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唐贞观第一逍遥王-第7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李泰见某人半天没有说话,只是一直在发呆,不由皱了皱眉头:“怎么?可是李先生可是看不起本王么?”
“哦,不不不,能认识殿下是在下的福气。”李慕云被李泰的声音惊醒,连忙摆手说道:“在下只是一直听闻殿下的文名,却不想殿下竟然如此年轻,一时失态,惭愧惭愧!”
李泰这家伙本来就是以文才见长,听到李慕云夸他一时也忘了这家伙刚刚走神不理自己的事情,换上一副笑脸说道:“李先生过奖了,你的才华才是本王真心仰慕的,《侠客行》更是让本王数次拜读而不能释手,今日能见先生一面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殿下言重了,当不得,当不得!”李慕云连连摆手,他现在只想离李泰这个家伙远一些。
毕竟这位将来可是要争皇位的,天知道跟他走的近了会不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李慕云心中的目标是逍遥自在的过日子,可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光宗耀祖之类,所以他现在最不想接触的就是李世民的几个儿子,不管是李泰也好,李承乾也罢,就算是李治……好吧,李治现在还小,会不会说话都不一定。
不过好在李泰这小胖子好像也只是路过此地,并没有时间与李慕云多聊,打了招呼之后便带着人走了,这才让小李同志长长出了口气。
可是这一口气他还没有出完,另一个念头又席卷而来,似乎,好像,可能,刚刚那小胖子说自己是长乐选的驸马,这特么是个啥意思?
这事儿不对啊!大唐驸马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弄不好就特么跟绿毛龟一样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自己可是有老婆的人,还怎么当驸马?这不是扯蛋么?
第二八六章 一切为了脑代(上)
第二八六章
从虚荣心方面来讲,能被大唐公主看上,的确是一件让李慕云十分得意的事情。
但他毕竟不是七八岁的小孩子,成年人的思维告诉他,在大唐这个时代想要更好的活着绝对不可以靠虚荣心这种东西,更好的体现自己的价值才是在这个世家活下去的根本。
虽然后世一直都在说大唐盛世如何如何,贞观之治如何如何,但那都是大形势。
当你真的身处大唐就会知道,这里毕竟还是封建设社会,还是皇帝想要砍谁的脑袋谁的脑袋就要搬家的社会。
而且在大唐除了皇帝还有世家,还有士族,还有勋贵,阶级的观念就算是在后世的都没有完全彻底消来,更不要说在大唐这个人命贱如草的时代。
所以李慕云如果真的想要在这个世界好好活着,那就必须体现出自己的价值,只有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才会被上流社会所认同,只有被上流社会认同了,他才能按舒舒服服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活。
这就是李慕云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总结出来的大唐生存经验!
“李先生,到了!”就在李慕云一路走神想着自己的事情时,前面引路的太监停了下来,在一座不大的小宅子的大门前肃身而立。
“这么快?”李慕云惊讶的回头看了看来路,远远的似乎还能看到皇宫的城墙:“这里还没出皇宫?”
“这里是崇仁坊,与皇宫就隔着一条街,方便陛下随时召见。”太监用尽量简单的话解释了这间宅子的位置以及李世民将某人安置在这里的原因。
李慕云机械的点了点头,他现在巴不得李世民永远不要再想起他才好,什么随时召见之类还是少些为好,要不然脑袋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保不住了。
进了宅子,转了两圈,发现宅子的确不是很大,不过住上十个八个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几个内侍省派来的丫鬟仆役早就已经到了,此时已经把宅子打扫了一半,一些生活的必须品也都陆续的搬了进来。
有皇帝发话就是不一样,想想如果是一个普通百姓搬家,别说一个时辰,就是特么给你一个星期估计也搞不定一个两进的宅子。
李慕云一边享受着权力所带来的便利,一边在心里骂着万恶的封建主义,顺便还不忘叫住了那些给他引路的太监:“我说公公,麻烦问一下,我在这附近什么地方可以找到铁匠?”
“铁匠?”太监想了想:“据我所知,离这里最近,而且还有铁匠的地方一个是长孙大人的府邸,另一个就是将作监!”
“那能不能劳烦公公给李某找一个来?”李慕云想了想这两个地方,似乎都不是现在的他能进去的,最后不得不放弃亲自去找的打算。
“没有问题,只是不知您什么时候要人?”太监来之前得了吩咐,要满足李慕云的一切要求,自然不会在这种小事情上面与他为难。
“越快越好。”
“好的。”太监答应了一声,转身出去简单吩咐了几句之后便又再次回来:“您要找的人大概半个时辰之后就会到了,另外如果您没有什么事情,某就行回去了。”
“公公慢走!”李慕云也不是不识趣的人,太监明显有些不稀罕搭理他了,要回去伺候皇帝,他当然不会拖着人家不让离开,抱了抱拳便将他送走了。
“你找铁匠做什么?”太监走了,公孙兰这才自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冒出来。
“做一样好东西,具体是什么你别管了,先去买东西,茉莉花干,牡丹花鲜花都买一些回来就行。”李慕云一边说着,一边将公孙兰推到了宅子的大门外面,摆手示意他快去。
结果公孙兰非但没走,反而把手一伸。
“干什么?”李慕云退后一步。
“给钱!”公孙兰没好气的说道。
“你先垫着,回头再给你,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李慕云十分无赖的摆了摆手,他现在手里也没有多少钱,能省还是省点吧。
……
李慕云这一折腾便是一个下午的时间,铁匠被找来之后,最大的任务就是在一个蒸锅的盖子上接出来一根管子,这个比较简单没用多少时间就完成了。
而公孙兰的任务则麻烦的多,她需要把茉莉和牡丹全部弄成粉或者是花泥,这在没有榨汁机的年代里的确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而等到一切都搞定了,时间也已经到了傍晚。
接下来的事情就让公孙兰更加看不懂了,只见李慕云把厨房里所有人都赶出去之后,将身上所带的酒全都放进了蒸锅里面,加入柴禾之后就开始蒸了起来。
“你到底要干什么?神神秘秘的不是要干什么坏事吧?”公孙兰狐疑的看着一脸疲惫的李慕云,有些不大确定的问题。
“我还能干什么,当然是给皇后准备生日礼物,我给你讲,这可是大事儿,就算是皇帝陛下的事情不办,也得先把皇后的事情办了,否则你立刻就会知道枕头风的厉害。”李慕云有一搭无一搭的与公孙兰聊着,同时注意着蒸锅的动静。
大半个晚上之后,他带来的几斤酒最后只剩下了不到半斤,不过那‘酒’的浓度却高的吓死人。
公孙兰很想知道,李慕云搞出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处,但还没等她问出口,便已经看到某人把那些‘酒’和此前由她研磨好的茉莉花粉末和牡丹花泥分别到在了一起。
然后在她狐疑的目光中,李慕云将其中的一份塞到她的手中:“拿着摇吧,今天晚上不用睡了!”
“为什么?”随然李慕云递过来的瓶子被封的很严,但依旧有浓烈的酒气传出来,公孙兰十分不解的接到手中,有些不确定的问道:“真的要摇到明天?”
“准确的说是明天下午!”李慕云耸了耸肩膀:“虽然累一些,不过为了我的脑袋,帮帮忙,别偷懒!否则你以后想要见我只能在烧纸的时候了。”
第二八七章 一切为了脑袋(中)
公孙兰并不相信李慕云,过经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她很清楚如果自己完全相信这个家伙,其结果必然是被他卖了还在帮他数钱。
所以李慕云尴尬的发现自己竟然被无视了,公孙兰那丫头对他的完全就是嗤之以鼻的态度,随手又将那不大的小瓶丢还给他:“我不信,你自己慢慢摇吧,我去睡觉!”
等李慕云探手抓住瓶子,再抬头时公孙兰已经走出厨房,正向属于她的房间走去,看样子好像真的打算回去睡觉,气得某人只能跳着脚叫嚣:“哎!哎你……,你可别后悔!”
“绝不后悔!”远远的公孙兰的声音传来。
……
公孙兰这个‘大神’李慕云请不动,不过好在院子里还有一些丫鬟仆役,气极败坏的李慕云最后只能叫来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丫头,恶狠狠的将瓶子交给她:“拿着摇,天不亮不准停,要是停了就把你卖到青楼里去!”
小丫头目光中闪动着畏惧,她只是教坊司里出来的一个小丫头,父亲是前朝犯官,已经被发配岭南,是生是死都不知道,现在又被分配到一个如此凶恶的家伙手中,万一真的被卖进青楼,这一辈子估计都完了。
而相比于小丫头的畏惧,李慕云则正享受着当恶人的快感。原来吓唬人真的很过瘾,前一世的时候李慕云从来不吓唬人,主要是没有时间,他也没有心情。
可是在大唐就不一样了,他现在有充足的时间,而且心情也不错,于是吓唬小姑娘就成了他新的爱好之一。
……
瓶子在小丫头不断瞌睡中被摇了一个晚上,天亮的时候酒的味道已经很淡,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正从瓶子口慢慢飘出来,让人总是忍不住想要闻上几下。
公孙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来了,此时正靠在自己房间的门框上,看着那个李慕云在那里与小丫头攀谈。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没有名字,一切都听老爷吩咐。”
“噗嗤……”公孙兰看着李慕云瞬间涨红的老脸,终于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李慕云对她报以一个白眼,然后对小丫头说道:“那你以后就叫慕雨好了,正好我叫慕云,你叫慕雨倒也有趣。”
“诺,老爷!”小丫头哪里敢有意见,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还有,以后叫少爷,不要叫老爷,我还没那么老。”听着小丫头一口一个老爷,李慕云就觉得刺耳,抽了抽鼻子对小丫头慕雨说道。
“诺!”慕雨小丫头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点了点头缩到了一边。
李慕云一直被公孙兰盯着,总觉得有些不舒服,于是便扭头看了他一眼,顺便将手里的瓶子拿起来摇了摇:“想不想知道这里面是什么?”
“不外乎一种特殊的酒罢了,休想骗本姑娘上你的当!”公孙兰昨天亲眼看着李慕云在蒸那些酒,然后又往里加了一些花汁什么的,在她看来这就像泡药酒,就算是摇了一个晚上,也依旧改变不了它是酒的事实。
“不要那么自信,来,少爷让你看点新东西。”李慕云对公孙兰勾了勾手指,表现的就像一个传说中的登徒子一般,结果只惹来某剑侍的一个白眼。
公孙兰的反应李慕云无奈的耸了耸肩,看了一眼缩在一边的小丫头慕雨,招了招手:“来,到少爷这里来!”
小丫头慕雨并不知道李慕云要干什么,不过此时在已经大亮,再加上公孙兰就在一边站着,她倒是不怕某人有什么不轨的行为,于是便小心的移步,慢慢走到某人的身边。
接着,在小丫头好奇的目光中,李慕云打开了她昨天摇了一夜的瓶子,在她的两只衣袖上各滴了两滴不知名的液体。
一股淡淡的幽香,随着那几液不知名的液体落到小丫头的袖子上慢慢散发了出来,若有若无,闻上去却让人有种舒服的感觉。
或许是出于女人的天性吧,小丫头慕雨瞬间眼睛就是一亮,双眼不由自主放到了李慕云手中的那个瓶子上面。
而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公孙兰的脸色也变了,只见这女人以一种极诡异的速度闪了几下,突然出现在小丫头慕雨的身边,轻轻抽了抽鼻子,然后便对李慕云伸出一只手:“拿来!”
“没有,是你说不要的!”李慕云将手中的瓶子塞起来,摇头拒绝道。
“现在本姑娘改主意了。”
“那也没有办法,这是准备送给皇后的,如果给了你,我的脑袋可就保不住了。”李慕云再次拒绝。
“可是你昨天说……”
“此一时彼一时!”李慕云站起身,抓着瓶子就往外走,走了几步似乎想起了什么,回头又对小丫头慕雨说道:“你跟着少爷来,咱们去买东西。”
“嗯!”刚刚得了一点好处的小丫头早就已经忘了李慕云吓唬自己的事情,小脑袋点的飞快,几步追到了李慕云的身后。
“你……”公孙兰差点被李慕云气歪了鼻子,瞪着他的背景直想给他一剑。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想想罢了,她还不至于因为这么一点事儿就杀人。
而此时李慕云已经带着小丫头走到了院子的门口,忽的想是想起了什么,突然转身对公孙兰笑着说道:“我打算出去买几个小一些的瓶子,把这个香水分一分,你来不来?”
原来昨天弄出来的东西不是酒,而是叫香水!公孙兰眨眨眼睛,犹豫了一下之后追了上去。
李慕云这个杀千刀的,竟然用香水来威胁自己,偏偏自己却拿他没有办法,除了跟上还能怎么办。
只希望这家伙把那所谓的香水分好了之后,能给自己一瓶,否则就算不杀了他,也要打的他生活不能自理。
女人这种生物就像传说中的龙,不管看中了什么东西,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弄到自己手中,公孙兰这丫头因为一瓶还没有成功的香水,便轻轻松松的放弃了自己的原则和操守,跟着李慕云那个混蛋来到了西市。
第二八八章 一切为了脑袋(下)
熏香这个东西其实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有了,大唐亦不例外,只不过在大唐这东西还真就是‘熏’出来的。
如果想要让一个人身上有香气,那就要从小服食各种花的花瓣,并且不吃主食,而且单这样还不行,还要每天都用大量的花瓣来洗澡,力求将一个人从里到外全都用花的汁液浸透为止。
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没有人会喜欢,就无肉不欢的作者菌来说,不用从小到大一直吃花瓣那种苦了吧唧的东西,就是吃三天的大白菜都受不了。
所以能作到这一点的,无一不是名人,比如李承乾的那个称心,还有大清的香妃,当然,这两位也有可能不是自愿的,不过现在他们的骨头估计都烂没了,死无对证之下,大家就不要再纠结了。
……
书归正传,李慕云和公孙兰一同来到西市,才刚刚从马车上下来,立刻就引起了一阵不小少的骚动,不为其它,只因那一阵淡淡的幽香。
李慕云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公孙兰:“我刚刚就说让你少弄一些在身上就好,你说你干什么弄那么多,这下好成花魁了吧!”
“要你管!”公孙兰还瞪了一眼李慕云,俏脸微微一红。
如果不是刚刚马车在路上颠的那一下,她最多也就只会往袖子上滴四滴,可是好死不死马车就在关键时刻晃了那么一下,没有准备的公孙兰一个哆嗦,竟然弄湿了半个衣袖。
结果车里满是那种特殊的幽香不说,她的身上也全都是那种味道,走到哪里就把周围的目光吸引到哪里,按照李慕云那家伙的说法,就跟青楼里的花魁出行似的。
不过李慕云虽然被瞪了,但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耸了耸肩,对着小丫头慕雨招了招手:“走了,咱们去买东西。”
“是少爷!”慕雨在早上的时候已经被李慕云的香水所征服,闻言立刻乖乖跟在了他的身后,向着西市里面走去。
这小丫头能在教坊司长大,足以证明她并不是看上去那么傻,什么人对她好,什么人对她不好,这丫头心里一清二楚。
所以别看李慕云一直在对她指手划脚,但这丫头却能从他的眼睛中看出来,这位‘少爷’并没有看不起自己的意思,相反,反而有看重的意思,否则他完全可以找那些仆妇来干这些无所谓的事情。
正是因为这样,小丫头才会一心一意的跟在李慕云的身后,片刻也不敢轻离,生怕这位‘少爷’有什么事情。
公孙兰就那么看着李慕云带着小丫头离开,气的狠狠一跺脚,想了想之后追上去:“李慕云,你到底是个什么意思?难道皇后过生日你就想靠这东西当寿礼?”
“难道不可以么?”李慕云反问道。
“呵……”公孙兰打了个哈哈,有些鄙夷的说道:“你真当皇后娘娘用不起熏香?”
“能不能用得起是皇后的事情,送不送礼物是我的事情,再说皇后娘娘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我就是拿个金山出来估计也没多大用处,还不如动动心思,至少这也算是有诚意不是。”李慕云一边四下梭巡着,一边有一搭无一搭的与公孙兰聊天。
“那难道你不觉得你这东西太便宜了么?几斤‘闷倒驴’,外加一点花瓣,全部加在一起不足五十文的成本。”公孙兰此时已经把李慕云当成了天下第一抠,不,应该说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要知道,就算是去乡下地主老财那里祝寿也需要带三五贯钱的礼物,可眼前这位到好,拿着五十文钱的东西就敢去给皇后贺寿,真不知道他是不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这样的事情也能干得出来。
然而,公孙兰明显高估了李慕云的小气,只见这货就在说话的功夫已经走近了一个路边的小摊子,从地上拿起一只比大拇指大不了多少的小瓷瓶问道:“老板,这个多少钱?”
“这位公子,您要拿走的话,给两文就行!”摆摊的是一个六十来岁的老汉,看了一眼李慕云手里的小瓶,伸出两根手指。
“这么贵?两个三文成不?”李慕云又拿起了地上仅有的另一个问道。
“这……”老汉犹豫了一下,最后点了点头:“好吧,今天老汉还没有开张,公子既然看上了那两个瓶子,那就给三文钱让老汉开个张好了。”
“ok。”李慕云将两个小瓶在手里一握,回头看了一眼公孙兰:“还愣着干什么,给钱啊!”
“为什么是我给?!”公孙兰瞪大了眼睛。
李慕云理直气壮的说道:“你见过公子出门带钱的么?”
“你……”公孙兰真是要被这家伙给气死了,可想想又不能把他丢下不管,最后只能气鼓鼓的丢下三个铜板,并且威胁道:“李慕云,你最好不要有下次,若是再有下次,本姑娘马上就回山阴县!”
“没问题,这个你说了算!”李慕云买到了东西,自然也就不再管公孙兰说什么。
他想信这丫头也就是一时的气话,如果她真的要走早就走了,何必等到现在。
……
离开了老头儿的小摊子,李慕云调头向回走去,结果没走两步,公孙兰又不干了,伸手把他一拦:“李慕云,你不会是想要回去了吧?”
“当然要回去,我身上又没有钱,你又不肯借我,不回去还能干什么?”李慕云眨眨眼睛反问道。
“我……”公孙兰被李慕云怼的为之气结。
要知道,她虽然不是第一次来长安,但是前面两次一次是行色匆匆的被人追杀,另一次是李慕云被关进大牢,她根本就没有机会到长安城最有名的东、西两市来逛逛。
而现在终于有机会了,这家伙竟然只走了几步就要打道回府,这不是成心呕气么!
不过,有句话叫天无绝人之路,还有一句话叫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公孙兰郁闷的想要杀人时,便听到一声轻呼自不远处响起:“李慕云,原来你在这里!害的我一顿好找。”
谁啊?公孙兰被那声音吸引,微微侧头看了过去。
而李慕云则是被吓了一个哆嗦,只觉得自己的脑袋离自己的脖子又远了一些。
“李慕云,看到我难道你不高兴么?干什么愁眉苦脸的?”就在某人精神一个恍惚的瞬间,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跑了过来,挤进了某人和公孙兰的中间。
李慕云看了看面前的长乐,又向四周看了看,没有发现任何让他觉得扎眼的人物,于是疑惑的问道:“殿下怎么自己出来了?你的护卫呢?”
“我把他们都甩开了,怎么样,是不是很厉害?”长乐得意的仰着小脑袋,似乎正在等街李慕云的夸奖。
李慕云无奈的笑了笑:“是,是很厉害,不过殿下以后可千万不能这样了,毕竟现在拐卖小孩的特别多,万一被人拐走可就不好了。”
“喂,你这人怎么这么无趣!”长乐白了李慕云一眼,像是在怪他多事,但旋即又问道:“对了,你来西市做什么?可是要买什么东西?”
“我买完了,现在正准备回去呢。”李慕云摇摇头,十分坚定的表示了自己要离开的意愿。
他现在还没有忘记李泰说的驸马之事,也没有忘记李世民说如果再接近长乐就砍他脑袋的事,为了保险起见,他觉得自己还是离长乐这丫头远一些才好。
“是么?”长乐听说李慕云要回去,情绪明显低落了下来。
“嗯!”李慕云点点头,顺便瞪了一眼想要说什么的公孙兰。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长乐那丫头也是鬼精鬼精的,眼珠一转便说道:“那,那我和我的护卫走散了,你总不能看着我一个人在这里不管吧?送我到安全的地方好不好?”
好不好都被你一个人说了,我能说什么?李慕云摸了摸鼻子,纠结了一下:“要不这样好了,我家就在皇宫附近……”。
“我不要回去,母后今天生日,我还没有给母后准备寿礼呢。”长乐不等李慕云说完,已经将他的话打断,末了还不忘扯了扯他的衣袖:“要不你就陪我逛逛吧,等我买好了东西,立刻就回去好不好?”
李慕云无语的看着长乐,头大如斗,有心放着她不管吧,又怕真出了什么事情,可是如果要管的话脑袋怕是就要保不住了。
“好不好啊!”长乐见李慕云不答,便又追问。
“好吧!”李慕云犹豫了良久,终于还是受不了长乐的央求,硬起头皮点了点头。
长乐似乎正在等着他点头,根本不给他任何反应时间,拉起他的袖子就往一边跑:“太好了,我刚刚在那边看到有卖糖葫芦的,我们过去看看!”
我晕,这丫头怎么这么麻烦?不是说给皇后买礼物么?怎么又要去看糖葫芦,难道这丫头要买两说送给皇后?你别说,这礼物似乎还真是特别致的,绝非正常人能够想得到的!
第二八九章 贺寿(上)
陪着长乐逛街的痛苦自然不用说,从西市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李慕云揉着两条发麻的腿,心中发誓,如果下次再来西市,就让自己一辈子找不到老婆。
而与李慕云相比,不管是长乐还是公孙兰又或者小丫头慕雨全都很尽兴,而且逛街这种事情似乎不分年龄段,所以个三个女人或者女孩几乎没用多少时间就打成了一片。
不得不说,长乐还真是好性格,不管是跟公孙兰也好,小丫头慕雨也罢,都没摆什么公主架子,言词语气上也没有什么歧视,这一点让李慕云觉得十分难得。
“喂,李慕云,今天谢谢你哦!”西市的门口,长乐再次甩开自己的护卫,来到李慕云的面前笑盈盈的说道。
“殿下开心就好!”李慕云笑的很机械,如果有可能的话他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的坐一会儿,放松一下自己的两条腿。
“看在你今天很乖的份上,我跟你说一件事。”长乐突然收起脸上的笑容,忽然神情一肃,认真的说道:“你是不是不知道‘天子剑’代表着什么?”
“知道啊,钦差么!”李慕云摊了摊手说道。
“不,‘天子剑’代表着如朕亲临,有代天巡狩的意思,所以如果我是你,就会把‘天子剑’拿回来自亲带着,否则若是被有心人看到,弹劾你欺君只怕你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真的假的?代天巡狩?那不是比钦差都厉害?”
“当然,钦差只能巡视一个地方,而且还没有决断的权利,而你拿着‘天子剑’,天下无处不可去,而且有临机专断之权!”
“这么厉害?!”
“现在你知道父皇有多看重你了吧?所以你不要怪父皇收了你的爵位,父皇给你的任信其实远比那个爵位要多的多!”长乐这是第一次在李慕云的面前露出严肃的神情,大唐公主的威仪将一个仅有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衬托的几乎让人高不可攀。
不过这在李慕云看来都不怎么重要,知道‘天子剑’的用法才是今天最大的收获,怪不得从山阴县一路过来带着三千多人可以通行无阻,怪不得一路上所有州府的官员都特么跟孙子似的。
……
一路无话的回到李世民赐的宅子,李慕云指派了一个众仆役中比较年长的中年人为管家,然后便将其打发出去,让他去程咬金的府上把三胖子找来。
要说这三胖子也是,来了长安一个多月,竟然任事儿不管,就那么缩在程咬金的府上,也亏得程家家大业大,否则还不得被他给吃穷了。
而管家离开之后,李慕云又开始紧锣密鼓的忙活起自己的事情,在小丫头慕雨的帮助下用香水将那两个比大拇指大不了多少的小瓶灌满。
这可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毕竟那两个小瓶的瓶口太小了,因为水表面张力的关系,要不了两三滴就会把瓶口给堵上,所以就算是小丫头慕雨全力配合,依旧是费了半天工功才把事情搞定。
李慕云等到大功告成之后,长长出了一口气,将手里还余下半瓶的香水往桌上一放:“ok,搞定了,余下这些你们两个分了吧。”
面对难得大度一回的李慕云,公孙兰惊讶的说道:“分了?你不要了?”
“当然,这些不过就是一点试验品,你们两个如果喜欢就拿去分,如果不喜欢就拿去送人,以后我们会有更多的这种东西。”李慕云大咧咧的往门框上一靠,不以为意的说道。
“凭什么送人啊,丫头好不容易摇出来的。”公孙兰似乎有些抓不住重点,一听李慕云说送人立刻急了。
“不愿意送你就自己留着呗,反正已经给你们了。”李慕云有些好笑的说道。
“那成,既然这样的话,你欠我的钱就不用你还了,不过以后有机会要记得给我们留一些。”公孙兰再次确定了李慕云的确是不想要那些余下香水了,这才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倒是一边的小丫头慕雨注意力并不在香水上面,反而来到李慕云身边,好奇的问道:“少爷,什么是‘欧凯’啊?”
“啊?”李慕云愣了一下,想了半天才想明白,敢情这小丫头指的是‘ok’,于是便笑着拍了一下她的头说道:“ok就是好,行,没问题,同意的意思。”
“这样啊!”小丫头半懂不懂的点点头,又跑到一边琢磨她的‘ok’去了。
而公孙兰则是拿起桌上那半瓶还没有用完的香水,闻了又闻,良久才似乎想到了什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