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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锦衣(夜半)-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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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陆炳看得出来,纪联洪对诺伊尔是十分相中的,但仅限于欣赏,因为纪联洪以为诺伊尔是陆炳的女人。但事实并非如此,陆炳是想撮合两人,可后来想了想也就作罢了,诺伊尔太聪明了也十分阴毒,相比之下那个看似粗鲁满嘴脏话武艺高超的纪联洪内心纯洁的像个孩子。

他们在一起注定不会幸福的,除非诺伊尔弃善从恶,否则受伤的一定是纪联洪。陆炳正想着,突然听见纪联洪大喝一声:“麻痹的臭地痞,你他妈干啥呢!”

原来纪联洪走渴了,找了个路边的茶摊喝水留诺伊尔在旁边自己逛逛,结果就被四个地痞给盯上了。想想也是。诺伊尔如此美貌,要是一个人上街别说坏人了,就是好人也得起了歹心,于是乎四人为了上去欲对诺伊尔不轨。纪联洪眼多尖啊,大喝一声就上去了。

陆炳趴在茶楼的围栏上也不下去帮忙。别说这四个地痞,就是百数个也不是纪联洪的对手,所以根本用不着担心。诺伊尔的汉话说得很好,基本不带口音:“你们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公然调戏民女,你们眼里还有法纪还有王法吗?”

诺伊尔的眼睛头发以及五官和汉人的都不一样,就是汉话说得再好一看长相就知道是外邦之人。那四个地痞此时淫笑了起来。若是大队人马呼五喝六的他们还不敢惹,那可能是外邦有名的商队或者重要的外邦使臣,但这个女子显然不是。长得如此美貌,却没有随从跟着,这要是大家闺秀才怪了呢。哪个地方都有普通老百姓,混不下去了都会来相对富裕的地方混口饭吃。外邦也一样,对付这种普通外邦女子和欺负当地老百姓一样,没啥区别,再说四人可是有“后台”的人。

“大明的法纪,保护地是大明的臣子,你是外邦之人不受保护。”一个地痞油嘴滑舌道,另一人接茬道:“对了这位姑娘。你是哪家青楼的歌女或者又是哪家戏院的伶人亦或是什么外邦来的舞娘,还是……还是咸肉庄里的番肉?哈哈哈哈,说说你们那儿的牌子,今天大爷和你聊爽了明日就去给你捧场。”

“你他娘的我说话你们没听见啊。”纪联洪放下买的东西快步走了过来,一人喊道:“老大,刚才就是这个臭道士骂咱们,我刚才没听清楚,现在可挺清楚了。”

纪联洪穿着一身道袍,抓着道士的发髻,除了背后背着包裹住的中正大剑没什么特别。要非得找特别之处那就是他的身材十分高大也很强壮,而口音则带有浓烈的山东味道。

“乡巴佬,谁裤裆开了把你给露出来了。趁着爷爷没烦你,你赶紧滚蛋。”有个泼皮冲上来就推了纪联洪一下,显然把纪联洪当成了普通的穷道士。一推之下纪联洪纹丝不动,那泼皮却被自己的力量顶了一下险些跌倒。

几名泼皮围了上来,当然没什么悬念,纪联洪都没动手,一脚支住地面,另一只腿来了个回旋踢把四人就踢飞出去。纪联洪留了力,生怕直接把四人踢得脑浆迸裂,倒不是他心中有什么法纪观念,也不是大发慈悲了。要是平时纪联洪早就要了四人的命了,只是现在当着诺伊尔的面,纪联洪要保持风度,总不能溅美女一脸脑浆吧,那多不雅。所以只要能够打倒这群泼皮,而且够帅就好了。

虽然纪联洪留了力,但那四人还是被踢的满嘴牙碎了一半。其中一人直接疼晕了过去,剩下三人挣扎着爬起来拖着同伴走了,当然象征性的还给纪联洪放了几句狠话,什么你等着有本事别走之类的。只不过说起来有些没有气势,当然了,嘴里漏风撒气的还能说出什么清晰的话。

“纪爷,你刚才打的真帅。”诺伊尔夸赞道,纪联洪嘿嘿笑着挠了挠头道:“这都没什么,不过是小菜一碟罢了,回头有武林高手和我对决的时候你才能看到我的厉害。对了你见过陆炳的招数吧,厉害吧,我俩算是不相上下。”诺伊尔满脸崇拜,纪联洪更加得意洋洋。

纪联洪说道:“咱们走吧。”

“怎么不等那帮地痞回来了吗?”诺伊尔道,纪联洪笑道:“怎么还嫌我教训他们不够,要不我追上他们再捶一顿?他们刚才说让咱们等着别走之类的都是放狠话,不走才是傻子呢,一般地痞流氓都会这招,到哪儿都一样,光喊狠话不走之类的。咱们等他们不过是耽误时间,那不成傻子了。你想啊,他们走就是了,真有本事还用得着放狠话吗,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难不成他们若是一直不来咱们就一直等?就等到地老天荒?”纪联洪尽显话唠本色,见到娘们就拔不动腿说起来个没完没了。

“跟着纪爷在一起,就算地老天荒也不闷,您懂得真多。”诺伊尔道。

纪联洪脸红了:“这个,这个,哈哈哈哈。”两人笑了起来。

两人看到楼上的正在观战的陆炳,纪联洪用山东土话低声骂了两句,就匆匆跑上来了。

第四十七章云锦随便穿

三人在茶馆喝茶吃点心,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别说江南的点心做的就是精致,比起北方人大口喝酒大碗吃肉不同,这里虽然量少,但每份都做得很用心。陆炳他们都是北方人,在家里也是量足即可。陆炳节俭,吃东西自然不心疼,但饭菜好吃有营养就行,自家吃饭没必要弄那花花绕,费时费力还得多雇厨子,弄个没必要的开支。故此在陆府吃饭虽然都是难得的食材也都是粗枝大叶的做法,管够管饱,因此这里的点心看来倒是别有一番风情。

纪联洪正好饿了把点心当饭吃,简直是风卷残云惨不忍睹,几人边听书边吃喝着。

刚刚吃饱喝足突听楼下传来嘈杂之声,向楼下看去正好看到刚才一个被打掉牙的泼皮,那泼皮认出了纪联洪和诺伊尔大喊一声:“他们在楼上,上去拿他们。”

片刻功夫之后,茶楼下冲上来一群官差,这群官差拿着铁索和铁尺齐眉棍等物虎视眈眈的看着陆炳,楼下陆续赶来许多流氓地痞,都叫嚷着虎视眈眈,好似非得把陆炳撕巴了一样。陆炳哈哈大笑起来,随即低声道:“看来我以前在南方杀贪官还是杀少了,否则怎么还能有这么多官匪勾结沆瀣一气呢?”

“就是就是,也不对,这样的杂碎是杀不完。”段清风端起一盘点心全部扬在了嘴里,边吃边嘟囔道:“娘的,南方人做的点心真好吃,就是太小了,回去让你家大厨做给我,要做的和咱那儿的馒头一般大才过瘾。”

“你们在胡说什么。太猖狂了,快跟我们去衙门走一趟。”一个官差指着陆炳说道。

陆炳虽然大约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但还需说明事情,他依然抱有一丝希望是这群泼皮蒙蔽了官员所致,陆炳不愿相信到处都是贪赃枉法欺压百姓的狗官这一现实。若真是这样大明怕是离着官逼民反不久了。陆炳道:“是他们调戏女人在先,我们出于自保打了他们,未致伤未至死的,凭什么要拿我们!按照大明律也是不合规矩的吧。”

“哦,还来了个懂大明律的。”楼下走上来一人,那人个子不高但格外强壮。手中捻着俩铜球,一生黑色十三太保练功服,脚底踏的是千层底儿的布鞋,端的是一副江湖中人的打扮。但在他腰间系着的红绸腰带上却悬挂着一个令牌,乃是快班总捕头的腰牌。

陆炳站起身来,面带怒色质问道:“为何不穿官服?若是休假。又为何腰悬令牌。”

到底是总捕头,那人察言观色只觉得不好,一般人要么理论一番,要么跪地求饶或者一些富家公子就开始自报家中有谁做官谁为宦谁是知名富商之类的了,怎么这人不安套路出牌,上来就质问自己的衣着问题。莫非……不对啊,御史和监察都是文官担任。这俩男的人高马大的,一身的杀气怎么可能是文人。还有一个是道士,更不可能,圣上的御用天师也不赖常州啊,上面没下什么大官要来的消息。

这总捕头心中盘算着,眼睛不停大量陆炳和纪联洪两人,想在他们的穿衣打扮上找出他们的身份,但最后目光停留在了诺伊尔身上。

刚才自己的徒弟回来说被人打了,究其原因竟然是为了一个女子,调戏女子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为此事被人打了就丢人了。这总捕头还骂这群弟子不争气没出息什么的,现在一见诺伊尔也就明白了,别说自己徒儿,就是自己看到了都得上前掳来。

总捕头为什么会有徒弟呢?此事说来话长,长话短说一笔带过。此人名叫闫老四。人称活阎王,本是这里的一个地痞,但是却不是个普通的地痞。他勤加苦练武艺,也在太湖水寨中立过棍,但后来从太湖水寨回来专门从城内混,开班收徒弄了个武馆,藏污纳垢只要有钱,都能跟他学武,于是便成了常州府最大的地痞头子。平日里不光聚众打架,看赌场妓院收保护费,还经常替徒弟们出头平事儿,自诩是仗义的常州小孟尝。

当然没有官府背景自然不敢这么嚣张,闫老四的背景就是常州府附近的卫所指挥使,乃是他的堂兄,属于同族兄弟,而且是较近的那种。这个指挥使是六年前调任过来的,而常州府的老知府调离之后,新任知府不敢管闫老四的事儿,于是闫老四才混的风生水起起来。

但闫老四不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他做事儿很讲究,上下打点的很到位,当官的目的一个是求权一个是求钱,闫老四没少给知府送钱,也十分给官府面子,很少和官府顶着干。这不,自从两年前,闫老四就混上了快班总捕头的身份,成了官府中的一员,从此更是只手遮天了,在常州府跺一跺脚,常州府都得颤三颤。

闫老四之所以被人称作是活阎王,那是因为他心狠手辣,不过亲自动手杀人放火的事情他已经不干了,但一旦干起来就没别人的好儿,非得是把人活活折磨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平日里没人敢惹他,他也如同弥勒佛一样见谁跟谁乐,总之客气得很,外地来的若见了他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大善人呢。

闫老四平日里不穿官差的衣服,就穿一身十三太保练功服,不管春夏秋冬都是一副短打装扮,号称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用气候磨练自己的体魄。开粥铺,赊钱给穷人,表面上做了不少好事儿。但常州的百姓都明白,闫老四没憋好屁。

开粥铺是为了让官府嘉奖,顺便代官府行善,都是用的官府粮仓中的赈灾救济粮,他的粥铺熬得粥那叫一个稀,所谓清汤寡水都是瞧得起他。赊钱给穷人更是恶心,白天给了人家钱,半夜里就去要债,成了印子钱,利滚利永远让人还不起,还不起的就得卖房卖地,再不行就卖妻儿,最后实在没钱了自己就卖身为奴,为闫老四免费劳作。这种丧天良的钱岂能不是一本万利,闫老四也借着这些缺德事儿赚的钱越混越大了。

前天闫老四出去吃饭,一个卖艺一家人不小心扰了闫老四说话,于是晚上把人家女儿给活活虐死了,然后把这一家人都关在屋子里,一把火全烧死了。这种人,被称作活阎王一点也不为过。

当然陆炳是不知道,但看这人的眉宇间略微有些面相不善,说话谈吐更是向着这帮地痞,那穿衣打扮不合规矩,就知道这货大概其就是个十足的坏人。纪联洪吃完了桌上的点心,站了起来快步走了过去,站到陆炳身前道:“这种货色你跟他费什么话,这不浪费时间吗?坏人好比地里的杂草一样,纵然用火烧用手拔掉根,但春风一吹还会长出来总会层出不穷的。若不治理,野草会长满田地,想要根治不可能,只能不断清除,但依然会有残留,只要努力让大部分田地是好的就足够了。遇到杂草,铲掉再说。”

陆炳陷入了深思之中,纪联洪话虽粗俗,说的却有道理,这看似直白的道理却让陆炳这等聪明人给想麻烦了,聪明反被聪明误,真是有些自愧不如。这就好比贪官污吏一样,不管怎么整治都会发生,不可能要求世界上都是好人,而即便是好人在身居高位后也可能被同流合污迷失自己,所以只要尽力整治就好,不必太苛求完美,治国之策也是如此。

“老纪说得好,你让我顿时醍醐灌顶了。”陆炳道,纪联洪却目瞪口呆:“我说了些什么,我就是打个比方而已,你又延伸到哪里去了。”稳坐那里准备尽情看陆炳和纪联洪整治坏人的诺伊尔听了纪联洪的话也是陷入沉思,只是她又是另一番感悟,尽力就好。自己的复国大业路途漫漫,只要尽力就好,没必要太过苛求结果,那样反而会因为挫折而倍感失望,从而失去了奋斗的乐趣和勇气。那是不是要改变什么了呢?诺伊尔不知道,她要好好想想。

纪联洪活动了下胳膊说道:“毕竟是官门中人,我就不杀了,打残算了。”随着纪联洪越走越近,闫老四突然身子颤抖起来,这个道士不是普通人,他身上的道袍虽然看似普通,实则并不是单色道袍,上面绣着细细的花纹。只是花纹和底色差别不大,远处看并不张扬,走近了看却格外好看。这料子是……是……是云锦的!

云锦看似只是一种织花布料,但实则是一种可以说明身份的东西,因为只有宫里的人才能用,是宫廷制品。每年云锦就那么些个,低等的赏赐给有功的大臣,好的留给皇上和后宫穿用,鲜有流入民间的更不会被臭道士所得。

闫老四之所以见过也是在太湖当水贼的时候,有次截杀了大官眯下了点东西没交给水寨,偷偷到成立当布匹的时候听当铺的人说的。这种好东西有钱都买不来,根据当时当铺老板所说,这应该属于中上等的云锦,怎么一个臭道士会用云锦做衣服呢,还是这么板正的整套道服,更不显张扬,做的低调而奢华,好似是定制的一般。

第四十八章恶人总有恶人磨

闫老四还没有时间来得及多想,他就被放倒了,也没有感觉到疼痛,就晕厥了过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早已是露宿街头。原来他昏迷了足足三四天,在他昏迷期间,官府抄了他的家,常州知府被发配充军,他那个当卫所指挥使的堂哥被斩立决了,而他被打成了残疾还昏迷不醒一家子也就算没了主心骨,树倒猢狲散了。

闫老四娶得的几个小妾来了个卷包会,带着自己的老情人席卷了闫老四剩下的东西匆匆忙忙的跑了。闫老四的正房夫人上吊自杀,闫老四的儿女也皆是各求自保,没人管被扔到了大街上,“万幸”他醒了,否则就是死路一条,不是饿死就是被野狗吃了。说是万幸,又是万万不幸,这一觉醒来却要面对如同噩梦般的生活,翻天覆地云泥之别,身体上心理上皆是承受巨大变故的压力,说起来倒也不如一觉不醒来的舒坦。

从此,闫老四开始了要饭的生活,每日拖着两条残腿,用唯一一只完好的手撑着地用大腿滑行。跟狗抢吃的,去饭店的泔水桶吃残羹剩菜和别人吃剩下的垃圾,那些桌子上客人吃剩下专门摆给乞丐吃的东西根本轮不到他吃。

乞丐们每日都欺辱闫老四,闫老四几次想要自杀,却没有勇气对自己下手只能苟延残喘。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之所以这些乞丐这么欺负他,那是因为好多人都是被闫老四他逼得家破人亡沦落成乞丐的,这能不恨他吗,打他算轻的,没打死他就不错了。

闫老四每日带伤行乞讨饭吃,还要备受屈辱。都快活不下去了。总归还是有好心人,时不常的看他可怜给他口吃的,这才苟延残喘了下来。闫老四经常仰天长叹自己命运悲惨,被那四个泼皮徒儿害了,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才徒增大难使至大祸临头家破人亡。还好“恶人有恶报”,他们都被砍了头,尸体悬挂在城门楼上警示百姓,鸟翅风残的死无全尸,其实也不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个受到恶果的恶人呢。

说到底把自己害成这个样子还是那个臭道士那帮人,不过纵然闫老四恨得咬牙切齿。他也不知道那帮人的身份,为何权势如此滔天把自己整治的生不如死,连常州知府和自己堂哥那个卫所指挥使都会因此仕途尽毁甚至丧命。他们是谁!我恨!我恨!闫老四对天长啸,泪流满面,他到底不知道那帮人是谁。但他也明白纵然自己知道人家是何方神圣也难以报仇,因为他们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闫老四的仰天长啸引来了周围乞丐的注意。乞丐们骂骂咧咧的聚了个过来,每日乞丐“娱乐”事宜即将开启,于是又一顿拳打脚踢开始了,街巷间只传来闫老四撕心裂肺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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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陆炳随心所欲,过着这几年少有的开心舒坦日子,也不讲什么权谋了,一如年轻的时候那般快意恩仇。见到事情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到贪官就先斩后奏杀之解恨,心中舒爽万分。反正现在是奉皇命秘密行事,各方官员必须遵守自己的命令,更不能打探自己的身份,如此可以不考虑后果声张正义又能不知自己身份不广结冤仇的事情,放着不做那才是白不做呢。

一路就这样,走的多停的也多,一行人在保持体力的情况下赶到了乌斯藏。所谓乌斯藏也就是后来的西藏,只不过明朝的时候这么称呼罢了。陆炳知道,根据位置表明万儿万所说的山脉就是喜马拉雅山。至于哪个山峰万儿万并未标明。

进入藏地的陆炳并不担心,因为这里的治安还不错,自己也应该会吃得开,因为藏地是大明实际管辖的地方,用开国皇帝朱元璋的话说。是幅员之内。自元朝起,对乌斯藏就不采用藩属国的制度,而是直接派兵驻扎维稳。朱元璋灭了元,再消灭陈友谅张士诚等对手之后,继承了元朝对乌斯藏的控制。

再到后来,大明在乌斯藏还设立了俄力思军民元帅府,乌思藏都司后再设朵甘都指挥使司。明朝对元朝的暴政进行了改良,这样一来藏族人民就不那么反对这群外族人的统治了,首先仅驻军于此,并不做宗教和琐事插手,一旦有变只要手握兵权就可迅速控制。

平日里,民政问题则交由地方政府管理,而地方政府则是由喇嘛教上层僧侣担任。所以说大明控制着乌斯藏,是因为若有外藩入侵或突生民变可随时出兵,保证主权和地区稳定。但却又因为不直接管理藏民,故此也就没什么矛盾可言了,跟当地宗教也不会有什么利益冲突,双方双赢自然是喜气洋洋皆大欢喜了。

对于那些划地自治的土司和首领,在服从大明管束的条件下,只需年年纳贡岁岁称臣,平时大政策只要配合执行,便还是让他们以自治为主。所以乌斯藏更是一片祥和的气氛,比元朝的时候要强了不知多少。这也是大明的开国先祖朱元璋以及永乐大帝改革的功劳,改变让汉藏两族和谐相处。

据陆炳对现在乌斯藏的了解,乌斯藏的地区要比印象中的西藏大的多,越过喜马拉雅山脉也是西藏的控制范围。几个指挥使司的指挥使都是封疆大吏,他们虽然忠心于大明,但对往日来往的使官和监察使甚至御史都不是那么感冒,毕竟天高皇帝远,在乌斯藏这一亩三分地儿上就是他们说了算,是实打实手握兵权的土皇帝。

他们却没有轻视陆炳的到来,早早的就派出人马在乌斯藏边境等候陆炳的到来。陆炳因为带着兵马,故此每到一个地方之前都会通告当地的指挥所以及衙门,虽不提身份,就算被认出来了也会喝令不准外传,唯恐走漏消息让密十三的人盯上,故此先前陆炳才可以肆无忌惮的整治那些恶人。

陆炳这般做倒不是让他们送礼准备相迎,给陆炳等人接风洗尘,而是担忧自己的兵马引起恐慌。毕竟带着这么多人全副武装的从人家地头上过,不打声招呼就不太像话了,虽然位高权重但这样的矛盾是能避免就避免,冤家宜解不宜结,尤其是这种利益直接相关的。若还没采药就和当地驻军干起来,那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进入乌斯藏之前,陆炳却用了自己的名号做通报。主要是乌斯藏实在太过边远,若是想要拿着皇命就神神秘秘进来怕是不妥。再说这里民俗和气候都比较复杂,别引发了别的矛盾什么,不如让当地官员来陪同一下,这般也好避免许多事情。另外一点就是,若是不提自己的名号,只怕当地官员会认为是钦差或者御史,到时候下点不配合的命令那就坏了。

乌斯藏的汉藏两族官员自然是震惊万分,都惊讶于为何陆炳要到来,而先前却一点消息也没得到。乌斯藏官员知道陆炳的名头,不光是因为陆炳是全国之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龙影大将军。就在不久前,不管战区还是非战区全国兵马都可以任意由陆炳调配,同样乌斯藏地区也是要受陆炳管辖的。只不过陆炳并未动这帮人马,毕竟是边远之地,调令下了若是抗命不来自损颜面,到时候不管惩戒不听再逼反了守将只怕要徒增事端。就算来了若是不遵从命令,民俗或语言不通又要生事端,太过麻烦遂弃而不用。

乌斯藏这边不光知道这些,因为离着云南贵州都不远,所以陆炳和那个在云贵势力如日中天的沈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对此也略有耳闻。最主要的是在天山以北的西域,陆家军的名望已然超越大明的国威,听之令敌人闻风丧胆,势力之大已然超越当年的帖木儿帝国,这才是乌斯藏尊重陆炳的真正原因。不管在何时何地,是什么样的民族,对强者的崇拜和顺从是永远不会变的主题。

一路上陆炳在喇嘛和当地汉军的介绍下,知道喜马拉雅山脉隶属于乌斯藏都指挥使司的管辖,行政上还有亚掸国与喇嘛共同管理。亚掸国是乌斯藏区域内和边境总共统计下为数不多的自立国,乃是国中之国,国土边境四周皆是大明领土。其国与大明属于藩属关系,大明对其是半掌管的态势。在乌斯藏只有寥寥几个这样的国家,相比整个乌斯藏的管辖范围,这些地方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了。

乌斯藏的范围的确很大,足足走了十来天才到喜马拉雅山脉脚下,而且高原之上空气稀薄,气压极低,平原之地久居的众人都觉得呼吸有些困难,别说诺伊尔了,就是那些膀大腰圆的百炼精兵们都受不了。但是没有人叫苦叫累,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坚持着,用身体尽量适应这种环境气压的变化。

第四十九章铜铃声响

苍茫雪山脚下,陆炳与纪联洪两人骑马前去观瞧,看看雪山地形地貌。抬头看去延绵无际,上面更是飘渺之峰,哪里是肉眼能够看得清的。山脚下,并非像是白雪皑皑,而是黑石裸露青草丛生,即便是高处也不过是白黑相见。

陆炳仰头望着说道:“山民说只能把咱们送到半山腰,现在季节不对,天气暖积雪松动,容易引发雪崩,山上的雪是常年累积而成,倒是也不会终日下雪,降雪量不多凝结颇多,水汽凝结而成冰晶物就和雪一样了。这风要是一刮,那变成了大雪纷飞的场景,风大的时候扬起的积雪能吹得人睁不开眼睛。最让我担心的就是雪崩,现在的雪实在是太松了,可是若是咱们现在不上山,那咱们就要在山脚下等到安全的时候,那又得过三四个月的时间。此时去别的地方一来一回,时间也是要耗费不少,和在原地等待差不了多少。老纪,你怎么看?”

纪联洪说道:“我倒是认为事不宜迟要立刻上山,迟则生变啊,更何况咱们采药事大,也容不得耽搁许久,否则咱们不管朝廷还则罢了,你不在家里也没了主心骨不是?所以尽早上山尽早结束这才是上策,拖拖拉拉瞻前顾后反倒是自乱阵脚。”

“那咱现在就回去准备一下,率军上山?”陆炳道。

纪联洪却说道:“咱俩应该少带些人上去,首先遇到危险凭借咱俩的轻功还得尽力拼搏一番,说不定能跑的了,可带着大队人马上山虽然后勤是有保障了,但遇到危险咱们还要顾及手下兄弟们,反倒是拖累了咱们。况且咱们是上山找雪莲和蓝族人的血,雪莲还好说,这是个死物,这种记载的蓝族人有没有说不准。若是真有的话,咱们带大军过去,人家不免会生疑,到时候还没采血呢就要刀兵相见了,自己手下的弟兄还是会有所损伤的。”

陆炳点了点头,想想也是,若是旁人带一大队人马到了自己的地盘上。自己也会严加防范的,一个不留神就会引起摩擦从而起了冲突。蓝族人究竟是什么,究竟用什么语言脾气性格宗教信仰如何,这些都不好说,面对未知的事物,人多固然有人多的好处。人少则有人少的便捷。

最终陆炳决定就在此时上山,倒不是他不在乎手下人的性命,让他们冒险上山,而是他的时间的确正如纪联洪所说,实在有限耽搁不起。这一路上休闲行进已经耽误了不少时日,一旦密十三的白羽羽翼丰满了,就不在会亲力亲为的东奔西跑。到时候想要杀他就难了。

这一个扣儿需要最后翻脸的时候进行,而先决条件就是拥有十全丸的解药,甚至可解任何毒药的解药。世上本没有绝对的事情,但陆炳正是在做这种事情,绝对的事情。有药在手就不会受制于人,必能毫无顾虑的诛杀白羽。

陆炳选择了四十多人的队伍,这些人都是身强力壮的人,主要是身子也高。走起雪地能拔得动腿。随行队伍里的壮汉们都是平原居民,虽然体格健壮但毕竟不比当地藏民那般习惯,没有这么多涉雪和爬山的经验。

当然随行的当地藏民也不少,好多是专门以向导为职的,这些人常年出入于山上和河谷之间,寻路的本事自然了得。陆炳雇佣了十多人,顺便也租下了他们的大牲口。只是他们只负责把陆炳送到半山腰,或者再高一点的位置。本来就是挣钱,犯不着把命搭进去,所以不管陆炳怎么利诱他们都是不愿意的。陆炳也不愿仗势欺人。利用自己的权势逼人家上山,毕竟怕的太高是容易丧命的,这又不是什么保家卫国之事,人人有责,当兵吃粮纵然训练不易金贵得很,但毕竟是职责所在。可百姓又碍着谁了,若是这般作为令百姓送了命,陆炳便要于心不忍了。

说到牲口,陆炳的队伍里也装备了骡马,只是需要向导的大批牦牛。在高原上耐冻皮厚的牦牛远比骡马管用的多,经过驯服后的野牦牛十分温顺,如同汉民家养的耕牛一样。说到底,其实野生的壮年牦牛脾气也不大,就是老牦牛较为孤僻,容易主动攻击在他面前来往的东西,但一旦不管是否是家养的还是公母年幼的牦牛,只要受到了伤害,他们就不再选择逃避,而是发动攻击竭尽全力不死不休。

陆炳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牦牛,在已经有些淡薄的印象之中,自己仅在电视上看过。陆炳摸了摸温顺的牛头,牛儿伸出舌头来要舔陆炳。陆炳也伸出手去要被舔,山民发出一声惊呼,说时迟那时快,陆炳反应过来看到牛的舌头上长满了倒刺,连忙把手缩了回来。后来陆炳才知道,牦牛的舌头也是他的一种武器,发育成熟的壮年牦牛用力舔下去能把人的皮肤给舔掉。陆炳连连咋舌,在乌斯藏这片离天很近的圣洁之地上,美好的东西不一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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