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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之中原-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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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鲜血横流,骨碎肉糜,王德贵额头上骤然伸出黄豆大小的汗珠,脸色苍白如金纸。
他本来就身子虚弱到了命悬一线的地步,这下经过金帐刀手这么一踩,那股子剧痛传来,差点让王德贵直接昏迷过去。
但是即使是这样的具体,王德贵依然没有喊出声来。
在金帐刀手对面,有一名黑衣人持剑而立,右手持剑斜斜指向地面,左手握拳垫腰,身上杀气凛然。
这名黑衣人或许是因为刚刚从黄沙里钻出来的缘故,身上的黑衣现在有些黄蒙蒙的模样,但是这也挡不住他身上传出来的凛然剑意,这个黑衣人不仅身穿黑衣,而且头顶覆盖黑帽,脸上黑巾蒙面,只留着一双枯井无波的眼睛露在外面,死死的盯住对面的金帐刀手。
对面的金帐刀手有一种错觉,对面的这个黑衣人,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口剑,一口杀气冲天的剑。
王德贵看到这个黑衣人的身影之后,彻底把心放了下去,这个男人虽然来到西凉的时间不长,但是威名却已经彻底在西凉彻底流传开来了,不是凭着别的,就是凭借着他手中的这一口剑,一口寻常的铁剑。
这个男人的名字略有特殊,剑一。
他的身份也很特殊:凌霄侯的入室大弟子,剑三的大师兄。
也是堂堂的天字高手,高到可以一剑斩杀地字高手的天字高手。
————
黄莺城内,在最中心的位置,便是统帅府。
统帅府是一所别院,三进三出,占地不是很大,但是上马石下马石屏风遮掩全都一应俱全。
现在正是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黄莺城时时刻刻防备着契戎蛮子的偷袭,而统帅府是防备的重中之重,单单巡查的甲士,在统帅府周围就有着足足三标的精锐甲士在日夜巡逻,每日里枕戈待旦,若是没有特许,连一只飞鸟也别想混到统帅府里面去。
而在统帅府的后院,此时却是春意盎然,热闹非凡。
屠字营的校尉钟毓秀不知道去往何处,现在黄莺城内唯有金刀的地位最高,所以自然现在整个黄莺城里的人和事都围绕着金刀转了。
在金刀的安排之下,黄莺城里最好的戏班子被请到了统帅府的后院里,咿咿呀呀地已经连着唱了两天了,金刀名字虽然俗气,并且也充满了一股子杀气,但是为人却是个俊秀书生,虽然现在已经接近四十,但是身上却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成熟男人所特有的魅力,金刀现在讨得十四房小妾,与他本人所特有的成熟魅力是分不开的。
在统帅府的后院,黄莺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被请了过来,上至城主,下至有名的富商商贾,今日里全部欢聚一堂,至于名头嘛,用得就比较随便一点——按照金刀的说法,这是为了庆祝自己第十三房姨太太的十八岁寿辰。
其实在场的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别说是金刀的第十三房姨太太的寿辰,只要是金刀发出的帖子,哪怕是说庆祝他养的狗一岁寿辰,这些收到帖子的人也会笑靥如花的备好重礼屁颠屁颠地赶过来。
权利有多大,取决于它投下的影子。
现在黄莺城里风声鹤唳,都谣传契戎蛮子可能下一刻就会攻打过来,所以现在手握兵权的金刀,自然就是所有人的老祖宗,也是所有人巴结的对象了。
今日里金刀穿着一身上好的雪白江南丝绸,脚蹬堪比一两黄金一两皮的虎皮长靴,手里象牙折扇轻轻摇曳着,更给他这人平添了几分写意风流在里面。
在华贵的戏台之上,此时正是有着一名在黄莺城成名三四年的花旦咿咿呀呀唱着戏文,嗓音儒雅动听,水袖舞动得款款动人。
金刀端起一旁的茶盏轻轻啜饮了一口新茶,说实话,他除了能看出戏台上那个小娘们腰肢不错,身段不错以外,根本听不懂她咿咿呀呀地在唱着一些什么。
但是金刀却很享受现在的感觉,万众瞩目,手握大全。
哪怕放个屁,旁人都得快呼吸两口,还得说真香!
第四百一十二章 堂会(中)
花旦在戏台唱的楚楚动人,戏台之下的看客脸表情都是近乎于谄媚的笑容,但是心中小九九就都各有不同了。
金刀才不在乎这些人心里到底藏着什么猫腻,只要自己一张请帖,他们能老老实实的过来,那就成了。
到了自家地盘之,还能容得了几只小猫小狗的撒野?
金刀端起茶盏轻轻吹了吹水面的茶沫,看了看戏台的那名明艳动人的花旦一眼,笑容玩味。
在金刀身边伺候着的老者约莫六十余岁,头发已经花白,但是却是神情矍铄,站在那里腰杆也是挺得笔直,这名老者是统帅府里的老管家,也是看着金刀长大的老人,蒙金刀的父亲赐姓金,至于名字,就很少有人知道了,外人喊他一声金总管,金刀也得在他面前喊一声金叔叔。
金总管看到自家少爷眼神滴溜溜一转,就知道自家少爷心里在想些什么,金总管轻轻咳嗽一声,把虽然带着些许皱纹但还是依然白白胖胖的右手朝后面无声无息地摆动了两下,两名身着青色短打的精干剽悍青年躬身走了过来,金总管稍微侧了侧身子,在其中一人耳边耳语几句,那名青年沉声应了一声诺之后,便带着伴当告退,转身往戏园子后台走去。
金总管弯下腰,在金刀耳边轻声说道:“少爷,一切都安排好了,今天晚,这花旦会洗干净了在床等着您。”
金刀微微一笑,颔首轻声说道:“还是金叔叔懂我啊,金叔叔,您也再这站了一天了,现在都是申牌时分了,我看今天也差不多了,金叔叔,您还是尽早回去休息吧。”
金总管微笑一声,压低嗓音说道:“少爷啊,老奴虽然老了,但是还没到了不中用的地步,老奴知道您今天是要做大事的,等到这戏台子的戏唱完了,才轮到真正的好戏粉墨登场,老奴虽然了年纪了,但是还有两把子力气的,等会要是真出了意外,那些小猴子怕是镇不住场面,少爷可不要小瞧老奴,老奴年轻的时候,那也是打遍整个河间府的。”
金刀仰首哈哈大笑,随后压低声音道:“当年一手快刀让整个河间府群雄震慑,黑白两道全都慑服的老阿蛮,我又怎么会忘记?”
金总管抬手轻轻理了理霜白的鬓角,颇有几分当年打遍整个河间府无敌手的“老阿蛮”的风采。
能与金刀平起平坐的,在整个黄莺城,只有黄莺城的城主,也就是大乾亲自册封的三品知府。
刘骥今年五十七岁,黄莺城的城主,虽然是一个三品知府,但是身却丝毫没有三品大员的气度,尽管是与金刀坐在一模一样的椅子,但是看那谦卑拘谨的模样,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一个吃皇家粮食的朝廷大员,而是像一个猥琐的寻常老人。
眼看戏台的戏文已经进入尾声,金刀放下手里的茶盏,轻轻向刘骥的方向侧了侧身子,笑着问道:“刘大人,您看今天的戏文,唱的怎么样?可还是够卖力气?”
刘骥马身体前倾,甚至到了点头哈腰的地步,脸陪着谄媚的笑容低声说道:“金将军叫的戏班子,果然是不同凡响,看台这个小花旦,虽然年纪小一些,但是这嗓音啊,就像黄鹂初啼啊,难得,实在难得,金将军今日请下官过来,那真是给足了下官面子,下官受宠若惊,受宠若惊啊。”
金刀微微摇摇头,看着戏台子最后在收尾的那个花旦,轻声说道:“第一,金某现在仅仅是一名副校,可是担当不起将军这个称号,咱西凉重视法度,叫错了可是要受到惩戒的,第二,金某论官职,现在只相当于一名正四品的武官,刘大人是三品知府,在金某面前,怎么能撑下官?”
虽然嘴里是这么说着,但是金刀还是大马阔刀地坐在椅子,看其神色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情况在里面。
刘骥脸笑容依然谄媚,点头哈腰道:“应该的,应该的,金将军英姿盖世,拜相封侯,那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届时金将军那可就是下官实打实的级了,现在下官先这么称呼着,以免日后改口的时候,再不适应。”
金刀被刘骥这种自甘堕落的模样逗得哈哈大笑,良久笑毕之后,才朝着戏台子之的戏班子挥挥手,小花旦巧笑盼兮地看了金刀一把,这才风情万种地带着锣鼓手慢慢地退了下去。
一时间,众宾客全都停止言语,正襟危坐地坐在自己座位,他们所有人都知道,在城外每一刻都可能大军压境的情况下,这个金刀统领不可能是无缘无故地把大家伙请来连看三天三夜的大戏,是捐粮食,还是捐银子,肯定会在这一刻揭晓了。
果然,金刀站起身来,转了一个身面向在座的所有人,先是朝着四面八方拱了拱手,然后才微笑说道:“各位同僚,各位乡绅,首先,金某得感谢各位,感谢各位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来到这统帅府里,跟金某一块,浪费三天时间,来听这无聊的戏文。”
金刀话音刚落,院落之中所有人已经是在心底大鼓,慌忙拱手还礼,霎时间,院落内的还礼之声,恭维之声响成一片。
金刀微微笑了笑,抬起右手稍微摆了摆,刹那间,院落内由原本的喧闹便瞬间变成了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金刀轻轻活动了活动脖颈,继续微笑说道:“金某知道,各位现在在心底,都有各自的小算盘,在黄莺城,私下里有些同僚爱开玩笑,称呼金某为金扒皮、铁公鸡哈哈哈,这些话金某肯定也听说过,但是既然是同僚的玩笑之语,金某自然是当不得真,不过各位之前在心底的猜测,其实也是正确的,那就是金某这个人,为人确实小气,不可能平白无故的花了银子请各位来统帅府白看三天大戏,毕竟金某小时候穷怕了,恨不得把一文钱掰成两半花,又怎么会到了如此铺张的地步呢。”
金刀环视四周,微微一笑说道:“不过各位有一点猜错了,金某不要各位的银子,也不要各位的粮食,只要各位的……人。”
第四百一十三章 堂会(下)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在院子中坐着的人只有刘骥身份最高,也只有刘骥才有可能与金刀说好,霎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刘骥后背之。
如果目光有重量的话,此时的刘骥身已经压了一座泰山的重量了。
刘骥在官场之中摸爬滚打这么长时间,就算再奴颜婢膝,基本的人情世故还是有的,基本的人情往来也是懂得,见状,只好陪着笑脸稍微往前欠了欠身子,干笑道:“金将军,金将军不要再开玩笑了,大家伙承蒙金将军看得起,金将军请大家伙来这里吃一顿饭,看一看戏班子听听戏文,这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金将军就不要再开玩笑,逗大家伙了,这次咱们西凉与契戎蛮子双方对峙已久,接下来的每一刻可能都会爆发战争,这战争一起,那就是生灵涂炭啊,为了能保住黄莺城,为了能保住咱们的家,咱们自当齐心协力,同仇敌忾,到底要捐粮食还是要银子,金将军一句话的事情,只要能打退契戎蛮子,咱们在所不惜!”
金刀朝着刘骥的方向微微笑了笑,然后转头朝着后院里端坐着的所有人说道:“刘知府的话语,是不错的,刘知府不愧是三品知府,吃皇家粮食的,说话确实深明大义,大道理小事情都懂得,刘知府要说的话,大部分都是金某要说的,咱们西凉与契戎蛮子打了多少年了?这些年里双方死伤无数,仇怨早已经结到了骨子里,要化解是不可能化解的。”
刘骥微笑着赶忙附和,大声说道:“金将军说的再对不过了!契戎蛮子是什么人?那是一群未开化,不懂礼数的蛮夷之辈!老夫听传言,这些人都是吃人肉,喝人血的怪物!咱们怎么能让这种人打破咱们的黄莺城?老夫知道各位心里到底是什么的想法,老夫也不与格外谈什么深明大义,就说黄莺城一破,在座的各位,还有老夫,甚至包括金将军,各位谁都别想讨一个好!”
刘骥话音刚落,身后紧挨着的一名身着绛紫色长袍的油光满面的乡绅便大声附和道:“金将军,刘大人,小民虽然只是一介白丁,但是也是懂得一些是与非的,咱既然是乾人,是西凉人,那咱就得与契戎蛮子不共戴天,这就是咱的命,就算不说这些,实打实地说,契戎蛮子若是开战,那咱黄莺城,百分之八十是第一个被攻击的目标,契戎蛮子的自古以来的传统各位都还记得吧?第一战必死战,若战败,参战人员全体自杀谢罪若得胜,一个活口不留,所有俘虏全部杀掉祭旗。”
这位紫衣乡绅的话语嗓音不大,但是语气却格外低沉,此时院落之中寂静无声,乡绅的话语轻易地便送到了在座各位的耳朵里,若说方才的金刀与刘骥说话是从宏观的大方面着手的话,那这名紫衣乡绅的话语虽然不多,但是字字从最贴近在座各位的生活所着手的,这名紫衣乡绅所提起的“祭旗”一事确实是在座中大多数人最关心的,按照以往的传统惯例来说,契戎蛮子这个祭旗的传统是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完成的,这不仅仅是他们的一种传统,更是一种信仰,他们坚信通过祭旗可以使大祭司与逝去的祖先沟通,从而保佑自己接下来的战役百战百胜。
待到紫衣乡绅把话说完之后,金刀便向其投入赞许的目光,待到紫衣乡绅落座之后,金刀才开口轻声说道:“各位,放在这位乡绅所言不假,黄莺城不仅仅是金某一个人的城池,守住黄莺城,也不是金某一个人的职责,咱们在座的所有人,生死都与黄莺城息息相关,金某这么说,各位赞同与否?”
说完,金刀环视四周,当然所有人不管心里怎么想,表面都因为听到金刀这句话而大肆点头称是。
金刀对在座的各位回应很满意,微微笑了笑之后,继续说道:“倾巢之下岂有完卵?这个道理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可惜很多人越长大了,就越回去了,连这个最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了,有些人啊,总以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妄想着把大家伙的利益由他自己出卖了,就能换来让自己飞黄腾达的机会,殊不知,这脚下的路要是歪了,别管走得再远,也别想到达目标了,这个道理,不知道各位是否明白?”
金刀虽然脸色还是微笑着,但是眼睛深处的阴柔表情已经溢于言表,金刀已经把话说得这个份了,在座的各位自然能听明白金刀想要表达的是是什么,一个个正襟危坐,眼观鼻,口观心,一个个老实得如一只鹌鹑。
刘骥是最有资格“大惊失色”的人,他身子前倾,诧异问道:“金将军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在黄莺城里还有人吃里扒外?跟契戎蛮子暗中勾结?”
金刀挺直身子,脸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他环视四周,把所有人的表情尽收眼底,他朝身后的金总管点了点头,金总管微微欠身应是,转身往外面打了一个招呼,霎时间,密集如鼓点的脚步声与兵戈碰撞之声骤然传来,还不等在座的人反应过来,一标甲士披坚执锐地就直接闯了进来,这一百名甲士面容冷峻,行为敏捷,手持长矛,腰间配着西凉刀,一看这副装扮便是早有准备的样子。
这一标甲士来到后院之后,二话没说,直接自觉地把在座的所有人都包围起来,弓弦,刀出鞘,虽然二话没有说,但是脸的杀气却足以说明他们此时的动作不是开玩笑的。
金总管命下人搬过来一把椅子,轻轻放到金刀身后。
金刀就这么当着所有人的面,大马阔刀地坐了下来,看着在场的面目已经严重变化了的某些人,一字一顿地说道:“今天,金某得委屈一下各位,在座的这些人里,有人有鬼,等到金某把各位里的鬼挑出来,是人的,金某在醉仙楼摆下最好的席面,给各位赔情道歉是鬼的,金某也要与你,好好谈谈了。”
第四百一十四章 钓鱼
刘骥陪着笑脸,刚刚要站起身来,身边便有四名披坚执锐的甲士直接手执长矛压了过去,在夕阳下闪着寒光的四把枪尖直直抵在刘骥身上各处要害之处。
今日里金刀早就有所准备,这两标甲士不仅实力不俗,是精锐中的精锐,而且全都是金刀在屠字营中的心腹,也只有金刀说话在他们眼里才好使,旁人别管是知府还是道台,就算是皇帝老儿来了西凉,命令也不好使。
四把长矛直接抵在了刘骥的身上,但凡刘骥再上前半步,刘骥身上必定会多出四个血窟窿来。
刘骥这个知府是半考半捐出来的,要不然也不会被发配到黄莺城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刘骥现在已经花甲之年,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这辈子屁股底下的座位都不可能往上边挪一挪了,他在黄莺城里经营这么多年,也算治下了一笔不菲的家业,在黄莺城最繁华的地段,有着十六间不小的铺子,上到金铺下到米铺,应有尽有,并且在城郊还有着两套宅子,这都是明面上的,暗地里刘骥还偷偷置办了两百亩桑田,三百亩良田,这些都是他为他那六个儿子准备好的产业,万一自己百年之后,自己这六个儿子没人照应,也能活下去。
看着自己周围的这四把散发着寒意的长枪,刘骥差点昏厥过去,额头上已经有黄豆大的汗珠流了下来,刘骥强行压住自己如筛糠一般抖动的双腿,朝着金刀陪着笑脸,声音颤颤巍巍说道:“金……金将军啊,这……这是做什么啊,下官可是一直以西凉王马首是瞻,这……这是做什么呀你看。”
金刀朝着刘骥走了两步,伸出白皙的双手替刘骥整理了整理衣衫,微笑着朗声说道:“刘大人,金某自然知道刘大人对王爷的一片忠心,可是今日,事情牵扯太大,过了这个村,也就没这个店了,有些事情,今日务必就要把它们处理干净,所以今日事急从权,得罪了刘大人,也是千不该万不该,还劳烦刘大人今日稍微包涵则个,等到这事儿了了,金某定当在醉仙楼,单独宴请刘大人,向刘大人赔情道歉!”
金刀这一番话说得有里有面,有软有硬,刘骥听他说话自然是知道这个金将军是铁了心了要把这个事情闹大了,当下便陪着笑脸说道:“金将军这是说得哪里话,哪里还用得着赔情道歉,金将军今日不论想做什么,下官都鼎力相助,鼎力相助啊,反正下官是身正不怕影子斜,金将军要是不相信下官,可以尽情考验下官!”
金刀哈哈大笑,拍了拍刘骥的肩膀示意刘骥坐下,亲自端起茶盏递到刘骥手里,含笑说道:“刘大人请坐,请坐,刘大人是什么人?咱黄莺城的最高官职,若是连刘大人都没法相信,那咱们黄莺城就早易主了,别说考验不考验的,生分,刘大人请坐,喝点茶,吃点点心,过不了一会儿,咱这事儿就能了了。”
刘骥受宠若惊地接过茶盏,嘴里不住道谢。
金刀微微一笑,把目光转向剩余的人员,扫视一圈之后才不紧不慢地平淡说道:“诸位,天也不早了,咱早日把事儿处理完,早日能做点正事,金某前几日得到消息,在咱们这些人中,有那么几个吃里扒外的,与草原蛮子眉目传情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都到了现在这个境地了,你走是走不了了,还不如早日自己老老实实地走出来,免得落一身皮肉之苦!”
金刀一番话说得不轻不重,但是也足以让院落里所有人都听到,此话一出口之后,院落里只有呼吸之声与轻微的碰撞之声,所有人都端坐于原地之上,眼观鼻口观心,生怕与这个不讲理的金刀来个目光碰触,让他来个杀鸡儆猴。
到了现在还有不少人觉得金刀是在虚张声势,与契戎蛮子暗中勾结?这么机密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就算你是知道的,那你能在这么多人中把人找出来?那你还真是能耐了。!
说到底,还不是想借这个借口,多搜刮一些民脂民膏?!
可是今日的事情,是注定要让这些投机倒把者失望了。
金刀如一颗钉子一般钉在原地,扫视一圈后阴柔笑道:“怎么?没人站出来?那金某就有啥说啥了,金某知道,你们这些跳梁小丑是奔着金某来的,是不是以为杀了金某,整个屠字营就分崩离析了?哈哈哈哈,你们是真的小瞧咱们屠字营,小瞧咱们西凉军了,不过也不怪你们,野鸡见不到真凤凰,别怪金某没提醒过你们,今日,是你们来杀金某的最好时机,金某以自己为诱饵,把你们这一网全部捞了上来,可是到了现在还没到最后的结果,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还没一定呢,怎么样,要不要舍命赌一把?”
金刀话音未落,但见人群之中一阵骚动。
眨眼之间,寒光一闪,一名其貌不扬的乡绅一瞬间由一名老实巴交的忠厚长者一瞬间变为一名心狠手辣的刺客,只见他浑身气机暴涨,猛然之间在人群之中一跃而起,手里不知何时多出来一把海上艄公常用来防身的分水短剑,寒光闪烁之间,短剑已经直直刺向金刀面门!
这一剑没有什么别的特点,就是快,足够快,快到旁人就算看到了,但还是反应不过来。
站在金刀面前的离他最近的一名屠字营甲士低喝一声,长枪间合太长,摆动实在是来不及,西凉刀又在鞘中,想要拔刀必定会耽误一刹那时间,而现在这种紧要关头,一刹那的功夫那是足以致命的!
电光火石之间,这名甲士做了最合适也是最残酷的一个选择。
他直接身体一扑,把整个人挡在了金刀面前。
以我命换你命。
可惜这个甲士最后的夙愿还是没有实现。
那名刺客速度不减,左手却从腰间再度摸出一把一模一样的分水短剑,来到甲士面前只是轻轻一划,那一颗大好头颅便冲天而起。
在那一股漫天血雾之中,第一把分水短剑,依旧直直地刺向金刀面门,杀气凛然!
第四百一十五章 钓到鲨鱼
刺客的这一剑很果决,很有杀意,也成功地骗过了在防护刺客突袭的甲士。
他知道金刀作为屠字营的副校尉,这么些年在尸山血海里摸爬滚打出来,实力肯定不菲,自己这一击虽然突然,但是想要杀掉这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有可能,但是可能性不大。
所以这名刺客本来就没想到这一剑能要了金刀的命,他这一剑堵上了自己的前途,身份甚至性命,只为了能重创这个金刀。
现在屠字营之中,作为统帅的校尉钟毓秀此时不知道去往何方,金刀在这屠字营之中算是地位最高的了,只要金刀一重伤,屠字营势必大乱,而屠字营只要一乱了,那么整个黄莺城就等于四个城门开了三个,里应外合之下,城外的契戎大军肯定能在一日之内拿下黄莺城!
这名刺客的实力确确实实出乎了金刀的预料,金刀原本是想以自己为诱饵掉几尾肥鲤上来,但是没想到钓上来一只嗜血的鲨鱼!
这口分水短剑的影子在金刀瞳孔之中越来越大,金刀心底有些发苦,这一口剑来势实在太快,自己有八成把握能在这一剑之下保得住性命,但是这一剑的余威却足以把自己的经脉重创,甚至有可能让自己日后成为一个废人!
刺客的剑锋离金刀的脸颊只有一寸距离,在场能看清这场厮杀的寥寥数人已经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电光火石之间,剑锋便切入了金刀的脸颊之中!
刺客的眼底浮现出一抹狂喜,成了!
但是这一抹狂喜,也成为了他最后的遗憾。
这一剑之下,有三人流血。
先是金刀被切开了脸颊,鲜血随着剑锋慢慢流了出来。
然后是金总管,他那白白胖胖的右手不知采用了什么方式,竟然直接出现在了刺客与金刀之间,他的右手五指并拢,紧紧捏着剑脊,虽然有着不少的鲜血留下来,但是那原本势大力沉的一剑,竟然再也难寸进分毫。
下一刻,金总管冷哼一声,额头之上青筋暴起,整个人猛然发力,一股狂暴到不讲道理的内劲伴随着短剑的纹路瞬间传递到那名刺客身体里,电光火石之间,那名刺客身体随着一身剧烈响动,直接炸成了一团血雾。
金总管收回右手,看也不看手上深可见骨的伤口,只是在金刀背后垂手而立,低声说道:“对不起少爷,刚才没控制好力道,没能留下活口。”
金刀如释重负地吐出肺中的一口浊气,轻声回应道:“金叔叔你说的哪里话,要不是金叔叔,这次金刀恐怕吾命休矣啊,金刀都算不清金叔叔救了我多少次了,没有金叔叔,金刀坟头上的青草,可能都得有一尺高了,金刀也就不与金叔叔生分了,金叔叔你先下去包扎伤口,这里就交给我了。”
金总管略有迟疑,抬头看了看金刀一眼,欲言又止。
金刀笑道:“金叔叔你放心去吧,刚才是个意外,剩下的事情,肯定不可能再出现意外了,金叔叔你手上流的血太多了,快下去休息吧。”
金总管这才躬身应是,转头扫视了在自己座位上如坐针毡的所有人一眼,这一眼说不清像什么样的眼神,像虎,像狼,甚至像恶狗,但就是不像人。
随着金总管蹒跚的背影慢慢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这些人才敢长长出一口气。
之前谁也不会想到,一直在统帅府里和气生财,说话都不会大声的金总管,一身的武艺竟然已经臻至化境。
金刀没有理会在座的所有人,而是走到了那个舍命替自己挡那刺客一击的甲士面前,此时那名甲士已经身首异处,金刀伸出双手,直接把那名甲士的头颅捧起来,然后轻轻放到那名甲士的脖颈之上,伸出手掌,轻轻把这名甲士的眼睛合上。
站起身之后,金刀表情之上再也没有了之前的笑意。
他脸色冷峻,嗓音低沉:“二虎十九岁从军,跟我十一年,这十一年里,二虎随我南征北战,刁民、土匪当然也有契戎蛮子,死在二虎手上的,加起来得有一伍的人了,二虎爹娘家里有三个儿子,他行老二,所以叫二虎,大虎小虎分别在七年前、两年前战死于与契戎蛮子的遭遇战之中,现在老黄家就只有二虎一根独苗了,原本,我是想这个月就让二虎返乡,给他置上两亩地,弄上一栋宅子,让他回去侍奉他老母亲的,我确实没想到,二虎没死在土匪手里,没死在契戎蛮子手里,今日,死在了我金刀,我金刀的后院里!”
说到最后,金刀的嗓音陡然提高,明明没有运起内劲,但是他的嗓音却异常振聋发聩,在座的所有人没有一个敢与他对视的,就连刘骥也是老老实实地低着头,连个响屁也不敢放。
金刀扫视一圈,眼神凶狠若丧子的独狼,他语调冷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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