑房子的攻击开始了。
  一个火球飞起,在两军上万人的目光之中,落在了拦水坝的中段,轰隆一声巨响之中,吸引众人的是猝然燃起来的火光。然后那个火球便开始了向下的滚动,所过之处,火光熊熊,一些躲避不及的士兵,被擦着一点,挨着一点,立时便是筋断骨折。
  一个之后,便是连二接三的火球依次飞起,三座黑房子,二十四火球,在空中形成了一道火帘。
  程松曾经认为对方在这个角度之上射击所覆盖的范围不大,但现实却让他傻了眼。同一个黑房子里,射出来的火球因为角度的不同,射距的不同,落下来时,呈一个八字形,几乎覆盖整个的坝上阵地。
  晚让他目瞪口呆的是对方的射速。
  第一轮二十四个火球刚刚落下,在阵地之上引起熊熊大火,第二轮二十四个火球,又已经飞在了空中。
  这完全颠覆程松对投石机这种远程武器的认知。为了保证投石机的射击速度,坝上虽然有上百台投石机,但他却只能将他们分成三个波次来攻击,这样才能保持持续不断的打击力,但很显然,对面的这种投掷武器不是这样的,站在高坝之上,他看得很清楚,那些掷臂在投出前方的火球之后,便迅速地落了回去,而又一个火球从那个黑房子内部滚了出来,准确的落在了掷臂前方的那个大勺子里,接下来便又是新一轮的射击。
  连续数轮的射击,整个阵地之上,已经是大火熊熊了。
  “干掉他们,快点,打掉他们!”看着从阵地之上跃出来的一个个火人,程松心急如焚。
  终于,有一台投石机终于调整好了角度,第一枚测距的石弹投出,咚的一声,却是偏离了那黑房子数十丈远。
  这一枚石弹刚刚落下,位于两侧死角的黑房子立时便停止了射击,他们在向前移动,程松呆呆地看着那个黑色的房子在数十个士兵的推动之下,便向前移动,这一动,便向前前进了百余步,一下子便完全脱离了刚刚调整好的投石机的攻击范围。
  好不容易调整过来的射距,全都做了无用功。
  “兰大师!”程松霍然转头,看向兰永传。
  兰永传点了点头,从腰里抽出了一柄长剑,一声厉啸,整个人从整地之上掠下,化成了一道残影,向着摆放着两座霹雳火的明军阵地扑了下来,必须要毁了这几个怪东西。
  看着那掠下来的灰影,和尚嗬嗬一笑,“宗师啊,就你有啊,咱们就没有啊!霍兵部,有请!”
  霍光提着刀从阵后走了出来,向前踏出一步,踏出第二步的时候,和尚眼前一花,再看之时,霍光已经站在了霹雳火的前方,迎向了那如飞而来的灰衣人。
  另一边,程松也没有歇着,他率领着数百人的一支亲军,从另一侧杀了下来。
  “媳妇,有劳了,小心一些,打不过便跑,不丢人,霹雳火没了便没了,到时候再找他们去要!”和尚看着余秀娥,伸手替她将一缕从头盔里溜下来的头发掖到了耳后。
  “老娘怎么会输!”余秀娥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提刀带着一队士兵便迎了上去。
  看着左右两翼,和尚猛地举起了手中大刀,嗥叫道:“弟兄们,该我们了,散开一点啊,盯着空中的石头,挨一下,你可就没有命了啊!”
  上千名锐金营士兵一声怒吼,站了起来,跟在和尚的身边,向前猛冲而去。
  高坝之上,沉寂了许久的投石机声声怒吼,一枚枚石弹终于落将了下来。但因为两边的霹雳火牵制了大半的火力过去,高坝之上的投石机投掷下来的石弹,便显得稀疏了很多。一轮攻击下来,收效甚微,奔跑在最前方的和尚和千余名士卒只不过伤退数十人而已,在第一波攻击落地之后,他们陡然加快了速度,已经扑到了第一道防线之后,这也是现在拦水坝防线之上最完整的一条了。
  和尚反手拔出了背上的一柄投枪。奔跑在最前方的士卒,每个人的背上都至少插着五根投枪,这让他们看起来像一排排开屏的孔雀一般。
  一声吼,密密麻麻的投枪猛地投掷了出去,而与此同时,齐军防线之后,一排排的弓箭手也露出了身影,啉啉之声不绝于耳,如飞蝗一般的羽箭迎面扑来。
  投枪飞至,嗵嗵之声连接不断的响起,站起身来的弓箭手们便遭了大殃,射出手中的第一支羽箭,还来不及蹲下,投枪便已经如飞而至,穿透他们的身体。
  秦风给士兵们不惜成本配备的甲胄,在这一时刻显示了他们强悍的作用。羽箭落在盔甲之上,叮当之声不绝于耳,但却纷纷被弹开,最多只在上面留下几个白印。齐军一轮羽箭攻击,倒下了十几个士兵,他们运气不太好,羽箭正中面门,那是神仙都没得救了。
  没有人去关注倒下去的士兵,这个时候,除了向前冲,投出手中的投枪,脑子之中没有别的任何想法,向前奔出数步,第二波羽箭已是迎面而来。
  仍然是羽箭对投枪,防线之后,齐军的第二波弓箭手站了起来,而明军的第二波投枪也投掷了出来。结局与第一波攻击一样,又一排弓箭手倒下去,这一边倒下去的明军却更少,因为弓箭手们瞄准的还是第一波明军。可是现在第一波明军都埋着脑袋一门心思向前冲呢,羽箭除了带给他们如同乐器般叮叮当当的响声之外再也没有其它的作用。
  空气之中传来呜的一声闷响,一门床弩终于咆哮了起来,和尚的眼角瞥见,一枚粗如儿臂的床弩正中了他的一名士兵,这一次,再好的盔甲也顶不住如此强悍的冲击力了,盔甲被撕烈,弩箭破体而入,再穿透了那名士兵的身体,命中了第二名士兵,那名士兵前冲的身形骤然倒飞了出去,飞在空中,鲜血不停的撒将下来,滴在了战友的身上,那枚小儿手臂般粗细的弩箭插在他的身体之中,虽然撕裂了第二张甲,却再也没有造成更多的伤害。
  “我操你娘啊!”和尚大骂起来,一脚重重踏地,他飞身而起,左手投出了一枚投枪,将一名齐军钉在了阵地之上,然后双手握刀,重重地劈了下去。
  数十枝长矛蓦然从阵地之上抬起,刺向空中的和尚。
  大刀劈下,接触到第一根长枪的同时,和尚的身子便开始翻滚,两个翻滚之后,他已是避开了下方数十根长枪的捅刺,双脚稳稳的落在了敌军的防线之上。
  “给我死!”大刀横扫竖劈,和尚状如疯魔。
  一名齐军军官一手持刀,一手持盾,咆哮着迎了上来。
  霍光的眼前突然亮了起来,灰衣人失去了踪影,千百道剑光在他的眼前闪耀,天空中的阳光在这一刻,也似乎失去了颜色,他冷哼了一声:“打架便打架,玩这些花里呼哨的玩意儿干啥!”
  他提起刀,双脚不丁不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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