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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猛将雄兵(树下黄狼)-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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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月亮被远处飘来的云朵遮蔽,张英急令士卒拔开鹿角,杀入营中。

“陈横,你领本部人马沿路放火,烧掉营帐粮草,其余人跟我来。”

张英扑倒一守营军士,一刀插入那军士心窝。

咦,不对!张英大惊,细一看,那守营军士根本就不是人,而是被捆成人形的稻草。

正惊疑不定,忽闻陈横大吼:“将军,营帐中空无一人!”

“不好,”张英大喝道:“中计了,撤,快撤。”

“哈哈,走不了了!”

忽听得一声梆子响,无数人马从四面杀来。

张英定睛一看,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李峰领兵从东南方杀来,张飞领兵从正南方杀来,廖化领兵从西南方杀来,周仓领兵从正西方杀来,廖大牛领兵从西北方杀来,刘辟领兵从正北方杀来,轩辕领兵从东北方杀来,方锐领兵从正东方杀来。

八路人马,八位猛将,把三千劫营士卒团团围住,厮杀不休。

张飞大喝道:“贼将休走,且吃一矛。”

张英正欲杀出重围,忽见张飞策马杀来,急忙横刀抵挡。

“哼,”张飞冷哼一声,一矛挑飞张英手中大刀,转身又一矛,正中张英心窝。

丈八蛇矛高高的挑起张英尸首,张飞舌战春雷,喝道:“贼将已死,尔等还不束手就擒!”

劫营士卒先中埋伏,此刻又见主将身死,士气大跌,溃不成军。

副将陈横见状,欲重整兵马,稳住阵脚;哪知这却惹怒了一人,李峰冷哼一声,飞马来取陈横。

“贼将受死!”战不三合,李峰一声暴喝,手起枪落,刺陈横于马下。

见状,廖化令军士大吼:“降者免死,降者免死!”

劫营军士纷纷丢弃兵器,跪地请降。

是夜,李峰从军师郭嘉的计策,用八面埋伏大败寿春士卒。斩首七百,俘虏二千余人,阵斩刘繇麾下爱将张英,陈横;可谓大获全胜。

“哈哈哈,”李峰哈哈大笑道:“痛快,痛快!”

廖化道:“军师神机妙算,末将佩服。”

“哪里,哪里,”郭嘉听了这马屁,乐得胡子都一翘一翘的,嘴上却谦虚道:“都是将士们奋力厮杀的结果,郭某不敢居功。”

陈宫一脸期待,笑道:“我真想看看刘繇老贼的脸色,此刻,他的表情一定很精彩!”

诸将闻言,俱是哈哈大笑,营帐中一片喜气。

笑毕,张飞道:“寿春城中守卒本来就不多,先前与三弟连场大战,折了四五千人,此刻又损了这三千精锐;嘿嘿,我敢断言,三五日之内,寿春城必破!”

“嗯,”李峰分析道:“据探子来报,寿春共有一万守卒,几番厮杀,现在怕是不到两千人了;刘繇老儿该睡不着觉了!”

诸将闻言,又是一阵大笑。

好容易止住笑声,陈宫出言道:“我有一小计,也能让刘繇老贼多头疼一会。”

“计从何来?”李峰问。

“主公可放回几十个俘虏,惨败之下,这些俘虏已是惊弓之鸟;正可借他们之口去寿春城中宣扬我军的强大,如此,可叫寿春守卒心惧,于我军有利。”陈宫捻捻胡子,微笑。

李峰采纳了陈宫的建议,心中却道:“靠,这些谋士长相一个比一个斯文,一个比一个儒雅;可是这计策用的,啧啧,一个比一个阴险,一个比一个歹毒:不过……,嘿嘿,我喜欢;这下刘繇老儿肯定睡不着觉了,哈哈。”

寿春城中,刘繇何止是睡不着觉,听到三千精锐全军覆没的消息时,他几乎气的背过气去。

这下怎么办?刘繇后悔得心肝儿疼,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据城死守!我是被鬼迷了心窍,非得去劫什么营,这下连守城的资格都没有了。

周昕劝道:“主公,寿春城定然是守不住了,不如兵退曲阿,借长江天险以据李峰。”

刘繇看到周昕,却是气不打一处来,老子本来是要死守的,都是你个混账东西,非得劝我去劫什么营,现在好了,全完了!

周昕见刘繇血红着眼珠子,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不禁头皮发麻,暗道:“主公这不是气急攻心疯了吧!”

有心叫郎中,却又怕弄出乱子,不好收拾。

好在刘繇毕竟是一方诸侯,不多时便收拾好心情,下令军士趁夜撤出寿春,直奔曲阿而去。

次日,李峰挥兵攻城,却发现城中守军早已是人去楼空,

兵不血刃,李峰轻松拿下寿春,遂传令犒赏三军,庆贺。

诸将尽欢,李峰却是高兴不起来,任谁也没有想到,一直窝囊的刘繇竟有这等壮士断腕的决心,寿春城积累多年的兵器钱粮,说不要就不要了;不愧是能盘踞一方多年的诸侯,即使战败,也让人不敢小视!

“老贼深恨于我,除恶未尽,只怕后患无穷呀!”李峰喃喃自语。

郭嘉看出了李峰的心事,笑道:“主公可是在担心老贼卷土重来?”

“嗯,”李峰点头:“平日里,我倒也不惧;只是他日倘若我军与袁术,刘表之辈激战正酣时,刘繇老贼突然冒出来,那可就麻烦了!”

“主公勿忧,且听一言。”

“军师请讲。”

郭嘉笑道:“无须我等动手,会有人收拾他的。”

“呃,嗯,”李峰若有所思:“你是说……孙坚?”

“对,正是江东猛虎孙坚孙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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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乌金宝甲

郭嘉说道:“孙坚乃是人中俊杰,胸怀大志;此刻正对江东虎视眈眈,岂会让刘繇老贼过得安生?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李峰大喜,道:“如此,吾无忧也。”

李峰与郭嘉相谈甚欢,却不知,在遥远的长安,有一件足以改变三国局势的大事正在悄然发生。

长安城中,王允抚摸着手中黑不溜秋的一件薄甲,眼射寒光:“董卓老贼,你的死期到了!”

一旁的老管家看着王允手中那毫不起眼甲衣,想到老爷即将要把这甲衣送给吕布那匹夫,却是眼角抽搐,心疼的嘴唇直哆嗦。

这件薄甲黑不溜秋的,看似毫不起眼,实则却是价值万金。王允几乎掏空了家底,才从西域富商手中买到;这还是人家西域富商看他是汉朝高官,为了拍拍马屁,降价出售的。

“哼哼,有了这见乌金奇甲,不愁吕布小儿不动心;嘿嘿,董卓老贼,你的好日子到头了。”王允一边想着心事,一边吩咐管家去请吕布赴宴。

吕布骑着天下无双的赤兔马,这脚程自是极快,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到了王允府中。

“哈哈哈,温侯驾临,着实让寒舍蓬荜生辉啊,请,请!”王允满面春风,大笑着出府迎接。他毕竟是大汉三公之一,虽然此刻有名无权,这一出迎却仍旧是给足了吕布面子。

眼前的老头在官场中盛有声誉,吕布不敢托大,急急翻身下马,与王允寒暄着走进司徒府。

酒菜齐备,一时间主客尽欢。

为了招待好吕布,王允特意请了长安城里最好的厨子,还把家里珍藏已久的陈酿拿了出来,刻意之下,吕布果然吃得满嘴流油,赞叹不已。

酒过三巡,王允举杯道:“久闻温侯有天下无双的武艺,不知这酒量能否称得上天下第一啊?”不愧是久经官场的老狐狸,这一席话说的是滴水不漏,不但劝了酒,还不着痕迹的拍了个马屁。

吕布武艺超凡,可这待人接物的本事哪里比得上王允这政坛老狐狸,一听之下果然中计,道:“不瞒司徒,我饮酒的本事还在这一身武艺之上。”

王允故作惊讶,道:“是吗?温侯的武艺独步天下,难道这酒量尽然比武艺更高?哈哈,那就更得多喝几杯了。”言罢,频频劝酒。

吕布乃是战场上的厮杀汉,此刻在酒桌上,哪里斗得过王允这老狐狸?推杯换盏之下,不多时便被灌得醉了。

见吕布微醉,王允暗道火候到了,故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吕布果然中计,问道:“相谈甚欢,不知司徒为何叹气?”

“我却是在为温侯担忧?”王允继续叹气。

“为我担忧?不知这忧从何来?”吕布大奇,借着酒意追问。

“温侯武艺冠绝天下,正面对敌固然不惧;只是这战场之上,流矢乱箭无眼,又有那阴险小人暗箭伤人,只怕是难保平安呀。”

王允这话虽是危言耸听,却也并非虚言。君不见,古来多少英雄豪杰纵横沙场无敌,却莫名其妙的被流矢飞箭坏了性命。吕布再厉害,他也是人,是血肉之躯,不是刀枪不入的怪物;只要是血肉之躯,哪有不怕冷箭的?

吕布心中感动,安慰道:“司徒不用为我担心,战场之上,吕布小心些便是了。”

王允话锋一转,忽问:“不知温侯可有护身宝甲?”

吕布默然,他胯下宝马乃是天下无双的赤兔神驹,手中方天画戟也是数得着的神兵,只是这铠甲乃是兽面吞头连环铠,名字威风,防御力却是平平无奇。试问天下,有谁不爱性命?铠甲一直是吕布的一块心病,没想到此刻却被王允问了出来。

王允见状,便道:“我与温侯交情深厚,不忍见猛虎为冷箭所伤,特意命人从西域富商手中,求购了一件宝甲,今日便赠与温侯。”言罢,使下人递上乌金奇甲。

吕布急不可耐的接过宝甲,细细察看。

不看还好,这一看却是大失所望;但见这所谓的宝甲,黑不溜秋的,平平无奇,浑然没有什么惊人之处。

见状,王允笑道:“温侯莫急,且取方天画戟一试。”

“怕是不好吧,”吕布面带犹豫,道:“方天画戟锋利无比,万一损坏了这宝甲,岂不可惜?”言下之意,却是对这所谓的宝甲没什么信心。

王允哈哈大笑:“温侯但试无妨!”

不得已,吕布只好取来方天画戟,用三分力,向那宝甲刺去。

但听“叮”的一声,方天画戟正中宝甲,吕布拿起宝甲细细查看,但见乌金奇甲完好无损,仍是那副黑不溜秋的样子。

吕布大奇,又用方天画戟刺去;这一次却是用了七分力。

还是“叮”的一声,宝甲没有任何破损,仍旧完好无缺。

第三次,吕布使足了十成力气,方天画戟带着“呼呼”恶风,向乌金奇甲刺去。

这一次,宝甲上浅浅的留下了个白印,不复前两次的完好无损。

吕布又惊又喜,惊的是,天下竟有这等刀枪不入的宝甲;喜的是,一但自己得了这宝甲,岂不是从此天下无敌!

王允察言观色,笑道:“区区薄礼,温侯可还满意?”

“满意,满意!”吕布连声道,激动得手足无措。

对于吕布这种常年征战沙场的猛将,一件刀枪不入的铠甲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在危急关头,自己很可能保住性命;

这意味着有人暗施冷箭之时,自己很可能保住性命;

这意味着在杀机重重的战场中,自己很可能保住性命。

这其实不是一件盔甲,而是生死时刻一条鲜活的性命。

吕布轻轻的抚摸着乌金奇甲,像是在抚摸情人的小手。他激动的快要说不出话来,只是不断的拱手,向王允表达自己的谢意。

王允捻捻胡须,笑道:“温侯不必如此,这件宝甲尚需施以针线,才能合身;嗯,这样吧,贱内针线手艺很好,将军可留下身材尺寸,三日后,宝甲修饰好了,我命人给将军送去。”

吕布连连感激,留下身材尺寸,恋恋不舍的辞别了王允,返回家中。

次日,王允又备下酒席,请董卓赴宴。

王允在士林中声誉很高,一直以来又刻意亲近西凉诸将,董卓不疑有他,爽快的前来赴宴。

酒过三巡,王允拿出乌金奇甲,表示愿意献给董卓。

董卓拔出佩刀,试甲。见宝甲刀枪不入,大喜,遂谢过王允的好意,扭着肥大的身躯,美滋滋的带着宝甲返回家中。

望着董卓肥胖的背影,王允目射寒光:“董贼,你的死期就要到了!”

一连三日,吕布在家中苦苦等候,始终不见动静。

终于,吕布忍不住了,第四天,他骑着赤兔马就来王允家中追问。

王允佯作不知,设宴款待吕布。

酒桌上,吕布心急宝甲,毫无胃口。

王允见状,假意问道:“温侯可是有什么心事?”

吕布吞吞吐吐道:“呃,嗯,那件宝甲,呃,那个……”

王允道:“宝甲不是已经给温侯送去了吗?怎么,出了问题?”

吕布大惊,急问:“送去了?什么时候?我怎么没收到?”

王允亦是佯作大惊,道:“两日前,董太师言有要事和我相商,我遂设宴款待太师。席间,太师问道:‘听人言,汝欲送一宝甲与我儿奉先?’,我对曰:‘确有此事’,太师道:‘老夫怕你不守信用,故来索取宝甲,亲手赠与我儿奉先。’我不疑有他,遂取宝甲让太师带走。怎么?难道太史未曾将宝甲交给温侯?”

吕布皱眉道:“不曾。”

王允假意思忖,道:“恐是太师事务繁忙,一时将此事忘了!”

吕布眉头渐渐舒展,向王允赔礼:“想来应是如此,吕布鲁莽,倒是让司徒见笑了。”

“此乃人之常情,温侯不必记挂在心,来来来,饮酒,饮酒!”

酒足饭饱,宾主尽欢而去。

次日,吕布至太师府中问安。言谈中,吕布忽问:“吾闻义父得了一宝甲,不知可有此事?”言下之意,却是暗示董卓将宝甲归还主人。

董卓中了王允之计,尚被蒙在鼓中,闻言,不疑有他,令下人取过宝甲与吕布观看。

吕布接过宝甲爱不释手,反复暗示董卓归还宝甲。

董卓根本就不知情,哪会平白无故就将这等举世罕见的宝甲送给吕布,自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吕布大怒,只道是董卓眼馋自己的乌金奇甲,欲据为己有,不肯归还。

强忍着怒气,吕布愤愤而退,急往司徒府找王允商议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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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董卓之死

吕布怒气冲冲的来找王允商议,王允见状,心中冷笑,表面上却不动声色,设宴款待。

席间,吕布沉默不语,只是一个劲儿的喝闷酒。

几十杯下肚,王允忽然问道:“不知太师可曾将乌金奇甲交给温侯?”

不问还好,这一问,却正好触动了吕布的痛处。

又是一杯闷酒下肚,吕布恨恨的摇头,道:“未曾。”

王允故作叹息:“唉,董太师的记性也太差了!”

这一句话无异于火上浇油,吕布再也忍不住了;怒气攻心,酒意冲脑,他“砰”的一声把酒杯摔到地上,喝道:“老贼的记性哪里差了!他分明是眼馋宝甲,自己贪了去!”

王允斥退下人,佯作惊慌,道:“温侯慎言,岂敢辱骂太师?一但让太师知道了,我等性命不保矣!”

这话表面上是在劝吕布,实则暗怀挑拨之意。

吕布果然上当,他自诩英雄盖世,此刻却要处处受人压制,连话也不能随便说,真是越想越怒。

盛怒之下,吕布血红着眼睛,道:“终有一天,某要手刃老贼。”

王允越发装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他一把捂住吕布的嘴,道:“温侯醉了,这是在说醉话呢!老夫可什么也没听到。”

吕布怒气正盛,一把推开王允,冷笑道:“醉话?哼,司徒且好好看着,某必手刃老贼!”

王允见火候已到,遂到房门外左右查看;发现无人之后,将门窗紧闭。

看着王允的一番动作,吕布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问道:“司徒这是……?”

王允下拜道:“温侯且听一言,董卓欺君罔上,罪不容诛;如今老夫早已秘密联系救国义士,欲杀董卓。怎奈老贼怕死,随行必有铁甲猛士护身,王允实在无计可施;如今有温侯相助,定可一击功成!”

吕布一听,酒意却是散了三分,有些犹豫:“吾虽深恨老贼,怎奈曾拜他为义父,有父子名分;如若杀之,恐为天下之人耻笑。”

王允冷笑,当日丁原丁建阳便和你没有父子名分吗?可他还不是死在方天画戟之下。

见吕布似有悔意,王允又道:“将军姓吕,老贼姓董,哪有什么父子名分?老贼强占将军宝甲之时,可曾想到有父子名分!”

那乌金奇甲乃是吕布痛处,此刻被王允一提,吕布果然怒不可遏,脸色铁青。

见吕布脸色阴晴不定,王允又加了一把火:“将军若助董卓,乃反臣也,载之史笔,遗臭万年;将军若扶汉室,乃忠臣也,青史传名,流芳百世。如今天子为老贼所欺,恨不能食其肉,饮其血;公若能干此事,铲除老贼,天子必定龙颜大悦,那时候,何患不得显官!”

好一个王允,不愧是久经官场的老狐狸;这一番话中,先以遗臭万年威逼,再以流芳青史利诱,最后更是用高官显位来打动人心,吕布狼子野心,怎能拒绝?

王允见吕布意动,最后又在火上猛浇了一把油,道:“以老夫之见,此事若成,凭将军的勇武,就是担任‘天下兵马大将军’之位,也是绰绰有余。”

大将军,古代领兵之最高统帅。始于战国,是将军的最高封号,汉代沿置,职掌统兵征战。

王允不仅说了“大将军”三字,还在这三字前加了“天下兵马”四个大字。这几乎就是明着说了:吕布呀,要是你杀了董卓那丫的,大汉朝的兵权就归你了,武将的最高职位也归你了。

这番话一说,狼子野心的吕布哪里还顶得住?

赤红着眼珠子,吕布拔出随身佩剑,刺臂出血为誓,冲王允道:“愿听司徒吩咐。”

……

荀彧投奔袁绍,却发现袁本初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又兼之手下派系林立,实非明主;遂照当日约定,来汝南见李峰。

李峰大喜,在寿春城中设宴为荀彧接风洗尘。

今非昔比,李峰在短短一月的时间里,拿下富足的寿春郡;一时间天下闻名,诸侯瞩目,已有一飞冲天之势;自然,留下荀彧的把握也大了很多。

酒过三巡,气氛正酣之际,忽有亲卫送来长安密报,李峰看完,暗道:“历史没有偏离它应有的轨迹,董卓老贼终究还是死了!”

诸人好奇,什么样的密报这样急切?非得在酒宴之中禀报?

见状,李峰便令亲卫将密报传阅。

看毕,诸人俱是惊呼:“什么?董卓老贼死了!”

又惊又喜,惊的是董卓昔日力敌十九路诸侯联军尚且无事,如今居然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喜的是,国贼终除,天下总算减少了一点纷争。

郭嘉第一个反应过来,道:“老贼一死,西凉军中无人再有董卓威望,必定会四分五裂,烟消云散。”

诸人细思,纷纷点头,陈宫道:“的确如此,可是长安城中兵马不多,一但董卓部将兴兵复仇,吕布虽勇,却也抵挡不住。”

程昱接口道:“董卓一死,长安城又守不住,眼前就有一件要事必须去做。”

郭嘉,陈宫,荀彧三人同时笑道:“巧了,我也想到有一件要事!”

一件要事?李峰思忖片刻,大笑:“哈哈,我也想到了!不如这样,我等把想到的要事分别写在布帛之上,然后来比一比,看谁写的更紧要些,如何?”

闻言,郭嘉,陈宫,荀彧,程昱四人俱是点头,纷纷提笔,在布帛上写下自己的想法。

片刻,五人写毕,一比,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

你道是为何?

只见李峰写的是“迎天子以令群雄”七字。

荀彧写的是“奉天子以令不臣”。

陈宫写的是“威天子以令不臣”。

程昱写的是“挟天子以令诸侯”。

郭嘉最直接,他写的是:“囚天子而令群雄”。

五人笔法不同,字迹不同,可是写出来的内容却是惊人的一致。

相视之下,只觉知己难求,顿时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

李峰表面上笑得开心,心中却有隐隐的忧虑。五人写的东西看似相同,都是借天子的名义号令群雄;实际上,在对待天子的态度方面,却是大相径庭。

郭嘉用的是“囚”字,囚禁,这表明他对天子没有多少尊敬,由此不难推知,郭嘉对大汉朝廷的忠诚有限。

而陈宫用的是“威”字,威逼;程昱用的是“挟”字,挟持;不难看出,他们对汉室的忠诚也很有限。

相比之下,荀彧用的却是“奉”字,侍奉;这表明他很尊敬天子,由此看来,荀彧恐怕是汉室的死忠分子。

一但以后李峰想要自立,只怕会引起荀彧的激烈反对,那时候麻烦可就大了!

想想历史上,荀彧的死怕是和他终于汉室,阻了曹操的野心不无关系。

好在此刻李峰地小民弱,离自立还远着呢,这些事还有时间慢慢考虑,眼前还是先争取把荀彧留下来再说吧;这可是王佐之才呀,念及此,李峰心头火热,频频劝酒。

一时间,宾主尽欢。

李峰举杯敬荀彧道:“请先生满饮此杯。”

荀彧饮酒,回敬。

李峰放下酒杯,道:“不知先生有何打算?汝南一地,景色优美,若无急事,先生不妨多住些日子。”

荀彧乃是玲珑心思,闻弦歌而知雅意,李峰那点小九九,他哪里会不知道。不过,他刚弃了袁绍,又曾经答应过给李峰一个机会,遂出言道:“如此,便叨扰了。”

李峰大喜,更是殷勤劝酒不提。

且说公孙瓒与袁绍在磐河大战,各有胜负。袁绍军中,颜良文丑勇不可挡,几次杀到公孙瓒面前;若不是云哥出手,只怕公孙瓒早已殒命多时。

磐河大战,两军胜负难分,兼之久战疲惫,公孙瓒遂与袁绍约定各自退兵,来年再战。

袁绍初得冀州,人心未定,也是不想再打了;于是两家很快定下约定,各自收兵。

却说赵云在公孙瓒帐下为将,磐河一战中,屡立奇功,几次救了公孙瓒性命。可是不知道公孙瓒是怎么想的,竟把赵云这等猛将搁在一旁,不肯重用。

久而久之,赵云心生去意,遂辞了官位,独自找寻前程。

云哥骑着白马赶路,心里却有些犹豫。李峰,曹操,刘备三人都曾热情邀请过他,此刻,三选一之下,云哥却是有些为难了。

就赵云看来,三人都非池中之物,非要选择一个,确实令人头疼。

许久,赵云还是决定去汝南投奔李峰。一来,李峰此刻坐拥汝南寿春两郡,不像刘备那么落魄。二来,听人说李峰礼贤下士,最是能知人善用,赵云自问也算是有一身本事,想必能受重用。三来,曹操屯兵陈留,路程较远;而李峰屯兵汝南,路要近一些。

打定主意,云哥不再迟疑,遂拍马直奔汝南而去。

要是李峰知道他一直念念不忘的天下第一小弟云哥正往汝南赶来,不知道会不会高兴的睡不着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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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锋锐营

果然,听到云哥前来投奔,李峰那是喜出望外呀,差点没乐傻了!天天拉着云哥嘘寒问暖,生怕这天下第一小弟被刘备曹操之流给忽悠走了。为了拉拢云哥,李峰更是把手中为数不多的两千骑兵交给赵云统领。

骑兵可是东汉这个时代的贵族兵种,养一个骑兵的军费,完全足够供养十个普通步卒。就这样,各路诸侯仍然毫不犹豫的扩充骑兵,生怕让别人抢了先。

战马的产地主要在凉州,幽州,辽西等地;所以各路诸侯中,董卓马腾盘踞凉州,不缺战马,西凉铁骑威震天下;公孙瓒盘踞辽东之地,也不缺战马,故而能组建声名远扬的白马义从;袁绍夺下冀州,紧邻幽州,获取战马也不难,所以不缺战马。

除此之外,就是曹操,孙坚,袁术等实力雄厚的诸侯,也是欲求一马而不可得。说起来,李峰这两千战马还是一点点的从马贩子那里高价买来的。

赵云见李峰这么看重自己,把手中仅有的两千骑兵都交给自己统领,不禁心中暗暗感动。

对于赵云统领骑兵这件事,李峰一百个放心。云哥没来投奔之前,曾在公孙瓒手下的白马义从中担任军官,对骑兵的训练,和指挥作战都大有经验;说起来,白马义从威震天下,这其中也有赵云的一份功劳。

两千骑兵被编为一营,号称“飞骑营”。赵云受到重用,每日里都泡在军营中,与士卒同吃同住,一同操练。

正是春耕时节,诸侯都休兵罢战,各自默默的舔着伤口,积蓄实力。

趁着乱世中难得的和平时机,李峰和诸将议定,日日狠狠的操练兵马,并不因为短暂的和平而放松。

董卓死了,一家独大的场面已经消失无踪;群雄争锋的时代就要到来。

各路诸侯,猛将贤才层出不穷。接下来,是雄兵的时代!

黄巾军拿着锄头打天下的日子早已成为历史。

纵观汉末三国,曹操的虎豹骑,吕布的并州铁骑,高顺的陷阵营,袁绍的先登死士,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刘备的白耳精兵,还有南蛮的藤甲兵,野象部队,东吴的无敌水师,孙权的解烦军,陶谦的丹阳精锐,还有马超的枪骑兵,甘宁的锦帆贼,诸葛孔明的连弩部队,曹孟德的青州兵,袁绍的大戟士,以及日后蜀国的无当飞军,还有即将灭亡的西凉铁骑……这里的每一个名字都是传奇,纵然改朝换代,他们的英勇也将永传于青史之中。

这么多的精锐部队,哪里是只有锄头的黄巾军可比?

往日里,李峰能大破黄巾兵,那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以上任何一支部队都可以轻易将黄巾军横扫。如果李峰不训练精兵,当他遇到以上精锐时,就很可能被击溃。

随着李峰的穿越,有些威名赫赫的精锐雄兵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了,比如曹操的青州兵等(因为李峰绝对不可能让曹操完整的吞下青州黄巾这块肥肉)。

但是,手下拥有一只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招牌部队,仍旧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历朝历代都在喊精兵政策,精兵政策,可是真正有多少人知道精兵的意义呢?

什么是精兵,什么是雄兵?

精兵雄兵,最简单的认识就是,要有以一敌二,以一敌三,以一敌五,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的超强战斗能力。

精兵的优势有许许多多,最简单的一种就是精兵能减少后勤压力。

举个例子来说吧,高顺的陷阵营:所将七百余兵,号为千人,铠甲具皆精练齐整,每所攻击无不破者,名为陷阵营。

陷阵营只有七百人,可是毫无疑问,陷阵营无疑可以发挥普通步卒五千人的战力,甚至更多。换句话说,一只拥有五千人以上战力的部队,却只需要花费七百人的粮草,这对后勤是极为有利的。

古代没有现在发达的高速公路,铁路;古时候的交通运输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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