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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荆洚)-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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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丁一看着皱起了眉头,瑶王的儿子也把那几个青年人拉开了,他对文胖子的感觉倒是不错的,先前文胖子来过几回,和瑶寨里的人都关系搞不错,要不然他也不可能带着狼兵回去了。
但听了几个年轻人的述说之后,瑶王的儿子刀锋一样的嘴唇便抿了起,看着丁一的眼神,便有了许多的恶意,真真切切的恶意,瑶人要比汉人更为直率一些,讨厌一个人的话,会很直接的表现出来。
而这边文胖子正在跟丁一汇报着为什么起冲突的原因:“警卫营一连在构筑工事,他们就不同意,说是到了瑶寨,安全自然有他们负责,说我们这么干,就是不信任他们。侄少爷,这事胖子来料理就好。”丁一听着,倒是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邓佳命一贵,这事你们做得不对。”文胖子对着瑶王的儿子这么说道,他摇了摇头望了丁某人一眼,对瑶王的儿子说,“胖子来了,自然是你们管吃管喝,就是在山里死了,那也他娘的是命,但我家侄少爷不行,整个广西的百姓……”
瑶王儿子却不耐烦地打断了胖子的话:“好了,不要再说了。”然后他就带着那几个年轻人、刚才随着他送丁一过来的狼兵,就这么离开了。这放在任何一个华夏土地上的汉人官二代身上,就算是一个县丞或是主簿的儿子,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无论如何嚣张,也无论如何不满,就算自己父亲马上要跟对方翻脸上表弹劾,至少也要交代一两句场面话,训斥一下自己的下属等等。
但对于邓佳命一贵来说,他有着自己处世的原则和准绳,还有愤怒的理由,当他带着那些人离开以后,他甚至也不在他们面前,遮掩自己对于丁一的不满:“我不喜欢他,那个汉人的大官。”他有他的原因,“我的父亲称他为靖西伯,那个大官是怎么称呼我父亲的?老人家!你们就算不会说汉话,也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不尊重我的父亲,他看不起我们,和其他的汉人大官,没有什么区别。”
“那个大官,看上去就是一个书生,我也觉得不如那胖子!”有人这么说着,马上就有人附和,“胖子很不错,上一次来,我和他比射箭,他很利害。”更有人说,“算了,那大官只怕摔他一跤,就能哭起来了……”
这时身后传来了咳嗽的声音,众人回过头去,却才发现了瑶王背着手站在那里,看着这些瑶族的年轻人,瑶王长叹了一声:“客人前面,不要乱说话,别欺人家年轻,人家辈份高,你们要当长辈来尊重,记得了么?还有,不许去撩拔靖西伯摔跤还是比划拳脚,没有人去跟长辈做这样的事,会让客人笑死的,传出去,人家都笑话,咱们瑶人,是些不懂事的蛮子。好吧,去打点猎物回来,晚上,连南那边的头人赶过来,才好招呼人家。”
那些年轻人纷纷应了,取了自己弓箭,便往山林中去,邓佳命一贵也想和他们去,却被瑶王叫住,示意他跟着自己来,瑶王年纪虽然大了,精神不是太好,不过常年在山间行走,腰腿倒是硬朗,行到一处悬崖边,他找了块石头坐,示意邓佳命一贵也坐下来。
“汉人有汉人的规矩,不是那靖西伯不尊重我们,你坐着,听我说。”老瑶王望着山间渐衰的草木,便如他渐渐凋零的生命,这一节正在不可逆转的发生,他终归是要把瑶人的山寨,交到自己儿子的手里,或者,在他死后,由其他的瑶人部落,推举出新的瑶王,但不论如何,这就是他的族群,“不要计较这些,要看那靖西伯,许了什么东西给瑶人,懂么?”
看着自己的儿子点了点头,瑶王挥手示意他自去:“让我坐一下,我得想想,头人们来了,怎么和靖西伯谈。”他终究老了,没有注意到邓佳命一贵离去里,眼底那丝不甘的神色。
第三章永镇广西(十四)
在去到瑶族准备好的房子之前,丁一本来想说一下杜子腾的,来这里又不是来打仗,着实不宜和瑶人的关系搞得太过恶劣,至于文胖子这厮,丁一很清楚,他是怕由杜子腾去和对方交涉的话,只怕真的会动起手来,所以他来没皮没脸去和那几个瑶人混扯一通,真在瑶寨和人家动手,文胖子是绝对干不出这事来的。
但来到瑶人安排的房子,或者说所谓房子的前面,丁一就不打算说杜子腾了。以一个职业军人的眼光,换成丁一自己,也必然要构筑防御工事的。依深山密林而居的瑶族住房,采用有是棚居。
什么叫棚居?华夏城镇里,难民、贫民搭的窝棚?没错,差不多就是这样:是用杉木条支撑屋架,屋顶盖草和杉皮,周围以小杂木和竹片围壁。也就是在房外一刀捅进去,绝对是通透而过的,而里面就是依山挖洞,白天在这窝棚活动,晚上进去睡洞里。
这要让人堵上了,真的跑都没地方跑吧?要说外面这棚居是用石条、石块垒起便还罢了,小杂木和竹片啊,别说刺客,有条没冬眠的蛇,黑灯瞎火都能游进来啊!这还比不上个帐蓬靠谱呢。所以杜子建才安排那个负责警卫的连队,开始挖掘工事。
先挖出壕角,插上削尖了的树枝充当拒马,,山上密林,别的没有,木头多得是,砍了木桩扎起来,再垒出胸墙;然后是排水沟、交通壕、坑道指挥所、高处的观察哨……基本上到了金乌西斜的时候。一个连阵地就构筑完了。
而在干这些之前,杜子腾他们不可避免的,就是把人家瑶族人准备的房子。给拆了,要不是深山老木之中,要平一块地方出来构建阵地,也是蛮麻烦。这也就难怪那些瑶族人有意见,换谁没意见?准备好房子招待客人,客人二话不说把房子推了,百多条汉子在那里挥舞工兵铲挖沟。谁乐意啊?
不过丁一可不认为自己跟评书里还是小说的主角一样,随便住下,然后就能屁事也没有。还获得瑶人的友谊云云。当阵地构筑好了以后,丁一坐在坑道边上的小马扎上,那种安全感,绝对不是那个棚居所能给予的。
别说有杜子腾在。就单是李云聪跟着。安排士兵轮流去洗漱也好,值勤岗哨也好,自然是不必丁一去操心的了。以至丁一竟发现,他难得有闲,欣赏这原始山林的景色来,所谓偷得浮生半日闲,不外乎如是。
“先生。”刘铁跑了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马背上把吉他盒子拎了过来。或者说出发时,不知道他怎么就把这玩意带上了。但不管怎么说,这霞彩满天,秋风爽朗,山石峥嵘,抱起吉它在山林之间,浅呤低唱,倒也是一件让人开怀的事。
所以说,狗腿子也不是人人当得的,丁一出发时一脑子都是怎么跟瑶王谈,绝对不会想到带把吉他的,偏偏刘铁就想到了。丁一撩拔着琴弦,一串串熟悉的和弦流淌出来,他禁不住低声音哼唱着那些属于将来也同属于他的过去的歌曲。
从“难免曾经跌到和等候,要勇敢的抬头……”到“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他渐渐地在自己的歌声,肆意放纵起来,身边的士兵,听着这新奇的调子,直白的歌词,也纷纷地在边上跟着哼唱着。
当丁一玩疯了,开始嘶吼起:“千杯酒已喝下去都不醉!何况……”那些士兵大都是广东籍的,听着粤语的词儿,愈是亲切,更兼那摇滚的节奏,很容易就让人投入,特别是年轻人,特别是年轻人聚集的团队,他们在丁一唱完之后,纷纷要求再来一次,这让丁一很有成就感,尽管连他自己也感觉到有些跑调,可是,谁在意呢?
许多夜来投林的宿鸟,都被这群热血的男人粗犷的嗓音吓得纷飞远离,只不过这一次当唱到“泪眼已吹干”时,丁一把手按在琴弦之上,左手握着拳头高举过顶,一下子身边那三十来个士兵都闭上了嘴巴,他们是军人,是受过大半年正规操典训练的军人,并且在二万人里表现最好的军人,玩得再高兴,当看到丁一作出这个战术手势时,无一例外都停下来。
“……无力再期望,啊?”一个悦耳的声音在山林间响起,她好奇地用着广东话问道,“很好听啊,为什么不唱了?”她大约离这个临时构筑的连阵地边缘有十来米的距离,正从树丛间露出脸来,鲜艳多采的头巾,明亮的银饰,还有比银饰更明亮的动人双眸。
她全然不知道,在她的身后两步处,巫都干已抽出黑色的小斧。
“你会说广东话?”丁一把吉它递给身边的刘铁,抬起手示意他们不用紧张,刘铁接到吉他,马上接替了指挥,分派那些士兵进入各自的阵地;而丁一则冲着那林间的女孩走了过去,巫都干慢慢地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然后用询问的眼神望向丁一,后者轻轻地摇了摇头,于是巫都干伏下身体,没入枯黄的长草之中,就象一只幽灵。
瑶族的少女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山林之中,无拘无束的欢乐,没有笑不露齿的讲究,也没有含蓄的礼仪,她开心,便笑,她说:“不难学,拉珈、布努、勉、官话、广东话……”她还列举了广西的另外一些方言,统共不下二三十种,“……妹伦都会说!”
“你很聪明,我都不太会说。”丁一走近了,看着这女孩大约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约摸五尺出头的高矮,只是一张瓜子脸生得小巧,看去上却仍显得修长苗条,“你喜欢唱歌?刚才都是在学我们唱,不如,你也唱一支给我们听听,可好?”
那女孩倒没有什么羞涩之类的表情,很爽朗地回答道:“好啊,只是你不会说拉珈,就没法用那琴来弹了。”
丁一看她模样可爱,不禁笑了起来,伸手想去揉她的头发,但马上方才醒觉,她不是丁如玉,也不是天然呆,也不是,远在淡马锡的雪凝,这便让丁一毫无征兆地突然伤感起来,时间慢慢地改变着一切,许多人,许多事,都和原来不同了。
丁如玉已经是大明年代第一位女将军了,披甲顶盔,麾下虎贲万余镇守关外;天然呆已经很久没有再吵着要丁一陪她去行走江湖,行侠仗义了,那个战地医院似乎是她所属意的新玩具,吸引了她所有的注意力;至于雪凝,丁一很久都没有想起她了,如果不是刚刚那习惯性想伸手出去和对方玩闹的下意识动作,雪凝这个曾经在他心中占据了不小位置的女孩——至少他不愿失去她,方才要把她送到淡马锡去——现在,怎么样了?
“你想起了你的妻子?”妹伦望着突然间笑容凝在脸上的丁一,用她那银铃般的声音问道。
丁一的笑容便有了些苦涩,他抬起头,冲刘铁招了招手,后者便充份体现了一个狗腿子敏锐的心思,取过吉他奔了过来,丁一从他手中拿过乐器,低声对他说道:“记得提醒我,该把雪凝接回来了,却是亏欠她良久啊!”
听着他这话,刘铁却有一份如释重荷的轻松,低声道:“先生,雪凝姐能有您这句话,也算不枉她一份痴情了……雪凝姐是有信来的,只是每封信上,都再三叮嘱,教弟子不许在先生面前提起她,她说,先生心里,装的是家国,是苍生,她不能乱了先生心。”
丁一听着,只觉得鼻子发酸,只是无言地点了点头。刘铁很识趣,马上就籍故要去看看岗哨跑开了,可是丁一已经没有和眼前这个靓丽的瑶人少女搭讪的心情了,他过了好一阵才缓过来,强笑着对那唤作妹伦的瑶族少女说道:“小娘子见谅……”
“你没有哥哥说的那么坏噢。”少女明亮的眼睛,似乎有着某种直视人心的本事一样,她说,“肯为女人悲伤的男人,就算不太强壮,总归不会太坏……”她侧着头这么说道,“……再说,汉人又不用打猎,你可以去读书,你识字吗?”
“大概还知道一些。”
妹伦握着小拳头挥舞着,对丁一说道:“那就要勤快地读多些书!听山外过往的货郎、客商讲,只要考到秀才,就可以不用干活,每个月去领米了,你勤快些,好好地读书,也能活下去的!”
丁一没有什么心思接腔,尽管这很有语言天赋的小女孩,对山外的事并不太懂,居然认为汉人的官,因为不会打猎,也要为了活下去忧愁,说话之间透露出一种很可爱的感觉,但丁一没有心情,真的没有心情。
“好了,我要回去了,是阿哥使我来找你,叫你们过去吃饭,这今晚上,下足了盐的鸟酢、熏牛肉,还有烤肉,快来,快来!”她蹦跳着,却示意丁一弯下腰,凑到丁一耳边说道,“我阿哥会找人,在吃饭时找你切磋,你千万不要答应,我看他叫了铁卵和四仔他们,铁卵却是赤手打死过成年老虎的,四仔单人就掐死了两头野猪,你别下去和他们比试,你教他们来比唱山歌好了,他们唱得没你好听,嘻嘻……”说罢,她便蹦跳着跑开了。
第三章永镇广西(十五)
篝火在这深山老林的秋夜里,洋溢出格外的温暖来,它是一个热源,于秋风中,把原本不太熟的人们,吸引得不由自主紧挤在一起。丁一看着熊熊的篝火,他看见了自己,大约因着这世道的艰难,才得以把这些瑶族的头人,都聚集到身边来。
瑶族之中也分为许多不同的部落,南面那位上下打量着丁一的那个年轻头人,就是属于过山瑶;而挨着过山瑶头人的,很用心听着丁一讲述的壮年人,就是连南那面另一个瑶人的部落头人,丁一似乎方才听说是排瑶的,这位很用心,有什么听不明白的,当即就会发问。
“几个窝头,两只山鸡,几碗水,一竹筒酒,再加个几个壮实小伙帮人担担抬抬一天,能换多少银子?”丁一并没有去讲很高尚的道理,而是很朴实地讲到日常生活的小事,这却也是瑶族头人们,愿意听到的。
那位排瑶的头人,算了一算,笑着说道:“两钱银子?一钱总是有的吧?至少能换半钱。”有不会说官话的,就有妹伦用银铃一般的声音在边上翻成他们能明白的话,钱是这年代的一个重量单位,斤以下是两,两以下是钱,这一钱就是三点一二五克,到底是多大一块银子,丁一还真不太懂,总之就是很少的一点吧。
边上那些瑶族头人,也都纷纷赞同地点起头,大约这年头,又没动物保护条例,普通山鸡也不禁猎。真不值什么钱吧。所以那排瑶头人的话,大家听了都觉得很是认同,连瑶王也在点头。说是大概也就这么多。
“不提京师,就是府城里的文人墨客公子佳人,去踏一回青,也就是去城外的草地上玩半天吧,你们知道要花多少钱?春夏放两个风筝,秋冬烤点肉什么,温一壶酒。请几个歌伎……通常这么聚一趟,七八个人,就算穷到没钱请歌伎。纯瞎扯吹牛,花费也得五六两银子。“丁一微笑着对那些头人说道,当然这样的聚会是真要这么多花费,因为至少得饭管饱。兑了水的酒管够吧?没说请人出来诗会还是踏青连吃饱都不管的。这年头大家还要脸,干得出这样事的人还是不多,所以一般穷书生,是不太敢办这样的聚会的。
但一众头人,这时就有了差距了,有如那排瑶头人两眼放光,也有一些人根本就不明白丁一在说什么,甚至那位过山瑶的头人。眼里还有点怒意,大约觉得丁一是在污辱瑶人穷苦的缘故。几乎立刻就要暴起了。
“两只山鸡,几个窝头,几碗水,一竹筒酒,再加上几个壮实小伙担担抬抬的,至少可以赚到二两银子,没错,你们没听错,这是往少里说,待正常的话,再给那些人看一下咱们的舞蹈,再找个老人,给他们讲讲瑶族的故事,赚个四五两银子,也并非不可能。”丁一抛出了诱饵,他相信自己也可以通过结义这样的方式,来得到这些头人的认同,千百年就有著名将领这么干过。
问题是,有头发谁做癞痢头?虽说捏在手里只有两府之地,但丁一有着永镇广西的大义,手下二万新军也正渐渐成熟,民兵训练也开始走上正规,接下去后装枪要装备上,那二三千人的战事,他需要干的真就一件事,推!只要对方敢和丁一在平原决战,那就是推,没有第二件事了。
整个大明觉得丁一利害,崇拜他的不是没有,但知道他的工场生产力跟上去会如此利害和可怕,那就真的是没有。在这个时代,没有人能比丁一更清楚,钢铁产量就是国力,就是战斗力!
装备到营,就可以小规模的推装备到团,基本就是可以一县一县地推。
当然,前装枪也可以,但丁一实在无法接受可能存在的大量伤亡,当遇着重装骑兵不计伤亡冲锋时,没有机枪和火炮压阵的前装枪方阵,是不太可能压得住的。别说华夏没重装骑兵,南北朝都能弄出来的东西,战争需要的话,弄出来完全没技术难度!
所以,除非到了最后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否则丁一不打算用拜盟这样的方式来拉瑶人下水,否则今后当他发展起来,瑶王提出一些过份的要求,丁一就不好拒绝了。而很明显,他这个诱饵,让瑶族的头人很感兴趣。
至少有三四个头人已经凑过来问道:“此话当真么?”
“哄鬼去吧!二两银子?能换一两银,瑶寨不用五六年,就该富足起来了!”过山瑶的头人不屑地冷哼起来,一两都是百分之一千的暴利,二两?发梦也不是这样的,他本来就对丁一没什么好感,此时更觉得丁一嘴里没一句实在话。
丁一也不生气,又不是搞老鼠会,一个个哄进来,这玩意总要分拆开,才有可信程度:“诸位知道大明的钱在谁手里?不,不是皇帝手里,皇帝只怕比诸位也富不了多少,国库的钱他要动用,还得诸部尚书,内阁大臣同意才行呢。大明的钱,就在士绅手里!”
说到这里丁某人突然冲那尽是恶意的过山瑶头人问道:“听说过‘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么?又有个说法,叫做游山玩水,随便找个府城里的士绅富人,问一问他就知道,这不是某生造出来的词。”
“是有!”排瑶的头人一拍大腿,便开口说道,“前面那句不知道,游山玩水,我也有听汉人说过的。”其他瑶族头人也大多数点起头来,这的确不是丁一捏造出来的词语嘛,听说过的人还是不少的。
丁一微笑着点了点头:“有钱游山玩水的,就是士绅,咱们要赚的,就是他们的钱。卖给他山鸡,卖给他水和窝头,吃喝的可不是山鸡和食物,是这片大山的风韵;卖给他水酒,也不是水酒,而是瑶族的风情……只要这旅游业弄得起来,何愁赚不到钱?”
这回没有人能懂了,连担任翻译工作的妹伦,都眨着明亮的大眼睛望着丁一。
旅游业是什么鬼东西?还风韵和风情?完全是不知所云了。
倒是那过山瑶的头人却开口道:“看来你是真是汉人的大官,先前以为你是假冒的,这白净的面皮,简直就是那汉人戏台上演的公子,现时看来,真是汉人的大官,汉人大官说的话,总是听不懂的。”
丁一哭笑不得,一时不知道如何解释,倒是呆在丁一身后的巫都干听懂了,她不知道从哪里拔了一根小骨刺,突然跑到那过山瑶头人的身边,扯起他的手扎了一下,然后不理那在摸刀的头人,就用骨刺挑着那点血,在篝火下对那些头人说道:“这点血,值多少钱?”众人被她问得愣住,她却对那过山瑶的头人说道:“见谅,不小心,刺到你了,要不要带你到梧州医馆包扎一下?我听说,瑶人的勇士,是敢和野猪赤手相搏的,故之方才也没有意,想不到,害得你痛成这样……”
“有什么痛的!不打紧!”那过山瑶的头人听着,马上把被扎了一下的手缩了回去,挺胸做豪迈状,“没事,不就扎着一下嘛,我上回去打猎……被那畜生……你们看,这么长一道,我都没当回事,把那畜生杀了,扛回寨里去!”他边说着,还扯开衣裳展示着伤疤。
“这滴血,有没有人为了它,跟我拼命的?”巫都干没喝酒又洗了澡的此时,火光下倒是颇为看得过去,她的话,让那些头人纷纷摇头,谁发疯去买那点挑在骨刺针尖上的血?却听她又说道,“但若这点血,是你们最喜爱的小女儿的处子之血,我看,想把我杀死的人,是不少的。我家那颜说的,就是把这点不值钱的血,找个由头,教它值钱起来。”
这话糙,但好懂,虽然其实也没说明白,但至少那些头人听着,纷纷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似乎大多能意会了。
这个时候,那个过山瑶的头却一下子站了起来,望着丁一说道:“你怎么说得好听,我都是不信,汉人总是会骗人的!你出来,和我打上一场,或是你能站着,我便信你,瑶人只和英雄交朋友,不和只会说嘴的骗子喝酒!”
瑶王看着头痛无比,他那边一再按下自己儿子,哪知道这过山瑶的头人来上这么一出?他却不知道,正是邓佳命一贵的撩拔,这过山瑶的头人,才会对丁一的恶意如此之强烈,才会跳出来要和丁一打上一场。
“你有种就出来,大家做过一回!”他得意地用下巴指着丁一,傲然地挑衅。“你放心,看在你有敢上山来找我们谈的胆子,只要你被打倒之后不爬起来,我便不打死你的。”
丁一真的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他哪里会想到,和一众头人相议关于瑶区民生大计的时候,突然有人跳出来,要跟他做过一场!这他娘的什么事啊?议会里的群架么?想到这节,丁一倒也平和了,对,议会里不也一样打么?
“若你输了怎么说?”丁一微笑地冲着那个头人问道。
这时瑶王、排瑶的头人、妹伦都不约而同的出声:“万万不行啊!”他们是知道这过山瑶头人的武力,认定了这白净面皮的汉人大官要是落场,是必死无疑的!
第三章永镇广西(十六)
篝火在跃动着,丁一看着它再一次看见了自己,是的,正如他的心情,热切且火热。毫无疑问,丁一热衷于这种简单而直接的逻辑,杀人,通过杀人来赢得胜利,是他熟悉而擅长的事情。
正如他擅长造反,在丁一那一段人生里的同龄人,几乎都擅长这个,因为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如何造反,他们熟知历史上每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他们知道土地兼并导致人们活不下去就要造反,也清楚蒙元的民族压迫和屠杀迫使民众无路可退造反,更清楚大明帝国就是华夏数千年里农民起义的首次胜利……书本上还归纳每一次造反失败的根源,如果造反可以让这个民族浴火重生,丁一会比现在轻松得多。
就算造反失败,该如何应对,丁一也同样很清楚,因为都是当年考试的学分。可是他也同样清楚,一旦造反,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所承受的伤创,将需要用五十年,甚至更加长的时间来舔舐伤口,而如果可以通过温和的手段来进行变革,可以回避许多不必要的附带伤害。
杀人也是一样的,所以丁一尽可能地避免让自己变成一个屠夫。
但如果象此时一般,有人希望通过被杀死,来让问题得到解决,毫无疑问,丁一并不会拒绝这样的事,所以他微笑着,甚至在脸上略显慌张地回答道:“诸位说得也是,某不会比试。只会杀人,出手,那个、那个你就会死啊。故之,还是罢了,我们坐下来,好好谈。”
“不!”过山瑶的头人,依旧用傲然的腔调,拒绝了丁一的提议。
甚至当丁一告诉他:“如果你一定切磋一下,可以和我的弟子杜展之比。我只会杀人。”的时候,也被视为怯懦者虚张声势的空城计,不单是瑶王和妹伦。其他刚才出言反对比试的瑶族头人都摇起头来,在过山瑶的头人面前来这么一出,绝对不是明智的举措,还不如认输直接一些。更为好下台一点。
“他看穿你了。不要再吹牛,你是一个识字的人,你可以跟他比写字……”妹伦低声地对丁一这么说道,她一点也没有发现夜幕下,在丁一身后的巫都干,脸上深深的无奈,就算有人注意到,大约也会把这理解成为。她对于丁一将要面临的羞辱的悲伤吧。
“不!不是那位杜展之,不是姓文的胖子。是你,你来到瑶寨,想让我们瑶人听从你的号令,是这样吗?没错吧?”过山瑶的头人环视着那些瑶族的头人,向他们问道,“你们能相信一个只卖弄嘴皮子的汉人的话的吗?不,我不相信,除非……”他狰笑道,“你站出来,我们做过一场!”
丁一再次拒绝了他的要求:“杀了你,于某此行,并无任何益处。有的只是仇恨,某此行至瑶寨,是想让大伙携手并进,让瑶人和汉人的生活都富足起来,而不是来杀死某个人,让大家之间的仇恨更加强烈一些,此非正道。”
这下连那些瑶族头人都不爽了,本来他们还觉得过山瑶的头人,这些的举动有点太过冲动,看谁能打,本就不是决定谁能带领着族人,生活得更好的凭证,大家又不是肌肉长到脑瓜子里的货色,都是肩负着一个部落的存亡,没有人,哪怕那个过山瑶的头人,也不会蠢成这样,大家都很明白,他就是看丁一不爽罢了。
不过丁一这番外强中干的说辞,却真真就犯了众怒了,不能打,说一句“非我所长”之类的话会死啊?这么说着就让那些头人们,想起以前受过汉人官府的瞒骗、欺诈等等不好的事情来了。
于是便有人冷笑着道:“你出来杀了他,我顶板瑶听你的号令!”、“是,我红瑶也是一样,你只管出来把这厮杀了,今后你有号令,我瑶寨绝不忤逆!”这位更狠,取刀在手上割了下去,然后开始用丁一听不懂的话,咒誓起来。
按着妹伦的翻译,就是向祖先和神灵发誓,只要丁一今日自己出来,杀了过山瑶的头人,红瑶今后一百年里都依丁一的号令,若是丁一死了,就听丁一孩子的号令,若是丁一的孩子也死了,那就听丁一孙儿的号令,百年之内,除非丁一这一脉尽绝,否则绝不反悔。
接着其他瑶族头人也纷纷发誓,
“但是这样,若某杀了他,过山瑶……“丁一犹豫着,但坐在旁边的瑶族头人却看着他的手在发抖,于是那头人让边上的手下过来,吩咐了几句教他去了,便听丁一说道,“……过山瑶岂不是就跟某成了死仇?如此是不妥当的,此事此莫再提了!”
然后他更让说出,教得一众瑶族头人哄然大笑的话:“某长于杀人,也好杀人,瓦剌围京师之时,某不时手痒,率数弟子,夜出来城踏营而去,不杀上若干个人,都睡不好觉。在草原上,某每晚都睡得很好,因日日杀人!是么?巫都干?”
巫都干在丁一身后,格外的低眉顺目:“是,那颜率着我等,洗劫部落,把老人都杀了,青壮掳了……”这凭着丁一这白净脸皮,加上没有喝酒,脸上没显出刺青又作了汉家装束,看上去面目姣好的巫都干,鬼才信他们的话?
这时却就有几个人来了,却是先前那瑶族教手下去唤来的,这头人一看见他们的来到,就冲那个过山瑶的头人说道:“你与他说清楚,然后教那汉人大官,好快些把你杀死了,大家好喝酒、吃肉!哈哈哈哈!”来的那两人,却就是这过山瑶部落可能的继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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