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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野心家-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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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直接点头,这又是不负责任,将来出了问题要有大麻烦。
若取儒家仁的狭义,则补足为礼后乎仁,而克己复礼为仁,以墨家辩术逻辑置换,则等同于礼后乎克己复礼,再简化为礼后乎礼,适身在墨家又是墨家的二号人物,这是绝对不能点头的。
你不能说第一名在第一名的后面,认同这个等同于否决墨子的“说知推理”之学,否定逻辑。
若取广义,仁为儒家所言的一种整体的道德规范的整体,这就更必须要与之划清界限。别人可以既要儒家的苗,也要墨家的草,适这个副巨子不行。
因为从墨子评价义渠火葬和桥夷食子,以及适篡改的乐土九重之说,道德在墨家的概念里是可以随着时代而变化的,有时候不是一种准则,而只是一种习惯。
不能说人家义渠人火葬就不孝,也不能说贵族守孝三年就比贫民守孝三日要孝顺。更不能说父孝悌这些上下有别服从礼法的东西,是永恒的、不可更改的道德。
但儒家认为道德是永恒的、普适的、不变的,同时又是可以规定于制度的亘古不变的,因此礼才是不分生产力水平治世的基础。
同意这个,等同于同意在工业社会,有能力必须服丧三年,那么也就没有资格嘲笑在工厂定时朝拜这样的事。因为若礼是对的,那么服丧三年就必须要在这三年内提供带薪丧假,算吧算吧家里亲戚死一圈,一辈子衣食无忧,那么这是资本必然不同意的。到时候就看谁输谁赢,是礼战胜了资本,还是资本捏碎了礼。
所以若不可以永恒,那么就可以变革,并非是万世不易的。
于此时,这也必然涉及到儒墨之争,墨家不能承认,一旦承认就要承担违背了“君、父、孝、悌”等似乎永恒普适道德准则的非议。
若是永恒普适不变的,那么小辈必须服从长辈,身份低贱的必须服从身份高贵的,这完全于墨家的“人无分老幼贵贱,皆天帝之臣,人人平等”的说法相悖。
既是广义,儒家的仁那就必须包含孝悌尊卑,那么本身墨家兼爱、平等就已经违背了儒家的广义道德,所以墨家必须连“仁”的概念也得变。
要么,就明着说自己不守儒家的仁,但天下有心人很容易将这句话断章取义为墨家不仁,这正如后世“共妻”之说,于宣传不利。墨家自始至终,从未说过自己就是要“不仁”。
要么,就只能另起炉灶,谈仁,但又要讲清楚自己的仁是什么,所以变为了墨家仁、但本质上守墨家的“仁”。对外宣传,人们都认为墨家仁,有心辩论的,又自然落入陷阱难占上风;无心辩论的也只能鬼哭狼嚎说墨家“无父无君,实乃禽兽”,这就落了下乘。
于氏族时代和春秋而言,君父孝悌这些东西,确实是一种有利于社会的、物质基础之上符合时代的道德,但一旦社会发展……君算个屁?悌谁人守?
因而墨家要把仁,变为“爱己”,墨家中仁的最高境界是兼爱,因为人人爱我我爱人人所以我得到了数倍的爱己。
这里的兼爱的合理性解释,必须也必然是以“爱己”为基础的,不是把一切奉献给别人的圣徒,而是先爱己,后爱人。
墨者与圣徒之间的区别,在于墨家没有天堂,所以圣徒爱人,或许也是为了爱己,但是这个爱己最终实现是去天堂。这是一种利。
而墨家则是依靠逻辑自洽,将兼爱与爱己变成一道数学题,理论上确实无懈可击。这也是一种利。
墨子谈到爱,便谈爱己、爱马与用马的区别。
因为只有知道爱己与爱马用马的区别,才能知道如何爱人,连自己都不爱又怎么知道怎么爱别人?把爱别人,等同于为了用别人,那本身在墨家看来就是一种错,甚至直接定义为“用”而非“爱”。
爱天下,自己又在天下之中,所以爱天下等于爱己加上爱天下其余人。若人人爱天下,那么每个人都得到了天下人那么多倍的爱,从逻辑上推出兼爱就是最高境界的“爱己”。
这里面是逻辑自洽的,若不谈爱,将其化为自尊和尊重他人,也是一样的道理。
但在这之前,就需要依照不同的时代,以不同的政策,使得人人可以最大程度的“爱己”,由此又推出墨家体系之下,公共权力和法律的制定准则和基础。
比如“十人十义、百人百义”的上古乱世,在“义即为利”的前提下,那么百人百义中,或许有一种“义”名为绝对的自由,原始的自然形态。
即我可以自由地劫杀别人,来爱自己,使自己得利。但是,我可以自由的劫杀别人,那么别人也可以自由地杀死我。
然而,根据墨家体系内的功利观,生命大于财富,饥饿之时选粟米而不选随侯珠等等论证,可推出:生命权的利,大于财富权的利。
由此,为了每个人都能得“大利”,就需要“集众义以为义、选贤人为天子”,出让这部分自己的利给公共权力,以出让自己不能劫杀别人的小利,获得别人也不能劫杀自己的大利。
于是墨家之法,不能随便杀人,理由是:如果可以随便杀人,那么自己就有被杀的风险,支持这种律法就是不爱己。
而墨子又言:仁、爱己也。
由此可证,不爱己,等于不仁。
而不能随便杀人的法,则为仁的一种体现。
又因:生命权是爱己、利己的基础,推出生命权是一切利益的根本,所以最大的惩罚就是剥夺别人的生命权。
因而墨家之法杀人者死,是为了每个人都减小被人杀死的风险,是为了最大程度的爱己,所以墨家之法杀人者死,是为仁法。
这一切论证的前提,又源于“人无分老幼贵贱,皆天帝之臣,故人人平等”,由此可证,世卿贵族的“生命权”,等同于庶民工商的“生命权”,故而“刑不上大夫”的说法,违背了“利己”原则,即为违背了墨家的“仁”,因而儒家不仁。
由上所述,可知公共权力和公共意志,是为了让每个人在“兼”这个概念下最大程度的利己,而法律从“上古时代,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基础上由“同义”的公共意志转化而来。
由以上仁为爱己、集众为义、义为爱己从而利天下、人皆平等、公意公利即为法等内容,可证“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这是法家的说法,但这个没有论证,而是结论,是基础。
墨家通过一些列的论证,得出了“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的结论,从而更加有说服力。
当然,以后来人看,无论是“上古之时,十人十义、百人百义”、还是“于是选贤为天子”、“集众义以成法”、“舍小利而谋大利为上古义法之始”等等这些,全都是……历史唯心主义。
全都是一种虚构、一种假设。包括公共意志等等这些,都是虚构,虚构了一个上古时代的情况,以不变的,此时的“人”去推测当时的时代。
但凡这种有些神秘莫测的推测,想要存在,必有其基础,而这基础又需要立足于物质的现实。
这种现实就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周礼崩解、世卿贵族开始落败、市民中的工商业者在城市有了一席之地、泗上、齐鲁、三晋的私有土地改革,使得出现了这种信奉、喜欢、认可这种幻想理论的阶层基础。
换而言之,墨家的这些理论,是为一个阶层代言。
当随着贵族封田、人身依附的法律关系在泗上、宋国逐渐解体,这世上在泗上、宋地出现了两种新的“人”,这里的人指的是社会关系的“人”,而非另一种概念的“人”。
一种人是名义上的自由、摆脱了礼法宗法关系下依附的农奴身份的人。他们自由,他们独立,他们不再是贵族封田的一部分。但是他们的独立、自由则因为“自由”地出卖劳动力、在作坊做工因为不做就要饿死、在农田佣耕因为不做就没得吃的自由而并不自由。
第一种人,因为铁器、牛耕等生产力的发展,生活生平胜于之前的贵族分封、铜石并用的时代,所以仍旧带有“努力劳动以得织机、土地,成为作坊主、土地主”的幻想,并且还远不到破灭幻灭的时候。
另一种则是拥有土地、少量生产资料、手工业者、自耕农、大作坊、大商人等,既摆脱了宗法关系的人身依附、地位不等,同时又以货币为媒介将每个人独立的和其余人联系在一起的一部分人。
他们受制于宗法制,对于宗法制深恶痛绝,处在一种新生、且足以迸发出强大力量的初始之时。
墨家的这些说法,自然是后一种人的代言,而且这些人此时拥有足够的人口、力量、金钱,他们需要相信,并且想要相信墨家关于法、义、仁的新解释和新说法。
这是一种非科学的、虚构的、有很大历史唯心成分的学说。
想要推翻这种学说,需要否定“上古自然之世人不同义”、“人皆天帝之臣人人平等”、“人人求利是天帝赋予人的本性权力”、“人人趋利避害是本性”等几个问题。
那么,这种否定足够简单、足够有煽动性吗?自耕农同意吗?手工业者同意吗?商人同意吗?作坊主同意吗?已经凝聚在一起的墨家同意吗?
若是站在贵族世卿的角度反对,那么双方都唯心,都不科学,就看哪家信得多,谁把谁干趴下。
若是站在之前说的那些雇工的角度,从科学上论证这不对,那证明天下已经远非此番模样,代言这些阶层利益的墨家已经不再是变革的驱动者,那么此时的敌人也早已经化为枯骨,适也就没必要苦心孤诣地篡改墨家的学说,早投身另一边去了。
现在没有第二种可能,那就只能靠暴力,那就更简单了。
看是庶农、手工业者、商人、墨家的意志让世卿贵族和王侯服从,还是反过来王侯世卿大夫的意志让庶农、手工业者、商人和墨家服从。
这一切论证、理论、合理性、阶层代言,都完全不同于法家的法的基础,也不同于儒家的礼的基础,而是墨家自己的另一套完全不同的体系。
可能在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个结果上,能够达到和法家近乎相似的结论,但本质上则是完全不同的推论过程,或者说法是结论还是起点;法是众人之利、还是君之私器的区别。在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件事上,也堪堪算是《周易》中所言的“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
但是墨家的这一切,与儒家的理论都格格不入,与此时天下的主流说法也完全是另起炉灶。
所以,若论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吴起说墨家之法与秦地之法“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适可以点头表示同意。
以墨家的辩术,这就像是不能说因为羊是白的、雪也是白的,就认为羊就是雪,而雪就是羊。
但是墨家可以说,羊和雪有共同点,那就是都是白的。
然而,吴起谈及到“绘事后素”和“先质后文”的相似的道理时,适除了不置可否外,绝对不能做简短的回答是还是不是,因为这是个颇为严肃的政治问题。
即便如今墨家势大,儒家因为尚未与“天命、天人感应”融合,双方非是同等对手,但考虑到双方可以矛盾到儒家称呼墨家为禽兽,墨家弟子称呼孔子为“孔某”这些细节,适的身份敏感,也不能够轻易回答。
于是,适敏锐地转开话题,说道:“若事真成,墨家也可遣派一些精通测绘、粗通禺知语的年轻人去秦地,你们也要有所支持。所花费用,自由秦出;所得图册,墨家与秦各得其一。墨家也可以派遣一些知晓水利修建的人入秦,以兴渭谷。”
吴起被适忽然而然的转移话题弄得一愣,但既然谈到了正事,他也就侧耳倾听。此时他的身份是“被聘的途中”,而不是已经为秦之卿相,所以他不便多说什么,最终还是那几名叛墨拿主意。
不过在他看来,这是一件好事。
见秦人并未反对,这就算是大方向定了下来,之后的事便是邀请这些人参观一下冶铁作坊、商定具体的交换方式、援助数目等等内容。
本身这种交易就是附加了诸多政治条件的,秦人有秦人的底线、墨家有墨家的底线,双方在底线问题上死咬不放,坐地起价就地还钱,在底线之外却又不断交换更多。
十余日后,泗上、淮北、海阳等各地的民意代表和墨者们齐聚彭城,即将召开这一次同义制法的会议之前,与秦人的商谈也基本落下了帷幕。
届时,秦人将在认同墨家提出了一些改善民生、有利于民的条件之下,获得墨家的技术支持。
秦人放弃在褒谷以南的几座城邑,人口户数不变,交于墨家管辖。墨家将派遣一支大约两百人的队伍入秦,进行冶铁作坊的建设和指导。
泗上这边会再出十几名善于测绘画图、或是跟随索卢参西行过的人,前往秦国,在秦人的资助下进行对义渠、禺知以及过禺知之后的荒漠绿洲路线的测绘工作。
秦人则始终不松口允许墨家入秦讲学这件事,胜绰等人出身墨家,自然知晓墨家的煽动能力,故而严禁讲学,这是底线。争论无果,此事便也搁置,同去秦国的那二百多人则盟誓遵守秦地的律法,如果违禁必须要被驱逐出秦境,但是秦人不得依据秦国的法律惩罚那些人。
墨家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与胜绰等人在秦地进行的法律有些相似的地方,但也有极为不同的地方。
墨家法度严苛,家法更不用提,而且去秦待遇优厚,想来普通的作奸犯科应该不会出事。
那这个要求与不松口,考虑的依旧是墨家讲学、煽动、传播的问题,双反无奈妥协,也保证了墨家的人只要做的不太过分,便无大碍,而且最多也就是被驱逐到南郑。
等到这些细节都基本定下来、泗上各地的民众公意代表们齐聚彭城、吴起等人准备起身穿越楚国回秦国的时候,适终于授意墨家的宣义部着重宣传一件事,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到天下各个巨城大邑。
标题自然是“墨家为了秦川百姓之利,传播铁器稼穑之术”,但内容却是“曾经的魏西河守吴起与秦人一同来到泗上,经楚去秦,墨家之适与吴起谈笑风生”等内容。
在这篇消息的最近处,还有一条别有用心的消息:“索卢参在邯郸见赵公子章,与秦人使团辩财富的来源”。
若是平时,这最多也就引发一些感慨。
但在这个赵国即乱、吴起叛逃、墨家召开制法众义大会的节骨眼上,恐怕当这些消息传播到魏国的时候,在魏侯看来,只怕内容应该是这样的:
公子章勾结墨家、秦国,要跳反三晋!若不能保证亲魏的公子朝继承赵侯之位,赵、墨、秦、楚联盟将成,共同对抗韩、魏、齐、卫、郑……
第五十一章 硕鼠
外部环境,只是为了争取更为有利的条件,而既然是条件,那自然就有目的。
这一次借用吴起的名气、墨家的技术学问上的优势,和赵国的乱局,无疑将会给魏国带来的极大的压迫感。
列国纷争,各国互不信任,彼此猜疑。
尤其是魏赵之间之前已经颇多矛盾,而魏侯一直与赵侯和公子朝暗通款曲。
赵侯即将病逝,这么短的时间内,魏击和赵章根本没有时间沟通,除了武装干涉之外别无他法来确保魏国的安全。
一旦这个营造出来的、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赵、墨、秦、楚联盟结成,魏国将会陷入全面被动,这是魏侯不能接受的。
本身秦楚就一直联姻,魏楚争霸中原,秦国也一直策动楚国在西河搞事以帮楚国分担压力。赵国武力如今虽然不强,但是也经过了公仲连的改革,一旦跳反三晋,魏国的局面就会大为难看。
魏齐之间本身也缺乏信任,虽然现在齐国田氏刚刚有求于魏击,赖其力得到了侯爵之名分。
然之前三晋伐齐、拆长城、对卫国这个缓冲附庸国的争夺、齐国曾出兵救援楚国榆关大梁、魏越联盟压制齐国等历史遗留问题,都会让魏国产生诸多怀疑:一旦赵国跳反,齐国会不会趁机咬自己一口而不是和自己结盟。
这种猜疑和猜忌,墨家留给了魏齐韩等国,争取到了自己内部一直想要完成的一件大事的时间。
……
墨家代行其政的郯国西北五十里处,一条小河蜿蜒而过。
河的这边,是完全实行墨家政策的郯国,名义上是郯国,实则就是墨家治下的一县。
河的对面,是加入了非攻同盟,但是保持独立主权名义的费国。
潡水之战后,费、薛等国纷纷加入了非攻同盟,相对于需要给越国进贡的霸权,墨家以非攻同盟的形式将这些小国组织在一起,并不收取贡品丝绢之类。
各国的内政也没有理由“代行其政”,因为费、薛等国暂时还有君主,而郯、缯等国,是墨家从越国手中“解放”出来的,已经“找不到”可以继承的直系继承人,于是才代行其政。
在地缘上,越国淮河以北的势力尽失,潡水一战震动了越国根基,父子相残的戏码因为墨家需要留着越国恶心齐国,出兵加以干涉而未发生,但是越王翳已经在北方呆不住了。
墨家的义师以帮助镇压叛乱的名义驻扎在琅琊附近,越王已经开始在江南吴越故地修缮旧都,大有放弃淮北迁回江南的意图。
这种情况下,除了有些的几个城邑外,基本上都成为了墨家的地盘,或是迁民垦荒筑城、或是建设沿海城邑晒盐……
如此一来,如费国这样的依旧维持着主权的小国的局面就变得极为封闭,除了北面和鲁国有所交流外,其余方向完全被墨家封住,成为了“国”中之国。
潡水一战后虽然墨家势力大涨,但是为了防止齐、魏干涉,引起天下震动,并未彻底解决费国等小诸侯国的问题,而是在等待时机、积蓄力量、发展生产、变革基础。
费国也有义师,而且这义师的组成是由费国出人,墨家提供武器,作为非攻同盟的军事力量,在保证不干涉费国内政的情况下维持费等小国自己的制度。
费国义师的成员,多是国都大邑的自耕农。因为这义师的钱财装备都是墨家来出,与泗上民众无关,所以墨家资助了这些自耕农一部分铁器,同时大力宣传墨家的一些激进言论。
几年过去,这些服役归乡的自耕农,开始在墨者的带领下组织起来。
费国的制度早早就进行了一些变革,比如初税亩制度,使得出现了不少的自耕农。
但是,赋税极高。
原本的各家份田收什一税,形成制度之后,因为原本生产力低下,需要一部分“置田”,也就是闲置的田地休耕,这休耕的部分也需要征收什一税。
休耕原本是必须的,这样就等同于五一税。而随着大豆玉米小麦棉花轮作技术从那些义师归来的农人的传播发展,这些休耕田也开始种植,费国的贵族和统治者也水涨船高,将原本固定的“五一税”形成制度。
而除了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外,作为贵族家族统治的基础,大量的贵族封地依旧存在。
这些贵族依旧拥有支配其封地农民的权力,但是因为地形地势的关系,这里和宋国沿丹水、泗水出现的一些列经营性庄园变革完全不同。
一则宋国的小贵族、地主阶层距离泗上更近,而且之前在商丘爆发过国人干政的事件,取得了一定的政治权利。
二则,如今运输困难,道路不修,水运仍旧是最佳的运输方式。沛邑、彭城等工商业城邑的发展,让粮食和原材料成为有利可图的商品,但是限于运输,这种生产关系的自发转变也就发生在宋国沿河一带的平原地区。费国多山,又没有一条河能够直达彭城沛邑,故而这种变法在费国发生的极为缓慢。
潡水一战后,墨家在东南与费国以沂水的支流珈水为界,并不明着干涉费国的内政,但是墨家可以费国讲学宣传、开办矿冶、售卖盐铁。
除此之外,对于费国贵族来说最为不情愿的一个条件,就是勘定的边界……一旦有逃亡的农奴逃到边界,费国将不得追讨,墨家将会组织他们垦耕。
这种政策之下,每年有大量的人口从费国逃亡过界,进入泗上墨家的直辖地。
除此之外,大量的商品奢侈品涌入,贵族们的收入明显不足以维持他们更高水平的生活,急需策略。
在这种情况下,费国也终于开始“倒逼变革”,只不过这种变革却是逆历史潮流而动。
贵族和费君颁布了《禁亡令》,宣布贵族对于封田上的农夫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必须要“公事毕方可事私”,必须要为封田家主完成“义务”的公田劳作后才能够经营自己的份田。
禁止藏匿逃亡的农夫,一旦抓获,帮助藏匿者与逃亡者同罪。
逃亡者一旦逃亡,若反抗,追捕者有权击杀。
在泗上商品的冲击之下,在泗上制度的对比之下,费国的内部矛盾愈发严重。
因为是封田制,所以贵族们得到了铁器、购买了马匹之后,继续扩大自己的土地。扩大自己的土地,收入增加,但是也需要更多的劳动力。这就又需要增加“公事”的劳役程度,使得封地之上农夫的负担加倍。
宋国沿河的土地制度、开垦状况和费国这里不同。
尤其是陶丘附近,那里经济发达,土地私有制早已出现,大量的私田采用租种的方式。煤的出现,也让柴草山缺乏意义,泗上的纺织业以棉花为主养羊也没有那么大的利润,因而那些小贵族封地之地的非耕地也没有什么可值得发展的。
所以宋国沿河的一些地主和小贵族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收回了租田,驱赶了超额的劳动力,让他们滚到泗上或是城邑谋生。
而费国则因为铁器牛耕垄作的出现,导致了另一种情况。贵族们利用宗法关系和对封地农夫的支配权,扩大了“公田劳役剥削”的量,增加自己的土地和农夫在公田上的劳动时间,从而进行另一种方式的谋利以增加收入。
这种情况,必然导致大量的封田上的农夫逃亡,墨家在一旁虎视眈眈,又打不过墨家,便只能采取更为严苛的律法,严禁农夫逃亡,从而维护贵族的利益。
“公事毕”所花的时间越来越多,“私事”的时间就越少,封田上农夫的收入就越低,墨家又只在泗上进行土地改革后采取分期赎买铁器、租借耕牛马匹的方式,对于费国内部,只说“爱莫能助”,这便导致了封田上的农夫日日都在唱《硕鼠》。
正是: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既唱硕鼠,便自然流传起了《乐土》,对于东南方这一处的农奴而言,乐土只有一河之隔。
逃过去,就是乐土。
逃不过去,就要被硕鼠吃一辈子。
逃走的过程中被抓,可能会死,可能会罚为奴隶,可能会增加劳役。
但希望,总是可以战胜死亡的威胁。
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封田上的农夫越河逃亡,一旦过河,后面追逐的贵族私兵便不敢越界,而且河边会有隶属于墨家的义师守卫。
如今沿河驻扎在郯邑附近的,正是扩编之后的义师第六师,是从潡水之战的第六旅扩展而成。
至少在数月之前,郯邑驻扎的还是以沛邑的富裕自耕农良家子为主的第一师,但是前几月第一师调到了胡陵附近,而将人员构成大部分是原越人奴隶、逃亡农奴、刚刚得到了分田的逃亡垦耕者构成的第六师。
如果说原来第一师的士卒对于那些逃亡到河边的农人充满了同情,而第六师的大部分士卒除了同情之外,也带着一种刚过去不久的感同身受的对于贵族的恨。
第五十二章 希望
这里对面的费国城邑,名为筑虎,原本后世被楚国攻占后更名为襄贲,成为了重要的战略要塞,而在此时就是费国的筑虎邑。
河对面的义师驻扎了一旅,旅帅正是当年和庶轻王搭档的楚鲁阳人於菟,扩编之后已经升为旅帅。
在调令下达之前,於菟曾被孟胜叫去进行了一番谈话,大意就是费国封田之农苦矣,逃亡到这里已然不易,能帮一把就帮一把,若是就在河边追兵即至,不妨在不开枪的情况下将追逐的人驱赶走。
实际上,之前在此地已经多次出现了一些摩擦,孟胜作为墨家高层,与於菟等旅帅师长的谈话,实际上就是在鼓励他们“制造摩擦”。
调走第一师而将第六师调至这里,除了因为这一师的士卒多是刚刚感受过新生活、对旧时代充满恨意和愤怒的一批人外,也因为第六师的大量墨者中,以“自苦以极”派居多。
墨家内部允许有公开的派系,严禁以秘密团体的方式存在派系,所有派系在遵守墨家共同纲领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表达自己的意思。
但是所有的表达,都不得超越墨家共同纲领的范畴。又严禁组织秘密团体,加上外部环境也不那么残酷、墨家又需要团结自耕农、手工业者和商人,加上许多理论也有不同的解读,因而也没有造成分裂。
主流意见是适的那一派,“自苦以极”这一派系的,多数是激进派。他们以自苦以极以为荣、一切为利天下以为志、对于贵族充满恨意的同时,也对墨家和越国处在一种半合作、默许越国许多贵族直接转型,利用奴隶经营盐业作坊、发展种植业等措施表示不满。
他们自称为“纯粹墨者”,坚决反对墨家与各国之间的妥协,尤其是认为墨家现在完全有力量利更多的人,甚至于可以利于天下,却一直没有行动,为此多次表达了一些激进意见。
派别内以年轻人居多,他们斗志昂扬、精力丰富,是一群很不错的年轻人。
在之前的一些墨家内部的争端中,他们受到过批评,但也在反对一些人认为“泗上单独建成乐土”的争论中成为了最支持墨家上层的支柱力量。
从被批评过于冲动,到现在被赞扬立场坚定,既是内部争端的需要,也是墨家的势力与日俱增的体现。
现在他们被从邗沟调到这里,守卫着那条被费国的封田农民视为乐土希望之河的边界。
河的西岸数里之外。
十几个穿着破烂衣衫的农人藏在草丛里,小心地观望着后面的情况,听到后面轻轻响起的狗吠声,吓得一个婴孩张嘴要哭,母亲的沾满灰尘汗水的黑手牢牢地压在婴孩的嘴上,生怕哭叫出来。
孩子被憋的不住地蹬腿摇头,可是母亲的手终究没有松开。
做母亲的哪有不心疼孩子的,只是若是这时候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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