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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荆洚)-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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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远远不如胡山。
那几个小旗却就痛苦了,特别是朱动,若在丁一前世,这朱动大约是能去参加健美比赛的,上身肌肉极为漂亮,丁一都不知道在这大明年代,这厮是如何练出这样线条分明块头又大的肌肉,但肌肉要比脂肪重,当有氧运动时,背负着比别人重得多的胸肌、腹肌,朱动总是跑得最慢的一个。
其他三个小旗也是苦不堪言,因为丁一随着自己身体的增强,训练强度也随之增强,那三个小旗便是比朱动好些,却是每天都死狗一样回去,搞得家里人都怀疑上司是不是好男风……如若可以不来,他们现在绝对不想来的。
但他们没有办法不来,不单单是因为在每到进餐时,丁宅的后院里一张硕大的圆桌被支撑起来,上面各种菜肴尽是肉类,诚然这年头就算县城小地主家时,也不可能顿顿吃肉,何况这几个不得志的小旗?
单是口食之欲并不能让他们坚持下去,他们并非没有饭吃的难民,基本的糊口还是可以做的。最为关键的是卫所里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交上好运攀上高枝,把他们视为丁宅这一系的人了。
以前对他们很不怎么样的那些个总旗、百户态度也慢慢地转变,也没有上司再叫他们去弄那些瞒着良心的勾当——因为他们点完卯就到丁宅来了,那些上司也不会来丁宅找他们去办差,真是吃饱撑着么?
这四个小旗只是比同僚多了几分良知又不是蠢货,自然不会傻到以为突然之间同僚和上峰便喜欢自己了。那些嘴脸只是被隐蔽起来,因为上峰和同僚担心得罪了他们身后的丁一,这才是实质。
中国官场几千年来不变的传统,就是瞒上不瞒下,不是不想瞒,而是连下面都瞒了黑锅谁去背?脏活谁去干?所以经历司一个经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个百户生生被丁一当成假冒官员杀了,然后经历司还不声不响添上一笔:正统十年三月,榆林贼黄某流窜至京师,冒充锦衣卫官员,被义士识破诛之。
这是在经历司充当典吏的下层锦衣卫流传出来的消息,如果单单这样倒也罢了,大家也就将信将疑。但过了数日,那个被杀百户家人就得了赏赐,说是那百户在关外刺探敌情与小股敌骑遭遇奋战力竭、不堪被俘、自刎身死。
若是文臣那边的人,还会有国子监啊御史啊去闹;勋贵那边他们还会走太后、皇帝的门路总得给个说法。但是他们锦衣卫的人,就是皇帝的鹰犬,只要厂卫捂下去那绝对没人喊冤的。
这年头谁也不是傻瓜,从此大伙不再提这事但彼此心知肚明。
义士,把人家经历司的百户当着近百人面杀了,把一个经历弄得不见人影,然后还被当作义士。谁愿去招惹这位爷?
四个小旗此时那敢退出?此时同僚上峰对他们有多恭敬,当发现他们不再来丁宅时,便会有多凶残!往深一层想,这位爷把经历和百户都干掉了,若是此时退出,会不会也给自己扎个透心凉?
所以他们只有挨着,于是今天丁一便召唤他们说话:“各位的劳苦丁一看在眼里,丁某也不会忘了咱们这些天来的交情。今天便不留大伙用饭了,散了吧。”丁一说得晦涩,但内中含意却谁也能听得出来。所谓不会忘了这些天的交情,便是以后方便能递上一两句话帮他们升官的,丁一自然会帮手就是。
那四个小旗听着大喜,只觉终于可以告别如此痛苦的日子,便是回家咬咸菜也值了。何况丁一还说了以后若有机会会帮他们说话,看来是不打算给自己也来个透心凉的了。于是四人唱了个肥诺,便往前院走了出去。
还没走过月门,便遇着雪凝领了两个丫环担着一桶绿豆汤进来,朱动是个色胚见了秀气些的小娘子都要望多几眼的,何况雪凝这不折不扣的美人?当即就道:“管事娘子,俺等走了,这么大一桶绿豆汤,怕是丁少爷和胡大哥喝不完,你莫若斟两碗过去便罢,何苦担这么大一担?”
雪凝笑了笑却也没说什么,只是冲他们招呼了一声便又要往后院行去,朱动讪笑道:“管事娘子,那俺老朱走了,得闲再来看你,噢,还有丁少爷!”雪凝纤指相扣按在左腰,冲他们微微屈身行了个礼便自去了。
三个小旗都在打趣朱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谁知朱动一翻眼却笑道:“当俺猪油蒙了心么?这等人儿是俺们消受得起的么?丁少爷日后也是不得了的人物,俺老朱看这管家娘子迟早都是丁少爷房中人,所以搭多几句混个脸熟,以后若是有事,也好求管事娘子吹个枕边风则个!”
几人听着大笑之余无不纷纷称是,只是往前走了数步,却不约而同停下脚了。
何必劳烦管事娘子去吹枕边风?他们四人现时就跟丁一日日相对,随时都能递上话的,这般离去日后有事再来找管事娘子说项,不是舍近求远么?明明知道丁少爷这种随便就能弄死锦衣卫百户啥事没有、独战国子监举监生不败的人,真个是要才有才要势有势,日后必定不得了的人物,就为了挨不得苦,就这般走了?
他们倒是信得过丁一说有机会帮他们升官的,只是结识这等人物,就是为了混个总旗?小旗升总旗这一关虽说艰难,但只要有功劳也还是升得上去的,不会钻营又洁身自好的胡山,就是一个例子。
想到此处,朱动突然一拍大腿,放声叫道:“啊哟!这绿豆汤喝习惯了,一天不喝他娘的憋得慌,不行,你们不用等俺,俺去喝点绿豆汤再走不迟!”说罢便自往后院那边快步奔了过去。
留下余下三人相视对望竟愣住了,他们想不到这朱动脸皮居然厚到这地步。其中那个叫魏文成的反应得最快,仗着平日里便比朱动跑得快上许多,几个箭步冲过去将朱动硬生生扯了回来。朱动嘴里还假惺惺叫嚷:“魏哥整啥?俺老朱赶着喝绿豆汤呢!”
“老朱,咱阿牛不会说好听话,你信得过我等,不要聒噪,好好他娘的合计一番。”年纪轻轻就胡子拉茬长了满脸的许牛,闷声闷气地冲那朱动说道,“要走要留都得有个章程,丁少爷是眼睛里掺不得沙的人,你就这么装疯卖傻,能混过关?”这人看着粗豪,却是四人之中心思最重的。
他一开口,刑大合这平日劳骚最多的,也蹲在地上咬着草根一言不发,朱动拗不过也只好跟魏文成一起,四人蹲成一圈商量起来。许牛想了想对他们说:“那前院的奴仆作乱,弄得管事娘子使唤不动人,丁少爷没叫咱们去管,可对?”
“俺们怎么管?俺们又不是管事。”朱动话糙理不糙,他们几人的身份的确比较尴尬。
刑大合吐出草根道:“算是那啥,客卿?幕僚?”
魏文成没有说话,他向来话不多,便是刚才去扯朱动也是一言不发的。
许牛听着刑大合的话,对朱动道:“老朱你给这厮翻个白眼!德性!还幕僚呢?咱几个给丁少爷出过一个主意?办过一封文书?客卿?咱有什么特别本事能值人家供奉?得了,你该不会想说是朋友吧?”
“说朋友也行吧,丁少爷对咱们不错……”刑大合咕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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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临屏涕零,不知所谓,作者半疯,已去吃药……
第三十四章收徒(二)(求收藏求推荐!)
许牛摇了摇头对他们说道:“好吧,奴仆作乱没让咱去管;后面那百户现身了,丁少爷也没使人到后院叫咱们,对吧?接着国子监的举监生来了,若说那百户官阶高过咱们,丁少爷怕咱们难做,还有一说,那驱赶那些酸丁,咱们总是能胜任的吧?为何也不叫咱去办?”
“丁少爷觉得咱们太蠢,怕把事办砸!”朱动在边上脱口就来上这么一句。
魏文成点了点头,依旧没说话,那刑大合想开口又觉现时发牢骚不太合时宜,干脆也就闭嘴了。只听那许牛说道:“按咱看来,丁少爷是当咱们是兵,养兵千日用在一时,他本就不曾预备咱们去干那些事,你几时看过大汉将军不站班跑去衙门拿水火棍?”
三人被他这么一说,想起来却是颇有几分道理,不禁都纷纷点起头来。
“若是回去,这百多斤就卖给丁少爷,大伙想清楚才是,一旦丁少爷要咱们办事,那事绝对是大事,大到会掉脑袋的事。”许牛说到这里站了起来,却是道,“兴许那事也不是好事,但咱阿牛认了,总好过天天被那卫所里那些贼厮鸟分派去做腌臜事,一辈子做一件坏事,总好过做一辈子坏事。再说指不定不是坏事呢?”
朱动也站了起来,却笑嘻嘻地说道:“俺就爱吃个肉,丁少爷这里天天有肉吃,俺想着就不走了。”三人无不对他投去极为不屑的眼光,但朱动毫不为意,只是说道,“至于做事,那就做嘛,不对俺就改,不会俺就学……”
“走。”魏文成起身只说了这么一句,便往里走了,刑大合平日话最多的,这时却一言不发跟着魏文成往里走。有些事想清楚了就好,不是每个人都和许牛一样,要权衡一番再作决定,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跟朱动一样说些口不对心的话。
看着他们四人回来,正在喝绿豆汤的丁一没有什么出乎意料的,胡山那回是刚好凑手,加上丁一当时自己千头万缕没理清楚,于是才出了这下策;他又不是土匪头子王伦,每个入伙都叫杀个人来纳个投名状,若是这样,也真枉费他穿越一番了。
丁一挥手让雪凝带着丫环退下,便任由他们四个站在那里,却也不问为何回来什么,约莫过了半炷香功夫,估计雪凝她们走远了,丁一放下手里的碗,却对他们四个说道:“若要留下,便得做到一条,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无论这命令你觉得对或错,无论这命令你觉得如何大逆不道都好,服从命令,是为尔等天职。做不到的就走吧,别再回来了,若再回来的话,我便要借胡山腰间绣春刀跟你们说话。”
他是直接把话撩白了,若不是实在没时间,收几个手下也不用这么麻烦,行伍训练上半年,培养出他们对这个集体的认同感,自然而然的,服从便成了一种骨子里铭刻的东西,动时提一提便可以了,不用这么急于让他们表态。
但问题就是丁一没有多少时间,离土木堡也就半年多吧,计划是有,装备还没着落,人员这边也没定下来,他不得不直接这么来,反正这几人要是下不了决心,那就重新物色队员好了。
“少爷,可会株连家人?”许牛这表面粗豪的汉子,已自动改了称呼。
丁一摇了摇头道:“我也不清楚,唯一可以告诉你的,那便是绝对不是谋逆也不是弑君,这普天之下没有人比我更希望皇上千秋万岁的了。”这倒是真话,王振对丁一是极不错的,而英宗宠信王振,后来复辟成功还做了个王振的假人来祭奠,所以丁一绝对不可能去干掉英宗。
王振死,丁一还能奋力一搏,按他的人质解救计划尽力而行;若英宗死,那真的就是完蛋了,就连王振活着也是无意义的。
“小的叩见少爷!”那四个小旗想了想再不犹豫,终于拜了下去。
只要不谋逆,皇帝之下就是王振王公公了,跟着丁少爷升官发财,只不过是累些罢了,四人心里无不这么想的。
这却也在丁一意料之中,纳头就拜这种戏码,仔细去想有多少真是为了被拜者的个人魅力?更多的还是利益的吸引吧。
但丁一不怕,他要的就是这短暂的效忠,当这支小队的凝聚力建立起来之后,因为利益而效忠的心理自然就会慢慢淡去,如若这一点也做不到,丁一却是白当那么多年兵、白在特种部队服过役了。
一个个搀扶起来,丁一对他们好声说道:“今日且回家去,自明日开始食宿皆在此处,每旬做得最为出色的,便可回家半日;三年之后,若你我皆活,丁某必有所报。”
“唯唯!”、“唯唯!”、“唯唯!”、“唯唯!”四人都答了,只是答成四声,听着丁一不住皱眉。
“今后称我先生就好,等下回去都去找雪凝支上五两安家银子……卫所那边就说你们入了我办的私塾,要读书,不去点卯了,要寻你们便来这里找就是。若有不妥叫他们来寻我说话。”丁一事无巨细分派停当,却便对胡山说道:“你也去支十两银子,只不过你是有家室的,吃得这般苦么?”
“唯!”胡山毫不迟疑。三年,三年若能升个百户,不,哪怕是试百户也值了,便当就派去驻守边关就是。
他们这时五人,根本就预料不到这三年之间,大明的格局将是如何变化。
至于赏钱,王振赏了宅子还留下许多银子在帐面上,倒是不用操心钱银的事,只是由俭入奢易,反之则难,所以丁一并不打算一下子就给他们太多钱,单纯用钱也绝对买不来可以把后背交给他的袍泽。
丁一看着他们离去的身影不禁微微笑了起来,万事开头难,但总归迈出第一步了。
而第二步很快也有了眉目,这晚忠叔和如玉出去到半夜才回来,却给丁一带回来两大包裹的硫磺和硝石,丁一不禁喜出望外,这才是他熟悉的东西!尽管只是黑火药并不是黄火药,但对于丁一来说,他掌握着这个世界上最好的**。
最佳配方并不是所谓的“一硫二硝三木炭”,尽管到了现代工艺流程还是采用这个比例,但那是因为无烟火药已经代替了黑火药的地位,实际上最佳配方应该为**74。64%,硫磺11。85%,木炭13。51%以重量为比例。
配制黑火药丁一并不陌生,因为在特种部队之中执行潜伏任务,他的掩护身份就是炸药制作人,不但黑火药就算黄火药丁一也很清楚怎么样,只是现在没有条件给他去弄黄火药罢了。
不过最佳比例的黑火药,再进行颗粒状打磨,出来的效果绝对于这时代是够用了。
丁一又取出早就画好的图纸交给忠叔,对他说道:“此物绝对不能外传,实在是立身于世的凭仗。”那是一套打磨黑火药的粗牙磨、细牙磨的模具,以及上下咬合的锻锤状的东西,甚至还有十头牛之类。
因为要将黑火药颗粒化,就得有接近每平方厘米二百到三百公斤的压力,先把其压成药饼,用过木滚、粗磨、细磨、加入石墨抛光等等工序……却不是真的如和面一般,倒水搅拌阴干,掰馍一样掰碎了再找个筛子就能弄出来,那样整出来黑火药颗粒,其效果便只有天知道了。
老管家接过图纸,点了点头便自离去了。
去到第二日那五个锦衣卫来了,却是让丁宅里的下人都掩嘴躲开偷笑,只因他们不知去请教了哪个老先生,一人提了十条腊肉,五人就是整整五十条腊肉,一时间所过之处尽是腊肉味道。
这倒有个名目,自郑玄注经就示明的学费:“束脩,十脡脯也”
丁一虽有恶补这时代的习惯,但毕竟是个穿越客,与那些国子监的举监生辩论,也不过是等待时机将他们引入自己设计好的局里罢了。看着提了五十条腊肉前来的五人,真是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这丁宅也不缺这点东西,而且一人十条,显然是某种礼节。
万幸老管家在他身边低语道:“这五个货色是想来读书了,当年少爷去开蒙,也是这般……”
丁一才明白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本来他只是教这五人去卫所寻个这样的藉口罢了,让他们唤自己做先生,也不过是现代军队里教官的变体。只是这五个锦衣卫要这么干,丁一倒也不反感,师徒关系在这个年代还是相对靠谱的。
再说若是他日有机会,过一把校长的瘾,似乎也是不错?
所幸丁一还算清醒,马上把思绪拉了回来,对着五个行礼的锦衣卫扶了起来,却对他们说道:“为师便收下你们五人,以后白天操练,晚上识字读书!”当然丁一不会去教他们背论语,但至少学点数学基础、识字读懂军律还是必要的。
其他四人还好,特别是胡山小时候也是读过一段时间的书,倒也不太怕,只是那朱动听着便惨叫起来:“先生,不是吧?俺最怕读书了!”
“先绕着后院花园跑上两圈吧,昨晚才说过的,服从为天职,睡一觉你就忘记了?”丁一笑容满面地对朱动说道。
服从为天职,只有具备了这点东西,才能实现怯者不退勇者不前,这便是一支部队的根本,哪怕只有六个人,具备了这样的烙印,它也是一支部队;就算有千百人,若是没有这点根,那它仍是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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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刺杀(一)(求收藏求推荐!)
隔了数日,丁一那天和国子监那些举人辩论之后,冲街坊作的一揖之礼,效果出奇的好。丁宅前面开始有了孩童玩耍。连门子也找到街坊搭话胡侃,刘铁是个会来事的,不用丁一吩咐弄了几纸袋茴香豆,不时分几颗给那些孩童和闲汉,丁宅倒也渐渐融入了金鱼胡同,而街坊们口中的丁一,也开始变成了“咱胡同里,学问比国子监里老爷学问还强的丁秀才!”
日子对于刘铁来说,慢慢好过起来,谁知这日刚用了早餐,却又见门子奔入来报道:“二管事,悦来客栈有人过来找老爷。”
刘铁一身管事服饰穿戴起来,倒也是面白唇红颇有几分人才,听得禀报却撇了撇嘴道:“什么来头?几品官?”试百户张天赐张大人这往常在刘铁心中如天一般的人物,对自家主人的态度他是看在眼里的,那班举监生被自家老爷驳得无语他也是看在眼里的,故之他暗自拿起了腔调。
“只是个秀才,说是姓彭,也没有拜帖。”那门子略有些不快地说道,“极是凶恶,我莫名其妙就捱了他两腿,说他是老爷的旧交,等下老爷出来了,一定要我自己掌嘴打脱半嘴牙才算数。”这个门房却也是个少年,原本在厨房打杂,是刘铁提拔出来当门子,说到后面带点哭腔,“刘哥,咱们家里以前也阔过的,当门子都是有门包收,怎么到我这里,上回是被骂到狗血淋头,这回直接被打?”
若说以前也阔过,对于这些少年来讲倒不是吹牛。都是犯官之后,被父母亲属所累才会被当成奴仆的。刘铁皱起了眉头,却对门子说道:“先别急,我去报与雪凝姐知道,毕竟是老爷的旧交,你先忍着,请他在门房里稍坐片刻。”
丁一在后院绕着花园刚刚跑完了八千步,换了衣服被如玉埋怨来京师快一个月了,哪里也没去转过,正打算带着如玉出去溜溜,听着雪凝火急火燎入来报这事,丁一便禁不住笑了起来:“不错,的确是旧时好友,让刘铁去接待他,你告诉刘铁,此人姓彭名樟,却是我丁一生平以来最好的朋友。不用多想,你如此与刘铁说,他便知道该怎么办。快些回来,今天咱们一起出去转转。”
刘铁是个什么性子?若是丁一落魄遇着雪凝,想来有碗饭吃雪凝总会分一半给丁一的;若是遇着刘铁,恐怕不被暴打一顿算是好的了。但只要丁一象如今一般行情仍旧看好,刘铁绝对就是最好的狗腿子!
要当好一个狗腿子也不容易,至少要学会揣摩主人心理,然后还要心黑手狠,象雪凝这种憨厚性子,绝对就当不成狗腿子的。但刘铁可以,丁一知道一旦刘铁听着这彭樟是主人生平以来最好的朋友,但主人却又不出来迎接他,心里自然就会有数。
“雪凝姐你快点回来!”如玉在边上对雪凝叫着,女人对于购物和压马路的热忱,不论古今都是一样的。雪凝应了一声,匆匆向前院走了过去传话,走得急了,便愈显她那纤细腰肢之下扭动的丰满来,教丁一看着不禁也吞了一口唾液,忠叔佝偻着腰背站在丁一身边说道,“少爷,这雪凝看来是能生养的,不如收入房中……”
“忠叔您老看来人老心不老啊,怎么样?以前在容城是说没条件,现在前院不少女孩,你要不要试着勾搭一个?”丁一随口却开起老管家的玩笑,“只是不许用强,须得你情我愿才好。不过你怎么说也是这丁氏企业的高管——就是在丁家位置举足轻重——想来看在钱份上,还是有机会的……”
忠叔一听却不干了,那眼皮抬了起来腰背也伸直了,吹胡子瞪眼睛:“老夫还得用强?还用仗着这劳什子的管家身份?不怕实话说与你听,就这年纪走在江湖上,只要老夫点点头那些女侠自己跑来侍寝的也不是没有!如玉,给他说说咱们去山西办事那回!”可真别说,忠叔这么一作势,本来便是骨架高大,两条灰白浓眉斜扬而起,虽是老态却有雄姿,这卖相却也真说得过去。
本来在等雪凝回转有些不耐烦的如玉,一听忠叔这话倒是来了精神:“少爷,真有,那个尼姑长得可漂亮了,剑也使得好,看那三五个仇家被她一把剑杀得落花流水……一路跟了七十多里,硬要缠着忠叔,说是忠叔要是跟她一起过日子她就还俗……”
尼姑?丁一听得瞪大了眼睛,这也太重口味了吧?
忠叔下巴朝天得意地拈着胡须笑道:“如何?老夫洁身自好罢了,区区女子,还用得着用什么身份?还用强?”
丁一在边上垂头叹气地摇了摇头:“唉,那是那是,要不是为了帮我操持这个家,忠叔何至于如此形单影孤……不过忠叔,人老了有心无力是正常的……”
老管家这回真的怒了,一撩衣袍对着丁一说道:“来来!这些日子老夫看你一直在打熬身体,不如现时就来过过两手,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老到有心无力!”
“忠叔冷静啊,如玉你快发誓,咱们绝对不会把忠叔年老有心无力的事实泄露出去,要不就天打五雷劈!如玉你还愣着干啥?快发誓,没见忠叔脸都气红了么?”丁一连忙跳开,一边对着如玉瞎嚷着。
“少爷,有心了。”忠叔的激愤似乎如他吐出的那口气一般,消融不见,他佝偻着背,半垂着眼睑冲丁一揖了揖手,“少爷不用专门来哄老奴这老骨头开怀。这京师的水实在太深了,少爷还是把心思用在这头吧……看着少爷让那几个锦衣卫种地,怕是有讲究的吧?”
“是。”丁一也不避讳。
“少爷若是真想宽慰老奴,便早点生个小少爷,趁老奴身子骨还能支撑,帮着带带小少爷,便足够了。”
这时雪凝回转过来,丁一却便岔开这话题,拍手道:“好,便从后门出去,今天咱们好好把这天子脚下、首善之区转一转!”
吊在后面的忠叔,却面色深沉地摇了摇头。
丁一显然是不愿留下牵挂,一旦把雪凝收了入房,便多了一份牵挂。
到底为什么呢?这是忠叔所不能了解的事。
而丁一也无法跟忠叔述说,因为大明朝之中,也许知道再过四个月瓦刺就一定会犯边的人,就只有丁一一个人了。如果土木堡之变如期发生,那么王振必定身死,被打上权阉印记的丁一,日子会怎么样呢?
细节丁一不记得,但几个王振的党羽,在朝堂上活活被一众文臣打死的事,丁一却是知道的。那么他这个叫王振做世叔的小秀才,到时又将如何自处?这些东西,他一句也无法说与他人知晓。
他只能默默去做,默默承受。
人生在世最为艰难的事情不外就是保守秘密。
不必当死亡的威胁到来时心理的崩溃。
只是秘密。
那么保守一个没有任何同志的秘密,便更为艰难;
而保守一个没有任何同志、后援,并且就算自己愿意吐密也没有人相信的秘密,就是丁一现在的处境。如果说刑警的生涯让他学会了各种推理和犯罪心理学,那么特种部队里的日子,让他学会了这件事:保守秘密,完成任务。
丁一挤出了笑容,向前而去。
若从宅院的前门出去便是金鱼胡同,顾名思义便是卖金鱼的,往前头走出十来步,便能见着许多买卖金鱼的缸子摆在小院门口,这年头金鱼胡同算是宽街,要不小生意也没法营生,胡同前面的路段各家各户也打理得干净,总归没有人愿意在垃圾堆里买金鱼。
但从后门出来,东头过去便是御河桥西岸,四夷馆比邻着翰林院都是斯文人物,谁也不曾想便在这左近有着一道如此阴幽霉臭的窄巷,这后巷的味道着实有些不太好,夜香污物都是从这边出的不提,又有些流浪狗在翻找着垃圾,看着有人出来便四散奔逃。整条后巷的墙根处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极阴潮生了许多苔藓一类的东西,发出一种类介乎于恶臭和发霉之间的怪异味道,使人恨不快点逃离这狭小的巷道。
丁一他们行在这巷子里,不觉步子也渐渐快了起来,只是快到巷口时,丁一突然停了下来,以致于雪凝毫无防备整个人撞到了丁一后背,可谓温香软玉,但丁一却无半点心思去回味,反手揽住雪凝把她推给如玉:“看着她。”
此时却听身后忠叔说道:“退……”然后那声音已到了左侧上方,“……回……”待得说到“……去。”字,忠叔已经站在丁一身前,却是巷道太窄,忠叔在墙上连蹬数步“走”了过来。
丁一在看得清楚的,虽然哪怕是刚刚回复了一小部分体力的他也可以做到,但要知道忠叔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这身体还真是没得说。这时如玉伸手来扯丁一,却被丁一扭动手腕脱开了,只对她说道:“取我刀来。”
如玉直到拖着雪凝奔入府内方才觉得惊讶,她怎么说也是见过血的江湖儿女了,怎么危急关头被少爷随口一说,却便不假思索往回跑呢?回想起来只觉得当时少爷那话,能带给她莫大的信任,为什么?为什么她会相信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能解决问题?
当如玉犹在发呆的时候,雪凝提着裙裾已向丁一书房奔了过去,这便是实心人的好处了,她自然是极害怕的,但丁一吩咐取刀,她便奔去取刀,却不会去想丁一是否抵挡得住?连个鬼影也没见到取什么刀?为什么要取不去喊人帮忙……
她只知道丁一要刀,她便去取刀。————————————————
求护菊啊!跌到第十了……各位看官,票票和收藏给点吧好不?这么被暴很痛苦啊!多的话咱也不说了,怎么也得保住现时这位置啊……拜托诸位看官了!另就:老书友死为北风,捉到了第十章一个bug,作者手误把圆和扁写混了,在此向各位看官致以真诚歉意,并对死为北风表示感谢。我本想马上改去,但又担心会有假更新之嫌,所以等到一段落时(例如上架后或是京师这一卷结束),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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