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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秦皇(白沙)-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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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沙哑的喉咙传出他的声音,兀立索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只知道这家伙不能死。

“你不能死!”

很干脆,扶起暗三十七就走向自己的大帐,由于大战一场兀立索气力不足,加上完全不能走路的暗三十七。两人就像喝醉了酒一样,摇摇晃晃。

这倒没有引起人的注意,毕竟现在营地很多人都是这样,各个部族的人都有。

第六十四章回转

兀立索大帐内,暗三十七和兀立索本人对视着。

暗三十七是不明所以,想要弄个明白,为什么兀立索不杀自己,或者说活捉了自己又为什么不上报,这是大功劳,怎么会有人不在乎。看着兀立索的眼睛,那一双三角眼很不好看,有些阴婺的感觉,可是他没有看到别的什么,只有焦虑和一丝难堪,好像不知从何说起。

也正是因为这样,暗三十七也没有在起轻生的念头,不是怕死。死,他毫无畏惧,敢正面下油锅的汉子,会怕区区死亡。他不甘,他不想死,因为他的任务没有完,他不允许自己死得这么憋屈。

大营远处,主公一定在等着自己的回复,要是自己不去,计划一定会取消,主公不会有丝毫犹豫的。三十七很肯定,因为主公在乎他们的命,主公说过只有活着才最重要。

时间还有,就看自己能不能把握了,兀立索明显有什么事,否则自己早就死了,说不定还会被当作食物。这群恶心,丧尽天良的畜生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他亲眼见过被烤熟的汉人奴隶。

兀立索是不知道从何说起,怎么说别人才会相信自己。他有苦难言,现在胡力恨不得吞掉他的所有,估计到时候骨渣都不会有,想为草原做最后的贡献的机会都没有,草原养育了他们,死后能为草原添点肥料是他们的愿望。

牛羊可以吃到更好的草,牛羊吃得好了,生长就会好,下崽也会变得多。能存活下来的也就更多了,那时候,部族就会变得强大,族人就不会挨饿受冻,就不会在绝望中死去。

草原人也不是都喜欢战争,他们更渴望无忧无虑的在草原上驰骋,照顾着牛羊,呼吸着草原的空气,享受草原给予他们的一切。兀立索很小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他希望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和她在一起生活,一起骑着马在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

可是,草原上是强权者的天堂,他没有能力让姑娘们嫁给自己,部族的姑娘只能嫁给勇士。兀立索长得又不受人待见,就更加不会有人要他。

当然除了她之外,兀立索最牵挂的女人,尽管他现在还不知道她在哪里,他也只记得她小时候的样子,就像草原上最美丽的花儿一样,甚至他连名字都不知道。

但是他是亲眼看到姑娘被人抢走的时候,姑娘的泪水,他的心在那个时候碎了。他的脸上还有姑娘的泪滴,他记得很清楚,因为他反抗过,却被人一脚踏在脚下。他看到姑娘对着他在摇头,直到最后他昏迷。

兀立索,这个阴暗角落的男人,也有他人不知的一面。他混到现在的地位,一直在寻找那姑娘,可惜的是毫无音讯。他知道,那是他的实力不够强大,要是他的实力强大了,他就能找得到。

所以他一直小心翼翼,使自己变强,就算自己不强,他衣服的人要是很强也行,他会用自己的一切换取主人一个机会,找到那个姑娘。胡力,本来是可以的,但是现在他知道不行了,胡力已经对他很顾忌了。

这些年,他没有放弃过,他也坚信那个姑娘还没有死去,一定还在那个角落里等待着他去救,拉她出苦海,回归草原。

“我、我想······”

兀立索下定了决心,他有一种直觉,这群人一定会是草原上最强大的存在。他们的神秘,他们的强大,一定能帮助他找到姑娘,就算豁出去性命都要抓住机会,但是话到嘴边,却不知从何说起。

“说,我为什么不能死,你想做什么?”

暗三十七明显感受得到兀立索身上的变化,但是他有自己的使命,所以直奔主题。

犹豫不得,兀立索知道,但是到底怎么说才可以得到那个机会呢。

“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但是你一定有事,而且还很大!”

主公说过,做他们这一行,一定要懂得观人脸色,揣摩人心,暗三十七一直都记得。

兀立索情不自禁的点头,忽而又觉得很惊讶,盯着三十七。

暗三十七暗道果然。

“说,你是有求于我,或者是我身后的人,你又想得到什么?”

兀立索脸色数变,这些人果然厉害,居然能看清自己心底想的,难不成真的是神的使者?

“看你的样子,我说的很对,所以你没杀我,有两个原因。其一,你不敢,你怕杀掉我后,自己跑不掉也会被杀,你是见过我们的厉害的;其二,你怕,你是怕我死了之后你再也找不到我身后的人,那么你的愿望也就遥遥无期了,是?”

暗三十七,一字一句,捶打着兀立索的心脏。看着兀立索,三十七觉得自己猜的是对的,主公真是厉害,说不定自己还有机会完成任务。

“我可以帮你,但是现在我还有事,你得帮我完成一件事,不,是带着我一起完成!”

兀立索在震惊重点了头,上前把暗三十七的骨头接好,刚刚应该是脱臼了。

“我做,只要你让我见你身后的人!”

不过,兀立索没有想到的是他刚接好骨头,自己的脖颈上就传来一丝冰冷,很熟悉,因为在不久前就有一样的感觉。

“你不用说话,现在我不能相信你,但是我会看情况,给你机会!”

“好!”

兀立索直言,这其实才是他最想要的场面,要是这人直接带着他去剑身后的人,兀立索就不敢确定这是不是胡力的圈套了。因为那些人,绝对比狼还狡猾,比鹰还警惕,怎么会这么容易就让自己达到愿望。

于是他很乐意的就随着这人出了大帐,只是他有一点没想明白的,那就是他的刀是从哪来的,明明自己已经把匕首放在了自己身上,现在都还在啊。难道是他有两把,除此以外,兀立索实在想不到其他原因了。

营地狂欢还在继续,没有人会主意有两个人晃晃悠悠的出了营地。他们的注意都在自己怀中酒,手中肉,谁会管别人会怎样,大营里谁会撒野,除非不想活了。

暗三十七很苦,他的气力还没有恢复,但是却不得不出营地,他有任务。

现在,唯一让他欣慰的是兀立索很规矩,只要出了营地,他就不会在怕什么了。当然三十七是不会傻傻的直接就带兀立索去找秦峰,那样的话,说不定他都会被远远的杀掉,其余人是不会允许不明之人接近秦峰的。

很快,两人出了营地已经很远了,在兀立索疑惑的注视下,三十七对着远处学草原上的叫动物了几声。

没多久,相同的声音传来,远处来了一骑,快如闪电,似幽灵般。

第六十五章杀戮

人影在兀立索眼中变大,变清。就是他们,一样的装扮,一样的气息。兀立索在这一刻才真正确信,暗三十七就是那群人,他赌对了。

暗三十七也是一样,他再也忍受不了了,全身一软,不自觉地放开了兀立索。

脸上满是笑容,他终于不会因为误了任务而惭愧了,来人是他们百人中最强大的暗十七,身手之强兀立索绝对不是对手。更何况,他不相信这周围只有暗十七一个人,主公做事滴水不漏,大家都有目共睹。

“怎么回事?”

看到三十七软倒在地上,十七沙哑的喉咙里传出冰冷的声音,也丝毫没有动作,很平淡。

兀立索知道现在他说话是不会为人信任的,索性呆在一边,等待三十七自己说。再说来人很强大,只凭身上那份气息就让自己知道不是对手,就算看到自己人到底都没有丝毫紧张,语气平淡,这就是自信。

三十七坐在地上,慢慢道出了所有,没有丝毫作假,十七只是不时瞥一眼兀立索,毫不在意。这其实让他有些不舒服,毕竟自己也算是救了你们的人的性命,就这么无视了,不过他也不敢说什么,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很明显,他的拳头还不够大,也不够硬。

等三十七叙述完之后,十七一言不发盯着兀立索,那眼神让兀立索发寒,狼一样的眼神,随即点点头。

“咝!”

三十七扯下兀立索身上胡服的一角,正好一绺。

兀立索怒眼瞪着三十七,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是侮辱自己吗!兀立索也是草原上的汉子,怎么会没有点血性,被莫名其妙的扯坏衣服,要知道这可是他最喜欢的衣服,这次是因为胡力大宴诸首领才穿的。

“想要见你想见的人就闭嘴,绑在眼睛上!”

三十七直接无视了兀立索愤愤的表情,慢慢爬起来,递过那一绺布条。

兀立索知道该怎么做,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干脆的忘记了刚刚刚自己的愤怒,绑上布条,眼前陷入了黑暗。

“唰!”

兀立索听见破风的声音,心底一惊,却没有什么动作。只感觉自己双手被困住了,是马鞭,兀立索常年和马打交道,很清楚捆住自己手的是什么,他只有一个念头,好高明的手法,然后就被扯着走了。

兀立索已经被弄晕了,现在不知东南西北,也不知去了什么地方。草原上,尤其是这一带他可以说了如指掌,闭着眼睛都可以走回营地。可是现在,被遮上眼睛,当他眼睛上的布条被扯开,见到亮光的时候,他早已不知来到了哪里。

秦峰饶有兴致地打望着兀立索,但是他的面罩没有摘下,只是一双眼睛盯着面前的兀立索。

“你要见我?”

看着眼前这血色披风,黝黑铠甲,白色面罩人说话,他很快环视了一下四周。

一样的装束,一样的气息,没错了!

“主人!”

兀立索直接跪下,只吐出两个字,却是那么坚决!

秦峰倒是愣住了,这是什么情况,他可不相信自己什么王霸之气一震,这草原人就会俯首做奴。不过只是一瞬间,秦峰就明白了,眼前之人应该是有求于自己,通过三十七的汇报,秦峰也猜了个大概。

只是不知道那所说的姑娘是不是属实,但是这不重要,因为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一个让他可以安心离开草原,游历中原的主意,汉人治汉,草原人不是也可以做自己的奴隶管理草原吗。

很快秦峰就打定主意,这兀立索有用,有大用。

若说兀立索强大了之后会背叛,秦峰倒是不怎么相信。所谓的背叛与否,谁能说得准,你比人强大,那么人家臣服于你,受你庇护,为你效忠理所应当。

但是要是你弱小,又不能带给别人利益,还想别人不背叛,那是做梦。背叛常常有,每个人都会,只是有的人自身价值太小。一点点价码就被忽悠了去,之后身灭只能是一抔黄土。

其实每个人每天都在背叛,他们背叛是自己,第一天他们为了更好地生活选择了一条路拼搏,他们认为这是他们最好的方向,不会再变了。但是第二天他们或许会想到更好的方法让自己过的好,于是他们就会背叛自己的选择,重新开始。只是这个时候,他们只会说这是他们自己的决定,自己的事算不上什么背叛。

都只是骗局罢了,骗自己的真实想法。

背叛不是没有,只要有足够的筹码,谁都会背叛!

秦峰自己都会,但是他不相信兀立索会,或者换句话说,兀立索敢!

燕云骑的神秘,燕云骑的厉害秦峰深有感触,这就是一柄神器,举世无双,最可怕的是它还是一柄藏起来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神器,这就更加让人害怕。

兀立索见识过燕云骑的厉害,他心底留下了阴影,他就不敢,又不会有能力。这是秦峰的自信,对燕云骑的自信,他们的兵锋实在太强了。

秦峰不认为这是他的功劳,因为他有一点发现,死老头似乎对这支骑兵做过什么。秦峰甚至发现这些人的武力都在加强,这是不符常态的,他也问过方闻,但是方闻只是说他们的命都是秦峰的,一句话逼得秦峰闭上了嘴。

燕云骑,或许有一天它会闻名天下!秦峰深深有感。

之后,秦峰带着兀立索离开一段时间,说了很多话,就叫兀立索离开了,一起消失的还有暗三十七。

不多时,丑时已到,杀机凛现。

“传令!袭杀!”

秦峰又变成了那个杀神,嘴里传出了死神的旨意。

“轰!”

燕云骑幽灵一般冲向胡力营地,漫天杀机滚滚而止。

胡力营地。

帐篷到处都是,鳞次栉比,但又各自有异,显然这里不止一个部落的人。

歌舞依旧,狂欢正酣,没有人知道有两条件事将会带给他们一条走向地狱的路。这里是数个部落的狂欢,这里有数不尽的勇士,这里也将有流不尽的血。

兀立索早已回到部落,带着自己的心腹离开营地,去收拢那些失去部落首领的草原人,走之前他还给秦峰留下了一份好礼,他将自己所有的好酒,部落的酒都散给了营地里的人,也因此很多勇士们都喝醉了。

他也不知道这个无意之举,将带给他多少好处,秦峰会有多么高兴。

营地早已混乱不堪,多少人都席地而睡,怀抱女人醉倒在篝火旁边,甚至那些女人都被灌醉在地上。

“啾!”

乌黑的天空陡现一点明亮。

“嘭!”

一只狼牙贯穿了还在游查的草原骑兵的脖子,钉在了营地帐篷上,颤抖着!

箭营地炸开,一群幽灵一样的骑兵闯了进来,银色的弯刀,鲜红的血液在空中飞散。狼牙箭在跳舞,游走在还没醉酒的草原人身上,带起一朵朵血莲。

草原人在疼哭,还没醒酒的草原勇士们已经失去了气息,他们死得安详。营地乱了,他们不知道哪里来的骑兵,只是有的人看到那装束时,吓倒在地,口中呐呐,不知说些什么。

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声“是草原之神的使者!”顿时划破了无声的杀戮与哭泣。

很多人都跪在了地上,他们没有抵挡,也是不敢。

有的勇士拿起武器,但是是一瞬间,头颅就搬了家,那一抹银色吓坏了所有人的胆。现在想想那些传说,草原之神的是传说,就更加没有人敢于抵抗。

只是嘴里颤抖着说着话,那是乞求原谅的祭歌,祈求神灵的祭歌。

越来越多的人跪下,低下头,开始只是一些胡力部的族人,之后是草原上的骑兵,勇士,越来越多。当那些酒醒后的勇士睁开眼时,拿起的武器又放下。

燕云骑,是的。

血色披风,黑色面罩,狼牙箭,银月弯刀!草原人魂飞魄散了,没有多少人敢于抵抗。

秦峰一马当先,胯下雷马蹄一跃,刀过人亡,直取中军大帐。

“直接去大帐,一个,不留!”

燕云骑象一股洪流,破开山石一样,草原人被分在两边。

一路的屠杀,但是胡力部的人还有胆敢反抗的,他们都是胡力的死忠守卫。是胡力部最强悍的人,最勇猛的勇士,可惜在燕云骑的弯刀面前,他们挡不住那一抹银色。

屠杀不停,直接到了中军大帐。

“吼!”

秦峰胯下雷马一声嘶鸣,顿了下来。

秦峰下马,大帐内已经没几人了,秦峰眼睛一眯,审视着。

“谁是胡力!”

没有人回答,大帐里还有几颗人头,燕云骑已经包围了大帐。

“没、没在!”

“恩?”

“他、他跑了!”

一个草原人说话了,他脚下已经是一滩湿地。

“你叫什么?”

“桑巴哈。”

“杀!”

秦峰说完,就出了大帐,不多时大帐内就传出几声惨呼。

“跑得好!”

秦峰喃喃道,望向天空边际,那里已经泛白。

第六十六章还记得我吗?

冀州,常山真定。

这日,风和日丽,懒散的阳光照着备受煎熬的土地,却依旧带不去一点欣慰。城外来了一个外客,翩翩公子少年郎,折扇飘逸神如玉。

他手执缰绳,凝望着眼前的城墙,俊逸的脸上露出一个微笑,人畜无害,打马进了城。

秦峰,他终于从草原上回来了,第一站他就直奔冀州,这是他们当初的目的地,首游之地,可惜计划夭折。这些年,还有一件事情缠绕着他,那就是当年的那群难民。

这次来冀州,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要看一看那些难民,当初老头子说已经解决了。他丝毫不怀疑老头子说的话,但是没有亲眼看到,难免不安,毕竟是因为自己才让他们受难的,

那群黑衣人,秦峰还不知道是谁,这叫他很恼火。所以,在他的授意下,白枫除了逍遥楼,又秘密成立了一个暗部,可惜一直以来,不知为什么,都没有再找到那股势力,但是对于他关心的很多事情都有了眉目。

当年那些幸免于难的难民都已经被安排的很好,是老头子干的,不过是打的他的旗号。名声一时在冀州大震,再加上郑玄现下也在冀州,他在冀州的名气丝毫不比颍川差。

奔雷马被留在了天池,它是马王,虽然舍不得,但是草原,天池才是它该呆的地方,它的的家。起码现在是,它还太小了,禁不起折腾。数年的草原经历虽说已经把它锻炼出来了,可是自己都知道歇一下,没理由不叫它休息休息。

城门口,两个士兵像打了蔫儿一样,要死不活的站在门口,双眼无神,盯着路人,似乎是在数一天到底有几人出城,几人入城。

笑了笑,折扇一展,牵着马慢慢悠悠的进了门。

门口的一个瘦瘦的士兵本来想要拦下秦峰,马匹本是军用物资,这小子居然敢大摇大摆进城,要是拦下来,把马匹献给郡尉大人,那自个儿还不得赚翻了。

不过,还没等他做动作,另一个老一点儿的士兵就拉住了他,把小瘦子弄得莫名其妙,这还没动手呢,难道就要开始抢?欺负新来的是不是,还没来得及发火,便被老军士一句话吓蔫儿了。

“想死的话就去!”

就这么一句话,小瘦子那点儿小心思刹那间灰飞烟灭,直愣愣盯着秦峰进了城。

“为、为什么?”

“没眼色的东西,刚来几天就想动手啦,要不是看在你父亲的面儿上,就由着你去!”

小瘦子很机灵,一听这话儿就知道不对,看来想要看好城门,摸点儿油水,还得懂行情啊。连忙装模作样得给老军士扇了扇风,讨好献媚。

“好了,装模作样,我还不知道你想知道什么,小兔崽子,这年头,想要过好日子,难。但是想要活着,也不难,尤其是我们这些人,都得练就一个眼力劲儿。”

瘦子点点头,这倒是实话。

“你看见没,就刚才那俊少年,绝对是哪家的少年公子,家世尊贵。一身气息做派,行步间,再加上那一脸和煦的微笑。你在注意一点,那少年的眼睛,人家不是好惹的,小崽子还想在老虎头上抓虱子,你不是找死吗?”

小瘦子一听,倒是真吓了一跳。

“谢长者教训!”

“切,吊儿郎当的土猴子学什么圣人!你的路还长着呢,记住,要想活命啊,简单。练就一双好眼,不该惹得别惹,不能惹的别惹,不知底细的别惹,知道底细的也不要去惹,这就足够了,老头子我活到现在,就靠这呢。”

说完话的老军士闭上了眼睛,享受着懒阳带来的温暖,小瘦子若有所思,在一边琢磨。

秦峰牵着马进了城,当然他是不会知道门口两士兵发生了什么事的。

摸了摸肚子,五脏庙得填填了,随便选了一家酒落,吩咐小厮拴好马,进了门去。

很热闹,商旅来往甚多,这小酒楼生意也不错,选了个靠窗的座位,随便点了两个小菜,倒是没有要什么酒,要了一壶上好的茶,独自思量着两位兄长回了颍川,自己下一站到什么地方去。

想了很多,小菜也上来了,味道还不错,先安慰下自己的小庙,边吃边想。

不多时,秦峰敏锐的听力捕捉到一点呵斥声,是从窗外传来的,侧头一望。

只见酒楼门口不远处有已经有一堆人围着了,叹息一声,国人的好精神啊。没有停下吃食,但是一双耳朵早已飞走,探寻着所有的消息,那堆人七言杂语,终于还是被秦峰理顺了。

人渣当真到处是,又碰上一个。

原来,是一个富家少爷,喝完酒发了点酒疯,在门口撞倒了一个在原地等待哥哥的少女,自己也因喝多了摔倒了。倒在地上破口大骂的他一望少女略有姿色,就想要把少女虏回家中,并且还以少女无理撞倒自己为由,说要少女家人前去府上领取。

但是这酒醉少年常山人谁不知道,出了名的纨绔好色,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明明是这少年又犯色了。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但是还是没有几人胆敢前去,人家家族实力有点大。

不是官方实力,只是一商贾之子,家资颇富,好像和郡守府上有点关系,估计也是凭借钱财打通的关系,财可通神古今不变,钱权交易,古来有之。

听到这儿,秦峰笑了,这年头商人地位并不高,士农工商,商排最末。就是秦家都是一样,别看地位还不错,但是始终是商人之流,并不被世家大族重视。当然,现在好的多了,秦峰拜郑玄为师,自己又是闻名天下的神童,加之秦家的丰厚财力,地位有所上升。

茶足饭饱,起身付账,方走到门口,才想起自己也是一样,都是因为好奇啊。

不过,秦峰很欣慰的是,古人多仗义。汉人虽受儒家思想侵蚀,但是还是有热性的。他看见了一个中年人进了去好像是要和那酒醉公子争辩,不过看样子也是外乡人,甚至有可能也是来往商旅。

先看上一看再说,那少女倒还真是颇有姿色,眉宇之间不失灵动,此时急切的脸上涨得通红。到是叫秦峰想起了当年的蔡琰,也是一样。

但是,现在小昭姬怎么样了?还记得自己吗?随即邪邪一笑,应该记得,自己可是她的未来夫婿啊。

第六十七章有故事的少年

中年男子护住了委屈少女,义正言辞。

“这位公子,大丈夫何必与一女子为难。”

“你,你是什么东西?敢管公子我的闲事,知不知道我、我是谁?”

酒醉的少年公子怒目圆睁,这常山郡还有人不知道自己的?这对他来说就是讽刺。横行霸道这么些年,每次看到街上的人对自己近而远之,尤其是少女们少妇们,见着自己就跑。

每次这个时候,他都感到很满足,这种被人害怕的感觉让他的心里私欲暴增,他自认为这是他的王八之气,并乐此不彼。家里父亲常常说他不学无术,不思进取,他也不以为意。既然有这么好的老爹,有家业够自己挥霍,何必学老子辛辛苦苦,自己也劝过老父亲,可是老头子太顽固。

人生之乐,就得早点享受,省得老了没气力了,那不得亏死。不得不说,这家伙还是有点小心思的,起码懂得享受了还会找个好一点光彩的理由。

中年人的确就是秦峰所想的那样,只是一个刚刚从商的外乡人,还不知道这酒醉少年的能量。更不知道自己会有大祸,所以倒也有七分气势,毕竟他占理不是。

“我不知道你是谁,就算知道又怎样?难道你还能颠倒是非吗,哼!”

酒醉的少年实在没有想到这中年人哪来的勇气,居然敢挑衅自己,没看到其他人都不敢管自己的事吗。这让他感觉到自己的权威被挑战了,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呼啦一下子就从地上跳了起来。

刚才醉醺醺的样子云散于无形,红肿的眼睛盯着中年人。

“好,好,好,你胆子真大!”

中年人不屑一顾,转身对着魂都像掉了的少女,询问有没有事。

没看醉酒少年红得冒火的眼睛,但是少女知道少年的背景,这就是常山郡恶名远扬的赵大少。自己和哥哥出来买点酒和货物为自己哥哥远行学艺践行,没想到碰到了这恶少。

一想到这儿,少女急的都要哭了,俏脸上泪欲摧。都怪自己没有注意,这下不但给哥哥惹了祸,还给这好心大叔惹了祸,哥哥怎么还没回来啊,小姑娘六神无主。

赵大少也是一样,本以为自己恶名远扬,可以横行无阻,却没想到会碰上这一号不知道自己威名的。本来第一眼看到少女,只是一点惊讶,有点好感,有一点心动,那是一见钟情的感觉,到也没有要强抢。不说他不想,也更不敢啊,要不然回去了老爹非把自己的腿打断不可。

而且不是说了他的家人可以去府上吗,到时候自己再把自己的委屈诉说一番,那时候心上人一定会得手的,自己一生就什么都有了,不过现在,真是郁闷。

这几年,他只是努力提高自己的“威名”,但是要说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还真没有一件。就是想要好好过完一生,自己的威名让他尝到了不一样的甜头,别的有家世的公子不会把自己看在眼里,那是不屑与自己计较。至于那些一般的自己又不怕,这好日子说起来爽不可言。

就是差个满意的媳妇儿,现在还不容易遇见一个,自然是不想错过了,可是没想到自己以往的经历,又碰上一个不认识自己的,事儿黄了。

他家老爷子是白手起家,要不是自己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怎么会容忍自己这样。可是现在这家伙居然敢挑战自己的权威,自己要是不接着,那不是毁了自己一生英明吗。

“你、你真不知道我是谁?信不信少爷我找人抓你进官府,让你吃牢饭!”

秦峰看得有趣,凭他的眼力劲儿,看得出这少年不是表心得那么坏和平庸,至少他说的话很巧妙。没有真正的气势凌人,动不动置人于死地。

而且,他眼睛虽红肿但是很清明,不像那种色令智昏的人。刚才估计也是喝醉了酒,或者心情不好所致。但也不是什么坏人,秦峰不由得感慨,也不是自己遇到的都是坏人,第一次的小弟卫仲道,这一次又是这家伙。

“哼,我明明看到是你自己喝醉酒撞到了这位小娘子,自己摔倒了,还无理取闹,你嚣张跋扈,竟到如此这般,你父母知道吗?”

秦峰就在一边看着,没想到中年人说的话竟然这样搞笑,和后世网络流行的一句话很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啊。不由得“扑哧”一声笑了,这纯属意外。

等他发出笑声后,发现所有人都望着他,那被中年人气得吐血的少年公子也看向他,不过眼神先是一怒,之后却变得不知什么意思,好像是疑惑。

秦峰不好意思了,这时候自己就得出面啊,睡觉没管好自己一张嘴呢。不过还没等自己说话,那中年人倒是先少年说话了,对着秦峰说道。

“这位公子,难道我说的话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只是是下想到了一些事情而已,还望勿怪。”

赵大少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走上前,对着秦峰行了一礼。

“这位公子,第一次来常山郡?眼生的紧啊。”

“赵兄之名我可是早有耳闻,一进城知道了啊。”

“呵呵,小名而已,不足挂齿,敢问公子名讳?”

“相逢是缘,何必在意?赵兄,我第一次来,你就不尽尽地主之谊,请我喝喝酒?”

秦峰是对着少年起了好奇,好奇心秦峰从来不缺,他想要弄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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