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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击三国-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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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悍很满意,在他看来,敌我兵力如此悬殊,初出茅庐的汉戈骑兵敢于正面对着敌人,无一逃跑,这就很了不起。身为首领,他要的就是一支敢战的队伍。如何作战,是他这位首领的职责;而敢不敢战,则是每一个士兵的职责。

“部帅。”唐努低声道,“趁敌立足未稳,我们先发制人,冲杀一阵,先寒敌胆。”

马悍凝视角端兽大旗下的敌军首领,缓缓摇头:“我们现在还太弱小,来不得半点损失,不可冒失。”

唐努忧虑道:“可是若让鲜卑人先动手,我们二十多人,只怕顶不住对方一个冲击……”

“既然这样,我们就不让鲜卑人先动手。”马悍纵马驰出,扔下一句令唐努摸不着头脑的话,“素闻胡风彪悍,崇武服力,现在就是验证此言真实性的时侯了。”

马悍跃马而出之时,对面鲜卑人也驰出一骑,用通用语,即匈奴语大声说道:“鲜卑犍提部裨小王泄归泥,率大鲜卑无敌勇士,讨伐侵袭我部族之恶奴,尔等可伏罪?”

犍提部,马悍听说过这个部族,是中部鲜卑诸族中实力较强盛的一支,仅次于鲜卑大人轲比能本族。犍提部牙帐距此足有五百余里啊,什么风把这个部族的几百骑兵给吹到这来了?

马悍高举豹弓,手臂缓缓下沉,至胸前水平处,弓梢前指,杀气凛然:“从来只听说,胡奴以力决是非,耻于说理,所以我也不废话——我,马悍!汉戈部部帅,向犍提部鲜卑勇士挑战。你们可以选出最强的三个勇士,与我进行三场决斗,骑射、骑战、角牴,任尔挑选。我若败了,任尔处置;我若胜了,尔等滚蛋!如何?‘大鲜卑无敌勇士’,可敢应战?”

马悍此言一出,对面一阵骚动,群情激愤。不时有鲜卑人策骑而出,奔至大旗之下,大声请战。更多的鲜卑人扬鞭策马,挥刀舞弓,不住向马悍嘶吼示威。更有甚者,甚至冲到马悍马前三十步距离,张弓虚射,大声恫吓。快马如风,吼声如雷,弓弦虚响,其势骇人。

汉戈骑兵多为之色变,提缰盘旋,握弓的手指关节发白。马悍与胯下银箭一般,稳若生根,纹丝不动,视鲜卑人之举如耍猴。唐努喜忧参半,喜的是部帅的挑战,无疑是当下最好的解决手段,鲜卑人一定会接受。忧的是部帅纵然很强,但要三战全胜,却不由得不令人捏一把冷汗。

如此过了大约一炷香,鲜卑人似乎有了决断。大旗下驰出十余骑,为首是一个年约十五、六岁,方脸宽额,浓眉大眼,高鼻厚唇,身体强壮的鲜卑少年,周围有十余骑环护,显然身份很不一般。

鲜卑少年驰至距马悍三十步方停下,仔细打量马悍一番,缓缓点头:“果然有几分汉家勇士的气势,我大鲜卑犍提部勇士从不会拒绝与对手角力,而且我们也不会占你便宜,我们三阵出三人,你也可以三阵换三人。便如你所言,若败,任我处置;若胜,我立刻掉头,决不渡濡水。”

马悍盯住鲜卑少年,一字一句道:“你能代表犍提部三百骑士吗?”

“能!”鲜卑少年毫不犹豫大声回答,“因为我就是泄归泥。”

马悍单手举弓,少年泄归泥也举起手中短弓,双方遥遥虚碰,击弓立誓,誓成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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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三阵溃虏】

(谢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阿仙哥”打赏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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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代,猛将如云,耀武夸力,蔚然成风。

斗将,既可打击敌方军心,又可提升已方士气,更可籍此击杀敌军悍勇之将,可谓一举三得。在东西南北及中原各战场,都不乏各方诸侯麾下勇将刀来枪往、盘马交错的身影。

中原犹如此,更不要说奉行武力至上,只认拳头不认理的漠北胡人了。所以马悍提出决斗,便是看准了鲜卑人绝不甘示弱的心态。莫说鲜卑人此时占着绝对优势,便是处于下风,也绝不会拒战,否则也不用在草原上混了。所谓输阵不输人,不管在哪里混,也不管是什么年代,这个道理总是不变的。

“既然来到大草原、大鲜卑人的牧场上,自然须按大鲜卑人的规矩来。第一阵,骑射定生死。”鲜卑骑兵首领,犍提部裨小王泄归泥,以仲裁之身份,定下第一阵决斗项目。

听到第一阵决斗项目,唐努及汉戈骑兵们都大大松了一口气。他们的骑射之术,都是由马悍亲手训练的。尽管为时尚短,又缺乏实战经验,战力如何还有待检验,但对他们的部帅兼总教官强悍到爆的骑射能力,每一个汉戈骑兵都有深刻体会。鲜卑人首阵选骑射,那是撞到铁板上了,也许他们现在在笑,但一会之后,只怕哭都哭不出。

鲜卑人的出战对手,是一个头戴皮盔,盔顶插着两根白色羽毛,身披黑色皮甲,满面狰狞的疤痕,手臂粗长,身躯魁伟的精壮骑士。此人一出场,鲜卑骑兵中立即响起一片欢呼沸腾,显然在部族中甚有勇名威望。

马悍看得真切,此人正是泄归泥身边四名顶盔披甲的护卫骑士之一,而且能在帽盔上插两根白羽,按胡人军制,至少是百人将一级的中坚猛士。

“犍提部大人扶罗韩帐下百人长巴腾,前来取尔贱奴狗命。”鲜卑骑士这一声牛逼哄哄地大吼,令他不自觉中上了死亡名单。

马悍眼神一冷,伸手抽箭。

马悍共有四个箭袋,分别悬挂于马身两侧之前后,箭袋为革制,色暗红,每袋置箭二十支。其中只有一袋是三棱破甲重箭,其余均为平刃铁镞箭。由于三棱箭打造工艺较高,汉戈部又缺铁,且胡人护具简陋,无须特制箭头便可破防,所以马悍轻易不会动用三棱箭,最常用的还是平刃铁镞箭。

这个叫巴腾的鲜卑百人长,护甲看上去挺光鲜,但也不过是双层皮革,八十步内,挡不住马悍以六石强弓发射铁镞箭的雷霆一击。

马悍并未驱马跑动,而是原地立射,这样做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稳定性高,射击精度好,坏处是自身变成了固定靶,很容易被对手锁定射杀。

对面的鲜卑人,尤其是巴腾与泄归泥,一见马悍采用的射姿,差点想大笑:原来不过是个生手,差点被对方大话吓住。

骑射、骑射,骑驰而避,射敌奔兔。先要跑动起来以保护自己,然后再求射杀敌人。不跑不动岂不是变成了活靶子?双方同时射箭,一个是移动靶,一个是固定靶,谁更容易中箭,不言而喻。

马悍嘴角勾起一弯冷弧,千里逃杀旬月,已经将他磨砺成一流骑射手,这最基本的骑射之道,如何不知?关键在于,你想同时射击,那也得我答应才行啊!

鲜卑人骑射,通常使用一石弓(胡人多无甲,一石弓力足矣),在六十步以内,超过六十步,无论是命中率还是杀伤力都会明显下滑。巴腾是骑射好手,所用角端弓达二石五斗,七十步外狙敌,百发百中,号为犍提部三勇士之一,否则也不可能在以骑射为主的鲜卑骑兵中脱颖而出。

巴腾驰骋到八十步时,就开始张弓搭箭,做好射击准备,一俟至七十步,就发弦远射——对手固定不动,他有十足把握。但巴腾并不知道,他的举动,成为其速死之道。

马悍的杀手锏就是远狙,甭管对手是谁,他总要比对方射得快、射得远、射得准。扣准这快、远、准三字,便可立于不败之地。

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先动。

当巴腾进入百步之时,马悍已将豹弓举起,铁镞箭入手,箭搭弓把,弓弦引张,红外线瞄准开启,捕捉对手;九十步,红色小亮点出现在快马奔驰中的巴腾脑门,再往左、往下移至左胸,然后根据对方的马速与驰骋节奏计算提前量,再依风向、风速调整箭矢指向;八十步,当巴腾弓箭刚刚举起,连瞄准的动作还来不及做出时,早已完成目标锁定的马悍,气定神闲,右手拇、食二指一松——

绷!弦震之声,在寂静的战场上,令人心腔猛抽,更令鲜卑人惊愕。

咻——

迅猛疾劲的箭矢破空声入耳,巴腾眼睛一眯,只觉一抹令面皮发麻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做任何反应,一股巨力当胸撞来……巴腾嘶吼一声,甩弓扔箭,翻身落马,仰躺在草地上,浑身抽搐,一口口吐血,渐渐不动……

静,三百多人马的战场,除了战马不安地甩蹄喷鼻声,就只闻呼呼西风劲吹。

一阵轻快的马蹄声打破寂静,唐努兴奋驰出,奔至巴腾的尸体前,跳下马,将巴腾的盔甲剥下,弓矢刀斧收缴。然后牵上无主的战马,高举手中的战利品,向汉戈骑兵们不断挥舞。

“呜嗬嗬!”

二十五人一齐高呼,激奋之声,与鲜卑人的沮丧之色,形成鲜明对比。

决斗之战,胜者可拥有败亡者的一切随身物品,即战利品,任何一方不得阻扰,这是古老相传的规矩。因此任鲜卑人再怎么咬牙切齿,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唐努将巴腾身上的兵甲、财物及马匹取走,屁都不敢放一个。

“好生厉害……”泄归泥脸上的震惊之色久久未能平息,双拳紧握,死命扼制住自己上前挑战的好胜之心。因为他再清楚不过,身为犍提部屈指可数的神射手,巴腾的骑射之技高出自己不止一筹。连巴腾这样的好手都栽了,自己上去也就是送菜。

“此人太过危险,再不能与之较射。骑战!用骑战将其斩杀,万万不能留下他性命!”泄归泥咬牙大吼,马鞭向前一指。随着他鞭梢指向,身侧一骑迅捷蹿出,手舞铁刀,闪电般扑向马悍。

马悍将豹弓往鞍旁一挂,接过从骑递来的丈二长矛,往右臂下一夹,长笑策骑冲出。

骑战之术,以长为先,短刀对长矛,纯粹就是挨打的命。马悍有十足的把握,在两马交错的一瞬,将对手刺于马下。

就在两骑接近至十步时,马悍的矛尖已做好饮血的准备,鲜卑人突然收刀扬手,扔出一圈牛皮索,精准无比地套住马悍两臂及上身。

塞外胡人最擅长扔绳套马,由此发展到以绳套人,基本上都能一扔一个准。泄归泥派出的这个鲜卑骑士,亦是部族中三勇士之一,号称近身无敌,无论套马套人,从无失手。果然,这一次他也没失手。

“好极!”泄归泥远远看了,以拳击掌,喜不自胜。只要被绳索套住,就算是族中第一勇士也没法挣脱,这个马悍,完蛋了!

鲜卑人情不自禁欢呼大叫起来,但在下一刻,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发生了。

绳索套住马悍之后,鲜卑人猛力挽绳,正欲凭马的冲势将马悍拽下马来。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际,马悍长矛紧急撒手,竖掌对准绳索一切,寻常用斫刀砍三五下都未必能断的牛皮韧索,象草纸一样撕裂。

鲜卑人一拽拉空,平衡骤失,就象被人猛推一把,生生从马背摔落。等他好不容易爬起来,身后蹄声震憾,锐风破空。噗地一下,半截带血的矛刃从胸膛冒出,同时一股巨力传来,整个身体被挑上半空……

白马盘旋,银枪赤漓,悬尸高挂,傲立如峰。

这一次,鲜卑人彻底失语。炎炎烈日下,每一个人却都有一种从里到外的寒凛。

“谁敢再战?”马悍高声大喝。

“谁敢再战?”汉戈骑兵齐声高呼。

泄归泥的指甲深陷掌心,牙齿咬得咯咯直响,目如喷火,鼻似喷烟,却半点作声不得。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嗡声嗡气的声音:“少主人,让我上。”

泄归泥扭头,一个站在地上高度却与自己骑在马上差相仿佛的披发巨汉,一双铜铃般地环眼,透出一股发现对手的兴奋,这兴奋中更带着一丝嗜血的残忍。

布陀!犍提部第一勇士,父亲的贴身护卫,他,会否是那个叫马悍的可怕汉人的对手?

“不用兵刃,不用弓箭,徒手角牴,小奴保证一击毙杀。”布陀将铁钵大的拳头攥得嘎吧响,信心满满,杀气腾腾。

“好,你上。”泄归泥考虑再三,反复对比马悍与布陀的身材,终于同意,只叮嘱了六个字,“杀了他,活下来。”

青青原野,风吹草低,解除武器的马悍与布陀相对而立。

马悍的身材已经很高了,体格也够强壮,但与这个差点赶上姚明的家伙一比,足足小了一号。唐努与汉戈骑兵们看了,无不为他们的部帅捏一把冷汗。唐努甚至已经做好准备,一旦部帅遇险,他立即冲上去替换下来,至于自己是否这个巨汉的对手,已完全不在考虑之列。

布陀低头嘿嘿一笑,粗如大腿的双臂箕张,宛若人熊,有些畸形的面孔扭曲,显得异常狰狞:“少主人对我说,杀了你,活下来。”

马悍一言不发,伸出一根手指,竖于胸前,轻轻摇了摇——下一刻,猝然垫步进身,闪电般扑近布陀,右掌并拢如刀,噗一下插入布陀左胸,旋即在大蓬血雾及布陀惊天动地的嘶吼声中飞速急退——在数百双惊骇欲绝的目光下,但见右掌鲜血淋漓,掌心中,一颗扑扑跳动、热气腾腾的心脏,亮瞎敌我所有人的眼睛……

鲜卑人崩溃了,他们输得如此干净彻底,士气、意志、胆魄……尽数崩溃。不用泄归泥下令,三百鲜卑骑兵,就象见了鬼一样,四散狂逃。他们情愿与三百汉戈骑兵交战,也不愿与这个人,不,这个恶魔单挑。

濡水北岸三阵决斗,马悍单枪匹马,不仅仅是击退了三百鲜卑骑兵,更将中部鲜卑最重要的一个部族:犍提部,彻底打怕。自此而后,“挖心汉兽”之名,在犍提部可止小儿夜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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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硬的不成来软的】

(“赵无恤2014”每章必见,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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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乐水(今内蒙沙拉木伦河)两岸,地处大兴安岭余脉,水草丰美,山林葱郁,平原广袤,是难得的牧场。鲜卑人,准确的说,是中部鲜卑的牙帐,就设在此处。

鲜卑与乌丸同出东胡,东胡为匈奴所灭后,两族均并入匈奴。两汉时期,经过汉庭数百年持续打击,匈奴崩裂,分为南、北匈奴两部。北匈奴远遁中亚,南匈奴内附,成为汉庭西疆守门犬。只不过这只犬狼性未消,凶焰犹存,汉强时就是老实的忠犬,汉室衰微,立即露出獠牙,屡犯边郡,甚至一度攻入长安,最后更成为五胡乱华的元凶之一。

《三国志》对此有载:“(匈奴势衰)然乌丸、鲜卑稍更强盛,亦因汉末之乱,中国多事,不遑外讨,故得擅汉漠南之地,寇暴城邑,杀略人民,北边仍受其困。”

北匈奴西窜之后,漠北出现势力真空,原为匈奴人奴仆的鲜卑与乌丸迅速崛起。

鲜卑“依鲜卑山,以山为号”,“鲜卑”意为瑞兽或神兽,其来源自部落中有一种后世已经灭绝的异兽角端牛。《山海经》中有载,“角端”是上古传说中的一种独角神兽,鲜卑人以之命名,又取角端牛之角,以角为弓,俗谓之角端弓者,与貊弓共称为漠北名弓。

东汉中后期,鲜卑趁势占据蒙古草原,吞并匈奴余种十余万落,开始强盛。桓帝时,檀石槐统一鲜卑各部,分地为三:右北平以东为东部,右北平到上谷为中部,上谷以西为西部。三部各置大人管理,直属檀石槐。

汉灵帝光和四年(181年),鲜卑单于檀石槐死,其子和连继立,和连既无才力,性又贪淫,断法不平,人众叛者居半。灵帝末年,和连在钞略北地郡时被人射死。其子骞曼年小,兄子魁头代立。后蹇曼长大,与魁头争国,部众离散。魁头死,弟步度根立,是时代郡以西的鲜卑都已叛离,代郡以东的中东部鲜卑也分裂为三个势力集团,其大人一为步度根,其部众分布在并州的太原、雁门等地;二为轲比能,其部众分布在幽州的代郡、上谷等地;三为东部鲜卑素利、弥加、阙机,部众分布在幽州的辽西、右北平、渔阳塞外。

马悍所建立的汉戈部,正处于渔阳与上谷之间,而他所击溃的犍提部扶罗韩帐下三百骑兵,正是中部鲜卑的精锐。扶罗韩其人,便是西部鲜卑大人步度根的从兄。而此时扶罗韩所属帐落,正与轲比能联盟,是中部鲜卑的主要盟友。所以,马悍在濡水北岸的惊胡三击,对轲比能部造成的冲击之大,远远超乎其想象。

暮色四合时,原野远远奔来数十骑,俱为毡帽皮袄的胡人。所过之处,不停与巡弋的鲜卑骑兵、牧羊马的牧民打招呼,显得极为稔熟。当这一队骑士驰近护卫森严、旌麾猎猎的巨大牙帐时,帐帘掀开,三个头戴白貂帽、帽插白翎、身着素色单袄、腰佩兽镂带钩、钩上悬挂着牛皮鞘长刀,体格强壮的男子笑容满面迎来。

骑士纷纷下马,为首两名二十出头的青年大步上前,向三个男子一一脱帽致礼:“阎柔、阎志拜见轲比能大人、扶罗韩大人,哦,还有泄归泥小王。”

三男子正中一人,也是二十出头年纪,眉毛极粗,眼睛突凸,脸圆如盘,胡须如针,配上胖大粗横的身躯,颇显威猛。此人正是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

轲比能左侧之人,年约三旬五六,身材略高,五官粗犷,手长脚短,其状颇异,此人便是犍提部大人扶罗韩。而扶罗韩身后之人,正是其长子、被马悍单枪匹马驱逐而逃的泄归泥。

轲比能哈哈大笑:“时隔三月,又见到阎氏仲昆,真是令人欣喜啊!”轲比能笑声粗豪,给人一种很豪爽的感觉,当然,他的敌人绝不会这样想。

阎柔年约二十六、七,身材很高,面孔狭长,眼细如刀,颌下一丛短髭,颇显精悍,肤色因常年奔波而显得黑红粗砺,但眉宇间透着一股鲜卑人极少见的书卷气。这不奇怪,因为阎柔本就不是鲜卑人,而是幽州广阳(今北京房山)汉人。阎柔少年时被鲜卑人所掳,凭借其机敏及略识文字,颇通周易,占卜扶爻,硬是将崇巫信神的鲜卑人骗得服服贴贴,渐渐在鲜卑人及乌丸人中取得一定的威信。十余年来,以汉人的身份,在三部鲜卑及三郡乌丸中周旋,上至各部大人,下至普通牧人,无人不敬,倒也是异数。

阎志比阎柔小三岁,模样也有五六分肖似乃兄,他虽没有兄长的经历坎坷,但也在少年时就被从塞外返乡的兄长带出塞历练。五六年下来,也颇有建树,如今已是兄长的左膀右臂。

阎氏兄弟利用自身优势,一直从事边境贸易,将胡人最需要的盐、茶、布帛、粮食、陶器等等输出,同时购入毛皮、珠玉、羊骆等贩卖。当然,阎氏兄弟不可能仅仅安于贩卖这些合法但微利之物,他们真正的利润大头,来自于走私铁器、金铜、马匹、奴隶。靠着这些巨利,迅速发家,非但拥有了万贯家财,更组建了一支以胡人为主的家族私兵,人马多达五百,放到哪里都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此次兄弟二人正在辽西与乌丸人贸易之时,接到轲比能使者传召,匆匆赶来,心知必有要事。当兄弟二人入牙帐之后,从泄归泥口中得知濡水之畔,与汉戈部帅马悍决斗,三战皆北,一溃千里,整个部族到现在还没恢复过来,一时难以置信。

半响之后,阎柔才以牙疼般的声音道:“这个汉戈部,我此次北上时倒也有所耳闻,据信是一群汉人逃奴组成,在一个叫马悍的汉人率领下,火烧乌丸骨力部。我来之前,听闻汗鲁王极为震怒,正征发部众,准备剿杀之。我原想以汗鲁王兵威之盛,剿灭区区一群逃奴,易如啖肉。不过听泄归泥小王这么一说,这马悍之勇猛着实罕见,汗鲁王若不遣精骑,未必能讨好啊!”

阎柔说这一番话时,正面对泄归泥,敏锐发现这个一向自负勇力的少年,有一个令人震惊的表现。每当阎柔说到“马悍”这个名字时,泄归泥总是不自觉抖动一下,同时眼角轻微抽搐。错非是阎柔这等装神弄鬼惯了,善于察颜观色的人物,一般人还发现不了。唯其如此,更令阎柔心下惊异不已,对这个凭空杀出的汉戈部帅马悍,兴趣浓厚。

等到阎氏兄弟将这个消息消化得差不多时,轲比能才将请二人前来的原因道出:“汉戈部在一月之内,已攻击我部帐落四处,掳我部民,掠我财物。轲比能受部众推举为大人,岂能眼睁睁见部众受难而无所动?我本欲兴兵讨之,但敬马悍义勇,若其愿将我被掳部众及财物发还,并奉我号令,我必过往不究,并允许他在濡水以南建帐。”

阎氏兄弟对视一眼,总算明白,原来轲比能是想借用他们兄弟汉人的身份及平**望,充当说客,欲将这伙潜力非同小可的新部众拉入已方势力中。

阎柔心思机敏,犹在轲比能之上,脑海瞬息翻转无数念头:汉人、逃奴、实力未知。但这位首领凭一已之力,击杀犍提部三大勇士,绝对是个难得的猛士。光是他一个人,就值得花大力气去争取。

想到这里,阎柔主意已定,恭声道:“大人有令,柔敢不从命?”

轲比能哈哈大笑,状甚欣慰:“有贤仲昆出马,何愁汉戈部不附?”

第二十八章【磨戈】

(多谢“赵无恤2014”、“虎爷不惑”如期而至的支持,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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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马速!继续跑!不时回头观测与追骑的距离……对,就这样……注意距离,好!进入射程。听号角令,举弓、上箭、回射——”

随着唐努沙哑的号令声,一阵短促苍凉的号角声响起,在原野上奔驰的三十余名汉戈正骑兵,几乎不差先后转身举弓,嗖嗖嗖,无头箭如雨而落。三十步外,扮演追兵、身披护具的汉戈从骑,痛呼连声。尽管是无头箭,但射在手足等暴露部位也是难免疼痛。若是战马中箭吃痛,更是蹶蹄乱跳,即使有马鞍与马镫的保护,也让这些刚刚从奴隶转职为士兵的汉民好一阵手忙脚乱。

马悍骑着银箭,在骑兵队外侧三、四十步外盯紧督察,不放过一丝训练失误。

演练一轮完毕,扮演追兵队的队率乌追前来报告方才那一轮演练的成绩:“追击十里,回马放箭六轮,共有二十三人次及十七匹马中箭;自身七人中箭,九人无法完成六轮回马箭射击数,其中有两人只发射了两轮……”

“将此二人降为从骑。”马悍语气不容置疑。

“喏。”乌追小心道,“这成绩比起半月前要好多了,若能再有一个月训练,咱们二百正骑九成可以合格。”

马悍横了乌追一眼:“别高兴得太早,这只是演练而已,真到了战场上,受各种因素影响制约,恐怕连眼下三成的能力都发挥不出来。没有经过实战检验的士兵,永远谈不上合格。”

两个月的时间里,马悍连续扫荡濡水两岸乌丸、鲜卑各帐落,解救大批汉奴,更掳掠数千胡人为奴,许多寇掠惯了的胡人一时难以适应这巨大的反差:这寇边抄掠之事,不是咱们这些草原之狼才干的么?什么时侯汉人也来这一套了?狼吃羊变成了羊吃狼,这还有天理么?

短短两个月,汉戈部聚汉民二千余口,俘奴近三千,俨然已是五千人众的中等规模部落。之所以有这样的成绩,除了马悍冠绝三军的勇猛外,刚组建的汉戈骑兵也出力甚多。

这批汉戈骑兵与从骑,要么是被俘五年以上的青壮汉民,要么是出生在胡地的混血汉民,其中也有少量胡人。这些人中,无论是为胡人放羊牧马的奴隶,还是被各部落头人征召参与部落间相互攻伐的战士,久居塞外,习同胡人,骑射之能,不在乌丸、鲜卑等胡族之下。用新式马具装备之,以军旅之法训练之,再加上共同的命运所凝成的团结意识,使这支骑兵很快形成战斗力。

正骑二百,从骑一百五十余,三百五十多弓马娴熟的骑兵,纵然是再遇上泄归泥那三百鲜卑健骑,都有一战之力了。但马悍并不满足,在他看来,这支军队还有不少缺陷,最明显的有三点:

一、缺乏真正战场实战经验。汉戈骑兵多是见过血的,无论是最两个月来扫荡诸胡,还是以前参与各部落间争斗,手上都沾过血。但在马悍看来,这顶多就是帮派争斗时开片那种程度而已,与真实战场完全是两码事。

二、装备简陋。汉戈部不缺马,部中也有不少匠人擅于制兵甲,所制短弓,威力也不差。但因铜铁器少,箭镞制作受限,对于缺刃少甲,主要靠弓箭御敌的汉戈骑兵而言,这是个明显的软肋。

三、骑射不占优势。如果将这些驰射之士投放到中原战场,或许对以步兵为主的各诸侯军队拥有一定优势,但对付同样精擅骑射的鲜卑人、乌丸人,则毫无优势可言。其实这还是靠马鞍,尤其是马镫之助,汉戈骑兵的驰射技能才勉强与胡骑追平,毕竟人家是半辈子都在马背厮杀的职业战士,非半路出家的奴隶可比。

马悍的想法,就是利用马具领先一步的优势,训练出一支类蒙古骑兵。以弓骑以主,专攻回马箭,在实战中打造一支能够熟练运用“曼古歹”战术的强大弓骑兵。

后世打遍欧亚的蒙古骑兵,所依仗的就是这套狼群战术。马悍当年在匈牙利(据说是西征匈奴人的后裔)旅行时,曾到当地博物馆参观,见过关于这套战术的详细图片、文字说明,甚至还有影像模拟,印象比较深刻。所以他此次从河北逃亡出塞其间,有意识锻练了这种战术,从实战中得到宝贵体验。

当然,所谓“曼古歹”,是一套团队组合战术,一个人是玩不转的。要让每一个汉戈骑兵学会并运用,不光需要出色的骑射技能,令行禁止的纪律,更要有强烈的团队意识与默契,非长期训练磨合与凝聚力强的军队难以施展运用。不是随随便便拉一支骑兵部队,甚至“骑马的步兵”军队,练上几个月就能玩得了的。若是那样,这曼古歹也未免太不值钱了,如何配得上若大名声?

自从一个月前击退泄归泥三百胡骑之后,马悍已放缓兼并周围诸部落的攻势,除了依然接收逃亡投奔汉戈部的各族奴隶之外,马悍将全部精力都投注到弓骑兵的训练当中。拳头硬了,立足才稳,就算是讲究仁义礼信那一套的中原王朝都是如此,漠北塞外,就更不用说了。

“甲队休整,乙队继续。老规矩,哪队的成绩不如人,就给对方的战马洗刷喂食。”马悍想了想,又加上一句,“今晚加餐,开烤全羊宴,赢的那队吃羊腿。”

为快速提高训练效率,马悍引入竞争机制,将二百正骑分甲乙两队,由唐努与乌追各领一队,互相扮演追击与反追击的角色。这样一来,不但容易让彼此发现训练中的各种问题,更在两队中形成一种良性竞争。塞外草原,最看重的就是勇武,最在意的就是荣耀,最不能忍的就是输,更别说输了还要给对方的战马洗刷喂食……

正是在这种刺激之下,两队无论正骑还是从骑,都憋着一股气。今天你若赢了,明天我一定要赢回来。两个月下来,各队之间的默契协作及骑射水平大幅上涨,初步形成战斗力。

当唐努与乌追用打雷般的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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