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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双曹争雄-第1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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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红底黑色镶边白色为主体的狼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可是那只狼的背上,居然还有还有两只翅膀!
这面旗,轲比能记得很清楚,这是出自自己之手。而且还是自己亲手送给他的。可如今,时隔几年了,这面旗子,再次回到了自己的手里。只不过,这狼却不再可能是朋友了,而是敌人!
“大王,这是他?”大帐里,有的人已经想起来了,可有的人是真的不认识!
“是他!”轲比能点了点头。
虽有,大帐里有一半的人陷入了沉思之中,可没明白的人却更加的糊涂了。不禁有些着急的问着旁边的同伴。“到底是谁啊?”
“谁?不认识这面旗?”
“有些眼熟,不过想不起来了!”
“真是好记性。他可是我们草原的传奇,草原飞狼!”
当,“草原飞狼”这四个字一被道破的时候,整个大帐里顿时响起了数道抽气声。
草原飞狼,已经成为了草原上的传奇故事。草原上,很多年长的鲜卑人虽然也没有见过草原飞狼,可他们很清楚草原飞狼。然而几乎所有的年轻人,他们只从老人的嘴里听过草原飞狼的故事,却根本没有见过。而当他们问起,“我们的草原飞狼呢?”他们得到的回答很一致,“草原飞狼回家了!”“家?草原飞狼,他的家不是草原么?”而每当孩子们问到这里的时候,讲故事的老人们会再次的统一闭口不谈了。
而草原飞狼的传奇就是这样一直传下来的,直到成为传奇。然而,现在这个传奇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对于,那些老将领来说,这是一种回忆,对于新将领来说,这就是一个惊喜了。
“你是在哪里见的他?”轲比能对那骑士质问道。
“回大王,是在代县附近!”之前,那面旗在那骑士的胸口中掖着,骑士一直感觉自己被压的难受。而如今被轲比能拿过去之后,他居然还感觉轻松了不少。
“代县么?来人,备马。本王去看看!”轲比能一瞬间就决定了,他需要去见他一面!
在马超把故意留下的活口放走之后,马超就回到了代县。而进城之后,马超就下令道:“五千骑士,立刻休息。明日大军出城!”
代县县令一听,立刻说道:“将军难道要出城作战,若是不依靠城墙的话。”
马超的回答很轻松,“吾了解鲜卑人。而且,吾对付鲜卑人不需要城墙!而且,你立刻做点准备,几日后,丞相就要到了!”
“丞相?”代县县令一愣,随即反映了过来。“曹公要来了?”
马超刚刚回到代县县令给自己准备的小院中时,城中就响起了示警的钟声。“怎么回事?”马超立刻转身就像城门那边走去了。走到半路上,正好遇见了前来找自己的代县守城兵。
“将军,外面来了两百鲜卑人,点名要见将军!”
“见吾?”马超一想,暗自道一声,‘是他?居然这么快?’
“直接打开城门,吾去会会他!”
第七百一十九章存心不良
“你终究还是来了!”
“吾该来,而你不该来!”
代县城外,一队两百余骑的鲜卑人与一个身穿亮甲红披风的汉将,对峙而立!两百对一,那仅有的一个没有丝毫的畏惧,可是对面的两百骑的坐骑却惶惶不安的踢踏着马蹄。因为,他们面对的是草原上的传奇,草原飞狼——马超!
“什么是该来,什么是不该来。本王来了,所以就该来。”在两百鲜卑骑的前面,是一个极不对称的组合。坐骑是那么的高大威猛,而马背上的骑士就显得非常的粗小。
“这里是大汉,你不该来,来了,可做好留在这里的准备?”马超邪恶的一笑。
“飞狼,听本王一句,随本王去草原吧。虽然你是汉人,可你天生就是草原上的飞狼。只要你肯来,本王让你做草原上的并肩王。”
并肩王!也就是说,马超将会在拥有草原上跟轲比能一样的权威。这个诱惑不可谓不大了。只要马超点点头,几十万鲜卑铁骑只是马超的玩物。
“哈哈……”马超闻言哈哈大笑了起来。“并肩王?确实不错。可吾生是汉中的人,死是汉中的鬼。草原?不过以过客尔!”
马超一句话,就已经断绝了轲比能继续招揽的可能。
然而,轲比能似乎并不想就这么放弃。
“飞狼。如今大汉四分五裂,更是大战频频。此次南下,本王三十万铁骑,顷刻之间便能直捣江东。汉中?飞狼只要愿意,汉中只是你的庭院!”
轲比能刚说完,马超就暗自吃了一惊。马超吃惊的不是轲比能的宏图伟愿而是轲比能所说的三十万铁骑。
三十万骑兵,鲜卑人总共才有多少。减去老弱病残之外,恐怕鲜卑人是举全族之力了。破釜沉舟,不一定会取胜,可是已经破釜沉舟的士兵,是最可怕的。因为他们已经不怕死了。连死都毫不畏惧了,那该怎么制服他们。不过……
“呵呵,三十万大军?那大王定是倾巢而出了吧。大王可知,就这幽州的大汉子民可就有百万之多。奉劝大王一句,还是赶紧退回草原吧。再继续下去,鲜卑很可能会因此而灭族。只要大王肯退回去,想必丞相也只是略施小惩而已!”
马超所说的这个小惩,当然不是曹德把轲比能按住挨一顿板子那么简单。这也是会死人的,只不过,鲜卑不用被灭族罢了!
“百万?纵然你大汉百姓再多又如何,还不是照样被我们的勇士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轲比能指着背后的硝烟说道。
“哼!”马超冷哼一声,没有再理会轲比能。马超虽然很受曹德、轲比能的看重,可在一些事上毕竟还是太年轻了。这不,马超就被轲比能给堵得说不出话来了。而一个简简单单的“哼”字,也表示了马超不再想和轲比能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了。
看来让你们自己退回去是不可能了,那么咱们就在战场上一较长短吧!
“草原这几年,风调雨顺,水草丰美,你们不在草原上好好放牧,为何南侵我大汉?”这个问题,不仅仅是马超搞不明白,其实就连曹德也很纳闷。
你们说你们喜欢大汉的丝绸,蚕和桑树以及织布的技术都免费送给你们了;你们说你们喜欢大汉的食物,各种作物的种子和种植方法还是无条件传授给你们了。我们大汉有的你们都有了,没有的你们也有,你们南下入侵想要什么?抢地盘?太不可思议了吧!
“哼!曹德安的狼心狗肺!”马超一提起草原上最近几年的发展,轲比能忽然就开始大发雷霆了!“我鲜卑,世世代代居于草原之上。放牧更是我们鲜卑人的生存之道。可是,曹德居然要教授我们耕种之法,长此以往,我鲜卑只能成为你大汉的附庸。哼!”
轲比能说出的这个理由,马超一头雾水的根本没有听懂。其实,这是曹德的一个长期投资。
自从当年曹德从草原上归来之后,就履行了和轲比能的约定。这个约定其实很简单,你们不是缺衣少食么,我白送给你们自然是不行滴,但你们完全可以用你们生产的马匹和牲口毛皮来换取我们的种植技术。于是乎,大批的“汉中牛仔”就跑到了草原上帮助鲜卑人开荒去了。
几年下来,鲜卑人贵族的餐桌上,多了许多汉人才会食用的食物。如此一来,这就成了奢侈的代名词。于是乎,很多的鲜卑贵族不再想着去抢哪里的肥美草场,而是把很多水草丰美的草场变成了耕种作物的农田。种植农田,自然不是由贵族们亲自下手,他们会雇佣大量的人力。汉人来草原,有曹德做大旗,这是专家。所以,下力气的活就得需要奴隶了。经过之前的草原统一战争,轲比能解放了很多的奴隶。所以,奴隶也不够用了,于是乎,草原上的主人,很多的鲜卑人也是争先恐后的加入了耕种大军。
种田虽然累了一些,可比一年四季到处跑好的多吧。
没两年的时间,鲜卑贵族之间讨论最多的事,不再是谁家的牛多肉好,而是谁家的田多粮好。其实,那个时候,陷入其中最深的还是轲比能。
直到最近有一次,从北方迁徙而来的鹿群抵达草原的北部的时候,轲比能突然萌生了要打猎的念头。可是,等轲比能召集麾下的勇士后居然发现,有很多的骑士都已经忘记了怎么骑射了!这还了得!
鲜卑人之所以能称霸草原,靠的可不单单是人多,马术与箭术才是最主要的。而现在,弓箭对于一些鲜卑人来说已经成了陌生之物了。那咱们还怎么统治草原!
于是,轲比能将整个草原逛了一圈。轲比能终于发现了,都是这该死的种植,让英勇的鲜卑勇士居然变得懒惰了。而且,出来看看的轲比能还发现了一个问题,草原上水草最丰茂的草场,被开采的一块一块的变成了农田!没了草,马吃什么?牛羊吃什么?而就在这个时候,轲比能还接见了一个来自大汉的神秘客人。
轲比能虽然长得矮小,脑袋也比曹德小一点,可是他的脑子却很好使。几天的功夫,在那个神秘客人的帮助下,轲比能按照现在鲜卑人的发展推演了一下,轲比能得出了一个结论,鲜卑人迟早成为汉人的苦力!
这还了得!
轲比能一怒之下,将来草原闯荡的“汉中牛仔”杀了个干净,将几乎所有的农田全部种成草场,然后纠集了三十万大军就南下了。
存心不良的汉人,我们的弯刀来了!
第七百二十章蔓延的恐怖
“明庭,明庭!城南三十里处,出现了一支大军。漫步边际,浩浩荡荡啊!”在代县县令刚刚送走马超没几天之后,又有一支军队开到了代郡。可是在这支军队的先锋军队都已经歇息了大半天了,后面还有骑士不断的赶来。而作为代县的县令,这位县令大人真的是累了。都在外面等了大半天了,正主可还一直没有出现。
终于,在我们的明庭大人饥渴难耐的时候,一辆顶着大红色盖弓帽晃晃悠悠的出现在了视线中。
“明庭,来了!”说话间,在门口等候曹德的几人赶紧站了起来。很快,由四匹纯白色的高头大马拉着的马车就来到了代县的城门口。
按照大汉礼制来说,天子的马车有六屁马,诸侯王能用四匹马,曹德这个丞相级别的大官,只能用三匹马。可是今天曹德就坐着四马马车晃晃悠悠的出去了。只不过,曹德所到之地也根本没有听到什么闲话。
“拜见曹公!”属于曹操麾下的代县几人赶紧对着曹德行礼。
而曹德也坐在马车上,淡淡的说道:“几位可是城中官吏?不好意思,贵县令府吾用了!”
“曹公征用,是在下的福分,曹公请便!”
曹德抽嘴笑了一下,抬头看了看代县的城墙。“这城小了点啊!来人!”
“丞相!”在一旁的裴元绍立刻上前一步。“传令各军,在城外扎营。亲卫营随吾进城。”
“诺!”
“还有,让人把代县的城门都拆了。进进出出的不方便!”曹德说完之后,又转头看向了代县的县令,“吾这样做,没事吧!”
“没事,没事!曹公愿意,把城墙拆了都行!”代县的县令赶紧说道。
城门是干什么的。在平时,城门是为了让人们进出城池的,而在战时,城门是为了阻挡敌军进城的。可是现在,仗还没开始打,曹德就先把城门给拆了。虽然自己的骑兵走起来确实畅快,可敌人的骑兵冲进去也是很容易啊。而且,最重要的问题是,曹德嫌城门碍事的话,直接敞着不就是啊,有必要要把城门非得拆掉么。
其实,曹德在作秀,在做给某些人看。这个且稍后再提!
就在曹德的士兵叮叮当当的拆着城门的时候,曹德坐在四马马车上,晃晃悠悠的进城了。
在代县的背面,轲比能接到代县有大量汉军进驻的消息的时候,曹德已经在城外建好了四座大营。
其中,吕布领青龙骑左右二骑驻扎在了代县的北城门,是为北大营;
张辽领白虎骑左右二骑驻扎在了代县的东城门,是为东大营;
臧霸领飞狼军左右二骑驻扎在了代县的西城门,是为西大营;
至于剩余的三军中骑驻扎在了代县的南城门,归曹德直辖,是为南大营!
至于张飞、庞德、侯成三人则跟随曹德进驻城内。
当轲比能直到曹德这个安西狼将也抵达之后,不禁大为头疼。就这四天,才不过四天的时间,马超领着五千骑兵四处出击,随意袭击人数不过千的鲜卑骑兵群就已经让轲比能头疼无比了。如今又多了一个曹德。不过,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曹德领来的兵马并不多,只有九万骑。
传奇也好,传说也罢。这两个词,对于轲比能是没有任何杀伤力的。只要轲比能能击败曹德和马超,那传说和传奇的故事也就就此结束了。可轲比能不感冒对于下面的士兵来说,就完全不一样了。
“草原飞狼来了,你知道么?”
“草原飞狼?那个把步度根追杀的狼狈逃窜的草原飞狼?”
“可不是么!”
“不对啊,不是听说飞狼死了么?怎么这会又蹦出来了?”
“放屁,你听谁说道。我告诉你们,草原飞狼其实就是汉人。这次我们南下劫掠汉人,草原飞狼就坐不住了。”
“天啊,那我们还不赶紧回去。孩子啊这里干什么等着送死么?”
……
“哼,什么草原飞狼。如果我碰见他,定叫他有来无回!”
看来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愣头青的影子。而且,一般情况下,在愣头青发言之后,要么会受人崇拜,要么就等着吃白眼。
果不其然,“你这个傻大个。等草原飞狼来的时候你可别尿裤子!”
虽然有人不害怕草原飞狼的威名,可这也只是一小部分。事实证明,草原飞狼在鲜卑人的心目中还是挺有分量的。
在马超从代县离开之后,就一路向北而去了。马超出城之后,五千大军留组成了冲锋的大阵。而那时,由于轲比能的戒备命令还没传下来。所以,有很多的鲜卑骑士,分散着到处劫掠着大汉的财务。而这些鲜卑人就是马超的目标。
————
一队人数近千的鲜卑人正在代郡大地上肆意破坏,忽然就有人注意到,碗里的水荡起了圈圈的波纹。有经验的鲜卑人立刻趴在了地上,侧耳静听。
“头,好像有骑兵来了。人数不少,得四五千吧!”
“四五千?”一个怀中还抱着不断挣扎的汉人女子的鲜卑大汉手还在人家衣服里没有停下。“能有这么大规模的骑兵,只有大王的人马,怕什么,等老子爽完了,咱们再去下一个地方。”
鲜卑大汉说完就狞笑着就开始扒挣扎尖叫的汉人女子的衣服。对于士兵之前的警告丝毫没放在心上。
也是啊,自从刚刚进入大汉时打过一场硬仗之后,鲜卑勇士们已经有二十多天只顾着抢夺掠杀了。再说了,如果在这附近还有大规模的汉骑的话,也不会现在才出来了。
可是,当鲜卑大汉刚刚提枪准备打洞的时候,一个鲜卑人胳膊上插着一支箭矢就跑过来了。“千夫长,不好了!汉骑,汉骑杀过来了!”
“什么?你看清了,真的是汉骑?”
“看清了,看清了。红色的战衣。而且,你看这箭矢!”那鲜卑士兵还拿出了最有力的证据。
人家都拿弓箭射我了,不是敌人难道还是友军不成。你傻还是我傻!
“快,召集弟兄们!杀过去!”鲜卑大汉走的时候,还不忘在那汉人女子的胸脯上摸一把,狠狠的说道:“等老子杀了你们的人,再来让你爽!走!”
可惜,他的愿望没能完成。
当这个险些遭受凌辱的汉人女子再次听到大量的马蹄声和脚步声的时候,她惊恐的抬起了了。可入眼的是一个年轻的将军,而且还是汉人将军!“此处可还有幸存者?”
“有,有!”女子哆嗦着说道。“在那边,在那边的屋子里。所有的男人和老人都被杀死了,只剩下我们女人和孩子了!”女子忽然大叫了起来。
“去,将百姓们救出来。通知将士们,稍事休整,我们立刻出发。”
“诺!”
马超每到一地,停留时间根本不会超过半个时辰。而马超走后,还都会留下一个由人头组成的景观,而且在旁边还插着一杆旗,旗上一直背生双翼的狼,正振翅翱翔!
草原飞狼的恐怖,再次在鲜卑人中开始蔓延了!
第七百二十一章希望来得及
“快,快走,过了前面就是徐州了。我们终于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在徐州和扬州的交界处,本来就商客往来的道路上,忽然出现了大批迁徙的百姓。而他们口中的那个鬼地方,却是生他们养他们的扬州。自古以来,中原大地的百姓们,最讲究的就是故土情,可是现在究竟是什么原因居然让他们说自己的故乡是鬼地方。
“站住!”
扬州是属于孙策的,而徐州是刘备的大本营。再加上孙策跟曹德不清不楚的关系,刘备一直有一支大军时刻紧盯着南边的孙策,以防止孙策突然发起袭击。
“这位官爷,我们是扬州的百姓。准备前往徐州投奔刘皇叔。还请官爷放行!”从南边而来的扬州百姓中,一个很明显是头的人悄悄的走到了拦路的刘备军士兵的身旁,从怀中掏出了一些碎银子偷偷的塞到了他的手里。
“扬州来的?为何要投奔我们主公?”那官差一看有银子,嘴上的语气已经缓和了不少。
“我等小民无知,受孙策父子迷惑。如今,我等已幡然醒悟,唯有皇叔才是真正的第一好君主。故此,特来投奔!”
编故事,谁都会,只要用的好,就是一个好故事!
“嗯!不错!”那官差一听,心里舒坦。“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啊!想要进徐州可以,可是我等得需要搜身,可不能有任何兵器之物啊!”
“那是,那是!”百姓头头连连点头,“官爷,请!”
“搜!”那官差一挥手,十几个士兵松开了握着刀把的手,钻进了百姓群中,对于一些精装的汉子,士兵们只是轻轻的碰触了一下,而在队伍中的一些女人,却频频遭到咸猪手。
而其中一个刘军士兵,居然还在百姓群中看到可一个尤物。虽然,她用一些布条裹得比较结实,可从那双眼睛和露出来的那洁白的脸颊来看,绝对是个美人胚子。于是乎,他忍不住走上前去,“摘下来,我看看!”
“官爷,小女染了风寒,还是算了吧!”在那女子的身旁,一个面相老实的汉子赶紧挡在了自己女儿的面前。
“算了?算不算了,我说了算。让开!”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就是这种朦朦胧胧的感觉,才最吸引人!
士兵和汉子的声音很快就引来了其余的刘军士兵,“怎么回事?”
“哦,没事!”有美人,自然是得独享,就算是得共享的话,那也得自己独享了之后。“快些让开。引来了其他的兄弟,你女儿就得进青楼了!快点!”
两人正在撕扯之间,忽然那汉子身后的女子就这么突兀的倒了下去。
“丫头,丫头!别吓唬爹的!”那汉子转身,抱起了自己的女儿大声的呼喊着。
而为了让女儿能呼吸道新鲜空气,爹爹把女儿的面罩给摘了下来,可是她的嘴角已经留出了血。
“啊,这是……”
“坏了,她怎么在我们里面!”
“王二麻子,你要害死我们大家伙伙么?”
不等刘军士兵开始发火,周围与其同来的邻居就已经开始破口大骂了。
“怎么回事?到底怎么了?”这时候,刘军那当值的官差挤了进来。一眼就瞧见了那嘴角流血的女子。官差蹲了下来,替她抹了一把鲜血,然后抹了抹粉嫩的脖颈,‘真是可惜了!’
“死了,”官差说了两个字,那汉子立刻趴在了女儿的身上哭了起来。“你们几个挖个坑,把她埋了吧!”刘军官差随便指了几个百姓,可是周围的百姓居然集体后退了一步,“我不去!”
“不去?”那官差抬头一看,心中想到:‘这么好的女尸,送给你们你们都不要,真傻!’
“你去吧!”随后,那官差指了指那过来搜查的士兵。‘那就便宜了你吧!’
“唉!”那士兵兴奋的答应一声,就把女子的尸体夺了过来,扛起来就走了。而就在他扛起女子之后,居然还从女子的七窍里都流出了黑黑的浓血,滴了那士兵满满的一脖子。
不过,那士兵也没有在意,不就是一具尸体么。老子着急了,只要是个**就行,更别提还热乎着了。
可是,他没走几步,忽然在那些百姓群中,有人喊道:“不能碰她,她身上有病,传染性很强!”
一句话说完,整个现场除了那父亲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再也没有了其余的声音。
“你说什么?”刘军官差上前走了一步。“有病?什么病?”
可是,没人回答他。
“刚才谁说的话。站出来,老子赏他钱!”一颗碎银子又被掏出来了。而当银子亮相之后,就有人站出来了。
“她身上有病。什么病,我们都不知道,只知道这种病很容易传染,而且粘之既死!官爷,您看这银子……”
刘军官差闻言愣了好一会,半晌之后突然下令道:“留两个活口,全部杀了!”
————
两天之后,代替刘备坐镇徐州的刘业忽然接到了一封急报。这封急报就是来自南边徐州和扬州的边界那。
起初,刘业还以为是孙策有什么行动了。可是当刘业看完急报之后,吓得直接蹲坐在了地上!
“完了!完了!”
半晌之后,刘业才战战兢兢的从地上爬起来,“得赶快告诉大哥!得赶快!”
其实,就在报给刘业的急报走在半路上的时候,在汉中国长安的丞相府里的尚书殿中,多了一封书信。
贾诩醒来开始办公的时候,也是无疑中才看见的它。可是当贾诩打开看完之后,一拍桌子就从椅子上跳起来了。
“来人,这是何人送来的!”
门口的两个侍卫听到贾诩的声音赶紧走了进来,相互看了一下眼,“回尚书,并没有来过!”
“没人来过?”贾诩狐疑的重复了一遍,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你们出去吧!”
‘这到底是真是假,是假的话……,倘若是真的话……’
一头午的时间,贾诩没干别的,只在思考这封信的可信度有多高了。而就在中午的时候,一封八百里加急送到了贾诩的面前。
“是真的!”“嘭”的一声,贾诩的办公桌再次被拍响了。
“来人,立刻准备八百里加急!”
“刷刷刷……”
在侍卫去准备的时候,贾诩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写完了内容相同的三封信。
“尚书,驿兵都准备好了!”
“不,不用驿兵,让丞相就在这里的亲卫去。将这三封信,务必要以最快的速度送给丞相、徐庶和郭嘉。快,动用全长安最快的马!”忽然之间,徐庶又改变了自己的主意,还是亲卫们办事的效率最高!
“诺!”等侍卫们接过新后,贾诩听着门外立刻响起的马蹄声,喃喃道:“希望来得及!”
而随着一阵风的吹来,从贾诩的桌案上有一封信缓缓的飞了下来,贾诩赶忙转身捡了起来,可是还是有两个字暴露在了镜头之下。
“瘟疫!”
第七百二十二章空无一人
长安城内的管道上,三个身披大红色披风,头戴高翎羽的骑士,各自背着一个大大的竹筒,上面还插着三支红色的小旗一路疾驰,狂奔出了长安城门。
刚刚喝了一肚子尘土的一个小贩对身边的同行说道:“刚刚进去了一个八百里加急,怎么马上又出来了三个。”
“笨蛋,自然是有紧急军务了。不知道我们丞相已经举兵三十四万,东征刘备了么。想必定是我军大胜了!”旁边那个买水果的说说道。
“对了,你有没有注意到,刚才出去的那三个骑士,怎么好像头上还盯着高翎羽啊?高翎羽不是只有丞相的亲卫才能带的么?”先前那个小贩说道,
“我看到了。正是因为如此,才是更重要的军令。好了,专心卖你的菜吧。过不了多久,丞相殿里就会有人到这张贴告示了,到时我们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了。”那个卖水果的小贩指了指就在不远处的一个告示架说道。
而那三个背着八百里加急的骑士,刚走出长安不足二十里,就有一个骑士对自己的同伴说道:“我们可是丞相的亲兵,今天居然还干起了驿兵的活。真不知道尚书令怎么想的。”
三个精英中的精英,本来就因为曹德把他们留在长安而有些不爽,今天居然还杀鸡用了牛刀。搁谁谁不生气,哪有让超级特种兵去看国境碑的任务的啊!
“行了,别抱怨了。记住,一定要将急报安全又最快的的送到各位两位军师的手里。丞相那边最远,我去。你们两个虽然是刚来的,可别给老子丢脸!”
“知道了,大哥。送一份急报,用的真这么谨慎么?”之前那个年幼的骑士说道,
“放屁,你再说一句,我就把你送回汉中大营。”老大似乎生气了。
“我错了大哥!”那个骑士满脸惊恐的说道。好不容易才选进了长安,结果又被撵回去,自从亲卫营成立之后,这可是还没有过的事。
难道,它就想开创这个先河么?
“行了,到了这里,咱们就得到分道扬镳了。记住,无论如何,你死了,也得把战报送到之后再死。”
“诺!”
“驾!”
出了长安城五十里后,道路就已经分开了,一路向东直通洛阳;一路向南,通南阳;最后一路,就是通往幽州的了!
论路程,无非就是曹德所在的幽州是最远的,而郭嘉所在的开封城,无疑是最近的!
“报!启禀将军、军师,长安紧急军报!”
“紧急军报?”郭嘉心头一惊,赶紧从自己的位置上站了起来。
自从曹德起兵开始,贾诩就几乎一直担任着厚道个大总管的职务。而自从郭嘉加入曹德集团开始直到现在,贾诩几乎从来没有发过军报。而且,曹德深知现在的通讯实在是费时间,所以每次出征的时候,领兵大将都有临机专断、先斩后奏之权。待在后方的贾诩也一直没有插手过前方的战事。
而今天,贾诩居然破格送来了一份军报!
“快,呈上来!”郭嘉一边说着一边迎向了那份军报。
青绿色的竹筒里,倒出了一张不大的纸张,可是当郭嘉看完信的内容之后,却是立刻将信递给了赵云。之后,郭嘉立刻下令道:“来人,传令三军,各营既可以准备行囊。只需带足大军返回汉中的口粮即刻!”
本来,在赵云和郭嘉的指挥下,众将都在大帐里议事。郭嘉的话刚出口,众将一致瞪大了眼睛。
“军师,我军刚到开封不久,可还没开开荤呢,怎么这就要退回汉中了!”
“是啊,军师。好不容易盼到丞相下令出兵了,怎么立刻退回去啊!”
这俩发言者,自然是在长安已经待的屁股都抬不动的颜良和文丑了。
“军师。”而这时,作为副将的黄忠站起来说道:“我大军从潼关而来所耗费钱粮无数,而军师下令又要舍弃军中大部分军粮,为何啊?”
三人说话间,赵云也是看完了贾诩的来信。“诸将听令,立刻归营收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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