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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野心家-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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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现在,当陶罐中的葚浆水中最后一抹涟漪都平静的时候,她又站在门前望着小路,觉得太阳今天比平日往山下坠的速度要慢许多。
  女孩的热盼并不会让适更改脚步,在和苇决定回家后,他特意选了一条远一些的路。
  一路上和前几日曾围坐一起闲聊的人打着招呼,或是低头采几枚认识的简单草药。
  一群顽闹的孩子不小心跌倒在地,石头划破了胳膊,适便采摘了一些有麻醉和止血作用的野菊花,让那孩子嚼碎后敷在伤口上。
  野菊花含有麻醉效果的生物碱,擦破伤口的男孩子咀嚼了一阵,舌头便不是自己的了,口水伴着绿色的汁沿着嘴角流下,惹来旁边孩子阵阵的打趣。
  趁机和这些孩子们讲了一个现编造的神农尝草发现这种草药的故事,这时候哪里有讲故事的人,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让这群孩子觉得新奇无比。
  适又和孩子们聊了几句,心中很是可怜。
  很多孩子的命很苦。
  生活不易,有时候女人也要上田劳作。
  或是去准备柴草,或为在田里劳作的丈夫孩子做饭,或为出征的儿子缝补衣服,很少有时间来管孩子。
  有些孩子四五岁尚且不怎么会说话,也不会走跑。不是他们是庶民所以笨,而是因为家里太忙,做母亲的没法看孩子,只好准备一些细细的沙土晒干后铺在地上。
  将小孩子放在这些细细的、不会伤人的沙土上。吃喝拉撒全在沙土上,就像是猫砂一样,拉了粑粑或是尿在上面,将那些沙土戳走再垫上新的,这样就可以省出时间做别的事。
  如此一来,小孩子在沙土上躺到三四岁,要是会说话、会走跑那反而真的有鬼了。封闭条件下,哑巴家庭的孩子不会说话,未必是生理不能,没学过说话怎么说?
  毕竟,看孩子是个并不轻松的、需要极多时间的活。
  好在这些围在适旁边玩闹的孩子,尚属正常。
  这些孩子的父母字肯定不认识,所见所闻也只是从军出征过程中和同村社的庶民一起看到的那点事。宋国这些年又是个只挨打不能还手的国家,这世面见得就更少了。
  小孩子瞪着乌溜溜的眼睛,听完了适讲的小故事之后,称呼也从陌生人变为了“适哥哥”,央求着适再给他们讲几个故事。
  那些在田边准备回家的农夫也是难得听个故事,但毕竟是大人,心中虽然也想听,可是想到这时候也该让人回去吃饭了,总是不好意思。
  适倒是乐的如此,这战国之后的故事讲不了,可春秋夏商也有不少可以编造的故事,这时候还没有纪传体史,随便一个故事用纪传体讲出来也很有意思,比之夜一黑就睡觉要强得多,还可以趁机和这些人拉近关系。
  最重要的是,这是曲线传教的第一步,先把人吸引过来。
  听着那些孩子的央求,适笑道:“那就这样吧,等天黑以后,你们来苇的家。我在院子里给你们讲故事,你们来听就好。要是白天做活还有闲心,也都可以来听听。”
  说完又问苇道:“这不会麻烦吧?”
  苇憨憨一笑,咧嘴道:“都是比邻,一个战车后面打仗的,一份丘田里换田耕种的,哪有什么麻烦?其实,我也愿意听你讲的这些东西,真好听。”
  适哈哈一笑,一打响指道:“那就这么定了,今晚上我给你们讲个楚国伍子胥的故事。这可是个厉害人物,当年为了报仇可是把楚王的墓都挖了,把死掉的楚王拉出来鞭尸……”
  鞭尸与否,不知真假,但在宗法制深入人心的时代,这个故事的意义重大。
  而且伍子胥的故事做评书之类的长篇也可以,什么千金小姐、掘墓鞭尸、一夜白头、七星龙渊之类的或是编造或是附会的趣闻,足以汇聚几十家人无事的时候聚在一起听讲故事。
  只要聚在一起,听得多了,以后讲什么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但上来就和这些庶民讲“兼爱”、“非攻”这类的东西,是吸引不了人的。而且,很显然这些东西是说给士大夫和君王听的,受制于局限性墨家还是把希望寄托在君主身上。
  说到鞭尸的事,众人都吸了口凉气,顿时觉得这个故事的确很有意思,心想反正晚上无事,正好来听听。
  众人都知道适之前救了苇和芦花的爹一事,邀去吃饭也在情理之中。都想着让适先去吃饭,也好早点听故事。
  适却并不怎么着急,虽然肚子饿,可是他还是和这些人闲七闲八地聊着,旁敲侧击地询问着一些必须知道的事。
  最起码,他要知道现在的土地制度、需要知道自己可能面临的基层管理者是村社自治还是那些低级的士贵族。
  这一点搞不清楚,很容易被驱逐、殴打、甚至被杀死。
  以他了解的历史知识,还是缺乏第一手的资料,缺乏基层村社的组织形式。
  想要在这里扎根,做出一些事,这些事就必须知道。
  在周天子分封之初,理想状态下的井田。九百亩为一井,期中一百亩是公田,是用来剥削井田农奴劳役地租的生产资料。
  这时候种植需要休耕,九百周亩土地只能养活三户人,以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
  三十六家组成的村社是一丘,三十六家要养三头牛和一匹马,这三头牛是用来拉车的,作战用的辎重。
  四丘为一甸,每丘各出一马,四丘正好四匹马一辆战车。
  加上各丘的低级贵族,一甸极限下可以出一辆驷马战车、三个甲士驾车冲击、一百五到二百个徒卒,四辆到八辆牛车辎重——周天子不在此列,周天子之军不用牛车要用驽马,各丘的牛车要靠诸侯贡赋的战马补足为马车,以保证天子对亲戚们的军事优势。
  开国之初的甲士,肯定都是低级的世袭贵族,一旦打仗都必须可以驾车、射箭、持戈冲击。
  战车不是随便一个人能玩的,拇指射箭法在颠簸的战车上保证射准没有个十年八年的苦练根本不可能。
  所以下士以上级别的贵族,都是按照宗法制世袭的,至少也是半脱产的。
  下士以上级别的贵族不需要耕种,专门操练武艺、剑术、驾车、射箭之类,靠封地的家庭奴隶和那些村社农民种植。
  此前的庶民,是和俄国农奴制下的村社农奴一样,是可以连同土地一起转让给别的贵族的,很多青铜文物铭文和史书上也印证了这一点。能被转让、又不是奴隶,基本算是半自由从属于土地的农奴了。
  按照儒家构想的士,上车能打仗、下地能治民,显然是作为拥有封建法理治理权的低级贵族要求的——分封制采邑制度下,拥有治理权的是政务官,而非事务官,所以轻稼穑百工也就能理解。封建政务官不需要知道怎么种地、怎么挖河、怎么制作兵器,交由依附他们的手下去做即可。
  各级有各级的手下。
  所谓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有侧室、士有朋友。此时的朋友,并非是平等的朋友,而是宗法制之下辅佐士的那些人,可以称作士的朋友。
  所以,夫子称颜渊、子贡、子张、子路为友,这不是一种隶属关系,但也绝不是平等的朋友,而是一种宗法制下的、非血缘的、亲近的辅佐关系。
  但是即便再亲近宗法礼制也不能乱:夫子是士,所以只能有朋友,哪怕做了大司寇这些人也只是辅佐他的朋友而非隶属的手下。
  如果他在鲁国大司寇的位置上一直做到死,那么他死后算作大夫,但在生前不能拥有大夫才能拥有的养士权力,士一级别的弟子也只能是朋友而不是下属。他可以培养士,但不能养士。
  理论上这是个完美的分封方案,从高级五爵到低级武士一应俱全,而且周天子当年的土地极多,又有大义名分,手下武士众多,还有诸侯的贡赋马匹。完全可以压得住各路诸侯——周郑交兵的时候,要不是郑国耍赖居然用了战术,周天子手下的甲士和精锐武士能把郑国的车兵武士打出屎,然而自家亲戚之间堂堂正正不用战术的时代过去了……
  开国初年,鲁侯也不过是七百乘,也就是七百个甸堡级别的下级车兵武士组封地。刨除掉一半的乘车,攻车也就三百来辆,鲁国可以世袭的低级贵族应该也就保持在这个数量上。
  齐国的正牌世袭低级贵族,应该是鲁国的七分之四,因为齐国开国是四百乘之国,而且齐国姓姜不姓姬,是外姓不可不防。
  在前期,国君基本可以控制住本国的局面,但现在情况已经大为不同。
  以齐国为例,管仲改革之后,齐国分为二十一个乡。
  按照适庸俗且简单的理解,这些乡可以看成是出兵的男爵领和出钱的城市,所谓工商之乡和士人之乡共二十一。
  城市不出兵,但是提供辎重、军械,靠商业保证出兵的支出。
  男爵领出兵,每个乡可以出两千人,二十辆驷马战车、二十辆乘车、六十辆牛车,外加一千多的征召兵。
  全国二十一个男爵领和城市,齐桓公手里握着十一块,全部的六个城市外加五个男爵领。周天子派去监视的国、高两家,名义上可以各带领五个男爵领。出兵的时候正好是左、中、右三军。
  三万人,车千乘。管仲命二百人一个连,两千人一个旅,一万人一个军,整个齐国在改革之后可以征召一百五十个连、至少五百名下士以上的贵族。
  无论下面的贵族怎么蹦,齐桓公手中的五个男爵领和六个城市都是绝对的优势,完全可以掌控住局面。
  车战还是主流的年代,这种制度还必须保持下去,否则凑不出战车也就没法打仗。
  适只是想不通,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这些驾车、射箭的士,是怎么保证半脱产的?
  弓箭不是弩和火枪,随意抓个人征召在战车上射箭,除非齐桓公真的人如其名,是个小白。
  丘甸村社的农奴,是仅仅对国君和最大封君履行封建义务支付劳役地租?还是也需要耕种丘甸驷马贵族的公田、也向低级贵族履行封建义务?
  还是说,这些低级贵族像是满清奴隶制下的巴牙喇、白甲兵?有自己的小块土地,由家庭奴隶或是农奴耕种,而作为他们战时手下的徒卒只需要向国君履行封建义务和劳役地租,而对战时的直辖低级贵族没有封建义务?
  这很重要。
  非常重要。
  如果是只向国君和封君履行封建义务、村社自治、低级贵族有自己的小块封地和家庭奴隶,那就简单的多。
  不管宣讲什么、改变什么,都很难有人直接出面管辖,不会损害到低级基层贵族的利益。
  如果是后者,那些下级贵族既是军事长官、又是民事政务官,这些农夫必须给下级贵族无偿劳役,那么这就很麻烦。
  自己将要做的这些事,很可能会引起低级贵族的不满,所谓不怕县官只怕现管就是这样。
  都说此时礼崩乐坏,他急需知道的是已经崩坏到什么程度了,才好选择最适合的手段下手。


第十二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三)
  看似无意的几句问答后,适知道了自己最想知道的事情。
  整体来看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复杂,包括村社重新分土地授田之类的村社职能、出征时的甲士遴选、贵族封地和国君直辖的税率不同等等。
  但是因为这里是宋国国都附近,仅就附近的这几个村落来说,情况要简单的多。
  既不急在一时,见天色也已经不早了,就和众人辞别,甩开那些依依不舍想听故事竟不想去吃饭的孩子,跟着苇回到了矮小的茅草屋院落内。
  门口的芦花已然等的急了,数落着哥哥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不饿,别人还不饿吗?”
  苇咧嘴一笑,也不多说,让着适进了院落。
  简单的晚饭,芦花和苇的父亲病已大好一并吃饭。
  虽无酒水,但也吃的笑语欢声,适时不时询问着院落内的各种农具的用途,这些原始的农具和他知道的农具有些差别,很多根本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芦花每每抢在父兄回答之前,用欢快的语调解释着各种农具,到最后竟然也放开了胆子,开了个玩笑。
  “我以为你知道的很多,原来也有你不认得的。”
  “我家是做鞋的,若论锥子、皮剪、顶指,我是认得的。每天的饭都是用钱换的,小时候我一直以为粟米都是长在粮米店铺中的。”
  陪客的人都笑了起来,适指着院墙旁立着的几根光溜溜的木棍,问道:“这又是做什么的?”
  “砸棍。粟米啊、菽豆啊、麦子啊,都要用这砸棍砸,才能脱了粒。”
  适放下吃了一半的粟米饭,走到墙边,拿起那根木棍看了几眼,说道:“给我拿一根麻绳。”
  芦花不知道适要做什么,还是急忙起身从柴草堆中拿出了一截麻绳。
  适拿过一根砸棍,比量了一下回忆着小时候在砸谷场看到的东西,找准了长短,用脚用力一跺,将木棍踩断。
  这木棍又不值什么钱,苇也不心疼,只是不知道要做什么。
  将麻绳将断掉的两根长短不一的木棍接好,正式历经两千年历史凝结出的最佳长度,一个双手挥舞的连枷便做成了。
  双手微微用力,绳子带动前面的短棍,带着呼啸的风声从后面飞舞过来,重重地砸在地上,发出了噼啪脆响。
  “这样一来,砸的时候便不用弯腰了。要不然用直棍,想要砸的多就要弯腰。”
  院内的都是庄稼汉,和谷黍不知道打了几辈子交到。适稍微一说,苇便明白了其中的意思,饭也不吃了,跑过去挥舞了几下,赞道:“真是好东西。一根麻绳,前面砸谷的木棍落下去的时候全都趴在豆秸上,要是长棍不弯腰只能前面一段砸上……这可真是好东西。”
  呜呜地挥舞一阵后,忍不住问道:“适,你连那些农具都不认得,怎么能想得到?”
  适想了想墨家常言的天志,叹道:“墨翟先生曾言,万物的道理都是相通的,这道理就是天志。譬如水自下流,你若浇灌就不能让土地比沟渠高。通晓了天志,再将道理用在万物之上,并不难。”
  众人都知道墨子的名声,从未见过真人,可是见到自称墨者的适都是这般人物,一个个感叹不已。
  适又道:“这东西既可省力,不妨等一会那些人来听故事的时候,就告诉比邻之间,让他们也得利。墨翟先生曾言,行天下大义,就像是筑墙一样。力气大的夯土、力气小的担土、女人做饭送水,各尽所能,便可天下大治。我种田不行,也只能做些这样的事了。”
  芦花挠头道:“小哥哥,墨翟先生这样说,是说种地的只能种地、做鞋的只能做鞋吗?”
  适大笑摇头道:“孩子不长大之前,又怎么知道他将来是高是矮呢?弯弓射箭、驾车持戈,你又怎么知道你哥哥做不好呢?只是他哪里有车、哪里有弓呢?正如你,想和我学治病救人的办法,在不学之前,又怎么知道自己学得会学不会呢?”
  芦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觉得好像明白了,又好像没有明白。
  但在疑惑过后,又快活起来,心说终究你还是没有忘记当初答应的事,这就好了。
  适说完这些,又回到了饭菜之前,继续用勺子挖剩余的那些粟米。
  等晚饭即将结束的时候,适终于开口道:“其实,我这次来,是有事要做的。”
  苇拍着胸脯道:“你救了我爹,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答应。若是做不到的,我也不答应,但定会尽力。”
  适想了想之前所说的要讲的伍子胥的故事中的千金小姐和七星龙渊,也不知道这时候的人是不是都像是故事里那样,一言不合就觉得给钱是侮辱然后自杀……
  幸好这故事还未讲,他便从身上摸出来十五个铲币,还未等往桌上一放,苇便问道:“这是做什么?”
  “我想借两亩地。用一春秋。这钱你们一定要收下,墨者行义并不是为了将来回报,你们若是不收便破了我心中的义。”
  苇也不知道墨家的规矩到底是什么,猜想这墨家规矩还真多,又见适说的郑重,看了一眼父亲,便将钱收起来。
  一亩地平均能收一周石的粮食,宋国已经有一部分私有制可以买卖的土地,但论租地这价格实在太高。
  每亩地要交什一税,大约是一个半铜钱,这十五个的铜钱已经是一亩地的收益了。
  芦花奇道:“你刚说你不会种地,要土地做甚?”
  适神秘兮兮地从怀里摸出那包种子,还故意朝门口看了看,这样刻意营造的凝重气氛引得饭前众人都凝神屏息,郑重不已。
  “我曾遇到一位奇人,他给了我一包种子,据说这包种子可以救济天下。我只能在这里种下,你们也知道公室贵人贪婪无厌,我不想被他们得去。”
  芦花心想,连你都称之为奇人的人,那将会是怎么样的人呢?她倒是没有关注这包种子,只是感叹原来村社外面竟这么大,有这么多奇怪的人。
  苇关心的也不是那包种子,而是贪婪无厌这四个字。
  贪,在此时的意思很特别,对这些村社农民而言这个词更为特别。
  原本的九取其一耕种公田的劳役,是正常的,也是习以为常且接受的。
  而授田之下的收获还要缴税,国君贵族试图从农夫的份田中再剥夺一部分的行为,在此时就称之为“贪”。
  此时的贪不只是后世的那种意思,还有一种私产属于自己不可侵犯的懵懂觉醒。
  悄声咒骂了几句之后,众人的心思才放在那包被适珍之又甚的种子上,眼神中满是好奇。
  “想看看?”
  几个人都连连点头,适想了一下,伸出手指从包裹中捏出了一枚种子,举在半空。
  此时金乌将坠未坠,斜挂天地之间,早没了正午时分炙烈似白的气势,如血而似火。
  各样云霞在无风的空中凝滞,染上火烧一般的色彩。
  矮小的粪土之墙,竟挡住了西边的那轮照耀天下的太阳,只留了一股淡色的光泽沿着墙头斜折进来。
  那枚种子就在这一抹斜折进来的阳光下,与那抹夕光融为一体,分不清那股亮丽的黄到底是种子本身的颜色还是后羿留下的余烬之泽。
  表面光滑,圆润晶莹,一如宋国特产的莫难之珠。不似麦那般细长,也不似麦那般内敛,以至于麻色的麸皮全然挡住了里面细腻的粉,而是在淡黄色玉泽之下隐透出里面的精华。
  同是剔透,色如日月,却又不像是稻米那样小巧精致,不似稻米那般糠、皮、壳、粒分明,一穗稻总能分出三六九等,精、粗、糙层层分离,贵贱有别。而此物若是为粮,人可食,鸡豚狗彘之畜亦可食,向来断不会如同拿精米喂畜生那般心疼。
  若论颜色,与黍米最是近亲,可模样却要大气的多,乳童小指大小的身躯更令农夫欣喜。
  可大未必一定好,譬如菽豆,粒粒饱满,像极了那些贵家的姬女。然而圆润的菽豆产量很低,除了做羹菜必用之外,种的不多。这枚种子个头不比菽豆小,可却只有玉润而无珠圆,像极了农夫瘦削的脸颊,透着那么一股说不出的寒酸。这份低贱的模样,总会比菽豆产的多。
  大未必一定好,但小有时候一定不好。譬如粟米,小若蚁卵,手有不慎落在尘土之中,挑拣起来也自麻烦,收获之时尤甚,年老弱妪盘坐于地,不认辛苦与尘土共朽,可怎么挑拣也挑不干净,秋雨之后场院芽苗翠绿,望之心疼。这枚种子,便无此虞,失手打翻就是三岁孩童异能拾捡。
  五谷之麻,多以衣用而非食,之前适曾说这奇人给他种子的时候可以救济天下饥馑之苦,自然是吃的。
  可这样的种子,饶是苇曾出征,也曾去过齐鲁卫郑,算是见过些许世面,却何曾见过这样的种子?
  既是未见,奇人之说必是真事。况且这种子非此一种,奇人有说能救天下饥馑之苦,产量必丰。
  苇猜测,若是长得如同黍宿一般,又是这样大粒,一亩或可能收一石半。
  什一之税,早有定数,这多出的半石便是农人自己的了……若是公田也种植,公室贵族岁用既足,说不准便免了什一之税呢。
  夕阳下的这么简单却神秘的种子,已经足够苇做一场好梦。
  当院墙终于挡住最后一缕斜阳的时候,苇才如梦初醒,颤抖着喉咙,带着诸夏农人天生的那种对粮食的虔诚,问道:“这……这叫什么?”


第十三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四)
  适心说,这当然是玉米。
  玉米当然是玉米,但此时不能叫玉米。
  正如麦,到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名字?但叫的人多了,麦便成了麦。
  诸夏重玉,大争之世亦有荆山卞和献玉的美谈,叫玉米最是适合。
  但对于心怀野心的适来说,最适合的名字反而是最不适合的。
  这东西不能只是个可以让更多人不挨饿的玉米,还得趁机扩大墨家的影响,以便将来推广开的时候扩大影响。
  思考半天,胡诌道:“这叫墨玉。墨家之玉。”
  “墨玉?”
  芦花小心翼翼地捏起那枚玉米,觉得这玉字用的极好,若是用麻线穿在一起,挂在耳垂或是坠于脖颈,未必便比不过那些士女的翠珰。
  可这墨子却用的极不好,爱不释手地看了半天,嘟哝道:“这明明是黄色的玉,怎地是墨色的玉呢?”
  “墨家不以金玉为宝,而是以救济天下为宝。那奇人说此物高山荒凉之地尤可种植,让天下少受饥馑之苦,正是救济天下的宝物。在我墨家眼中,就如同王公贵族眼中的玉一样,都是倾城之宝,因此叫这么个名字。”
  “是墨家之玉宝,而非墨色之宝玉。”
  胡诌之后,又拿出几枚胡萝卜的种子,这一次便其貌不扬了,可适接下来的话却让苇惊的半天没有合上嘴。
  “这叫鬼指。世人都以为鬼藏于地下,这东西长成后就像是手指一样,其色如肉,欣长如指,藏于地下,是天鬼舍弃了手指赠与天下之人的。”
  芦花一听这话,吓的叫了一声,下意识地躲到了适的身后,不敢再看那枚其貌不扬的种子。
  苇也咽了口唾沫,不想接下来的话让他比听到鬼指之名更为惊怖。
  “这鬼指要是种好了,一亩可产十石甚至二十石。虽然不能当做粟黍,但饥荒之时可以救命,而且脆甜如蜜。”
  适这话没有胡诌,胡萝卜在大亩之下用草木灰和粪肥,产个三五千斤不是问题,论救荒比地瓜还要好。所以前世乡村,多有葫萝卜崴子、胡萝卜屯、胡萝卜坳之类的名字。
  只是这东西毕竟不如地瓜,地瓜可以晒干磨粉,怎么也算主粮,这东西就只能救荒用了。
  以现在的小石来说,亩产十石什么的都是怕吓着人往小了说的,尤其这还是不知道凝结了多少汗水劳动遴选出的良种。
  饶是说的保守,十石二十石这样的数量还是吓了苇一跳。
  他当然希望这是真的,也相信适说的话。
  可越是希望是真的,越怕最终是假的,所以越不敢相信。
  惊惧还未结束,远未结束。
  适又照着这样的套路,将各种稀奇古怪的种子拿出来,一一给起了稀奇古怪的名字。
  譬如胡诌为鬼布的棉花,说是天鬼为救世而将身上的衣衫凝为种子,栽入土中,以求人人有衣可穿。
  当然也有没胡诌的,比如向日葵,这个用不到胡诌,改成夏葵就好。
  天下有春葵、秋葵、冬葵,唯独没有夏葵。而葵菜本身也有向光性,所以有葵藿向日的说法。仲尼还借着葵菜的向阳性讲了个鸡汤,说是鲍庄子连葵菜都不如,人葵菜还知道叶子遮住阳光保护自己的根茎呢。
  一直到拿出胡诌为鬼头瓜实为南瓜的南瓜子时,芦花终于笑道:“小哥哥,你果然不会种地,这是葫芦,我认得。”
  说完摇摇一指院落中的葫芦架,那是夏秋常吃的菜。
  适想了想可以挖出鬼脸、里面安上蜡烛的南瓜,摇头笑道:“那到时候就看看是奇人骗我,还是你认错了。麦和狗尾草在没有结实之前,又怎么能分辨呢?凡事不可妄加揣测,要看结果,不可凭空猜想。你要记住。”
  芦花低着头,哎地答应了一声,心下却有些委屈,心说这明明就是葫芦,只不过葫芦籽像是我们的脸,瘦巴巴的;你这葫芦籽是贵姬的脸,胖乎乎的。
  委屈之后,转念又想,他既然这么说,想来是真的在意我,不想让我走错了路,应该是这样吧?
  凡事总有两面,换个方式一想,她心里的委屈反倒变为了一种暖哄。
  再想到刚才被吓了一跳的鬼指,忍不住问道:“那个鬼指……是天鬼的哪根指头呢?”
  “你猜呢?”
  芦花想了想,羞赧而又胆怯地伸出小拇指问道:“是这根吧?”
  “为什么这么说啊?”
  “我听你说的这天鬼,是想着世人的。小拇指又没有太大的用,他便切了给世人以防饥馑。剩下的手,或是做别的了吧?”
  适笑着伸出了曲着小拇指的右手,向前一伸道:“剩下的手指,都在你我身上呢。要不然为什么小拇指最是笨拙呢?天鬼本想着自己平山川、整河流,以利天下。但是它纵然厉害,终究只有一人,于是将最灵活的四根手指送给了天下之人。于是燧人氏可以用手钻木得火、大禹携万民以手整大河、万民可以以手握耒耜以养肚腹……”
  芦花和苇从未听过这样的故事,想象着天鬼的模样或是那种心怀,又看着那些名为鬼头、鬼指之类的种子,心头莫名地悲伤。
  “那天鬼……死了吗?”
  “死了。”
  适很郑重的说着,自己嗯的一声点了下头,又道:“凡有人说见到天鬼了,定是想要欺骗世人,其心可诛。”
  “那天鬼死了去哪了?”
  “我们从哪来?”
  “我们死后去哪?”
  “天鬼为什么要死?”
  一个简单的问题,引来了一连串的疑问,此时鬼神之说正盛,又处在重鬼神善卜龟甲的宋国,这样的问题很难回答。
  适仰头想了一阵,念道:“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天下人的问题。”
  “所谓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暗,谁能极之?冯翼惟象,何以识之?明明暗暗,惟时何为?圜则九重,孰营度之?惟兹何功,孰初作之?斡维焉系,天极焉加?女娲有体,孰制匠之……”
  借用了屈原的《天问》,将整个鸿蒙时代的问题一一问出,刨除掉里面不想要的阴阳之说,引出他想把墨家虚无的天志修改为配合墨家辩术可推断的天志。
  这些问题很难,难到没有一个人知道。
  或者说有人可以一一解答,但是在墨家看来都是不对的,因为逻辑上讲不通。
  此时尚未焚书,亦未儒家一统,所以哪怕连三代之治这样的说法都是各有说辞。
  诸子都讲究以史为鉴,想要确定自己的学说合情合理,大多要托古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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